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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内涵、
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研究中,Brander和Spen—cer(1981,1984,1985)描述了政府如何将外国生产者的垄断利润转移到国内生产者手中来,并得出结论:一国政府总存在出口补贴的单边干预动机。他们运用“第三国市场”模型,分析了一国政府通过对生产者干预如何提高本国生产者从双头垄断的共同出口市场中所获得利润的,在自由贸易和Coumot竞争的情况下,企业间会达成一个Coumot—Nash均衡,该产业最终趋于均衡状态。但当有一方政府进行干预时,竞争就会演变为Stackelberg竞争,有政府补贴的一方厂商就会处于Stackelberg领导者的地位,而外国竞争企业则处于跟随者的地位,外国企业会做出向本国企业让渡市场份额和利润的反应,此时,即产生利润转移效应。也就是说,政府已经承诺对行业的干预行为,并且外国企业也会认为,即使其拒绝退却而使得转移利润失败,补贴也会持续下去,此时的政府补贴成为可以置信的威胁。因此,政府最佳反应是给予一定的出口补贴。
Krugman(1984,1987,1992)设计了一个模型从保护幼稚产业的角度进行了战略方面的分析。他通过一个含有一种机会的非正统假定,从根本上改变了分析的焦点,该假定使一个国家通过限制进口的战略部署来实现另外一种福利。其分析依赖于两个基本要素:卖方的国际垄断和规模经济。对于卖方的国际垄断,类似Brander和Speneer的分析,他假定有两个企业,一个国内企业和一个外国企业,每个企业只生产单一产品,企业之间进行Coumot竞争,但有一点的差别是,Brander和Spencer仅分析第三国市场,而Krugman的模型允许产品向多个市场销售,这样,国内和国外市场由于政府的政策就有可能被分割开来。其结果是获得了一个多元市场的Cournot模型。对于规模经济,他通过给予本国生产者在本国市场上拥有特权的地位,这样,本国生产者可以获得一种较外国生产者在生产规模上的优势,这种规模上的优势即使在没有保护的市场上也将转化为较低的边际成本和较高的市场份额。规模经济的获得有静态的规模经济、动态规模经济以及干中学。而当一国政府把外国生产者从开放的市场中挤出的时候,干预行为会在竞争双方的边际成本上引起相反的变化,结果是国内生产者产量扩大,边际成本继续降低,而外国生产者产量减少,边际成本增加,这样就形成了从产量到边际成本再到产量的循环的因果关系链条,而这一循环过程就形成了进口保护和出口促进的机制。
二、我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风险分析
1、扭曲的规模经济风险。规模经济是战略性贸易政策存在的理论假定,但在一些国家和一些行业却存在很大的扭曲。在相当多的国家和行业,规模经济的存在实际上并不是该行业存在着高效率与低成本,而有可能是政府垄断的结果,在中国就存在这种大量的情况。尽管目前我国国内市场巨大,规模经济明显,但是全国并没有形成统一有序的国内大市场,这种分割的国内市场严重阻碍着一些行业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所需要的规模经济。另外,Markusen和Ven—ables(1988)以及Horstmann和Markusen(1986)认为,如果该行业是自由进入的,出口补贴给本国企业带来的利润会诱使新的企业加入,这将会造成行业集中度的降低,提高行业的平均成本,从而降低利润转移效应。对于中国来讲,如何设定行业准入机制,既保证行业的一定寡头垄断来保证规模经济的存在,又要保持企业的竞争能力,也是战略性贸易政策能否获益的重要因素。
2、微观基础的缺乏风险。在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中需要通过一定的市场途径来进行。如果一国不存在微观基础,或者国内市场处于分割的状态,就会影响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效果。缺乏国内市场运行传导机制,政策就缺乏实施的渠道。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中,市场主体、市场机制及市场体系等因素发育不全,创新机制还没有有效建立,在我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缺乏企业和企业家的推动。
3、竞争模式风险。Eaton和Grossman(1986)指出,根据战略贸易模型的Cournot竞争假定,每一厂商的最佳产出是假定对手的产量给定而推测出来的,但是,如果厂商进行的是Bertrrad竞争而非Coumot竞争,那么最佳政策应该是出口税而非补贴,因为出口税可以使得本国厂商做出不与外国厂商打价格战的承诺,这样,两家厂商可以维持较高程度的合谋;另外,他们认为,在Brander和Spencer模型中只有一个本国企业,如果本国企业的数目大于1,在确定政府干预政策时会出现相互矛盾的倾向,这种矛盾会存在于以出口补贴来转移利润的动机和传统的为改善贸易条件而施加出口税的动机之间,所以,只有当本国的企业数目不太大,出口补贴才是合理的。如果寡头双方致力于不变的推测变量,而且每一厂商的推测变量与其竞争对手的实际政策的反应是一致的,那么,租金转移到国内公司或利润转移是不可能的而自由贸易政策成了一种最优政策。
4、资源竞争风险。Dixit和Grossman(1986)放松了经济中只有一个寡头行业的假定,考虑了存在多个寡占行业的情况。他们研究了与一种固定供给资源相关的几个垄断性行业的情况,称之为“科学家”,其研究表明,当国内出口行业面临共同的外部环境,具有相同的生产能力时,被补贴厂商大量使用国内竞争性稀缺资源“科学家”,对其中一两个行业进行补贴,会把国内竞争性稀缺资源“科学家”从其他行业转移到被补贴的行业,从而使得被补贴行业的出口增加是以其他行业的规模缩小和出口萎缩为代价的,其代价往往要高于利润转移效应,因此自由贸易仍然是最佳选择。在中国很多行业都存在类似的资源竞争状况,如何化解不同行业对于同一资源竞争的状况将是中国战略性贸易政策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能否获益的关键。
5、政府行为的非理性风险。政府干预论也忽略了特殊利益集团采用某些政策的可能性。当进行微观经济干预时,政府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这些集团随时准备获取更大的利益,而成本却由大的分散的集团承担,他们不能获得有关政策的所有信息。结果,政策的干预经常被误导。因此,进行经济决策时依靠政治和官僚的强制命令,而不是依靠经济手段,必然会降低国家福利。政府为了履行政策的承诺对厂商提供补贴时还存在着一个固有的道德公害问题。国内厂商会发现追求补贴比追求生产行为有更高的收益,这样只能增加依赖性。这种追求补贴的做法属于扭曲引起的直接的寻求非生产性利润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寻租行为。
6、收入分配风险。Gruenspecht(1988)和Neary(1991,1994)认为在Brander和Spencer模型中,隐含了出口补贴和企业利润被同等对待的假定,政府并不关心国内收入的转移支付,但在实际生活中,筹集补贴资金会给经济带来扭曲的成本,这意味着1美元公共基金的机会成本大于1,另外两国企业的成本也被认为是一致的。Gruenspeeht和Neary分析了这种情况后得出结论,只有当公共基金的机会成本不太高时,出口补贴才是合理的。另外,政府的有效干预不可避免会产生有害的再分配效应。出口补贴将有助于把收入从社会其它方向转移给被保护行业的所有者和雇员。因为,受补贴的行业一般是高科技行业,这种收入的转移将或是表现在已被雇用的高薪熟练技术工人的工资增长或是股东超乎寻常利润的增加。
7、信息风险。Qiu(1994)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对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的风险进行了分析。他首先假定外国企业的成本是公共知识,而本国企业有可能是高成本也有可能是低成本,本国企业完全了解自己,但外国企业和本国政府不了解。得出结论,在信息不对称时,如果企业进行的是Coumot竞争,那么政府倾向于设计分离政策,分离政策具有信号作用和信息甄别作用,提高社会福利。但如果企业进行的是Bet-trand竞争,政府将选择一个统一的政策,允许本国公司隐藏其信息,这样,利润转移效应较大。Wong(1991)、Brainard和Martimort(1992)以及Collie和Hviid(1993)也对不完全信息进行了类似的研究,从中可以得到一些共同的结论,其中之一就是政府政策对于信息依赖的重要性。而政府要获得这些信息却是几乎不可能的。
8、国外报复风险。Collie(1991)指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很容易引起对方国家的报复,尤其是在知识密集性行业。这样,即使政策是有效的,也只是一方受益另外一方受损,世界总体福利水平并没有上升,而只是全球福利的再调整。这种报复更可能发生于知识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中,那里与世界市场相关的规模经济被这些新理论的支持者假定为更具意义,因为,这些产业被普遍认为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总体上看,中国存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条件和可能。具体说,市场化的总体推进程度已达到60%以上,市场在经济运行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有独立的决策能力,信息完备性比较差,但有改进的可能,并且在中国有一些特定的寡占行业,如汽车等行业(胡昭玲,2002)。但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因条件的不完备而带来实施效果的弱化。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已经加入WTO的背景之下,必须正确处理好应用战略性贸易政策与贸易自由化及遵守WTO规则的关系。中国在加入WTO后,在适应WTO规则的同时,受到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不可能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应根据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要求,对某些不完全竞争和具有规模经济特征的行业实行一定的关税保护或其他产业政策进行支持,但也必须确定适度的保护时间和保护强度。
关键词:公民参与机制行政民主参与权知情权救济权
传统行政法理论是以国家与社会、行政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的二元对抗为前提发展起来的,其关注的重心是对行政权力的消极控制,即如何防止行政机关对公民自由权和财产权的侵犯,法律关系主要体现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两极对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现代社会,由于利益的多元化,行政行为不仅对行政相对人产生重要影响,而且会对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重要影响,形成三极甚至多极的行政法律关系,因此,现代行政法的研究从立法对行政的控制以及司法对行政的控制的关注,开始转向对行政过程本身的关注,试图通过对行政过程的调控,形成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其他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和合作关系,实现公共利益和公民福祉。不论是在英美“法治”(ruleoflaw)传统之下还是在德国“法治国”(Rechtsstaat)传统之下,公民参与作为实现行政民主化、正当化的意义不断凸显,公民参与从对行政处分过程的参与扩展到对行政立法、行政计划、行政指导、行政评价、行政救济等行政过程的参与。本文以我国转型期出现的典型事件——电动自行车事件为例,通过分析该事件中公民参与缺失的问题,分析我国行政机关在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时,应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通过有效的公民参与机制,回应不同的利益需求,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1],确保行政决策的民主性与正当性。
一、在禁与不禁之间——电动自行车事件的简单回顾与反思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出台的前前后后,全国各地在电动自行车的禁与不禁的公共政策问题上,各行其是。2002年8月1日北京市率先以通告的形式限制电动自行车上牌[2];2003年6月福州市政府以通告的形式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并粗暴执法,引发激烈的矛盾冲突并最终诉诸法院[3];2005年5月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成为首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立法例。电动自行车在这些地方以“污染”、“不安全”、“妨碍交通”等理由频遭封杀,而在另一些地方,如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市允许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后上路;哈尔滨、南宁则允许生产销售而不许上路;广州、长沙则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4]
这是一个现代化建设高速发展的时代,这是一个公共资源越来越紧张的时代,这是一个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各种利益相互冲突与纠结的时代。在电动自行车禁与不禁之间,暴露出我国行政法治进程中存在的几个重大问题:其一,行政决策过程没有充分的公民参与,缺少民主性与正当性,主要表现为:复杂利益关系中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没有得到充分考虑,广大居民作为道路资源共同使用者的利益及其选择出行方式的自由没有得到充分尊重,专业知识作为行政决策的技术支持缺少充分的论证,等等。其二,司法权软弱无力,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非常有限,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有限,公民利益受到损害后缺乏获得法律救济的制度保证,从而也抑制了公民事后参与的积极性。在电动自行车事件中,因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千千万万,我们没有看到因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而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报道。其三,在我国现有的规则审查机制之下,对规范性文件具有审查权的机关不作为,导致了对制定规则的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以后全国仍有不少地方无视该法的规定,自行其是,以地方性法规或行政决定、命令、通知等形式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再次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问题摆到我们面前。限于篇幅,本文选取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角度来反思我国行政决策的民主性与正当性,以及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如何保障公民参与行政决策过程。
