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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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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论文

第1篇

(一)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低、评估困难导致融资困难

由于国内对于知识产权的相关立法以及监管力度还不够到位,加之动漫产业自身技术性不高等特点导致动漫产品的模仿难度较小,盗版现象严重。由于盗版产品在制作成本等方面都比正版产品花费要小,因此在市场售价较低的情况下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青睐。结果导致正版动漫产品滞销,后期的投资回报很难得到保证,为动漫产业的前期融资带来不小的困难。如国产动画片《宝莲灯》,在市场上的正版与盗版之比是1:9,这一比例说明盗版商所攫取利润高达正版经营的9倍以上,对正版作品生产商带来巨大的打击。另一方面,动漫产业知识产权评估、转让和登记制度的缺失也制约了动漫产业融资。无论在质押贷款还是在风险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者最看重的就是动漫产品的自身价值。而目前以动漫的知识产权所代表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式,与常规的实体的如房产、地产等适用的评估机制存在较大差异,动漫产品的价值难以得到公允评估,提高了动漫产业获得质押贷款的难度。

(二)多层次信贷需求未得到充分满足,融资结构不完善

由于在信贷服务中,大、中、小型动漫企业可以满足的信贷条件的能力不同,众多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型企业由于缺少担保而无法获得资金支持,许多优秀的动漫产品难以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很多银行信贷项目只为大型动漫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无法满足动漫产业富有个性化的信贷需求。因此,亟需银行业推出更多层次不同的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规模的动漫企业的需要。近年来,政府在扶持动漫产业的发展方面做出较大努力,财政投入力度大。但同时银行信贷资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介入仍然较少,而这部分资金还大多涌向已经较强大的大中型动漫企业,资金分布的不均衡导致动漫产业内部存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可见,市场资本对于动漫产业的担忧还没有完全被消除,目前的融资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动漫企业的商业化运作不够顺畅,资金利用率低

我国的动漫企业中大多以创作、设计等具备文化创意的人才居多,缺少对企业的商业化运作及资金管理有经验的人,因此导致资金的利用率较低,盈利不能达到投资方的要求。长此以往投资大、回报周期长、收益率低等原因会大大削弱金融机构对动漫企业的投资意愿。另一方面,我国众多动漫企业没有形成规范的经营管理模式。甚至有些小型动漫企业长期处于松散独立的状态,经营一段时间后经营不善便宣布破产,企业极短的持续时间让市场资本对动漫产业望而却步。另一方面,动漫产业的产业链缺乏延伸意识,各中小型动漫企业多注重前期的动漫出版以及音像制品的投入,一旦前期的投入没有得到市场的回应则难以通过后期的衍生品制作等方式进行弥补。各项融资成果未在完整的产业链上得到充分利用,缺少产业链前后期的对接,使动漫产品打开市场的成功率大大降低。缺乏产业链延伸的意识也大大降低了在产业链的延伸过程中获得更多相关产业公司的风险投资的可能性。

二、金融业支持动漫产业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服务水平,提供更多优质业务项目

目前,我国还存在较为严重的由于企业规模小、缺乏担保而导致的融资难等问题。因此,银行业应该推出系列针对中小动漫企业的信贷产品,多渠道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帮助此类企业走出无担保难借贷的困境。而对于融资规模较大的动漫项目,因为一旦投资失败产生的损失巨大,个别金融机构的实力难以承担如此大的风险。为了有效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减少损失,可以鼓励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联合借贷,以多家商业银行合作的形式对大型借贷项目共同提供金融服务。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借贷业务时,需要不断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让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真正服务于动漫产业,不断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

(二)创新动漫产业融资方式,增强动漫企业的融资自主性

股权融资作为大中型动漫企业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在近年来得到了初步发展,但是由于股权融资风险大成本高等原因导致股权融资普及度还不是很高。而与之相对应的项目化融资相对于股权融资来说,以项目为中心,更加灵活机动。在推动一个项目融资的过程中,投资方与创意方完全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看好一个项目后进行合作。对动漫企业来说,不仅可以增加其选择性还可以获得更多更好的资源,而对于投资方来说一个好的项目可获得的收益也很可观,帮助双方互利共赢,有利于动漫企业更加顺畅地融资。当然除了股权融资以外,动漫企业还可以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比较稳健的证券,减少融资成本与风险。不同的动漫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以及目前市场上多种融资方式的优缺点,选择适合自身的融资方式,甚至可以进行组合融资,在降低风险与成本的同时获得尽可能多的资金。

(三)延伸动漫产业链,实现前后期顺畅对接

一个完整的动漫产业链应该包括原创生产、动漫平台播出、动漫出版或音像制品以及衍生产品等环节。而在这整个产业链上依附着众多市场,一是动漫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市场;二是动漫作品的影视播出市场;三是动漫形象的衍生产品市场,包括游戏、玩具等周边产品。完善整个动漫产业的产业链,可以帮助动漫企业实现自身资金流的形成,如销售衍生产品所获收入可以用于其他项目的原创以及开发。这对于融资困难的中小型动漫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途径。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大动画、漫画、游戏等相关产业的合作力度来延伸动漫产业链。其中动漫和网游的合作具有较大的发展前景,动漫和网游作为两项可以互补增值的产业进行合作可以获得不小的收益。将优秀的动漫作品延展至游戏平台,实现了动漫业前期与后期的对接,对于资金的回收率有一个较大的保证。而在这一产业链的延伸过程中,动漫企业可以获得众多相关产业的风险投资,使整个动漫产业更加具有活力。

(四)鼓励动漫产业内外行业间战略合作,拓宽融资渠道

第2篇

(一)税负偏高

1.流转税负担。用来分析和评价对经济增长起到明显作用的其中一个税种就是流转税。然而,企业税收负担的关键在于,无论企业有无利润,都需要交纳增值税等相关的流转税。究其原因,还是与我国采取的税收制度有密切的关系,而这种体系恰恰是以流转税作为重点税种。目前营业税是中国金融业流转税中的主体税负。尽管1994年以来我国的营业税历经数次改革,但目前金融业流转税制仍然不是很完善,很多企业,还未来得及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便已经消失,其主要原因如下:

(1)税负偏高。

①营业税。对于金融业来说,营业税还是其纳税的主要税种。从2001年起,经国务院批准,我国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从2001年起,将原有的8%的营业税税率,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直到2003年为止下调到5%。但下调后的营业税税率还是要高于我国国内其他行业的税率,尤其是同样为经营银行业务的邮政储蓄,按“邮电通信业”税率3%征收税率。这样就导致金融银行保险业的税负要比邮政储蓄的税负高很多。

②印花税。对金融行业所拥有的资产也要收取相应的印花税。尽管我国目前的印花税税率比较低,但也会构成一定的税收负担。对于海外的一些其他国家,采取的大多都是减少营业税的收取或者是征收一些低税率的相关税种,以此来减少对其国内金融业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2)重复征税。由于我国实行的流转税制度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实施营业税制,而对工商、制造等行业实行的是增值税制,因此流转税制并未统一。我国对提供劳务的企业以收取营业税为主,对销售货物企业以收取增值税为主。而对于主要从事经营活动需缴营业税的企业来说,所购进的项目已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得到抵扣,而且增值税是按17%的税率进行征收,这就更加重了金融行业在税收方面的负担。

2.企业所得税负担

(1)我国法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偏高。目前,我国对于居民企业的征收税率为25%。对于我国的金融企业来说也和其他类型的企业一样缴纳同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尤其是对于证券交易征税也是按照统一的普遍所得来征收。虽然我国的税率略低于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但是仍然高于俄罗斯、新加坡等经济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工业国家。与此同时,中国对运输和邮政等企业单位推出相应的优惠政策正在逐步地实施,但实际我国的金融类企业和其他类企业相同都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税率在金融业方面反映较高。

(2)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限制比较多。根据我国现在实行的所得税的相关税收制度来看,对于一些支出的项目的规定还过于严格。比如:对于银行业的坏账准备金提取的税务处理是按照规定对坏账准备资产的期末余额以百分之一的比率进行计提,对这部分计提的资金是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减除。而对于金融企业的坏账核销来说符合规定的部分,应该先冲减已经扣除过的坏账准备金,也就是之前计提的资金。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是允许其对不能被冲减掉的部分来扣除的。当前中国的金融行业还存在着较大的经营风险,而对于这部分坏账核销来说,若能及时地进行核销,才能有效地保障中国目前金融市场的抗风险的能力。必须在逾期满三年才可以计入呆滞贷款,即作为坏账来进行核销。这样的规定在操作上给企业带来了不便。如果钱款收回,而且这一部分已经冲销,就要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制不合理

1.金融税制覆盖面窄。

(1)我国征收营业税的领域并没有将部分金融企业之间所形成的往来业务或者收益纳入到征税范围中。随着中国金融业的不断进步,金融范围内的一些业务如:银行之间相同体系内的联合性质的合作、银行与银行之间的拆借业务以及所需要资金流动的业务也在日益增多。目前,由于营业税的征收领域还未将该部分资金流动加入到其范围之内,所以金融业的相关企业就有了一定的空间来避税。

(2)对于一些金融企业中进行租赁业务的公司所实行的税收政策不够完善,应享有相应优惠政策的企业并未享受其应有的政策,比如一些进行融资租赁类的企业其具备投资性质;如果企业想要对不动产进行再次回租,也要缴纳营业税,这样的重复操作也加大了税收负担。

2.金融税制重复征税严重。严重的重复征税导致了我国金融业税制不合理。不但体现在依据全部营业额来收取营业税出现的两次收取税费所产生的税收压力,而且还体现在:

(1)再次对不动产进行回租的企业需要缴纳两次营业税;

(2)金融类企业在扣除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后所获得的净利润,在股东以其他形式获得利润分配时,其个人所得税还应由其利润获得者缴纳。同时对于支付给职工的劳务报酬及薪金工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也对个人又一次征收了个人所得税。我国的金融类的企业双重税收包袱多数由这些重复性的征税引起,与此同时,这也使我国企业的革新及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3.税制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从营业税的税制来看,在新型金融业务的税收政策上,每个国家都会对相关业务进行扶持,然而在我们国家,对该项新型业务所进行的扶持优惠政策基本属于欠缺项目。从而导致了中国在金融产业的离岸业务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二、深化改革,推动金融业税制改革

(一)稳定税负

1.降低营业税税负。在我国未来的金融机构发展过程当中,还应进而降低我国金融业税率,比如营业税,用这样的方式来减轻我国金融行业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更好地体现我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业上的竞争力,使其能够达到与建筑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税率一致的标准。可以采取逐步降低的措施。

2.对金融业之间往来业务征收营业税。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统一性的税收政策,提高银行业资金的利用效率,还有利于对偷逃税款的漏洞进行有效防治,也有利于内资与外资金融企业的税负公平。

3.调整金融租赁业营业税政策。在一些特殊行业中的税收政策应当进行相应改变和革新,例如针对回租行业的相关特点,我国税收监管部门应根据其行业的特殊情况进行改变,以使其重复性征税的局面得到改善;针对那些通过融资的方式进行租赁业务且具备投资性质的企业,要使其享受到等同于固定资产投资时所享受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优化税制,加强征管

1.对金融衍生品征税。我国可以在相应的税种中(比如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确立金融衍生品的相关涉税的税目。根据其产品的性质和特点,来确定其具体的征税对象、税率、适用税目、计征的方式,并设置相应的低税、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2.对投资者买卖证券所获得的价差收益进行征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还处于非规范化阶段,证券市场上仍然有很多不规范的甚至是违规行为的存在,税收的征管水平还处于较低的水平,要对我国证券市场征收资本利得税时机尚不成熟。在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的同时,现应选择适当时机对资本利得税进行收取。

3.进一步推进增值税改革,简化相关税率。2013年,我国已将部分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营改增”试点推向了全国,邮政业和铁路运输业也于2014年1月1日被正式纳入了范畴。这样看来,金融业“营改增”的步伐已渐行渐近。要适时推进我国金融业的增值税改革。可以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是在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出台之前,要全面分析其对金融机构各方面的影响,做出前瞻性的预测,制定全面细化的实施方案;其次,在金融行业的“营改增”的政策出台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最后,对正式实施之后的跟踪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4.加强税收征管。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纳税现状是税收负担严重,如果想对这一现状进行改善,就要对税收制度进行完善,制定严格的征管制度,更好地防止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按如下方案执行:

(1)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

(2)加强金融类行业所得税相关税前的扣除项目的管理;

(3)加强金融类行业计税收入的管理;

第3篇

一、欧元实施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

欧元的实施在使欧洲金融市场扩张与发展,对全球金融业产生较大影响的同时,也使我国的金融业面临着新的国际环境的考验和新的竞争压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将直接导致新型欧洲金融机构的产生,为了效益和竞争,德国的全能型银行制度将流行于欧洲市场,能够全面提供银行、保险、证券服务的金融机构将大大增强欧盟成员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而欧洲又是我国金融跨国经营的中心区域,这对我国稚幼的金融业的冲击将在三层次展开:在欧盟内的经营,金融竞争日趋激烈;在欧盟外部,例如在东南亚、北美、东欧或中东,欧盟金融机构都将增强业务开拓的力度;在我国国内,必然进一步要求开放金融市场,外资金融机构将作为一个集合体,对我国金融业提出更大的挑战。二是影响我国银行业现有欧币的资产和负债业务,外汇业务面临着调整,银行的货币兑换收益受到影响,各商业银行不能再简单地依赖货币兑换来赚取可观的中间收入。三是使我国银行业额外增加一笔技术、设施更换费用,原有的欧币业务要转换为以欧元计价的对应业务。因此我国银行业必须支付因电脑程序、收付清算、会计系统的修改,统计、税务等方面的变更以及员工培训费用等。

