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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伊壁鸠鲁的愤怒到普罗米修斯的誓言——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宗教批判背景分析
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源
3.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拯救与宗教批判
4.对新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类引用及其注释的讨论
5.伊壁鸠鲁哲学的现实指向与马克思自由观的奠基——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6.论马克思博士论文对黑格尔哲学的继承与超越
7.哲学“软着陆”的初体验:马克思博士论文的革命逻辑与创新精神
8.国内学者研究马克思“博士论文”成果综述
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本体论问题
10.“自我意识”的意义论内蕴: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视野
11.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独特理论贡献——对黑格尔的超越及自我意识哲学的新突破
1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正义思想探析
13.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综述
14.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马克思博士论文述评
15.自我意识旗帜背后的辩证法光辉——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6.原子与自由——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学解读
17.从“自由的反面”到“自由这个对立面”——从马克思博士论文两个版本的翻译差异看对偏斜概念的理解差异
18.市民社会: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本体论诠释
1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文本解读方法论探析
2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伦理向度——兼论其与近代契约论的关联
21.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立场论析
22.主体性“自我意识”逻辑的初步建构——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思想导读
23.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析
24.马克思《博士论文》与恩格斯《谢林和启示》之比较
2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自我意识的政治诉求
26.论“自我意识”的政治学况味——马克思《博士论文》续探
2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政治哲学思想探析
28.自我意识:从封闭走向开放——论马克思博士论文对黑格尔思维方式的批判
29.黑格尔辩证法在马克思博士论文理论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析
30.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哲学立场及其与鲍威尔的潜在差异——兼与罗燕明同志商榷
31.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本体论思想初探
32.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三重向度——兼论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的基本差异
33.读马克思博士论文所得
34.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人的解放维度
3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启蒙意识初探
3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实践哲学理念
37.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综述
38.马克思博士论文写作背景研究
39.谈当前学科博士培养的几个问题
40.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伊壁鸠鲁哲学
41.马克思博士论文之革命民主主义思想旨趣
42.浅论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哲学立场
43.自我意识是一个伦理原则——马克思博士论文伦理思想探析
44.自由的追寻与自我意识哲学的局限——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展开逻辑与思想史定位
45.自由的张力——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理论诉求
4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时间性视域
47.自我意识是一个伦理原则——马克思博士论文伦理思想探析
48.马克思《博士论文》自由思想探微
49.马克思早期政治哲学中的主体性维度——对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思考
50.是地道的唯心主义哲学还是唯物史观的秘密诞生地——马克思《博士论文》与唯物史观的创立
51.自我意识哲学的界限与哲学的出路——简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动因及体系原则
52.马克思对哲学信念与共同体的反思——对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53.试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观
54.从理想性到现实性——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向度
5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观初探
56.自我意识自由向现实自由的转变——马克思博士论文自由思想的解读
57.试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伦理思想
58.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原子论批判思想
5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人学思想解读
6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现实实践性探析
61.青年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德国浪漫主义思想
62.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批判逻辑演进——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
63.普罗米修斯意象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实践吁求
64.被异化的“自我意识”与被照亮的思想未来——马克思《博士论文》辩证思想解读
65.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旨趣
66.隐蔽的谢林批判——马克思《博士论文》旨趣新探
6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观初探
68.理想与现实的双重变奏——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
6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自我意识哲学观探析
70.马克思早期正义思想的萌芽与发展——从《博士论文》到《莱茵报》
71.对马克思青年时期著作意义和价值的再思考——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例
7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伊壁鸠鲁的原子偏离运动学说
73.原子世界的哲学原则和结构——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74.青年马克思政治思想分析——以博士论文和《莱茵报》论文为例
75.从马克思博士论文窥新闻契约思想
7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观探析
77.走出浪漫主义的端倪:重新解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78.哲学的出路——读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笔记
79.马克思对自由概念的本体论证明——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一得
80.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关系问题──马克思博士论文和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比较
81.现代自然科学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论偶然性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与作用
8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微
83.马克思博士论文的黑格尔哲学立场论析
84.哲学作为一种救赎方式——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哲学思想解读
8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观探析
86.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意蕴探析
8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新唯物主义”萌芽
88.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继承与超越——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例
89.“Idealismus不是幻想,而是真理”——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9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哲学思想初探
91.青年马克思的物质观——以“博士论文”、《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例
92.作为实践的哲学与世界的哲学化——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哲学思想研究
93.学生时代马克思人学思想溯源——对《中学作文》和《博士论文》的探究
94.马克思《博士论文》关于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的论述
95.主体性、客体性与唯物主义的两个派别——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
96.试论马克思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创造性转化——以马克思《博士论文》为例
97.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构境论历史思维研究
98.感性是时间的家——从马克思《博士论文》谈起
9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契约思想研究
100.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哲学本质的思想
101.马克思人权思想的起点——《博士论文》所蕴含的人权思想研究
102.《博士论文》:马克思空间思考的重要起点
103.从感性遮蔽理性到理性解构感性——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启迪
105.为新时代觅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马克思《博士论文》探微
106.马克思《博士论文》原子概念的辩证法解读
107.《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的实践观
108.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历史主体理论的创造性研究
109.理论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法运用的实证分析
110.自我意识哲学探源——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1.马克思《博士论文》辩证法思想初探
112.马克思作为革命民主主义者眼中的市民与市民社会——从《博士论文》至《莱茵报》时期
113.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看他的异化观
114.青年马克思的人学思考之变迁——从《博士论文》到《德法年鉴》时期的文本解读
115.马克思的自由宣言──《博士论文》解读
116.一部充满辩证法理论光辉的杰作——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7.哲学在与现实相互作用中深化发展——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8.自我意识的能动原则──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9.具体的自我意识与定在的自由——论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超越
120.文艺学:经典、当代与中国化——兼评何志钧博士等著《文艺学:从经典到当代》
121.哲学当代性问题的反思——鉴传今博士访谈录
122.马克思哲学思维方式变革的逻辑进程——从《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
123.卡尔·马克思:自由之子——大卫·利奥波德博士访谈(之一)
124.自由何以可能——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125.如何定位赫森科学史的方向——兼与唐文佩博士商榷
126.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自由的诉求
127.人学思想的初步形成——从博士论文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128.《博士论文》是马克思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
[关键词]马克思早期;批判哲学;分析与考察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1 — 0005 — 03
可以说马克思的一生都是在批判中度过,马克思也是在一次次批判中形成自己的思想理论,也正是这一批判精神被的后来者所继承和运用。然而,随着现代思潮的多元化,各种理论之间的批判也屡见不鲜,批判的真正精髓也随着这些所谓的“百家争鸣”的浪潮所遮蔽,渐渐陷入了只从批判的字面意义上片面的批判,疏忽了马克思理论批判精神背后的历史过程,也就抛弃了马克思批判精神背后的真正实质。
一、马克思早期批判的历史原像
马克思早期的理论探索是他思想斗争最活跃的时期,也是马克思批判思维最活跃的阶段,而也正是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独道的思想理论。我们就从他的第一部带有“批判”的著作,即《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来还原马克思批判的历史过程。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写作原因要追溯到1843年,马克思离开《莱茵报》时。因为在此之前马克思在《莱茵报》当主编时期,发表了大量对现实问题的评论性文章,他的某些语言触及了封建统治阶级,以致于1843年1月,普鲁士政府决定查封《莱茵报》,这使得马克思退回书房,重新探索自己的理论道路。在受德国的专制制度,以及费尔巴哈哲学的影响下,马克思开始潜心研究历史,并对国家和法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尝试,这些研究的过程和思想轨迹,都被记录了下来,就是厚厚的五本《克罗茨纳赫笔记》。
早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就感觉到以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为理论基础的法的局限性,从而在克罗茨纳赫的五个月中,马克思考察和研究了大量的各个国家的历史和法的变迁。其中,第一、二本笔记是关于政治史的摘记,摘录了亨利希的《法国史》,拉彭贝尔格的《英国史》和约翰·罗素的《英国政府……史》,第三、四本笔记主要是关于法国史的记载,如施密特的《法国史》、卢克莱泰尔的《复辟以来的法国史》、瓦克斯穆特的《革命时代的法国史》和兰齐措勒的《论十月革命的起因、性质和结果》,此外还有兰克的《法国史》、林加尔特的《英国史》和盖耶尔的《瑞典史》等等,第五本笔记的内容涉及到德国、美国等国家的历史。〔1〕在摘录的过程中马克思都加入了自己的评论,这些评论都成为了之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直接思想来源。在论述国家的问题上,马克思摘录了兰克《论法国的复辟》的一段文字后评述道,黑格尔“把国家观念的要素变为主词,而把国家存在的旧形式变为宾词——但是在历史现实中情况恰好相反,国家观念都是国家存在的那些〔旧〕形式的宾词。”〔2〕这一思想鲜明地体现在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在对所有制问题的考察中,马克思对施密特的《法国史》做了大量的摘录,特别是对下述的一段摘录打上了着重号:“对城市公社的事务的共同关心把他们彼此联合起来,正是在公社中要处理这些事务的共同关心把他们彼此联合起来,正是在公社中要处理这些事务并适当地领导这些事务的任务,导致了管理艺术的产生。”之后,马克思写下了下面两段话:第一段说,在英国“国家制度的许多改革,〔其起源〕与其说归功于开明的政策,不如说归功于自私自利的打算。”另一段说,在瑞典“由于财政状况而具有影响的一切东西,……在债主、封建者、承租者、企业头头身上变成了中间的权利,政府依赖它并不比臣民差。”此外,马克思在对“市民社会”进行分析与考察时,对林加尔特的《英国史》作了大量的摘要,主要是对城市的发展和经济力量的增长作了记载,这一记载也表明了,马克思已初步认识到市民阶层的发展,必然要影响到国家制度和法律关系的发展。
在整个《克罗茨纳赫笔记》中,马克思又对费尔巴哈的哲学进行了仔细的研究,特别细读了费尔巴哈的《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找到了解决黑格尔法哲学问题的方法,即重新设置“主词”和“宾词”的关系,由此可见,马克思是在对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对比和考察中,最终形成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思想,而之前的大量笔记正是这一思想的逻辑前提和理论来源。
在马克思早期的写作中,我们现在所发现的另外一部带有批判性的著作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说它带有批判性是因为:在文中马克思述诸了英国古典经济学,把私有财产看成是永恒的和必然的前提。而在马克思看来,私有财产是历史的,阶段性的产物。我们就来对马克思的这一批判进行历史过程的考察。
