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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史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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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史论文

第1篇

“史艺”一词是我国历史教学法专家赵恒烈先生在总结章学诚“史家四长”之说的基础上首先提出来的,赵先生关于“史艺”概念的解释,简而言之,就是历史教学的技艺。主要指历史教学的技能和方法。

世间成就万事,无不讲求方法,培根曾将方法比做照路的灯笼。主席曾将方法举喻为过河的“桥”和“船”。可见,“方法”是何等的重要啊!因此,历史教师也必须研究传授历史知识的恰当方法,以求事半功倍之效。

教学有法,并无定法。如果不因地因人而宜,一味抄袭照搬别人的方法,就难免出现“邯郸学步”、“东施效颦”的笑话。清人顾嗣协诗云:“骏马能历险,力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教学方法亦是如此。讲述、讲解、讲读、谈话、图示等方法各有所长,能否针对教学对象和教材内容,随机应变,灵活运用,?不仅要看历史有无扎实的业务功底,?关键还在于历史教师是否具备了“吏艺”才能。

二、“史艺”的秘诀

历史千头万绪,方法多种多样。欲使讲授史实感人肺腑,分析史实一针见血,学生听讲兴趣盎然,举一隅而三隅反,历史教师必须掌握“史艺”六字秘诀,即博、爱、导、精、新、巧。

1.傅览书籍,具备一个“博”字

历史教材几百页,记述中外历史二三百万年,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仅就文化方面而言,又包括了天文、历法、数算、文史、医药、化学、建筑等等。复杂的社会现象,浩繁的历史典籍,加之当今不断涌现的新发现、新成果,都需要历史教师去阅览,并根据教材的取向去搜集、鉴别、整理。

历史教师只有通过积累大量的史料,具备广博的历史知识,才能自由地把握住历史教学。

2.了解学生,突出一个“爱”字

教学实践说明,历史教师要教好历史必须了解所教对象一学生,分清所教班级好、中、差三个层次,做到胸中有数。要分析好每个“差”生学习落后的原因,因材施教,做到普遍教育与个别指导相结合。这里的关键是教师要有一颗爱心。

既有爱教育事业之心,又有爱全体学生之心,特别是对差生要以爱促使其向好的方面转化。这样,才能保证历史教学成绩不断提高。

3.激趣,强调一个“导”字

有人说“情趣是成功之源”。也有人把情趣比做学习的动力。一个好的历史教师总是先从激发学生情趣入手,启发学生学习历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然后加以点拨,诱导。这也是教师在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过程。

4.抓住课堂,研究一个“精”字

45分钟的课堂教学,教师不仅要讲清,还要讲透;学生不仅要理解,还要掌握。若沿用注入式满堂灌,再辅之以“题海”,方法陈腐,直接影响历史教学质量的提高。就此,全国各地新法倍出,有上海的“读读、议议、讲讲、练练”的八字教学法;有杭州的“读、理、练”三段教学法;还有北京三中朱尔澄老师的“情感型”教学法。这些方法不拘一格,不定一尊,但都紧紧地抓住了课堂教学,讲授精益求精。这些历史教学改革的尝试和经验,都在说明“抓住课堂,讲究一个精字”的重要。

5.熟读教材,发掘一个“新”字

现行历史教材图文并茂,言简意赅,且故事性、概括性强,一改过去专著缩编式的编写方法,很适合目前中学生使用。但是,“剧本编得好,还须演得巧”,这就需要教师熟读教材和教参,认真思索,研究出新的教学方法,做到常改常新。

这是当前历史教学改革的需要。

6.精心琢磨,力求一个“巧”字

“巧”即教学的技巧。它是历史课堂教学中导入、说明、提高、变化、强化、使用教材、总结等诸多外显技能的升华。教学技巧是每个历史教师都力求掌握的,而要掌握这一点,就必须精心琢磨教学方法和教学语言。甚至分解研究,微格剖析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反复练习,使上述技能达到极其纯熟的地步,灵活运用讲述、图示、比较、演示各法,力争达到得心应手的境界。若能如此,则历史教学成绩必然会不断提高。

三、“史艺”发展与创新的准则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历史教学的艺术也在不断地发展、创新。而这种发展与创新主要是在教学的组织方式和方法方面。那么何为发展创新呢?展望历史教学改革的趋势,可以规定为三点准则。

1.凡是符合“三个面向”的教学观点和教学方法就是发展,就是创新。

2.凡是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如电化教学及天津首创的“五色反应卡”?的使用等)能增加传递信息的方式和方法,就是发展,就是创新。

第2篇

《世界历史:城市发展和经济变革》一书坚持以社会发展观为指导,贯穿全书的基本观点是:生产力进步是促进城市化进程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条件。正如作者所言:“如果没有人口的集中和由农业发展所产生的粮食剩余,就不可能产生城市生活。同样,农业的出现早晚会推动城市文明的发展。”(第31页)农耕文明时代城市的兴起和发展立基于农业生产力的进步,工业时代乃至后工业时代亦复如是。以大机器生产为主的工业时代生产方式,以其密集的产业经济和巨大的就业机会极大地提升了城市的吸引力,同时还凭其技术优势扫除了梗阻在农村通往城市道路上的种种技术性和社会制度障碍,从而促成了“城市化的迅猛发展”(第130页);服务型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后工业社会造成了工业城市经济的衰落和危机,导致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进入新的阶段,城市发展趋势呈“低密度的多中心结构,郊区化发展迅猛,大都市区呈现多中心结构,中心城市在大都市区中越来越难以发挥主导作用”(第210页)。

但社会是由万千有形或无形的因素构织而成的,历史是丰富而繁杂的。任何一种社会历史现象都不是由某一种因素单独促成的,也不是哪一方面因素始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是多方面因素辐揍的结果,人类文明中的城市发展史也不例外。正因为如此,所以在相同的经济社会形态下,城市发展的速度和城市生活的形态各不相同。如作者在书中所言的那样,不仅在农业时代的城市文明“具有多源性和自发性”,即便到工业化与城市化联系十分密切的现代社会,两者的步伐也并不相同,“即世界各国国家工业化水平的排名与城市化率的排名是不一致的”。后工业时代各国的城市化演进方向和模式也同样存在着诸多的差异。

《世界历史:城市发展和经济变革》一书的作者俞金尧、王章辉、孙群郎等诸位专家,均以治欧美史为主业,上述时间框架显然是以西方作为考量的典型,并不完全适用于探讨世界其他地区的城市发展进程。在内容叙述过程中所举的例证,也多以西方为主。作者在前言部分对此首先作了明确的交代:“我们叙述的重点在欧美国家,这倒不是因为我们有‘西方中心论’的倾向,而主要是因为从上述的几种经济类型及它们的先后转变来看,西方城市的发展比较有典型性。”(第5页)。也就是说,历时性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后工业时代三大经济社会形态划分,主要是以西方城市发展背景为基础析出的“理想类型”,有异于此种发展经历的世界其他地区或国家因此被排斥在外。为了弥补这一缺失,该书另辟一章,专门论述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并选择印度和拉美这两个与中国颇具比较意义的国家和地区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希图通过发掘他者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为中国当今正在急速行进中的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提供有益的借鉴。

通过这两部分的内容安排,整部著作既坚持了纵向的时间一贯性,又关照到横向的空间一体性,两者互为补充,在叙事模式上实现了纵与横、通与专、点与面的结合,是一部精心谋篇布局的学术研究佳作。

通过复述《世界历史:城市发展和经济变革》一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我们可以看到该著作在有限的篇幅里,精练地阐述和分析了人类漫长历史长河里城市的发展演进历程。其内在的价值可以用“简约而不简单”来概括。

首先,不简单体现在其基本概念的界定和理论框架的建立方面。据笔者调查,通史性的世界城市史著作不仅国内稀缺,在国外也并不多见。出现这种状况,一方面是因为现代城市史研究兴起晚,是一门仍处于混沌状态的年轻学科,①“尚未形成明确的模式”且现实需求并不急迫;另一方面,不像世界文明史那样有较为明确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知识范畴,城市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实体,涉及建筑学、规划学、经济学、社会学乃至哲学和文学等众多学科,每门学科都有各自的研究领域,对“城市”的关注方向和理解也各不相同,甚至连最基础的一步—界定“城市”概念亦殊非易事。①在城市学和城市史研究都仅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欲撰写一部贯通世界历史的城市通史,真如作者所说的那样,一头撞进了“风险地带”。

面对令人困扰的复杂问题,作者化繁为简,高屋建领,撇开城市纷繁复杂的表象,把目光直接瞄准城市的核心本质,即城市在任何时间和不同空间都具有的共有特性。作者用一句话,把城市—无论古今中外的共有特性简明扼要地概括为“一批脱离了农业生产,以非农业活动服务于社会的人们的聚居之地”(第5页)。然后,循着这样的“城市”意涵,厘定城市文明的源头,考察城市文明在不同经济社会形态下的演生变化轨迹。

以社会劳动分工来界定“城市”,背后蕴含着一整套科学的理论体系,也即城市发展观。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城市是生产力发展及社会劳动分工的产物。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指出:“一个民族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而“某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②其次,观点不简单。该书既没有遵奉特定的理论程式止步不前,也没有囿于已有的学界成说怯于突破。恰恰相反,作者坚持在厚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自成一说的新观点、新解释。譬如在城市起源论方面,解释文明与城市起源的学说五花八门,不同学者之间见仁见智,其中主要有柴尔德(V.GordonChilde)的剩余农产品说、简•雅各布斯(JaneJacobs)的贸易需求说、斯乔伯格(GideonSjoberg)的宗教起源说和马克斯•韦伯等人的防御需求说,等等。③比利时历史学家亨利•皮雷纳的工商业起源说影响尤大。④《世界历史:城市发展和经济变革》一书的作者也相信,剩余农产品和商业交换是城市形成不可或缺的要素,但这些并非城市能够形成的必要且充分的条件。“在农本经济时代,简单的贸易或商品交换的确可以推动市场的形成,但很难因为贸易而造成城市”(第57页),欧洲中世纪长途贸易发达的诸多大型市集就是很好的例证。作者认为,政治权力才是最初城市形成的直接推手。其依据是,阶级的分化和国家的形成造就一批稳定地汇聚于一地的统治阶级队伍。这群脱离农业生产、以统治他人为职能的人群产生各种需要,“权力中心(因此)吸引了各种各样的工商业者,城市生活就这样慢慢地发育、生成”(第61-62页)。接下来作者还进一步论证,权力不仅缔造城市,也支撑城市的存在,决定城市的等级地位和繁荣程度。观察中古晚期以来的西方城市史,这样的论断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最后,内容不简单。该书所述内容包括了经济社会史的方方面面,较为完整地呈现了城市在各个发展阶段的实体面貌、演变的趋势或走向,以及城市的社会生活形态和面临的问题矛盾等。在具体内容细节当中,涉及许多有价值的城市史题材,如城市空间的建筑和形制,不同时代行政官僚制国家的建立与城市化发展的关系,工业化时代的城市贫富分化、边缘群体、住房、交通、犯罪,城市规划新理论或新实践,城市公共空间与社交关系(sociability,权力监管与城市社会,等等。这些话题,都为进一步专门和深人的研究提供了指引。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该书材料丰富,其中参考的著述有不少是2012年—也就是书稿提交至出版社之时,才刚刚出版的,显示了作者在学术研究中精益求精的专业态度。

20世纪50年代之后,西方国家大规模的城市化浪潮使整个社会从生产到生活方式乃至文化心理等各个层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深刻转变,由此推动了城市学研究的兴起并走向繁荣。之所以如此,原因正如《年鉴》杂志在1970年的“历史学与城市化”专号里所说的那样:“近数年来城市的发展让所有的人文科学行动起来,这不仅仅是为了设计城市开发方案,构思城市产生的特殊病理的救治药方,而是在更深层次上,有意识地和科学地探究看上去对我们社会至关紧要的物事。”

当下之中国,面临着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类似的情境:伴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向深度推进;从传统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急剧转型对智力资源的支持提出了需求。同样,在这种“普罗米修斯式的大合唱当中”,历史学当然不能缺位。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历史学之于城市化进程有两方面不容轻视的功用。首先在现实层面,城市的发展规划和城市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了解城市过去的历史,才能找到合理的方案或正确的办法。这是因为,一方面,人类业已经历的城市化进程会给我们留下许多有益的经验或教训;另一方面,一座城市的发展模式应与它具体的区域地理环境相适应;城市规划也不应脱离传统的建筑、文化和日常生活习俗遗存。漠视历史智慧,不顾自然条件,在官僚主观意志主导下的城市化,很可能导致城市在外部与时展大势脱节,在内部与它所蕴含的社会生活不相协调。其次在精神层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人发展,城市人口日众,城市面貌骤变,城市生活方式与往日截然不同。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以及高度理性化的体制对人的奴役和异化,会让都市中人在精神上产生空虚与迷惘,滋生出对过去世界的好奇与乡愁。城市历史的重构可以让今天或未来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应该往哪里去,将精神的根系深深地延伸到“我们失去的世界”。

正因为上述原由,国内的城市史逐步兴起并在21世纪呈蓬勃发展之势。但总体来看,目前国内的城市史研究只能算是茁壮成长的幼苗,无论是中国城市史还是外国城市史都存在着大量的空白地带有待开发。②《世界历史:城市发展和经济变革》就是世界城市史研究领域的一部拓荒之作。它以中国学者的理论体系和思维视角,以符合中国人阅读习惯的叙事方式,描摹了人类数千年经济社会演进史中的城市发展轨迹,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从学术方面来说,这部著作填补了我国在世界城市发展通史研究方面的空白,为国内城市史学者增添了一本有价值的参考书,为一般读者提供了了解人类城市文明前世今生的窗口。同时,对于一些开设外国城市史的高校,该书内容长短难易适度,是一本难得的教材。

从现实意义上来说,该书以宏阔的通史目光,通过对世界城市发展史的历时性回溯,同时兼顾与世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共时性比较,碍出了许多有启示价值的结论,值得当前正在大力推动城镇化发展的中国借鉴和反思。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主要有三点:1.健康的城市化是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协调发展的结果,凋敝衰败的乡村支撑不起真正繁荣的城市;2.城市化是人的城市化,而不是土地空间的城市化,城市要有能力为那些流动进来的人口提供较为充裕的就业机会和相对公平的制度保障,才能避免城市社会贫富的两极分化、贫民窟的蔓延和高犯罪率等问题;3.在前现代的城市化进程中,政治权力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近代以来的城市化是以参与世界经济体系的产业为依靠的,处于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今天更是如此。也就是说,新型的城镇化战略必须顺应近代以来的这种世界历史大势,即通过大力发展产业经济、进行市场化的制度建构,使城市成为国际经济体系链条的一部分,避免走通过权力扩张或转移手段来拉动城市发展的老路,才能突破前现代城市所受到的结构性限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的城市化。

《世界历史:城市发展和经济变革》一书以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和后工业社会三个次序相续的时代,作为叙述城市发展史的宏观时间框架。各时代在时间次序上虽具有历时性,但从根本上来说,它们仍然属于“社会类型”的范畴,有着自身的局限性。首先,与编年叙事方式相比,它导致历史叙述在纵向时间方面缺乏完整的连续性,那些较典型地反映各种经济社会形态下城市发展状况的时段—如中世纪晚期、工业化时代,成为论证的重点,而有关古典时代和近代早期方面的内容则相对较少。其次,在内容上,该书主要侧重于论述宏观经济社会形态与城市发展、城市内部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而对城市的建筑规划、实体形态、日常生活和文化心态着墨甚少。

但需要说明的是,所谓该书的“不足”,实际上是城市史乃至整个历史学面临的难解之题。姑且不论现实当中著述活动的篇幅限制,更重要的是,任何一种概念和历史理论都难以做到全方位地透视悠远混沌且广阔无垠的过去世界,尤其是面对城市这个几乎聚集了人类文明一切因素的复杂综合体。借用英国历史学家阿尔弗雷德•科本的话来解释就是:“历史哲学犹如探照灯之光柱”,历史实际上“取决于我们探视过去的光的投射方式,如果稍微变动一下角度,光柱可能在雾霭中迷失,或一幅新的图景进人清晰的光线之中”。

第3篇

什么是论文致谢信

在论文完成之际,我要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XX老师的热情关怀和悉心指导。在我撰写论文的过程中,X老师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无论是在论文的选题、构思和资料的收集方面,还是在论文的研究方法以及成文定稿方面,我都得到了X老师悉心细致的教诲和无私的帮助,特别是他广博的学识、深厚的学术素养、严谨的治学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使我终生受益,在此表示真诚地感谢和深深的谢意。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也得到了许多同学的宝贵建议,同时还到许多在工作过程中许多同事的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感谢所有关心、支持、帮助过我的良师益友。

最后,向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对本文进行评审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专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论文致谢信怎么写

C语言论文致谢

在硕士学位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想向曾经给我帮助和支持的人们表示衷心的感谢。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曹计昌教授,他在学习和科研方面给了我大量的指导,并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科研环境,让我学到了知识,掌握了科研的方法,也获得了实践锻炼的机会。他严谨的治学态度、对我的严格要求以及为人处世的坦荡将使我终身受益。除此之外,他对我生活的关心和照顾也使得我得以顺利完成研究生的学业。在此祝愿他身体健康,全家幸福!

第4篇

1996年世界经济平稳发展、运行良好,总体形势好于1995年。预计1997年将保持较强增长势头。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1996年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3.8%,高于1995年增长3.5%的水平。1997年世界经济增长率可达4.l%。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和预测,1995、1996和1997年,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率分别为2.l%,2.3%和2.5%。美国经济实力回升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从1993年到1996年,美国经济持续4年增长,年均增长率达2.6%;失业率从1993年1月的7.1%降至1996年9月的5.2%,4年来增加了1070万个就业岗位;联邦财政赤字从l992年度的2904亿美元降至1996年度的1090亿美元,4年来减少63%;劳动生产率(非农业部门)从1993年的0.2%提后到1996年上半年的0.9%;出口大幅度增加,1993年增长3.7%,1995年增长14.6%,1996年头7个月增长7.8%;通货膨胀率继续控制在3%以下的低水平。预计1996年美国经济增长串可达2.6%,高于1995年2%的增长水平。

美国将发挥重要作用

美国从80年代初开始的经济政策大调整已见成效,并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摆脱了“滞胀”困境,走上了低通货膨胀条件下的经济持续增长;从后工业社会迈向信息社会;在全球竞争力提高,美国已连续三年成为世界竞争力最强的国家。美国经济中仍面临平衡预算、社会福利机制和外贸逆差等问题。但是,美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势头不会很快逆转,美国经济实力和地位正在回升和提高。不少人预测,美国将对国际经济和国际市场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欧共体的经济增长将放缓

欧盟15国经济平均增长率将从l995年的2.5%降至1996年的1.6%。欧盟经济增长速度突然放慢的主要原因,是欧盟国家采取紧缩财政政策造成的。欧盟国家已达成一致,决定欧圳统一货币自1999年1月1日如期实施。欧盟国家为了按时“达标”。争取第一批进入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实行欧洲单一货币,相继采取财政紧缩政策。欧盟多数成员国存在高财政赤字、高社会福利和高失业率、产业结构、产品竞争力不及美国和日本。采取紧缩财政政策对欧盟经济造成冲击。但是,欧盟各国经济趋同的努力将促进欧盟经济增长,从长远看利大于弊。欧盟委员会认为,欧盟多数成员国已作出了“惊人的努力”,尤其是减少财政赤字。欧盟经济一体化出现了今人鼓舞的进展。欧盟委员会预测,1997年和1998年欧盟国家经济平均增长率可分别达到2.3%和2.8%。明显高于1996年的增长水平。

日本经济尚在调整

从1991年到l995年,日本经济年均增长率为0.6%,在发达国家中是最低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1996年日本经济增长率为3.5%,但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达不到这样高的增长水平。政府采取的景气对策,力度较强,但收效不大。主要原因是日本经济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如泡沫经济破灭的冲击、日元大幅度升值的影响、国内地震等突发问题造成的损失,最根本原因是日本式体制已陷入疲惫状态,日本经济正处在大调整时期。预计1997年日本经济增长率也不会很高。国际社会关注的不是日本经济近期增长速度,而是日本向何处去。日本从1968年明治维新到1997年前后仅用40年左右时间就完成了西欧经历的200年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和产业革命的两个过程。二战后,日本是在一片废墟上重建经济的,日本经济从1956年起飞,到90年代初,用不到40年时间又重新崛起,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上第二经济大国。种种迹象表明,经过调整后,日本经济将进入第三个增长期,特别是日本从经济大国走向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后将奉行什么样的对外政策,这是国际社会都在研究的一个重大问题。

发展中国家增长率仍然高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和预测,1995、1996和1997年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率分别为5.9%、6.3%和6.2%。明显高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水平。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迅速发展,总体实力地位上升。拉美经济曾经历80年代“失去的10年”,进入90年代后又受到短期资本(“飞燕式”资本)大进大出的影响。联合国拉美经济委员会预测。l996年拉美经济增长率可达3%左右,大大高于1995年0.6%的增长水平。拉美经济在经历1994年底墨西哥金融危机的冲击后,已恢复正常发展。拉美自然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未来10年可能是拉美“有希望的10年”。发达国家都在扩大同拉美国家的合作、开拓拉美市场。日本认为“掌握21世纪地球发展关键的是南美各国”,并正在强化对抗美的经济外文。拉美经济不稳定因素之一仍是外债问题。1996年拉美外债总额将高达6220亿美元,比1995年增加6%,这是需要拉美国家和国际社会认真解决的一个问题。