二、我国金融业的应对策略

(一)增强我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

1目前针对全能型银行制度给我国金融业带来的挑战,我国应根据国家经济、金融的发展情况,在条件成熟时,放松或解除银行、保险和证券的分业经营限制。当前,出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因素的考虑,我国严格实行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分业经营,并且通过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和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对上述行业实行分业管理。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和金融预警、监管水平的日益提高,扩大银行的业务范围,适当放松或解除银行兼营证券、保险业务的限制,逐步实现银行的全能化、综合化经营是适应国际银行业竞争的需要。

在最终解除分业经营限制之前的过渡期间,可以采取混业管理,分业经营的方式,成立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中保集团为主体的集团控股公司,各集团控股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在银行、保险、证券和资产管理等业务领域,开展业务经营,并对其下属的各金融性子公司实施统一管理。

2加速推进银行业的电子化和网络化进程。银行竞争中技术因素占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银行的电子化、网络化已成为银行竞争优势的关键。目前,我国银行技术水平同国际大银行相比差距很大,因此加大银行业的技术投入,加速电子化、网络化进程显得非常迫切。

3推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重组培育国际化的大银行,在巩固和发展国内银行业务市场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银行竞争。

1999年,我国共有7家银行进入全球1000家大银行行列,比1998年增加了一家;有2家银行进入前20名,总的排名也好于去年。其中,工商银行从第22位升至第6位,中国银行从27位升至第8位。这表明我国银行业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能力。但从人均资本额看,我国银行的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美国居前4名银行的人均资本额从215690美元到331870美元,而我国银行中人均资本额最高的中国银行仅为72780美元。另外,我国银行的经营绩效堪忧,在资本收益率、人均利润率等反映经营绩效的指标排名中都属于较低水平。如工商银行的员工数是全世界银行中最多的,但人均利润率仅有740美元,农行是180美元,而英国汇丰银行为49820美元,美国花旗银行为50130美元,差距非常明显。不仅如此,由于国有企业效益下滑和经济增长率下降,银行的经营更加困难,沉重的不良贷款负担已经成为制约银行发展的严重障碍。在全球金融一体化背景下,竞争日益激烈,而我国银行在资本规模、人员、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竞争劣势更为突出。

为了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1998年8月我国政府通过增发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方式给国有独资银行增补资本金,使四大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了较快增长。如工商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到568%,中国银行达到492%。但这种快速增长是建立在以前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很低的基点上的,我国银行业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甚至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也仍有一定差距。因此,目前应通过让商业银行发行债券以增加附属资本金,扩充资本实力,提高竞争力。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巩固国内现有市场的同时,还应以国际并购的方式扩展海外金融市场,扩大服务领域,逐步发展为以国内市场为主,具有较强国际竞争的超级国际银行。国内各银行要结合各自在欧洲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规划发展战略,突出自身特点,加强与欧洲各金融机构的内部分工与协作。

4妥善处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目前的解决思路是把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出来,出售给专业性资产管理公司(AMC),AMC以发行财政部担保债券、金融债券或中央银行贷款为资金来源购买这些不良资产,然后通过债权转股权、证券化、出售、置换和资产重组等方式处置这些不良资产,对已确定为无法收回的呆帐贷款,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呆帐准备金冲销。1999年4月20日,我国第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开始了我国利用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的探索。

(二)调整我国在欧洲设立金融机构的格局。

根据欧盟的规划,1999年之后,欧盟各国中央银行的职权将移交给欧洲中央银行,稳定货币的职能将由欧洲中央银行来行使,而金融监管职能仍由各国来行使。由此可见,我国金融业若想涉足欧洲或在欧洲谋求发展,就必须研究未来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例如欧洲中央银行如何实施货币政策,采用哪些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内部决策时如何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和矛盾,如何与公众及市场在政策方面沟通,各国市场准入条件的宽严等,这些都与中资金融机构的利益直接相关。另外,欧洲中央银行总行设在法兰克福,这就意味着法兰克福的金融地位进一步上升,欧洲中央银行未来的公开市场操作会以法兰克福和伦敦的金融市场为双重中心,后起之秀的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贴现所、票据交易中心的席位将成为国际银行业必争之地。为此,我国金融业应调整自己的欧洲区位战略,改变过去仅以伦敦为中心的格局,加强在法兰克福的力量和投入,并考虑在欧元区之外的国家(如瑞士)设立机构。

(三)努力开拓新的金融业务。

欧元推出以前欧洲国家的各种货币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外汇交易,欧元推出后,欧元区内货币兑换方面的业务全部消失,估计这部分业务占全球外汇交易的10%左右。兑换收入一直是我国银行业收益的重要来源之一,欧币的统一则使这项收益不复存在。不过,欧元出现后,欧元与美元、日元的交易量会大大增加,据国外银行推算,未来欧元交易会占全球日外汇成交额的55%。凡此种种业务变化都应得到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并在其经营策略上作必要的调整。随着欧元的推行,欧元区内的资本市场将会有较大变化,银行及企业间的竞争将加剧,有关的商人银行业务将增多,这样,我国银行应合理安排欧洲各分支行的零售和批发业务,并努力寻求更多的商人银行业务机会。欧元债券、欧元股票、欧元大额存单等新金融工具的相继出现,也会带来新的业务机会。在国际结算方面,欧盟8个核心成员国的对外贸易将占世界出口贸易的17%,考虑到德国出口贸易规模和马克作为贸易计价的情况,今后欧元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地位可望达到25%左右。银行作为结算中介,必须适应结算货币的转变,开拓欧元结算业务。

(四)加强资本项目下的金融监管。

第4篇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三、规范边缘金融业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难发现,在目前社会意识形态下的边缘金融业务负面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正确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对边缘金融业务加以规范,对非法融资加以遏制和制止,我们便可以完全掌握边缘金融业务的相关情况,使其成为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体系,建立充分竞争的金融秩序为目标,促使正常边缘金融业务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充分发展

实践证明,边缘金融业务正逐步扩大其体外运行的体系,并发挥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过少,边缘金融业务较为活跃地区,鼓励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互助合作机构允许其承接政府支农资金,或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在保证国家农业资金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同时,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的改制。二是适当发展典当机构,充分发挥其对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方便、灵活、快捷的融资作用。并对目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寄售行、旧物行等不合法边缘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多种条件将之“改良”为典当行或其他正当的边缘金融业务机构。三是根据民间信用机构发育程度和边缘金融业务法律法规,适时成立专门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对机构化的边缘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边缘金融业务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

(二)监管机构要从稳定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出发,共同强化边缘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明确界定正常边缘金融业务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笔者认为,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金融秩序是判别正常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如果业务发展不会带来不良影响,则要将其追加为正常融资;如果有影响,通过跟踪监管,无转化可能的边缘金融业务,则要坚决取缔。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工作,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争取政策、简化手续、下放权限,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中小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局面。三是要强化金融市场秩序整顿,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要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资活动,严防边缘金融业务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五是要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倡导民众向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融资。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钱庄、乱集资等危害性,提高民众金融风险意识。

(三)按照市场要求对我国现行银行业制度进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尽最大努力满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压缩非法融资的市场空间。边缘金融业务与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信贷权限放松,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萎缩态势,银行信贷收紧,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增长态势。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各基层行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争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和审贷程序,方便和保证那些有市场、有效益、有产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求银企共赢。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则要立足地方,摆正市场发展定位,转变经营观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业市场业务范围,在认真落实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寻求自身发展的良机,压缩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空间。二是各商业银行应按《中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专门机构,采取工资奖金与贷款回收挂钩、制定免责条款、废除贷款责任追究终身制等办法,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扩大小企业信贷服务范围。同时还要借鉴边缘金融业务的做法,贷前调查不仅要注意收集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硬信息”,还应关注企业负责人的人品、管理能力、还款意愿等“软信息”,以与企业建立长期关系,发展关系型融资,开展循环信贷,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建议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根据企业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利率,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切实解决贷款操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四是公布信贷资金流向、地区资金紧缺度等相关信息,合理引导边缘金融业务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间资本融资渠道,整合民间资本的运作,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赵志华.引导和规范我区民间借贷活动的政策建议[J].内蒙古金融研究,2000(6):22-24.

[2]毛金明.民间融资市场研究———对山西省民间融资的典型调查与分析[J].金融研究,2005(1):45-47.

[3]何田.地下经济与管制效率:民间信用合法性问题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2(11):53-55.

[4]周彬.关于民间借贷的思考[J].北方经贸,2002(1):28-29.

第5篇

关键词:合业经营分业经营金融监管风险防范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其业务经营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过程.在目前世界经济逐步趋于一体化,金融趋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也日益明朗。本文拟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出发,对全球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略作分析。

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史。

作为现代经济金融的强国,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全球各国的金融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不乏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当然也有许多发人深省的经验教训,为此,讨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首先,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混合经营,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的划分,金融机构的种类也比较少,服务品种也不丰富。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银行几乎承揽了社会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品种。银行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中解脱出来,开发了中间业务,但是这些业务还远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后,30年代一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银行体制几乎崩溃。为了挽救危机中的银行体系,美国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因为他们将危机的诞生主要归因于银行发展的多项综合业务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从而为整个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鉴于此而颁布的银行法便主要着眼于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以降低风险。其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承销和发行证券,二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严厉禁止交叉业务和跨业经营。其二,该法案对银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进行了限制。最初规定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来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许支付少量利息。这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的支付危机。其三,该法案规定政府对银行存款给予保险,并据此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储户利益,同时提高银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严格限制下,美国金融业在分业状态下迅速发展着。这时候,以前从属于银行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独立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并有了自己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与经营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逐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支柱。但是进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范围的交叉,严格的业务划分被逐步打破,,经济学家及政府都开始考虑关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业的安全发展问题。经过长久的争议与探讨,1999年12月,美国终于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新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二、业经营的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业自诞生以来,其业务范围及机构设置并没有自动的划分开来。最初几年主要都是由银行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业务(存款与放款业务)之外新开发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以后,美国率先立法,限制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融合,要求分业经营,随后,许多别的国家纷纷效仿,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分业经营能够使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盲目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当时主要是银行)的风险并使其收益更加稳定和有保障。其次,分业经营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实施严格的业务划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相对单一化,简单化,这样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其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分业经营的立法规定却并未达到其预想的效果,这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这一立法规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首先,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严格的业务划分使投资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综合化的服务机会,投资者不得不与多家不同的金融机构往来以满足其多种金融需要。同时,它也削弱了银行业的实力,因为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制使许多银行丧失了许多盈利机会,所以现实中,许多大银行都力图混合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可以说,这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分业经营降低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性,将过去整个金融业的竞争分散到了几个不同的领域,例如投资银行不必再担心来自于许多大的商业银行的竞争,从而削弱了许多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而投资者也无法享受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另外,尤为重要的是,在二战以后,世界经济贸易迅速发展,这对金融服务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业务的分业经营状态无疑不能满足全球化的金融发展趋势的要求。于是各个国际性的大银行纷纷朝着业务的综合化方向发展。他们通过金融创新,开发,设计一系列的金融衍生产品,绕开法律的壁垒,达到综合经营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现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单,NOW账户,现金管理账户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这一环境中的产物。

第6篇

关键词:金融监管;分业监管;混业监管;不完全监管

我国作为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浪潮中的一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我国金融业要放弃分业经营实行混业经营说到底是在安全与效率之间进行一种选择。因为分业经营更注重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相比之下混业经营更注重效率。特别是在封闭经济条件下,实行分业经营能在很大程度上防范金融风险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传递。但我国的现实是已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金融市场将逐步对外开放,金融业将面临发达国家金融机构进入的强烈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国的金融业依然坚持分业经营,不仅无法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还将丧失金融业竞争中最为关键的要素——效率,因此不论从发展我国金融事业这个角度还是从抵御国外金融机构冲击的角度,我国都存在金融业要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而由此便涉及到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如何选择的问题,是继续实行目前的分业监管,还是进行其他方面的改革。

一、中国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混业化发展要求改变其监管模式

在进一步讨论对中国金融业实行何种行之有效的监管之前,应先理性而正确地认识我国现存的金融业经营的状况。尽管我国目前从法律上规定金融业依然实行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但从金融机构实际业务操作来看,它们不断进行着边际业务的创新,已出现了混业经营的萌芽,这主要表现在我国的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业务的一种交叉,并实行部分资源共享,为客户提供较为全面的服务,降低经营成本等方面。

例如我国目前出现的银证转账、银证通(存折炒股)和券商自营股票质押贷款等都是银行和证券业务混合的一种表现,银证转账和银证通使证券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的储蓄账户完成证券的投资和买卖活动,极大地便利了上班族和社会其他人士的投资活动。而券商准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是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合作的又一重要方式,它表明以银行为主的货币市场资金和以证券公司为主的资本市场资金中间的高墙已被打破,资金的沟通在规范化的前提下已开始进行。