我们现在所说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一书名是后来者所加入的,这一部分著述是马克思在巴黎时期,在对经济学进行研究,特别是对多部经济学著作进行摘录时,所写下的具有评论性的一部手稿。可以说,我们现在所看到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称《手稿》)是整个《巴黎笔记》的一部分,甚至在《手稿》中都可以看到马克思摘录的痕迹。而在此之前,马克思已经做了七个笔记本的经济学摘录,大致情况如下:第一册第一部分为萨伊的《论政治经济学》摘录,第二部分为斯尔培克的《社会财富的理论》摘录,最后一部分为萨伊的《实用政治经济学教程》摘录;第二册为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摘录;第三册为勒奈·勒瓦瑟尔的《前国民议会议员“回忆录”》和部分《国富论》摘录;第四册第一部分为色诺分尼的《雅典的色诺分尼著作选》摘录,第二部分为大卫·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摘录,第三部分为詹姆斯·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摘录;第五册第一部分为麦克库洛赫的《论政治经济学的起源、发展、特殊对象和重要性》的摘录,第二部分为特拉西的《意识形态原理》摘录以及部分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评大纲》的摘录;第六册为弗·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国民体系》摘录;第七册为欧仁·毕莱的《英国和法国工人阶级的贫困》的摘录。〔3〕这七册的笔记大部分都是摘录,也会有少许评论性语言。除此之外,还有三部手稿,这三部分的手稿,马克思一边摘录,一边做了评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可见,马克思在《手稿》中所体现出来的对英国古典经济学的批判思想是在摘录大量政治经济学资料中所形成的。例如,在对麦克库洛赫的《论政治经济学的起源、发展、特殊对象和重要性》的摘录中,马克思有过这样的评论:“在我们看来,李嘉图学派极力主张以积累劳动代替资本——这种说法在斯密那里已经出现——只有这种意义:国民经济学愈是承认劳动是财富的唯一原理,工人就愈是被贬低,就愈是贫困,劳动本身就愈是成为商品。——这是国民经济学这门科学中的必然的理论公理,正像是现在社会生活中的真理一样。”〔4〕在对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进行摘录时,马克思评论道:“精神自由是目的,因此大多数人处于愚钝的奴役状态,肉体需要不是唯一的目的,因此它是大多数人的唯一的目的,或者相反,婚姻是目的,因此大多数人。财产是目的,因此大多数人没有财产。”〔5〕
纵观整部《巴黎手稿》,马克思在决定对“市民社会”进行考察后,便进入了大量的经济学研究中,而他的研究方式则是自己习惯的摘录著作加以评论的方法,最终产生了在《手稿》中所阐发的理论。虽然说,《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理论从整个马克思思想发展史看来还处于“未成熟”阶段,但就马克思的批判的方法论来说是贯穿于马克思的整个思想史的。
二、“批判”的真实内涵:从康德的“批判哲学”论起
从自然语言的角度来理解,一方面,批判是指对错误的思想,言论或行为做系统的分析,加以否定;另一方面,批判是指指出批评,提出意见。然而,作为哲学语言的“批判”来说,或者更确切的说作为现代哲学语言的“批判”,我们都把它理解为“扬弃”,即指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不是简单地抛弃,而是克服、抛弃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又保留和继承以往发展中对新事物有积极意义的东西,并把它发展到新的阶段,是对这一事物的自我否定,简而言之就是说“否定的继承”。这一批判的思想起源于黑格尔,发展及运用于马克思。但就批判这一词句,或就“批判哲学”而言,其鼻祖应该归属于康德,那么,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康德的“批判哲学”。
康德“批判哲学”的逻辑起源要回溯到西方近代哲学的两条路线:唯理论和经验论。唯理论的路线发端于笛卡尔,经斯宾诺莎的发展,结论于莱布尼茨。他们认为,人类知识来源于人自身的理性推理,与经验无关,却最终走向了独断论。经验论的路线发源于洛克,经贝克莱的发展,结论于休谟。他们认为,人类对世界的一切认识与知识来源于人的经验,而最终走向了怀疑论。康德的思考正是基于这两种路线之上,却又从不轻信于任一理论。康德认为,独断论和怀疑论都不单独探讨理性能力,而简单地肯定(独断论)或否定(怀疑论)理性能力是否有超感觉经验的认识,而康德的任务就是要探讨、分析、审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产生了“批判哲学”。康德认为,人的认识能力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具体分析与考察了人的理论理性即纯粹理性的认识能力与可认识的范围;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具体分析与考察了人的第二种理性认识能力,之后,为了达到两种理性能力的融合和沟通,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具体分析与考察了人的审美能力,从而实现了其“三大批判”的形而上学体系。顾名思义,在康德的“批判哲学”中,从内容上讲,的确包含有对前者理论,特别是对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否定与继承,但就其批判的方法论意义上讲,批判的意义更多的在于分析与考察,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的序言中就已经说明,“我理解的批判,并不是对某些书和体系的批判,而就其独立于一切经验能够追求的一切知识而言对一般理性能力的批判,因而是对一般形而上学的可能性或者不可能性的裁决,对它的起源、范围和界限加以规定。”〔6〕而在《纯粹理性批判》再版的序言中,康德再次强调了其批判的意义,“批判并不与理性在其作为科学的纯粹知识中的独断方法对立(因为科学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是独断的,即从可靠的先天原则出发严格地证明),而是与独断论对立,也就是说,与凭借一种从概念(哲学概念)出发的纯粹知识按照理性早已运用的原则、从不调查理性达到这种知识的方式和权利就能前进的僭妄对立”〔7〕在这里,康德把“批判”与“独断论”对立起来,显然,是要说明批判的“分析与考察”的意义。
对康德的“批判哲学”进行了大致的阐述之后,我们对这位“批判”的鼻祖所使用的“批判”的含义有了明确的理解,就是“分析与考察”。而马克思正是继承了这一点,他把“分析与考察”这一批判的方法论特性用于自己的哲学与历史学以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马克思从一开始就遵循了批判的这一方法论特性。
《博士论文》是迄今为止发现的,马克思最早的一部学术性专著,其题目是《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马克思写作此文的目的是因为在此之前,人们对古希腊哲学的一致看法是认为古代哲学的顶峰是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亚里士多德时期的哲学思想是古希腊哲学的经典,而到了古希腊哲学的晚期,古代哲学,特别是自然哲学出现了衰落。马克思通过对古希腊晚期的自然哲学的代表伊壁鸠鲁和亚里士多德时期自然哲学的代表德谟克利特两者思想的对比和分析,得出了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其中蕴含着的自由的思想,从而述斥了封建专制和思想压迫。从这一角度来讲,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也带有否定的批判含义。那么,再来看看,马克思这一批判的历史过程。在写作论文之前,马克思在1839年至1840年初,写下了七本《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写完这些笔记之后,马克思写下了许多附注,内容是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及其原子论,还写下了一部手稿,内容是评述普罗塔克对伊壁鸠鲁的神学思想展开的论战。除了这七本《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外,马克思还写下了《柏林笔记》。《柏林笔记》是马克思摘录古典哲学家著作的笔记汇集,包括亚里士多德的《论灵魂》,莱布尼茨的一系列著述,休谟的《人性论》,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以及卡尔·罗生克兰茨的《康德哲学的历史》。〔8〕显然,马克思在写作《博士论文》之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他详细地考察了古代哲学和近代哲学思想,当然,在大学期间,马克思研读最多的还是黑格尔的著作。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确实继承了康德“批判哲学”中的“分析与考察”的思想内涵,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扬弃”,不过,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的批判和康德“批判哲学”一样,还是只停留在哲学的思辨领域,但在之后对法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马克思便走出了这一困境。
三、马克思批判过程的内在特性
上文已说,马克思的批判是有着分析与考察的过程,在马克思要写作一本批判性的著作之前,必须经过大量的研读和摘录,而这只是一个方面,就其一种批判理论的形成过程来讲,马克思的批判是自觉性的,而不是目的性的,这也是马克思批判理论形成过程中的内在特性。
自觉性是指一种自发性的过程,也就是马克思在批判的过程中,那些新的观点和批判性的理论是自发地形成,并不带有先验的独断性。更具体一点,马克思在所写的著作中的批判性观点是他在对这一理论历史的分析和考察时,在马克思做大量的摘录和评论他人的观点时形成的,我们所看到的著作只是对这些摘录和评述的重新整合和进一步阐明。而与自觉性相反的是目的性,所说的目的性也就是说当我们对一种理论进行考察和分析之前,就已经对这一理论进行先行的断定,从而就只是为了论证这一论断而去考察和分析,这样往往带有主观的色彩,反而会对这一理论思想造成误解,导致批判的片面性。这其实也是带有独断论的倾向。
回到马克思的早期文本,马克思在对他人的著作进行摘录和评论时确实已经形成了部分在之后自己所写的著作中体现的思想观点,本文的第一部分已经论述,此处就不再说明。而这里要强调的是批判的真实内涵与其特性,即“分析与考察”与“自觉性”的关系。
一方面,“分析与考察”是批判的自觉性的前提;另一方面,对所要批判的理论进行细致、详尽的分析和考察,必然会产生出新的、批判性的观点,而且,分析的越深入,越透彻,产生出的新思想就越深刻,越合理。相反,如果没有意识到两方面的联系,忽视了任一方面,其批判就会有失偏颇;如果并没有对所要批判的理论进行分析和考察,只是由肤浅的,片面的知识体系而进行的批判必将是片面的,而倘若为了否定而去分析和考察所要批判的理论,即目的性的批判,必将导致批判的局限性。在当代哲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在理论界大力提倡思想多元化的时代,批判思维日新月异,各种新的思想都是在批判中产生的,没错,马克思也正是在批判他人的思想中形成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然而我们又恰恰只是停留在批判的哲学语句中理解其含义,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批判”的历史过程中去寻找“批判”的实质,与其说马克思的批判是一种思维一种方法论,毋宁说是一种批判精神,一种对学术的态度和作风。
〔参 考 文 献〕
〔1〕 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120-121.
〔2〕 马列著作编译资料(第12辑)〔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6 .
〔3〕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158-160.
〔4〕 〔5〕 马克思恩格斯研究资料汇编〔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2:44,45.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哲学主义;唯物史观;人道尺度;历史尺度
一、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的统一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实质
在的理论来源,尤其是空想社会主义和费尔巴哈哲学当中,思想家对市民社会、对资本主义奴役制度的批判和对人类幸福的向往,最终都陷入了抽象人道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一方面,他们根据理性预设人类社会的理想状态,并将其作为人道尺度衡量现实,从而得出现实“不合理”的批判性结论;另一方面,当他们想使异化现实“恢复”到理性状态时,又不得不诉诸哲学家的道德呼吁和统治阶级的良心发现。总之,从 “破”到“立”,旧哲学的方法论皆走不出抽象人道尺度的窠臼。
只有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实现哲学革命之后,被世代进步思想家孜孜以求的人道尺度,才真正填平了应然与实然的鸿沟,找到了理想现实化的道路。抽象的“理性”并不能实现世界的大同,对人类解放何以可能这一问题的回答,只能是无产阶级依据历史规律改造世界,解放自身,从而解放全人类的革命实践活动。因此,我们把马克思恩格斯哲学革命的实质称为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的统一。所谓人道尺度,是应然、规范、价值性范畴,主张尊重人、爱护人、以人为本、“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其最初产生时直接针对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受奴役、受剥削的现实;所谓历史尺度,是实然、事实、真理性范畴,即科学地看待人类社会的发展,研究历史运动的规律性,从而在历史的可能性空间中选择、塑造理想生活。可见,历史尺度作为对抽象人道尺度的扬弃,内在地包含了人文关怀,是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的统一。
唯物史观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前代思想成果的创造性发展,是一个动态、开放的概念系统,梳理唯物史观的形成、发展史,我们才能看到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相统一的生成过程。
二、历史观的历史演进——唯物史观的动态生成
的历史观经历了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转变的过程,其唯物史观又经历了提出、运用、发展诸阶段。
在《莱茵报》和《德法年鉴》时期(1842—1844年),由于现实力量的介入和思想内部的矛盾,马克思开始了其世界观转变的艰巨过程。在 1843年撰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分析了黑格尔在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上的唯心主义观点,论证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思想。但此时马克思还没有从市民社会划分出经济关系、生产关系,并且在费尔巴哈的影响下,把市民社会、国家等社会形式视为“人的本质的实现”或“人的本质的客观化”,把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政治国家视为人的本质的异化。在次年写就的《巴黎手稿》中,马克思首次较为系统地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问题,提出了著名的异化劳动思想。异化理论的隐性前提,是预设一个永恒不变的人之本性,当现实与该预设不符甚至相悖时,则为异化状态。异化的扬弃就是人向本来面目的复归。可见,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的基本思想仍未脱离近代的人本学模式。所以说,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及《巴黎手稿》之前,马克思所持的历史观本质上仍旧是唯心史观。但是,从1843年开始的、在《巴黎手稿》中全面展开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却为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提供了思想策源地。
1845年春,马克思写下了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5年到1846年,马克思与恩格斯合作完成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两篇论著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在新世界观探索中发生了质的飞跃,唯物史观已经形成。在从旧世界观向新世界观的跃进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转折,并不是法国结构主义者阿尔都塞所称的神秘的“断裂”,而是马克思在其特定的理论背景和历史情境下,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所取得的伟大成果——实践观。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在对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作了概括之后指出,这是他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以及后来在布鲁塞尔继续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总的结果”。恩格斯指出,所提供的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因此,对于初创时期的唯物史观,我们有必要分两个层次进行理解:第一,唯物史观的提出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它使得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的统一成为方法论上的现实;第二,唯物史观作为方法论所生成的基本原理,是以科学假说的形态出现的,必须要在实践中予以求证。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巨著《资本论》正是这一的思想实验室。
马克思从1843年开始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直到1883年去世为止,历时整整40年。如上文所述,唯物史观的提出是马克思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总的结果”,唯物史观的证明和运用,更是在其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具体展开、实现的。《资本论》是马克思毕生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最高成果,也是马克思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是思想体系的百科全书。《资本论》的哲学意义首先在于,它把唯物史观作为新世界观和方法论应用于一种社会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应用于一门具体科学,即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马克思说:“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马克思实现了这一目的,从而使得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得到较为充分而严格的验证。因此,列宁指出:“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说,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对于这一论述,我们同样要作辩证理解:一方面,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在资本主义经济研究中得到了确证;另一方面,需要反思或深入思考的是,方法论意义上的唯物史观,主要是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研究的成果,然而,从本质上是西欧社会发展规律的唯物史观理论出发,能否推演出普适性的历史规律?相信科学研究、拒斥抽象思辨的马克思在晚年正是陷入了这一沉思,而作为其思考成果的则是《古代社会史笔记》。马克思晚年的学术变化,有三点值得特别注意。