二、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必要性
以人民为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为基础建立的传统行政法律制度,是以立法机关的事前授权为前提、以司法机关的事后合法性审查为核心架构起来了行政法律制度,其重心在于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即运用具有控制功能的规则和程序,使原本在形式上不向选民负责的行政官员对私人利益行使权力的行为得以合法化”。[1]但这样一个制度模式仅适用于消极行政,即将行政行为限定在立法机关设定的合法性框架之内,行政机关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行事。在立法机关的授权日益广泛、行政职权不断扩张、公民对行政权的依赖与期盼与日俱增的情况下,“为了使行政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各国皆呈现出逐步扩大行政的裁量范围,赋予行政以不直接基于法律的具体规定而积极能动地作出政策判断之权能的倾向”[2],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法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功能被不断弱化。这当然并不是说传统的行政法的制约功能变得不重要了,而是说在此基础之上,必须寻求新的更有效的制约与激励机制,以适应不断扩张的行政领域,更好地实现公共福祉。公民参与作为实现行政民主的程序性机制,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得以广泛采用。公民以提供信息、表达意见、诉求利益等方式参与行政决策过程,为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正当化提供了程序上的保障。民主制的重心由议会民主转向行政民主,由民主下的行政转向行政中的民主。
在我国现代化过程中,法治的进程势不可挡,合法化、正当化的诉求日益强烈,行政机关自身也在为其行为的合法化、正当化而努力,以寻求民意的支持,从而更好地推进各项行政管理活动。以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代表的依法行政理念的宣示即表明了政府在使其行为合法化、正当化方面所作的努力。(我国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传统行政法意义上的对行政权力的消极制约功能有待完善,现有制度的运作不能有效制约行政权的滥用,形式正义(合法化的诉求)难以保证;另一方面,现代行政法意义上的对行政权力的积极引导功能尚未建立健全,保证行政权的行使符合实质正义的机制也没有形成,实质正义(正当化的诉求)也难以实现。)在民主制度下,民主为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提供了制度手段,民主立法为行政权力的合法性提供了制度保证,民主行政又为行政权力的正当性提供了制度保证。电动自行车事件所暴露出来的公民参与机制的缺失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行政过程中的民主参与的制度性保障。
电动自行车事件中,在电动自行车的禁与不禁之间,不仅涉及到行政决定直接指向的电动自行车的购买者和使用者(包括潜在的购买者与使用者)的利益,而且涉及到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业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竞业者的利益;不仅关系到交通发展战略,而且关系到广大居民选择出行方式的自由;不仅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主体的利益,而且其影响扩展到其他行政区域;不仅涉及到电动自行车的专业技术问题,同样也涉及到一般民众对该政策的认知及态度,因此行政机关在面对如此复杂的利益关系,作出禁与不禁的行政决策时,除了要尊重法律的优先性之外,还必须通过民主行政程序,充分考虑民意及相关因素,重新审视其拟定的行政目的及实现目的所需要的手段,以作出最终决策,而不能简单地以“污染”、“不安全”、“妨碍交通”、“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为由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多元主体参与行政决策可以促使行政机关考虑相关利益,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正当性,形成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将纠纷解决机制前置,促成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妥协与让步,化解冲突与矛盾,实现社会和谐。但是这一模式也存在诸多弊端,如:可能导致在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利益之间的对抗与冲突,使得行政机关难以决择;利益主体的参与也不可能避免行政机关在作出决策时偏向某种利益,如组织化的利益;民主参与机制也必然会造成行政成本的扩大与效率低下,等等。为了避免这些问题,行政机关可能会尽可能采用非正式的决策程序或者采用私法方式达成行政管理目的,造成利益代表机制的虚置。如在法律规定“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时,行政机关可能会选择采取座谈会、论证会、书面提交意见等形式而避免采用正式的听证程序。即使在法律规定采用正式听证制度的领域,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性,行政机关仍有很大的裁量空间选择决策方式。[5]尽管利益代表模式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由此而否定利益代表模式的合理性及其在行政决策中的意义。在民主制度下,行政民主化的趋势不可阻挡,公民参与行政过程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
三、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基础
一项行政公共决策的出台,需要以充分的信息为基础,而信息的充分性有赖于公民的广泛参与及信息输入,因此,有必要探讨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基础。笔者根据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基础不同,将公民参与分为基于主观利益的公民参与、基于客观利益的公民参与和基于专家知识的公民参与。
(一)基于主观利益的公民参与
基于主观利益的公民参与是指参与者基于其主观利益可能会受到行政决策影响而参与行政决策过程,其功能意义在于防御行政权的滥用,以防对其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如在电动自行车事件中,广大的消费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业的生产者、经营者以及竞业者等主体的利益即属于主观利益,电动自行车的禁与不禁与他们的财产性利益息息相关。基于主观利益进行的公民参与,因参与主体不同,可进一步分为未经组织化的利益主体参与和组织化的利益主体参与。二者由于在人力、物力、财力以及信息等资源占有方面差异悬殊以及利益受影响的程度不同,从而在参与动机与能力以及对行政机关决策的影响方面明显的不同。
大量分散的、未经组织化的利益主体由于高额的组织成本和搭便车效应,缺乏足够的动机参与决策程序。即使参与行政过程,也会因为在人、财、物以及信息等资源方面的限制而显得“人微言轻”,因此,在行政决策过程中,个体的利益往往会被有意或无意地忽视。相对而言,组织化的利益由于其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利益会受到较大的影响,而且在人力、物力及信息等资源占有方面都有更强的优势,有更强的动机和能力参与行政决策过程,表达其利益诉求,进而影响行政决策,规制捕获理论也由此产生。
(二)基于客观利益的公民参与
基于客观利益的公民参与是指参与者以公民身份,作为政治生活共同体的成员而对行政决策过程的参与。该种参与与参与者的主观利益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基于公民责任,基于对公共生活的关切而进行的参与。因为行政决策对一些主体而言,其产生的影响是直接而巨大的,这些主体有足够的利益动机去参与行政决策过程;而对其他主体只产生间接而细微的影响,从利益的角度看,没有足够的动机去参与行政决策。但在一个公民社会中,公民责任对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对公共决策有着重要影响,如圆明园防渗工程由于公民参与而被扭转,孙志刚案由于公民参与而最终导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以及在此次电动自行车事件中,许多学者纷纷质疑《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合法性,等等,这些事件都彰显了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公民责任的重要性。
基于客观利益的公民参与,除了以公民个人的身份参与行政决策过程之外,非政府组织在行政民主决策过程中的作用也开始不断凸显,并促进了行政民主化进程。在国外,NGO组织在行政民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演进,NGO在我国公共生活领域中的作用也开始显现,并引起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的关注。如在贡嘎山下的木格措水坝建设、与都江堰相邻的杨柳湖水库建设、怒江水坝建设、北京市动物园拆迁等事件中,由于NGO的积极参与而对公共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基于专业知识的参与
基于专业知识的参与主要指的是专家参与。因为现代行政事务日益专业化、技术化,行政机关的决策必须经过对专业问题的科学论证才能实现决策的科学性与技术性,因此有赖于专家为其提供决策所必需的技术支持。如在电动自行车事件中,对涉及到的专业技术问题,如污染问题、安全技术标准问题、公共资源的使用问题、城市交通发展战略问题,等等,都需要专家的广泛参与和论证。(专家参与与其说是一种权利,倒不如说是一种义务更为恰当,因为如果没有专家参与的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技术性无法得到保证。)但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不仅仅涉及专业技术问题,而且会涉及更广泛的价值选择和判断问题,即使是同一领域的专家,也可能在专业方面不能达成共识,或者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之上作出截然不同的选择,因此专家知识也并不能构成行政决策的惟一依据。
公民参与行政决策过程,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左右行政主体的最后决策。决策权是行政权的核心,行政决策的最终出台,取决于信息的充足性、事务的专业性、利益的权重性以及相关的政策判断及价值取舍等多重要素,取决于行政机关的最终判断。通过公民参与,可以使得在缺少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通过程序的正当性来获致结果的可接受性,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四、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权利体系
公民参与行政决策是现代行政民主的必然要求,参与的实现需要一系列权利相互配合,其中最重要的权利是参与权、知情权和救济权。
(一)参与权
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参与权是人民原则的体现。在传统行政法中,公民参与是通过选举民意代表机关的代表来实现的。公民通过定期选举的形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由代议机关以立法的形式约束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使,从而实现公民对行政机关的间接控制。在现代社会中,由于行政疆域不断拓展,立法机关通过大量的授权性法律授予行政机关广泛的裁量空间,民主的重心随之由通过立法实现的民主转向通过行政实现的民主,因此必须赋予公民广泛的参与权,包括行政决策过程的参与权、行政政策实施过程的参与权以及行政政策评价的参与权,其权利形态可以表现为投票权、参与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表明意见权,等等。
(二)知情权
“对于行政过程的参与机制来说,关键在于实现行政机关和公众对目标、过程和成果的共有,而其基础就是信息共享。”[3]信息共享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公民的知情权;其二是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义务。公民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基本前提条件。公民只有在了解行政决策的相关信息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积极表达意见,献言立策,参与行政过程,否则不能有效参与行政决策过程。与公民的知情权相对应的则是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义务。行政机关在作出公共决策时,除法定保密事项之外,有义务全面、准确、真实地公布行政决策的基本目标、手段、事实根据、政策的形成过程、成本效益分析、替代方案等信息。为此有必要建立经常性的、规范化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以保障公民及时获得真实、有效的政府信息。[6]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形成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信息输入与信息输出的互动机制,使公民能够更有效地参与行政管理活动,使行政机关能够获得更加充分的决策信息。
(三)救济权
参与权是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资格,知情权是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前提,而救济权则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保证。参与权作为一项程序性权利而非实体性权利,对该项权利的保障,应当在坚持穷尽行政救济原则的基础上保证司法最终救济原则。
穷尽行政救济原则是指“当事人没有利用一切可能的行政救济以前,不能申请法院裁决对他不利的行政决定。”之所以要坚持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其理由在于,行政机关在立法机关授权范围内作出行政决策,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结果,当事人先利用行政救济手段可以为行政机关自我改正错误提供机会,促使其反思行政决策过程,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4]