曾是多灾多难的非洲大陆,经济形势已开始好转,1996年和1997年非洲经济增长率都将达到5%,忘于I995年3%的增长水平。这个经济落后、但资源丰富的大陆重新引起西方国家的重视。美国官方宣:“现在是美国同欧亚争夺地球上这个尚未开发的最后一个市场的时候了。”1996年初,克林顿政府提出了“对非洲国家贸易及开发的综合政策”,通过“商业外交”改变其在非洲市场占有率不足10%的落后局面。非洲经济能否持续发展,关键是非洲大陆能否保持稳定和加强合作,48个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起色不大。这些国家的人口已超过5.7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多美元,它们的对外贸易在世界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己从20年前的0.8%降至目前的0.4%。国际社会有责任支持它们应付挑战和发展经济。

亚洲经济增长速度在放慢

在发展中国家,亚洲经济增长速度在放慢,引人关注。1994、1995年亚洲经济增长率仍分别达到9.l%和8.6%。但是,1996年和1997年亚洲经济增长率将分别降至8%和7.5%。亚洲经济速度放慢主要是由于东亚经济增长减速。自70年代以来。东亚一直是世界上经济最活跃、增长最快的地区。东亚产值已占世界总产值的25%,东亚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和投资市场之一。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1995年经济增长率仍高达8.5%,但是,1996年经济增长率将增至8%。1997年有可能进一步放慢。东亚经济增长放慢的外部原因是国际市场上半导体、计算机和其他电子产品需求变动,受此影响新加坡经济增长率将从1995年的8.8%降至1996年的5.9%。随着电子产品需求回升,1997年新加坡经济增长率可达7.3%。但是,东亚经济增长减速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政策调整所致。东亚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一方面是经济规模正在迅速扩大,另一方面也积累不少问题,如基础设施滞后、通货膨胀压力增大。中国、韩国和东南亚国家相继调整政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增长速度同质量、效益统一起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保护环境,实现低通货膨胀条件下的经济持续增长。东亚经济增长速度放慢正是东亚经济走向成熟的标志。但是,东亚经济增长率仍将大大高于其他地区。

俄罗斯经济仍难走出谷底

第5篇

观众本位视角

在研究电视节目收视市场的时候,受众本位的观念至为重要。如果电视节目是产品,那么观众就是这个产品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消费者市场。由于收视率调查收集了大量有关观众电视消费的事实数据,所以收视率就成为探讨电视节目市场评估方法中的基础指标性数据。

节目收视率的变化受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有的因素可以识别和测定,有些因素则难以做到。各因素之间错综复杂,竞相作用,互不独立。但是根据迄今为止的认识和理解,仍能将这些因素加以归纳并可简单地区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内生的影响和制约因素,这类因素是节目与生俱来的,一般情况下不受播出条件的影响,比如节目题材、音画效果、剪接形式、节奏进度、主持人风格、板块设计风格,以及其他被称为节目模式要素之类的内容。第二类是外生的影响和制约因素,或者称之为环境设定因素,主要有节目类型(节目类型不同于节目模式,不被归为内生要素)、节目播出频道、节目播出时段等。这类因素对节目收视率的实际表现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一档节目的实际收视率是内生和外生两方面变量综合作用的结果。内生变量主要决定了节目的质的特征,外生变量则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节目投播后的实际市场表现。由此,对电视节目进行收视市场评估也应划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以节目的实际收视表现为评估内容,综合考察内生和外生因素的总体影响,给出电视节目实际收视市场表现的总体评价;其二是以节目内生要素的收视市场表现为评估内容,在节目实际收视市场表现中剔除外生变量的影响,给出针对电视节目质量的收视市场评价。显然从电视节目产品生产的角度看,第二方面的评价甚为重要;开展第一方面评价的重要性则更能体现于电视节目产品的市场营销活动,包括广告情况。

到达率&观众忠实度

基于受众本位的研究视角来看,电视节目产品和其他品类消费品有相通的地方,就是作为被消费的产品,其所到达的消费群的规模以及相应消费群体的忠诚度是表征和评价其市场表现的两个重要的基本维度。观众数量越多,忠实观众的比例越大,节目的市场表现越突出,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按照收视率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实际上收视率就表征了电视节目产品市场表现的这两个维度,即:

收视率=到达率×观众忠实度

分解收视率在两个维度上的不同表现,是进行电视节目总体市场评价的关键。有的节目到达率高,忠实度也高;有的节目到达率高但忠实度低;有的节目到达率低而忠实度高;有的节目到达率低,忠实度也低。对节目在收视市场的表现进行上述四种组合类型的区分,将有助于对节目市场表现优劣势的判断,找到改进其表现的有效途径。

开展以到达率和观众忠实度两个维度指标相结合的电视节目总体市场评价,与电视广告运营分析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评价电视广告的传播效果时,广告到达率和暴露频次是两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广告传播的总效果(GRPs)就是以这两项指标的乘积表述的,其中广告到达率被称作广度效果,暴露频次则被称作深度效果。由于广告基本上是以节目为承载的,所以结合以上的电视节目总体市场评价方法可知,一般情况下,广告传播的广度效果是和电视节目的观众到达率成正比的,广告传播的深度效果是和电视节目的观众忠实度成正比的(在同等时间长度内,越忠实的观众看到广告的次数越多)。从这个角度上讲,总体收视市场评价好的节目,其广告传播效果也相对较好,如此现象即被称为电视媒体中节目与广告的良性互动,这也是广告营销机构之所以充分依赖收视率数据进行广告策划、实施和评估的主要原因。

收视率分解法

由于收视率数据标准统一,相对客观,电视节目整体收视市场评估比较容易得到认可;而如何对电视节目质量进行评价,则一直是行业和学术界关注并争论的话题。目前看来,节目质量评估最直接的方法是对观众进行有关节目质量的意见调查,例如电视观众节目满意度调查。这一方法一方面需要开展另外的调查,另一方面所涉及的节目不能过多,所以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普遍采用。

部分电视台选择以节目的实际收视率来反映节目质量,这种选择是有一些局限和问题的。在进行节目收视率和满意度的联合分析时所遇到的“高收视率低满意度”或者“低收视率高满意度”的矛盾就是这类问题的一个反映。节目的实际收视率与其质量之间并不能表现出一个很好的线性关系,节目实际的收视率既受到了节目自身质量的影响,也与各种环境设定因素密切相关,用实际收视率评价节目质量,可比性较差,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节目实际收视率作为节目质量评估的单一指标。

解决不同节目收视率的可比性问题,是将收视率应用于电视节目质量评估时,必须逾越的障碍,也即“收视率内部权重”问题。就当前已有研究成果和应用案例的实际情况来看,解决收视率可比性问题的方法可以归纳为三种。第一种称为“单向比较法”,是一种比较简化的处理方法,这种方法“以节目的历史平均表现为参照来看收视率的升降”,并“将节目所在频道、时段等的收视份额变化作为调整因子”。第二种称为“多维比较法”,顾名思义可知考虑的因素明显比“单向比较法”要多。这种方法“不但考虑节目自身变化的维度,还考虑前后节目的影响”,并“对频道、时段、节假日、季节、重大活动、观众对象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予以排除”。

无论“单向比较法”还是“多维比较法”,实际上都是基于一种线性化地消除不可比因素影响的思路。但是作为不可比因素的频道、时段、节目类型等播出环境变量对收视率的影响是相当复杂的,而且明显具有非线性特点,用线性化方法处理只能是一种简单的近似。出于更合理更科学起见,我们构建了第三种解决收视率可比性问题的非线性方法。

第三种方法称为“收视率分解法”,是把收视率分解为节目质量收视率和环境设定收视率两个加数。其中环境设定收视率是由频道、时段、节目类型及其他播出环境因素所贡献的收视率部分,而节目质量收视率则是在收视率中去除环境设定收视率后剩余的被认为是由节目质量贡献的收视率部分。要从收视率的角度对节目质量进行评价,必须消除环境设定因素对节目收视率的影响。只有消除了节目类型、播出频道、播出时段等环境设定因素的影响,才有可能从观众收视的角度对节目质量进行评价和比较。

下面我们就构造一种消除环境设定因素影响的方法。

首先我们认为环境设定因素主要包括节目类型、播出频道和播出时段三个方面,其他方面的环境设定因素不再单独考虑。对于某节目P而言,我们调查得到它的收视率为:

R=V/U,其中V为实际收看该节目的观众人时数,U为观众总体人时数。

若令G为收看P所属节目类型各节目的总体观众人时数,则以x=V/G表示P节目相对于该所属节目类型的收视贡献率,以g=G/U表示P所属节目类型的收视率,得到:

式1:R=x·g

由于对电视节目进行评价的基本点是要考察节目之间的市场表现差异,为充分体现这一目的,我们不妨将(式1)改写成更加有效的增量百分比等式,即:

式2:R%=x%+g%

同理,若令C、T分别为收看P节目所在频道和时段的总体观众人时数,则以y=V/C表示P节目相对于所属频道的收视贡献率,以c=C/U表示P所属频道的收视率;以z=V/T表示P节目相对于所属时段的收视贡献率,以t=T/U表示P所属时段的收视率,并分别表示为增量百分比形式,有:

式3:R%=y%+c%

式4:R%=z%+t%

在(式2)、(式3)、(式4)中,g%、c%、t%分别表示了节目类型、播出频道和播出时段对节目实际收视率的增量影响。考虑到以上三因素对节目收视率的影响都是增量线性关系,而且各因素对节目收视率的影响程度未必相同,故此可以构造如下双对数线性模型,来测量三因素对节目收视率的综合影响程度。

式5:LnR=A+αLng+βLnc+γLnt

其中A为待估常数,表征除节目类型、播出频道和播出时段之外的其他环境设定因素对节目收视率的影响,α、β、γ为待估参数,分别表示节目类型收视率、频道收视率和时段收视率对节目收视率的影响程度(弹性系数)。

给定一个基期,以基期数据估计模型(式5)中的各参数,并以同一市场报告期的g、c、t实际数据代入,可以得到估计的Re,这个Re即是受环境设定因素制约的节目收视率部分,那么以R—Re得到的即是受节目质量因素制约的节目收视率部分。而该模型中根据基期数据拟合后得到的决定系数R2即表明了以节目类型、播出频道和播出时段为主的环境设定因素对节目收视率变化的影响程度,估计的α、β、γ则分别显示了三要素对节目收视率不同的影响弹性。考察的市场不同,及其市场条件下的媒介设置和竞争环境不同,则据此模型拟合的可决系数及各参数也不尽相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基期与报告期可以指同一时期(或者说不区分基期和报告期),以该时期市场上所有投播的节目为总体,对模型各参数予以估计,然后将这些参数代入要评估的节目序列中,计算出各待评估节目的质量收视率和环境设定收视率。区分基期和报告期的好处是对同一基期不同报告期的评估结果可以连续比较,特别是对同一节目在不同报告期的表现进行纵向比较。若不区分基期和报告期,尽管消除了时期跨度的影响(例如季节对电视收视消费的影响),但由于参照总体的变化而使被评估节目失去了连续可比性。

收视率与满意度的关系

收视率数据通过观众的行为来反映节目质量,满意度则从态度的层面来体现观众对节目质量的评价。但,节目满意度数据的获取有一定困难。如何通过可得的收视率数据,在了解观众行为的基础上,也明确观众对节目的态度?

关于收视率和满意度的关系问题,国内外已有一些探查性和实证性的研究。研究的结论基本上有以下几点:

一,满意度来自于观众态度,收视率来自于观众行为,所以收视率和满意度是不同的指标,反映了观众对节目质和量的不同的“投票”结果,其中收视率反映的是量,而满意度反映的是质。

二,态度和行为之间并不相互独立,态度影响行为,行为反证态度,所以收视率和满意度之间应该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但相关性的强弱受节目类型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三,基于不同市场数据的实证分析表明,收视率和满意度之间总体上呈现弱正相关的情况更多些。也就是说观众在态度和行为层面尽管受诸多因素影响,但总体上仍保持了一致性的逻辑。来自欧洲市场的对151个节目收视率和满意度相关关系的研究结果显示收视率和满意度之间表现出弱正相关关系(见图1)。

四,收视率和满意度之间的这种弱相关性也同时意味着根据两个指标的不同水平可以区隔出“叫好叫座”(收视率和满意度都高)、“叫好不叫座”(收视率低而满意度高)、“不叫好叫座”(收视率高而满意度低)和“不叫好不叫座”(收视率和满意度都低)等四种节目类型,并据此指导节目在质和量方面可能的改进对策。

应该说,上述这种对收视率和满意度之间关系的研究是一种非常基本的,同时又比较表象的做法。因为其间并未考虑收视率所基于的收视行为发生本身,多大程度上是源自节目质量驱动,而多大程度上又是源自节目播出平台环境的驱动。举例来说,一档黄金时段播出的节目收视率相对较高,但这可能与节目质量并无多大关系,而多半是因为这一时段有着明显较高的电视开机率。而在非黄金时段播出的节目由于播放时电视开机率较低,致使收视率较低,但节目质量未必不高。

为此,需要将收视率按节目质量和播出平台的不同贡献进行分解,考察节目质量收视率与观众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表明,将收视率分解为节目质量收视率和环境设定收视率后,节目质量收视率和满意度之间的相关关系明显改善,表现出非常显著的强正相关关系,而环境设定收视率和满意度之间则表现出不相关(见表1)。由此可见基于“收视率分解法”解决收视率可比性问题的思路具有“一石二鸟”的功效,不但消除了不可比因素对收视率的影响,还很好地回答了如何用收视率映射满意度的问题,一定意义上形成了收视率指标对满意度指标的替代。

表1分解后的收视率与满意度的相关关系(央视38个栏目)

满意度环境收视质量收视

满意度PearsonCorrelation1.107.614*

Sig.(2-tailed)..523.000

N383838

环境收视PearsonCorrelation.1071-.184

Sig.(2-tailed).523..269

N383838

质量收视PearsonCorrelation.614*-.1841

Sig.(2-tailed).000.269.

N383838

构建电视节目收视市场评估体系

对电视节目进行收视市场评估,具体体现于以下等式:

收视率=到达率×观众忠实度=节目质量收视率+环境设定收视率

基于上述分析,可进一步构建电视节目市场评价体系(见表2)。

表2电视节目市场评估指标一览表节目收视率节目总体市场评价节目质量的市场评价

名称%排序观众观众节目质量环境设定

到达率%忠实度收视率%收视率%

平均

在进行电视节目收视市场评估时,对这一表格的运用应注意到以下几点:

第一,这是提供评估数据指标的基础表格,最终评估结果应结合评估目的另行给出。例如在节目总体收视市场评估中若要按观众规模排名,则可另行给出一个以观众到达率为排序指标的表格;在节目质量市场评估中若要按节目质量收视率进行排名,则可另行给出一个以节目质量收视率为排序指标的表格等。

第二,电视节目的收视市场评估不应该是单一维度的评估而是要综合考察不同评估指标的影响,以评估为手段,找到改进节目质量和市场表现的办法。

第三,即便是两种评估方法之间也不是孤立的,要看到节目质量、环境设定因素影响和节目总体市场表现的两个维度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但联系的程度却有区别,所以也有必要对两种分解方法形成的四项指标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定量的分析。

第四,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来灵活运用电视节目市场评估体系,基于两种方法的不同侧重点,可以分别运用于电视节目的市场竞争力评估(总体市场评估)和电视节目的要素竞争力评估(节目质量评估)两个方面。

针对电视节目的市场竞争力评估和市场竞争要素评估,在实际运用中可购建电视节目市场竞争力和要素竞争力评估四象限图法。

电视节目市场竞争力评估四象限图法是以市场平均值为基准,将电视节目划入四个象限(见图2)。落入第Ⅰ象限的电视节目,有高的观众到达率和高的观众忠实度,是最具竞争力的强势节目;落入第Ⅲ象限的电视节目,其观众到达率和观众忠实度均较低,是竞争力较差的弱势节目;落入第Ⅱ象限的电视节目观众到达率低但忠实度高,是留得住观众的优势节目;落入第Ⅳ象限的电视节目观众到达率高但忠实度低,观众流动性强,形不成相对稳定的观众群,是问题节目。

第6篇

一般说来,我们是在两种意义上使用法律解释这一概念的,其一是指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确定法律条款之含义(connotation)的技艺;其二是指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使法律文本获得意义(meaning)的方式。

作为一种方法或操作技艺的法律解释建立在一种假定的、但常常是作为经典的法官与法律文本之间的关系模式之上,它假定法官处于这样一种关系之中:存在一个权威的规范性文本(即我们常常不加界定地称之为“法律”的东西),出现一个与该规范性文本不相符合但有可能与之发生联系的事实(即我们通常所谓的“案件”),法官的作用正是通过司法判决将法律文本的规范要求强加于所发生的事实之上,从而创造新的事实使原来的事实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法律后果”)。

这种关系模式的理想型就是法律乃是一个覆盖整个社会生活且没有空隙(gapless)的严密体系,而法官则象一个自动售货机一样将法律条文适用于所发生的案件中。但是由于法律条文的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流变性之间的矛盾,使得规范性文本与社会生活之间存在有空隙,这时法官采用一种特殊的方法和技艺,即法律解释,来弥合这种空隙。无论是寻找原意还是“熨平褶皱”(丹宁,1985:6-11)、无论是语义规则还是金质规则(Harris,1980:124)、无论是采用演绎的方法(Sinlair,1971)还是采用归纳的方法(Dewey,1924)、无论是出于“目的理由”还是出于“正确理由”(Summers,1978)还是其他种种解释方法(梁慧星,1995;郭华成,1993;Evens,1988;Sunstein,1989),都建立在上述假定的关系模式之上。

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是以哲学阐释学和语言哲学为基础的,它强调文本的意义只有在与阐释者的“前见”实现“视界融合”中才展现出来(伽达默尔,1992),语言的意义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加以把握(维特根斯坦,1996)。这种理论否定了规范性文本的独立性和客观性(Landers,1990),对作为方法的法律解释理论及其背后的传统法律理论提出挑战,实现了法学理论中的“阐释学转向”(Warnke,1992:ch.4)。尽管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对“法律文本”之独立性和客观性提出了质疑(West,1988;Greenawalt,1992;Warnke,1992;Fiss,1982),并没有因此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所依赖的上述关系模式,而实际上是强化了这种关系模式,它使得法律解释的方法和技艺从一些法律规范没有具体规定的案件扩展到所有的一般案件,使得法律解释不再是一种特殊的、司法实践中使用的技艺,而是一种普遍的、一般性的理解法律方法,它不仅适用于司法界的法官和律师,而且适用于立法者、法学家和一般大众(Balkin,1993)。正因为如此,解释学理论和语言哲学才大规模地进入到传统的法律解释理论中时,实际上忽略或混淆了这两种在不同的知识系谱上和不同的话语空间中发展起来的法律解释理论。

本文通过对10名中国法官的访谈,考察了他们在法律解释过程中所受到的种种约束因素。正是这些来自现实世界活生生的经验使得我们看到来自西方法律实践之上的上述法律解释理论在运用到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实践中时发生了扭曲,从而使我们得以划定法律解释理论的限度及其适用范围。由此法律解释不再是一个对法律文本的理解问题,而是法官在司法场域中进行权力争夺的策略性选择,是对这种权力争夺的合法化。这一特定的法官群体所受到的法律教育和司法场域的双重结构化,使他们处在追求真理和追逐权力的张力之下。正是这种张力使我们认识到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与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是发生在两个邻接的话语空间里的不同的话语形态,它们遵循的是不同的逻辑或散布机制。正是在这两种不同话语形态的之间的相互利用与相互排斥中,使我们发现法律知识是如何服务于权力关系并掩盖权力关系的,同时法律知识又是如何在维护在身的自主性的过程中反抗权力关系的。

二、有关材料与方法的说明

本文所需材料的来源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读在职法学硕士的法官,他们的基本情况如下:

法官

性别

年龄

入院时间

入院学历

法院审级/年限

法庭类别

职务年限

C

28

90.7

法律本科

基层/91-92高级/92-96

民庭/刑庭

经济庭书记员/90-95助审员/95

L1

28

90.7

法律本科

基层/90-94高级/94

经济庭

经济庭书记员

Z

88.7

法律本科

基层

民庭

书记员88-91审判员/副庭长91-

L2

87.9

法律本科

基层/89-90中级/88-89高级/87-93

刑庭经济庭刑庭

助审员书记员书记员

Y1

31

87.7

法律本科

基层/87-88中级/87-93

经济庭

经济庭书记员

Y2

31

88.9

法律本科

中级

刑庭

刑庭书记员88-90助审员91-93

Q1

26

91.8

非法律本科

基层

民庭/经济庭

民庭/经济庭书记员

Q2

88.9

法律本科

基层/高级

经济庭

书记员/助审员

从这些情况来看,我们所调查的这8名法官是一个特殊的法官群体,他们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一名除外),而且都是在91年之前参见工作的,自然受到了80年代整个社会环境和文化思潮的影响;他们分布在最基本的业务庭室工作,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而且大多数法官在不同级别的法院工作过,需要说明的是他们在基层法院工作都是在下去接受锻炼;他们在法院里大都作书记员,在法院里的业务群体中属于边缘群体;他们都在北京大学接受法律“再教育”,而且都要回到原单位工作。