保险公司目前也在和银行尽可能进行着各种合作,像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之间建立的售险合作,保险公司利用银行丰富的营业网点资源来推销保险合约,这样降低了保险公司的推销成本,提高了效率,而银行在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同时提取了佣金,作为中间业务扩大了可利用资金的规模。还有像大众保险公司推出的“券商责任保险”以及国家允许20多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证券市场,这使得保险业和证券业的混业经营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并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特别是我国目前出现的金融控股公司更加说明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比较典型的有光大集团、中信集团等金融集团公司。如光大集团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有光大银行、申银万国证券、光大证券、中加合资人寿保险公司和光大国际信托公司。

相对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潮流和向综合化发展的事实以及我国金融业出现越来越大的混业经营的趋势,我国的分业监管体制已明显滞后,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仍然各自为政,很多时候会形成监管真空,既不能在监管信息上形成沟通,也不能在监管制度上达到有效配合。因此对我国的金融业监管体制的改革是必须进行的,当前对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监管更是不可忽视的。

二、各种金融监管模式在中国适用性的比较分析

就目前世界上流行的金融监管模式而言,主要分为分业监管、混业监管和不完全监管三大类。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会根据自己的金融业经营的特点来选择适合于自身的监管模式,如采用典型的分业监管模式的国家有德国和波兰等,而采用混业监管的国家有瑞典、英国、日本等,巴西和澳大利亚则是采用较为典型的不完全监管模式。当然,不同的监管模式有着各自不同的优缺点,那么对于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监管的中国而言,在金融业已出现混业经营萌芽并且在不久的将来要全面实行时,分业监管、混业监管和不完全监管,哪一个更适合于中国的金融业呢?我认为比较分析而言,不完全监管的监管模式更符合中国金融现状和发展趋势。

首先来分析分业监管模式(这也是我国目前采用的金融监管模式)对我国金融业未来出现混业经营的适用性问题。目前我国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按照银行、证券、保险划分为三个领域,在每一个领域分别设立一个专业的监管机构,也就是中央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负责各自领域的监管活动。这种监管模式适合于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状况,监管专业化的优势和竞争的优势还是比较强的,因为每个监管机构只负责相关的监管事务,有利于细分各项工作,有利于实现效率的最大化。但是分业监管模式恰恰因为监管的分业而带来很多缺点,例如因为监管机构各司其责,相互间的协调性比较差,所以常会出现监管真空地带,达不到有效监管,特别是有时三个监管机构的行为不统一而不可避免地产生摩擦。而且要单独设立各自的监管机构,会造成一定的机构庞大现象,监管成本会提高,被监管者可能因为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重复、分歧和信息要求的不一致性而降低其经营业务的积极性。在我国金融机构业务分业日益模糊,金融创新产品越来越多且归属越来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这种监管方式对于维护我国的金融体系的安全和提高金融系统的效率更加难以奏效。所以要适应混业经营的发展状况,有效地提高中国金融监管的效率,那么中国的金融监管模式确实需要一定程度的改变。

现在再来分析另外一种监管模式:混业监管,也有人称它为统一监管,也就是说对不同的金融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均由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这个机构可以是中央银行也可以是其他机构。统一监管模式从节省成本的角度看要优于分业监管模式,因为统一监管不仅节省人力、物力和技术投入,更重要的是它可以降低信息成本,改善信息质量,获得规模效益。统一监管模式还有相当的优点就是它的适应性是相当强的,随着技术进步和人们对金融工具多样化的要求不断提高,金融业务创新日益加快,统一监管是可以适应这种发展需要的,它不会像分业监管那样出现监管真空,进而极大降低了金融创新而带来的新的系统性风险,也会避免出现多重监管。

虽然混业监管有相当多的优点,但是我认为从中国目前的法律与金融环境看,不适于统一监管。因为统一监管意味着银行监管部门会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撤销证监会、保监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中国“金融监管委员会”,同时将人民银行的省级监管部门和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部门合并,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在现阶段的中国,实行这种大监管并不一定会取得预期的满意效果,反而可能出现监管真空与监管无序的局面。具体来说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许多地方仅限于建立举报制度和兼职金融监管员制度,缺乏独立公正的社会机构监督,如信用评级、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况且目前的金融监管人员素质和监管手段都跟不上全面监管的需要。特别是实行统一监管会影响到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贯彻与实施。如果我国实行统一监管,银行的监管将从央行分离出去,那么央行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渠道会受到影响,央行所获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将下降,从而导致决策失灵,而我国的货币政策执行对中央银行监管职能有很大的依赖性,因此若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央行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力会降低,进而影响到货币政策的贯彻执行。所以在现阶段我国是不适合采用统一监管模式的。

那么我国应进行何种选择呢?基于对国外成功经验和我国国情的分析,我认为采取不完全监管的监管模式是符合中国金融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理想选择。不完全监管模式是一种在金融业混业经营体制发展下对混业监管和分业监管的改进性模式,具体有牵头式和双机构制这两种形式。牵头式是在多重监管主体之间建立及时磋商和协调机制,指定一个牵头机构负责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工作;双机构制是根据监管目标设立两类金融机构,一类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控制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另一类机构是对不同的金融业务的经营进行监管。巴西是较典型的牵头监管国模式,国家货币委员会是牵头监管者。澳大利亚是双机构监管的典型,自1998年开始不完全统一监管模式的改革。新成立的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负责所有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证券投资委员会负责对证券业、银行业和保险业的业务经营监管。

与统一监管模式相比,不完全监管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监管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制约作用,而且保持了监管主体在其监管领域的监管规律的一致性,既可发挥各个机构的优势,还可将多重机构存在的不利影响最小化。与分业监管相比,这种模式降低了多重机构之间相互协调的成本和难度,对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分开进行,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特别是双机构制具有分业监管模式的优点,最大优势是通过牵头机构的定期磋商协调,相互交换信息和密切配合,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三、金融监管改革的方案设想

有效的金融监管模式必须有具体的改革措施来推进。我认为首先应建立更适合于不完全监管的金融环境和经济环境,然后还应建立一个机构来协调人民银行的银行监管部门和证监会、保监会的工作,并促使其监管向功能型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1.我国应由人民银行成立一个“金融协调委员会”,其职责是协调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工作,且通过立法使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法制化;金融协调委员会可以对三个原有的监管机构进行整合,重新调配资源。金融协调委员会的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银行、证券和保险的业务创新与有关的监管政策,对外开放及有关规范管理等。通过定期磋商机制,可以及时交流有关监管信息,界定业务交叉中的监管责任,解决分业监管中政策协调和配合问题,提高混业监管效率和整体水平。

2.从当前金融环境看,我国应逐步放松管制并加强与金融监管的结合。放松金融管制是当今国际金融发展的一大趋势,只有放松管制,混业化经营才会逐步完成,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相结合,既能推动金融创新也能使金融稳健经营。例如,可以出台放松管制的政策,增加经营业绩好的证券机构进入拆借市场的数量,完善对证券机构以证券为抵押的贷款办法。

健康的金融机构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动脉,在及时构建合理的政策法律框架与完善的监管体系后,建立综合性的金融监管机构,允许和鼓励金融业混业经营,必将大大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戴相龙.商业银行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2]蔡浩仪.抉择:金融混业经营与监管[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第7篇

关键词:汽车信贷汽车金融汽车金融公司

有关预测表明,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的汽车金融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到2005年我国有购车能力的家庭将达到4200万户,年增长率超过20%。种种迹象均显示,我国的汽车工业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汽车金融行业蕴藏着无限商机。

国际汽车金融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汽车金融是信托并促进汽车业发展的相对独立的金融产业。主要指与汽车有关的金融服务,包括为最终用户提供的零售性消费贷款,为经销商提供的批发性贷款,以及为汽车维修服务的硬件设施投资建厂等。一项研究报告显示,一辆汽车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生产环节只创造了不到40%的利润,而流通和售后服务环节却能带来60%以上的利润。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对汽车业和汽车消费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全球每年新旧车销售收入约1.3万亿美元,其中30%是现金销售,约70%有融资性安排,汽车金融产业规模很大,且已经比较成熟,年增长率在2%至3%左右。

最初的汽车金融服务是在上世纪2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的,至今已有80多年的历史。国外的汽车金融服务业设有专门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它是专门从事汽车销售与消费金融的机构。典型的汽车金融公司是汽车制造商附属的财务公司,为自己的品牌汽车量身定做金融服务。如:大众汽车公司设立的大众金融公司,福特汽车公司设立了福特信贷公司,通用汽车公司设立了通用票据承兑公司等,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发达国家,通过信贷和租赁买车,是汽车销售的主要方式。美国的比例为92%,英国为80%,德国为75%,日本为44%。而全球各大汽车集团旗下的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贷经营,大多成为超过汽车制造的集团主要利润来源。来自福特的数据显示,福特全球第一季度净收入19.5亿美元,其中来自于金融公司的净收入为6.88亿美元。第二季度收入为12亿美元,金融公司收入为8.97亿美元。金融业务占福特第二季度收入的75%。各大汽车金融公司都把总部擅长开拓新市场的人员派到中国这块“新大陆”。

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的发起形式多为如下三种:一是大的汽车制造企业单独发起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大都只销售自己的产品,属于“大汽车制造企业附属型”,如“福特汽车信贷公司”、“通用汽车票据承兑公司”等。二是一些大的银行、保险和财团单独或者联合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属于“银行、财团附属型”。三是以股份制形式为主、运作灵活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随着市场的扩张和竞争的加剧,汽车金融正向着多元化、现代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其多元化主要是指融资对象、金融服务类型、地域的多元化。即汽车金融公司不再局限于只为本企业品牌的车辆融资,而是通过制将融资对象扩展到多种汽车品牌;并将传统的购车信贷扩大到汽车衍生消费及其他领域的个人金融服务,满足了消费者多方面的金融需求;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根据不同地区的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汽车金融服务产品,不同地区的客户选择任何方式消费汽车均可获得相应的金融支持。现代化指现代信息技术在业务操作和风险评估过程的广泛应用,充分利用国际互联网开展业务。国际化指汽车业在全球范围内的重组。汽车业跨国公司已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销售和提供金融服务,目前通用、福特、丰田、大众已垄断了全球汽车市场的70%,相应的金融服务正逐步走向联合和。汽车金融服务全球化的形式正趋于多样化,从品牌融资到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均不鲜见,改变了以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单一形式。跨国汽车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全资、合资、合作、融资等方式正在全球范围展开激烈竞争。

我国汽车金融的现状和前景

据统计:2003年,中国累计产销汽车444.37万辆和439.08万辆,分别同比增长35.20%和34.21%。2004年虽然增势放缓,但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主席饶达的预测,2005年,全年的销量同比增长肯定超过10%,中国目前已经具备汽车产业基础,市场也具备现实的消费容量,据有关汽车部门预测,未来3年内中国将释放出500万辆以上的消费潜能,汽车消费保持20%至30%的增长率,到2008年,中国的汽车市场将达到740万辆,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汽车市场。届时,将有50%的汽车以贷款形式销售。显然汽车金融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汽车金融服务来普及汽车消费,对国民经济意义不可小觑。

然而,与汽车消费市场的迅速发展相比,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明显滞后,汽车金融服务主体单一、信贷形式较为单一,结构欠合理,服务内容缺乏创新、制度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是开办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约占全部汽车贷款的95%,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在我国的作用尚未发挥。从1998年10月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以来,虽然汽车消费信贷急剧上升,但汽车销售中融资销售的比例不超过20%,而国外一般达到售车收入的70%,美国更是达到了80%,我国汽车金融的规模远不及国际平均水平,对汽车的推动作用还没有真正表现出来。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虽然我国汽车工业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但入世后的竞争使它必须保持长期、稳定的增长,同时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汽车金融服务是依托并促进汽车工业发展的规模很大的金融产业,可以成为汽车工业发展的助推器;对汽车商而言,汽车金融服务通过对经销商的库存融资和对客户的消费信贷,促进了汽车销售过程中批发资金和零售价资金的相互分离;对消费者而言,由于汽车的高折旧性,消费者都更倾向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购买汽车,不仅可以解决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降低消费者资金运用的机会成本,而汽车工业又具有极强的技术性,这就要求有专门的机构来为消费者提供这种信贷及技术服务。

1997年,央行货币政策司酝酿起草《汽车消费信贷管理(试点)办法》(简称《旧办法》)。1998年,这一办法正式被央行颁布实施。然而,从2001年开始,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异军突起,从最初每年几亿元发展到2003年的近2000亿元,其间中国汽车信贷市场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旧办法》的重点在于调节货币资金的投向,主要是为拉动内需、带动经济增长,在风险控制方面没有做出详细规定。在相关环境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后,相关规定已严重滞后,《旧办法》软肋凸现。且,《旧办法》仅允许将国产汽车纳入信贷范围,进口车被排斥在外,对于入世后的中国而言,这实际上已不合时宜。另一方面,央行正致力于逐渐推进利率市场化,企业贷款利率已经开始松动,而1997年《旧办法》制定时,中国还处于利率完全管制之中,利率浮动并未得到体现。更为重要的是,此前这一法规在风险控制方面的模糊规定,使许多银行愈走愈远,不断爆发的汽车信贷案件及银行违规操作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已使银监会和央行认识到必须修改这一办法,控制银行不断上升的信贷风险。由于《旧办法》的诸多局限,央行从2001年开始已多次下发《〈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对这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办法》改变了过去将试点局限在四大国有银行和后来补充的其他中资银行机构的范围,明确了城乡信用社和汽车金融机构经营汽车信贷的主体地位。而所有获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也都被纳入了这一范围。同时,为了规范汽车金融机构的运作,我国相继颁布了《汽车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等,为我国汽车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律条件。同时,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也使我国的汽车金融业向国外汽车金融公司敞开了大门。2004年8月,全球最大的汽车金融公司之一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和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合资组建的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这是银监会批准的全国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这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金融服务,为中国汽车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强大助动力,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到去年底时的汽车贷款总额已达21976万元。随后不久,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从银监会获得正式开业批复;丰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中国)、福特汽车信贷公司也宣布,中国银监会已经批准该公司在中国筹建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申请。