第一,马克思毕生的心血之作《资本论》,其后两卷却被马克思搁置不发,在他逝世之后才由恩格斯整理出版,而从这两卷可以看出,马克思的手稿并不完整,《资本论》并未杀青,他就已经转移了思考重心。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第二,虽然马克思毕生都在关注原始社会问题,但在晚年他却投入了异常巨大的研究精力,写下了大量的读书笔记。第三,马克思把视阈从西方转移到东方,探讨落后国家走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可能性问题,提出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设想。以上三点,值得每一位力图从生成、变化的发展立场来理解哲学的研究者的重视与反思。如果说,在唯物史观的初创阶段,马克思提出唯物史观的方法论、提出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假说,在唯物史观的求证和运用阶段,证明了其在资本主义社会研究中的真理性的话,那么,在唯物史观的第三阶段,即马克思重点研究古代社会和东方社会的时期,唯物史观已经在自觉反思其方法论和具体原理的双重向度。这是因为,马克思在《古代社会史笔记》中的研究思路依然坚持着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相统一的指向性,但在得出的具体结论中已有了重大突破,即打破了把西欧社会发展线索作为普遍历史规律的隐蔽归纳。
论文关键词:理论;二级学科;“轮式”理论
理论一级学科下设五个二级学科,即基本原理、发展史、中国化研究、国外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五个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对加强学科建设,开展科研和教学以及人才培养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关于五者之间的关系,国内学界存在两种看法:一种为“圆式”理论,以三个放射状圆圈来表述学科间的相互关系,思想政治教育因无法纳入圆圈中而被视为上述各学科的应用(见图1);另一种为“分式”理论,即视基本原理、发展史、中国化研究、国外研究为基础学科,而思想政治教育为应用学科。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看法对厘清五个二级学科的关系有所裨益,但都存在偏颇:第一种意见既不能反映五个二级学科的全貌,如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就无法纳入圆圈之中,同时也不应机械生硬地套用圆圈来表述,因为四者的关系根本就不是大小圆圈的关系;第二种意见的不足就更为明显,因为这五个二级学科既具有基础理论性,又具有实际应用性。笔者主张“轮式”理论,即本身位于中心,基本原理学科是从理论、现实、横向或共时态角度来研究,发展史学科是从实践、历史、纵向或历时态角度来研究,前者是静态研究,后者是动态研究;而中国化研究、国外研究①、思想政治教育(又称的思想政治教育)三个学科,都是围绕纵横两条线展开环形运动的解读、研究和运用,如图2所示。
(1)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本身,位于“轮式”理论的中心位置,是马克思恩格斯以自身的理论修养和亲身参加社会革命实践为基础,从所处的时代出发,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在充分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史,尤其是资本主义发展史的基础上所创立的原汁原味的。
(2)基本原理和发展史是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来解读。就目前的研究状况来说,对马克思恩格斯原着读得还很少,尤其是受语言的限制,对原文着作接触得就更少了。因此说,对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的研究,都只能说是“走近马克思”,距离“走进马克思”还很远,但“走进马克思”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两者之间是一个逐渐从前者到后者的关系问题。
(3)“走近马克思”涉及对解读的客观性原则问题。从对象的实际出发把握对象,以主客观相符合满足认识的真理性,这既是
认识论的基本原则,也是人们进行事实认知的客观性原则。在解读时,也应遵循这一原则,或者借用释义学术语说。解读者应该坚持从本义出发解读文本。
一部文学作品、一幅画、一件雕塑艺术品、一种科学理论,都凝聚着某种思想,蕴含着一定的意义,而这些又体现了某个精神主体的理念和愿望,这就是决定作品面貌的作者意图。泛泛而论,作者意图属于主观性的东西,然而它一旦物化为客体,就以精神客体的身份,带着客体性的标记与解读主体一同步人解读的过程之中。因此,所谓解读者能否从客体出发解读客体,就突出表现为能否按作者意图解读作品。进一步说,是否承认作者意图的确定性,这是能否满足解读客观性的一个重要条件。
关于作者意图的确定性问题,西方释义学有客观主义和怀疑主义两种理论。前者突出强调作者意图的客体含义,认为作者意欲表达的含义是自我统一的和明确的,一部作品的重要性可以随时问和前后解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但作品隐含的意思是不变的。后者否认作者意图对客体的决定作用,认为它是外在于客体的东西,与客体含义不具有同一关系。作品的意义是一个无限的过程,永远从属于一次次发展变化着的现实,所以客体的含义是不确定的和可塑的。对这两种观点,不能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不过,就提出了理解的客观依据和标准、指出离开作者意图任意处置客体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错误这一点而言,客观主义的解读前提无疑是正确的。前提正确不能说明一切,正如霍埃所说,客观主义与客观性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客观主义将释义的客观性等同于作者意图和客体含义的固定不变性,这确有形而上学之嫌。事实表明,作者在制作作品过程中改变初衷是常有的事。当一个作家发现其作品与他本意相左时,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他人将其对某一作品的解读当做是作者的本意而产生的误解,由于这种误解恰巧代表着对该作品普遍满意的看法,这就使得作者完全可能采取默认态度,允许违背作品原意的解读成立甚至认同;二是他人对作品的解读包含着对作者意图的干预,如作者确认其高明,亦可能通过修改作品来改变最初的意图。
说作者意图和客体含义并非固定不变,决不等于否认它们具有相对确定的属性。在这一点上,怀疑主义走得太远了。他们将作者意图与客体含义割裂开来,认定客体含义不依赖其思想者,含义因人而异,这就必然导致对客体客观对象性的否定。事实上,主观、任意地设置解读标准的反权威主义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因为这只能导致解读的混乱状态。
论文摘要:科技革命及知识经济对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仅仅从课本学习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不能直接解释许多新的经济现象。因此,应研究劳动价值论在新的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形式,发展劳动价值论。本文是笔者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的点滴体会。
一、的劳动价值理论
什么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是从分析1夸特小麦出发,指出在1夸特小麦里面,有一等量的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的价值。这种共同的东西的实体是什么呢?马克思经过详尽的分析后认为它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是由其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量的大小来决定的。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并不是现成的出发点,而是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转化变成的结果。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表现了主观具体活劳动耗费所产生的客观社会效果——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用的劳动的含量。这一点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说得很明白。马克思说:’‘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因此,价值是社会对个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的有效用程度的一种评价。从劳动到价值有一个质和量都要进行转化的客观的社会过程。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有关商品价值这一术语的内涵是很明确的,它指的是商品在交换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那个为一切商品所共有的某种等质的东西,即商品中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它已经转化成社会劳动(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而不再是私人劳动(即个别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价值仅仅是指“凝结”在某种使用价值中的抽象劳动,马克思在多处不断地阐明“凝结”这一思想,例如,马克思说了:“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当我们把商品看作价值时,我们是只把它们看作体现了的、凝固了的或所谓结晶了的社会劳动。”显而易见,在谈到商品价值时,马克思总是强调它是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劳动,而不涉及生产商品时的具体活劳动耗费。但是,这种细微的却是极其重要的区别,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中并没有引起注意。
二、劳动价值论面对的现实
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相应带来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巨大变革,同时给传统经济理论提出了许多新课题。作为马克思经济理论基石的劳动价值论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有三方面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要由“知识价值论”来取代;第二种观点要建立新的“劳动价直论”;三是主张“发展”劳动价值论,充分注意到科学技术等,“知识”在财富,乃至价值创造造中的重要地位,承认知识及包含知识的先进技术生产设备与活劳动一起创造了价值,而且比活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这些主张虽然观点各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活劳动不再是,或者不是唯一的价值创造者。
这些主张对劳动下介值论在新形势下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以前罚门认为,“句句是真理”,不容经典作家的论述与之有任何差异;改革以后,虽然认为的某些个别论述、个别原理可以发展,甚至修正,但由于思维定式的作用,仍然认为的基本原理不能发展。澎门认为,发展基本原理不等于否定基本原理,发展是以坚持基本原理的本质为前提的。理论本身包含“内容”和“方法论,’两方面,内容的根本就是“基本原理”,方法论即“唯物论和辨证法”。当然,这也说明,发展只能在坚持方法论和基本原理的本质的前提下进行。劳动价值论作为理论之一是应该发展的,但发展要坚持两个前提:即“唯物辨证”的方法论和劳动价值论的本质。劳动价值论的本质是“只有人.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新形式下坚持“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这一劳动价值论的本质特征,是因为这一“本质”仍然揭示了知识经济条件下价值的真正来源。
马克思的劳动下介值论是科学理论。马克思从分析商品二因素入手,科学揭示出劳动的二重性质,科学地解决了价厦形成、决定和实现的难题。但是,劳动价值论是抽象的、本质的理论,它揭示的是整个商品经济发展的本质和规津,不是商品经济某一发展阶段的具体规律。在商品经济不同发展阶段劳动价值论有不同的表现形丸探讨这些不同的具体形式不是马克思的任务,他也不可能对当时还没出现的“阶段”的,般理论的具体表现形式作出准确描述。这一任务正是马克思的后继者—理论工作者应该做的事。将抽象的理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体化是对的丰富和发展。
科学技术能否创造价值,将书本上的理论和现实实耐目结合,可以作出这样的解释:知识是劳动创造的,而且是复杂劳动创造的,所以知识有价值,而且商品中凝结的“知宝州介值”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但是知识作为脑力劳动的结晶不能创造价值,只能将自身价值转移于新产品之中。这种解释无疑是有道理的,但与书本上的劳动价值论是有矛盾之处的,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在创造造知识的劳动中从事基础科研、教育等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的成分被划为不创造造价值的“非生产性劳动”,结果科学技术劳动只剩下技术劳动;但科学理论研究的是技术创新的基石断口前提。二是先进科学技术的运用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同一劳动单位时间里生产更多的产品。把这种劳动仅仅解释为是一种复杂劳动,单位时间里创造了更多的价值,是没有说服力的。三是根据劳动生产率与价值的关系的规律,并不能推导出科技不断进步会使产品中的’‘知识价值”含量越来越高的结论。科技进步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会喇氏单位商品的佣直量,但无论劳动生产率姻可,等量劳动时间总是生产等量的价值。科技进步水平被劳动生产率提高水平等额抵消,因而科技进步并不增加劳动的总价值量。
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单从课本上理解是不够的,一定要从现代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新特点、新趋叁冲目结合,使经济学能更妞断旨导洲门的实践,也是洲门今天学习经济理论的主要目的。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本质—有效价值理论
马克思在谈到商品价值时,总是强调它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由于主张劳动创造价值的经济学家们,都一致认为可以用劳动持续时间来计量劳动的量,所以马克思在谈至嘀品价值时,又强调了’角直是凝固的劳动时间或劳动时间的凝结。
政治经济学中用“凝结”、“凝固”、“结晶”以及“物化”等等用语,不能仅仅单纯地理解为要把抽象人类劳动凝结在一定的使用价值面,更深入的理解是:马克思使用“凝固的劳动时间”或“劳动时间的凝结”等等用语,就是要强调,在商品生产中可以直观知道的具体活劳动时间,并不是都能不折不扣地“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全部转变成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不是社会必要的(浪费的、多耗费的等等无效用的)劳动时间是不会“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而是作为“杂质”衫洲滁了,只有有效用的劳动才会“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大家知道,倒可劳动产物都耗费了州门的劳动,但其社会效果却是千差万别的。如果社会经济生活中不需要进行商品交换,就不必计较其中有效用劳动的含量。劳动产物也只有在商品交换中,其所耗费的一般人类劳动的有效程度才需要,并且获得评估,使表现在物的形彭让匕的人类无差别的抽象劳动,经过“凝结”的过程,将无效用的劳动作为“杂质”排除之后,剩下的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才会形成商品价值。
综上所述,马克思劳动价值理本质上应是有效劳动价值论,理由有三个方面:
首先,有效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是指商品中所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它是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的表现,而不考虑这种活劳动耗费的社会有效用程度。
其次,我们把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称为有效劳动,那末很自然地,有效劳动总量的多寡就是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抢以造产品的数量,即与使用价值的数量成正比的,这才是真正地体现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承担者。这样,在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同量的劳动量所产出的使用价值数量增加了,目也就是消耗同量的劳动量所创造的价厦总量也增加了,转化率提高了,即具体活劳动的有效性增加了,这就能圆满地解释在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社会生产中活劳动相对减少而价值总量却在增加的现象
再次,科技的发展对社会财富的创造发挥了巨大作用。有资料表明,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增书冲副变大大高于就业人数的增长幅度。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技术因素所起的作用已达60—80%,活劳动的作用显著下降,这与商品佣直是由耗费劳动决定的观点存在突出的矛盾。因为才剐居耗费劳动价值论,设备越落后,耗费的活劳动就越多,创造的个别价值也越多;而设备越先进,耗费的活劳动就越少,创造的个别洲也越少,这样,科技进步反而成了获取更多价值的障碍了。从有效劳动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顺里成章的。科技的进步,先进机器设备的采用,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耗费的劳动量到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的转化率,使得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就业人数的增长速度。
三、“创造劳动”与“超额利润”