对于我们的调查而言,这样一个特殊的法官群体足以代表一个独立的群体,这样一个群体为我们提供了透视中国法官之法律解释的一个特殊视角。而且有必要指出的是,他们所具备的素质、他们处于边缘地位对周围环境的敏感、他们重新回到学院后对法院工作的反思都有助于我们的调查触及到法律解释中的一些核心问题,也就是中国法官在作法律解释时所受的种种影响,甚至是一些偶然性的影响。这一“样本”在人数上虽然略有不足,但我们所采用调查方法或许可以弥补这一不足。

我们所采用的调查方法主要是访谈,严格说来,这是一种人类学的方法而不是通常所谓的社会学的方法(如统计、问卷),之所以采用这样的方法不仅仅出于一种便利的考虑,更主要的是我们坚持阐释社会学的观点,主张社会行动是赋予主观意义的行动,而访谈的方法有助于使我们进入行动者的意义世界之中。当然,我们并不是说他们所提供的材料就是法院中法律解释的真实状况,尽管他们在学院里面对我们这些作为同学的访谈者为了写学术论文的所作的访谈,可能更没有掩饰地吐露他们的真实想法。或者说,所谓中国法官“客观的”法律解释状况并不是我们所关注的,更不用说所谓的“客观”在事实上也是理论建构的。因此,这一法官群体主观上认为存在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足以给我们提供理论分析的经验素材。

三、影响法律解释的几种重要因素

(一)、学院派与非学院派之间──调解与判决之间

我们调查的对象在进法院之前都受过法律教育或大学教育,因此他们进法院之后明显地感到法院里学院派与非学院派之间的区别。他们所谓的学院派是指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尤其是大学法律本科教育的法官群体,而所谓的非学院派是指法院里的部队转业干部、其他行政机关调入的干部以及从其他渠道进入的人员。这些人可能具有非法律的本科文凭或通过电大、函大、业大(法院系统内办的法律培训)获得法律专科文凭,但在我们调查的法官群体看来,后者仍然属于非学院派,因为他们所受的法律教育本身就很简单,他们的讲课老师有时也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而且他们的文化基础一般教差,在短期的培训中不可能系统地掌握法律的精髓,更主要的是他们都在社会上、单位里呆了好多年,已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观,无法再培养其法律的世界观。因此他们认为是否受过正规的法律本科教育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正规的法律本科教育不光系统地传授了法律知识,更主要的是培养了法律感和公平感,“有时解决一些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案件主要靠平时培养起来的法律感和公平感”。(法官Q2)

在我们调查的法官中,虽然都承认有学院派与非学院派的区别,但他们对这种区别却有不同的看法。来自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Q2认为在他们那里的学院派与非学院派几乎各占一半,但是学院派占据了业务庭,而非学院派主要在后勤、行政(如办公室、人事处)和一些非业务厅(如执行庭、告申庭),对审判没有什么影响。但在中级人民法院,情况则并非如此,“你别看他们搞后勤,看似服务,事实上有特权。他们管派车,管分房子,将业务庭看作摇钱树。”(法官Y1)而且在业务庭室里,学院派与非学院派之间也往往形成群体偏见,“他觉得你自以为是,但又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和办案经验,而你也看不惯他,有时直接指出他的不是”(法官Y1)。这种偏见不光体现在对案件的不同看法上,而且体现在一些生活习性上,“他们总觉得大学生自由散漫,不好管理,事实上也是如此。”(法官L1)而在一些基层法院,这种区别往往不明显,到有派系的化分,比如法院院长与副院长有矛盾,就自然形成两派。(法官Q1)这可能是因为在这里受正规法律教育的大学生很少,无法形成一个独立的群体。法官Z就来自基层法院,他是那个法院唯一的受过正规法律教育的大学生,他并没有感到受到什么歧视或不便。这也许是由于他很快就适应了工作环境,升迁也很快,而且很少对法院的工作加以反思,他虽然工作了好几年并有一定的职务,但在我们的访谈中,他觉得几乎没什么可谈。

我们所调查的法官群体一般都认为学院派与非学院派之间的办案风格上有很大的不同。一般说来非学院派的法官更喜欢调解而不是判决,原因是“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要求很严格,搞不好就会判错案。现在有错案责任制,有上级法院监督,判错案不仅名声不好听,也影响到奖金和升迁。”(法官L1)而非学院派的法官“没有多少法学功底,他们在办案中重事实轻法律,喜欢搞调解,怕将法律搞错。判决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也能分得清责任,而调解就没有这些因素,调解主要是把问题解决了,用的法律很少,主要是法律之外的因素,而且调解也不得上诉,没有错案率。”(法官Y)因此,调解就比判决显得简单,“一不写判决书,二不写审结报告,三便于执行,四事实和责任不用搞得很清楚。调解可以简化工作,但往往形成强迫性调解。”(法官Q1)相反,学院派的法官一般主张判决,“虽然判决没有调解好执行,但判决比较公平。调解事实上剥夺了原告的权利。法官说‘算了吧,调解,少给点怎么样?’你说怎么样?只能忍气吞声,听法官的。这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调解作了严格的规定,但我觉得应该彻底废除调解,法院就应当判决,体现公平,体现权威性。”(法官Q2)“判决真正能体现一个法官运用法律的水平,一个法官在法院里是否有威信,主要看判案的水平。”(法官L1)也许是基层法院中非学院派的法官占多数,相比较而言,基层法院调解更多些。(法官Y)

(二)、代际、性别与风格──事实与法律之间

如果说不同的法律教育背景形成的学院派与非学院派之分在级别不同分法院里有不同的体现,那么由年龄形成的代际的区别则是他们都能感受到的。尽管他们对代际的划分略有不同,但他们的感受几乎是一致的,而且这些对代际的划分主要依据他们对适用法律的不同风格和态度。一般说来,他们将法官分成这么几个年龄段:

50-60年代的大学毕业生,这些法官“职业道德好,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比那些大学刚毕业而道德品质坏的小青年要好得多。他们这些人死抠法律,事实调查多于对法律的解释。”(法官L1)

70-80年代参加工作的“最恶劣,法律水平低,工作不认真,吃、喝、拿样样俱全,最会搞鬼、作手脚。”(法官L1)

80-92年毕业的法律大学生,80年代初的大学生“比较保守、固执,适用法律严格,”(法官L1;法官Y)“既重视法律的解释又注重对事实的调查”(法官L1)。“85年之后毕业的大学生受外界的影响大,他们既有学生气,也比交灵活,对社会的适应性强。”(法官Y)“这些法官对法律有一种信仰,他们既有传统的风范又有法律的素质。”(法官L1)法官Q2则认为“88年之前毕业的大学生思想稳定,对个人的要求比较严格,工作态度也好”。我们所调查的法官大体上属于这一法官群体。

92年之后毕业的大学生,这些法官是“生活型的,受社会的影响大,吃、喝、玩、乐样样都会,工作态度不认真,对法律的信仰已经不存在了,对法律采取一种游戏的态度,总的说来道德品质坏了。”(法官L1)这是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的对这一法官群体最严厉的批评,这可能与法官L1对道德品质的特别强调有关。我们所调查的其他法官也有类似的感觉,只是觉得由于整个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变了,这一法官群体更能适用社会已经发生了的变化。

除了代际之分,我们常常想到的是性别的区分,这样的区分往由于女权主义法律观而得以强化。一般说来,女权主义者将“那些喜欢技术性差别和细节的人们描述成男性意象,而……一个同情者以及那些不能讨论技术性法律的问题的人们被描述为女性意象。”(波斯纳,1994:507-8)由此形成“法律的对立概念表”,在男性的法律观这一栏里,有“形式主义、法律、规则、逻辑、严苛的、客观性、解释论、严格解释、文字、法官发现法律”等概念,而在女性的法律观一栏里,对应地有“仁慈、自由裁量、政策、灵活的、主观论、非解释论、灵活或松散的解释、精神、法官制造法律”等概念(Posner,1988:108)。这样一种“角色化”的二元对立事实上包含了某种“男性中心霸权”,它在理论上业以受到了批评,当然也经不起经验事实的检验。

在我们所调查的法官中,他们都认为男性和女性之间存在着差别,比如女性法官出差不方便(法官C;法官Y),执行庭很少有女性法官等等,但这样的差别不足以构成两种对立的法律观或审判方式。法官Y在同学中是一位有大姐姐风度的法官,她认为“没有男女的差别,只有素质的差别。许多业务强的女法官照样很厉害。法院这个环境很锻炼人,因为你是法官,你代表的是法律,你接触的又是当事人,所以你说话的声音、语气都与平时不一样。”就办案方式而言,法官Y认为女性与男性法官也没有什么区别,她这个庭里有好几个女的,“业务上争强好胜,都是严格执法”。男性法官也持同样的看法,法官Q2认为法官的区别主要看脑子,与性别无关“,”我们庭的庭长是个女的,办案干脆利索,反正我很佩服她,相反到是有些男的反而婆婆妈妈。“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官尽管在性别上有男女之分,但是这种性别的不同不足以构成两种不同的法律观或审判方式。不过,在他们的观念或意象里,的确存在两种不同风格的法官,尽管这种风格与法官的性别没有必然联系,一种是“干脆利索”型的,一种是“婆婆妈妈”型的。一般说来,前者与良好的法律水平、丰富的办案经验、公平正直的道德品质联系在一起,而后者则似乎与缺乏法律知识、喜欢调解了事、爱搞不正之风联系在一起。这样一种不同类型的划分与依据法官参加工作的不同时间和他们对法律的不同态度所作的代际化分,与上述学院派与非学院派的划分基本上是一致的。这种不同类型的形成也可能和我们所调查的法官群体有关,他们基本上是属于80年代的那一批大学生。不过,上述代际划分也使我们认识到,我们前面所谓的“学院派法官群体”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同质的群体,尽管他们与非学院派的法官形成明显的对比,但有时他们内部的区别往往不亚于他们与非学院派法官之间的区别(比如他们对92年前后毕业的大学生的看法就完全不同)。“这大概是由于文人相轻吧”(法官Q2),“正规大学法律系的学生看不起非正规培训的法官,重点大学的法律生看不起一般院校的大学生。总之,物以类聚,和以前的职业没有必然关系,而与审判的风格有关,比如爱吃喝的常常聚在一起。”(法官Y)不过,总的说来,他们普遍认为“年老的重视事实,年轻的重视法律”(法官Y),年老的在确认证据和事实方面比年轻人更有经验。

(三)、解释法律──外部因素与法律知识之间

依照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观,法律规定越是简单,法律解释也就越频繁;社会生活变化越快,法律解释也就越频繁。依照这个逻辑,当下中国的法律解释应当是最频繁的。但是我们所调查的法官很少就法律解释能谈出所以然来。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在作法律解释,他们对法律解释的种种方法仅仅停留在理论认识上,还不足以成为一种审判经验。这只能有两种可能的解释,要么他们对自己的所作的种种法律解释还处于不自觉状态,缺乏理论上的反思;要么是我们所讲的作为特殊操作技艺的法律解释理论本身不足以解释他们的经验。事实上,在他们看来,法律解释并不是一门需要专门学习的特殊方法或技巧,“要说有法律解释的话,那么我们处理每一个案件都是在进行法律解释,所有的法律条款都需要解释,要不然怎么适用到案件上。”(法官L1)法律解释就不仅仅是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需要使用这种特殊的方法,书本上所说的各种法律解释方法在现实中是没有意义的,尤其对我们所调查的法官是如此,它最多看成是的对法律文本的一般性理解方法。

一但作为一种一般性的对法律文本的理解而不是一种在没有法律条文规定情况下的特殊操作技艺,那么法律解释就没有操作上的规律性,而与每一个具体的法官联系在一起。一个法官“平时有他自己的看法,这也是一种法律解释问题,他也有他的法律解释,他不会说这是工作需要呀之类的,特别是有公函过来时。”(法官C)这里所说的“公函”是指来自行政机关的“希望我们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采纳他们的看法”的书信。这时法官的生活背景、社会关系、文化水平、法律观念等对他们解释法律的重要性远远大于法律解释方法的重要性。法官L2在高级法院里搞过一段案件复查,对有关知识分子的案件就很关心,也很关照,因为他父母就是老师而且自己也一直呆在学校里,知道知识分子的艰难。因此法官在法律适用中有更大的自由权,比如“有关的情节问题是有法官自由心证的,他说缓刑就是缓刑,这也是一个法律解释问题。”(法官C)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官们认为对法律的解释就象法律现实主义者主张的那样可以是任意的、随心所欲的、非理性的,法律的意义要由他们的解释来确定的。相反,他们认为法律条款的意义是不言自明的,只要本着公平、认真的态度就能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他们认为只是由于外在的其他原因,使得他们不能准确地适用法律。正如法官C所言“按照我的自由心证是可以实事求是的,但落实到具体的每个审判员或每个审判长,就难说了。我也不能说他们不是实事求是,也可能是我的法哲学观点有问题。”

因此,在他们看来认真的办案态度和公平的法律感在准确的法律适用或法律解释中起很大的作用,而这又与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掌握的法律知识有很大的关系。法官Q2在1990年办过这样一起纺织企业承包纠纷案,承包合同是在1988年签定的,当时由于纺织品大部分出口,所以承包金额很高,然而8波之后,纺织品无法出口,承包金也就无法完成。该案诉到法院后,法官Q2是按“情势变更原则”判的,免除了承包方两年的承包金。“我在大学时知道有情势变更原则,但对其详细内容并不清楚。90年左右,法学刊物上开始出现这方面的文章。我就找来作为判案的依据。”当然,在判决书上,并没有直接引用情势变更原则,而是用“意外情况”和民法总则上的公平原则。因此,尽管法官在判决书上所引用的是法律条款的规定,但在其背后却存在着对适用不同法律条款的选择,这种选择往往又具有学理依据作为支撑。而这种学理依据主要来源于权威的法学教材,比如统编教材和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的教材,当然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法院就某一类案件公布的“若干意见”,(法官Q1)而这些司法解释在法官们看来就是一种立法,就是法律条文。法院里经常开“庭务会”,其中的内容之一就是“业务学习”,学习新的司法解释,讨论疑难案例。(法官Y;法官L1)正是由于对法律知识形成了一致的理解和看法,法官们才对准确适用法律或理解法律形成了一套不言自明的标准,不同法官类型的划分往往是由这套标准来决定的。

(四)、合议庭──法官的位置(一)

除了一些简单案件,大多数案件的判决与裁定是由合议庭作出的。合议庭至少由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三人组成。从法律规定上看,法院的判决是由合议庭集体决定的,而事实上组成合议庭的不同成员的在判决中适用法律或解释法律的权力依据他们在合议庭中位置(position)的不同而不同。我们所调查的法官几乎都在法院里作过书记员,一般说来,书记员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相当有限,特别是作为刚刚从大学里毕业的学院派法官更是如此。“从职责上来说,书记员主要就是书写、记录,加之自己刚刚从大学毕业,最好少开口,不要多发表意见,免得人家说你狂。法院里本身就对知识分子不信任,弄不好以后就很被动,处处有人卡你。”(法官L2)因此判案中的适用法律权和解释法律权主要归审判长和审判员。但也有例外,这主要看书记员本人所具备的各种资源,比如人际关系、法律水平、交往能力和说话技巧等等。法官Q1一进法院也作书记员,但他在合议庭讨论中常常提出自己的看法,有时往往被审判长采纳,这不仅是由于他脑子聪明,而且是由于他和法院院长的关系不错,他的毕业分配就是法院院长给办里的。法官L1认为书记员要起作用就要采取一定的策略,他作书记员时有一次觉得审判长对法律的理解有问题,但在合议庭的讨论中,他觉得不能直接提出不同的意见,否则审判长在面子上就下不来,但他在下班吃饭时,和审判长等人随便讨论起他们办的那个案子,他委婉地提出他的看法,并找出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依据,于是这个案子就按他的意见办了。

除了上述各种资源,书记员所在的法院的级别也成为他们在合议庭的解释法律中处于有利位置的可资利用的资源。这主要表现在分配到高级法院的法官在基层法院的锻炼中。我们所调查的法官许多都在基层法院锻炼过,他们都认为在基层法院锻炼有好处,尤其是他们在基层法院参与办案中有较大的发言权。法官Q2在基层法院锻炼了一年,开始作了一段书记员,不久就作审判员,他在一年中办了近50起案子,几乎都是按他的意见作判决的,而且所有的案子都没有上审委会,对此他颇为自豪。但是他自己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他适用法律准确,而与他是省高级法院派下来锻炼且一年后就要回去这一身份没有关系。在我们调查的法官中,凡是下基层锻炼的法官几乎都有类似的感觉,但他们都否认与他们是上级法院的法官这一身份有关。在他们看来,下级法院的法官也是机会主义的,他们只怕自己直接的上司,而对于他们这些不一定有前途或前途很遥远的小年轻不一定很在乎。他们的这种说法也许是对的,不过他们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个大学毕业生刚分配到基层法院办案时往往要受到限制,而一个刚分配到高级法院的学院派法官下基层法院锻炼则在办案时有较大的自由度,这与他们的特殊身份不可能无关,至少是由于他们与基层法院的法官们没有直接的利害冲突。

尽管书记员可以通过各种资源的利用而在合议庭的法律解释中处于有利的位置,但这只是个别的情况,通常法律判决主要是由审判长和审判员决定的。但这并不是说合议庭内部就可以决定一个案件的判决,合议庭的意见据正式的法律判决还有一段很大的距离,它还要受到各种各样分影响,除了我们后面将要讨论到的审委会外,上级法院的意见也起大的作用。由于一审法院的判决有可能由于当事人上诉而被上级法院所改判,而法院中实行的错判责任制对一审合议庭形成很大的压力。所以,当一审法院的合议庭对事实的认定或法律的适用那不准时,往往提前请示上级法院,有的是书面请示,有的是电话口头请示。比如90年左右,浙江某地出现了“台会”纠纷,关于这个问题的定性,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最后请示上级法院,上级法院定为金融诈骗(法官Q1)。因此下级法院受上级法院的约束很大,重大案件往往请示汇报、上下通气,这样上诉后很少有改判(法官Q1)。不过向上级请示有时也靠不住,除了重大问题,一般的请示上级法院很少作书面答复,因为上级法院也怕承担责任,而口头请示常常没有凭据,更何况上级法院的人很多,看法也不见的一致。“你向上级法院请示,这个法官说这么判,而上诉后刚好由另一个法官负责这个案子,他有他的理解,他有他的人际关系,他照改(判)不务。”(法官C)

(五)、审委会──法官的位置(二)

从法律上说,审委会对任何案件都保留最终的决定权,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上审委会。依据我们所调查的法官们提供的情况,上审委会的案件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形:

合议庭中对案件的判决意见不统一,于是就将矛盾上交,由集体讨论决定;

合议庭在审判中受到了外在压力的干扰,比如来自政法委的压力或某个领导个人的压力,这时也将问题上交,特别是这种外在干扰要导致不合法的判决时更是如此,好让“集体来承担违法责任”(法官L1);

该庭的庭长对合议庭的判决意见有不同的看法或法院的主管副院长或院长对合议庭的判决意见有异议,这类不同意见有时可能导致适用法律的偏差,而合议庭尤其审判长不愿为此承担责任,这时也将问题交由集体来决定;

某类特殊的案件,比如疑难复杂案件,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此外刑事案件一般都上审委会,这已形成一种惯例。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通过庭长将案件提交于审委会。审委会的组成成员是有一的级别的,一般由院长、副院长、庭长和汇报案件的审判长等组成。

一般来讲,法院院长具有适用法律或解释法律从而形成案件判决的最终决定权,这种权力是一种事实上的权力,不过副院长和庭长也有相应的发言权,审委会的判决实际上是利益均衡的结果,大家都默认一种说不清起源的不成文法,比如说院长事实上决定几个案件,副院长和庭长事实上决定几个案件,尽管从形式上讲案件的判决是集体讨论的结果,而这种权力的分配和相互均衡最终源于整个国家权力机构的相应授权。

当然也有例外,这主要是由于组成合议庭的个人情况有所不同,一般说来院长更关心法院的行政事务,关心如何与党委和政府处好关系,解决法院的一些实际困难,没有时间和精力关心具体的审判实际,特别是有许多法院院长是从行政机关调来的,法律水平很有限,除了自己认为重要的或和他自己有关的案子,其他案子即使上审委会院长也往往是走个形式,有时一个上午讨论好几个案子,既有刑事又有民事也有复杂的经济案子,业务水平低的院长连案子都听不清,所以就提不出实质性的意见,只是关心程序问题(法官L2)。在这个时候,主管副院长的决定权往往更大一些,因为主管副院长一般在业务方面的水平比较高,有判案的经验,有时一下子就看出了问题的所在(法官Y;法官Q2)。

在审委会中,尽管院长、副院长和庭长等拥有更大的决定权,但有时整个案子的讨论基调往往又是由汇报案件的审判长奠定的,这主要取决于审判长的汇报技巧和汇报策略。法官L1认为,在审委会讨论中审判长的汇报技巧非常重要,一般说来好的汇报者知道哪些应当着重强调哪些应当一笔代过,这主要体现在事实的认定上,这样给其他人形成一个有关案件事实的印象(因此高明的法官往往在事实上作文章,通过裁剪事实,也就是“解释事实”,使其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在法律的适用上,应当提出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这样其他人就会不自觉地跟着汇报者的思路走,同时汇报案子应当简明扼要,前后连贯,有时语气、态度、神态都很重要。法官Q2也有同样的看法,他在向审委会汇报他判决的上述纺织企业承包纠纷案时,并没有提所谓的“情势变更原则”,因为他知道审委会的其他人包括院长都不知道什么叫“情势变更原则”,如果他提这个原则,他们就要搞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这时汇报就变得复杂了,有可能因为他们不明白情势变更原则而不同意由此作出的判决,相反他用民法通则上的公平原则,他们也能明白,这与他们的常识是一致的,也就好通过。因此,相比之下,“审委会是保守的,它一般不作扩大解释,案件的承办人比审委会更大胆,容易倾向于作扩大解释。”(法官L1)

(六)、形势、政策与政法委──法院的位置

政法委是党领导司法工作的机关,它对法院的判决往往产生直接的影响,尤其是一些重大的案件,政法委的意见和要求成为法院判决的目标,但政法委的意见一般不出现在案卷和判决中。在上述法官Q1所提供的“台会”案中,虽然作为金融诈骗案加以处理,但究竟处理哪些人是由县委(包括政法委)决定的,而具体的司法程序是由司法机关来完成的。同时重大案件向党委汇报已成为一种惯例,这种案子一般说来由法院来定性由党委提出量刑意见(法官Q1)。正是由于政法委及其背后的党委和政府的干预,法院判决和执行中往往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尤其是在经济案件中。(法官Q1;法官Q2;法官Y)

由于法院与党委和政府的这种关系使得法院的判决往往要受到政策和形势的影响。法官L2在高院复查83年“严打”案件时,就发现当时的案子判得及其草率,这与政法委的指导文件直接有关。他认为“83年司法审判刚刚恢复,‘严打’中有一种狂热情绪,加班加点,象一样”,“85年之后情况才有了好转,法院也逐渐冷静下来,明白法律大于政治,判决不是完成政治任务。”(法官L2)

除“严打”之外,对法院审判影响比较大的政策导向就是92年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原则,“三个有利于是政治标准,而不是法律标准。由于强调审判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法院在审判中有时抛开程序法,不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93年之后法院感到这样作不行,又回到程序中。”(法官Q2)

四、谁是法律条文的解释者?