外国有实力的汽车金融公司的大举进入,使得建立并完善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体系迫在眉睫,为此,必须吸收国外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经验,推出相关举措打造一个全新的中国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增强同国际汽车金融巨头抗衡的能力。

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趋势

在我国开展汽车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市场问题。一是信用体系极为缺乏。到目前为止,国内仍然没有建立起一个具有足够代表性的个人信用系统,社会化的信用体系极不健全。此外,信用观念在中国市场还有待普及。这个国内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为之挠头的问题,国外汽车金融服务商也会同样遇到。二是国内资本市场不发达,这对汽车金融服务商推出金融服务产品来说存在限制。三是国内金融市场还不完善。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的汽车金融将向着以下的方向发展:

商业银行将同专业化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联合发展

目前,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仍然是商业银行。但由于商业银行的最终目的只是获得存贷款的利差,缺乏和制造商的利益关系,不能保证对汽车业连续和稳定的支持,往往在汽车市场不景气更需要金融扶持时,出于本身的利润及风险考虑,银行会收缩相应的金融服务,另外,商业银行的汽车金融服务也多限于传统的信贷业务,无法为制造商提供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方面的服务。在汽车金融服务上有很大的劣势:银行业务种类较多,汽车信贷仅仅是其中一项业务。由于汽车贷款业务的技术性相对较强,但银行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人才。据统计,到2001年末,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仅占各项消费信贷额的6%。且以银行作为信贷主体造成参与各方回报关系复杂,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风险控制问题。银行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松散,没有条件像专业信贷公司那样对客户进行支持和开发,从而无法进一步涉足于汽车金融领域利润最为丰厚和发展空间最大的部分市场。银行贷款利润率相对较低,造成授信操作和控制成本过高,风险较大。同时,以银行作为信贷主体使得汽车贷款形式有限且手续复杂,很难满足很多潜在消费者的需求,也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一项调查表明,29%的消费者是因为手续复杂而放弃贷款购车。正因为银行在汽车金融服务上的劣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花旗、美洲银行在内的不少世界性大银行,都基本退出或收缩了汽车金融业务。

而专门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与制造商、经销商关系密切,能为消费者、制造商、经销商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具有银行无法取代的服务功能: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制造商因投资或控股的产权关系,利益关联度强,可以在追逐利润的同时,配合制造商进行灵活的资金运作,汽车金融公司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汽车制造商的产品销售,能保证对汽车业的连续稳定的支持;同时与经销商合作,可以将汽车降价与放松贷款条件相结合,实现汽车销售与汽车信贷的双赢。经营管理的专业化程度高,它们有专门的风险评估模型、抵押登记管理、催收系统、不良债权处理系统等风险评估、控制和管理系统以及标准化的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专门系统,大大节省了交易费用,提高了交易效率,极易形成规模经济,确保业务的健康发展;服务齐全。汽车消费涉及的金融服务很多,除了汽车信贷外,还包括汽车消费过程中的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等,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制造商、经销商对汽车用户有着更深入的了解,能够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建立起完善的服务网络,汽车金融服务渗透了汽车工业的每一个环节。

由于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刚刚开始起步,约束因素较多,扩张困难,因此,我国的银行业在同汽车金融公司竞争的同时,各方会首先探索建立广泛的合作、合资关系,这种合作将分为外部合作与内部合作两种方式。内部合作是指汽车金融公司负责消费者的信用评价、贷款回收和还款保证,银行则负责放贷并向汽车金融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实际上,也就是银行业务外包方式。外部合作是指外资金融公司自行向消费者提供汽车信贷,银行向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以综合授信、资金结算、相互为内容的各项业务。从实际状况来看,最可行的是加强外部合作。

金融服务向全方位方向发展

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应向制造商、消费者、经销商提供融资及其它金融服务,包括为厂商提供维护销售体系、整合销售策略、提供市场信息的服务;对经销商的库存融资、营运资金融资、设备融资、财务咨询及培训等服务;为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大用户的批售融资、租赁融资、维修融资、保险等服务。它不仅覆盖了汽车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过程,而且延伸到汽车消费及相关领域。由于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制造商、经销商之间天然的内存联系,使得它能够提供包括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租赁、信贷等多品种、综合性、完善的金融服务。汽车金融机构可以从厂商处得到关于即将推出的车型价位、性能特征、适合人群等最新信息,并以最快的时间设计出最合适的金融服务产品,甚至为客户度身定做。客户对于贷款期限、首付比例、还款方式等都可以自由选择。同时,将一系列汽车美容、保养、维修等终身服务固定在产品上。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汽车消费者不仅能得到汽车信贷,还会享受到包括汽车消费过程中的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消费信用卡、旅游信贷等在内的全方位的汽车金融服务。

资金来源将逐步专门化、多样化

我国目前汽车金融的资金95%来源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但随着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及专业汽车金融机构的出现,商业银行不可能也不应当完全承担推进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的职能,而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对资金的需求亦将趋于专业化、多样化。在推进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过程中,银行和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之间必须进行合理分工,即银行利用其拥有的雄厚的资金实力、广泛的客户群及完善的分支机构和结算网络,通过适当方式向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融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向经销商及用户授信,以此促进汽车金融服务专业化,降低汽车金融服务的风险。

在资金筹措上,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商业票据和公司债券、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开办购车储蓄业务、进行存货融资、向银行等机构出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证券化等形式筹集。

汽车金融公司将汽车金融风险管理专门化

第8篇

关键词:新形势、金融业信息安全、挑战、对策

一、面临的挑战

目前,金融业的业务开展更加依赖于信息技术的应用,特别是以综合业务系统整合、数据集中为主要特征的金融业信息化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因而,信息技术风险也自然成为中国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的重要方面。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正面临比以往更严峻的形势,围绕信息网络空间的斗争日趋尖锐,境内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呈快速递增趋势,恶意代码和网络攻击呈多样化局面,金融业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难度加大,挑战增多。

一是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滞后于金融业信息化发展。

与金融业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相比,金融业信息安全的指导、监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内曾有专家明确提出,在金融信息化、网络化时代,“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是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理念。”信息资产风险指在信息化中,信息资产的规划、设计、开发、生成、存在、运用、服务、管理、维护、监管以及其他相关过程中产生的信用、市场、操作与业务风险。人民银行在金融信息规划、信息标准、信息安全等诸多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在2008奥运年中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但总体来看,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还处于初级阶段,由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各金融机构信息安全缺乏指导、缺乏统一的监管目标、缺乏完整的认识,以及缺乏监督管理的依据和标准,从而导致监管措施不到位,监管手段缺失,致使基层行监管缺乏主动性。

二是核心设备和技术依赖于国外,底层技术难以掌握,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金融业信息系统和网络中,大量使用国外厂商生产的设备,这些设备使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芯片也大多数是由国外厂商生产。外方不可能提供设备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我方很难判断设备是否存在“后门”、“软件陷阱”、“系统漏洞”、“软件炸弹”等安全漏洞。据调查,一些重要网络系统中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这些漏洞可能是开发过程中有意预留,也可能是无意疏忽造成的。特殊情况下,特定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实施人侵,修改或破坏设备程序,或从设备中窃取机密数据和信息。前一阶段国外炒作的IC卡安全问题以及近年来出现的微软“黑屏事件”,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三是境内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呈快速递增趋势,新技术的应用使我们面临更大的挑战。

金融业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正成为敌对势力、不法分子进行攻击、破坏和恐怖活动的重点目标。金融业信息系统已经遭受到多次攻击,整体信息安全形势严峻。2009年国防科技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与互联网相连的网络管理中心有95%都遭到过境内外黑客的攻击或侵人,其中银行、金融和证券机构是攻击重点。

2005年6月18日,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信息安全案件在美国爆发,万事达、VISA和美国运通公司的主要服务商的数据处理中心网络被黑客程序侵人,导致4000万个账户信息被黑客截获,使客户资金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

由此可见,基于开放性网络的金融服务对我国金融信息安全工作提出严峻的挑战。

四是数据大集中的同时,也使技术风险相对集中。

伴随着数据大集中的实现,风险也相对集中.一旦数据中心发生灾难,将导致金融业的所有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和全部的业务处理停顿,或造成客户重要数据的丢失,其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国内外金融机构因为信息技术系统故障导致大面积、较长时问业务中断的事件时有发生。2006年,日本花旗银行出现交易系统故障,5天内约27.5万笔公用事业缴费遭重复扣划或交易后未作月结记录,造成该行的重大声誉损失。

信息系统潜在的风险已引起金融业的高度重视,如何保障后数据大集中时代金融业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需要整个金融业深入研究的课题。

五是我国金融业的灾难处理能力有待加强。

据人民银行在2009年对2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灾备中心建设情况的调查显示,仅有3家建立了同城和异地灾备中心,9家建立了同城灾备中心,6家建立了异地灾备中心,尚有3家没有建立灾备中心。返观国外同业.多数国外银行已经做到了分行一级的灾难备份与恢复。这表明,我国金融业灾备中心建设同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此外,国内金融机构的现有灾难备份中心布局不合理,过度集中在北京、上海两地,一旦发生区域性重大灾难,将对我国金融业整体运行状况带来极大危害,并造成过高的重建成本。

二、应对措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三定”方案)规定,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

在新形势下如何指导和协调金融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是人民银行尤其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金融业信息系统的安全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靠法律、管理机制、技术保障等多方面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金融服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应建立跨部门的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机制以及重点时期的安保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安全手段和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检测和准人制度,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信息资产风险评估体系,提高信息安全水平,保证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指导,尤其是在核心业务系统建设、灾备建设和信息安全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借鉴成功经验,规避风险,实现跨越式发展。

各级人民银行,应牵头成立金融业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并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通报制度、报告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一个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协调机制,随时处置和协调金融机构安全事件,以迅速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或消除金融机构网络和主要信息系统因出现重大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是研究建立跨部门的现代化金融业信息安全管理网络。真正实现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的及时、动态、全面、连续的监管。

在正确评估我国金融网络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组网模式,尽快建立适应我国金融业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实际的高速、安全和先进的网络框架,在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到网络的兼容性和拓展性,为下一步与各金融业的网络互联做准备。同时促进各家金融机构完善内控机制,保障运行安全。现代金融业高度依赖信息技术,必须充分认识到金融业信息安全对整体业务和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的影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信息科技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是人民银行要协调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自主创新,加大对国产软硬件采购力度,努力减少和降低一些关键领域的对外技术依赖。

对采购或使用的信息技术和产品,能自主的就要千方百计地推进自主,不能自主的,也须保证其可知可控,也就是说,要对信息技术产品的风险和隐患、漏洞和问题做到“心中有底、手中有招、控制有术”。

对须引进的,实行市场准人制度,并引进权威机构对其产品进行风险、安全、实用等综合性评估。

对各地区一些科技水平还比较低的中小金融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合作。针对目前金融业,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维采用IT外包的形式,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和措施,促进IT外包健康快速发展,约定监管机制,规范服务商的服务标准和流程,使IT外包以服务行为的公司化、强大的配套支持能力、灵活的外包服务方式成为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可行之道。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加强网络安全攻击防范。

由于金融业的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营方式,使网络必定要建成一个同Internet和外部线路有较密切关系的结构,各种网络访问上的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金融网络系统面临的攻击有来自内部的,也有来自外部的。攻击的后果将造成信息失密、信息遭篡改、身份遭假冒和伪造等,特别是在网络上运行关键业务时,网络安全问题更是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因此,应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定期组织信息安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促进银行做好系统加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安全产品强化网络安全防范,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做好安全日志分析、预警和监测工作,防止植入木马导致信息泄漏和来自内部的安全威胁。

五是增加业务持续动作能力,切实采取措施防范数据处理集中后的技术风险。

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共同论坛2006年8月了《业务连续性高级原则》将业务连续性管理定义为,发生中断事件时,确保某些业务保持运行或在短时间内得到恢复的一整套办法,包括政策、标准和程序。

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实施在组织上的保证至关重要。人民银行应指导金融业参照国外先进经验,专门成立业务连续性管理指导委员会,将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IT部门有关业务连续性的管理职责融于一处统筹管理。

目前,国内银行灾难备份和业务连续性管理主要集中在系统故障、人员操作、机房维护和短时间电力中断等情况。在防范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恐怖袭击等方面的应对管理还需加强。一是要强涮“突发”与“应急”。由于灾害事件的不确定性,应急管理与保障工作必须建立在高强度的实战性基础上,使灾难应急管理真正适应“应急”的要求。二是要扩大应急预案本身的覆盖范围。我国金融业灾难备份及业务连续性管理主要集中在IT部门,远远不能适应业务连续性的需要,应当强调业务部门的参与,与IT部门共同构建适应现代金融业发展需要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运营安全。