要想理解“超额利润”的深刻内涵,首先要搞清楚课本中的“总体劳动’,价值论在解释现实问题时的困惑。马克思认为劳动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现实的情况是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其生产组织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各种劳动形式的“个别分化”和总体“结合”的情况更加纷繁复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某些形式的劳动主要是智力劳动从直接物质生产领域分离出去,另一些原本分离的劳动形式又“总体地”结合在一起,限于“物质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商品形式满足人们需要的劳动产品已不局限于‘.间接生产”领域,创造价值的劳动不能再局限于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创查介值的方式也进一步社会化、复杂化。大量的科技劳动潜藏于其他“物化劳动”中,掩盖了价直的真实源泉,这是形形“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论产生的直接现实原因。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的论述是基于当时的生产社会化情况,化好旨的’‘总体劳动”主要限于直接物质生产领域内的“结合,’,而且他的论述只是在“资本一般”的限度内。
从科学劳动部门内部看,科学劳动不创造价值。由于科学理论研究的牛条珠刀险,其成果不能变成商品,因而其“价值”不能直接体现,这是传统理论的思维。那么从事理论科研的“创造劳动”是否创造价值?我们按传统的理论从正反两方面来分析一下:如果不承认理论科研劳动创造价值,那么,同等劳动条件的企业一旦采用了先进技术,在同等劳动强度和同等劳动时间会获得“超额利润”。“超额利润”不可能是先进设备创造的,也不可能是其本企业的劳动创造的,因为他们并未多付出“社会必要劳动量”。如果承认基础科研劳动创造价值,则运用的其他生产环节的“价厦.,属于物化劳动,它已经等额转移入产品之中,因而“超额利润”的来源仍然得不到说明。
一、走向社会政治舞台
马克思在完成博士论文后希望在大学谋一教职,成为哲学教授,然而正在这一时期青年黑格尔派的主要成员鲍威尔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由于他在思想上的极端性,遭遇到虔诚派,保守派甚至是自由派的某些方面的激烈攻击,鲍威尔的大学教授职位不保,马克思作为鲍威尔集团中的主要理论家,思想家,鲍威尔的解雇也就明确的意味着马克思进入大学任教的可能性被打破,也即意味着马克思进行纯哲学研究的道路成为不可能,在这一情况下,1842年初,“在大学任教的愿望破灭以后,马克思通过为《莱茵报》撰稿以及任该报主编开始直接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即开始实际的参与到当时的新闻界,政论的工作中去并很快表现出其突出的才能。
二、与“自由人”的决裂
“自由人”实际上是以鲍威尔兄弟为首的,持非常坚定的自我意识立场的人,马克思当时作为青年黑格尔派左翼的成员,他与“自由人”的思想观点是十分接近的,但在这一过程中,鲍威尔受到了不公正对待,虔诚派,保守派,自由派的某些部分都对鲍威尔进行了很尖锐的攻击,导致鲍威尔的大学教授职务被免除,这使得“自由人”变得极其尖锐,极其的愤怒,对基督教德意志世界充满怨恨,他们甚至把鲍威尔被解雇这一事件看成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事件,他们对当局的抗争的尖锐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见,一种主观主义的哲学在受到压制的时候所迸发出的愤慨和怒火是多么的强烈,马克思担任《莱茵报》主编期间,“自由人”把《莱茵报》当做机关报,不断的把一些尖锐的,刻薄的文章发给马克思,并对马克思发号施令,这时的马克思实际上和自由人已经开始发生分歧,但作为《莱茵报》的主编,马克思固然也发表了一些“自由人”的文章,但这些文章表现出来的实际上是主观主义的极端的形式,这种极端的形式由于鲍威尔受到压迫而表现的更加极端,马克思认为这样来讨论宗教、政治问题是完全不恰当的,马克思并不是为了保住《莱茵报》主编的位置故意为之,而是马克思在其基本的观点上和“自由人”产生了分歧。
由此可以想象,是“自由人”由于鲍威尔受到了压迫而使得他们的主观主义的哲学发展到了极致,马克思作为《莱茵报》主编不能接受这一点,同时,在哲学思想上,他们之间存在着差别,马克思对自我意识哲学的纯粹主观主义的立场是有保留的,因此,马克思与“自由人”的决裂绝不仅仅是义气上的事,而是哲学立场上的分歧,马克思的思想正在转向现实,虽然马克思认为自我意识哲学的主观主义对于自由,启蒙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有它的优越性,但是马克思作为黑格尔的学生,他意识到单纯的主观主义有他的局限性,马克思哲学的立场在往现实的方向走,而“自由人”则走向主观主义的极端,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人”的文章全是毫无意义的牢骚和空论。
马克思在哲学思想上和“自由人”有了巨大的分歧,鲍威尔是对黑格尔哲学作了自我意识解释的最主要的思想家,而且他实际上更彻底的站在黑格尔哲学的费希特的因素上,但是马克思虽然一开始也是站在自我意识的立场上,但是马克思对此有所保留,他意识到主观主义的哲学有其局限性,特别是把应有和现有对立起来,这一对立必然形成一种批判,而且是非常激进的批判,但另一方面,这种批判与现实离得越来越远,“自由人”明显地表现出这一特征。正是这一点使得马克思与“自由人”彻底决裂。
三、物质利益问题的困惑
马克思作为《莱茵报》的主编,他固然十分关心莱茵省议会的动向,而莱茵省议会的许多问题的探讨实际上都是物质利益问题,例如禁猎法,地产析分等,马克思经常参与这些问题的谈论并对这些讨论进行评述,物质利益困惑问题对于“自由人”来说是没有必要探讨的问题,但对于马克思来说,一方面是因为他在哲学上与“自由人”有分歧,马克思更多的关注现实问题,另一方面,作为《莱茵报》主编,马克思不得不探讨这些问题,这是其职责所在,但当马克思接触和探讨这些问题时他感到无能为力,这些问题严重困扰着马克思,《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和黑格尔哲学相比较,物质利益问题很显然在精神的自我上升运动中被扬弃,对“自由人”来说,纯粹自我意识立场的哲学家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而这些问题却实实在在的困扰着马克思。
【关键词】马克思;自然观;综述
近年来,环境恶化、资源匮乏、生态失衡等种种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问题日益凸现,严峻的生存环境迫使人们反思传统的自然观、发展观,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理论层面上探寻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良策。与此相应,哲学理论界对马克思自然观的研究和讨论也愈益活跃。现将有关情况作一综述。
1.马克思自然观的形成过程
大部分论者都认为马克思是在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自然观和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上,逐渐形成自己的崭新的自然观的。但学者们在理解的角度上还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自然观从形成到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孕育萌生期(以《博士论文》为顶点)、建构形成期(从《44年手稿》直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完善批判期(《哥达纲领批判》和《资本论》中表现的尤其突出);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自然观的形成是通过以下三个维度的转向而实现的:一是从本体自然观到社会自然观的实践论转向;二是从机械自然观到人化自然观的关系论转向;三是从构成自然观向过程自然观的生成论转向。
2.马克思自然观的本质和特征
学者们对马克思自然观的本质和特征展开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大体上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2.1物质本体论的自然观
以传统哲学教科书为代表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是物质本体论的世界观[3]。它的唯物主义原理被归结为:①世界是物质的,世界统一于物质,意识是物质的特性和反映;②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③物质在时空中运动,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④运动是有规律的。
2.2实践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的认识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学术界主流观点基本上否定了“物质本体论”的观点。既然自然观从属于世界观,那么,对马克思的自然观的理解也应当发生一个相应的改变。很多学者认为马克思的自然观是以社会实践为中介的自然观,既然把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理解为“实践唯物主义”,那么,马克思的自然观也应该是实践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只有将马克思的实践原则引入自然观的研究中,我们才能科学地说明人与自然的全面关系,因而才能科学地理解和解释自然观的本质。总之,马克思站在实践唯物主义的立场上,自然的概念在他那里就是在实践基础上的自然界的物质性与自然的属人性、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感性与理性的有机统一体,正是在这些相对应的范畴的矛盾运动中,马克思以社会实践为中介的自然观得以凸现出来。马克思的哲学自然观实质上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2.3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我国的学者最早在90 年代初就提出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离开历史唯物主义就没有实践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必然是历史唯物主义[6]。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包含着两种含义,第一,作为历史观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第二,作为世界观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当然,这不是说现实地存在着两个不同的历史唯物主义,而是说马克思的同一个历史唯物主义具有上述两个方面的功能和意义。学者们认为,说“马克思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也并不错,但是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能为实践唯物主义提供最终的、社会历史的解释,才能真正使实践唯物主义成为区别于旧哲学的新唯物主义。因此,实践唯物主义只是马克思实现哲学变革的中介环节,不是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最终成果。“只有把实践唯物主义归结为历史唯物主义,这种实践唯物主义才是彻底的实践唯物主义”,“彻底的实践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因此,马克思的自然观的实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2.4历史生存论的自然观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生存论是马克思自然观的终极解释原则,既然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而历史唯物主义的终极解释原则又是生存论,马克思所关注的不是与人无关的自在的自然界,而是进入人的生存领域的自然界。马克思哲学的总体性质是“历史生存论”,那么,从属于哲学总体性质的马克思的自然观也应该是历史生存论的自然观。因为实践的观点并不是马克思自然观的终极解释原则。人是依靠它的实践活动从自然界获得生活资料来维持生存的。这说明了实践在人的生存和社会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实践最终也不过是人的生存的“手段”。“生存”与“实践”的关系,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手段”是始终服从和服务于“目的”的。实践的价值和必要性只有从人的生存价值才能获得终极的解释。我们只有立足于生存论,才能理解历史上自然观的演变及其我们在当代应当采取的行为策略。
2.5马克思的自然观的本质是人化自然观
马克思的自然观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人化自然观。这种观点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实践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有重合之处,认为马克思哲学视野中的“自然界”,不是与人和人的活动彼此分离的自然界,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其本质即人化的自然界,突出强调了自然与社会的关系,认为自然是被社会历史所中介过的,而不是处于社会历史之外,并合理阐发了人与自然环境的辩证关系。这种自然观不同于非人类中心主义者关于生态问题的观点。根据马克思的自然观,生态问题的实质是社会问题,只有从解决社会问题入手,才能真正克服人与自然的异化。
3.马克思自然观的当代意义
关键词:幸福观;人的解放;人性观;功利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2-0041-02
幸福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一门关切人的学问,哲学一直把人类的幸福作为自己的最高归宿,为人类的幸福进行申辩和论证。因此,在人类的哲学思想史上先后出现了多种幸福观,比如伊壁鸠鲁的享乐主义幸福观、基督教的禁欲主义幸福观等。但我们认为,马克思的现实幸福观和边沁的功利主义幸福观是对我们时代生活影响最大的两种。
追求人类的幸福和解放是马克思一生的事业。马克思在其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就确定了他的这一旨趣。在文中,他提出一个人选择职业的指针应该是人类的幸福和自身的完美。马克思不但为了人类的解放和幸福亲身加入工人阶级的各种革命运动中指导革命,而且他还把为人类的幸福进行论证作为其毕生的理论追求。同时,幸福观也是边沁功利主义哲学的重要主题,是其哲学的灵魂。功利主义以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理论旨归,将幸福作为理论的价值指向。
作为对人类充满关切的哲学家,虽然马克思和边沁都把人类的幸福作为自己理论旨归,提出了各自的幸福观,但从根本上说,他们却是不同质的伦理学。马克思幸福观要求逐渐摆脱人的“异化”状态,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从根本上来说是一项实现人类解放的事业。而边沁的幸福观则是追求现实的具体快乐,是一种享乐主义幸福观。两种幸福观之所以会有如此根本的差异,其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它们立足于对人性的不同理解,人性论的不同是导致这两种幸福观殊异的重要原因。
一、社会的人性和自然的人性
马克思一直对人性抱着一种乐观的态度。首先,他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只是在目前的现代社会中,由于资本的逻辑导致了人的异化,使人表现出了许多非本质性的东西,罪恶的东西,那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形态,不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一种自由的定在,具有高尚性。其次,他认为人的真正本质属性是人的社会性。人的本性不是某种抽象的东西,就是人所处的社会关系,所从事的生产实践劳动。可以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56
马克思不但在总体上断言人的本质属性是其社会性,并且他对承担起人类解放使命的无产阶级更是给予极高的赞赏。认为无产阶级肩负着“历史的使命”,是一种“革命的共同体”,没有自己的私人利益,其全部使命就是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有着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怀。可以说,在马克思那里,无产阶级已经具有了“神性”,人类最伟大的光辉都体现在无产阶级的身上。
同时,在人类思想史上对人性的看法还一直存在着另外一种传统,那就是一种自然主义的传统。它立足于人的本质是一种动物,具有动物的本能和各种自然欲求,人不是超然的。比如在霍布斯那里,人对人的关系就像狼对狼的关系一样,为了保存自己不断地进行斗争。中国古代也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之说。就是说人的本质属性就是动物性,自私自利,受一种“兽性”的法则支配。西方人性论的主流就是性恶论,主张人性本恶。
边沁对人性的看法就充分体现出自然人性的倾向。他认为人和其他动物一样都是自然界的产物,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也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本能。仔细观察每个人的行为,大家都受苦乐的感性支配,看见快乐就亲近,遇到痛苦就逃避。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一书的开篇中,边沁就明确指出:“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是非标准,因果联系,俱由其定夺。凡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其支配:我们所能做的力图挣脱被支配地位的每项努力,都只会昭示和肯定这一点。一个人口头上可以声称绝不再受其主宰,但实际上他将照旧每时每刻对其俯首称臣。”[2]57
二、发展的人性和永恒的人性
在马克思看来,没有永恒不变的人性。人的存在是一种生存性的存在,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人在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地超越自我,突破自我;同时不断地重塑一个又一个新的自我,可以说没有永恒不变的人性。因此,马克思才会认为“整个历史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1]172。在这一认识基础上,马克思把人的幸福定义为:人应该在历史的发展中解放自己,最终实现自我和人类的全面自由发展。人性是随着社会实践的改变而改变的,也即不同的实践过程,不同的实践结果才是表现人性的内在东西。
而边沁则坚持一种永恒不变的人性论,这种人性缺失时间性,不发生变化,没有发展。这种人性是启蒙精神的“遗物”,是启蒙运动确立的资产阶级人性观。马克思在批判边沁的功利主义时对这种人性观有着深刻的揭示。马克思说:“假如我们想知道什么东西对狗有用,我们就必须探究狗的本性。这种本性本身是不能从‘效用原则’中虚构出来的。如果我们想把这种原则运用到人身上来,想根据效用原则来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根据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但边沁不管这些,他幼稚而乏味地把现代的市侩,特别是英国的市侩说成是标准的人。按现代庸俗经济术语是,理性的人。凡是对这种标准的人和他的世界有用的东西,本身就是有用的。他还用这种尺度来评价过去、现在和将来。”[3]704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边沁是把当时资产阶级的人性当成了标准的人性,永恒不变的人性,认为人类的人性一直就是如此。
马克思的发展人性观和边沁的永恒人性观对立的根源在于他们对阶级意识的把握。马克思幸福观立足于人的解放理论,提出人的解放应该由政治解放进入到人类解放。只有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才会有真正的幸福,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人的解放理论是和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认为未来的革命和人类的真正幸福在于无产阶级资产阶级的统治,最后消灭阶级,达到全体人的解放,建立起自由人的联合体。马克思对人性的分析始终是和阶级性联系在一起的,而在人类社会中阶级的形态是会发生变化的,资产阶级具有历史性,不是永恒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只是历史的一个过程阶段。