在此基础之上,必须确保司法的最终救济。为此,必须通过扩大行政诉讼主体资格范围,以此来促成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策时,为相关主体提供参与决策过程的机会,并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诉求,并通过司法审查的最后手段来保证受到损害的利益能够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这样的利益不必一定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侵害的“合法权益”[7],“任何一类利益主体,只要制定法(隐含地或明确地)要求行政官员在制定行政政策时必须予以考虑,就享有资格。”“大范围存在的、未经组织的分散利益主体——诸如消费者或环境保护主义者,都可以获得司法审查,即便这些个别主体在行政政策中的实质利益相对而言是非常微弱的。”[5]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司法权力的界限问题。司法权的界入并不是要代替行政机关作出政策选择,而是通过司法审查,促使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适当地考虑相关主体的利益。在此基础上,行政机关如何决策是行政机关政策判断的结果,司法机关无权界入。民主作为手段的意义及其限度也正在于此。
五、结语——我国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保障
我国目前法律制度中并不缺少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性规定。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该规定为公民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了宪法依据。除此之外的一系列法律、政策也对此作了相应规定,如《价格法》(1998.5.1)首次将听证制度引入行政决策领域,《立法法》(2000.7.1)规定了公民有权参与行政立法过程,《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4.3.22)提出了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行政许可法》(2004.7.1)规定了公民参与行政评价制度,等等。但是在这些法律的原则性规定或者政策性规定之下,缺少一系列具体而微的精细的制度设计,包括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参与者的申请与审批制度、利益代表的遴选制度、专家制度、对话、协商制度,公布结果并说明理由制度等,以致我国现实中的公民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8]
在救济制度方面,我国现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是以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实体性权利保障为目的的,参与权作为一种程序性权利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的保障有其困难性,尽管如此,却并非不存在法律救济的制度空间。对参与权的救济在我国也应遵循“穷尽行政救济”的原则,首先通过正式的行政复议程序或非正式的行政申诉程序,由行政机关对其行政决策的民主性与正当性进行审视,由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自律性救济,并改进和完善其行政决策程序。在经由行政程序而救济不得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9]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以行政程序违法侵害其人身权或财产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同样可以通过主观诉讼的形式,由人民法院根据正当行政程序的基本要求对行政决策过程进行审查,如果违背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的,则应确定行政程序违法。在此,人民法院有必要超越形式法治意义上的制定法准据主义,通过法解释学,从体系及行政法目的出发,综合衡量各种要素,对公民是否享有参与权作出实质法治主义的判断。这并不违背我国基本的制度,相反,通过此类司法实践,可以有效地推动我国法治主义进程。(在现代社会,法院是“法治国家中不可替代的一种限制国家权力的形式”,其意义不限于“简单的权力划分”,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参与形成和执行国家决定的——各方力量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与均衡”[6],共同促进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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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2004年《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2]2002年8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以《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的形式,决定“对目前本市范围内已有的电动自行车(本通告之前所购买的)实行核发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管理。”“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道路中行驶。”(2005年12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又《北京市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公告》,决定“自2006年1月4日起,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车辆登记。”)
[3]参见中国能源网:“电动自行车冲突要求变革公共决策机制”,/news/jichu/200505/200505310401.html;中国网:“电动自行车:一个政府不喜欢的产业”,/chinese/news/925807.htm.
[4]参见中国网:“一路尴尬,电动自行车驶向何处”,/chinese/2005/Aug/940579.htm
[5]如我国《价格法》第23条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而国家计委的《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计价格[2001]2086号)明确列举了国家计委举行价格听证的目录。由法律的概括性规定到行政机关的明确列举,行政机关在执行《价格法》规定的听证制度时,对价格目录之外的公益产品的定价,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之下,成功地避开了正式听证程序。
[6]目前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已经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如福建、广州、上海、深圳等地都出台了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国务院也于2002年启动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起草工作。由此,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
[7]《行政诉讼法》第2条。
[8]相关分析可参见王万华:“中国行政决策听证的现状及问题”,《法制日报》2003年12月18日第九版。
[9]“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并不是要否认行政相对人的救济程序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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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美国行政法的重构[M].沈岿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3.
[2]杨建顺。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辩析——《宪法修正案》与行政法政策学的方法论[A].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4年论文集[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444-460.
[3]同上。
[4]王名扬。美国行政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651-652.
关键词:基层公务员;薪酬;公共政策执行阻滞;路径
公共政策执行是整个公共政策系统的关键环节,是政策实施过程的重要部分,是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制定的系列政策经过基层公务员的认真贯彻执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也有一些基层公务员在实际执行中央或上级政府的政策时,因不止确使用自由裁量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行判断、自行选择和自行决定以做出公正而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导致了阻碍、延缓甚至扭曲了原政策目标的实现,产生了极其负面的影响。基层公务员薪酬问题不仅和国家经济状况有关,而且涉及到公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如果薪酬水平、结构不合理,将加重公务员负担,造成公务员的心理失衡,严重影响其事业心,给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1当前薪酬视域下基层公务员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
基层公务员处在国家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是政府的执行主体,也是政府政策的诠释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出台后,我国基层政府的公务员管理有了一个统一的原则和标准,使得公务员的薪酬管理有法可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的综合素质普遍得到提高,人们的各种追求也在上档次并呈多元化态势,这就给各级领导及公务员的执政能力及管理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基层公务员在执行政策方面,存在执行缺损、歪曲执行、政策执行替代、政策执行附加等方面问题。
(1)政策执行缺损。一项政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必须完整的执行才能达到预期的政策效果。但一些政策执行主体往往将政策为我所用,只执行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基层公务员工作环境相对较差,特别是乡镇基层公务员薪酬更少,工作内容多、更繁杂,有些地方的基层公务员在执行政策时,会通过寻租方式来获得经济报酬或直接通过收取钱财方式来中饱私囊。只选择那些对自身有利的政策内容执行,对自己利益受损的政策内容则有选择性的不传达、不执行。这种选择性执行,使完整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得残缺不全,政策的整体功能难以有效的发挥,政策目标的实现也必然大打折扣。
(2)政策执行曲解。基层公务员在传达和执行上级或中央政策时对政策精神或部分内容有意曲解,利用政策中某些抽象性、概括性的语言,借口本地区或部门的特殊性做出不同的解释。在政策制定上,一些地方照搬照套,结合实际制定有特色的政策措施不够;有的地方制定的政策缺乏连贯性等。在政策理解上,有的对政策掌握不够全面、系统,甚至片面地理解政策。有的基层公务员还利用自己自由裁量权,从而严重损害公共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政策执行替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的综合素质普遍得到提高,人们的各种追求也在上档次并呈多元化态势。当下,基层公务员面临职务低、晋升空间小、工资待遇低等方面的问题。在面对升迁无望、待遇水平不满意的情况,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也放松了对事业上的进取。为了平衡事业升迁无望的心理和提高原有物质生活水平,有些基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面对执行的政策对自己不利时,就利用其自由裁量权制定与上级政策表面一致,而实际上却违背上级政策的实施方案,替换上级的政策,从而导致政策失真,甚至被替换为与原政策完全不同的“新”政策。
(4)政策执行附加。公务员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财政支付,至于津贴、补贴和奖金,完全看各地各部门的财政收入。从纵向看,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所受监管更多,所享待遇并非想象的那样好。从横向看,党的机关、人大机关一般低于其他机关。基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了自身或地方、部门的利益,在执行中央或上级政策的过程中加进一些原政策所没有的内容,从而使政策的调控对象、范围、目标、力度超出了原来的要求。其附加的政策的主要是基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自行设置土政策,打着结合地方实际的旗号另搞一套,弥补薪酬待遇水平不高,从而导致政策变形。
2薪酬视域下基层公务员政策执行阻滞原因分析
由于基层公务人员的地位及背景的特殊性,在基层政府同一部门内的公务员往往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经历,也就对薪酬制度有不同的认可度。因此,基层公务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难免会造成偏差,造成政策执行阻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策制定一以贯之。由于一些难以预料的因素的影响,使得某些政策在付诸实施前就有先天性缺陷。表现为有些政策缺乏科学性、不完整性和不配套性。这样就无法建立起政策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因而也就很难使人遵从。这一方面给政策执行带来了困难,另一方面也为执行者寻找对策、钻空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由于公务员收入分配不规范,助长了一些权力部门公权寻租行为。基层公共部门滥用其手中的公共权力,危害公共管理和行政效率,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所以基层公务员会凭借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肆意横行,为一己私利,在平衡自己薪酬待遇低下的同时损害公民利益,这些都影响政策的执行。