三、结束语

第9篇

1.1在挖掘潜在客户上找市场

通过多次会同乡镇邮政网点员工深入乡镇圩场及七站八所等客户市场的调查与内部反复分析发现,邮政业务种类的转型是挖掘大批潜在客户的利器,还可以根据客户喜好,提供邮政综合服务项目,这才是企业盈利的根本目的。而业务转型只是邮政服务内扩外延的一种手段,是运用现代经营手段,达到激活客户用邮需求的目的,给企业带来一大批客户群体和一个不同寻常的盈利空间。因而,乡镇邮政网点转型发展的当务之急是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将现有低效甚至无效的基础客户转换为有效客户。通过上门走访,激活长期不动户,使其使用邮政业务;开展刷卡消费兑换礼品活动,促进客户使用,以此唤醒睡眠账户。二是将曾使用邮政业务的客户转换为有效客户。通过短信、电话邀约等形式,吸引客户参加“用邮有奖”等活动,挖掘更多有效客户。通过分析客户属性找准适合邮政的替代产品,激发客户二次用邮的兴趣。三是将新客户转换为有效客户。乡镇上的流动人口虽然不如城区多,但邮政服务也要纵深推进,追求“最后一公里”,力求全覆盖。小乡镇也会有大市场,这就要求乡镇邮政网点的每个员工必须树立以抓小项目开发为突破口的经营理念,不断做大客户基础群体,做到小项目不放过、大项目尽管做;同时,以厅内采集、厅外收集为手段,挖掘更多固定的增量客户群,为乡镇邮政业务发展再加一把火。

1.2在加大宣传力度上深引导

乡镇邮政网点务必通过各类形式的宣传,扩大邮政产品在整个乡镇的知名度,使客户有业务需求时,第一时间想到邮政,形成一个对邮政业务全部知晓的客户群体。在宣传载体上,一是要利用好内部资源,通过网点LED门楣、X展架、营业标识牌等工具宣传邮政业务。二是利用好外部渠道,巧妙整合,通过LED业务宣传栏、墙体广告以及张贴“致用户的一封信”海报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把逢圩(赶集)作为宣传邮政金融业务的唯一阵地,把全乡所有村的赶圩时间全部集中起来,统筹安排,逢村赶圩,不论周末或假日都及时组织人员下乡宣传,或摆摊设点散发宣传单页,或开设金融知识课堂并播放形象宣传片,通过这种最直接的方式,向农村用户宣传邮政金融知识。

1.3在举办各类促销活动中重点推介

在农村经营邮政业务的难点在于村民的观念与喜好不同于城市人,对新业务的接受程度也有区别。因此,邮政人员应循循善诱,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亲近与客户的关系,拉近与客户的距离,加深邮政在客户心目中的印象。一是开展网点人员“多说一句话、说好一句话”活动,广泛引导客户在网点办理业务。二是开展金融“进村入户”、“进店铺访商户”,报刊发行“进校园、进乡村、进厂矿”等活动温暖客户。三是开展客户恳谈会,倾听客户对邮政服务的心声,征求客户意见和建议来稳定客户。四是让客户亲身体验邮政各类业务,如通过样报试读、邮政储蓄短信免费试用、网银现场体验、商函账单试寄等方法留住客户。五是开展理财沙龙、产品说明会、用邮有礼、刷卡抽奖来安抚客户。六是开展免费医疗咨询、量血压等活动来慰藉客户并宣传邮政业务。七是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在为村民普及识别假币知识的同时,灌输邮政金融业务知识来维护客户。

2深入分析,精心维护,着力培养优质客户

如果说优质客户的贡献率决定邮政企业的受益率,那么优质客户的培养将决定乡镇邮政网点今后的发展出路。下一步,必须通过客户名址、业务渠道和发展手段等,着力培养客户的用邮习惯,增加客户用邮频次和数量,真正达到培养优质客户的目的。

2.1召开经营分析会,找出业务发展症结与对策

邮政企业经营的业务种类较多,乡镇邮政网点对每项业务都要精于积累、善于总结,在总结中找出不足,为下一步开展经营工作积累经验。一是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每周召开一次经营分析会,对一周的经营工作进行小结与回顾,及时复制推广成功经验,认真深刻剖析欠缺的问题。同时,利用各种走访客户活动掌握的客户信息,专门建立客户档案,收集客户反馈信息,及时了解客户的用邮需求。二是准确判断客户的用邮意向。利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做好大客户用邮情况分析,预判客户用邮需求,进一步调整营销思路,深入挖掘客户用邮潜力。三是及时跟进客户消费情况。充分利用金融客户管理系统,分析客户资金流向及到期给付情况,判断客户的金融状况,帮助客户理财,引导客户消费。

2.2畅通并灵活运用各类有利渠道,为客户搭建绿色通道

一是利用邮政自有网点优势,展示并销售邮政产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或者与用户一对一互动的方法,真正把营业厅变成销售厅,把营业员变成营销员。二是不断丰富渠道产品,吸引人气。在邮政自有网点和社会代办点加载代收通信费、水电费和代售票务等便民服务,在给客户带来便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收入。三是通过整合邮政的社会渠道,如便民服务站、助农取款点等,扩大邮政服务范围。四是在渠道建设方面选好人,择好址。位置的选择:助农取款点一般应选择人口比较集中,当地经济情况比较好的村落,并且处于交通便利的地理位置。人的选择:第一,要求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不良前科,以确保金融服务的资金安全。第二,要求人有较为充足的现金流,确保业务正常运转。第三,要求人对自己从事的业务有较强的主动性,对金融新产品接受度较高,自己经常有转账缴费的需求,并且乐于此项服务工作。

2.3创新发展手段,开展贴心服务

随着城乡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乡镇市场对邮政企业的服务升级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员工日常开展的营销不仅要更加注重产品的多元化,还要注重服务的高效优质化。因此,乡镇邮政网点的广大一线员工应该始终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要常练服务内功,常谋发展之策。一是以开展情感营销为主。挖掘单位内部的营销能人(或帮扶人员),运用其丰富的人脉资源和客户关系,通过开展情感(关系)营销促成协议签订,实现客户开发与产品销售。二是以开展方案营销为辅。通过走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为其量身定制产品开发方案。也可根据客户对邮政产品的需求及经营现状,结合企业自身能力,提出解决问题或满足需求、创造需求的解决方案。三是以开展项目营销为补充。由于乡镇不同于城区,特别是那些经济条件低下、人口数量有限的地方,邮政业务项目开发会受到限制,为此,应在这些地区多开发一些代字号业务,如:工资、代收、缴费业务,根据不同市场制定客户开发项目方案,对同一市场或同一综合用邮客户制定整体营销策划方案,达到整体开发、联动发展的目的。

3优质服务,细心维护,常态化培育忠诚客户

第10篇

在西方,金融业与工商业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注重市场营销,将市场营销观念作为指导银行业务经营的基本思想。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顾客才是最重要的财富。早期银行的市场营销,基本上以联系与争夺客户、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随着银行之间兼并加剧,竞争激化,单纯用礼貌、周到的服务,已较难进一步拓宽顾客渠道。银行为了在信息技术时代求生存首先也是要争取顾客,尽可能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客户对银行服务的需求,促使银行服务手段现代化。银行致力于采用新技术,为银行与银行间以及银行与客户间的联系增加了新的内容,同时也促进了银行内部管理的电子化。

一、建立客户综合服务网络

客户综合服务网络是针对金融行业这种特定行业的相关服务而设计建设的,客户通过一定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计算机通讯等)与服务网络中心取得联系并得到身份确认后,即可享受系统所提供的相应金融行业信息服务及有限定范围的账户操作服务,如获取金融行业政策、法规、业务办理通知信息,查询新业务开办方法,客户账户往来查询,查对用户相关社会服务行业收费账单,用户进行限定范围的账户转账和指定收费单位的简单付费,以及其它某些相关行业特别业务操作,等等,也有人把它称之为银行服务呼叫中心(BANKSERVICECALLCENTER)。

早在80年代,欧美等西方国家就已经提出这个概念并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在各大商业银行为广大储户提供服务,然而,由于当时的通讯与科技发展水平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使得这一服务没有得到广泛认同。

但是,在今天,计算机与通讯行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在计算机领域,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已经得到了成百上千倍的提高,CPU从286、386、486到奔腾处理器,从单处理器到对称、非对称多处理器结构;计算机网络范围已经从小范围的局域网发展到跨区域的广域网、甚至联接全世界的INTERNET国际互联网络;数据传输从统计时分复用到ATM异步转移模式,数据传输速率已从几百bps发展到最高上几Gbps,几乎是千万倍的提高;计算机处理体系结构从单机方式发展到“网络就是计算机”的网络方式以及CLIENT/SERVER的客户/服务器分布式处理模式。所有的技术和产品都以跨代的速度更新和发展。在通讯领域,电话已迅速普及到千家万户,X.25分组交换网、DDN数据网以及光纤网已触及城市的各个角落,卫星通讯、微波传输使得信息可以传送到人类所能想象的任何空间,……。所有这一切都已为建立最完美的金融增值服务网络系统提供了技术可能性。

1995年10月,首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服务。接着,北美又出现一体化金融网络机构,商业银行步入电子化新时代。电子化的进程大大增强了银行竞争力。花旗银行的ATM已能处理150多种交易,从现金存取到共同基金投资,甚至进行股票交易,使客户加深了对银行的依赖程度。

客户综合服务网络的建立,可以使商业银行向全能型发展。在银行高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德国、荷兰和意大利商业银行率先向全能化发展。对客户而言,全能银行有提供全面的银行服务的优点,使客户能自由选择最适合其需要的信用工具,特别是小客户,节约了他们与多家机构打交道的成本。这有利于银行吸引更多的客户,实施网络式管理。美国花旗银行发挥总体优势,不断将其在日本市场外的金融创新产品,如有6种货币和黄金等多种选择的共同储蓄账户,介绍给日本客户,稳住了日本市场。目前,金融工程(FINANCIALENGINEERING)日益为西方商业银行重视。金融工程所承担的是向特定用户提供能满足其需要的服务方案。该方案包括尖端金融产品的设计、证券承销安排、资金的吸收与分流、产品开发与信息处理等。银行招聘一批精通投资银行业务、企业银行业务和金融、法律、税务方面的专家,将各方面的知识与经验结合起来,通过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向客户提供能满足其要求的、独特的服务方案。这种方案是标准化的投资机会及储蓄、信托方式,配合客户独特需要而组合成的最低成本方案,即“独家顾客”方案。也就是说,这些顾客只信赖和光顾此银行。这是固定客户制,是客户与特定银行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使银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客户信息资源,发掘潜在客户,波浪式地发展客户网络,同时也可加深银行与客户的定向信息交流关系。

二、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

在经济全球化并高度繁荣的今天,多学科、多领域的整合服务正在满足社会各界的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全球银行间的计算机网络化,可以使本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同行建立联盟,利用对方的金融专家和计算机系统,实现客户网络制的发展。

同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个国家之间贸易往来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迅猛增加,传统的通讯交换方式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大量的数据需要及时、可靠地在各银行间传递,而全球银行间的计算机网络化就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在现代国际金融市场上衍生出一种新的数据交换模式:EDI。EDI是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的缩写,意为电子数据交换。这种方式是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的产物,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迅捷、准确的计算机网络为客户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每一笔业务的延续时间不超过三十秒,节约了大量不必要的时间和费用,实现了银行为客户提供优质、快速服务的宗旨。

在竞争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上,EDI迅速成为商业银行吸引客户、增加中间业务量行之有效的手段,促进和推动着商业银行的现代化进程。正是EDI这种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成为沟通不同行业经济活动的主要媒介,尤其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正日益发展成为最为重要的国际贸易交易手段之一。从90年代初期起,美、日、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陆续宣布,所有的商户首选交易方式为EDI,不采用EDI的商户将不予或推迟办理,EDI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崭露头角,成为日后国际化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

三、创建银行内部通信网络

西方商业银行管理改革的主导是“以人为中心”观念的确立。人是经营管理的主题,行为科研究已在西方国家形成潮流,使世界企业管理发生一场深刻变革,在商业银行界突出体现在从以物为中心的管理转向以人为中心的管理。银行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银行有了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才能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有了高素质的银行管理者,才有高数量的客户群。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关系一直是个重要的问题。因此,银行创建内部网不仅发展了内部通信,加强了上下级的关系,而且也加强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这样做起码可以减少组织内部的文件流:即搜集保存于文件和活页夹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置入一个具有强大搜索功能的电子通道;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例如,瑞典最大的SPARBANKEN银行也处于激剧动荡的合并时期。它开发的内部网,名为CHANNELONE,有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即电子邮件、论坛(一对多、多对多、多对一)、银行规则与其它组织信息数据库以及工作流系统。很显然,内部网改进了银行内部的通信。SPARBANKEN银行内部网/INTERNET解决方案经理LUSTIG认为,通过改进员工访问信息的条件,将会改进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迄今为止,我们将30-35%的时间用于直接客户服务,其余的时间则用于处理业务部门的任务,”他说:“现在,我们必须改变上述做法,将执行两种任务的时间比改为80:20,即80%的时间用于开展有效的用户服务,用于处理业务部门日常事务的时间仅占20%。”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各大银行都将要逐步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并且在不断加强其地区性、乃至全国性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的同时,在经济发达地区,在各大银行间建设区域性电子联行的工作也已经取得了实质的进展。而且,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加强,我国的银行还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世界范围内众多外资银行的强烈冲击。

因此,许多新的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后,以及实现区域性电子联行后,银行的业务应该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些变化对银行众多的公司客户、私人储户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怎样稳固保持原有的客户并不断吸引更多的客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发展自己、而处于领先的地位?