而边沁的幸福观则漠视阶级意识,不承认阶级的存在和阶级的对立,因此看不到人性的阶级性,就无法把握到人性的变化性。边沁把人性当成一种先天的、现成的东西来看待,认为人性是固定不变的,一旦把握了人的本质,就完全把握了人,就会洞悉人的一切奥秘,这是一种理性的“狂妄”。
三、具体的人性和抽象的人性
马克思的幸福观还立足于具体的人,具体的人性,追求每个人的现实幸福,通过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来实现人的自我发展。马克思的“人”是存在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从事具体的生产实践的人,他有血有肉。在马克思看来“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4]479。马克思对人性的认识就是立足具体的人,现实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因此马克思才会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相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相一致。”[1]67-68个体的具体实践活动构成他的本质,他的属性,把他和别的个体区分开来,是其自身存在的标志。每个人都可以追求自己的“人性”,超越过去的“人性”,以达到今日之我不同于昨日之我。
马克思的幸福观立足具体的人,具体的人性,马克思把未来的社会看作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这种“共同体”是具体个体的“自由自愿”联合,每个人都保有自己的个性,自己的独立性,自己的特殊性。这种“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3]683,因此,这种幸福观主张的是每一个人的幸福,全人类的幸福。
如此所述,边沁则立足抽象的人性,把抽象的“快乐”和“痛苦”当作基本的人性,并认为“趋乐避苦”是人的天性,每个人都是如此,都受这一法则的支配。其实边沁的这一法则就是资本主义体制下的“资本法则”的变形。资本的功能是逐利性,疯狂地追求剩余价值,占有剩余价值,实现资本的增殖,实现对无产阶级的无情剥削。这一秘密被马克思所发现,他认为“把所有的人类的相互关系都归结为唯一的功利关系,看起来是很愚蠢的。这种看起来是形而上学的抽象之所产生的,是因为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一切关系实际上仅仅服从于一种抽象的金钱盘剥关系。”[4]479
不同的人性观必将导致不同性质的幸福观,可以说对人性的看法决定着幸福观的性质。边沁的幸福观体现出人类的自私性,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幸福观。“功利主义原理是指这样的原理:它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2]58而马克思的幸福观却与此截然不同,要求“破除”资本主义社会加在人身上的各种异化,最终实现人类的解放。这种幸福观的本质是人对自己本质的全面占有,人的本质力量在社会生活、社会关系中全面实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它的立足点是整个人类和人类社会,是要求每一个人的幸福。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英]边沁.道德与立法的原理导论[M].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关键词:中国哲学形成史研究;历史语境;诠释框架;接着说
中图分类号:B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3)01-0051-05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文本解读的兴起,中国哲学形成史研究进展良好,研究的学术性大为增强,无论是在研究的方法还是具体观点上都取得了不少极为有益的共识。例如,学界普遍认为,哲学形成史研究的一大重要之处是努力在文献基础与思想阐发两大维度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既需要夯实文献基础以防止议论流于空泛,也需要注意提炼思想以避免不切世用,努力实现文献研究与思想研究的良性循环。这一共识的获得是中国哲学形成史研究长期努力的结果,而在新的学术环境和历史条件下要不断巩固和发扬这一研究共识也殊非易事。
综观近年来的中国哲学形成史研究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大致可以概括为三大方面:脱离语境引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对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诠释不足以及从当代现实出发评价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不难看出,这三方面问题并不是什么新问题,而正是文本解读着力解决的老问题。因此,分析这三大问题不仅是当今中国哲学形成史研究自我反思的必要,对于进一步探讨与推进中国哲学形成史文本解读也是有益的。
一、痼疾一:脱离语境引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
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语境问题是中国哲学形成史研究文本解读需要注意的第一个问题,语境意识是当代中国哲学形成史研究获得大发展的第一大助力。回顾我国哲学形成史研究史,这一语境意识的获得是重视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警惕完全在“熟悉”的哲学体系中阅读这些文本。因此,进入新世纪以来,文本研究在我国哲学形成史研究中蔚然兴起,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然而,其中有一个问题应予阐明,新世纪以来的文本解读不是上世纪哲学研究中的“哲学原著选读”,毋宁说前者是后者的否定之否定。二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虽然二者都以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为研究的出发点,但文本解读自觉反思哲学形成史研究史,自觉将自己的研究置于哲学形成史研究传统之中,时刻注意自己研究所受到的各种限制和可能犯的各种错误,因而,它丝毫不要求研究的透彻与彻底,虽然它始终以此为目标。因此,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出发只是哲学形成史文本解读的一个很表面的特点,换句话说,只是一般性地引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不仅不是文本解读,更是文本解读所致力反对的。
粗略地看,脱离语境引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修辞式引用。这可谓是比较粗暴地对待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在这种引用中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并不是要解读的对象,而只是用以提高论述效果的工具。因而,一般说来引用的文本也以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言警句居多,这种情况在今日中国哲学形成史研究中正越来越少;其次是目前仍然较为常见的串联式引用,这种引用的主要特点是引用马克思、恩格斯的大量论述来论证某一观点。细究起来,这种引用虽然并不一定以哲学原理来支撑对全部引用的理解,但一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尤其是他们某一文本中)的论述是一个自洽的体系。因而,在这种引用中,隐而不彰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是被平面式地理解的,换句话说,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并没有被置于真正的历史场域之中。
以上两点在文本解读兴起之前就已较多存在,而自文本解读兴起以来也受到了较大的批评,因而在我国当前的哲学形成史研究中并不具有太大的影响。当前应予以较多注意的是随同文本解读兴起而形成的过度重视马克思、恩格斯手稿的倾向。在传统的哲学形成史研究中,由于注意的焦点集中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现实影响,因而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往往更加重视他们已发表或已成型的文本,对于他们的手稿重视不够。随着文本解读的兴起,以往研究较少的马恩手稿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在传统的哲学论域之外出现了马克思哲学、恩格斯哲学新论域。
毋庸置疑,加强马恩手稿研究对于推动哲学形成史研究极为必要也极有益处:这不仅可以弥补以往研究的某些不足与空白,更有利于深入考察青年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形成机制。然而,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似乎有一种倾向,认为马恩手稿的地位要高于他们已成型和已发表的文本,其原因在于这些手稿更能反映、体现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形成过程,更具有某种历史的真实性。应该承认,马恩的手稿(主要是马克思的)在记录他们思想的发生上的确具有其他文本难以替代的价值,然而若据此认为手稿的地位要高于其他文本则有失偏颇。
要分析这一问题还得回到文本解读在中国哲学形成史研究中兴起的历史背景。文本解读的一大目的就在于解除马哲形成史研究中马恩文本相对于哲学原理的依附性,在于恢复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相对独立地位,指出这些文本(的形成过程)是马哲形成史研究的组成要素,一言以蔽之,在于消除马哲形成史研究中常见的目的论和预成论。那么如何才能破除目的论、预成论呢?答案就是回到历史。①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一回到历史的过程也就是使文本重新陌生化的过程,因为这一过程不仅要努力走出“熟悉”的哲学原理体系,它所要回到的历史其实也是不断反思的、开放的,也就是不断陌生化的。因此,如果认为手稿要高于其他文本就会得出如下观点——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发展来说形成手稿是最难的事,只要手稿形成了,从手稿到成型文本主要就是技术加工。这一观点有许多地方值得深究,②这里最有必要加以分析的是如何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形成过程。可以认为,上述观点中对马恩思想的理解方式是很实体化的,即把马恩的思想视为某种边界分明的实体。这种理解方式与把马恩思想的发展视为线性进化并无本质矛盾,从而隐含了目的论与预成论。
因此,文本解读重视手稿并不是认为手稿更真实或更接近历史,而首先是因为手稿自身是一种真实的历史存在,因而在手稿与成型文本和发表文本之间就存在一定的历史空间,这种空间既是研究得以存在的一大原因,也是研究需要面对与解决的一大任务。因而,既不是手稿高于成型文本,也不是成型文本高于手稿,既不能认为手稿隐含了马恩思想形成之谜,也不能认为成型文本就是马恩某一阶段思想的成熟表述,二者在记录马恩思想的形成上是等值的。这些片面理解都未能把马恩思想的发展理解为一个活生生的历史过程。
行文至此,有一个棘手的问题就出现了:什么样的引用才是合理的呢?由于这里批评的主要是引用脱离语境,因而主要需解决的就是语境问题。由于马恩文本的形成已经是历史,在当下与那段历史之间总是存在着历史间距,因而考察马恩的思想就不可能是复述而是一种从当下出发的重构。只是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在文本解读看来,马恩的文本内在构成了重构的一个要素,因而重构在本质上并不是当下的投射,虽然这种危险总是存在,重构更近于当下与历史的一种交流。而由于历史不是在当下之外的实体性存在,历史总是已经融入当下之中,因而说当下与历史交流实质上意味着剥离当下以重构其丰富的历史性。依此分析,引用如要合理就需自觉反思引言的历史语境,从而避免脱离语境使得引言变得抽象、空洞。
二、痼疾二:对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诠释不足
在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时经常提到的一个问题是诠释过度,意指对马恩文本的理解加进了太多的诠释者主观的见解。近年来随着文本解读的兴起,需要解决的一个更加紧迫而重要的诠释问题——诠释不足摆在了中国马哲形成史研究面前。
何谓诠释不足?解决诠释不足这一问题为何变得如此紧迫与重要?这一问题的突显与当代中国马哲形成史研究进入新阶段是密不可分的。简而言之,上世纪的马哲形成史研究主要关注的是马恩说了什么,还不太可能绕过这一点而直接追问马恩为什么这么说,换句话说,上世纪马哲形成史研究的核心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而对于中国当下的马哲形成史研究来说只限于考察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是远远不够了。借用照着说与接着说的说法,当下中国马哲形成史研究的核心问题是接着马恩往下说,而要清楚我们真的是在接着说而不是照着说就需要明了马恩思想的边界,马恩思想的边界本是一个历史的客观问题,但对于研究者而言这一问题就转化成了主观的视域问题。
综观我国近几年来的马哲形成史研究,用思想史的视野与方法来研究马哲形成史正逐渐为学界重视,③这一研究路径可谓是文本解读结出的一大硕果。无论是文本解读还是思想史研究对于马哲形成史研究做出的一大贡献就是指出了解读背后的诠释框架问题。诠释框架问题的提出意在表明没有一种解读能做到透明而没有问题,因此,解读者始终需要注意对解读进行反思,不仅反思解读的结果,也要反思解读的出发点和过程。
客观地说,经过这些年文本解读的不断努力,在我国马哲形成史研究中非反思、无批判的研究已大为减少,研究者已有意识地对自己的研究做出某种界划。然而,由于传统研究的惯性作用,缺乏深度的解读仍然大量存在,其中较为普遍的有以下三种情况:其一是用哲学原理来解读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经过以《回到马克思》为代表的文本解读对“原理反注原著”的猛烈批判,直接用哲学原理体系来解读马恩文本的现象已大为减少。近几年来随着理论学科建设的加强,理论的整体性成为研究的重点,这一情况也对我国马哲形成史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较为突出的就是强调研究形成的整体性。这一点对于推进马哲形成史研究原本是有益的,但由于对整体性的理解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奠基于对三大组成部分的传统理解之上的,因而这样理解的整体性也就会存在较多的问题;其二是用经验常识来解读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经验常识为何能在马哲形成史研究中大量存在?这与对哲学的理解有很大关系。传统对哲学的理解总是过于突出哲学的客观性,即哲学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真理。这一理解中没有言明的意思是哲学在本质上与经验常识并不相悖,毋宁说哲学就是揭去了意识形态遮蔽的经验常识;其三是设置虚假或虚幻对立观点。这一点往往与批判哲学原理教科书有关,当原理教科书不再成为真理与权威的来源时它就容易一变而成批判的对象。一般说来要立一个观点并不容易,而要破一个观点则相对要容易一些。近年来马哲形成史研究中设置虚假对立观点的情况虽不如以前那么普遍,却也为数不少。但严格考察这些设置的对立观点,往往大多数观点都比较陈旧,学界也较少认同。
总之,上述三种研究都难以把握青年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历史边界,都难以为接着说提供可靠的支点。以往的马哲形成史研究重在努力呈现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的脉络与机制,其中马恩思想的连续性是研究的焦点,即研究他们的思想是如何一步步发展过来的。时至今日,当下的马哲形成史研究需要进一步追问马恩的思想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毫无疑问,要回答这一问题仅仅研究哲学形成史研究史这一学科史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进入广阔的西方近代思想史、学术史。如果坚持哲学的创立在整个西方思想史上都堪称一次革命,那么研究还势必要进入整个西方思想史。④
可见,马哲形成史研究不是已无太多的研究空间,而是其研究空间之大绝非一代研究者所能完成,只要转换一下研究视角就能理解,马哲形成史研究并不只是事关形成的一个断代性学术问题,而是关系到对整个哲学实质的理解。
三、痼疾三:从当代现实出发评价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
相比于前两大问题,这一个问题在理论上要复杂得多,在现实中要解决起来也困难得多,对这个问题的分析不妨从中国马哲形成史研究中一个常见的现象谈起。
在具体的研究中常见论述马克思、恩格斯的某一个观点及其现实意义的研究,这类研究粗看起来既有理论依据又有现实指向,较好地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然而其中的许多研究严格分析起来却存在不少相沿已久的模糊之处。例如,国家问题无论在哲学形成时期还是后来的发展时期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问题在不同的时期都有许多重要的论述,照上述研究做法都可以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观及其现实意义或当代意义。但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马恩前后阶段关于国家的论述不可能完全一样,如果其间是否有重大差异不得而知,那么,他们哪一阶段的国家观更具权威、对我们更具价值呢?对这个问题常见的回答是,我们主要应注意马恩前后阶段共有的核心思想,这一观点与通常所说的要继承马恩的立场与方法大体相近。
这一观点大体说来是合理的,然而在具体的实践中实行起来却有很大的问题:如果没有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观进行比较全面的研究,要想把握他们国家观的核心思想谈何容易?严格说来是不可能的。这样获得的观点只能是一鳞半爪,甚至可能是浮光掠影,以这样获得的观点谈论其当代价值就不能不令人反思。
照此说是否就认为在没有对马恩的国家观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之前就不能谈论他们的国家观及其现实意义呢?完全不是。其理由倒不完全在于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卷帙浩繁,全面研究起来迁延时日,而现实的紧迫问题又迫使人们必须在一定的有限的时间内采取行动,虽然这一点也是人们理论与实践生活中不能不加以考虑的一个方面。这里要加以讨论的仍然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总是在一定的语境即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这些观点的含义是受历史语境制约的。因而,研究者在研究这些观点时如果离开其形成语境就势必会误读这些观点,至于将这些观点与当代进行直接对接所带来的问题比起误读要大得多。
现实问题无疑是包括马哲形成史研究在内的任何研究的落脚点,但这与从当代现实出发评价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有很大的距离。这首先是因为现实是极为复杂的,其实质远不是直观感觉所能把握的。学术研究可以一定的距离审视现实,通过这种陌生化迂回把握现实,从而为理解现实提供可能的新视角,而这也就是学术研究的意义所在。以马哲形成史研究而言,其形成距今已有一个半世纪之久,马恩所处的时代特点及遇到的问题与当代差异甚大。因而,用马克思、恩格斯当时的观点来评判当代隔膜之处甚多,有时不免隔靴搔痒,而从当代出发去评价马恩的观点不仅无助于理解马恩的观点,就是对当代也没有什么价值。