如果我们将西方的法律解释理论与上述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之经验相对照的话,就会发现西方法律解释理论,无论是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理论还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理论,都认为有一个“有面目的法官”作为法律的解释者。正是通过这一个人的法律解释才在“文本”与“判决”之间建立起内部逻辑一致的因果联系。作为方法论的法律解释理论将这一个法官想象为一个通晓法律知识的、按程序操作的、理性化和标准化的个体,而作为本体论的法律解释理论则将法官想象为一个受情感、直觉、偏见、潜意识、爱好等非理性因素支配的自由个体(Frank,1949;Cardozo,1921),这是因为“成文法规不会自行解释,其含义是由法官来宣布的,正是法官所宣布的含义而不是其他含义才使得它们作为法律而强加于社会。”(Gray,1972:170)

但是,就中国法官上面所提供的访谈材料来看,我们不禁要问:在中国的司法审判中,究竟谁是法律解释者?是书记员、审判员、审判长还是庭长、主管副院长、法院院长、政法委书记?我们发现在一个特定的案件中,他们每一个都可以成为法律的解释者,但往往哪一个都不是法律解释者的最终承担者。因此,中国的法律解释中,问题不在于中国法官究竟是一个理性化标准化的个体还是一个自由的个体,而是有没有西方法律解释理论中所想象的那么一个“有面目的法官”。从上面所提供的材料看,在一个特定的案件中,法律解释者往往不是一个“有面目的法官”,而是一个“无面目的法官”,是一个机构、一个组织、一群人,如合议庭、审委会、上级法院和政法委等等。因此,我们发现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中并不存在西方法律解释理论所设想的一个具体的法律解释者,也没有这样一个法律解释的承担者。这样一种法律解释理论与经验事实之间的背离并不意味着我们应当放弃对中国法官之法律解释的探究和追问,而仅仅是意味着我们不能简单地、不加反思地用西方现成的法律解释理论来概括和总结中国法官的法律解释。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简单地否定或抛弃西方的法律解释理论,而仅仅是划定它的界限和适用范围。

事实上,就法律解释而言,我们发现大陆法系的国家所关注的法律解释一般是法学家的学理解释,而英美法系的国家所关注的一般是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解释。这样一种差异恐怕是由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不同的法律结构使得学者的法律解释和法官的法律解释分别成为这两种法律制度中的突出问题。如果说大陆法系国家由于强调成文法典的重要地位而使得法官被想象为一个通晓法律知识的、按程序操作的、仅仅是修补法律漏洞的、理性化和标准化的个体,那么英美法系国家由于强调判例和先例的重要性而使得法官通过法律解释来创造法律就显得尤为突出。一旦我们将法律解释放在法律运作的制度结构中,就会发现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实际上是基于不同的法律运作的制度结构所作出的总结或概括。因此我们将法律解释理论作为一种知识加以普适化的时候,即抽象地从方法论或本体论意义上来谈论法律解释的时候,实际上抽离了法律解释背后的法律运作的权力结构。由此,法律解释理论才会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遇到理论解释上的困难。为了克服这种理论上的困难,我们就不得不将法律解释理论放在更一般的社会理论背景上,来考察法律解释在中国所遇到的种种问题。

五、双重结构化及其张力

从经验社会学的观点来看,法律解释是法官作为一个行动者的给解释赋予意义的社会行动。因此我们应当将法律解释置于行动与影响行动之结构的关系中来加以考察。

在行动与影响行动之结构的关系中,一般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论倾向或理论路径,一种就是结构主义的观点或决定论的观点,这种观点将行动者化约为结构的承担者,行动不能在自主的维度上加以分析。“在结构主义的路径中,行动仅仅被看作是一种被规定好的实践或一套决定社会行为的规则:因此强调了行动被象征规范所决定这一维度而损害了行动作为一种生活经验的表达这一没有被决定的维度。”(Crespi,1989:30-31)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理论就是建立在这一理论路径之上,它认为作为社会行动所法律解释最终是受一套法律解释的规则或方法所决定,更重要的是法律解释这一社会行动要受制于这样一种被认可的规范结构:法律是一个全涉的(gapless)的规则体系,它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整个方面,即使在法律条款没有规定的地方,只要运用正确的法律解释方法,就可以发现法律在这方面的态度。因此在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理论中,表面上法官似乎可以自由地选择法律解释方法,但这种方法的选择受制于正确或准确适用法律这一信念,法官仅仅是一个准确适用法律的理性化标准化的机器。

与这种观点相对应的是一种主观主义的或唯意志论的观点,这种观点强调行动者选择的自主性,行动者完全是一个自由的主体,他的选择尽管要受到“前见”之类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不足以左右其选择的方向。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理论所支持的法律现实主义就持这样的理论路径,它主张法官的法律解释是一项完全自由的社会行动。他们不受法律规范的约束,因为法律是不确定的,作为方法论的法律解释理论所确信的那种确定的、稳定的、通过正确的方法可以发现其正确意义的法律,在法律现实主义看来是“基本的法律神话”,法律究竟是什么或者说法律的意义是由法官来确定的,正如法律现实主义者卢埃林所主张的,“这些官员(即法官、律师、警察和监狱官等──引者)就纠纷所作的所有事情,在我看来,就是法律本身。”(转引自Bodenheimer,1981:124)

无论是决定论路径还是唯意志论的路径,由于割裂行动与结构的关系或者说由于试图化约这种关系,在方法论上受到了批评与质疑。唯意志论的路径忽略了行动者所受到的特定结构的约束,它过分地强调了行动的自由,但这种自由的极限就成为偶然性的奴隶而陷入另一种决定论中,法律现实主义者心目中的法律解释或法律意义的确定虽然不受法律规则的约束,但最终要受制于情感等非理性因素或政治因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批判法律运动将法律解释放入司法政治学中来加以考察。而决定论的路径将行动者看作被动的客体而不是积极的行动主体,它忽略了行动者所掌握的关于结构的知识,正是这种知识使得行动者有可能通过行动的策略来改变结构。我们在中国法官所通过的策略中就可以看到,由于法官们通晓法院中合议庭和审委会这些结构的运作方式,他们就可以采取一定的策略,通过各种不同资源的运用而改变原来结构的运作方式。

总而言之,上述两种理论路径在割裂行动与结构的关系的同时也在割裂共时性与历时性的关系,如果我们将“行动作为一种行为的持续不断的流动而置于时间与空间之中”(Giddens,1979:2),那么我们就会看到行动与结构事实上存在于一种互动的关系中,“结构不仅给行动以方向,而且也是行动的一种产物,后者尽管受制于结构,但它也在不断地改变它。”(Crespi,1989:31-2)因此“社会系统的结构特征既是构成这种系统的实践的中介又是这种实践的结果,”(Giddens,1979:69)也就是说社会结构既是由人类的社会行动建构起来的,同时又是社会行动得以建构起来的条件,这就是吉登斯所谓的“结构的二重性”(可参见黄平,1995)。这种结构化理论不仅表达了结构与行动者的相互依赖与相互建构,更主要的是,“依照建构二重性的观点,尽管行动者在互动的生产中利用各种规则和各种资源,但这种规则和资源也由此通过这种互动而被重新加以构成。”(Giddens,1979:71)正是在这种结构化的过程中,各种资本和规则都进入法律解释这一个特定的“场域”(布迪厄语)之中,从而使法律解释不再是一个法官自由选择的个人行动,而是一个在特定“场域”中进行公共选择的结果。

依照这种结构化的观点,我们发现我们所调查的这个法官群体,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学院派法官,处在双重结构化之中。一方面他们从学校里接收了正规的法律教育,正是这种法律教育使他们接受了共同的知识、规范和信念,从而成为一个知识和信念的共同体,这种社会结构对他们的形塑使他们在法院中与非学院派的法官有着明显的区别,从而成为一个独立的行动者群体。这一知识结构使得他们在司法实践中注重于判决而不是调解,注重于法律的严格适用而不是对问题的解决,注重于解释事实而不是调查事实。但是法律教育的这种结构形塑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同样是在法学院中的包括分配到法院里去的学生在内的所有行动者所再生产出来的,我们所看到的92年之后的学院派法官的变化事实上反映了行动者对结构的形塑能力,正是整个社会结构和文化价值的变化使得他们在适应这种变化的时候也对法律教育的形塑功能进行抵制,从而出现80年代到90年代的过渡中,法律院校的学生越来越能适应社会生活,越来越灵活地对待或解释法律。

另一方面,他们又处在“司法场域”之中,他们在进行法律解释时受到司法场域中的权力结构(如审委会)和司法场域所处的更大的权力场域(如政法委)的左右或影响,尤其要受到他们在司法场域之中的不同位置的左右或影响(如合议庭)。但是,在司法场域的权力关系中,尽管他们处于被支配的位置上,处在权力的边缘,但他们并不是被动的被支配者,他们通过对资本的利用,通过对策略的选择,可以改变他们受支配的位置。我们所调查的法官们在到基层法院锻炼时,由于处在整个司法场域的支配位置上(即高级法院),他们都在利用他们所携带的来自上级法院这一“身份资本”。因此即使他们在基层法院的司法场域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他们仍然具有很大的支配力量。除此之外,他们还利用其他种种的资源和策略来改变他们的不利位置。比如,法官L1所说的提出不同看法和汇报案件的策略,法官Q1利用他个人与法院院长的私人关系。在这一权力关系的场域中,法律解释也成了法官们在权力关系中争夺有利位置时所利用的一种策略。因此,中国法官在进行法律解释时,即在理解和适用法律时,无论是采取判决还是采取调解,无论是采用严格适用法律还是考虑种种法外因素,无论是解释法律还裁剪事实,无论是采用情势变更原则还是采用公平原则,都不仅仅是一个对法律文本的理解和适用问题,而是法官们根据自己在司法场域中的位置、在利用自己已有的资本或资源所进行的策略性选择,以此尽可能获得在这一权力关系中的有利地位。

我们所访谈法官正是处在上述两种制度的结构化之中,法律知识和法律教育的结构化使得他们把法律解释单纯地看作是发现法律真理的一种方法或途经;而司法场域这一权力关系的结构化使得他们将法律解释看作是一种策略性的机会选择。这两种不同的结构化力量在我们所访谈的法官身上形成一种张力,从而使他们处在追求知识、真理和追逐权力、利益的矛盾之中。他们同时也在利用这两种不同的力量对形塑他们的结构作出反应,因此,他们一方面抱怨在法律学校里学不到有用的东西,认为法律教育与司法实践相脱节,法律教育赶不上司法实践的要求;另一方面,他们也利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来抵制或反抗司法场域的既定权力结构,这一点我们在法官L1身上得到最明显的体现。这种张力的一个根源就在于我们的法律教育依然是一种知识教育,而不是一种技术教育,我们的法律教育所倡导的是“法律应当是什么样的”,而不是倡导“如何使法律成为什么样的”。我们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没有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剖案例的能力。我们的法律教育里也许教给学生诸多法律解释的概念,但却没有教给他们使用法律解释的技巧,因此,我们的法官很少意识到他们在进行法律解释。事实上,法律解释之所以在西方的法律学中占据一个重要的地位,恰恰是由于它是发现法律或利用法律的一项主要技艺,是法官确立自我认同(identity)的一种“自我技术”(福苛语)。

正是在这个地方,我们发现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解释,即作为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是法律知识在权力争夺的游戏中(包括司法权与行政权、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冲突)发展起来的一套技艺或技巧,它是一门专门化的“权力技术”。而我们在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即任何人对法律的理解,从其知识谱系上而言是以追求正确或真实为目的的认识手段,是一种“自我技术”。尽管这样的自我技术也可以成为权力争夺的技术,比如,懂法律的可以对“法盲”形成支配,法典的权威解释者可以在法学界获得霸权地位等等,但是这样的法律解释与法官或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解释遵循的是不同的逻辑。因此,当法律解释散布到不同的话语体系里、不同的话语空间里、不同的场域逻辑里,它仅仅具有表面上的或形式上的同一性。也正是这种表面上的同一性,掩盖着其背后的巨大差别:一个法官对同一法律文本的解释,在法庭上可能不同于他在大学的讲坛上;一个中国法官对中国宪法中的人权条款的解释可能不同于他对美国宪法中人权条款的解释,也可能不同于他对历史文献中的人权条款的解释上;对于同一法律条款,法学家的解释、立法者的解释、法官的解释、律师的解释、当事人的解释和普通民众的解释可能是不一样的。

当我们将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解释等同于求知过程中的对法律文本的理解时,恰恰是用追求真理过程中的不同途经的选择(即种种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掩盖了权力争夺过程中的不同策略的选择(即在何时何地选择何种法律解释方法)。法官在服务于政治权力的过程中,小心翼翼地、巧妙地通过法律解释将自己打扮成法律真理的探索者、权力争夺的超然者、和终极正义的公布者;但同时反过来,法官也可以理所当然地借法律知识或法律传统的名义,来对抗和抵制政治权力。但是,从我们对10名中国法官的访谈来看,由于法律解释技术的不发达,法律还远远没有成为一种强大的知识传统,法官的自我认同还没有确立,法律共同体还没有形成,政治结构还没有实现合理化,因此法官的法律适用也就只能裸地暴露在权力争夺的表面上,从而使法官失去了自我保护的能力,他们不仅没法抵制来自政治权力的压力,也没法抵制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因此生存在权力斗争的夹缝之中。

对于法官来说,法律解释不仅仅是追求法律真理的手段,是一种确立自我认同的自我技术,更主要的是一种行使权力的技术。也正是通过这一套技术,法律知识和法律传统才可以和政治权力相抗衡。由此,我们才能理解英国的大法官柯克对国王所说的那些名言:“我很清楚,您的理解力飞快如电,您的才华超群绝伦,但是,要在法律方面成为专家,一个法官需要花二十年的时光来研究,才能勉强胜任。……法律乃是一门艺术,一个人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考文,1996:34-35)

由此看来,区分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和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没有特别大的意义,重要的在于追问:

“谁在作法律解释?”

“在什么地方作法律解释?”

“这种法律解释服务于什么目的?”

“这种法律解释成为可能的条件是什么?”

「注释

波斯纳,1994:《法理学问题》,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Balkin,J.M.,1993:‘UnderstandingLegalUnderstanding’,(103)YaleLawJournal,103.

Bodenheimer,E.,1981:Jurisprudence,HarvardUniversityPress.

Cardozo,BenjaminN.:TheNatureOfTheJudicialProcess,NewHaven:YaleUniversityPress.

Crespi,Franco,1989:SocialActionPower,Oxford:BlackwellPublishers.

丹宁,1985:《法律的训诫》,杨百揆等译,北京:群众出版社。

Dewey,John,1924:‘LogicalMethodandLaw’,(10)TheConnellLawQuarterly,17-27.

Fiss,OwenM.,1982:‘ObjectivityandInterpretation’(34)StanfordLawReview,739-63.

Frank,Jerome,(1949),LawandModernMind,London:StevensandSons.

Giddens,Anthony,1979:CentralProblemsinSocialTheor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

Gray,JohnChipman,1972:TheNatureandSourcesoftheLaw,Mass.PeterSmith.

Greenawalt,Kent,1992:LawandObjectivity,OxfordUniversityPress.

郭华成,1993:《法律解释的比较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Harris,J.W.,1980:LegelPhilosophies,London:Butterworths.

黄平,1995:“安东尼·吉登斯:结构化与现代性”,《国外社会学》,1995年,第1期,页1-12.

伽达默尔,1992:《真理与方法》(上),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考文,爱德华,1996:《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强世功译,三联书店。

Landers,Scott,1990:‘Wittgenstein,Realism,andCLS:UnderminingRuleScepticism’,(9)LawandPhilosophy,179-203.

梁慧星,1995:《民法解释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Posner,RichardA.,1988:LawandLiterature:AMisunderstoodRelation,HarvardUniversityPress.

Sinclair,Kent,1971:‘LegalReasoning:InSearchofanAdequateTheoryofArgument“”(59)CaliforniaLawReview,821-58

Summers,RobertS.,1978:‘TwoTypesofSubstantiveReasons:theCoreofaTheoryofCommon-LawJustification’,(63)ConnellLawReview,707-35.

Sunstein,CassR.,1989:‘InterpretingStatutesintheRegulatoryState’,(103)HarvardLawReview,407-508.

