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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创作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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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创作论文

第1篇

1.在版画创作中引入数码艺术可以加速版画的发展

将数码艺术引入版画艺术创作,对传统版画的继承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体现了当今时代的需求,给版画艺术带来了生机与活力。传统的版画艺术全部由手工完成,程序复杂繁琐,数码媒介高科技手段的引入,大大简化了版画的创作过程,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有利于版画艺术的快速发展。

2.数码媒介引入版画艺术能扩展版画的欣赏范围

数码新媒介与版画艺术的结合在丰富传统版画内容与传播途径的同时,给传统版画艺术带来了生机与活力,使得版画艺术与欣赏者之间的距离不断缩小,数字版画艺术因此具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具体来说,版画艺术家在版画创作过程中引入网络流行语言,使得版画艺术所要传递的情感更形象具体,在丰富版画内容的同时,通过数码媒介简化了创作难度,使得作品更容易被欣赏者理解和接纳。

二、利用数码新媒介进行版画艺术创作的途径探索

1.与时俱进地继承与发展数码版画艺术

要保持版画艺术的生命力,就需要对其艺术形式不断地发展与创新。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在传统版画艺术中引入数码作为新媒介,能使版画艺术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所以,为了保持数码版画艺术的新鲜与活力,除了大量运用科技处理手段外,还需要重视对版画艺术内容和表现形式等进行创新,与时俱进地继承与发展数码版画艺术,使之更贴近人们的工作与生活。版画艺术所传达的内容贴近人们的心灵,更容易打动欣赏者,与人们达到情感上的共鸣。

2.重视对传统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受到人们追求时尚感与节奏感的影响,很多数码版画艺术家为了迎合欣赏者,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加入了大量的现代元素,往往忽视了传统民族文化。传统民族文化是版画艺术的灵魂,对数码版画艺术进行创新必须要在保持民族文化特色的基础上,对传统民族文化进行辩证分析、继承与发展,保留民族文化中的精华部分,运用现代的视角和表达方式对其进行再现。只有这样,才能使数码版画艺术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得到更长远的持续发展。

3.保持数码版画艺术的独创性

现阶段,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丰富,对艺术作品的原创性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数码版画艺术家要在作品中表达自己独特的理解,不断学习先进的艺术表现方法与理念,摸索版画艺术的发展规律,在实践创作过程中不断反思与总结,形成独树一帜的具有创作者个人特点的艺术风格。在当今重视人文气息的时代,鉴于人们对艺术作品人文特性的重视,版画艺术家要将人文性贯穿创作的整个过程,赋予作品独特的灵性。

三、结语

第2篇

(1)舞蹈艺术创作与音乐在节奏互动上的诉求关系。舞蹈动作的安排必须是在一定的节奏行进中进行,同时为观众提供速度、节拍、风格等信息,最能直接感染观众的情绪,启迪观众的思想。不同的节奏,体现舞蹈作品不同的精神气韵,舞者对于节奏把控力的好坏直接决定舞蹈的表现效果,决定舞蹈形象的准确表达。每一部作品都有自己的节奏发展特点,舞者在揣摩作品的节奏性格时,要充分了解音乐的结构、发展方向及内心的节奏韵律。这种韵律是由若干的点贯穿起来的,是一种位于不同旋律位置的内心动力。不同结构层次的音乐将这种内心动力集中发射到舞蹈演绎的动作中,使动作娴熟连贯,充满张力。同时,也能更好地帮助舞者正确去理解和记忆舞蹈动作的基本连线。因此,音乐与舞蹈必须相互依托,只有发生并具备了相互依存的诉求关系,才能共同挖掘舞蹈自身所要传递的内心情感,才能很好地抓住心灵感受、极力渲染掀起绚丽多彩的情感波澜。

(2)舞蹈艺术创作与音乐在视觉和听觉上的诉求关系。好的乐感能帮助舞者更好地理解音乐的内在思想,提高自身的表现能力,通过舞感增加舞蹈的韵律美。乐感不好的人抓不住音乐上本质的东西,当然舞也肯定跳不好,往往表现为理解只停留在表面,进不到更深层次,以至于扣不准节奏,形似而非神似,或者动作上不够灵巧。这就要求舞者必须热爱音乐,学习音乐,懂得音乐语言的表现方式和基本规律,并学会从内心去理解、感受音乐。这样,音乐与舞蹈的通感就一定奏效,也可以感受到其情感发展脉络。在音乐进行的每个细节下想象与之对应的舞蹈形象,进而展开想象,运用肢体语言准确地把握作品的精髓。