为什么这样说呢?第一,当下是不断游移的,而从不断游移的当下出发得到的马哲形成史也必定是不断变动的,当然,这样说完全不是反对对马哲形成史的理解不可以有变动,而是强调马哲形成史研究的严肃性与专业性。如果一种研究不能为实践提供真正有价值的观点,而更多地成为现实的反映、折射或见证,那么这种研究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第二,马哲形成史研究中长期存在评价冲动,即由于哲学的形成过程迅疾而复杂,传统研究往往缺乏足够的耐心甚至是缺乏能力对此进行细致的梳理,因而,在传统的研究中不时可见以评价代研究。评价自然也是一种研究,然而却是一种粗疏的难以提供新创见的研究,因为它往往会绕过研究中的许多疑难问题而只注意那些熟悉的问题,但是许多创见正是来自于对这些疑难问题的不懈探究。
从当代现实出发评价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隐含着实践高于理论、理论应为实践服务的前提。一般地说实践高于理论、理论应为实践服务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这是一种归根结底的理论立场,但如果直接以这种理论立场来评价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则会妨碍具体的研究,而理论立场自身也会变得僵化、空洞。⑤
四、小结
综上所述,中国哲学形成史研究已经是当代中国现实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这样的时代条件下仅仅重复马克思、恩格斯说了什么是不足以把握这些新情况解决这些新问题的。当然,认为研究清楚了马哲形成史就能为解决这些新问题提供根本的解答也纯属奢望。现在所能肯定的是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融进了中国马哲形成史研究,而且这一研究将会继续以它自身的方式影响、融入中国的社会现实,而这也就是中国马哲形成史研究的存在方式。马哲形成史研究应警惕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过去与现在等的简单无益的二元对立,致力于通过认真严谨的反思性研究沟通这些对立的双方从而获得一种历史的通感。从这个意义上说,哲学形成史研究也就是它为自身存在所做的证明与努力。
注释:
①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批评第二国际时率先提出不能把马克思研究变成对马克思文本的注解,到了20世纪60年代,阿尔都塞进一步明确地提出要通过回到历史消除哲学形成史研究中的目的论与预成论。
②这里可以《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前马克思对它的反复修改为例表明不能把文本简单地区分为内容与形式或思想与叙述两大方面。退一步说,即使在作者那里这样的区分大体能够成立,对研究者而言内容与形式、思想与叙述的关系也是完全辩证的。
③这一方面的研究可参见《学术月刊》2012年第1期何中华教授的论文《马克思哲学之思想史前提的广义理解》。
论文摘要:在宗教学领域里,马克思继承了费尔巴哈宗教观中的优秀成果,并克服了其旧有的本体论思维方式,科学的阐明了宗教产生的要源及本质,从而实现了宗教批判的革命转向。本文试从二者宗教思想的区别中,说明马克思在宗教批判上所实现的革命性变革,从而更好地理解马克思本人的宗教思想。在宗教问题上,费尔巴哈的宗教观为马克思开辟了宗教批判的新方向,使得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彻底地在宗教学领域内发生了深刻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对费尔巴哈宗教观的人本主义哲学依据进行了批判,可以说,马克思对于宗教的批判远远的超越了费尔巴哈,并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上对宗教的本质作出了深刻的解释。
一、宗教批判的依据—对于人的思考
费尔巴哈宗教观的哲学基础是其人本主义的世界观,马克思正是从此入手指出,费尔巴哈的主要缺陷就是他把人从社会中孤立出来,看作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之外的东西”,仅把人看作是生物学上的人,而没有认识到人的社会属性。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费尔巴哈却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考察宗教,假定出抽象的人,把人的本质理解为抽象的类的共同性。费尔巴哈在把宗教的本质还原为人的本质之后,就停下了脚步,他既没有进一步揭示出宗教产生的深刻社会历史原因。马克思指出:“反宗教的批判的依据就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没有获得自己或者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但人并不是抽象地栖息于世界之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了的世界观,因为它的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这里,马克思既肯定了费尔巴哈关于人创造宗教的功绩,又指明了他不了解人的社会性,因而不了解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的缺陷,并且进而得出新结论。由于马克思正确解决了人的本质问题,找到了宗教产生的深刻社会原因,就为自己的宗教思想奠定了唯物史观的坚实基础,从而远远超在费尔巴哈前面去。
二、宗教产生的根源
马克思对宗教产生的根源也作了进一步的挖掘,他认为宗教产生和存在的真正根源不是人们的愚昧和无知,而是产生愚昧和无知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与费尔巴哈强调的“感性的人”不同,马克思始终把感性活动作为人本质的基础,人们只有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从事生产活动,才能充分地享受自己的“类生活”。然而,事实上自从私有制产生以来人就不能按照自己的目的去自由地从事生产活动,生产过程带有强制性。于是,劳动与人相异化,而私有财产正是这种异化的产物。“这种劳动的异己性完全表现在: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马克思同意费尔巴哈关于“宗教是本质的异化”的界定,但对于“异化”的理解却是大不相同。马克思认为宗教产生的根源当然是异化,但这种异化绝不是象费尔巴哈所认为的那样发生在人的精神领域,而是发生在生产领域中劳动的异化。而宗教虽然不象劳动产品那样直接由生产过程产生,但它却是使私有财产生产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必要保障,是异化生产的附产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专门论述了宗教与异化劳动的关系。“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生产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因此,宗教真正产生的社会原因是异化的发生,而其前提却是现实的生产活动领域中发生了异化,即类生产活动被异化为私有财产的生产活动。由此可知,马克思认为,宗教产生的根源只能在人本身中去寻找,必须以人构成的世俗世界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单靠纯粹的理论批判是不行的。只有进行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即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推翻旧的剥削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宗教得以产生和存在的社会根源。可见马克思通过宗教批判得出的鲜明的革命结论,是费尔巴哈所望尘莫及的。
三、宗教的社会功能
论文摘要:关于劳动价值论中劳动创造价值、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以及劳动价值论的现实指导意义等问题的认识,必须建立在尊重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之上。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创立100多年来,一直存在多方面的争议,其中包括价值是不是由劳动创造的,劳动价值论以现实指导意义何在,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等等。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自动化、电子化甚至电脑化的出现,生产中需要投入的活劳动要素相对减少,而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包括机器、设备、新工艺、新产品在内的资本要素,即物化劳动要素却急剧增多,很多产品似乎不需要人的活劳动参与就能生产出来。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笔者认为,讨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采用全面的观点,整体地看待劳动价值论的真正含义。
一 关于劳动创造价值问题
劳动价值论从无产阶级立场出发,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揭示出“人类的抽象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原理,为以后的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根据。伴随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日益发展,特别是今天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下的经济关系、劳动过程,均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结合新的实践,深化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已经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命题。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早期著作中曾表现了对价值问题的极大关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差别》(1841)中,曾对人的自由与必然和反对神本主义价值观等问进行过探讨。在《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和其他经济学著作中,马克思对各种不同意义的价值概念作过考察和把握。他首先严格区分物品的使用价值和商品价值、交换价值,立足于对交换价值及其内在尺度的考察,揭示了商品生产的秘密,从而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面对利用混淆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来否定他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庸俗经济学观点,进行了坚决的、毫不妥协的斗争。他反复强调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毫无共同之处”同时,马克思并未因此而将它们的差别绝对化,并未否认在一般科学的范围内研究使用的价值的意义。
在以往的经济学著作中,“价值”一词有时表示商品的价值,有时表示交换价值,有时则表示使用价值,其含义往往只有根据上下文联系及作者的思想才能具体地确定。虽然一些英国经济学家曾有用“worth”(价值)表示使用价值、用“value”(价值)表示交换价值的习惯,但无论是日耳曼语源的“worth”,还是罗马语源的“value”,都只是“价值”一词的两种不同语言符号形式罢了。为了避免象这样多义地使用“价值”一词所造成的混乱,马克思对“价值”、“交换价值”、“使用价值”这三个概念作了明确的区分,并分别用三个不同的词,且Ⅱ“value”、“usevalue”、“exchangevalue”来表示它们。换句话说,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与价值问题直接相关的,实际上有三个概念,其中,“价值”概念指的是商品中所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交换价值”概念指的是商品价值在社会交换过程中的表现形式,它们都是经济学领域的概念;而“使用价值”概念则不完全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只有“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使用价值,才属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value”),而且是活劳动,不是物化劳动,它强调劳动价值论中“劳动”二字的含义及其理论价值。它强调和认可了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方面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揭示和确认了劳动是人类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条件。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在商品中的凝结,价值实体是抽象劳动;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生产商品的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唯一尺度;从价值量的变化规律来看,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成正比,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商品价值量的变化,归根到底是由劳动量的变化引起的。劳动生产率的改变,并不直接改变商品的价值量,而仅仅是改变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影响单位商品的价值量。
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今天人们生产产品、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再是以生产简单工具和简单日常用品为基础的,只需要很简单的工艺流程就可以完成的简单劳动,而是需要许多现代化的机器设备等资本要素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复杂劳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链条也大大地拉长了。但是,即使是最复杂的生产工具和机器设备,如果向前层层推移,最终都归结于人类的活劳动,劳动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劳动创造价值仍然是正确的。
二 关于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问题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劳动要形成价值,光靠劳动自身还不行。如果只有劳动而不具有诸如土地、机器、原材料等物质生产要素,无论如何是生产不出商品来的。没有商品,自然也无价值可言。关于产品的生产要素,马克思明确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作为产品的生产过程,“劳动过程所需要的一切因素”,包括“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胁”“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可见,在任何社会和任何时代,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都是产品的生产要素,这是马克思关于生产要素的基本观点。
近年来,有人认为,生产的过程是一个由活劳动与物质生产要素共同作用的系统工程,劳动与资本彼此之间谁也离不开谁,因此,不能说剩余劳动仅仅是由活劳动创造出来的。尤其在今天,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物化劳动包含了大量的科技因素,具有巨大的生产能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越来越大的作用,否定它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就不能客观地、科学地、正确地认识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作用和功能。因此,认为应该是价值及剩余价值是由物质生产要素和活劳动共同创造的。 我们认为,物质生产要素虽然不是价值的源泉,但它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物质生产要素本身的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物质生产要素本身也是商品,也有价值。它的价值通过具体劳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成为新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需要指出的是,在商品生产过程中,物质生产要素的消耗只有在社会“平均消耗”的情况下,其价值才能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如果大于社会“平均消耗”的范围,就意味着物质生产要素的浪费,超出部分的价值不能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反之,如果大力节约物质生产要素,使物质消耗大大低于社会的“平均消耗”,就有利于降低生产该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从而有利于商品生产者实现更多的价值。其次,先进的物质生产要素有利于劳动者从事复杂劳动,在单位时间内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样的劳动者,如果他们使用的劳动工具不同,在同一劳动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就不同,创造的价值也不同。但是,物质生产要素的先进程度要与劳动者的素质相适应,不是越先进越好。
但承认物质生产要素在生产商品价值中的作用,并不否定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这个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这是因为:第一,前者说明的是商品价值形成的条件,没有这些条件,就不能创造商品价值;后者说明的是商品价值形成的源泉,没有劳动这个唯一源泉,无论物质生产要素多么先进,多么丰富,同样创造不出商品价值。第二,物质生产要素对商品价值的作用是通过劳动为媒介而实现的,它并不改变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唯一尺度这个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
三 关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指导意义问题
对价值规律的揭示是劳动价值论的重要内容。根据劳动价值论,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以及竞争规律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刺激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运动,必然会促使商品生产者设法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使生产力向前发展。市场化改革20多年的成就证明只要我们尊重价值规律,我们的事业就能向前发展;相反,如果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我们就必然走弯路。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在很长时期内,我们实践上把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统统视为异端,简单地认为我们可以不经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就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目标,这种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做法,结果证明是行不通的。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 马克思 日本 研究综述