Warnke,Georgia,1992:JusticeandInterpretation,Polityress.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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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题目:简要、明确,一般不超过20字;

6.中文摘要和关键词: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300字;关键词为3~8个,另起一行排在摘要下方,词与词之间以“;”分隔;摘要和关键字用四号字;

7.结构层次序数的表示方法: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1.1”,第三层为“1.1.1”,第四层为“1.1.1.1”,正文中序号用“①”表示,不分段;

8.附表与插图:附表要有表号、表题;插图要有图号、图题;所有的图表都应具有“自明性”,即不阅读正文,就可理解图表的意思;

9.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按照文章正文部分(包括图、表及其说明)引用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标注的符号为“[]”,作为上标,在标点符号前使用;

     (2)参考文献的写作格式为:①参考文献是连续出版物时,其格式为:[序号]作者.题名.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引文所在的起止页码②参考文献是专著时,其格式为:[序号]作者.书名.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的起止页码③参考文献是论文集时,其格式为:[序号]作者.题名.见(英文用In):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起止页码④参考文献是学位论文时,其格式为:[序号]作者.题名:〔博士、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⑤参考文献是专利时,其格式为:[序号]专利申请者.题名.专利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3)参考文献著录中需要注意:个人作者(包括译者、编者)著录时一律姓在前,名在后,由于各国(或民族)的姓名写法不同,著录时应特别注意,名可缩写为首字母(大写),但不加编写点()。另外,作者(主要责任者)不多于3人时要全部写出,并用“,”号相隔;3人以上只列出前3人,后加“等”或相应的文字如“etal”。“等”或“etal”前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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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词 电视节目;专题文艺;电视文艺;专题节目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6)158-0048-02

1专}文艺的界定

由于专题文艺包含的范围广、类型多,若想对其进行准确界定,就需要聚集众多学者,通过交流讨论,方能得出较为合理准确的定义。由中央电视台专门为此举办了3次专题节目,节目中邀请了相关的专家和学者,通过激烈的讨论和深入的探究,顺利的开展了界定专题文艺的研讨会。活动通过3次会议的详尽讨论,归纳并整理了各种复杂纷繁的电视专题节目形态,并用具体的定义表述出了节目的内在含义和外在延伸,最终制定了《中国电视专题节目界定分类条目简表》。由于专题文艺包含的范围广、类型多,所以简表中未能将其进行准确的规划预定义,但简表中将专题文艺节目归纳为专题节目的一个分支。其中,专题节目的特点是主题鲜明一致,文艺节目的特点是以文艺为选题对象,综合两者可以看出专题文艺既与专题节目又共同的特性又秉持文艺节目自身的个性,是一种通过文艺素材能够全面、详细、深入的反应主题的一种节目形态。因此,专题文艺节目就被界定为专指中心为文艺人物、作品、现象、活动和问题等题材的节目。

电视专题节目既是一个较大范围的归类,对专题节目的界定是一项纷繁复杂的工作,无法用单一的标准对其进行概括,而专题文艺节目是指由文艺编导制作的节目,它既可以说成是属于文艺专题节目的一小部分,也可说成是文艺与专题的综合产物,有着二者共同的属性,将真实性和文艺性合二为一,二者相互融合缺一不可。

2专题文艺的类型

2.1访谈类专题文艺

访谈类专题文艺节目的反映对象不是以文艺为本体,而是以对文艺现象的评价和介绍为主要对象,它必须是以访谈的形式对与文艺有关的活动的开展进行界定。例如,《春节晚会访谈录》就是以春节晚会为主题进行的采访、评论、叙述和伸展,节目是由主持人提问、受访者回答和二者之间的交谈3部分组成的。类似的访谈节目有单人访谈和多人访谈,《春节晚会访谈录》就是一种多人访谈节目,访谈中设计的方面较广,访问的人数较多,受访者的回答也丰富多彩,这种多人访谈所反映的现象或问题基本能涵盖广大电视观众的观点、想法、意见和愿望。单人访谈是深入探讨和详细介绍以艺术创作为话题的访谈。例如,《王洗平谈春节歌舞晚会》这个访谈节目,通过提问和解答的互动形式,对歌舞晚会的构思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晚会的艺术处理进行了细致的解释,对晚会幕后的花絮进行了趣味性的报道,此类访谈基本上是从细节的角度对节目的创作历程和表演手法进行介绍,在介绍知识的同时也能使观众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从而使观众的审美得到培养。

2.2报道类专题文艺

报道类专题文艺主要报道的是有关文化艺术和电视文艺的一系列活动,包括表演和导演等等,因其纪实性与新闻相同,故与新闻同样具有的时效性。例如共有8集的《来自98春节晚会的报道》,从晚会的筹备过程到演出过程再到幕后花絮都系统的向观众详细的报道,让观众对晚会的演出场地、所用道具、舞台布置、节目安排、幕后人员的前期准备及晚会负责人的工作情况一目了然,使观众不再将目光拘泥于晚会的舞台上,而是更多的关注了晚会的各个细节及整体布局,让观众们了解到晚会幕后工作的繁杂与艰辛的同时,也满足了观众们对晚会幕后神秘感的好奇心,从而对晚会的主创团队更加包容、理解和支持。

2.3介绍类专题文艺

介绍类专题文艺的制作是从介绍的角度出发的,通过对人物、知识、作品等的介绍使观众增长知识。节目的主要内容一般都是文艺界的杰出人物,有关文艺的知识常识和具有特色的文艺作品。介绍类专题文艺主要分为介绍人物、介绍知识和介绍作品3种类型,其中介绍人物的节目主要是对画家、音乐家、舞蹈家、表演艺术家、雕塑家等任务的介绍;介绍知识主要是类似于《京都古戏楼》《古乐南音》《川剧变脸》等知识进行介绍;介绍作品就是对诸如《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这样红》《茉莉花》《歌唱祖国》等作品进行介绍。

2.4赏析类专题文艺

赏析类专题文艺是指对具有代表性的文艺作品进行鉴赏和分析,如对歌曲《雾里看花》、歌曲《东方红》等音乐作品的创作过程、创作目的、作品灵感来源及作品内容进行赏析。

2.5评述类专题文艺

评论类专题文艺一般指一种在叙述中掺杂议论,将二者合并为一体的节目,既有解说词来叙述作品又有对节目的评述,有的时候还会加入隐身含义,借题发挥,对主题进行更深远的讨论和深化。例如,《1997年中国电影回顾》《舞蹈比赛评述》等。

2.6艺术片类专题文艺

电视艺术片与其他电视节目不同,它是即一个特立独行的形式又是一个对电视艺术特性充分反映的形式品种,但由于它不是对某方面知识的介绍,因此又不同于介绍类专题文艺,而是能起到对欣赏性的集中和对真实生活的反映,对人生奥秘的探究和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探讨的作用。

3专题文艺的表现元素

专题文艺节目设定的主要目的是对知识进行详尽的介绍、对信息进行准确的传达、对情感进行恰当的抒发、对专题文艺进行深入探讨,从而使观众对文艺有更深入的了解,提升观众对文艺节目的喜爱程度。因此,在专题文艺节目的制作时,要抓住中心思想,集中表达主题,阐述鲜明的观点,还要通过精巧的构思使用尽可能多的艺术表现手法,最终得以实现提升作品的艺术价值。视觉和听觉是电视带给观众最直接的感官感受,鉴于此,有学者将电视专题片的描述形态分为画面、有声和造型3种语言形态,学者们将专题文艺节目设计到的语言元素归纳为主持语言、解说语言、画面语言、字幕语言、音乐语言、造型语言、音响语言、资料语言和采访语言9种元素,以上9种语言基本可以涵盖组成文艺专题节目中的各个小部分。

在专题文艺节目稿件的编撰过程中要保证文字与图片出现的时机相投,互辅互助,使二者相互融合,不可显得某一方突兀。解说词的书写问题要采用散文的形式,通过散文语言细化中心思想,突出主题。由于专题文艺节目的结构简单,所以关键就在于如何丰富资料,保证素材多样化,提高节目的信息量,使节目形式更加饱满,节目内涵更加丰富。

第9篇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世界经济周期的概念进行界定。从定性的角度,Canova和Dellas(1993)给出了世界经济周期定义的简单描述,即世界经济周期是在国别总量经济的跨国周期中存在的共同特征。而对这种共同特征,宋玉华(2004)加以进一步的明确,她认为世界经济周期就是在世界经济运行的过程中,由于某些特定因素的影响,导致世界主要国家的实际经济活动呈现同步的扩张、衰退、萧条和复苏,表现出高度相似的周期性运行形态,这种运行形态会重复发生,最终形成持续时间不同的世界经济周期运动。从定量的角度,Gerlach(1988)用波谱分析研究经济周期的跨国行为,发现大量国家的产出运动在经济周期频带上是相互联系的,世界经济周期是多国工业生产指数的变动在一定的周期频带上的高度相关性存在;Gregory等(1997)则用时间序列相关性来界定世界经济周期,即全世界(国家)的经济时间序列(数据)表现出一个序列相关的共同特征。

二、世界经济周期是否存在

(一)世界经济周期存在的研究

很多实例证明国家之间的确存在经济周期的共振现象和经济波动的传播行为。如,Dellas(1986)发现在英、美、德、日四国间,几乎存在长久的同一的经济周期。Backus,Kehoe,Kydland(1992)扩展了RBC(真实经济周期模型)模型,建立了包含跨国经济协动现象的I—RBC模型,在这个扩展的开放经济理论里,国家之间的消费是高度相关的,由此说明国家之间的协同性是存在的。Sarkissian(2001)也认为国家之间的消费波动与世界经济波动高度相关,特别是在萧条时期更是如此。而Canova,Dellas(1993)发现显著增强的国际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和全世界面临着的共同的外部或内部经济扰动是生成跨国的经济周期行为的共同因素。Baxter,Kouparitsas(2004)的研究发现,如果两国之间有较高的双边贸易相关度,那么这两国之间的经济周期相关度就会提高;同时,经济发展程度相近的国家之间的周期相关度一般会比较高。Ravn(1997)的研究表明,除OECD国家政府支出显示了较弱的正相关性外,其他经济变量(包括产出、消费、总投资、出口和进口)都显示了很强的正相关性,并表现出良好的跨国协同运动性。Kouparitsas(2001)研究发现,七国集团的经济周期存在着极高的相关性,尤其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结束以后更是如此,他认为世界经济周期(特别是发达国家之间的世界经济周期)的确是存在的。

(二)世界经济周期不存在的研究

Hickman,Filatov(1983)的研究发现,经济波动的国际传导通常表现得相当微弱,这种微弱的传导很易于被国内的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趋势所控制而失去扩散能力。唐海燕(1999)也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初期或以前时期,各国经济周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时间错位,同一时期各国所处的经济发展周期中的不同阶段所产生的抵消效应在一定程度上熨平了世界经济周期性特征。Kollmann(1996)通过与完全资产市场的对比,发现在不完全资产市场(即国际金融市场只能买卖债券合约)的两个国家实际经济周期模型里,国家之间消费的相关关系比完全资产市场情况要明显弱得多。Selover(1997)在研究美国和日本的经济互动关系时,进一步发现美国和日本的经济因为相互驱动而导致同步波动的假说并不成立,两国经济趋向同步波动是因为低水平的或者弱的冲击所致。

(三)区域性经济周期增强而世界性经济周期减弱的研究

更多的学者研究了区域性经济周期的存在。所选择的区域范围主要集中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盟两个区域。Clark,Wincoop(2001)比较了美国各州的经济周期和欧盟内部的国别经济周期的协同性,指出无论在过去20年还是40年中,美国各州之间经济周期的协动性都要强于欧盟国家经济周期的协动性,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存在消除了由于区域边界而衍生出的大量交易成本和经济波动的非协动性。此外,Chiquiar,Ramous,Francia(2004)认为美国和墨西哥两国之间贸易与投资关系的加强,导致了美墨两国之间经济周期的协动性增强。在东盟区域经济周期方面,DavidD.Selover(1999)研究了东盟国家之间的经济周期传导的相互依赖性。他们主要考察了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及东盟国家,与它们的主要贸易伙伴——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和欧盟之间的经济周期的国际传导,用主成分分析法、自回归分析法和光谱分析法研究了贸易量的相关性,并找到了东盟区域经济周期存在的证据。Choe(2001)研究了十个东亚国家的经济周期与双边贸易的影响,并得出经济波动随着区域内贸易依存度的加深而具有显著的同步性。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世界性经济周期在减弱。Heathcote,Perri(2002)利用一个简单的模型以帮助理解冲击的国际相关性、国际资产贸易程度及宏观总量的国际关系等之间潜在的相互作用。他们的研究指出,1972至1986年间,美国与欧洲总量、加拿大和日本之间的GDP、就业和投资相关性分别是0.76、0.66和0.63,但在1986年至2000年间,这些相关系数降低了,分别为0.26、0.03和-0.07,他们认为,金融全球化导致国际借贷的自由化,从而导致资产风险的分散化,并伴随着经济的区域。在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国与其伙伴国之间的产出、就业和投资的相关性就大幅度降低了。JamesH.Stock,Markw.Watson(2003)研究发现,即使在七国集团内部,经济周期的协同性也降低了,并发生了明显的分化,即出现了欧洲区域国家和英语语系国家各自内部的协同性增加。

三、世界经济周期的产生与传导

综合学者们的研究,世界经济周期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特定国家冲击、技术冲击、石油冲击、需求和供给冲击等。Dellas(1986)研究发现,世界范围的共同冲击(如石油冲击、共同的技术进步等)是产生世界经济周期的驱动力量。康特和马克(CantorMark,1988)建立了一个两国家模型,每一个国家有相同的工业,但这些工业受不同的国家特色(主要以技术为主)的冲击。他们的研究证明经济周期风险来源于国家特色的技术冲击,而国际证券市场正是经济周期的媒介。Stefanc.Norrbin,DonE,Schlagenhauf(1996)指出,特定国家冲击和特定技术冲击是世界经济周期的重要来源,而特定国家冲击是产出波动的最重要的因素。Bruno(1997)建立两国家、两产品模型,并假定国内外投资品具有不完全替代性以及资本的使用效率各不相同,结果表明,国内外投资品的替代弹性是国际经济周期协动性产生的重要变量,特定国家的技术冲击是造成两国经济波动的根源。MichaelBergman(1996)利用产出和通货膨胀两变量的VAR模型检测了德国、日本、瑞典、英国和美国等五国的宏观经济波动的原因,结果证明需求和供给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重要因素。同时,他们还发现,德国、英国和美国三国的经济周期的频率具有极大的相似性,而他们产出和通货膨胀的误差方差的50%以上来源于供给冲击,日本和瑞典产出的90%以上的误差方差来源于供给冲击。

世界经济周期的传导渠道主要包括贸易传导和金融传导。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贸易渠道的传导,近期的研究则更多关注金融渠道的传导,而这是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相适应的。Dellas(1986)的经验研究发现,经济扰动的跨国传导中,贸易条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有学者持相反观点,认为贸易和资本的流动并不能解释世界经济周期的产生。国内有代表性的研究主要是宋玉华(2007)等,其研究表明贸易发展与经济周期的协动性具有正相关关系。早期的研究中,金融交易主要是指国际货币借贷和国际资本投资,基于这种认识,学者们主要研究了利率在世界经济周期传导中的作用。Choudri和Cohen(1980)、Cantor和Mark(1988)、Baxter和Crucini(1995)等的早期研究确认了这些传导渠道的存在性和合理性。Daniel(1981)、Flood和Marion(1982)等的研究发现实际利率和相对价格是扰动跨国传导的因子。Blankenau等(2001)则从另一角度确认了世界利率在传导外部冲击方面的作用,能够导致净出口、净外国资产及产出等的跨国波动联系。Cantor和Mark(1987)、Stockman(1990)等认为资本边际产出是生产率冲击多国传导的重要因子。Jansen,Stokam(2003)从国际直接投资角度对世界经济周期的协动性进行了分析。他们指出,在1995年以前,并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投资关系与国际经济周期的协动性有关,那时密切的贸易关系一直是两国经济周期的协动性的重要原因。WilliamBlankenau,M,AyhanKose,Kei—MuYi(2001)认为作为世界经济波动向小型开放国家传导的众多的渠道之一的世界真实利率是世界经济周期向小型开放经济传导的重要机制,并指出世界真实利率对世界经济周期有着重大的影响,特别是对净出口、净外国资产和产出等。

四、中国与世界经济周期的协同性

关于中国与世界经济周期的协同性,仅有较少的学者进行了研究。胡鞍钢(1994)分区段将中国和美国、中国和世界GDP年增长率波动特性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1960—1979年中国与美国、中国与世界的相关系数非常小,而1980~1989年,相关系数相应增大。秦宛顺、靳云汇和卜永祥(2002)以1987-2000年间的季度GDP数据为分析对象,得出中美经济周期波动的关系为弱相关,中日经济周期的关系为负相关。余芳东等(2001)分析指出中国经济增长的波动随世界经济的趋强而走强,随世界经济的趋弱而走弱,经济周期的“拐点”与世界经济动态的一致性越来越明显。

五、简单评论

现有研究成果为我们理解世界经济周期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证基础。当前,经济全球化表现出新的特征,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复杂,世界经济周期的研究意义更加突出,其研究内容也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深化。首先,区域经济周期与世界经济周期的相互关系。当前世界经济呈现明显的区域化特征,区域经济协动性增强,区域经济周期产生原因及其与世界经济周期之间的相互作用如何,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其次,世界经济周期的产生原因、传导渠道。全球生产网络的发展使经济全球化呈现出新的特征,加之虚拟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国家之间的联系已不仅是传统的贸易和金融。尤其是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各国经济波动及政策运用呈现明显的协同性。在此背景下,世界经济周期产生原因和传导渠道的理论研究需要有新的突破。再次,中国与世界经济的相关性。从现有成果来看,该领域的研究非常薄弱。

第10篇

提起旅游业,人们想到的往往是国际旅游业。其实,国内旅游业也是旅游业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刻认识国内旅游业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条件,对于发展我国旅游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内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内旅游是社会公民一种重要的消费形式,其发展是一个国家国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象征。我国国内旅游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影响,但从总的方面看,仍处于一种自发无序的状态。要改变这种状况,使国内旅游尽快发展起来,首先必须提高对国内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第一,发展国内旅游业具有回笼货币,促进市场繁荣,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作用。

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很快,居民购买力大大增强。1980年底,全国居民积余购买力仅为804亿元,1985年就增加到2500亿元,1990年则增加到7034亿元。十年内,平均每年增长25%。如此巨大的积余购买力,一方面反映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是稳定市场、稳定社会的隐患。如何引导好居民积余购买力是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证券投资、高档耐用消费品消费已成为引导居民积余购买力的重要途径,但都不能完全解决居民积余购买力的货币回笼问题。近几年,居民证券投资有较大发展。但由于投资市场的发育还处于初始阶段,将居民积余购买力引向投资的规模还是有限的,消费品市场中高档耐用消费品对于吸纳居民积余购买力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近几年又趋饱和状态。在证券投资、高档耐用消费品都难以完全缓解居民积余购买力的压力的情况下,发展国内旅游业,大量吸纳消费资金,回笼货币已成为引导居民积余购买力的又一重要途径。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1990年全世界国内旅游收入达2.4万亿美元,加上国际旅游收入总计达2.65万亿美元,与能源、汽车制造等重要产业并驾齐驱,已成为世界经济中三个最大的产业之一,我国国内旅游业近几年发展也相当快,经济效益也不断提高。“七五”期间,我国国内旅游者共13.9亿人次,年均2.7亿人次,收入753亿元,年均收入150.6亿元。1992年,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3亿人次,回笼货币则达到250亿元。实践证明,适当引导人们的旅游消费,发展国内旅游业确实不失为一种回笼货币、减少市场压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二,发展国内旅游业可以提供更多的劳动就业机会。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服务行业。要满足旅游者多方面的需要,就要发展相应的直接间接的提供服务的行业。据测算,旅游业每增加一个直接就业人数,社会间接就业人数就可增加5个以上。因此,发展旅游业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可以为人们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

第三,发展国内旅游业还可以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改善国民经济结构。

旅游业的发展,必须既建立在一定物质资料生产发展基础上,同时又能促进经济部门的发展,起着改善国民经济的作用。这是因为旅游业的发展能刺激旅游者的消费,从而可以形成和扩大新的消费市场。要满足因旅游业的发展而扩大的消费,就要增加生产扩大服务。由于旅游而刺激的消费,是一种较高水平的消费,对消费品和服务的要求,无论是从质量上还是从数量上说都比较高。在更新换代方面,某些旅游消费品的周期更短,这就对生产和服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旅游消费这种新形式就成了推动生产发展的新动力,为其他部门、行业开辟新的生产门路提供了可能。同时,旅游业的发展还会促进各种经济信息的交流,为新产业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国内旅游业这些作用都能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改善。

第四,发展国内旅游还可以振兴繁荣地方经济。

我国地大物博,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各地都可以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国内旅游业,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一些经济水平较低而旅游资源又较丰富的地区,通过发展国内旅游业繁荣本地经济是一条较好的路子。陕西省汉中地区的南郑县,曾经是一个长期吃国家财政补贴的贫困县,但近年来,工农业总产值却跃居汉中地区之首,成为全省财政收入突破5000万元的县之一。实现这一巨大变化的原因之一,是这几年南郑县新开辟了一个南湖风景区,大力发展旅游业。贵州黄果树瀑布附近的村寨农舍,过去多是低矮简陋的石板房,村民中不少人靠政府救济过日子。这几年随着游客增多,各种旅游服务设施都建起来了,过去与经商无缘的农民,现在也做起了生意,有的还发了大财。1988年该镇储蓄达418万元,成了有名的万元户镇。旅游业不仅对落后地区的经济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对发达地区的经济的推动作用也很明显。如欧美一些大部市、亚洲四小龙的腾飞等,旅游业都起了重要作用。1991年上海对从事国内旅游业的旅行社提出“三个一”的要求,即吸引每一个淤客在上海多住一晚,旅游档次提高一档,多购物一百元。通过工作,1992年上半年国内游客在沪逗留时间达2一3天。大部分住进了二星宾馆,少数还住进了三星宾馆,在沪购物人均达900元。如果进上海的外地人口中有十分之一通过工作能达到这个水平,将会是上百亿的消费,这对上海商业、轻纺工业等将会形成巨大的推动力。

第五,发展国内旅游业还可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对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有积极作用。

大力发展国内旅游业,鼓励人们在旅游方面多消费,将会给国家、社会实现更多的利润,从而为国家经济建设积累资金。同时,由于旅游业具有特殊的产业功能,发展旅游业所产生的乘数效应对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作用更为明显。按照我国目前国内旅游一年3亿人次的规模,以1991年对赴京旅游者调查测算,以每次旅游消费606元来计算,国内旅游收入则可达1818亿元,约等于我国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17400亿元的10.45%,按目前我国消费水平计算,每1元的直接收入可以产生3.03元的总经济效益,那么1818亿元的直接经济收入将产生5508.5的总经济效益,可见,通过发展国内旅游业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确实是一项具有积极作用的重要措施。