2音乐作用于舞蹈艺术创作

舞蹈作为一种综合的艺术,音乐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在舞蹈表演艺术中,优美的音乐配合,可以帮助舞蹈在整个表演过程中表达情绪,体现个性,烘托气氛,从而塑造完美的舞蹈形象。另一方面,音乐有助于舞蹈元素、舞蹈短句、舞蹈组合以及各种舞蹈语汇之间的连贯和流畅,增强舞蹈艺术的表现力,这是音乐对舞蹈所产生的主体作用。从这个意义来讲,决定了舞蹈创作本身是离不开音乐的,这就是舞蹈艺术中舞蹈对声音本能的需要。就表现形式而言,在舞蹈的创作表演过程中,舞蹈所表现的肢体动作绝对从属于舞蹈音乐。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加强舞蹈音乐的作用只可能对舞蹈艺术产生积极后果。一部优秀的舞蹈或舞剧作品,必须要有好的音乐来与之配型,只有真正把握好这个前提,才能引起观赏者的共鸣,才能被观众所认可。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从事舞蹈艺术创作、表演时,或者是站在鉴赏者的角度,都必须去更深入地学习和认识音乐,因为在舞蹈艺术中音乐永远是舞蹈的最佳搭档。

3在舞蹈艺术创作中音乐与舞蹈的契合关系

音乐和舞蹈是一对相互配合的统一体,一曲好的音乐能够使舞蹈语汇凝练、集中并富于情感,能够提示舞蹈动作及情感的内涵,使舞蹈的思想性和动作性更加丰富。舞蹈音乐不仅能给舞蹈以长度、节奏和速度,也能给舞蹈以情感的提示,音乐与舞蹈的有机结合才能塑造出完整的舞蹈形象。所以说在舞蹈作品中,舞蹈和音乐共同担负着表现思想内容、刻画人物形象的任务。好的舞蹈作品能够使音乐的内涵和思想更加活跃起来,给人以音乐形象的流动美之感。其次,在以舞蹈为主要表现手段的作品中,音乐起着辅助的作用,音乐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舞蹈的主题和氛围,一个舞蹈要表现什么样的主题、内容或者情绪,就应该运用什么样的音乐。在舞蹈中音乐是为动作而存在的,而不是动作为了音乐。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一方面在舞蹈创作编排时,编导可以先构思作品,做好立意,确定舞蹈本身所要表达的主题内容,然后再构思结构和编排具体的舞蹈细节,最后才是为舞蹈编曲和选曲,在这个环节上要把握好舞蹈作品的内容、情绪,构思创作舞蹈契合的舞蹈音乐作品;另一方面,舞蹈编导可在事前先选定一个契合度相对不错的舞蹈音乐,提前感受一下音乐的感染力,并在此基础上创作编排出完整、优秀的舞蹈作品。要达到这个效果和高度,我们的创作人就需要一定的专业水平了,就是要很好地把握住音乐的风格,发挥想象,运用编创技法,表现音乐所提示的内容、情节以及感情。在舞蹈创作中,舞蹈与音乐共同担负着表达思想情感、叙述情节内容、刻画人物形象的任务,所以说舞蹈与音乐两者只有真正找到一个平衡的契合关系,才能够塑造出完美的舞蹈艺术形象。俗话说“:音乐是舞蹈的灵魂”。实践证明,舞蹈和音乐这两个艺术表现形式不一的艺术,虽然有着各自不同的发展方向,但作为独立的艺术类别,它们是永远分不开的。

4在舞蹈创作中音乐对舞蹈的启发作用

第3篇

艺术创作的源泉

艺术作品是由艺术家创造的,艺术作品是由可触、可视的形体、色彩等构成的。从宏观的角度看,任何时代、任何民族的艺术都是这个时代、这个民族的社会生活的反映。特定的社会生活首先造就了属于特定时代的艺术家,而且,不管艺术家自身怎样离群索居,他仍然是属于社会的人,是属于社会生活这个有机体上一个活生生的细胞。因此,艺术作品作为人的精神产品,就不可能不反映这个特定的社会、特定的时代,艺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形式,也就不可能不为社会存在所决定。

这里要弄清艺术与生活的这种关系,即生活对艺术的先决地位,并不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因为它们不是同一事物,不是统一体内的两个方面。我们肯定生活与艺术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是因为它们之间是存在与意识的关系,而不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因此,生活本身不等于艺术的内容。艺术内容不是客观存在着的生活,而是对这种客观存在的反映,它仅仅是一种意识、一种审美意识,它来自客观而不是客观自身。因此,在艺术中,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不能被误认为是存在与意识的关系,进而推演出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作为一种意识的艺术内容,在没有形成艺术作品之前当然还是假定的、非现实的,当它需要回转到客观时,那就必须借助于物质材料来加以体现。而这种体现的方式,就是所谓艺术的形式。正如艺术的内容来自客观一样,艺术的形式也同样来自于客观,而非内容产生出来,从中足见客观存在既是艺术内容的源泉,也是艺术形式的源泉。

内容与形式的对立统一

在艺术的内容与形式这对范畴中,把内容看作始终居于决定地位、支配地位,或把形式看作高于一切、起主导作用,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是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相悖的。