很显然的一点,就是不断改进服务。只有不断利用现代电子信息通讯管理手段,全面提高银行的专业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为银行客户服务,才能争取扩大银行的业务量,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应完全熔入国际金融业电子化发展的浪潮中,并根据自身的特征,利用尖端电子技术不断创新和开发适合自己发展的先进服务手段。我们除了应完全掌握上述国际金融业电子化发展的三个方面外(建立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和创立银行内部通信网络),还应结合当今尖端的电子技术及自身的特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和开发:

1.由于电话银行、自动柜员机以及当前的INTERNET银行服务等相继问世,客户实际上是距离银行越来越遥远了。各家银行的服务项目越来越雷同,客户所面对的是同样的电话或ATM,银行与客户进行面对面交谈的途径越来越少,如何才能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呢?这是全世界商业银行都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我们在与国际接轨时,也应首先考虑这一问题。客户综合服务网络系统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要创建一种环境,银行利用该环境不仅可以向客户交付事务处理功能,而且提供可以满足他们需求的个人化信息。我们先运用定向联系,即定向促销,掌握客户群体的不同需求及客户资金拥有量、投资意向、投资策略、分散投资比例等,然后通过定向服务包括定向优惠,利用计算机系统建立固定客户制,为顾客提供设计独特的理财方案,使这些顾客只信赖和光顾一家银行。目前,美洲银行、NATIONSBANK、第一银行系统、FLEETFINANCIALGROUP、加拿大皇家银行、花旗银行以及新英格兰银行都在进行这方面的设计。

2.在理论上,越开放的系统,其安全性就越差。而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要求既开放,又要绝对安全。如何寻找到这样一个平衡点,是我们要努力寻求的。新加坡DBS银行于1998年10月份出台INTERNET银行服务,该银行压倒一切的问题是安全。由于美国禁止输出128位加密技术,DBS银行经过努力寻找到一种替代方案。瑞士CREDITSUISSE银行为了保证无懈可击的安全性,制定了严格的安全参数,可达到如下目的:

保护主机和服务器系统免受外部攻击;

防止内部图谋不轨和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系统;

提供强有力的加密技术,保护数据在公用INTERNET传输时的安全;

保障用户在INTERNET的识别和验证;

保障用户与银行主机之间端对端的透明性;

解除银行客户对保护专用信息问题的担忧。

3.以INTERNET服务为基础,与欧洲和美国的银行建立一系列联盟。通过这些联盟,我们可以扩展在全球范围的触角,可以促进伙伴银行的客户在我国进行投资,同时我们自己的客户也将更加便捷地获得海外投资。INTERNET服务可以作为主要的市场开发工具,它是我们赖以建立新联盟的基础。一旦建立了此种联盟,双方银行的客户都可以从广泛的银行服务互惠协议中受益,包括使用ATM以及外汇和贷款业务等。

第11篇

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了《统一依据发生操作风险的业务部门或业务流程环节,将银行业务分为八类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以下简称新协议)。新协议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含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2007年5月14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指引》中明确指出,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同时在《指引》中还制定了相关条款,用于指导我国银行业机构提高识别、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上述文件的颁布,表明银行业面临的操作风险已引起了业界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几年国内一系列的操作风险大案、要案警示我们,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操作风险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研究。但由于操作风险性质复杂、诱发因素多、覆盖范围广、与具体业务和机构组织架构密切相关等原因,单纯从定义出发还不足以使我们对其有更清晰的认识,为此,需要对操作风险进行适当的分类。

一、关于操作风险分类的几种观点

目前,国内外学者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分类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比如英国银行业协会(BBA)把操作风险分为四类0:人员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雇员欺诈、越权行为、操作失误、违反用工法、劳动力中断、关键人员流失或缺乏;流程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支付清算传输风险、文件合同风险、股价定价风险、内部外部报告风险、执行策略风险、管理变动、出售风险;系统因紊导致的操作风险——科技投资风险、系统开发和执行、系统功能、系统失败、系统安全;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法律公共责任、犯罪、外部采购,供应商风险、外部开发风险、基础设施、政策调整、政治风险。其中,前三种操作风险为内部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又称为操作性失误风险。第四种为外部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又称为操作性杠杆风险。

国内学者巴曙松将操作性失误风险作了进一步的细分:(1)执行风险。即执行人员不能正确理解管理人员的意图或者有意错误操作等;(2)信息风险,即信息在机构内部或者机构内外之间的产生、接收、处理、储存、转移等环节出现故障;(3)关系风险,即因为产品和服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影响到客户与金融机构的关系;(4)法律风险,即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不符合所在地的法律和监管要求所导致的风险;(5)人员风险,即缺乏足够合格的员工、缺乏对员工表现的恰当评估等导致的风险;(6)系统事件风险,即电脑系统等出现故障可能导致的风险。

外国学者艾迪·凯德将操作风险分为四类:交易风险——结算、账户、传送、清算、合同等的错误;操作控制风险——违反内部规则和交易限制、偷盗、欺诈、洗钱、怠工、关键职员风险;系统性风险——系统设计错误、或者规划方法错误,通讯中断等;业务事件风险——税收、法律或监管的变化,政治、社会威胁和压力,自然灾害等系统风险。

瑞士银行的两位研究学者恩诺·库纳特和拉薇妮亚·斯塔布斯将操作风险称为“间接风险”,并将其分为六类:交易过程风险——产生于交易过程中从交易执行到最终结算等任一环节的错误、失败或不足;合规风险——由监管罚款或处罚、业务限制或终止、强制性纠错成本所带来的财务损失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源于未遵守适用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当地和国际惯例(包括道德标准)以及UBS的内部标准;法律风险——由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合同安排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合同不履行而产生的财务损失风险;责任风险——因对企业的法定或公正性要求权而产生的财务损失风险;安全风险——由意外事件或犯罪而对信息或资产的机密性、完整性或可获得性所造成的损失风险,包括IT安全和有形安全;税收风险——因税务当局反对企业集团现有的税收措施而导致的财务损失风险。

荷兰银行将操作风险分为七类:内部诈骗——由于有意的欺诈、不当使用财产或规避条款、法律或公司政策而产生的损失,不包括分工、区别对待事件,以上至少包括一方存在内部人员;外部诈骗——第三方有意的欺诈、不当使用财产或规避条款、法律或公司政策而产生的损失,不包括恶意的损坏;工作实践和环境的安全性风险——不遵从雇佣、健康或安全法律和协议而支付受伤人员费用或由于区别对待从而产生的损失;客户、产品和商业实践风险——由于无意或忽视而造成未对客户(包括信托和恰当性的要求)履行应尽的专业职责而造成的损失,或由于产品本身或其设计而产生的损失;有形资产的损毁——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敌意、蓄意或恐怖行为产生的损失;商业干扰和系统失败——商业干扰和系统失败造成的损失;执行、传递和处理管理风险——交易处理或信息传递和处理失败而带来的损失。

瑞士信贷集团的操作风险是由五大类组成:依据组织、政策/过程、技术、人员和外部而划分的。其中,组织风险源于管理层的更迭、项目管理、公司文化和沟通、责任、分派和持续经营计划;政策/过程风险源于薄弱的过程,如结算和支付、不遵守内部和外部政策规定、产品或客户交往上的失败;技术风险源于软硬件欠缺、其他技术上的失败,如网络或电信,以及违背信息技术安全等;人员风险源于失败的雇主、利益冲突,或其他内部欺诈行为;外部风险源于欺诈或外部机构对本公司的,以及机构及其代表缺乏人身安全。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分类十分重视并进行了广泛研究。为了使分类更具有操作性,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按照两个维度进行了分类。

1,按照事件原因或者说是风险因素将操作风险分为七类:(1)内部欺诈——故意骗取、盗用财产或违反监管规章、法律或公司政策导致的损失,此类事件至少涉及内部一方,但不包括性别种族歧视事件;(2)外部欺诈——第三方故意骗取、盗用财产或逃避法律导致的损失;(3)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风险——违反就业、健康或安全方面的法律或协议,个人工伤赔付或者因性别肿族歧视事件导致的损失;(4)客户、产品和业务操作风险——因疏忽未对特定客户履行分内义务(如信托责任和适当性要求)或产品性质或设计缺陷导致的损失;(5)实体资产的损坏——实体资产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丢失或毁坏导致的损失;(6)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业务中断或系统失败造成的损失;(7)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风险——交易处理或流程管理失败和因交易对手及外部销售商关系导致的损失。

2,依据发生操作风险的业务部门或业务流程环节,将银行业务分为八类:(1)公司金融:兼并与收购,承销,私有化,证券化,研究,债务(政府、高收益),股本,银团,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配股;(2)交易和销售:固定收入,股权,外汇,商品,信贷,融资,自营证券头寸,贷款和回购,经纪,债务,经纪人业务;(3)零售银行业务:零售贷款和存款,银行服务,信托和不动产,私人贷款和存款,投资咨询,商户/商业/公司卡,零售店品牌和零售业务;(4)商业银行业务:项目融资,不动产,出口与贸易融资,保理,租赁,贷款,担保,汇票;(5)支付与清算:支付和托收,资金转账,清算和结算;(6)服务:第三方账户托管,存托凭证,证券贷出,公司行为,发行和支付;(7)资产管理:集合,分散,零售,封闭式,开放式,私募基金;(8)零售经纪:执行指令等全套服务。

上述两个维度的分类共同构成了操作风险分类的7×8矩阵。从上述的各种分类可以看出,尽管不同机构、不同学者对操作风险的分类有所不同,但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基于本国或本机构的特点,从寻找操作风险的成因人手,着眼于方便操作风险管理,这也给我国银行操作风险的分类提供了思路。

二、我国金融机构操作风险分类应遵循的原则

目前,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方兴未艾,而我国的商业银行正处于全面发展、积极参与的阶段,因此与国际银行界通行做法接轨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鉴于此,笔者认为,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分类要遵循三个原则:第一,要充分考虑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口径,以加强国际间的比较与合作。第二,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不能脱离中国的经济背景和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特点。第三,要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分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三、建议采用的操作风险分类

根据上文所述,对我国的操作风险分类提出建议:基本上采纳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分类思路,即基于一个二维矩阵方法来对操作风险事件进行分类。对于矩阵的第一维度,笔者认为“事件”维度是最具价值的选择。对于矩阵的第二个维度,可以从组织架构的角度人手,第二维度可称为“组织架构”维度,应选择“产品线”作为矩阵的第二个维度。由于新资本协议给出的风险损失事件类型是8类,产品线有7类,不能体现我国的特殊情况,建议在产品线和损失事件上各增加一类,分别冠以“其他产品线”、“其他损失事件”称谓,以收集我国商业银行具有的但不能归并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分类的银行业务和损失事件,待以后时机成熟时再加以命名。

增加“其他损失事件”、“其他产品线”后,从二维角度出发,就可以获得操作风险分类的8x9矩阵,即共72类操作风险事件。每一个分析单位是矩阵中的一个单元,它代表一类操作风险事件。现代操作风险管理既需要内部数据也需要外部数据。每一个单元中的数据代表一条产品线中一类事件的损失分布状况。我们通过研究每一类事件损失的原因和结果,可以识别各个类别及其相应控制的共同要素。

第12篇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法》为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来提供了法律保降。《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金融宏观调控中的职责和权力,从法津上保证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对货币政策体系作了规定,明确了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工具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公开市场操作等手段.为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提供了组织上和技术上的保证,也为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化提供了前提条件。

其次,《中国人民银行法》为抑制通货脚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降.《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这一提法较之!986年l月7日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中的发展经济、稳定币值的双重目标提法是一大进步.双重目标的矛盾性在很大程度上给通货膨胀的发生提供了可能。近年来货币政策上出现的一紧就叫、一叫就松、一松就胀的教训是深刻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于货币政簧目标的新提法表明,嗯定币滇是发展经济的隽础,只有在稳定货币币值的前提下去买现经济增长,才不至于发生通货膨胀以及给经济社会造成强烈震荡,从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三是《中国人民银行法》为中央银行强化对全融机构的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降。金融监管是《中国人民银行法》斌予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能之一。近十余年来,尽管世界上不少国家提倡金融自由化,但他们决不是没有监管或不要监管。相反一般都有一套严密的监管制度。最近发生的震惊世界的巴林银行破产案.更使他们认识到中央银行监管的重要性.在我国,过去的金融监管制度虽也很严,但因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故“储蓄大战”、“利率大战”、乱集资、乱拆借、乱办金融、乱办保险等现象屡禁不止.睡禁屡犯.《中国人民银行法户明确了中央银行对各大专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领导权和管理权;明确了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稽核、检查、监督、管理和处罚的权力.这就为建立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的宏观金融监管体系,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

四是《中国人民银行法》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德健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众所周知,金融机构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它是以从事经营货币这种特殊商品的特殊企业.无论从国际金融发展的历史,还是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发展的实际,都可以看出.以货币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为主体的金融结构,具有极其广泛的渗透性和扩散性,其业务经营涉及千家万户,经营结果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有时这砷影响甚至可以涉及社会经济政治等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方面。前两年.我国一些地一方出现的金融佚序混乱以及通货膨胀.不仅损害了存款人的利益,而且形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导致误导资源配置,出现了不应有的“房地产热“、“开发区热”等.实践证明要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就必须要对金融机构有一种严格的、统一的管理.这种管理一是要建立各种比较完普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墓础,二是要有一个统一的管理者。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并且在国家宏观经济控制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事实上已经成为统一管理全国金融行业的主管机关,而这次《中国人民银行法》从法律的高度加以明确,更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及法律保证。