第六,发展国内旅游业有利于国民文化交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生活质量。

首先,发展国内旅游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旅游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出门旅游的人数与日俱增,发展国内旅游业就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不可缺少的途径。其次,发展国内旅游业对于激发人民的爱国主义热情,增进人们的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具有较大的作用。旅游者游览祖国锦绣山河和名胜古迹,对其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扩大信息交流,增强身心健康都有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青少年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内旅游发挥的作用更为明显。过去开展的“夏令营”学习周等活动,寓思想教育和传授知识于旅游之中,使青少年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激发了青少年振兴中华的热情,这些形式可以为发展国内旅游所惜鉴。再次,发展内旅游还可以促进思想观念的更新,从而提高人民的素质。国内旅游发展所形成的游客流是信息流、观念流的载体。这些信息、观念、思维、生活方式的传播,可以起着打破当地封闭保守思想、引发思维观念更新的作用。中国社会经济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塞、愚昧的观念阻碍了社会的进步。通过发展国内旅游业,强化人们之间的思想文化交流,更新思想观念,其意义比因发展旅游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要深远得多。至于国内旅游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已经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前世界旅游组织主席阿瑟霍洛德认为:“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把旅游维持在最高文化水准和精神水准上,我们必须把旅游组织起来,使它不仅成为不错的经营,而且成为一个创造更加文明、更加和平的世界的良机。”这确是一既适用于国际旅游,同样适用于国内旅游的真知灼见。综上所述,国内旅游业是一项具有特殊作用的行业。无论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建设都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发展国内旅游业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旅游界的充分重视。

二、国内旅游业与国际旅游业的关系

发展国内旅游业,除了要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外,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国内旅游与国际旅游的关系。

人类旅游行为是由国内旅游和国际旅游两大部分构成的。两者的关系可以用两句话来表达:国内旅游是国际旅游的基础和先导;国际旅游是国内旅游的延伸和发展。发展旅游业离不开国内旅游。在这里只要侧重分析一下国内旅游业与整个旅游业的关系,它与国际旅游业的关系就比较明确了。

首先,国内旅游业是旅游业的先导。一般来讲,一个国家的旅游业,首先是从国内旅游业发展起来的。人们的旅游行为,从出游的方向和范围来看,首先是从中短途旅游即国内旅游开始的。当本国或本地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才开始转向国际旅游和长途旅游。尽管我国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选择了优先发展国际旅游业的道路,以达到刺激经济吸纳外币的目的。但国内旅游的先导作用仍然是不能抹煞的。其次,国内旅游是整个旅游业的基础和主体。据世界旅游组织近几年的统计,国内旅游人数占世界旅游人数的90%以上,其收入也将近占世界旅游收入的90%。美国每年出国旅游人次与国内旅游人次之比为1:100;英国在80年代中期每年的国内旅游人次,也占全国当年出游人次总量的86%。据我国国家旅游局统计,1990年来华入境人数2100万,创汇109亿元,而同期据不完全统计,国内旅客达2.8亿人次,回笼货币170亿元。1992年,来华旅游入境人数上升到3811,5万人,外汇收入39.4亿美元,而同期国内旅游人数已达3,3亿人次,回笼货币252亿元。因此,无论是考察旅游的供求,旅游服务设施的硬件、软件,还是比较旅游人数和收入所占的比例,都充分证明国内旅游是整个旅游业的基础和主导。再次,国内旅游还是调节旅游市场,提高旅游设施利用率的重要手段。国际旅游市场常常因为政治、经济或季节性的原因而产生波动。国内旅游则可在国际旅游市场发生波动时弥补、调节旅游设施利用率、解决交通工具的闲置和饱和等问题。注意利用国内旅游的调节手段,可以防止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发展的比例失调,以免造成旅游经济单纯依赖国际市场而无回旋余地的局面。再就是发展国内旅游业,还可以适当控制本国出国人数,缩小旅游收支逆差。美国过去旅游逆差较为突出,近年来,政府大力开展热爱纽约活动,并利用建国200周年纪念活动,吸引本国人在国内旅游。瑞士也是出于同一目的,提出了“还是在本国度假更方便妥当”的口号。

据以上分析,发展旅游业不能忽视国内旅游,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促进整个旅游业健康持续地发展。

三、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条件

八十年代中后期,我国旅游界曾认为,国内旅游尚未形成规模和条件,不宜大力提倡和发展。近十年过去了,我国发展国内旅游的条件已经有了很大变化。首先,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的提高,为国内旅游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根据世界公认的经验数据,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00美元时,居民就产生了国内旅游的动机;达到1000美元时,就想到近国旅游;达到3000美元时,就想到远国旅游。目前,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大约为340美元,虽仅仅是越过产生国内旅游动机的界限,但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闽粤、江浙一带以及其他沿海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为显著些。这些地区的国内旅游需求比其他地区必定会强些。同时,从全国的储蓄余额看,至1991年底,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已达9100多亿元,已经具备了产生国内旅游动机的基本经济条件。这些情况证明,客观上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其次,我国丰富的

旅游资源是发展国内旅游业的重要条件。再次,我国带薪假期和每周44小时工作制度的实施,为发展国内旅游提供了闲假时间的条件。产生旅游行为的重要茶件之一,是人们要有足够的闲瑕时间。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实行了带薪假期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加上拥有较多的法定节日,使国民有较多的闲暇时间为外出旅游提供了条件。再有,经过最近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旅游业已经初具规模,具有了足够的发展旅游的设备条件。据国家旅游局统计,我国拥有涉外饭店已2354座,客房35.10万间,床位73.77万张,这些设施为1985年的3,3倍。此外,交通运输方面,到1989年底止,全国运输客运量为791373万人,其中铁路113805万人,公路644508万人,水运31778万人,航空128300万人。通讯方面,1989年全国范围共有载波电报机5306台,电传打字机33379台,传真机2600台,电话交换机容量17-037481门,电话机1083275部。这些硬件,除交通仍为“瓶颈”外,其它方面已经比以前大大改善。许多旅游接待点已经出现了旅游设施过剩和淡季吃不饱的现象。这些设备的接待能力与数量更为庞大的国内旅游设施结合起来,将形成更大的接待能力。最后,经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游客人数剧增,说明国内有组织的旅游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据国家旅游局对全国2456家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二、三旅行社的统计,1992年共组级接待国内游客2821万人,是上年的6.66倍,与当年全国有组织地接待海外旅游者相比,国内旅游都大大超过了。这标志着我国国内旅游业已从过去基本上自发旅游的状况转向了通过旅行社有组织地旅游,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国内旅游市场已经基本形成,我国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国内旅游业

按照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本世纪末要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而根据近几年的情况,很可能要提前三年实现这一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旅游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此,我们要积极引导,早作准备,保证国内旅游的健康发展。

第一,加深对国内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作用的认识。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我国对国内旅游实行“不提倡、不宣传、不反对”的政策,后虽逐渐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但有关部门对国内旅游的需求仍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必要的计划和切实的指导。今后,应当利用理论研讨会、报刊宣传等形式,宣传国内旅游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条件等,使国内旅游经济发展规划得以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切实把国内旅游业作为重点支持的对象;在具体政策上,要对重点旅游基础设施、重点旅游景点的建设和修复以及重要旅游商品的生产,在信贷、资金、利率、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创造国内旅游业大力发展的条件。

第二,确立适度发展国内旅游业和加强国内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并举的方针,积极实现国内旅游的均衡发展。国内旅游需要大发展,但又受到交通能力的制约,以铁路为例,全国有2万多公里的线路“带病”运作;有200O多辆30年代制造的客车仍在超期服役。大部分通往旅游热点城市的铁路超负荷50%运行。交通瓶颈制约的情况还十分严重。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国内旅游的发展要与交通状况相适应。近期内应提倡短线旅游,适当组织长线旅游。另一方面,又要加紧基础设施建设,对短线产业应当采取积极发展的方式加以平衡。

第三,加强宏观管理,积极协调和解决好国内、国际旅游的矛盾。国内旅游与国际旅游既是统一的又有矛盾的一面。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境外旅游者涌入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的改善,国内旅游亦呈上升趋势,有的旅游热点国内游人与境外游人之比高达70:1,因而产生了一些矛盾。对这个矛盾应当采取积极的方式加以解决。一方面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管理,主动实现国内旅游与国际旅游的结合、协调和分流。另一方面,进一步开发当地旅游景点和新的旅游景点和旅游路线,提倡近距旅游及新旅游路线,减少旅游热点的压力。

第11篇

【摘要题】理论与方法

【英文摘要】InMarx’sworldtheory,theworldisasystem.Hisresearchandanalysisonthedevelopmentrulesofhumansocietyalsocontainhissystemthinking.Usingthemethodofsystematicanalysis,thispapergivesaoriginalexplanationtoMarx’sworldhistorytheory.TheauthorthinksthatMarx’sworldhistorytheoryhasthreecharacteristics:entirety,correlativityanddynamics.Theconflictamongsystemfactorscanbereducedtothedisequilibriumbetweenthedevelopmentsofeasterncivilizationandwesterncivilization.Theworldhistorydevelopmentispushedforwardbydisequilibrium.

【关键词】马克思/世界历史/系统分析/Marx/Worldhistory/Systematicanalysis

【正文】

中图分类号:K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691(2003)06-0115-03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是目前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从整体上系统地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方法。系统论表明: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或大或小,或物质或精神,无不以系统的方式存在,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世界是系统的世界,我们所涉及的对象,都可以作为一个系统而加以讨论和研究,找出其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揭示一般规律,从而达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本文认为,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贯穿着系统论的基本思想,因此,对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进行系统分析,将有助于我们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解读马克思的历史观。

一、马克思“世界历史”系统的基本特征

如果我们从系统论的角度审视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便不难发现,马克思在探讨世界历史的发展变化规律过程中,是把“世界历史”看作一个系统来分析和研究的。“世界历史”理论集中表现出了系统的整体性、相关性和动态性。

1.“世界历史”的系统整体性

“世界历史”的系统整体性是说,对世界历史必须给予全面的整体的系统的把握,立足于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的关系来考察世界历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对于世界历史的考察,恰恰是遵循了系统的整体性原则。马克思不仅从某一侧面、某一角度对世界历史进行了审视,而且将其放到具体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了整体的、全面的考察。在马克思看来,世界历史的出现,并不仅仅意味着各个国家、民族经济联系的加强,而实质上反映了16世纪以来尤其是西方工业革命以来,在世界整体范围内出现的以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为动力所引起的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巨大转变,以及由此所引起的社会生活的全面变革和新的文明的创立。世界历史从其形成的时候起,所显示的意义是社会生活的整体变革。世界历史固然是由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的,但世界历史并不仅仅标志着一场“技术革命”、“工业革命”,而是包含社会生活全面变革的“社会革命”,是“市民社会中的全面变革”[1](P281)。在世界历史条件下,不仅生产、消费具有世界性,而且精神、文化的发展也具有世界性,就连人的发展也成为世界历史作用的结果,“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2](P86)。世界历史体现了社会生活的全面变革,世界历史的形成便意味着整个世界成为一个相联相依的系统。因此,必须从世界历史的系统整体出发,才能真正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2.“世界历史”的系统相关性

“世界历史”的系统相关性是说,如果把世界历史从整体上作为一个系统来考察,那么,构成它的子系统便是民族和国家。系统的相关性集中体现了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而马克思在研究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时,重点探讨了不同文明尤其是东方文明和西文文明之间的冲突。马克思在谈到世界历史条件下的文明关系时,讲得最直接、最明快的是近几年学者们经常引用的那段话:“资产阶级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它创立了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正像它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2](P276-277)。这里,马克思从“三个从属于”的角度揭示了近代以来世界历史系统内基本要素之间的相关性特征,真实地反映了世界历史条件下不同文明之间的真实关系。马克思认为,这种关系的形成,主要原因是资产阶级为增殖资本而拼命扩展的结果。马克思说:“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2](P276)。应当说,马克思当年所揭示的这种文明间的关系及其产生的原因至今依然存在着,而且有着继续强化的趋势。

3.“世界历史”的系统动态性

“世界历史”的系统动态性是说,世界历史从整体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时每刻都处在运动、变化之中,静止的、不变的事物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恩格斯曾明确提出,在人类历史上,“除了变化本身之外没有任何不变化的东西”[3](P37)。他在另一个地方,把世界历史的动态性描述如下:“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产生和消失。”[4](P417)现代科学还告诉我们,对于动态事物的认识,必须从时空相关性和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入手才能够实现。由于整体就是部分与部分之间以及整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构成的,因此,事物只能从整体上才能够被理解,也只有从整体的角度才能得到对事物的真实认识。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以世界历史的实际过程为依据,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时空表现及其有序性给予了深刻揭示。社会发展规律是一个特定的动态的过程,这一过程通过不同的世界历史阶段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表现出来。作为特定动态过程的社会发展规律在世界历史时代的范围内必然表现为世界历史过程发展的有序性或阶段性。目前,学术界对马克思提出的社会发展的“五阶段式”或“三阶段式”问题有着热烈的讨论,但是,一个共同的认识就在于普遍承认世界历史过程和发展过程的有序性或阶段性。而这种有序性或阶段性恰恰是世界历史的系统动态性的展现。

二、马克思“世界历史”系统的发展图式

在世界历史时代,逐渐形成了一个全球紧密相联与相依的整体。世界历史整体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巨大系统,不平衡性是它的最基本属性。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而对于世界历史系统内在而言,虽然存在着诸多的内在矛盾,但是,在马克思所阐述的世界历史的形成过程中,世界历史系统的内在矛盾集中表现为东西方文明间的矛盾和冲突。东西方文明间的矛盾和冲突展现给我们的是世界历史系统中各个基本要素(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平衡性。因此,不平衡性就成为世界历史系统发展的内在的基本动力。正是由于不平衡性,才使世界历史具有了丰富多彩的、千姿百态的发展过程;也正是由于不平衡性,才使世界历史走在一条逐渐进步、不断优化的光明大道上,使人类不断趋向一种理想的未来图景。

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提出,开创了唯物主义解释“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先河,揭示了世界历史的发展是由于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所推动并通过不同文明间的相互交往和相互冲突实现的。马克思认为,世界历史是在生产力普遍发展的基础上,由各民族的相互交往而形成的。“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普遍交往,一方面,可以产生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现象(普遍竞争),使每一民族都依赖于其他民族的变革;最后,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2](P89)。随着近代以来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2](P86)。在这里,马克思揭示出,世界历史的形成源于不同民族和国家的物质生产力的不均衡发展,由于物质生产力的不均衡发展造成了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不平衡状态,推动着“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马克思认为,世界历史的形成过程是先进生产力战胜落后生产力、文明战胜愚昧的过程,世界历史的发展就是在生产力的推动下,先进文明不断扩张的复杂过程。因此,世界历史的形成,无论对于生产力优先发展的西方民族,还是对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东方民族,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西方的工业革命,带来了欧洲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东西方文明发展的不平衡。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在其形成的过程中,通过开拓世界市场,推动着各民族从农业文明走向工业文明,从自然经济走向商品市场经济,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区域走向全球。“大工业发达的国家也影响着或多或少非工业的国家,因为非工业国家由于世界交往而被卷入普遍竞争的斗争中。”[2](P88)“大工业便把世界各国人民互相联系起来,把所有地方性的小市场联合成为一个世界市场,到处为文明和进步作好了准备,使各文明国家里发生的一切必然影响到其余各国。”[2](P115)这就是说,人类历史一开始并不是世界历史,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从总体上说,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以自给自足的孤立的经济单位构成的封闭型的社会形态。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才得以形成,生产的社会化、商品化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力图建立世界市场;大工业的建立,交通工具的发达,对东印度和中国的入侵以及美洲的殖民化等等,使世界市场得以形成。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2](P234)马克思还对资本主义在开创世界历史中的作用给予了公正的评价,认为资本主义“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各国以往自然形成的闭关自守的状态。”由此我们可以说,世界历史的形成归根到底是由于各个不同的民族和国家,源于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导致的不平衡状态,并由此造成的普遍交往的结果。

收稿日期:2003-05-28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第12篇

众所周知,叙事学的诞生直接受俄国形式主义和法国结构主义的影响。但是电视理论家萨拉•科兹洛夫却认为:广播电视从发明到不断成熟的这几十年对叙事学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本文拟从叙事学与语言学转向、语言学转向与图像转向、图像转向与广播电视的诞生等一系列的关系链中,探寻叙事学与电视媒介的关系。

【关键词】广播电视叙事学语言学转向图像转向

从时间上看,广播电视的出现与叙事学的兴起均发生在同一时期。叙事学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末的苏联,并在结构主义大背景下于60年代正式诞生于法国。这也正是广播电视从诞生到不断成熟的几十年。电视理论家萨拉•科兹洛夫(SarahRuthKozloff)在《叙事理论与电视》一文中指出:“广播电视从发明、问世到不断成熟的这几十年也是对新批评领域内一门学科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这门新学科就是叙述学,或简而言之,就是叙事理论。”(Thesamedecadesthathavebroughtthegradualinvention,birth,andincreasingmaturityofbroadcasttelevisionhavealsoplayedhosttothedevelopmentofanewcriticalfield,“narratology”or,moresimply,“narrativetheory.”)(1)

这几十年间广播电视和叙事学的发展情形是怎样的呢?广播电视的发展与叙事学的兴起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广播电视这种新媒介在19世纪末期就已有雏形,而正式诞生于20世纪初叶。1895年俄国的科学家波波夫和意大利科学家马可尼两位科学家经过各自独立的研究,研制了世界上最早的无线电收发报机,并先后成功地进行了长距离通信试验。1906年加拿大人费森登教授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建立了无线电广播实验室,并在圣诞节前夕通过无线电波首次进行了声音传播。1920年11月2日世界上第一座广播电台诞生,这是由美国匹兹堡西屋电气公司开办的商业广播电台,呼号为KDKA。

电视的诞生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1884年11月6日尼普可夫把他发明的一台叫作“电视望远镜”的仪器申报给柏林皇家专利局,一年后专利获得了批准。1924年贝尔德采用两个尼普可夫圆盘制作了一台电视机,首次在相距4英尺远的地方传送了一个十字剪影画,贝尔德本人则被人尊称为电视之父。1924年俄裔美国科学家兹沃雷金的电子电视模型出现。1931年兹沃雷金又制造出摄像机显像管。1936年11月2日,英国广播公司在伦敦郊外的亚历山大宫,完全采用电子电视系统播出了一场颇具规模的歌舞节目,这一天被公认为是世界电视的诞生日。1954年彩色电视在美国试播成功。1957年10月,苏联发射了“斯普特尼克1号”卫星,这是人类第一颗人造卫星。1962年6月19日,美国发射了“电星1号”,卫星首次成功地转播了电视信号。

无可否认,电视这种新媒介的出现,对整个的社会思潮、文化研究、文学理论等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正如传播学者麦克卢汉所言:“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2)

叙事学诞生在“语言学转向”的20世纪,而20世纪对西方文学理论影响最大的事件莫过于“语言学转向”了。“语言学转向”(thelinguisticturn)一词最早是由古斯塔夫•伯格曼在一本名叫《逻辑与实在》(1964年)的著作中提出的。他认为,“语言学转向”发生的标志是哲学家们共同采纳了语言分析的方法。随后,这一用语主要由理查德•罗蒂编辑的一部题为《语言学转向——关于哲学方法的论文集》的书而被广泛传布。什么是“语言学转向”呢?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三言两语很难说透。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语言学转向”有两大特征,这两大特征又是相互联系的。之一,由历时语言学研究转向共时语言学研究。这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创始人索绪尔创立的,他认为语言研究的着眼点应为当今的语言符号系统,应该研究语言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去追踪这些成分之间的历史演变过程。之二,由语言学研究转向话语学研究。什么是“语言”和“话语”呢?“语言”一般被看作是一个由一整套固定的语法规则构成的完整体系,确定性、清晰性、规律性是语言的重要特征。“话语”则是能够表达一个完整意义的言语,话语意义的确定不仅要取决于话语自身,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语境所决定的。语境的构成包括对话者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心理状态、文化修养等因素。因此相对于语言来说,不确定性、模糊性和非规律性成为话语的一些主要特征。这种转向分为两个阶段,前者可以说是语言学阶段,后者是转向话语学阶段。如果说在本世纪前半期,西方文学批评得益于“语言学转向”,使得文学研究更加科学化,对文学对象的把握更加确定,那么到了本世纪的后半期,这种转向由于发生了质的变化,使得以结构主义为代表的文学语言学批评所确立的研究对象的确定性,变得不确定起来,甚至连语言的表征都产生了危机。人类文明赖以依存的载体变得不可靠起来。当代西方的文学批评,特别是以解构主义为代表的批评陷入了自我解构的困境。这便是文学话语学批评产生的开始。