(2)监管机制缺乏力度。基层政府在进行薪酬管理工作时对公务员进行“按劳取酬”的管理,必须注重满足公务员的公平感。其滥用权力而获得的隐性收入必然会影响国家的收入分配制度,导致分配秩序的紊乱。同时,在我国公务员薪酬政策的设计制定过程中,公务员既是这一政策设计的主体,也是这一政策的受体,因此,在目前这种缺乏有效监管的形势下,此种薪酬制定方式很难保证薪酬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使得薪酬制度很大程度上缺乏科学性和社会公信力。并且,这种情况一旦形成,很难通过合法的渠道有效的消除这种不公平,使得基层公务员在执行政策时不当使用自由裁量权导致政策变形、走样的情况时有发生。
(3)基层公务员素质较低。由于基层公务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偏低,不能正确理解政策,导致政策偏离。我国执行政策的基层公务员学历偏低,大专以下学历的公务员还占有相当的比例,“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由于人员不足,同时受财政等方面的制约,还聘用一些未经专业训练的或学历低下的临时工或合同工来协助执行政策”。同时一些基层行政机关的领导也缺乏对政策实质的准确理解能力,知识水平偏低,业务执行能力不强,不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以及具体事务的实际在把握政策实质的基础上灵活处理,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行使行政权力的不当,而使政策目标发生偏离。
3薪酬视域下公共政策基层执行阻滞的解决路径
基层公务人员在政策执行中的失控导致政策失败,将会造成整个社会政治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无序和混乱。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薪酬是吸收和稳定公共部门人才,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保证。因此,针对现存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在分析政策执行阻滞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探寻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从而保证公共政策的顺利实施。
(1)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设计合理的薪酬体系。首先,要建立政策监管的严密机制,在制度上保证执行的力度与效度。目前,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转轨阶段,关于公共政策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这就要求基层公务员必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行事,不能够享有不受法律和政策制约的各种特权。其次,可以将基层公务员的薪酬管理与岗位管理、绩效管理相结合,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以激励每个公务员。固然,当公务员的薪酬太低,生活困难时,存在着较多的腐败倾向,但这并不能成为腐败的直接原因。不管在何种国家,何种社会,公务员队伍中都存在腐败问题,若能够采取有效的管理约束,就能使腐败控制在最低程度,不至于严重危害社会。
(2)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完善薪酬管理政策。首先主要是各地方政治体系之间、各政策执行机关之间的利益整合。从这个角度来说,只有当公务员感觉自己在与同行业从事相同工作的人的比较中处于优势地位时,才会有极强的“公平感”,进而对自己的薪酬水平很满意,从而对组织产生认同感,也才能努力工作。其次,在一个单位内,由于大生产产生的分工和协作,使公务员很难有一个判断个人成效和对单位的贡献的标准,其身边同事的情况,尤其是薪酬水平就成为其进行比较的对象,其公平与否会极大地影响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要逐步提高公务员正规渠道的薪酬水平。同时逐步压缩、归并那些细碎、烦琐的具体标准,适当拉开薪酬档次,合理体现薪酬中岗位、年功、业绩等不同要素。通过这种整合,从而避免因利益冲突而导致的公共政策规避。
(3)提高综合素质,改善岗位待遇。作为基层公务员自身,必须有较高的知识水平,道德素质观念,锐意进取的意识和驾驭政治经济问题的能力,对政策理解掌握的程度如何,也是衡量政策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美国经济学家和人力资本理论的创始人舒尔茨认为,公务员薪酬水平与其人力资本含量密切相关。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最终要靠公务员的自身素质的提高,以适应基层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要向群众正确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首先自己要正确理解。如果自己理解不深或者理解有偏差,执行中就会走样,把群众引导到错误的方向上去。因此,基层公务员要增强学习、理解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和紧迫感。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政策理解水平和业务执行能力,提高整体素质。此外,基层政府要制定有效的薪酬管理政策,创造机制让每个公务员获得应得报酬,或让公务员相信他能够获得应得报酬,从而努力工作。
参考文献
[1]司久贵,行政自由裁量权若干问题探讨[J],行政法学研究,1998,(2)
[2]甘培强,现代政府运作过程中基层公务员的定位和功能[J],行政论坛,2004
[3]王英津,论我国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滥用防范[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1
关键词:医德医德问题医德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科技的发展,我们正面临深刻的社会转型,根植于人们健康利益,又受制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医德也受到冲击,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及医院的服务理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医德失范、医德失调等不良现象,给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因此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医德问题,提出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德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当前医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1过度医疗现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由过去的福利事业转变为国家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医院发展已由单纯靠国家投入转向依靠自身经营维持生存和发展。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片面追求高额利润,凭借其有利的市场地位和信息优势诱导患者接受超过其实际需求的检查项目、治疗项目和药品品种。将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强加在患者身上,助推了医疗费的不断攀升,造成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突出,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巨大压力,不仅浪费医疗卫生资源,而且会使患者对医院和医生在医疗过程别是费用的可靠性和保证性产生疑问,对医疗系统的不信任感增强,必然会增加医疗纠纷;同时过度医疗导致的医疗费用大幅上涨,会产生过度医疗提供和过高医疗价格并存的局面,这一局面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由于其价格承受力高,则日益成为医疗服务市场的消费主体,而社会低收入的弱势群体则看不起病,失去享受公正医疗的均等机会,产生医疗市场中“富人驱逐穷人”的现象,直接导致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公。
1.2医疗服务单纯技术化,医务人员对患者缺乏人文关怀
由于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医疗配套设施大量增加,各种辅助检查手段日趋先进,借助于第三媒介来诊断治疗疾病已越来越多地被医生采用。在诊治疾病过程中,医生注重各种物理、化学及生物检测手段和方法获取资料,并以此作为诊断依据,提出治疗措施,滋生了医学技术主义趋向,使医务人员过分依赖先进医疗仪器,忽略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熟练和提高,忽略了心理社会因素对病人的影响,医生和患者面对面交流明显减少,导致医患感情日渐淡漠,产生了高科技离病人越来越近、医务人员在感情上离病人越来越远的现象。医生的诊疗服务越来越变成单纯的技术行为,他们看到的只是“人患的病而不是患病的人”。这种职业冷漠,使患者和家属无法感受到医务人员的温暖和爱心,觉得医生缺少热情和同情心,自己没有被尊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患关系紧张。
1.3部分医务人员价值取向错位
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化,一方面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卫生医疗体制和文化价值受到冲击,另一方面新的社会医疗整合机制及价值观念未能及时有效建立起来,致使医务人员新旧价值观念处于剧烈撞击的转型期,这种撞击突出表现在医务人员追求个体价值和经济价值迅速上升,部分医务人员出现服务意识的淡化和对经济利益的不正当追求,把治病救人作为谋利的手段。在法律供给不足和政府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过分看重经济回报,向病人收受、索要“红包”等,影响了医院和医务工作者的形象和声誉,加剧了患者对医务人员的对立情绪,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和谐。
1.4制度伦理的缺失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失范不仅有其自身原因,还有制度伦理方面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制度和法规不健全,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对一些违规医疗行为仅采取道德和行政方面的处理。②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完善,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强大的经济压力,迫使医院走向自我经营和发展的道路,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竞争、追求营利的商业机构,以过度配置高新仪器来增加竞争优势;医学具有高风险性,而医生的收入与其所面临的风险不成正比。医院和医务人员只有通过扩大用药范围、提高用药档次、增加检查项目来填补不足。③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管理上只考虑经济导向、强调经济效益,但忽略了伦理导向,伦理理念及其机制在医院管理中不到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部分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经济指标有明确规定,对医德医风要求不具体、模糊不清,缺乏有效的医德医风监控体系,无法对医德规范的落实情况及医疗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调控;一些医院以经济利益作为道德评价标准、忽视卫生服务事业的社会效益、忽视道德教育和医院道德文化建设,忽视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使医疗服务行为失去了正确方向,医务人员的价值取向产生了变化和扭曲,故医德建设还有赖于制度的健全和伦理环境的塑造。制度伦理不但要求制度的合道德性,用道德来规范引导和制约制度建设,而且要求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建立起支持和保障道德规范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伦理环境。
1.5医学科研诚信缺失,科研道德失范
在科学社会化、科研职业化和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研道德问题也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主要是科学研究的不端行为增多,表现在少数医学科研人员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伪造或篡改科研数据、虚报科研成果。
由于科技成果评估体制使人们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科研奖励机制的商品化和实用化,科技论文数量大增,但内容雷同,缺乏创新。
在临床研究中,一些科研人员忽视对受试者的保护,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如为了研究的顺利进展,不履行告知义务;进行药物临床实验时夸大药物疗效,采取欺骗手段促使患者参与研究;在实验过程中为了节省经费,不顾受试者健康和生命权益,减少对受试者健康监护的项目。
2现阶段加强医德建设的对策
针对上述对当前医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要切实有效地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首先要正确认识医疗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立健全相关的医疗卫生和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把医德建设融于科学的管理之中,更有效地规范人员的行为。其次,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理想的教育,弘扬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质教育,正确认识和理解良好医患沟通的重要意义。第三,建立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行医环境,以减少医生的职业风险和防御性医疗现象。
参考文献
[1]毛源杰,刘奇.冠心病诊治中的过度医疗.医学与哲学(临床决策论坛版),2006,27(3):33-35.