总之,《中国人民银行法》是我国的第一部金融大法,它为金融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律保障和法律责任。现在最关键的是要依法办事。从我们人民银行的分支行来说,就是要按照总行的部署及授权.依法独立行使对本辖区金融机构的监管,维护一个良好金融秩序和投资环境。当然,对于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具体的监管,还需要逐步建立其他有关金融监管的法规与之配套,同时也必须辅之以必要的政策、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进行。

第13篇

摘要:截至2006年底,CAFTA成员国已积累8.5万亿美元国内金融部门资产。企业融资需求和对金融服务要求逐渐扩大,凸显了高效金融中介的重要性,而作为重要金融中介的CAFTA证券市场还有很大改善的空间。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各国证券市场的合作、共同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的建立将使CAFTA的证券市场更加完善。

关键词:CAFTA;证券市场:公司债券

CAFTA的建设加强了中国与东盟的金融合作。鉴于CAFTA各成员国在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目前CAFTA的融资体系难以为自由贸易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撑,证券市场更是如此。CAFTA各国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使自由贸易区内的证券市场更有效率,以支持自由贸易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CAFTA框架下发展证券市场的重要性

东亚金融危机过后的这几年里,CAFTA各国经济社会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发展变化强调了在该地区建立更高效的金融中介的需要和可能。作为重要金融中介的CAFTA证券市场的重要性表现为下面几个方面:

1、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可以将区域金融资源中剩余的资金调动起来并将之用于有益的经济活动中,从而达到社会生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2、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可以起到一个分化与减少经济运行风险的作用。发展程度较高的证券市场体系有利于风险的交易、风险的规避、风险分散化和各交易主体的风险分担。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这种作用表现明显,而在CAFTA的证券市场这种作用还不明显。

3、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有利于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改善公司治理。大量金融中介和金融机构的存在,降低了投资者获取有关经营者信息的成本,同时投资者很容易通过股票价格以及股票市场上公布的其他公司信息来判断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对企业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促使经营者改善公司治理和调整企业战略。

目前的CAFTA证券市场可以发挥比现在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进一步完善CAFTA证券市场,最大化地提高其效率。

二、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的现状

1、证券市场规模明显扩大。CAFTA的股票市场自1997年以来已经增长2倍,2005年市场资本总额达到2.1万亿美元;同时CAFTA的债券市场也取得了相当大的增长,整个地区2005年债券总额达到了1万多亿美元,是1997年总额的2倍多(见表1),政府债券引领债券市场增长,公司债券市场不断扩大。

2、证券市场在公司融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CAFTA证券市场的金融资产的运用,为区域内公司融资提供了一定的金融支持。CAFTA成员国股票市场上公司新股筹资在2004年达到了320亿美元,在2005年达到了310亿美元,公司在股票市场上的筹资主要用于公司的扩大经营,这种直接融资方式减少了公司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见表2)。

3、区域债券市场获得了发展。为增强东亚经济体的风险承受能力,东亚各国在地区层面上已经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根据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会议(EMEAP)的决定,利用部分EMEAP的国际储备,推出了两个亚洲债券基金。第一个是亚洲债券基金I(ABFI)——汇集10亿美元的储备,投资于东盟8国+3国的以美元标价的政府和准政府债券;第二个亚洲债券基金(ABF2)——20亿美元,投资于当地货币标价的和准债券。其目的是为零散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进入该地区债券市场提供一个透明和经济的方式,而且通过机构投资者、交易商和做市商的私募配售已经得以扩大。

(二)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CAFTA的证券市场面临着广泛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低、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缓慢、分散的小规模无合作的债券市场、证券市场深化带来的风险等等。

1、CAFTA各国的证券市场流动性低。在自由贸易区内的大部分国家,跨境投资者仍然不能拥有相当大的股份。这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只有一小部分股份是可供潜在投资者买卖的,这极大地抑制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CAFFA的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大大低于那些先进工业国家。主要原因在于在该地区的一些国家,跨境投资者仍然不能拥有相当大的股份。2004年底,外国投资者不能进入菲律宾股票市场的约42%,中国的41%,泰国的36%。这一点加上某些经济体控股的相当大份额的股份(中国约为28%,印尼是30%,菲律宾是40%和泰国是21%),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只有一小部分股份是可供潜在投资者买卖的;相应地,这会极大地抑制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2、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缓慢。目前CAFTA各国偏重政府部门融资的发展,而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得较慢(表1),公司债券市场可以在公司融资方面发挥比现在更大的作用。公司债券市场规模小的关键原因是缺乏二级市场的流动性。证券市场流动性的缺乏不仅关系到证券市场的效率,而且关系到市场的整体规模,因为主板市场的规模和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之间是双向互动的。投资者一般只有在市场有充足的流动性、需要时可以容易地出售和退出时才愿意投资证券。而且,如果流动性低,价格发现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参与的投资者一般会要求更高的利率或回报来补偿低流动性),这可能进一步阻碍公司在股票交易所上市或发行债券。

3、CAFTA区内证券市场规模小且分散,难以充分受益于发展成功的证券市场。CAFTA内证券市场包括中国证券市场、新加坡证券市场、马来西亚证券市场、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等,这些规模更加小的证券市场很分散,相互之间没什么合作,难以充分受益于发展成功的证券市场一般所具有的经济规模。

欧盟在证券市场合作上取得了一定成就。2000年以前的欧盟15个成员国都拥有自己的证券市场,通过布鲁塞尔、巴黎和阿姆斯特丹证交所合并成为新欧洲证券交易所,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和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合并成为国际证券交易所,到目前二者代表着欧洲证券交易的主流,实现了规模经济效益和资源流动性的提高。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程度不断加强,使东亚各国证券市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因此,对于CAFTA成员国来说,解除跨境投资剩余阻碍的地区性合作非常有用,证券市场的合作显得颇为必要。

4、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带来了风险的增加。随着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在过去8年的显著增长,CAFTA内证券市场的发展得以深化。金融领域越来越紧密相联,以至于银行、保险和证券市场之间传统的分业经营已经被技术创新、解除管制和自由化所打破。例如信贷传统形式(如抵押和商业贷款)的证券化,以及日益复杂的构建风险、重新包装风险和交易风险方式的增加,正在削弱股票、债务和贷款之间的差别。证券化将银行的信贷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贷款转移到资本市场,这会增加证券市场的风险。证券市场的发展将有助于拓宽金融系统的结构,但也有可能通过使用衍生工具和其他手段发生不适当的风险转移,使风险转移到风险管理能力和监管更薄弱的部门和机构。而这些风险只靠一个成员国的单独能力无法完全解决,需要所有成员国的共同努力协调。

三、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完善之路

在2007年1月份结束的第二届东亚峰会上,东盟的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的金融服务业对中国实行了开放,而中国金融业服务业保护期已过,已经对外国进行了开放。CAFTA金融业的相互开放有利于CAFTA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当然CAFTA证券市场的完善还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

(一)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一个关键的挑战是证券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深度和高效的证券市场将会为满足日益复杂成熟的需要和改善金融部门的回弹力做出重要贡献”,这是世界银行新报告《东亚金融:通向健全市场之路》主要作者斯瓦蒂.高士2006年9月14日在新加坡报告时所强调的内容。CAFTA证券市场效率不高的主要因素是证券市场有限的流动性。为了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我们需采取下面的措施:

1、改善证券定价的信息基础。及时准确的信息对于流动性是非常重要的,根据这种信息,流动性可以通过对基本面意见不同的投资者的活动来产生,从而促进价格发现的过程。在改善证券定价的信息基础的过程中,一个基本的因素是继续强化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在受危机影响的国家中,马来西亚在改革其法律、法规和实务方面走得最快,紧随其后的是泰国;在印尼和菲律宾仍然有相当大的余地来加强公司治理;最近,中国也开始强化公司治理。

2、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高的市场交易量少,对相关新闻做出反应的价格变动较少,因此流动性低、效率低。影响外在和内在交易成本的因素包括预扣税和费用、中介的效率、市场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以及“辅助”基础设施。

3、开发广泛的投资者。开发更广泛和多元化的投资者基础,具有不同偏好和胃口的投资者的参与,有助于增加交易量和流动性,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

(二)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的证券市场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使公司债券市场在公司融资方面发挥重大的作用。建立区域信用担保设施为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公司债券发行者提供债券还本付息的担保;通过将本地债券按风险和期限进行搭配组合,然后加以证券化,以符合投资者对风险的承受力。另外推动发行以本地货币或本地货币构成的一篮子货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如债券交易、结算和托管体系等。

(三)加强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的合作证券市场的更深一体化,尤其是跨境证券市场的一体化,能产生巨大的效用。

1、成立区域证券交易所。随着CAFTA一体化进程的加速,11国之间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与日俱增,必然带来国际结算额的大幅上升。这就需要一个各国认可的区域性跨国金融中心,方便区域内金融结算的解决、金融事务的协调、金融外交的谈判。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将为资金供求双方找到一个最佳的交汇点。

第14篇

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出现,给金融业务的推广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金融机构对网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网络化信息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了银行等金融企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信息处理能力,但同时也给金融信息的安全带来了更大和更多的风险。由于金融业务的特殊性,要求金融网络必须是“健壮”的,甚至在“带病”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具有足够的性能以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行,金融信息网络相关的软硬件支撑必须能保证24小时×365天可靠运转;金融信息网络必须是安全的,要有严格的用户验证和完善的管理体系。本文主要分析了现行金融业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从管理和技术的角度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一、互联网环境下金融业务面临的风险

在黑客行为商业化日趋明显的今天,金融行业由于其信息内容的敏感性,自然而然地成为黑客的攻击目标。从目前来看,金融信息网络受到的攻击主要来自以下途径:

1,非授权访问。目前。大量基于网络的金融业务产品(如增值业务、业务、网上支付等)的推广,需要广泛的网络支持才能实现,这必然要求金融业务部门能够提供多样化的对外互联接口。因此金融企业信息对外开放的程度会加深,受到攻击的途径也就更加多样和复杂。很多黑客利用系统漏洞或者网络安全策略的缺陷非法侵入金融企业网络内部,窃取大量的敏感信息、篡改系统数据或用户资料、泄露敏感信息,给金融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2,非法窃取账户等机密信息。用户账户密码信息的失窃事件时有发生,盗窃用户账户也是大多数普通攻击者的目的。攻击者往往采用搭线、嗅探工具等方式窃取用户的数据,并在需要的情况下解密用户的敏感信息,或者通过木马之类的手段对用户的信息进行截取并发送给攻击者。

3,内部破坏。据统计,在所有网络攻击事件中,来自网络内部的攻击占总量的80%。对于金融业务网络来说,尽管由于其承担任务的特殊性,从管理上会尽最大可能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但对于熟悉金融业务和计算机技术的人而言,仍然有可能利用其掌握的知识篡改系统数据、泄露信息。

4,病毒侵扰。日趋扩大的网络环境为病毒的大量传播提供了条件,网络病毒已经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广泛的影响。随着国内多种操作系统的普及,除了Windows平台的病毒外,针对其他操作系统平台的病毒也逐渐增多,对于广泛使用UNIX的银行等金融部门来说,更是越来越容易受到病毒的侵扰。更何况很多金融部门的计算机本身就是使用Windows,一旦中毒会影响到通讯子网的运行,甚至会导致网络及其承担业务的瘫痪。

5,拒绝服务。拒绝服务简称DOS(DENIALOFSERVICE)攻击,目前常用的是分布式拒绝服务DDOS。由于这种攻击并不是利用系统漏洞,而是直接使用SYNFLOODING方式,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攻击方式,故非常难以防范。拒绝服务攻击发生时会导致被攻击主机无法提供正常的服务,比如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等,由于其服务器是在互联网条件下访问,其受到拒绝服务攻击的可能性相当大。一旦受到攻击或由于安全策略等其他问题而出现无法提供正常服务的情况,不但会造成经济损失,更会给企业带来信誉上的损害。

二、金融网络安全风险根源及共性分析

如前所述,虽然金融网络信息安全风险既有可能来自网络外部也有可能来自网络内部。但究其原因,导致安全风险的根源不外乎两种:技术漏洞和管理漏洞。金融信息安全面临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互联网环境的改变。利用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极大推动了金融业的发展,也给普通用户办理金融业务带来了便利,但由于金融网络和普通用户接入互联网使用了相同的TCP/IP协议,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金融服务和用户的关系与实现网络化之前有很大的不同。由于服务商和客户的网络基于相同的TCP/IP协议,从网络技术角度上看,用户获得了以往任何形式下都不具备的和服务商几乎相同的“话语权”。因此,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实施诈骗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很多对网络不熟悉或者粗心大意的用户为此遭受了经济损失。另外,用户连人互联网的成本降低使得使用网上金融业务的用户数不断增加,黑客利用技术手段窃取用户银行账号、密码的可能性随之提高,木马、间谍软件都是比较常见的方式。网络环境的改善和上网用户的增多,也为某些针对服务器的攻击提供了便利条件。若黑客计划针对某金融服务器展开DDOs攻击,黑客找到能够长时间开机且拥有良好带宽条件“受控电脑”的难度也在迅速下降,这就为其攻击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并且,黑客在实施攻击行为时往往会采用多级“跳板”的方式,即不直接使用自己的计算机攻击目标主机,而是先攻陷几台中间计算机并以它们为跳板进行攻击,这极大地增加了网上取证和追查的难度。也使很多网上金融犯罪人员存有侥幸心理。