“语言学转向”催生了一些新学科和新理论,叙事学便是其中的一个分支。叙事学最初起源于俄国形式主义。什克洛夫斯基、艾享鲍姆等人发现了“故事”和“情节”之间的差异,“故事”指的是作品叙述的按实际时间顺序排列的所有事件,“情节”侧重指事件在作品中出现的实际情况,这些直接影响了叙事学对叙事作品结构层次的划分。普洛普的《民间故事形态学》直接影响着叙事学的诞生并被公认为是叙事学的发韧之作。普洛普打破了童话故事传统的分类方法——按人物和主题进行分类,他认为故事中的基本单位不是人物而是人物在故事中的“功能”,他按照不同的“功能”从俄国民间故事中分析出31种类型,建立了一种被称为故事形态学的框架。他的观点被列维—斯特劳斯接受并传到了法国。列维—斯特劳斯主要研究神话之中内在不变的因素结构形式,并试图用语言学模式发现人类思维的基本结构。1945年列维-斯特劳斯在他的《语言学和人类学中的结构分析》一文中首先提出把音位学中的结构分析法运用到人类学研究中去的观点。到了60年代,大量关于叙事作品结构分析的作品开始出现。格雷马斯和托多罗夫都开始译介俄国形式主义的论述。1966年,《交流》杂志第8期刊登了以“符号学研究——叙事作品结构分析”为标题的专号系列文章,宣告了叙事学的正式诞生。不过,“叙事学”一词直到1969年才由托多罗夫提出,他在1969年发表的《〈十日谈〉语法》中写道:“•••这部著作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事学,即关于叙事作品的科学。”(3)托多罗夫对叙事学的定义是:“叙事学:关于叙事结构的理论。为了发现或描写结构,叙事学研究者将叙事现象分解成组件,然后努力确定它们的功能和相互关系。”(4)

受“语言学转向”大背景的影响,叙事学又分为经典叙事学或结构主义叙事学和后经典叙事学两个流派。“经典叙事学旨在建构叙事学语法或诗学,对叙事作品之构成成分、结构关系和运用规律等展开科学研究,并探讨在同一结构框架内作品之间在结构上的不同。”“后经典叙事学将注意力转向了结构特征与读者阐释相互作用的规律,转向了对具体作品之意义的探讨,注重跨学科研究,关注作者、文本、读者与社会历史语境的交互作用。”(5)经典叙事学向后经典叙事学的转变大概发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是受到后结构主义、新历史主义、女性主义、读者反应理论、文化批评等多种理论或者流派的影响的结果。

“语言学转向”几乎渗透到所有的人文学科,就像电视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一样。W.J.T米歇尔说:“罗蒂哲学史的最后阶段便是他所谓的‘语言学转向’,这一发展已在人文科学的其他学科产生纷繁复杂的共鸣。语言学、符号学、修辞学以及文本性的种种模式已经变成对艺术、媒介以及文化形式进行批判审思的通用语言。社会便是一个文本。自然以及对它的表征已经成为‘话语’,甚至连无意识也如语言一般结构而成”。(6)至此,我们会进一步追问:“语言学转向”是怎样发生的呢?导致这种人文学科“纷繁复杂的共鸣”现象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呢?W.J.T米歇尔在《图像转向》一文中归纳了这种变化的原因。他说:“思想界及学术界的话语中所发生的这些转变,更多的是它们彼此间的相互作用,与日常生活及普通语言关系不大。这样说的理由并不见得有多么不言自明,但是人们似乎可以明白看出哲学家们的论述中正在发生另一种转变,其他学科以及公共文化领域中也正在又一次发生一种纷繁纠结的转型。我想把这一转变称为‘图像转向’。在英美哲学中,这一转向的变体向前可以追溯至查尔斯•皮尔斯的符号学,向后到尼尔森•古德曼的‘艺术的语言’,两者都探讨作为非语言符号系统赖以立基的惯例及代码,并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们不是以语言乃意义之示例范型这一假定作为其开端的。”(7)也许我们会再进一步追问:什么是“图像转向”?导致“图像转向”的原因又是什么?金元浦教授作了这样的解释:“美国学者W.J.P.米歇尔说,当下社会科学以及公共文化领域正在发生一种纷繁纠结的转型,而在当代哲学家的论述中,这种转向也是明白无误的。他把这一变化称为‘图像转向’。那么,图像的转型转向哪里?这不是向幼稚的摹仿论、形象化再现或图像的辅助解说转变,也不是向主体客体相互对应的理论回归,更不是一种关于图像‘在场’的玄学的死灰复燃;它是对图像的一种后语言学、后符号学的再发现。它从根本上动摇了长期以来由传播手段限定和形成的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向,即文字长期居于独霸地位的现实。而是把图像当作视觉性、机器、体制、话语、身体和喻形性之间的一种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综合体来加以研究。因为重要的现实是,图像现在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影响着文化的每一个层面,从最高深精微的哲学思考到大众媒介最为粗俗浅薄的生产制作,无一幸免。”陶东风教授说:“通俗报业的图像化,电影和电视的数字图像化、后成像术的出现和医学成像术的发展,成了转换的标志,更不用说互联网无休止的图象轰炸了。因而继文化研究,怪异理论和黑人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之后,西方兴起了视觉文化这个时髦的、也有争议的研究交叉科学的新方法。视觉影像成了从事摄影、电影、电视、媒体研究、艺术史、社会学及其它视觉研究者共同关注的中心。”(8)我们有理由认为,只有影像媒介的出现才标志着“图像转向”时代的来临,技术的发展和后现代的动力一道完成了“图像转向”的重任。维克多•维坦查说:“文字与图像谁更卓越,今天是图书和电视的卓越之争•••电视以其随机的不连续的图像与线性传统作对,打破了逻辑和思维的习惯。(9)

视觉和图像作为西方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古希腊以来就在文学艺术中占着重要的地位,如西方绘画与雕塑等视觉艺术的影响几乎在西方文学影响之上。中国的诗学也是很重视形象的,如“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之说等等。但是,“图像”在中西传统叙事中却未能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叙事方式,即使是近代电影的出现,也因为局限于“非现实”的艺术领域,其叙事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于德山在《视觉文化与叙事转型》一文中指出:“电视图像叙事真正创造、释放了‘图像’叙事的威力与作用,以电视图像为代表的视觉文化强势阶段开始形成•••以电视图像叙事为代表的视觉化叙事类型开始成为主导型的叙事类型,开始占据社会叙事格局的主流。电视叙事铺衍着社会的话语,构成了西方后现代现实典型而驳杂的叙事文本。”(10)萨拉•科兹洛夫说:“在当今的美国社会里,电视也成为最主要的故事叙述者。”(11)

电视作为影像叙事媒介,可以说是处处浸透着叙述,也可以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转换成叙事文本。萨拉•科兹洛夫指出:“大多数的电视节目——情景喜剧、动作系列片、卡通片、肥皂剧、小型系列片、供电视播放而制作的影片等等,都是叙述性文本。”同时,“叙述不仅是电视上起主导作用的文本类型,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叙述结构就像是座大门或一只格栅,即使是非叙述性的电视节目也必须穿其而过。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世界是由这一叙述话语规则构成的世界。”(12)电视叙事的包容性和整合性,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习惯,也改变着我们以前的经验。麦克卢汉在1961年就指出:“电视是一种整合性的媒介,它迫使长久分离和分散的经验成分之间产生相互作用。”(13)

电视不仅仅是作为一种叙事媒介渗透到我们的文化中,它已经是一种无处不在的日常生活。罗杰西尔弗斯通在《电视与日常生活》一书中也指出:“电视融入日常生活的明显之处在于:它既是一个打扰者也是一个抚慰者,这是它的情感意义;它既告诉我们信息,也会误传信息,这是它的认知意义;它扎根在我们日常生活的轨道中,这是它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意义;它随处可见,这么说不仅仅是指电视的物体——一个角落里的盒子,它出现在多种文本中,——期刊、杂志、报纸、广告牌、书、就像我的这本;它对人造成的冲击,被记住也被遗忘;它的政治意义在于它是现代化国家的一个核心机制;电视彻底融入到日常生活中,构成了日常生活的基础。”(14)我们有理由认为:电视的日常生活化的诸种意义也应该包括了对于叙事学这门学科的主导作用的意义在内。

以上是我们循着萨拉•科兹洛夫的思路,从广播电视迅速发展的几十年间在人文社会学科所经历的两大事件——“语言学转向”和“图像转向”的因果关系中,从电视媒介对于社会文化和对于整个社会生活的介入及其影响中,追溯了叙事学诞生的背景和主导成因,为萨拉•科兹洛夫的断言——“广播电视从发明、问世到不断成熟的这几十年也是对新批评领域内一门学科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这门新学科就是叙述学,或简而言之,就是叙事理论”找到了一种事实上和逻辑上的因果链。

注释:

(1)SarahRuthKozloff:NarrativeTheoryandTelevision,inRobertC.AllenChannelsofDiscourse,the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Press,1987,42。并参考麦永雄等译《重组话语频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版。

(2)(13)[加]埃里克•麦克卢汉弗兰克•秦格龙等编:《麦克卢汉精粹》,何道宽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226页,439页。

(3)参阅谭善明:《叙事学》,/

(4)Todorov.T:GrammaireduDecameron(M),Mouton:TheHague,1969,69.

(5)申丹:《叙事学》,《外国文学》2003第3期

(6)(7)W.J.T米歇尔:《图像转向》,范静晔译,

(8)金元浦/陶东风:《视觉新景与文化焦虑——文化研究二人谈》,/chinese/s15_wxs/qianyan/whyj/11.htm

(9)熊澄宇编选:《新媒介与创新思维》,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版,第249页。

(10)于德山:《视觉文化与叙事转.型》,《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第3期。

第13篇

《长恨歌》时教师会遇到一个难题,就是这首诗歌的思想主题,学术界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这首诗歌是歌颂唐玄宗和杨贵妃的伟大爱情;第二种,这首诗歌批判唐玄宗荒误国;第三种,这首诗歌有双重主题:既歌颂爱情,又批判玄宗荒误国。那么怎么样来把握呢?首先看看诗歌文本,诗歌开头这样写道:“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1]白居易在诗中认为杨贵妃在成为唐玄宗的宠妃之前还是少女。可是,笔者还原历史,比照《新唐书》,却发现是这样的:“玄宗贵妃杨氏,……始为寿王妃。开元二十四年,武惠妃薨,无当帝意者,或言妃资质天挺,遂召内禁中,理论经纬异之,即为自出妃意者,丐籍女官,号‘太真’,更为寿王聘韦昭训女,而太真得幸。”原来,杨贵妃先为玄宗的儿子寿王的妃子,后来被玄宗抢过去做妃子。玄宗抢自己的儿媳妇做妃子,这很荒。很显然白居易在《长恨歌》中对杨贵妃的身世进行了美化,说杨贵妃成为玄宗妃子之前是良家少女——“杨家有女初长成”。美化的目的就是为了歌颂他们的爱情。如果是批判玄宗荒误国的的话,就不会美化杨贵妃的身世,只会批判后宫的。还原历史,就理解了作者的创作目的,也就明白了诗的主题。和《长恨歌》相反,白居易在他的“讽喻诗”《新乐府》之“胡旋女”中将杨贵妃写成了迷惑君心的妖女:“贵妃胡旋惑君心,死弃马嵬念更深”,并严肃地批判了唐玄宗不能辨别是非、沉溺于声色享受、不能自拔的生活。《新乐府》之“李夫人”中将杨贵妃比作惑人的尤物“又不见泰陵一掬泪,马嵬坡下念杨妃。纵令妍姿艳质化为土,此恨长在无销期。生亦惑,死亦惑,尤物惑人忘不得。”杨贵妃死前死后都能够迷惑君王,永世难忘,并告诫君王“人非草木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作者给君王提出了很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尽量避免去遇到倾城倾国美人,这是规劝君王要遏制自己的荒思想行为的方法。上面两首讽喻诗中,杨贵妃不是清纯的少女,死后也不是仙女;而是尤物,是妖女,形象和《长恨歌》完全不一样。这种形象符合《新唐书》里面的历史人物形象。为什么符合历史人物形象呢?就是因为白居易在诗中要批判唐玄宗荒误国,而不是歌颂其伟大爱情。《新唐书》中的杨贵妃也是一个负面形象,历史人物形象也是要给后来的君王提供治国理政的借鉴。在这一点上,历史和诗歌高度吻合了,史与诗一致。如果在古代文学教学中,经常进行这种诗史互证,将人物事件还原到历史之中去,就能够深刻地理解文学作品的主题意蕴。

二教师在讲授《诗经•东山》时

怎样翻译和理解其中的诗句“熠燿宵行”呢?权威教材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这样翻译:鬼火在夜间流动,其光甚盛。如果教师还原诗中的人物情感,就会发现,这样翻译欠妥。《东山》讲周公东征多年,戍守边疆的士兵还乡途中思念家乡。戍卒久征沙场,突然回家,路上想象家乡是不是荒芜了?亲人是否流散他乡了?他甚是担心。他回忆家乡过去的种种美好事情,包括新婚的幸福,漂亮的新婚妻子。这种回忆是温馨的,也是美好的。但是,如果翻译为鬼火夜间流动,这就给读者一种非常恐怖的感觉,不符合诗的温馨的情感氛围。如果翻译为萤火虫在夜间荒芜的乡村闪烁,那么这样,可以衬托家乡荒凉的境况,也可以带来一种美好的诗意氛围,这种美好的氛围也符合诗歌的体裁特点。鬼火流动,这是民间迷信的说法,《诗经》是儒家经典,儒家经典《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上面的解释不符合儒家的温柔敦厚的诗教理论,因此不宜这样翻译。对于诗中人物的感情,必须还原其本来情景;对于文赋,也应该还原其本真感情特点,如学习苏轼的文赋《前赤壁赋》时,怎么样理解赋中“客人”的感情呢?本来泛舟于赤壁之下,“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美好的月夜,激发的应该是愉快的情感,为什么在饮酒乐甚之中突然有了“客人”的悲观情怀。原来赋中的“客人”也就是苏轼自己,其抒发的是自己的悲观情怀。苏轼这篇赋是写于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苏轼因为“乌台诗案”于1079年贬至黄州,任团练副使。他渴望建功立业,却遭此贬谪,内心苦闷可知。在赋中抒发其悲观情怀,这符合苏轼本来感情状态。但是苏轼能够用老庄哲学和禅宗思想排遣其悲观情绪,最终达到一种清旷情怀。苏轼在赋中借“客人”之口表达忧伤情怀,借主人苏轼自己来排遣“客人”的忧伤。苏轼巧妙的构思,抒发了两种情怀。读者也全面地完整地体会了赋中的情感。总之,如果在教学时,将文学现象还原到历史文化背景之中去,将人物事件还原到历史本身,将人物感情还原为本来状态,学生就会深刻理解作家作品,文学修养水平就会显著地提高。

三以上讲的三个“还原”

第14篇

[关键词]电视男人秀;仪式;性别;狂欢

自从《流星花园》捧红了四个长相出众的男生,电视圈中便掀起了一场浩浩荡荡的美色改革,美男开始取代美女得到越来越多的观众的赏识,大众媒介正着力打造一个新的男色舞台。在这股潮流中,星空卫视闪亮登场的电视男人秀节目《美人关》首当其冲,自2002年开播以来,凭借新颖的创意与定位,独特的内容与包装,迅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其他媒体也纷纷开始了这类节目的制作。对于电视男人秀这一新节目类型人们褒贬不一,或批评电视走向庸俗化,或赞扬它创造了崭新的性别视角。但无论如何,电视男人秀的红火,至少为电视荧屏增添了一道新的亮点,更为电视学界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对象。笔者以为,一种新电视节目类型的出现,与其背后隐藏的社会文化是分不开的;电视男人秀的出现与火暴同样具有深厚的社会与文化成因,本文选取了三种不同的视角——仪式、性别与狂欢——以《美人关》为例对这类电视节目进行一种文化解读。

仪式:隐藏的意义共享体系

作为一档周播电视娱乐节目,《美人关》每周六晚隆重登场,其男主持人周野芒带领着十位美女助理主持,向台下起首翘盼的三百名女性观众逐一介绍本期的闯关选手。笔者在仔细跟踪考察了《美人关》一段时间后,发现其节目的内容按流程基本可以细分为六个环节,即自我介绍+童年照片、情趣问答、才艺表演、真情表白、展露身体以及最后的冠军加冕;另外环节与环节之间存在着淘汰程序——把落选者推入水池。整档节目对男人的评判标准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衡量。相貌和身材当然首当其冲,即使偶有个别身材走型、其貌不扬的人混入参赛选手中,无论他的童年照片多么可爱,自我介绍多么尊重女性,台下的女观众依然会毫不犹豫地第一个淘汰他。其次,为了增加电视节目的观赏性,才艺表演显然是必要的。选手们纷纷拿出浑身解数一显身手。再次是选手对异性的理解能力。十位女助理主持会设想各种针对两性差别的话题来向选手发问,让选手们回答,比如会问“如果你的女友是女强人,你会有压力吗?”考查的是选手的情商。最后是展示选手的体魄和胆魄。男选手们一个个上身,展现强健的肌肉,甚至还要与危险动物来个亲密接触。总之,相貌好、能体恤女性、有胆魄、才艺俱佳的选手,才能赢得美人的喝彩,从容不迫地通过“美人关”,避免被推下水池的厄运。由于每期节目都是固定的参赛人数,固定的淘汰环节,固定的节目表演,甚至连主持人的串词也高度程式化,这样整档节目完全成了一种仪式,变换的只是参赛选手的面孔和表演罢了。

在人类学的研究中,人类学家常用“仪式”这个词来表示“受规则支配的象征性活动,它使参加者注意他们认为有特殊意义的思想和感情对象”。[1]简言之,仪式即是有规律的象征性活动。它出现在媒介上就成了媒介仪式,即重复通过同一个模式输出内容,以达到使众多受众共同参与活动的目的。像《美人关》这样程式化的媒介产品可谓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仪式。《美人关》的录制现场就是仪式举行的场所,仪式的参与者是现场观众与电视观众,仪式的内容则是选美男。不同的是,这种仪式凭借电视这种大众媒介作为传播手段而影响空前。

人类社会中的仪式经历了从宗教仪式到生命仪式再到世俗仪式的过程,就如同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从神、英雄到人的过程一样:宗教仪式是对神灵的祭祀,生命仪式强调审美境界,而世俗仪式往往是宣泄某种情感的娱乐活动。[2]媒介仪式则兼具了这三种功能模式。首先,《美人关》作为一档娱乐节目,当然是社会的一种世俗产物,一般受众的观看目的绝非出于对男女平等意识的高度认同,而是出于观赏男性表演的愉悦性。然而,探讨节目类型产生的根源以及受众的观看心理,不难发现节目的主旨是对原始美的回归,是重新发掘美的另一面——即对男性的审美。节目对男性“力”的英雄气概的展示,正是源于对生命的崇拜。而这种审美情趣的上升,可以最后归结为现代人心中的拜物情结,因为男色在当今社会大行其道,俨然成为了某些事物的宰制体。

《美人关》的主创人员看到了女性地位在当今社会的崛起以及性别观念在人们头脑中的转变,意识到今天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追问,在这个社会中真正的好男人、最能得到女性赏识的男人是什么样的人?与以往相比,身份地位的差别在今天看来已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男人的可观赏性似乎被女人推到了前台,至少F4之流的走红就说明了这一点。于是,相貌堂堂、风度翩翩、对女性讨巧卖乖的男性就成了今天对好男人的新定义。这种抽象的价值标准,通过《美人关》主创人员对节目的设置,表现为具象的评比环节。在那里,相貌普通的男人被《美人关》排斥,长相的差别成了对人评价的重要维度;此外,才艺、体魄、胆魄等也构成了男人的评选标准,通过它们来构建一个差别体系;最后,节目中的女评委们把最为认同的“好男人”推上了领奖台。每一个环节事实上节目都在设置一个议题,每一次淘汰都是观众参与议题讨论的结果。媒体通过这种议题设置,让观众真切地感受到这种对男性评判的新价值观念,并通过周复一周、期复一期的反复播出,不断加以突出强调,最终让受众共享这种意义。《美人关》的节目现场就是这样一个包含着价值评判体系的信息场,而这个“封闭的场信息通过电波的传送而获得了开阖性”,“使能够接受到这个媒体信息的范围内的受众,无一例外地都处于仪式现场的信息圈内”。[3]人们在媒介仪式的参与过程中不仅体验到一种共同的情感,而且还培养出共享的价值观。

大众媒介是一种意义共享体系,虽然各种立场和观点在这里汇总融合,但是它总是特定利益的代表,或者是特定意义的表达平台。《美人关》不仅体现了当今社会对男性的一种新评判标准,它同时也展示了一种新价值观念,它对男色的强调就如以往我们对男人社会身份的强调一样。媒介仪式正是传播这种价值观念与意义的中介,受众处于媒介所构造的环境中,被媒介所传播的意义所包围,其价值取向自然因为耳濡目染而逐渐被同化。由此可见,大众媒介传播的不仅仅是内容,其本质是在构建意义。