作者简介:韩立新,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874(2011)05-0093-14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新MEGA)研究”(编号:10JZ130003);教育部清华大学自主科研项目:“蛆新MECA为基础的马克思恩格斯手稿研究”(编号:2010THZ0)。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撰写的一部能够反映其思想全貌的手稿,在我国又被称为《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这部手稿在马克思生前没有发表。其原文文本最早于1939年(正卷)和1941年(补卷)在莫斯科出版,但由于当时正赶上第二次世界大战,该版几乎没进人流通领域就销声匿迹了。二战结束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研究院”修订了这一莫斯科版,并于1953年由民主德国的狄茨出版社重新出版,这就是后来在世界上广为流行的《大纲》。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研究这部《大纲》的国家,同时也是积累最为深厚的国家。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某种意义上,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学者对《大纲》的研究,不仅使日本的研究水平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而且还使“日本”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范畴登上世界历史舞台。
从整体上看,日本学界对《大纲》的研究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39年至1965年,可称为《资本论》形成史中的《大纲》研究;第二个时期是1966年至1974年,可称为资本原始积累理论中的《大纲》研究;第三个时期是1975年以后至今,属于世界视野中的《大纲》研究。下面,我们就结合日本对《大纲》的翻译,对这三个时期做一个简单的梳理和评述。
一 第一个时期:《资本论》形成史中的《大纲》研究
同对其他经典著作的翻译一样,日本也是最早翻译《大纲》的国家。早在1947年,《大纲》中那著名的一节《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Formen,die der kapitalistischen Produktion vo-rhergehen,以下简称《各种形式》)就已经被翻译介绍到日本。不过,当时的日译本是以《各种形式》的俄文版(1939年出版)为底本的。随着1953年《大纲》修订版的出版,从1956年起,以经济学家高木幸二郎为首的12名学者就开始着手,并于1965年完成了最后一个分册的翻译。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大纲》全译本,而且因翻译质量上乘,在日本享有“名译”之美誉。
不仅是翻译,而且在对《大纲》的研究上日本也早于其他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前,高木幸二郎、杉原四郎、佐藤金三郎等经济学家就对《大纲》展开了研究。高木幸二郎比较关注《大纲》中的经济危机理论,发表了《危机理论体系序说》和《危机、再生产、货币制度》等著作,开创了《大纲》经济危机理论研究的先河。另一位《大纲》研究专家杉原四郎在《穆勒和马克思》、《马克思经济学的形成》以及《经济原论Ⅰ》等著作中,在将《大纲》视为“原资本论”的同时,对《大纲》的“自由时间”理论以及“时间的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为日后内田弘等人从这一角度系统地解读《大纲》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时期,最具影响的《大纲》研究当属一桥大学的文献学家佐藤金三郎。他在1954年发表了《(经济学批判)体系和(资本论)――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为中心》一文。这篇论文几乎是与欧洲的《大纲》研究专家罗斯多尔斯基(R.Rosdolsky)同时,细致地分析了所谓的“写作计划”问题,还对《大纲》进行了系统的解读,提出了一系列的“《资本论》形成史”问题,譬如在《大纲》和《资本论》之间马克思在方法论原则上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等观点。他提出问题的视角,对当时的《大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日本的《大纲》研究基本上处于这一“《资本论》形成史”的视角之下。
从整体上看,他们此时的《大纲》研究还与欧洲同行的研究――譬如施密特(A.Schmidt)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1962年)、1964年霍布斯博姆(E.J.Hobsbawm)为杰克・科恩(Jack Cohen)的英译本《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所撰写的“序言”和罗斯多尔斯基的《资本论形成史》(1968年)等――有着差不多相同的解读框架,这就是从“经济原论”的角度来解读《大纲》,把《大纲》看做是《资本论》第一稿。当然,这种对《大纲》的解读并不为错,事实上这也是研究《大纲》的一个有效的视角。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往往会从所谓成熟的《资本论》和单纯的经济学原理角度来解读《大纲》,从而会将《资本论》中所没有的、只有在《大纲》中才存在的一些极为重要的概念和视角忽略掉。尽管高木幸二郎、杉原四郎、佐藤金三郎等人也曾试图突破这一解释框架,但都未取得成功。
与上述《大纲》研究不同,此时的日本开始涌动起一股突破这一框架的潮流,这集中体现在对《大纲》的一些特定部分,譬如对《各种形式》的研究上。众所周知,《各种形式》是《大纲》“资本章”中的一节。在这一节中,相对于晚年马克思对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零星叙述而言,此时的马克思对包括亚细亚在内的共同体能否过渡到市民社会做过相当集中系统的阐述。由于这一内容符合了日本学者当时要在日本建构市民社会的理论使命,再加上该文献翻译得较早,结果比较早地受到了日本者的关注。被称做“大冢史学”的始作俑者大冢久雄在他的《共同体的基础理论》中将《各种形式》看做是马克思的共同体理论,提出了本源共同体的三种形式是按照“亚细亚”“古典古代”“日耳曼”的顺序,在时间上是继起的、它分别对应的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结论。从这一结论来看,大家久雄的解读和霍布斯博姆为英译本《各种形式》所撰写的那篇“序言”有相似之处,与当时的苏联教科书体系以及欧洲的《大纲》史学研究也基本上处于同一个水平线上。但是,与此同时,大家还根据他对英国经济史的研究成果,并辅以马克斯・韦伯的《经济史》这条线索,研究了本源共同体内部经济关系的变化过程,提出了“共同体的解体”和“地域市场圈”等重要理论问题,这里孕育了进入一个新的《大纲》研究阶段的可能性。
二 第二个时期:“资本原始积累”理论中的《大纲》研究
第二阶段是以对《各种形式》的研究为突破点的。这一突破首先归功于平田清明。平田清明是日本市民社会理论的开创者高岛善哉的弟子,同时也是另一位市民社会理论的创始人内田义彦的朋友。1966年春天,平田清明在日本著名的《思想》杂志上发表了长篇连载论文《马克思的经济学和历史认识――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为中心》。在这篇论文中,他首次提到了以往对《各种形式》或者《大纲》研究的局限性问题。
上文谈到,大冢久雄等人将《各种形式》仅仅看做是马克思的共同体理论。之所以这样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到了《各种形式》“单行本”的影响。作为一个事实,《各种形式》虽然是《大纲》中的一节,但它却先于《大纲》而单独出版,由于这一缘故,人们在研究它时往往将它同《大纲》的体系割裂开来。此外,当时的“单行本”,譬如1940年出版的俄文版和以此为底本的日文版以及1952年民主德国的狄茨版都省略了位于《各种形式》前后的有关“资本的原始积累”的叙述,都没有提及《各种新式》末尾的“第二循环的结束”一节。看不到这一问题,就无法发现《各种形式》与《大纲》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有机联系。
平田清明的首要功绩,就是指出了“第二循环的结束”一节的意义。所谓“第二循环的结束”一节是指《大纲》第V笔记本的第16页开头的一段话,原文是这样写的:“资本的真正本性又在循环结束时才表现出来。”这里的“在循环结束时”中的“循环”指的是资本的“第二循环”。问题是在《各种形式》一节中我们找不到“第二循环”的开端,而只有在《各种形式》的前面,即在“我自己的笔记本的提要”中的“剩余资本Ⅰ(44,45)剩余资本Ⅱ(45)领有权的转变(45)”一节中才能找到。由于《各种形式》被夹在关于“资本的原始积累”叙述的中间,因此《各种形式》就不能单纯地被理解为马克思一般的“共同体理论”,而应该被理解为关于“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这是对大冢久雄等人的《各种形式》观的根本性突破。望月清司曾这样评价说,这一发现“使1965年以前的研究史一下子变成了遥远的‘前史’,而所谓《各种形式》的‘正史’从此拉开了序幕”。其实,不只是《各种形式》,整个《大纲》的研究也由此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
这一新阶段是以“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为主线的。平田清明考察了《大纲》的“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与《资本论》的差异。他指出,与《资本论》第1卷在“资本的生产过程”中对“资本的原始积累”进行说明不同,《大纲》主要是在“资本的流通过程”中,或者说通过将“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结合起来解释资本的积累过程的。平田清明将这一方法论称为资本的“循环=积累理论”。这一理论的优越性在于,它不仅可以在经济学上更科学地解释“资本的原始积累”,而且更重要的,它还能解释资本主义诞生即从一般商品经济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从而解释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认识。因此,在平田清明那里,《大纲》就不仅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而且还是“历史认识”,《经济学和历史认识》就是他的主著的书名。其实,早在1969年他还发表过另一部著作《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在这部著作中他讨论了“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的关系,并以“重建个体所有制”为轴心重构了马克思的未来社会理论。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学和历史认识》可以看做是对《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的补充论证。
望月清司是与平田清明同时代的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他对《大纲》的研究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如果说平田清明用以解释《大纲》的核心概念是“循环=积累”或者“个体所有制”的话,那么望月清司分析《大纲》的视角则是“劳动和所有的分离”或者说“城市与农村的分离”。“劳动和所有的分离”是资本进行原始积累的前提,而“城市与农村的分离”则属于最为典型的“劳动和所有的分离”形式。因为,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到城市中来,就意味着与土地所有发生分离。望月清司正是以这一“分离”为标准,讨论了“本源共同体”的三种形式:亚细亚、古典古代和日耳曼,提出在这三种形式当中,只有日耳曼共同体才能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从而诞生近代市民社会这一结论。从这一结论来看,他的“劳动和所有的分离”理论与平田清明的“循环=积累理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即都是以“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为核心的。所不同的是,望月清司通过这一“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中构建出了一整套“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人类社会发展必须经历本源共同体市民社会未来共同体这样三个阶段;只有日耳曼世界靠“内因”能完成这一历史进程。这是他通过研究《大纲》而得出的根本结论。
其次,望月清司是从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发展史中去研究《大纲》的。他研究《大纲》并没有拘泥于《大纲》,他把《大纲》置于《巴黎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思想发展的延长线上。具体说来,他把《大纲》中的“历史理论”看做是马克思早期《巴黎手稿》中的“交往异化”理论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展开史论”的直接结果。内田义彦在对望月清司的博士论文即这部《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的《审查报告》中这样写道:“这一点是该书对学术界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因为在过去,学术界虽然以《大纲》为中心进行了新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成果并没有被应用到对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理解中去,从而也就没能应用到包括《大纲》在内的马克思全部历史理论内在形成过程的理解中去。光这一工作,本书在学术界的地位就是无法抹杀的。”这一点的确是望月清司的独特贡献,与平田清明只关注《大纲》以及后期的《资本论》是不同的。
从平田清明和望月清司的研究来看,他们并没有遵循他们的前辈的解释框架,而是从“教义体系”已经遗忘的“所有”(eigentum)、“分工”、“交换”等概念出发的。而这些概念又可以归纳为一个范畴,即“市民社会”(biirgerliche Gesellschaft)。因为从内涵上说,所谓市民社会无非是以私人所有为前提的分工和交换的体系,从历史角度来看,它是马克思曾经构想过的、一个暂时的但又是必然的人类历史发展阶段。无论是平田清明还是望月清司都对市民社会有这一认识,他们还在此基础上区分了“资产阶级社会”(bourgeoisgesellschaft)和“市民社会”,并以“市民社会”为坐标解读了《大纲》甚至马克思的主要理论。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在日本被称为“市民社会派”。
在《大纲》研究上,除了平田清明和望月清司以外,当时的“市民社会派”还取得了两项重要成果:一项是森田桐郎和山田锐夫编《解说(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这部著作除了按照《大纲》的写作顺序(《导言》《货币章》《资本章》)对《大纲》做了系统解读以外,还以专题的方式对“货币向资本的转化”(内田弘)、“领有规律的转变”(山田锐夫)、“《各种形式》研究”(山田锐夫)、“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山田锐夫)、“‘带来果实的资本’逻
辑”(吉家清次)、“《大纲》中的人和自然”(向井公敏)、“《大纲》中的异化理论”(冲浦和光)、“《大纲》的编辑问题”(内田弘)等进行了研究。另一项是当时的《现代的理论》杂志组织的有关《大纲》的系列讨论。冲浦和光、细见英、望月清司、山田锐夫、森田桐郎等人都参与了其中,其论题涉及“资本的文明化作用”、“大机器生产中的劳动过程”、“自由时间”等问题。从整体上看,“市民社会派”的思想非常活跃,他们还将《大纲》的辐射范围扩展到当今世界人类所面临的各种焦点问题上。
当然,除了“市民社会派”以外,这一时期日本还出现许多其他研究成果,譬如花崎皋平的《马克思的科学和哲学》等。但是,客观地说,“市民社会派”是当时日本的《大纲》研究,甚至是整个日本研究的主旋律。
三 第三个时期:世界视野中的《大纲》研究
第三个时期是指1975年以后,尤其是指20世纪80年代的《大纲》研究。首先,在《大纲》的翻译上,这一时期由于刊有《大纲》的新MEGA第Ⅱ部门第1卷第1分册(1976年)和第Ⅱ部门第1卷第2分册(1981年)的出版,以经济学家为主组成的“资本论草稿集翻译委员会”于1981年和1993年重新翻译了新MEGA版《大纲》,而且新译本采取了新MEGA的《大纲》题名《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与高木幸二郎团队的经典翻译不同,新译本不仅在翻译质量上对新MEGA《正文》(Text)卷做到了精益求精,而且还将《附属材料》(Apparat)卷中的“成立与来历”、“异文”、“订正”、“注解”等信息也进行了编译,以“译者注”的方式置于译文各节的后面,从而使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大纲》手稿的修改过程和形成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它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新MEGA版翻译,而中文第2: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在这一时期,日本的《大纲》研究在本土研究的基础上,又开始与世界上的《大纲》研究重新――之所以说是“重新”,是因为第一阶段的《大纲》研究基本上与当时世界上的《大纲》一一研究的主题是一致的――接轨,出现了一些综合性成果,这些成果集中反映在“市民社会派”的两位后起之秀山田锐夫和内田弘的作品当中。
山田锐夫的《经济学批判的近代像》是一本关于《大纲》研究的总括性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我们不仅可以找到世界《大纲》研究的传统主题,譬如“写作计划”、“人与自然的物质代谢”和“资本的周转和世界市场”等,而且还能找到日本《大纲》研究的固有主题,譬如“领有规律的转变”理论。值得一提的是,他把近代社会分为三个方面,即“市民社会”、“资本制社会”(kapitalistische Gesellschaft)和“产业社会”(industrielle Geseuschaft),并从这三个方面解读了《大纲》的内容。他认为,尽管“市民社会”、“资本制社会”和“产业社会”都是对眼前的近代社会的本质概括,但它们的内部都包含了否定近代社会的积极因素。“市民社会”,从它形成的初衷来看,是为了实现自由与平等,因而包含着孕育自由个人的可能性,但是在近代社会的现实中,这一可能性却流于形式;“资本制社会”虽然剥夺了工人的剩余价值,但是为自由个人的“联合”创造了客观条件;“产业社会”虽然将工人的生产力物象化为资本主义的产业能力,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一产业能力为自由时间的出现提供了可能,从而在客观上为人的解放提供了前提。从对这三种社会积极意义的强调来看,山田锐夫的《大纲》解读是符合“市民社会派”基本精神的,也是对第二阶段《大纲》研究固有主题的深化和拓展。
与山田锐夫相比,内田弘的研究则更多地意识到了国际上的研究状况。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研究》一书中着重讨论了“自由时间理论”。他认为,“《大纲》的体系同时也是自由时间论的体系”。对马克思而言,资本一方面创造出了剩余劳动时间这一形式,为解放劳动者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资本家又将它占为己有,让它为自己创造剩余价值。但是,随着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增加,雇佣工人也被要求具备“一般知性”的能力,从事精神劳动,结果他们发现被资本家剥夺的剩余劳动时间其实只不过是自己劳动的结果,于是他们会产生要将剩余劳动时间变为自由时间的要求。