2,国内软件平台环境较为单一。目前很多新的金融产品是基于互联网支持的,采用最多的方式就是WEB方式,从用户使用的便利性角度来看,采用WEB方式由于不需要特定的软件环境,只要拥有一台能上网的计算机即可实现对金融网站的访问。但这种模式在信息安全上存在很大的隐患。以最常见的网上银行为例,目前各个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对非IE浏览器的支持大都做得不好,用户只有在Windows平台下使用IE系列浏览器对网上银行进行访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国内的计算机用户普遍采用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网上银行的开发必然需要考虑到这种实际情况。一些用户尝试使用其他平台如LINUX访问网络银行,但发现由于网络银行大多采用了微软的ACTIVEX技术,导致非IE浏览器无法正常访问,即使能够访问也需要很复杂的操作,这种操作甚至是代码级别的,普通用户只能望而却步,从而退回到windows平台,这就使得网络银行应用客户端的单一Windows平台状况更加明显。由于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在国内拥有最广泛的用户群,因此目前绝大多数黑客软件和病毒等对安全构成威胁的程序都是针对它的,这就使用户个人信息由于木马或间谍软件的原因而泄露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进而增加了用户资金损失的可能性。

三、提高金融信息服务安全的对策

(一)加强金融企业网络相关的研发及其管理工作

这里所指的研发并不仅仅指业务产品的开发,更重要的开发内容是承载金融业务专有通讯协议的开发。由于TCP/LP协议是目前互联网的事实标准,网络化的金融业务也必然要基于此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化金融产品开发工作只能围绕着业务需求。以网上银行为例,目前采用的软件运行模式主要是B/S模式,即采用WEB技术服务,用户通过IE浏览器访问服务器上的相关服务。这样做的好处是用户只要能够上网就能够访问网上金融业务,并且操作也非常简单。由于此种模式从根本上是基于开放HTTP协议的,在安全方面必须通过插件等技术形式的支持才能实现。目前尽管很多网上金融服务提供了安全插件,但大都仅仅针对IE浏览器提供支持,采用其他核心技术的浏览器访问时会由于插件问题导致业务不能正常操作。因此,加强对非IE浏览器的支持是提高网络金融业务安全性的一种快速有效的手段。可以让用户在客户端上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尽量降低由于操作系统平台单一所带来的病毒、木马等问题。

从笔者的经验来看,采用专用协议和专用软件服务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专用协议由于其不具备开放性,因而更安全。

(二)加强网上信息系统管理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出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各个金融企业也有相关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能否严格执行对于企业的信息安全关系重大。我国在信息安全技术方面和发达国家仍然有不小的差距,从很多金融信息安全案件来看,安全制度实施不严密占案件总体数量的很大比例。

(三)科学规划业务网络功能和区域

信息安全区域规划是近几年来网络安全领域出现的一个新名词,目前尚没有业内公认的严格定义。笔者认为,信息安全区域规划就是根据网络的业务功能、数据流动状况以及企业对不同类别数据不同的安全需求,规划网络的拓扑结构并对关键数据转发节点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选择。网络规划方面的缺陷在此称为结构性缺陷。结构性缺陷会导致信息安全实现的难度和成本增加,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比如,需要相互保密的数据流出现在相同的TRUNK链路上,这种情况就是由于网络拓扑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尽管从IEEE802,1Q协议规定上看,两种数据流在逻辑上是隔绝的,但它们通过了公用的链路,因此这种网络结构对于数据的安全性和传输效率都是非常不利的。

在金融企业中,目前比较适用的规划方法就是根据业务类型及数据保密分级进行数据区域规划。网络安全区域得以规划并实施后,不同等级的数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被隔离,并且不同区域之间可以设置网闸对访问进行限制和认证,不但能够增强抵御外部攻击的能力,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内部攻击的难度,极大地提高系统的整体安全性。

(四)合理使用并开发网络安全技术

1,合理使用加密技术和VPN技术,探索除WEB以外的其他形式的网络金融业务途径,特别是采用专用客户端并开发专用通讯协议和安全用户界面也是提高系统安全性能的可行途径。

2,引AQOS服务质景,改善关键服务的响应速度,在关键节点不论是数据转发节点还是服务器节点都采用双机热备份。使用状态检测技术,监视关键节点的数据状态,及时发现并抵御拒绝服务(DOS)等异常数据流。在划分了安全区域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IDS)加强信息系统抵御和发现黑客攻击的能力。

第15篇

摘要:文章以我国银行业的人才培养为出发点,详细分析了当前制约我国银行业人才成长的各种因素,力求探索建立我国银行业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我国银行业作为我国的经济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分,对于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

关键词:银行业;人才培养

一、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及其在银行业的表现

(一)人才及银行业人才的定义

“人才”一词,简言之,是指有才能的人。**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综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银行业人才应为“所有具备高尚职业道德、突出工作能力、能够实现合格绩效的银行业从业人员”。

(二)人才成长规律在银行业的具体体现

1、银行业人才的成长是外部环境和自身努力的共同结果。

一方面,大部门从业人员认为银行业对人才培养“非常重视”或“比较重视”,认为现有晋升制度(提拔)“非常合理”或“比较合理”,认为岗位培训“非常有针对性”或“比较有针对性”,这些都反映银行业为人才成长营造了较好的气氛。另一方面,通过银行业人才成功例证的分析,发现他们都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积极的进取精神,能够将个人价值的实现很好地与工作的发展结合起来,这表明个人的因素是其成长、成才的强大内因。

2、银行业员工对工作的期望是促使其成长的动力源泉。

银行业员工之所以热心于自身事业并积极努力工作,其动力源于并受制于员工的期望和需要,即只有当员工的期望和需要得到满足时,才会产生强大的内动力。具体来说,在银行业的期望主要包括3个方面:被同事认同和上级承认;个人努力与成效成正比即有成就感;取得多少工作绩效就要获得多少报酬。

3、银行业人才的成长是在竞争中不断提高的积累过程。

人才成长的历程,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知识和经验,从而完成量变到质变的转化。同时,在人才的成长过程中,通过竞争这种手段能激发人才的活力,并为选拔和发现人才提供有效的途径。

4、中青年是银行业人才成长的集中年龄。

中青年是人才创造的集中年龄,是担重担、出成果的黄金时期。

二、我国银行业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深入分析我国银行业人才队伍和人才工作现状,是进一步提出我国银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战略的前提。当前,我国银行业在人才队伍结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认真总结、深入分析,找准症结所在,为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提供基础。

(一)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的职能要求和履职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也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银行业人才队伍在总量上基本能够适应履职需要,但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逐渐成为制约人民银行有效履职的重要问题。

第一,高层次人才比较缺乏。近年来,虽然采取海外引进、从高等院校招录和内部培养等措施,使高层次人才的数量得到增加,但与当前的形势任务相比,总量依然较小、占比仍然偏低。同时银行业现有人才队伍的国际竞争力还不强,集中体现在熟悉国际经济金融运行规则和发展形势,具有战略开拓能力的国际化人才,以及通晓国内外金融、证券、保险、法律等知识,具备先进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十分短缺。

第二,年龄、学历结构有待改善。首先,近年来各银行有目的地招录了一批高学历的年轻干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队伍年龄结构,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整体上保持稳定,但仍需进一步年轻化员工队伍。其次,各银行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具备较深经济金融理论功底、熟悉经济金融运行情况、掌握相关分析技术的高学历人才的要求比较迫切。近年来,各银行机构虽然通过招录等多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学历人员数量,但人才队伍整体学历层次仍然偏低。

(二)人才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我国各银行机构人才流动与市场化人才资源配置规律未能有效对接。在人才引进方面,虽然各银行机构在历年的人才招录中都能吸引大批的求职者,但这种吸引很大程度上源于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更多体现在对非市场紧缺人才的吸引上,对于市场真正紧缺的中高端人才,特别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则表现出明显的竞争能力不足。在人才“出口”方面,随着外资银行的陆续入驻,我国各银行机构、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分支机构薪酬福利方面的比较优势逐渐丧失,对人才的吸引力逐渐被同业弱化,出现人才不断流失的局面。

(三)人才工作机制需进一步改进

在当前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的发展趋势下,机制建设是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但长期以来,各银行机构在人才使用、评价、考核、激励、培养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制约了人才工作效能的发挥。

第一,绩效考核不够科学。近年来,我国各银行机构制度化的考核体系基本建立,对员工实施定期考核,相关考核制度和流程也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可,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第二,薪酬激励有效性不强。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现象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高层次人才的收入水平与外资银行相比明显偏低,不仅导致他们对收入水平的满意程度比较低,而且也难以在人才市场上吸引关键、核心人才。工作获得的成就感和社会地位等内在报酬,也无法弥补工资等外在报酬水平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离职倾向,并导致了部分人才的流失。

第三,人才培训针对性不强。虽然近年来我国各银行机构积极构建符合自身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培训制度、机制与体系,逐步建立起员工终身培训制度,使每个员工从入行到退休,可以持续不断地接受培训。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对个体特征考虑不够,培训主要集中于基础培训和业务培训,不能针对不同阶层的员工提供不同的培训课程,面向未来发展的有针对性的培训相对较少。

三、加强和改进我国银行业人才培养机制的政策建议

人才问题是事业发展成败的关键,也是全面推进银行工作重要的着力点、突破点和增长点。因此,我国各银行机构应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统领银行人才队伍建设,把握并遵循人才成长的内在规律,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的内外环境,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为银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加快人事制度建设,优化人才成长外部条件

从制度层面优化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条件,是加快人才培养的首要前提。因此,我国各银行机构应加快人事制度建设,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政策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

1、高度重视员工生涯设计,实现人才和组织共同发展。

综合效应规律要求我们应实施人才和组织共同发展的人才调控策略,而其中一个有效做法就是为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将员工个人发展目标与组织发展目标进一步统一起来,使员工在为组织目标实现过程中也使自身得到成长和发展。因此,各银行机构应在坚持个人特长和社会需要相结合、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稳定性和动态性相结合等原则的前提下,尽快建立起有关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的制度,不仅要引导行员树立为自身进行职业规划的意识,而且要在了解行员个人特点以及他们成长发展方向和兴趣的基础上,制定有关员工个人成长、发展与银行职能发展需要相结合的计划,逐步建立起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档案,以利于长期有效地开发人才。

2、创新教育培训的有效模式,促使人才资源全面开发。

教育培训是提升人才能力和素质的有效举措,是促进人才成长的“推进器”。因此,各银行机构应尽快改变传统的培训模式,使培训真正成为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制度平台。一是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培训计划的制定应建立在对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按需施教,实行分类培养和个性化培养。二是加大培训投入。从根本上改变培训设施简陋、培训与应用脱节,培训质量不佳的现状。三是培训形式宜多样。如外部培训,让员工走出去,到各高校、各国外金融机构,接受新知识,增加国际眼光。

(二)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激发人才成长内在动力

竞争成长规律揭示了竞争是提高激励效应的推动力,现代管理知识中的“鲇鱼定律”也启示了如果一个人没有竞争对手,就会养成惰性,甘于平庸,碌碌无为。因此,我国各银行机构应健全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强行员创造的动力,激发行员创新的热情,促进员工创新的行为,最大限度地激励人才成长。

1、改进管理层薪酬制度。

为提高管理者经营热情,避免管理者短视行为的发生,对于已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可以逐步推行股票期权的激励机制,当某考核指标达到一定标准时,管理者就可以行权。而对于未上市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可实行年薪制,根据经营者的管理业绩和经营业绩确定年薪的金额,从而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银行长期的获利能力,保持可持续发展水平。

2、健全长期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使工作能奖能罚。

要确定系统全面的绩效考核内容和方法,提高考核的信度和效度,反映出被考核者的实际工作绩效,方法上可以参照目前流行的“360度绩效评价法”,即有上级、同事、服务对象评价加员工自评,最后通过加权平均得出考核结果。要分层次、分类别设计考核指标,可遵照国际通行的绩效考核SMART原则,必要时可以邀请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协助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层次分明、具有银行特色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注意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建议采取月度考核、半年跟踪、年终总结相结合的方式,克服“近因效应”影响。要畅通反馈渠道,加强双向沟通,营造良好的人际氛围和工作环境,使绩效考核成为实现组织目标、改进员工绩效和个人持续发展的助推器,把绩效考核过程转化为每个员工一次积极的工作经历。

3、改进普通员工薪制度。

为奖勤罚懒,调动国有商业银行的从业积极性,应破除原有工资分配中“大锅饭”的做法,将职工工资和岗位贡献相挂钩,拉开改入档次。如对于行政管理和后勤部门可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岗位等级的划分可以参照工作责任、工作复杂程度和对知识技能的要求,通过岗位分析评定来确定;对于研发和业务部门实行按能力划分的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制,同时,与银行的经营业绩相挂钩;对于销售部门则实行基本工资加上业绩提成的效益工资制度,促进销售人员的销售积极性;对于柜台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上业务计划计件工资分配标准,以便提高业务经办效率的完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