性别:想象中的女性革命

“英雄难过美人关”,该节目的名字明确地提示我们性别是节目定位的起点,而且很明显,女性处于优势地位。一直以来,男女性别的碰撞与冲突就是一对不可回避的矛盾。在父权制社会中,妇女处于屈从地位,属于男人讨论评点的对象。在媒介所塑造的形象中,妇女或者缺席,或者被按照性的吸引力或家庭劳动中的性别角色来加以表现。女性主义学者塔奇曼把这种现象形象地称为“对妇女象征性的歼灭”。[4]而《美人关》似乎打破了这种传统。节目中仍然存在着对立的两大性别阵营,但阵营的位置却被调换了。以往对女人品头论足的男人成了被注视者,他们的外貌成为女人们被评点的对象,而以往媒介所着力表现的男性的职业化、效率和理性,都被抛诸脑后。女人们坐上了评判席,扮演起具有支配作用的、主动的和权威的角色,并在数量上大大超过了男性,再次强化了男性作为“被看者”的身份。可以说,男人秀节目即是把传统选美节目中的性别角色来个大转换。从形式上看,这类节目的创意走的是反常思路,通过标新立异来吸引观众的眼球,企望破除大众媒介对女性的不公平待遇,塑造一个男女平等的展台。毫无疑问,这是对传统性别陈规的冲破和颠覆。从节目内容来看,设立四个感性的评判标准来选择男人,的确与以往表现男性的节目的角度大不相同。男人在这里展示的不再是过人的头脑、优越的物质条件和理性的思维,而是女人眼中所谓的“男性美”,节目也由此成为告别维纳斯之后的男人秀。而男选手们面对美女的刁难,回答的对不对并不重要,但选手们在回答主持人的提问时,表现出来的对女的敏感和理解,将会为其赢得台下的支持。在2003年11月1日播出的《美人关》中,编导似乎有意刁难其中二号选手,为他安排了一位年龄相差很大的中年女性作为他示爱的“梦中情人”,但这位沉着的选手并没有因场面的尴尬而失态,他微笑着表示满意,并落落大方地对这位“梦中情人”唱起了情歌。他的风度赢得台下所有女观众的倾倒,实至名归地成为了这期的冠军。

在考查过这档节目的文本与结构要素之后,我们再从意义层面上对它们进行另一种透视。从表面上看,在父权制社会的大众媒体中,《美人关》对男女地位的颠覆的确具有深远的意义,至少它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引导了娱乐方式的又一次变革。但是冷静地反思这类节目,可能会得出另一种截然相反的结论:节目开启的恐怕是又一个潘多拉的魔盒——在其所倡导的性别革命与男女平等的背后,隐藏着的却是传统性别角色意识中的陈规陋习。

从节目形式上看,女人是在选男人,是主动者。但是,仔细回味节目设置的各个环节,又无处不在散发着男权思想的信息,这正如一位西方学者所指出,“媒介并非简单迂回地用老一套的角色来表现妇女,而是有一种远为基本得多的角色,来帮助确定和塑造女性与男性的基本意义”。[5]比如,节目中设置了在观众席中为选手选择梦中情人的环节,女性在此时仍旧被描绘成接受异性求爱的对象。选手大胆地向未知的对象表白,而灯光所投射的一刹那,女性再次成为被关注的焦点与被选择的对象。这些女性在某种程度上只不过是在充当男人的择偶道具。因为从选手们描述梦中情人的话语中,我们很容易听到外貌对于女性的重要。在11月15日播出的节目中,三位选手是如此描述他们各自的“情人”的:“短发”,“小个子”,“眼睛放出钻石的光芒”,“身材好”,“”,诸如此类。而对于女性的性格、爱好、兴趣、志向等等根本没有谈及。在女助理主持与男选手的对话中,我们可以再次验证类似不平等的性别陈规。在有一期《美人关》中,一位女助理主持向一位男选手提出了“你约会的女朋友为你买单,你会在意吗”的问题。这位选手很坦诚地回答道,他会在意,会觉得没有面子,并说明自己和异性约会时都会主动要求买单。从现场看,这种回答显然赢得了大多数女观众的赞同,最后这位具有“绅士风度”的选手成为了这期节目的冠军。又如,男选手要闯过“美人关”,成为本期节目的冠军之前,有一场决定性的角逐是当众拨开衣裳,展示强健的胸肌或是矫健的身姿。这种力量与胆量的展示无疑是炫耀男人所能带来的安全感,他们有保护女人的能力;而这一点恰巧是对男性强大地位的尊崇和对女性柔弱地位的维护。男性仍然处于绝对优势,而女性依旧要附属于男性。除此之外,美女主持的出现反而吸引了大批男观众的眼球,节目中似乎又隐含着对女性的再次审视,而美女又无可挽回地恢复到了“被看者”的身份,网民在《美人关》的论坛里大呼“都看十大美女助理主持!”这似乎成了对节目最大的反讽。[6]大众媒介在娱乐中不露痕迹地又一次重申且强化了性别角色的差异和性别不平等的传统,让受众在狂欢的过程中被一些由来已久的性别陈规潜移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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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除了性别以外,还有阶级和种族等因素也会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女人的社会身份不仅仅是女性,她还隶属于某个阶级与某个民族,并有自己独特的生活经验。电视男人秀节目想探索的当然是性别上的变革,但它恰恰又在不自觉中维护了男权社会的传统,这也注定了这种探索是不彻底的与不成功的,它决不可能带来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女性革命。作为最受欢迎的大众媒介,电视确实对受众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但从目前来看,它对提高女性地位的影响远没有人们所期待的那么大,甚至它经常有意无意地扮演着维护男权传统的角色。

女性主义者缪尔曾经论证说:“男性视点的流行,完全是因为男人们控制了那一工业。”同样,男性对媒介工业的控制,必然导致大众文化中男性视点的流行。《美人关》这类节目的意识形态没有也不可能彻底脱离传统观念中妇女从属地位的窠臼,它们所谓的革命宣言也不过是大众媒体在现实语境中创造乌托邦的一种尝试,是通过媒介仪式实现的一次女性狂欢,是一种想象中的女性革命。

狂欢:无法胜利的乌托邦

俄罗斯学者巴赫金曾经将拉伯雷的小说创作与西欧中世纪的狂欢文化联系起来进行考察,进而对中世纪的民间狂欢节文化作了深入研究。此后,狂欢现象一直受到分析家的重视。作为原型的狂欢节具有大众文化的鲜明特征,它是在公众广场上举行的节日宴会,充满了笑骂嘲讽,追求着感官愉悦的满足。到了现代社会,传统的狂欢节已不多见,但大众媒介却能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来重构狂欢,《美人关》等参与型电视节目就是一种表现。

参与型电视节目最大的特点是庞大的现场观众群。综艺类、益智类等各种娱乐性节目在现场都设置了宽阔的观众席,甚至为了突出热闹的场面,把舞台延伸到了观众席中,或让观众进入舞台两侧的席位,这样可以构建一种强烈的互动。这种技术安排在本质上迎合了构建狂欢的需要,因为在狂欢中,所有人都不是作为观众观看,而是积极的参加者,要参与到狂欢中。[7]拿《美人关》来说,这种互动与参与体现在节目的各个环节中,比如让观众现场对选手提问,从现场观众中抽选选手的梦中情人,有意经常切入女性尖叫欢呼的画面和音效,其狂欢特色也因此借助现代传播手段得到充分的展现。

另一方面,巴赫金也指出,狂欢节作为文化转型期离心与向心力冲突的宣泄口和语言杂多现象的特殊表征,起了一个联结、沟通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鸿沟的枢纽作用。[8]换句话说,狂欢代表着大众文化对精英文化的一种颠覆与反叛。《美人关》毫无疑问体现了这一特质。对于传统精英文化来说,女性才是审美的对象,女性的观赏价值是男权社会的一种产物。如今,对男色的推崇却成了流行文化中的热点,这显然与长期占主宰地位的男性视点格格不入,而要想颠覆这种把女性作为被观看对象的传统,要想反叛由来已久的对女性的道德约束,就需要用狂欢来完成。只有在狂欢的表象下,人们才能够接受对性别秩序的颠覆,对男尊女卑的神圣体系的消解。于是,英雄自古救美人的神话在这里完全破灭,英雄不再是满腔豪情地成就霸业,而是成了在美人面前搔首弄姿的“小丑”,男性的神圣色彩被无情地一笔抹杀。

此外,《美人关》的狂欢显而易见建立在一种身体的展示上,在节目中,男性健美的身体同样具有了观赏性,它可以象美女那样成为“被看”的对象。一般说来,在现代社会中男性美可以分为两派,一为阴柔之美,如日本偶像;另一为阳刚之美,如史泰龙。《美人关》所推崇的男性美更多是二者兼具,选手们既要有俊美的面孔,也要有健美的体形。这种完美的身体除了说明健康的生活态度外,还能博得女性的好感,激发女性的欲望。有学者早已指出:“在如今这个消费文化盛行的年代,身体愈发要得到最大限度的观赏性和享乐性。”[9]当然,作为挑战与反叛传统性别观念的一档电视节目,《美人关》的身体展示也同样具有文化属性,比如在巴赫金看来,这种对肉体感官欲望的大胆追求并不具有鄙俗、低级、下流和的特点,而是积极向上、富有生机的,表现了文化转型时期的文化离心力的强大而健康的主导力量。[10]事实上,身体在历史上从未如此明显地进入了对男性的评判体系,也从未如此明目张胆地成为女性审视的对象。男性身体这种符号借助于狂欢的平台成为打造新价值观的一种工具。

如果说狂欢节为民众提供了一个情感宣泄的渠道,一个颠覆传统、放纵自身的机会,那么我们同样不能忘记,一年中民众也只有一个狂欢节。巴赫金早已指出,狂欢节是一种全民性的、大众性的生活常态“倒置”:在节日之外,体制化的“严肃”的生活是常态的生活;而在节日之内,非体制化的、快乐的(这些在平时被视为非常态的)生活,才暂时被允许当作“常态”的生活。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狂欢表现的其实是与真实生活对立的一面,是脱离体制、脱离常规的非常态。它塑造的是一个虚拟的小生态环境,申张的是常态下被视为异端的价值取向。拿《美人关》来说,女性在这里找到了情感宣泄的突破口,她们可以大胆正视男性的身体,直白表露对男性的爱慕,一些平时被认为是出格的行为在这里被当作是正常的、合理的。这是一个女性狂欢的时刻,如果没有狂欢,就缺少了冲破传统规范的力量,就缺少了颠覆与反叛的勇气,那么节目就又会回复到往常死气沉沉的性别陈规中。然而,这类电视节目至多也就反映了女性在男权社会的压迫下潜意识中的一种需求,她们对男性美的欢呼也无非是一种精神上的无意识释放。正如人不可能永远生活在狂欢节中,狂欢节后会生活会依然如旧,电视节目所张扬的颠覆性的性别观念也无非是吸引观众眼球的一种手段,节目之外的真实生活中女性想要摆脱从属地位的路依然漫长,我们欢呼的其实是一个无法胜利的乌托邦。

综上所述,作为一个意义传播体系,电视中各种符号的运用都是出于表义的需要。在我们所考察的《美人关》节目中,狂欢是为了颠覆性别陈规而构建,而性别陈规的颠覆又依赖于媒介仪式的运用。仪式、性别、狂欢,说到底只不过是编导手中的三种工具,通过它们来组合各种视觉与听觉符号,并运用这一系列符号来完成向观众灌输价值观念与意义的任务。这样,《美人关》在文化意义上完全可以被解读为通过媒介仪式而实现的一次性别狂欢。

注释:

[1]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9页。

[2]胡志毅,《神话与仪式:戏剧的原型阐释》,学林出版社,2001年,第13—31页。

[3]王进、韩青、段晓超,《媒介仪式与奥运延伸》,《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3年第12期。

[4]斯特里纳蒂,《通俗文化理论导论》,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00页。

[5]同上,第213页。

[6]参见《美人关》论坛。

[7]北冈诚司,《巴赫金——对话与狂欢》,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67页。

[8]刘康,《对话的喧声:巴赫金的文化转型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93页。

第15篇

中国茶文化向世界传播的经济影响巨大,并催生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茶产业,诞生了世界茶叶贸易行业,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催生世界茶产业。中国茶向世界的传播,也是茶产业走向世界的过程。作为茶树原产地的中国,最早利用、驯化、栽培茶树,进行茶叶采摘、加工、制造、销售,形成了茶产业,诞生了茶经济。随着中国茶向外传播,茶叶知识、茶树栽培、茶叶生产传到国外,世界茶产业应运而生。现在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种上了茶树,不同程度地发展了茶叶生产,促进了国际贸易,加强了国际协作,繁荣了茶叶科学。在世界农业经济作物中,茶业逐步成为令人瞩目的产业。现在五大洲都有茶区分布,茶园分布最广的地区介于北纬6度至22度之间,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边区索契山地的图亚普谢区茶区为当今世界最北的茶区,阿根廷的米逊斯茶区是世界最南的茶区。亚洲茶区分布最广,非洲次之,美洲再次之,大洋洲、欧洲分布较少。茶业在各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从茶产量可见一斑。年产量20万吨以上的国家为世界最重要的产茶国印度、中国、斯里兰卡,这三国茶产量占世界茶产量的60%以上。年产量10万吨以上的国家有印度尼西亚、肯尼亚、日本、土耳其。以上这些国家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产茶国。年产量万吨以上的产茶国有孟加拉国、坦桑尼亚、马拉维、乌干达、伊朗、莫桑比克、越南、阿根廷、巴西、津巴布韦、卢旺达、南非,这些国家是世界上比较重要的产茶国。此外,缅甸、泰国、老挝、马来西亚、柬埔寨、尼泊尔、菲律宾、朝鲜、韩国、阿富汗、巴基斯坦、卢旺达、马里、几内亚、毛里求斯、埃及、刚果、喀麦隆、布隆迪、刚果(金)、埃塞俄比亚、留尼汪岛、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秘鲁、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巴拉圭、牙买加、墨西哥、玻利维亚、圭亚那、美国、巴布亚新几内亚、斐济、澳大利亚、葡萄牙、格鲁吉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茶产量在世界上虽无甚影响,但茶产业在本国经济中仍占有一定地位,在满足本国饮茶需求的同时,对减少茶叶进口,平衡贸易格局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因而仍具有产业意义。

推动世界茶贸易。中国茶向世界的传播,推动了世界茶贸易的发展。茶叶贸易的发展与饮茶风俗的传播关系极大。长期以来,中国茶主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传播,虽然茶叶贸易随之兴起,但贸易数量仍然有限。只有当饮茶风俗传入欧洲,并随西方殖民扩张传播到世界各地后,茶叶被纳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体系,茶叶贸易勃然兴起,世界茶贸易数量才不断被刷新。19世纪40年代前,中国几乎提供了世界茶叶贸易的全部货源。据笔者推算,16世纪的中国茶叶出口总量微不足道,17世纪约在21010担以上(1050.5吨),18世纪增至8889241担以上(444462.5吨),19世纪40年代,达1500万担左右(75万吨)。如果加上每年2.5万~5万担的帆船运茶出口量,则总数更多。从16世纪40年代至19世纪40年代前的约300年间,中国出口茶叶总计2396万担(约119.8万吨),1840年约为40万担(2万吨)。此后,世界茶叶市场上出现少量日本绿茶、印度红茶,且数量不断增多,但中国茶叶出口量也不断增加,1886年达到巅峰的13.4万吨。这一时期,中国茶叶90%以上销往欧洲。20世纪40年代后,由于受第二次世界大战影响,世界茶叶生产、出口、消费均有所下降。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茶叶产量迅速增加,但世界茶叶贸易额同样增加迅速。世界茶叶出口贸易由19世纪70年代的12万吨增加到2010年的178.37万吨,显示了这一贸易产品的巨大活力。

刺激世界茶生产。中国茶向世界的传播,刺激了世界茶的生产。随着茶的传播,茶树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产茶国家和地区逐渐增多,茶叶生产得到稳步发展。笔者曾估计,中国茶作为世界茶叶唯一产地时的1832~1837年,年均茶园面积为34.73万公顷,茶叶产量13.03万吨,单产374.9公斤/公顷。由此可知,中国茶向世界传播对茶叶生产的巨大刺激作用。以1832~1837年茶园面积、茶叶产量和单产为基数,1934年这三项数据分别增长了2.59倍、2.93倍和1.13倍,1990年这三项指标则进一步增至7.2倍、19.3倍和2.68倍。从1934年到1990年,世界植茶面积增长1.78倍,茶叶产量提高5.6倍,茶叶单产增加1.36倍。进入21世纪,世界茶叶产量持续增长,每年均超过300万吨,2010年跃至408.7万吨,2012年增至452.80万吨。茶叶生产的惊人发展由此可见一斑。

二、丰富人类文化礼仪

中国茶向世界的传播过程,不仅是饮茶风俗的传播、茶叶知识的输入、茶叶贸易的开展及茶产业的兴起,更重要的是礼仪文化的传播。与中华文化一道远播海外的茶文化,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相结合,日益生根发芽,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饮茶礼仪、饮茶文化。在新产生的茶文化中,东方茶文化最具典型的是朝鲜茶礼、日本茶道,西方茶文化最为典型的是荷兰茶会、英国下午茶。这几种最为典型的茶文化是中国茶文化、茶风俗传入这些国家的产物。朝鲜茶礼。随着中国文化尤其是佛教文化流入朝鲜,茶随之传入该地,并加以传播。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唐太宗时期茶传入朝鲜。据朝鲜正史《三国史记》载,新罗善德女王(632~646年在位)时,留学僧人从中国带回茶籽种植。《三国史记•新罗本纪》(第十)兴德王三年(828年)十二月条载:“入唐回使大廉带回了茶种,种植于地理山上。在此之前,善德王之时茶已有之,但是自兴德王时代兴盛起来。”朝鲜李朝文献《东国通鉴》说“:新罗兴德王时,遣唐大使金氏,蒙唐文宗帝(827~840年)赏赐茶籽,公元828年种于金罗山的异山。”这是茶的再次传入,表明饮茶已有一定程度的普及。新罗时代已全面输入中国茶文化,饮茶由上层社会、僧侣、文人向民间传播、发展。这一时期新罗国内开始植茶、制茶,茶文化进入兴盛时期,茶礼形成。日本茶道。日本奈良时代,“文化的引进,并不仅仅限于制度、技术等,各种各样的风俗习惯也被热心地学来了。其中之一,即饮茶之习惯也被热心地学来了。”

[2]以最澄、空海、永忠为代表的学问僧在学习、传播佛教的同时,还带回了中国的茶籽、茶饼、茶具。从弘仁饮茶中对陆羽亦步亦趋的模仿及弘仁茶诗与中国茶诗的相似表达,可以推测《茶经》一书及唐代饮茶诗文也由以此三人为代表的学问僧带到了日本。以嵯峨天皇为首的日本上流社会对新传入的饮茶文化怀有极大热情,尤其是嵯峨天皇不仅多次参加茶会,还在皇宫中开辟茶园,下令在近畿地区植茶。饮茶文化在日本迅速发展,形成一股“弘仁茶风”,为13世纪后南浦缫明、村田珠光、千利休等人在日本传播茶道打下了基础。荷兰茶会。欧洲茶会,以荷兰为最。中国茶传入欧洲时,价格高昂,非普通人所能饮用,只有贵族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要人才能享用。荷兰输入中国茶叶的同时,中国茶壶、茶杯也一起被输入,使之能够同时使用。1637年前后,有些富商的妻子开始以茶待客,于是茶叶输入量稍微增加。1666年,茶价有所下降,但每磅售价200~250弗洛林(相当于80~100美元),茶叶仍然只能为富人所享用。此后,输入量再次增加,价格下降,饮茶略有普及,这个时间是1666年至1680年。富有的家庭辟有专门茶室,普通市民则在啤酒店饮茶。饮茶俱乐部的形成,推动了一般妇女的饮茶热。茶会是一件十分郑重其事的事,饮茶客人多在下午2时光临,主人郑重接待,礼貌周全。女主人取出各种茶叶,放入配有银制滤器的小瓷壶中。女主人请每位客人选好自己的茶,然后放入小杯中。需要加其他饮料的客人,女主人则以小红壶浸泡番红花,用较大的杯盛放较少的茶递给客人,让其自行配饮。饮茶时,要咂吸有声,表示女主人的茶味美好。大家足靠火炉,一边喝茶,一边吃着糖果饼干,一边交谈。饮茶结束后,再喝白兰地酒,吃葡萄干、糖等食品。茶会风靡一时,成为荷兰妇人重要的社交方式,这一著名活动丰富了她们的日常生活内容。饮茶习俗对荷兰人社会生活产生了许多潜移默化积极影响:政府通过社区免费聚餐,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与沟通;生意兴隆的茶馆,丰富了近代荷兰的城市服务业,促进了人们之间的彼此联系;追求饮茶,刺激了人们对茶器收集及茶亭兴建的热情。

[3]英国下午茶。欧洲茶会,以英国为次。英国饮茶晚于荷兰,但发展势头迅猛,至18世纪已形成午后茶。1763年,在哈罗门诸贵妇轮流供给午后茶与咖啡。此后,鉴于人们早餐食用丰富,中餐与晚餐间距时间太长,晚餐后则在会客室饮茶的情况,第七世裴德福公爵夫人安娜推出了17时进茶、饼干的项目,午后茶遂成为时兴礼仪。这种礼仪一经产生,风靡一时。同时,饮茶习惯迅速普及全国各阶层,英国遂成为世界最大茶叶消费国,人均年茶叶消费量最多时竟然达到10磅。饮茶方法的讲究,为其他国家所不及。泡茶是一种艺术,全国男女老幼都懂得怎样泡制一杯合口的好茶。[4]

三、其他方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