在对“自由时间理论”的分析上,内田弘还特别强调了活劳动在历史上的变化问题。我们知道,活劳动是资本存在的基本条件。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活劳动所占的比率会逐渐减少,那么以活劳动为基础的剩余价值规律会丧失其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的作用,再加上雇佣工人自觉认识的逐渐成熟,这将为超越资本主义开辟道路。
1985年,内田弘出版了他的另一部专著《中期马克思的经济学批判》。这本书,按照内田弘本人的说法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研究》的“姊妹篇”,是对前书的补充。在这本著作中,内田弘讨论了“《大纲》与李嘉图的关系”、“《大纲》与黑格尔《逻辑学》的关系”以及“《大纲》与后来的《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的关系”。其中,特别是对“马克思《大纲》与黑格尔《逻辑学》的关系”倾泻的笔墨最多,提出了《大纲》的“序言”与《逻辑学》的“概念论”、“货币章”与“存在论”、“资本章”与“本质论”是一一对应关系的结论。1988年,内田弘又将此部分扩充,出版了英文版的《马克思的(大纲)与黑格尔(逻辑学)》一书,在欧美世界引起反响。2010年,在汉译《新版(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研究》一书出版时,译者又将此部分翻译并收入其中,从而使中国读者通过《新版(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研究》中文版就可以看到《中期马克思经济学批判》的精华部分。
总之,从内田弘的这两本书来看,他的《大纲》研究包括了对亚里士多德、斯密、李嘉图、黑格尔以及这些人物与马克思的关系,堪称《大纲》研究的“百科全书”。同时,斯密的分工和交换理论、李嘉图的生产理论,再加上黑格尔的逻辑学,熟悉欧美《大纲》研究史的读者都知道,这些也都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欧美研究《大纲》的主题。
在山田锐夫和内田弘以后,日本的《大纲》研究很少有专著出版。20世纪80年代至今,在这一领域有以下几项著述和事件值得一提:一个是由一些研究新MEGA第Ⅱ部门“《资本论》及其手稿”的专家从《资本论》手稿形成史角度对《大纲》的研究,譬如1997年出版的由大谷祯之介解说的《大纲》手稿的影印版;从历史学和经济史角度对《大纲》的再研究。譬如,福富正实和小谷汪之、布村一夫等人根据《大纲》对马克思的亚细亚观和共同体理论的重构。另一个是从环境思想角度对《大纲》思想的挖掘,譬如椎田重明、吉田文和、岛崎隆、森田桐郎等人对《大纲》中的“物质代谢”以及“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理论的解读。另外,2001年中村哲等人编辑了一本论文集《(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历史与逻辑》。还有,随着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
的爆发,《大纲》中的危机理论又重新受到了关注等。不过,从整体来看,相对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繁荣景象,90年代以后的《大纲》研究略显萧条。
以上,我们概述了日本学者研究《大纲》的历史。从内容上看,日本的《大纲》研究经历了从“作为《资本论》形成史的《大纲》研究”出发,到“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理论的《大纲》研究”,再到“世界视野中的《大纲》研究”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比较重要的是第二个阶段,它代表着日本学者对世界的独特贡献。因为,从世界范围来看,这种以“资本原始积累”理论为主线的《大纲》解读是不多见的。
从以上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发现,日本《大纲》研究的成果,譬如平田清明的“第二循环的结束”和“个体所有制”问题、望月清司的“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内田弘的“自由时间理论”、山田锐夫的“领有规律的转变理论”等颇为独特,是其他国家学者很少注意到的。
而且,无论是在解读的严密性还是思想深度上,这些成果与同时代的西方的《大纲》研究,譬如麦克莱伦和尼古拉斯的研究、施密特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内格里的《超越马克思的马克思》等相比毫不逊色。
日本的这些独特的成果主要出现在《大纲》研究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之所以在这两个阶段出现了这样的成果,与他们确立起了“中期马克思”概念有关。我们知道,从20世纪30年代起,在马克思思想史研究中,一直存在着所谓的“早期马克思(异化论)和晚期马克思(《资本论》)的对立”一说。而《大纲》的出现,则使两者连接起来,《大纲》构成了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一个中间阶段,这就是所谓的“中期马克思”概念。正是有了这一概念,他们可以解放思想,突破过去将《大纲》纳入《资本论》形成史框架的局限,从而将《大纲》的地位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为他们进行理论创新提供了可能。
但是,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大纲》研究也并非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我们试举两例。首先,是山之内靖对“市民社会派”的批判。作为一个事实,无论是平田清明和望月清司,还是山田锐夫和内田弘,他们都属于“市民社会派”。而这一派对马克思的解读有两个鲜明的特点:用“市民社会”概念来重构马克思的学说;将市民社会看做是一个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基本概念。因此,他们的马克思解释会包含着许多对斯密的生产力概念、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西欧发展道路的肯定。对此,山之内靖从当今世界所面临的环境危机、非西欧世界等出发,认为他们夸大了《大纲》中所存在的“西欧中心主义”、“黑格尔的观念”、“生产力主义”,提出应关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第三手稿》中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哲学的吸收,即马克思的反现代性的自然主义思想以及马克思的“晚年构想”。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实践观,最是一种思维方式,是哲学的解释原则和看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同时,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否定与解构,超越了传统哲学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主客同一。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的实质,以实践这一本体的中介为基础,超越了传统唯物论与唯一心论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
一、实践是一种思维方式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哲学与非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现代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
论文摘要:关于劳动价值论中劳动创造价值、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以及劳动价值论的现实指导意义等问题的认识,必须建立在尊重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之上。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创立100多年来,一直存在多方面的争议,其中包括价值是不是由劳动创造的,劳动价值论以现实指导意义何在,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等等。随着 现代 科学 技术的 发展 ,生产自动化、 电子 化甚至电脑化的出现,生产中需要投入的活劳动要素相对减少,而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包括机器、设备、新工艺、新产品在内的资本要素,即物化劳动要素却急剧增多,很多产品似乎不需要人的活劳动参与就能生产出来。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笔者认为,讨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采用全面的观点,整体地看待劳动价值论的真正含义。
一、关于劳动创造价值问题
劳动价值论从无产阶级立场出发,用 历史 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揭示出“人类的抽象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原理,为以后的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根据。伴随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日益发展,特别是今天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下的 经济 关系、劳动过程,均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结合新的实践,深化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已经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命题。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早期著作中曾表现了对价值问题的极大关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 自然 哲学 的差别》(1841)中,曾对人的自由与必然和反对神本主义价值观等问进行过探讨。在《资本论》、《 政治 经济学批判》手稿和其他经济学著作中,马克思对各种不同意义的价值概念作过考察和把握。他首先严格区分物品的使用价值和商品价值、交换价值,立足于对交换价值及其内在尺度的考察,揭示了商品生产的秘密,从而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面对利用混淆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来否定他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庸俗经济学观点,进行了坚决的、毫不妥协的斗争。他反复强调一般意义上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毫无共同之处”同时,马克思并未因此而将它们的差别绝对化,并未否认在一般科学的范围内研究使用的价值的意义。
在以往的经济学著作中,“价值”一词有时表示商品的价值,有时表示交换价值,有时则表示使用价值,其含义往往只有根据上下文联系及作者的思想才能具体地确定。虽然一些英国经济学家曾有用“worth”(价值)表示使用价值、用“value”(价值)表示交换价值的习惯,但无论是日耳曼语源的“worth”,还是罗马语源的“value”,都只是“价值”一词的两种不同语言符号形式罢了。为了避免象这样多义地使用“价值”一词所造成的混乱,马克思对“价值”、“交换价值”、“使用价值”这三个概念作了明确的区分,并分别用三个不同的词,且ⅱ“value”、“usevalue”、“exchangevalue”来表示它们。换句话说,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与价值问题直接相关的,实际上有三个概念,其中,“价值”概念指的是商品中所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交换价值”概念指的是商品价值在社会交换过程中的表现形式,它们都是经济学领域的概念;而“使用价值”概念则不完全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只有“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使用价值,才属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value”),而且是活劳动,不是物化劳动,它强调劳动价值论中“劳动”二字的含义及其理论价值。它强调和认可了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方面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揭示和确认了劳动是人类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条件。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在商品中的凝结,价值实体是抽象劳动;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生产商品的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唯一尺度;从价值量的变化 规律 来看,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成正比,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商品价值量的变化,归根到底是由劳动量的变化引起的。劳动生产率的改变,并不直接改变商品的价值量,而仅仅是改变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影响单位商品的价值量。
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今天人们生产产品、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再是以生产简单工具和简单日常用品为基础的,只需要很简单的工艺流程就可以完成的简单劳动,而是需要许多现代化的机器设备等资本要素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复杂劳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链条也大大地拉长了。但是,即使是最复杂的生产工具和机器设备,如果向前层层推移,最终都归结于人类的活劳动,劳动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劳动创造价值仍然是正确的。
二、关于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问题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劳动要形成价值,光靠劳动自身还不行。如果只有劳动而不具有诸如土地、机器、原材料等物质生产要素,无论如何是生产不出商品来的。没有商品,自然也无价值可言。关于产品的生产要素,马克思明确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作为产品的生产过程,“劳动过程所需要的一切因素”,包括“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胁”“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可见,在任何社会和任何时代,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都是产品的生产要素,这是马克思关于生产要素的基本观点。
近年来,有人认为,生产的过程是一个由活劳动与物质生产要素共同作用的系统工程,劳动与资本彼此之间谁也离不开谁,因此,不能说剩余劳动仅仅是由活劳动创造出来的。尤其在今天,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物化劳动包含了大量的科技因素,具有巨大的生产能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越来越大的作用,否定它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就不能客观地、科学地、正确地认识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作用和功能。因此,认为应该是价值及剩余价值是由物质生产要素和活劳动共同创造的。
我们认为,物质生产要素虽然不是价值的源泉,但它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物质生产要素本身的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物质生产要素本身也是商品,也有价值。它的价值通过具体劳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成为新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需要指出的是,在商品生产过程中,物质生产要素的消耗只有在社会“平均消耗”的情况下,其价值才能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如果大于社会“平均消耗”的范围,就意味着物质生产要素的浪费,超出部分的价值不能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反之,如果大力节约物质生产要素,使物质消耗大大低于社会的“平均消耗”,就有利于降低生产该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从而有利于商品生产者实现更多的价值。其次,先进的物质生产要素有利于劳动者从事复杂劳动,在单位时间内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样的劳动者,如果他们使用的劳动工具不同,在同一劳动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就不同,创造的价值也不同。但是,物质生产要素的先进程度要与劳动者的素质相适应,不是越先进越好。
但承认物质生产要素在生产商品价值中的作用,并不否定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这个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这是因为:第一,前者说明的是商品价值形成的条件,没有这些条件,就不能创造商品价值;后者说明的是商品价值形成的源泉,没有劳动这个唯一源泉,无论物质生产要素多么先进,多么丰富,同样创造不出商品价值。第二,物质生产要素对商品价值的作用是通过劳动为媒介而实现的,它并不改变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唯一尺度这个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
三、关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指导意义问题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实践观,最是一种思维方式,是哲学的解释原则和看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同时,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否定与解构,超越了传统哲学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主客同一。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的实质,以实践这一本体的中介为基础,超越了传统唯物论与唯一心论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
一、实践是一种思维方式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哲学与非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现代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