关键词:医德 医德问题 医德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科技的发展,我们正面临深刻的社会转型,根植于人们健康利益,又受制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医德也受到冲击,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及医院的服务理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医德失范、医德失调等不良现象,给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因此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医德问题,提出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德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当前医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1 过度医疗现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由过去的福利事业转变为国家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医院发展已由单纯靠国家投入转向依靠自身经营维持生存和发展。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片面追求高额利润,凭借其有利的市场地位和信息优势诱导患者接受超过其实际需求的检查项目、治疗项目和药品品种。将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强加在患者身上,助推了医疗费的不断攀升,造成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突出,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巨大压力,不仅浪费医疗卫生资源,而且会使患者对医院和医生在医疗过程别是费用的可靠性和保证性产生疑问,对医疗系统的不信任感增强,必然会增加医疗纠纷;同时过度医疗导致的医疗费用大幅上涨,会产生过度医疗提供和过高医疗价格并存的局面,这一局面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由于其价格承受力高,则日益成为医疗服务市场的消费主体,而社会低收入的弱势群体则看不起病,失去享受公正医疗的均等机会,产生医疗市场中“富人驱逐穷人”的现象,直接导致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公。
1.2 医疗服务单纯技术化,医务人员对患者缺乏人文关怀
由于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医疗配套设施大量增加,各种辅助检查手段日趋先进,借助于第三媒介来诊断治疗疾病已越来越多地被医生采用。在诊治疾病过程中,医生注重各种物理、化学及生物检测手段和方法获取资料,并以此作为诊断依据,提出治疗措施,滋生了医学技术主义趋向,使医务人员过分依赖先进医疗仪器,忽略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熟练和提高,忽略了心理社会因素对病人的影响,医生和患者面对面交流明显减少,导致医患感情日渐淡漠,产生了高科技离病人越来越近、医务人员在感情上离病人越来越远的现象。医生的诊疗服务越来越变成单纯的技术行为,他们看到的只是“人患的病而不是患病的人”。这种职业冷漠,使患者和家属无法感受到医务人员的温暖和爱心,觉得医生缺少热情和同情心,自己没有被尊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患关系紧张。
1.3 部分医务人员价值取向错位
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化,一方面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卫生医疗体制和文化价值受到冲击,另一方面新的社会医疗整合机制及价值观念未能及时有效建立起来,致使医务人员新旧价值观念处于剧烈撞击的转型期,这种撞击突出表现在医务人员追求个体价值和经济价值迅速上升,部分医务人员出现服务意识的淡化和对经济利益的不正当追求,把治病救人作为谋利的手段。在法律供给不足和政府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过分看重经济回报,向病人收受、索要“红包”等,影响了医院和医务工作者的形象和声誉,加剧了患者对医务人员的对立情绪,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和谐。
1.4 制度伦理的缺失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失范不仅有其自身原因,还有制度伦理方面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制度和法规不健全,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对一些违规医疗行为仅采取道德和行政方面的处理。②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完善,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强大的经济压力,迫使医院走向自我经营和发展的道路,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竞争、追求营利的商业机构,以过度配置高新仪器来增加竞争优势;医学具有高风险性,而医生的收入与其所面临的风险不成正比。医院和医务人员只有通过扩大用药范围、提高用药档次、增加检查项目来填补不足。③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管理上只考虑经济导向、强调经济效益,但忽略了伦理导向,伦理理念及其机制在医院管理中不到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部分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经济指标有明确规定,对医德医风要求不具体、模糊不清,缺乏有效的医德医风监控体系,无法对医德规范的落实情况及医疗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调控;一些医院以经济利益作为道德评价标准、忽视卫生服务事业的社会效益、忽视道德教育和医院道德文化建设,忽视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使医疗服务行为失去了正确方向,医务人员的价值取向产生了变化和扭曲,故医德建设还有赖于制度的健全和伦理环境的塑造。制度伦理不但要求制度的合道德性,用道德来规范引导和制约制度建设,而且要求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建立起支持和保障道德规范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伦理环境。
1.5 医学科研诚信缺失,科研道德失范
在科学社会化、科研职业化和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研道德问题也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主要是科学研究的不端行为增多,表现在少数医学科研人员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伪造或篡改科研数据、虚报科研成果。
由于科技成果评估体制使人们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科研奖励机制的商品化和实用化,科技论文数量大增,但内容雷同,缺乏创新。
在临床研究中,一些科研人员忽视对受试者的保护,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如为了研究的顺利进展,不履行告知义务;进行药物临床实验时夸大药物疗效,采取欺骗手段促使患者参与研究;在实验过程中为了节省经费,不顾受试者健康和生命权益,减少对受试者健康监护的项目。
2 现阶段加强医德建设的对策
针对上述对当前医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要切实有效地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首先要正确认识医疗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立健全相关的医疗卫生和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把医德建设融于科学的管理之中,更有效地规范人员的行为。其次,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理想的教育,弘扬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质教育,正确认识和理解良好医患沟通的重要意义。第三,建立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行医环境,以减少医生的职业风险和防御性医疗现象。
参考文献
[1] 毛源杰,刘奇.冠心病诊治中的过度医疗.医学与哲学(临床决策论坛版),2006,27(3):33-35.
关键词:医德医德问题医德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科技的发展,我们正面临深刻的社会转型,根植于人们健康利益,又受制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医德也受到冲击,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及医院的服务理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医德失范、医德失调等不良现象,给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因此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医德问题,提出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德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当前医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1过度医疗现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由过去的福利事业转变为国家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医院发展已由单纯靠国家投入转向依靠自身经营维持生存和发展。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片面追求高额利润,凭借其有利的市场地位和信息优势诱导患者接受超过其实际需求的检查项目、治疗项目和药品品种。将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强加在患者身上,助推了医疗费的不断攀升,造成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突出,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巨大压力,不仅浪费医疗卫生资源,而且会使患者对医院和医生在医疗过程别是费用的可靠性和保证性产生疑问,对医疗系统的不信任感增强,必然会增加医疗纠纷;同时过度医疗导致的医疗费用大幅上涨,会产生过度医疗提供和过高医疗价格并存的局面,这一局面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由于其价格承受力高,则日益成为医疗服务市场的消费主体,而社会低收入的弱势群体则看不起病,失去享受公正医疗的均等机会,产生医疗市场中“富人驱逐穷人”的现象,直接导致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公。
1.2医疗服务单纯技术化,医务人员对患者缺乏人文关怀
由于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医疗配套设施大量增加,各种辅助检查手段日趋先进,借助于第三媒介来诊断治疗疾病已越来越多地被医生采用。在诊治疾病过程中,医生注重各种物理、化学及生物检测手段和方法获取资料,并以此作为诊断依据,提出治疗措施,滋生了医学技术主义趋向,使医务人员过分依赖先进医疗仪器,忽略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熟练和提高,忽略了心理社会因素对病人的影响,医生和患者面对面交流明显减少,导致医患感情日渐淡漠,产生了高科技离病人越来越近、医务人员在感情上离病人越来越远的现象。医生的诊疗服务越来越变成单纯的技术行为,他们看到的只是“人患的病而不是患病的人”。这种职业冷漠,使患者和家属无法感受到医务人员的温暖和爱心,觉得医生缺少热情和同情心,自己没有被尊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患关系紧张。
1.3部分医务人员价值取向错位
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化,一方面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卫生医疗体制和文化价值受到冲击,另一方面新的社会医疗整合机制及价值观念未能及时有效建立起来,致使医务人员新旧价值观念处于剧烈撞击的转型期,这种撞击突出表现在医务人员追求个体价值和经济价值迅速上升,部分医务人员出现服务意识的淡化和对经济利益的不正当追求,把治病救人作为谋利的手段。在法律供给不足和政府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过分看重经济回报,向病人收受、索要“红包”等,影响了医院和医务工作者的形象和声誉,加剧了患者对医务人员的对立情绪,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和谐。
1.4制度伦理的缺失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失范不仅有其自身原因,还有制度伦理方面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制度和法规不健全,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对一些违规医疗行为仅采取道德和行政方面的处理。②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完善,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强大的经济压力,迫使医院走向自我经营和发展的道路,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竞争、追求营利的商业机构,以过度配置高新仪器来增加竞争优势;医学具有高风险性,而医生的收入与其所面临的风险不成正比。医院和医务人员只有通过扩大用药范围、提高用药档次、增加检查项目来填补不足。③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管理上只考虑经济导向、强调经济效益,但忽略了伦理导向,伦理理念及其机制在医院管理中不到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部分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经济指标有明确规定,对医德医风要求不具体、模糊不清,缺乏有效的医德医风监控体系,无法对医德规范的落实情况及医疗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调控;一些医院以经济利益作为道德评价标准、忽视卫生服务事业的社会效益、忽视道德教育和医院道德文化建设,忽视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使医疗服务行为失去了正确方向,医务人员的价值取向产生了变化和扭曲,故医德建设还有赖于制度的健全和伦理环境的塑造。制度伦理不但要求制度的合道德性,用道德来规范引导和制约制度建设,而且要求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建立起支持和保障道德规范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伦理环境。
1.5医学科研诚信缺失,科研道德失范
在科学社会化、科研职业化和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研道德问题也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主要是科学研究的不端行为增多,表现在少数医学科研人员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伪造或篡改科研数据、虚报科研成果。
由于科技成果评估体制使人们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科研奖励机制的商品化和实用化,科技论文数量大增,但内容雷同,缺乏创新。
在临床研究中,一些科研人员忽视对受试者的保护,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如为了研究的顺利进展,不履行告知义务;进行药物临床实验时夸大药物疗效,采取欺骗手段促使患者参与研究;在实验过程中为了节省经费,不顾受试者健康和生命权益,减少对受试者健康监护的项目。
2现阶段加强医德建设的对策
针对上述对当前医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要切实有效地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首先要正确认识医疗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立健全相关的医疗卫生和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把医德建设融于科学的管理之中,更有效地规范人员的行为。其次,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理想的教育,弘扬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质教育,正确认识和理解良好医患沟通的重要意义。第三,建立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行医环境,以减少医生的职业风险和防御性医疗现象。
参考文献
[1]毛源杰,刘奇.冠心病诊治中的过度医疗.医学与哲学(临床决策论坛版),2006,27(3):33-35.