如果我们把艺术形成的过程看作是一个事物发展的过程,把内容与形式看作是事物矛盾着的双方对立而统一的过程,那么,我们就不难看出上述的两种观点的偏激性。诚然,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方面相互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而变化,这是对艺术创作过程中内容与形式的矛盾运动过程的描述。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并不体现于所有的创作过程和创作过程的所有阶段。创作过程作为内容与形式的矛盾运动过程,始终是在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中迂回发展的。当艺术家还不能够领悟他描绘对象的丰富内涵到底要表现什么意图时,纵然他有纯熟的技巧,也难以创造出一个完美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形式的缺陷总是起源于内容的缺陷,内容对于形式的决定作用即由此可见,反过来也如此。当艺术家已把握到事物所蕴藏的含义,把握到事物的本质特征还只是头脑中的一种意识,且始终找不到一个恰当的形式加以体现时,形式的缺陷必然要引起内容的缺陷,而形式对内容的决定作用也在于此。正如苏轼说:“有道而无艺,则物虽形于心,不行于手”。②由于缺乏起码的造形手段,虽“有道”而“无艺”,所以就不能将心中的“意象”通过一定的形式自由转化为可观照的形象。因此,如果运用对立统一规律解释艺术创作过程,就应该是这样一个内容与形式不断相互转化、改造的过程,而决不是一个决定与被决定的过程

内容与形式的融合

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诸要素,而形式是指这些要素的结构关系。从艺术作品的形成过程来看,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作为艺术作品自身,它并不能结构出一个可供观照的对象,它必须借助于某些物质材料才能体现自身。然而,这些物质材料(如石头、泥土等),对于那些“借助者”却是独立存在的,它自身就是一个既有内容又有形式的可供观照的“实体”。这就不能不使我们想到,当它成为某种“意象”的体现者而进入艺术的范畴之后,它到底扮演着一个怎样的角色?一些观点认为,它的存在就是艺术的存在,它的毁灭就是艺术的毁灭。笔者认为,在艺术作品中,作为基础性的东西不是一个而是两个。它们是相互借用的两种材料,即物质材料和感性材料有序和有机的融合。这两种材料,一个是艺术家的观念世界,一个是体现观念世界的物质构成形式。“意象”通过“物象”的绘声绘色方式显现为可供观照的艺术形象,从而使艺术成为一个个客观存在的“实体”。因此,这个转化过程对于“意象”来说,它因得到了一个物质的形式,从而显现为艺术作品,对于“物象”来说,它因得到了一个形象的形式,从而使它以艺术面貌出现。于是,作为感性材料和物质材料的各种要素交融在一起,达到了同一。

我们从人对自然物质的加工改造方面看,如果艺术家凭借自己的手和自己的想象力、创造力把物质(如:一块石头或一块画布等)改变一种形态,赋予它们一种新的结构、一种新的形式。那么,这些物质由于在形式上起了变化,它们在观照者的眼中就不再是它们自己,不再是石块和画布,而可能是一个动物、一组静物或者其他可视形象。这种由形式结构的改变所引起的“内容”的质变是惊人的,它们从无生命物质变成了有生命物质。当然,并非这些物质材料本身发生了质变,而仅仅是在观照者的心目中引起一种“质变”的幻觉。而从这种幻觉中,人类看到了自己,看到了自己创造的价值,看到了自己改造物质世界的能力,因此也就看到了美。然而,按形式主义的概念,造型艺术作品本身是由可触可视的形体和色彩构成的,认为形和色是艺术作品的血肉生命,这种“形式和结构”就是艺术的精髓,这种说法有悖于事物的一般规律,淡忘了艺术品的创造者的观念或意愿。笔者认为,物质材料作为艺术的物质基础,作为艺术产生的物质要素是不容忽视的。艺术生命只有靠这些物质材料的结构组合才能诞生,艺术的灵魂也只有“有体可附”的时候,才能成为可以感受到的活的灵魂。

由于艺术的“躯体”是由物质材料构成的,所以,物质材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艺术作品的面貌和风格。一种新的艺术形式的出现,差不多都与采用新的物质材料有关。原始时代的陶器,商、周的青铜器,汉代的画像石、画像砖等,材料的不同,对艺术的风格面貌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作为艺术的物质基础的物质材料和作为艺术形象基础的感性材料,对艺术的形式都发生决定性的影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不仅艺术的内容可以反映时代的生活,艺术的形式本身也在同样反映着时代的生活。彩陶、青铜器及画像砖、画像石这样的以不同物质为基础的独特形式,现在看来竟成了不同的时代标志。

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是艺术创作过程的一体性“建造”。如果说艺术作品是一个“生命”,那么,那些按照一定秩序建造构成这生命的“生命物质”,可谓是生命信息的“载体”。所谓艺术的灵魂,艺术的思想内容只有通过这些“载体”才能显现出来。因此,内容与形式不能独立存在,它们只有表现为彻底的统一,艺术作品才能真正产生。

内容摘要:“内容决定形式”说由来已久,客观存在是艺术内容的源泉,艺术创作过程是内容与形式统一、融合、一体性“建造”的过程。

关键词:客观存在艺术内容艺术形式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