随着地方经济的迅速崛起,人们将会愈来愈重视对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此省级公共图书馆要因地制宜,发掘馆藏强项,更进一步加强地方文献工作。作者就此提出了几点设想。一是加强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搜集工作,特别是对非正式出版物的搜集,以及应采取的几种方法;二是建立西北地方文献数据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地方文献资源的潜能,实现资源共享;三是成立“西北文献信息资源研究与服务中心”,统筹规划西北地方文献的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加工、生产、推销具有特色的、新的信息产品,提高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的社会服务功能。
随着新欧亚大路桥——“现代丝绸之路”的贯通。国家开发开放战略重点的西移,西北经济区将以其丰富的能源、矿产资源,再次成为国家开发的重点,古老的“丝绸之路”将重新繁荣和复兴。做为一个以收藏地方文献“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提供书刊资料”为工作重点的省级公共图书馆,如何顺应西部经济社会的发展潮流,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找到适合自己各方面发展的优势。特别是在当前“四化”建设当中,各地区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以及各地区党政领导部门所采取的各种对策,无不受本地区历史、民族、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地理、人口、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地方党政部门对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科学决策时,首先要掌握大量的地情、数据和情报,然后对各种情报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之后才能制定解决问题的正确方针和政策。地方科研机构除担负某些全国性的科研任务外,更多的是根据最具有本地区地方特点的学科领域,制定自身的科学规划,特别是关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工作的对策性研究,尤为活跃,许多研究机构都把主要力量放在这一方面,而这些研究都具有特殊的地方文献信息的需求。随着地方经济的迅速崛起,人们将会愈来愈重视对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因此省级公共图书馆要因地制宜,结合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社会需要等特点,发掘馆藏强项,搞好自己的信息特色化建设。我们所讲的特色,一是文献收藏的地方特色,要全面地收集地方文献信息。二是信息服务的地方特色,即为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提供全方位的地方文献信息咨询服务。要从图书馆的内部机制改革入手,把单纯的地方文献收藏工作和地方经济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敞开馆门,面向市场,组织一支为地区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出谋划策的智囊团、信息网。这是目前经济腾飞大潮中公共图书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最有潜力、最有活力、最能体现价值的工作。为此我们今后要抓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
地方文献信息资源是地方文献信息服务的基础,必须大力加强其搜集、开发利用的程度,努力提高地方文献信息收集的完整性、系统性。鉴于地方历史文献日渐稀少,搜集更加不易,这类文献仍将是我们今后长期搜集的重点对象,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改变过去在搜集工作中重正式出版物,轻非正式出版物;重历史文献,轻当代文献;重文史资料,轻经济资料、自然状况资料的观念,开展全方位的搜集工作以保证信息收集的完整性、系统性。特别要加强对非正式出版物(或称内部资料、灰色文献)的搜集工作,这类文献来源十分广泛,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学校、科研院所等部门,它能从各个方面快捷地反映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研究及各行业建设中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和专业特点。这类文献最大的特点是出版周期快,情报时效强,其中还包含有许多对科学研究、经济决策工作有相当重要作用的,属于保密范围的或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用于公开发表的文献信息,这就更加显示出它的科学价值,这是正式出版物所不能比的。可是由于这部分文献通常是不定期出版,出版的数量少,形式多种多样,发行范围有限,一般都限于本行业、本地区,以内部发行方式或交换方式进行传播,搜索者很难掌握其出版信息,因而造成这类文献的大量流失。鉴于以上种种特点,在今后的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搜集工作中要设置搜集和研究地方文献信息的专门人员,并加强对工作人员信息意识的培养。提高信息搜集人员的素质,是搞好信息搜集工作的基础,特别是地方文献信息搜集工作的复杂性要求,要着重培养工作人员敏锐的观察力和多思善辨的工作作风,要善于发现、捕捉文献信息,必须思维敏捷、手快、腿勤,具备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能力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具体的搜集工作方法,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建立地方出版物呈缴本制度,利用行政手段来保证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全面收藏。
2. 进行参与式的跟踪收集,积极地派人员参加地区各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召开的学术会议,搜集会议专集、论文汇编。
3.出门访求。定期到有关地区或部门进行信息调查,及时收集各种文献资源。
4.与有关部门建立交换关系,互通有无。
5.对发行量过少的文献可采用复制、复印的方法进行搜集。
二、建立“西北地方文献数据库”
文献数据库的建立是控制、处理和利用文献信息的现代化手段,是信息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服务的基础。历史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高度发展的信息技术的推动下,信息系统已从信息的传统整理系统(图书馆)发展到信息的高级有序系统(数据库),并进而向信息的多媒体系统和智能化系统演进。而我们西北地区的文献信息资源开发工作,目前基本还停留在传统的手工操作阶段。效率低、速度慢,深层次文献信息服务工作难以开展,致使大量的宝贵文献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这种落后的局面已成为制约地区经济腾飞,科学、教育、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采用计算机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文献信息服务工作的自动化,不仅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目前经费紧张的现实条件下,图书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发文献信息资源,要充分认识自己所处的环境、自身的条件和实力,扬长避短,开发需求对路的、有时效的、有特色的信息资源。地方文献就其来源来看,除一部分公开出版物外,有很大一部分是地方历史文献,以及相当数量的非正式出版物。这些文献不可能在版编目,也不可能被国家的文献数据库统一标引录入,只有地方文献收藏单位才能对这类文献进行整理和标引。因此我们选择西北地方文献来建立数据库,就不会被国家统一文献数据库所替代,成为劳而无功的重复劳动。从地方文献数据库建设的发展策略来看,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数据库建设工作是地区性地方文献数据库建设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根据我们所处的地位和实力,应该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为此,今后西北地区数据库的建设必须走整体化的发展道路,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集中力量、形成优势。建库的指导思想要强调面向科研、面向用户、面向市场。西北地方文献数据库建设可大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首先由西北地方文献收藏比较丰富的甘肃省图书馆率先建库,总结经验,制定统一数据加工规范。第二阶段,联合西北五省区公共图书馆及有关地方文献收藏单位共建西北地方文献信息网,实现优势互补,减少信息资源交叉收集和重复建库的浪费,促进西北地区地方文献数据库整体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三、成立“西北地方文献研究与服务中心”
目前我们的地方文献工作,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相当严重。地方文献的基本工作内容还停留在以收集保存为中心,以阅览咨询为辅助的阶段,全面系统地加工整理工作仅仅是开头,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基本上没有起步。从目前西北五省的公共图书馆及有关收藏单位的搜集及开发利用工作来看,收藏和开发工作的重复,关系上的不协调情况十分严重。面对现实,积极的选择应该是更新观念,根据图书馆特色化建设的需要,从内部机制改革入手,成立“西北地方文献研究与服务中心”。中心成立后的任务是科学地、宏观地进行西北地方文献工作的研究。研究其资源状况、开发目的、开发内容、开发手段及如何使收藏文献转化成信息产品,最大可能地释放地方文献的信息资源潜能,为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为图书馆创造出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具体的工作目前主要有以下几项:
1.协调地区地方文献工作
一个地区从事地方文献信息资源存贮和传递工作的主要机构有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史志办、党史办、文史办等,各机构在收藏的重点上虽然各有不同的侧面和重点,但在开发利用地方文献信息资源为本地区建设事业和科学研究服务的目标上是一致的。工作中由于各机构之间关系上的不协调,使得各自收藏的文献互不摸底,收藏品种和研究项目上重复现象十分严重,给国家的资源造成了很大的浪费,严重地阻碍着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心的成立将会联合本地区各收藏单位进行横向协作,在各单位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协调各系统、单位、地区的地方文献工作,核实地方文献的收藏状况,理顺关系,统一规划,编制联合目录,充分揭示各单位所收藏的文献资源。尽可能组织开发、流通,极大地发挥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潜力。统一规划西北地方文献课题开发,中心做为整个西北地方文献信息资源开发活动的控制中心,将把握西北文献开发研究的方向,组织各研究开发单位统一规划课题,扬长避短,科学分工,各有侧重,各具特色,减少重复。积极主动地承接国家级、地区级的科研课题。
2.开展信息咨询,生产信息产品
在西方发达国家,信息的生产、加工与销售正迅速地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信息被视为一种资源,一种消费品,已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近来经济发达国家的研究结果表明,信息机构是国民收入、就业与结构改革的主要来源。例如在美国许多事实表明,信息机构所产生的效益近似于国民收入及就业的一半,先进的欧洲经济实体的类似资料也证明,70年代中期其国民收入的40%来源于有关信息活动。这个结果表明,“书中有黄金屋”这句调侃知识分子的俗语,实在是一句大实话。现代社会,知识与生产的结合为社会所创造的巨大财富,是任何时代也不能比拟的。而我们的图书馆工作由于历史的原因,基本功能长期待续不变,使图书馆机构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变革世界中显出了很大的惰性,几十年来“重藏轻用”的思想严重地阻碍着我们对信息的开发利用,守着“黄金屋”要饭吃是目前我们图书馆界普遍的现象。“西北地方文献研究与服务中心”成立后,做为地区地方文献信息开发利用的研究部门,要认真地研究服务对象和用户的需求,确定我们开发地方文献信息的方向、任务。根据环境和条件,选定业务内容,变过去信息服务的被动性为主动性,开展深层次的信息咨询服务,加工、开发、推销文献信息产品。①直接为各级领导进行最佳决策的智能服务。主要的方式有:提供情报信息、提供专项数据资料、提供有关课题综述,决策论证等。②开展西北问题的宏观研究,进行文献综述报导,如编制西北文献总目提要,西北民族文献综述,丝绸之路文献综述,西北宗教文献综述等等,通过我们的研究成果为西北问题研究工作者提供信息服务。③开发建设西北地方文献数据库,并加以商品化,制造市售软件、机读目录或光盘数据库,创造经济效益。
我们正处在一个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都在发生巨大变化的时代,我们的图书馆要顺应改革大潮的需要,必须要走特色化服务的道路。我们的地方文献工作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地开展卓有成效的文献信息咨询活动,提高地方文献信息资源利用率和整体的社会服务功能,才能开发具有特色的信息产品,立足于激烈的信息市场,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大平: 关于西北地方文献资源联合开发的构想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1989(1)
2.邓小夏: 亟待开发的情报源—地方文献 ,图书情报工作, 1989(6)
关键词:信息化环境;档案管理;模式;变化
1 信息化环境下档案管理模式的转变趋势分析
我国以往的档案主要以纸张为记录载体,也就是常说的纸质档案。传统的纸质档案一直是档案工作中最重要的存储载体,如文件、账簿、报纸、合约等,都是典型的纸质档案类型。纸质档案记录的内容较为安全稳定,有较好的真实性与法律效用,并且一旦出现后期修改、损坏的现象,都会留下较为明显的痕迹,因此纸质档案是公认的法律效率较强的凭证。然而随着近年来信息资源爆炸性的增长,档案的数量也在逐年快速的增加,不仅加大了人力、物力、馆藏面积的投入,还不利于快速精准的查找、使用。并且由于传统的纸质档案随着档案使用率的逐年增加,不可避免的会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文件的磨损,不利于档案文件的长期保管与使用。
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形势下,各行各业开始逐渐由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转向信息化档案管理建设。通过使用计算机、多媒体等设备,从以往的实体档案管理逐渐转变为数字化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心得到有效的转移。通过信息化资源管理实现了对档案的有效分类、整理,更好的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存储、利用以及共享,也极大的减轻了人力、物力的投资力度,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更加体现出档案信息的利用价值。总的来说,由传统纸质档案管理模式,转向信息化档案与纸质档案管理的“双轨”模式,是当前信息化建设的大势所趋。
2 当前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大力推进各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化档案管理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果。然而在部分企业的实际应用中,档案管理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
在信息化时代,计算机技术被应用在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在现代化的办公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电力建筑行业等企业具有流动性强的工作性质,使得计算机技术并没有得到合理的应用,造成一些新型先进的档案理念和管理模式不能及时有效的应用在工作中,且存在有不重视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方式,信息化进程缓慢的情况。有些企业的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的质量不高,在电子档案的存档保管、查阅提取方面没有建立明确的规章制度。而且在大量的纸质文档向电子版本转换时,保证不了速度和质量,档案管理系统的实用性不高,实现不了高效的信息化管理。
(二)档案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部分企I对档案信息化的管理力度不强,档案人员缺乏先进档案技术的有效培训和学习,使得企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管理业务水平得不到提高,在调阅档案的时候不能很好的在技术上实现信息化管理,有些甚至依然采用比较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档案管理人员手工操作的方式,对于信息的完整调取有着较大的难度,还会造成档案纸质发暗、字迹褪色的情况发生。这样的做法不仅使查找利用档案效率难以提高,而且经常会出现档案丢失和信息错漏的情况,对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也有较大的影响。
(三)档案信息管理安全意识不强
现阶段的一些的企业使用信息化管理状况良好,管理人员管理档案信息的效率提高,操作也更简洁方便,大大的提高了企业信息管理的效率。但仍然有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对档案信息的安全意识不太重视,在网络安全方面没有防范,导致档案管理工作中很可能会留下极大的数据安全隐患,不利于档案的安全管理。档案的安全性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一些使用信息技术管理档案的企业来说,更要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意识。
3 信息化环境下档案管理模式的改进建议
针对当前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的提高信息化档案管理工作效率,推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针对性的改进。
(一)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的建设
要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首先要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并且为了更好的满足信息化档案管理的需求,企业要规范有效运用计算机进行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按照文件处理的流程来相应地设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流程,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来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
另外,在实际的信息化档案管理工作中,由于电子文件从生成到归档的过程中,很难实现系统间的直接链接。就目前来说,多数电子档案与其相对应的纸质档案之间没有建立统一的管理方法,导致档案信息系统较难保证电子原数据的完整归档。在实际储存电子档案过程中因为选用的载体不耐久等原因,将会影响到档案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电子档案由于没有固定的载体,通常不具备较高的法律效力,相应的法律认定条文制定也有较大的困难,这也是光盘、磁带、磁盘等载体的电子档案未被法律认定的原因。
(二)提升信息化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当前档案管理工作,不仅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档案学、图书管理学等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使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新时代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包括电子文档信息加工处理能力、档案信息整理分类能力以及较高的职业素养等。因此,企业要重视对档案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定期举办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活动,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意识,使其具备更加专业规范、保密性更强的档案管理技能。另外,企业内部也要构建相关的管理监督制度,强化档案的规范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员工行为,促进档案科学化水平工作有效进行,同时也要落实安全工作与监督工作。
(三)强化档案安全管理
电子档案在使用的过程中,企业需要着重关注其安全性问题。随着当前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档案数量急剧增加,涉及范围也逐渐拓宽,但随之而来的就是电子档案的安全性问题。
在电子信息时代下,无论是单位管理还是个人使用的档案,都需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被他人利用或改动,保障电子档的真实性与安全性。档案管理者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明确各项涉及档案管理安全问题的环节和内容,达到强化管理的目的。企业在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也要注意培养工作人员使用档案的安全意识,并建立一支具有现代科学技术水准的档案信息管理队伍,增强其档案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者与参与者的自身素质,实现信息化环境下档案数据的安全。
4 结语
随着当前社会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加快,作为重要信息资源的档案,档案管理事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要,其存储、管理方式也在不断的改进与完善。为了更好的顺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档案信息管理模式也要不断地进行改革。现阶段由以往单一的纸质档案存储管理模式,转变成由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互补的“双轨”存储管理模式,是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 吴金凤.信息时代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探析[J].城建档案.2015(12)
论文摘要:资本结构理论以债务资本、权益资本、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为重点,探讨了融资结构的影响因素:的指导原则融资选择方式、优化资本结构规模等相关问题,并对企业实务融资结构决策提供了重要,本文以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发展为主线,总结和发展了资本结构理论的基本观点,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了优化资本结构决策的五项原则
资本结构指的是企业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构成比率关系。其中债务资本是企业依法筹资、依法使用、按期偿还的资本来源,体现了债权人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利息的支付可作为费用在税前收益中扣除,具有明显的税盾作用;并且债息是企业负债时期固定偿付的费用,当息税前利润增加时,单位利润所承担的债息就会下降,从而提高了所有者的每股净收益,反之,则会增加所有者收益的额外支出,因此债务资本对企业盈余有强烈杠杆作用。而权益资本是企业依法筹资,并长期拥有、自主调配运用的资本来源,是一种所有者的资本,其收益的分配视企业的经营状况而定,没有支付股利的法定承诺;但作为权益资本,可以参与企业存续期间的赢利分配,从时间和支付率来看,其成本往往高于债务资本,不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因此合理确定一个债务权益比率是降低企业风险、增加企业价值的必然要求,资本结构理论正是基于债务资本、权益资本、企业价值之间关系研究的理论,从融资结构的影响因素、融资的选择方式及优化结构的规律人手,在理论上阐述了资本结构的内在联系,从而给实务融资结构决策提供指导原则。
一、资本结构理论的发展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大卫·杜兰特提出的净收人理论、净经营收人理论与传统理论,标志着早期企业融资结构理论的开端。净收人理论认为,债务资本成本低于权益资本成本,因而企业理想的资本结构应是100%的负债,使企业综合资本成本最低,价值达到最大化;而净经营收人理论认为,负债加大权益资本的风险,造成权益资本成本上升,抵消了负债带来的成本优势,企业的综合资本成本不变,因此资本结构对企业价值没有影响;介于两种理论之间的传统理论则认为,企业一定限度的负债可以带来财务杠杆的收益,促进企业价值上升,而过度负债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使综合资本成本明显上升,反而引起企业价值下降,所以存在一个最佳的资本结构。早期的资本结构理论对企业的债务资本、权益资本、企业价值之间关系作了有益的分析,为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发生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1.资本结构理论的税收观点
现代资本结构理论主要是从五十年代的MM理论提出为标志的,即企业在完全资本市场中,若不考虑利率的变动和税收的影响,企业价值与资本结构无关,而只取决于预期的现金流量和投资风险,假定是理性的投资者、充分的市场环境,MM理论证明了企业价值偏移可以通过无风险的套利活动加以纠正。引入企业所得税因素后,MM提出了负债企业的价值是无负债企业价值与利息税盾之和,即由于利息税盾的作用降低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相对增加了负债企业的价值,当企业达到的100%的完全负债时,价值也达到最大化。MM理论以后的米勒模型中,把个人所得税的因素也考虑在内,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企业负债经营带来的税盾收益,但只要符合债权人个人所得税后利益大于股东个人所得税后收益,举债还是能为企业增加财务杠杆收益,所以基本结论与MM理论一致,即企业完全负债获得价值最大。MM理论及以后的米勒模型没有考虑企业负债可能造成的财务危机、成本等其他因素,因而在实务中难以找到合理解释的证据,如行业间资本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同一行业内,不同规模的企业也不尽一致等等。
2.资本结构理论的财务危机观点
此观点是放宽MM理论假定条件的基础上,探讨债务融资引起财务危机成本,进而影响企业价值的资本结构决策论。在不完全资本市场下,负债企业的财务危机必然是存在的,也就是无法履行对债权人的承诺,比如现金流量的短缺不能按期支付债息,到期无法偿还本金等。同时财务危机也造成企业的危机成本,如拮据成本,在财务危机之时,往往引发企业在建项目的停顿、紧缩和取消,从时间的延误和投人的增加都会产生一定的损失;其次财务危机也向供应商、客户传递不良信号,可能导致产品的不信任、商业信用的取消等,加大了企业的各项支出;再次财务危机可能会中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打击职工情绪,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效率;最后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协商、调节,也会损耗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费用。值得一提的是,财务危机的深化还可能造成企业破产,而产生一系列破产成本,包括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审理费用、清产核资费、相关性行政开支等破产程序性支出,以及破产导致经营者短期化行为的价值损失,如推迟修理、拍卖资产、降低产品质量等获取资金的行为。企业的危机成本随负债的增加而加速上升,因此适度的负债应当控制在财务危机成本现值等于边际利息税盾之时,此时企业的综合资本成本最低、价值最大。
3.资本结构理论的成本观点
由于企业是各利益主体契约关系的联结,因此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在一定合约的规范下,构成了委托关系,相对于所有者、债权人而言,经营者是承担受托责任的者,但委托、受托者作为不同利益的代表,其目标是不尽一致的,因而在信息非对称的条件下,会增进企业的成本。例如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有可能利用内部信息制造道德风险,主要是追求报酬以外的享受、福利、闲暇等个人收益,而损害了所有者的利益,高权益比率的企业主要来自所有者的监督与约束,但所有者信息的拥有量不会因此显著增加,监督、约束的软化必然提高了企业的成本;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财务风险也趋扩大,债权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经营者施行必要的约束和规定,以降低债务风险,多头的监督和约束大大减少了道德风险的可能,进而减少了成本,同时债权的增加使企业的股权更集中,减少了股东间的冲突(如搭便车行为),促进对经营者的有效控制,降低了成本。但债务比率的过度提高,企业将面临高风险的偿债压力,要求经营者努力经营、改善现金流量,以减少企业债务危机,对经营者增加薪酬、施与股权激励等措施由此会增进成本;债权人对高债务比率企业往往规定更多的限制性条款,使企业有时不得不放弃一些高收益、高风险的项目,造成企业价值的损失,同时对高风险的债务,债权人也要求高利率以补偿承担的债务风险,额外的投资损失、债息支出加重了企业的成本。由此可见,适当的债务权益比率能降低成本、增加企业价值。
4.资本结构理论的激励观点
在企业的债务资本比率较低时,债权人的利益有很大保障,因而债务约束较少,债务的激励效果也不显著,对经营者的激励主要为报酬、股权激励形式,在非对称信息环境下,只要经营者没有掌握100%的股份,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出于利益的动机,经营者会违背所有者的意愿,导致企业价值的转移(企业利益攫为私有)或减值(偷懒行为),因此股权和报酬的激励是欠缺的。随着债务比率的上升,债务激励可以促进经营者改善经营、增进现金流量,这种激励作用主要有:(1)约定期限的支付债息与本金,使经营者有必要对未来的经营状况加以关注,实现现金流的平衡;(2)债务比率的提高意味着财务杠杆作用的加大,只要债权收益大于债务成本,经营者的股权收益因此而提高;(3)高债务比率加大了偿债风险,为了保持现有利益(一旦发生财务危机,经营者拥有的一切都将丧失),经营者也必须努力经营,同时债务约束性条款的作用,也可能降低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因此债务激励的套牢作用随负债程度的加深而递增。但是经营者承担财务风险的能力是有限的(债务激励空间有限),也即企业随债务比率的提高,激励边际效率呈递减,另外高负债意味着低股权比率,权益激励作用也是下降的,由此导致激励约束的软化。综合两种激励因素分析,优化的激励方案是以合理的资本结构为前提的。
5.资本结构理论的控制权观点
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不仅在收益分配上有区别,在控制权的安排上也是不一样的。对债务融资而言,如果经营者按期还本付息,则经营者拥有企业的日常控制权,所有者获得财产的终极控制权,如重大决策权、收益分配权等;当企业经营状况不佳、资不抵债之时,债权人就可接管企业控制权,经营者和所有者丧失控制权,显然债务融资的控制权与财务危机制相联系,而权益融资的控制权是与企业的清偿能力相关。企业要形成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控制权的安排是至关重要的,而这类权利的配置与企业的融资形式是相随的,·即在不完全信息的契约结构下,控制权在不同证券所有者之间的安排是企业融资结构的合理选择,例如所有者因财力所限或对经营者监管乏力,导致控制权制衡失效,因此引人新的权利控制主体是权利配置优化的必然选择,实现经营权利的债权控制化,能改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在现实中,低负债比率往往缺少债权控制,随着债务比率的提高,债权人获得部分控制权(主要是债务契约的约束管理权),使经营者得到多方的权利督导,有可能改善治理结构,进而提高企业价值,随着债务比率进一步提高,财务风险加大财务危机,债权人就可能获得全部的控制权,此时等同于权益资本的控制权,难以保证形成有效的权利制衡制度,须施行再融资的安排,实现控制权的重新分配,因此合理的融资结构是形成有效控制权分配的必要前提。
6.资本结构理论的融资顺序观点
在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中,股票融资尽管是可供选择的来源,但由于信息的非对称性,企业必须拥有其他的融资方式,而可能的融资顺序是:内部融资、债务融资、股票融资。首先债务融资与股票融资相比,债务融资需要还本付息,而股票融资不存在股利分配的压力,视企业的股利分配政策而定,因而债务融资的硬性约束特点能向投资者传递积极的信号,有可能提高股价,促进企业价值增值;股票融资往往意味着企业筹资乏力、前景暗淡,使投资者对企业发展失去信心,从而低估企业的市场价值;另外债务融资成本较低,不易丧失控制权,在企业发展前景较好时,有更大的灵活性和盈利能力。其次,内部融资与债务融资相比,内部融资不存在筹资费用,并无须磋商就可能自由方便的运用,是一种低风险(无需偿还)、低成本(直接获得)的资金来源;同时收益的资本化也预示着企业良好的成长趋势,能增强投资者的积极性,进而提高股票价格。融资顺序理论也预示着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合理比率,才能促进企业价值的提高,低债务比率是意味着不合理的资本结构,而高债务比率是高企业价值的表征,但过高的债务比率由于成本破产风险的存在反而使企业价值趋下降,一定内部留存收益也制约着债务比率的过高,因而客观上存在合理的资本结构区域,使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资本结构的优化原则
在资本结构理论的指导下,确定或调整企业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融资比率,是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的问题,由于资本结构理论还无法提供可行的计量模式,因此在实务中如何决定最佳资本结构比率还是财务管理的一大难题,如我国上市公司债务比率有高达70%以上的,也有不到20%的,分布极为广泛,但是不是说无规律可依呢,显然不是,运用资本结构理论,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及相关的环境因素,还是存在优化资本结构的一系列原则。
1.资本结构的成本效益原则
债务融资与权益融资的比较收益是决定融资方式的首要依据,通常采用EBIT-ESP息税前利润一每股收益)分析法(无差异分析法)进行,即首先确定两种筹资方式下相等的息税前利润,然后再与企业预计的息税前利润进行比较,若预计收益大于平衡点收益,则债务筹资能创造财务杠杆收益,因此采用债务筹资增加企业价值;反之则可采用权益筹资。显然简化的无差异分析法只考虑固定的债息作为债务成本,而忽略债务比率的提高而产生的财务危机成本,以及债权人出于债务资本的安全而对企业监管所发生的成本(低债率时由于股权的保障可以免去监管);而在权益资本筹资时,也应充分估计成本的增加,如促进机会主义、经营激励的增加支出、股价的低价发行等,这些额外支出都会削减企业的未来收益,因此无差异分析法的债息成本应包括债务利息、财务危机成本、监管成本等,而预计的未来息税前利润应考虑该种筹资式下的成本在内,综合考虑上述的费用支出后,再根无差别点加以判别分析,来决定那种筹资式。
2.资本结构的治理优化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债务与股权不仅是不同的融资工具,而且应看作是不同的治理结构,正如前文理论所述,资本结构对经营者的激励效应随比率变化而变化的,优化资本结构能提高经营者的激励;同样资本结构的不同组合也反映了企业控制权的配置状况,资本结构的变化过程是控制权争夺的过程;而不同的资本结构表现了委托效率的差异,合理的资本结构促使成本的降低。因此在实务融资中,应注意债务融资激励与权益融资的激励特征,如高比率债务融资与高比率权益融资的激励效用呈递减规律,而两者的协调配合能产生激励效用的极大化,即边际权益激励与边际债务激励相等时,经营者能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价值。在企业控制权的分配上,100%的权益比率,易助长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企业应当适度负债,使经营者同时受到债务风险威胁及相关的债务控制(如条款约束、接管的可能),可以大大减少经营者随意支配现金、追求个人目的的投资消费行为。在委托的框架中,引人债务资本,经营者作为所有者、债权人的人,受限于双方给予的受托任务,监控的范围、程度必有所提高,降低了企业的成本。由此看来,资本结构优化过程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过程。
3.资本结构的优序分析原则
企业实际的融资方式中,出于融资成本、财务风险难易程度的考虑,企业往往遵循一定的融资顺序,各种融资方式都是在成本收益比较的基础上行事的,一定程度上能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依据前文理论,企业需筹集额外资金时,应首先考虑内部融资,而留存收益是取得内部融资的主要来源;只有在内部资金9乏时,才考虑负债筹资,如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时机成熟也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等其他债务资金;在前述渠道不畅通或者债务资本比率很高时,运用股票筹资能改进企业的资本结构。当然融资优序作为理论与经验的推导必须结合企业实际,特殊情况可以组合融资也可以倒序融资,例如,我国上市公司热衷于股票融资,一方面发行股票获得的资金是“无成本”的,与上市公司较少发放股息红利相关;另一方面,经营者利用圈得的钱可以随心所欲的运作,与公司治理不规范、缺乏约束相关。而债务资本约束较硬,还存在偿债风险,与权益资本相比就不具有相对优势。
4.资本结构的市场、行业分析原则
密切关注市场的反应,注重市场、行业的信息分析,及时调整资本结构是创造企业价值的有利举措。如市场利率下降时,企业可以不用自有资本,取而代之的是低成本的债务资本,以促进企业价值的最优化;其次也可以利用股票价格的波动来判断企业筹资的合理性,发行债券引起股价的下跌,意味着企业预期的危机成本、成本可能超过利润税盾所带来的收益,因而企业应逐步转向权益性资本的筹措(利用内部资金,发行股票等);当预计到企业未来的经济形势趋于好转,有大量的现金流人,可及时增加债务资本,以创造更多的企业价值;通过企业与行业平均资本结构的比较,可以明确企业目前资本结构的偏低或偏高,并说明企业对债务资本的杠杆利用是否不够,还是企业承担的财务风险明显偏高,并由此决定调整资本结构方向,以增加企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