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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评价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情况通过了解A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情况,初步判断A公司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健全性一般,合理性一般,主要体现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现有的资金管理制度比较陈旧,和正在执行的资金管理流程相脱节”等缺陷。
(二)测试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运作通过检查证据、实地考察等程序,结合A公司实际执行的资金管理流程,测试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判断现有的内部控制程序可以信赖,内部控制需要完善,主要存在“部分现金收支无审批流程、网银付款授权额度不合理、POS机管理存在风险、月度资金预算流程需完善”等缺陷。
(三)评价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水平A公司现有制度规定、实际执行和业务抽查中,发现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比较健全,但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因此确定该公司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风险为中等。
(四)货币资金的经济性情况A公司从2012年开始启用山经资金预算系统,2012年资金预算支出总体执行率111.13%,2013年资金预算支出总体执行率104.01%,2012年资金预算偏差较大,公司多次进行资金分析和预算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2013年预算执行率得到提高,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率偏差在5%之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及时调整资金预算,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通过资金支出预算执行分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的经济性较好。
(五)货币资金的效率性情况A公司根据行业上级公司统一要求,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资金由行业上级公司统一调度使用,现有资金管理模式比较合理。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流程中的部分岗位职责存在重复现象,职责不清,且未见岗位激励机制。抽查2012年9月银行支出户的银行未达,发现存在单据传递不及时、部门之间协作待完善的现象。通过职责分工、激励机制和内部部门之间协作方面,确定货币资金管理的效率性为中等。
(六)货币资金的效果性情况A公司2012年度绩效考核评审105.66分,2013年度绩效考核评审110.55分,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其中涉及资金管理的财务指标均已超额完成。货币资金管理完成了年度预算,达到了货币资金管理的效果性。
(七)货币资金管理潜力分析通过对A公司两年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情况和货币资金效益审计,审计组认为以下两个方面有潜力:1.货币资金管理的健全性和合理性,若扣除其他人为因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制度,优化资金管理流程,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情况会有较大的改善。2.货币资金的效率性,通过完善岗位职责,建立岗位激励机制,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资金管理效率性会大幅度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和审计建议
(一)现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比较陈旧,和正在执行的货币资金管理流程脱节,建议及时修订制度,完善资金管理流程。
(二)实质性抽查中发现部分现金收支无审批流程、网银付款授权额度不合理、POS机管理存在风险、月度资金预算流程需完善等现象,建议梳理资金管理流程,规范过程控制,加强日常资金收支管理,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实处。
(三)资金管理部分岗位职责存在重复现象,且由于人员更换和轮岗,原有岗位职责和现有实际职责不一致,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资金管理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
(四)部分单据传递不及时,建议加强资金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互通信息,按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审计评价
A公司能够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通过货币资金支出预算控制,提高货币资金管理的经济性;通过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岗位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协作,提高货币资金管理的效率性;通过完成财务绩效指标从而促进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完成,达到了货币资金管理的效果性。通过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提高了货币资金管理的效益,促进了公司经营指标稳步提升。
第一,企业的经济效益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如何对企业展开效益评价,效益审计应运而生。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大力开展效益审计可以说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同时是审计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更是全体内部审计人员维护和保障企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应尽的职责。
第二,从实际案例看,货币资金效益审计始终围绕企业效益的主线,效益审计在很大程度上又必须关注货币资金效益审计,两者之间的管理体现为互补。无论是效益审计还是货币资金效益审计都是审计事业长足发展需努力的着力点。因此,开展货币资金效益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是今后所要遵循的作业模式,这样才能更好地突出审计的特点和优势。
论文摘要:审计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很有价值、实用性很强的教学方法,已被广泛重视,但在实际运用中也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教师业务素质、案例选用、考核办法等方面,针对这些不足,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
审计基础课程是建立在许多专业知识之上的一门综合性课程,它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与其它学科的渗透性。传统的审计课堂教学,基本上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考、学生背”的公式化教学模式,重理论,轻实务,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与分析判断能力,忽视学生在学习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难以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审计人才,这种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已不适应审计教学的实际需要。因此,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已被越来越重视和接受。
案例教学法是在学习和掌握了一定相关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剖析审计案例,让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审计的实践活动中,以提高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审计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教学方式相比最突出的特点是:学生在学习中扮演了更为积极主动的角色,让学生积极投入到事先精心设计好的一系列案例讨论中,激发学习兴趣,拓展思维空间,提高审计实践能力。这种方法已在教学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也还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一、从审计教师方面看:要参与案例收集与讲解
大多数中青年审计教师都是学校的专业教学骨干,教学经验丰富,但教学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大,平时很少有机会和时间去更新专业理论知识,更少去参与社会实践教学,专业知识较陈旧,教学方法传统单一,他们在审计教学中虽然都或多或少地运用了案例教学法,但都很少参与案例的收集和选编,照用了教材中的现存案例,在案例教学中不能很好地起到组织引导作用,抑制了案例教学法的充分利用,影响了教学效果。
二、从案例选用方面看:审计基础教材中选用的教学案例难以满足教学具体要求和学生具体情况
(一)审计案例是联系审计理论和实践的桥梁,教学中运用的案例应和教学的理论知识密切相关,但教材中所选用的审计案例大多是来自国外的典型案例,很难与我国的教学内容紧密相关,也难把审计案例所反映的审计实务与相应的审计理论联系起来,给教学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审计基础教学的对象大多是没有实践经验的学生,他们在接触审计课程之前,对审计的理论和内容一无所知。因此,我们在教学中选择的案例应由易到难,让学生对审计的理论和实务有一个循序渐进,逐渐认识的过程。但一些教材并没有考虑这种情况,给出的往往是一些经典的、综合的、大型的案例,学生刚开始根本无法理出这些案例的头绪,更不用说参与分析讨论了。
三、从考核评价学生方式看:形式单一、简单片面
传统的审计教学考核评价方式是“老师出题,学生背诵”,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老师改卷评分来衡量学生学习程度的好坏。这种单一的考核形式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水平,抑制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采用案例教学法后,有的教师仍然沿用这种传统考核办法,没有发挥案例教学法的真正作用。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在审计案例教学过程中,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力求充分利用案例教学法,提高审计教学效果。
(一)进一步提高审计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
1、教师要学习和掌握更为广博的专业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积极参与专业培训、业务进修、学术研讨等,不断提高科研水平。主动参加审计师和会计师全国考试,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
2、主动参与审计实践,提高自身的实践教学能力。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利用寒、暑假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积累实践工作经验;还可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来校担任兼职教师或开设专题讲座,以提高审计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
3、审计教师还应当亲自参与教学案例的收集和选编,精心设计一些生动的案情和场景供学生参与讨论和分析,这样才有利于组织和引导案例教学,达到案例教学的预期效果。
(二)广泛收集和整理、科学设计和选择适合教学内容和学生具体情况的案例。
案例的设计是进行教学的前提,案例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案例教学效果的好坏,好的案例即能融会相关审计理论知识,又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1、选择的案例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针对没有任何从业经验的学生,我们要选择由简单到复杂,再到综合的案例,给学生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使学生通过案例模拟进一步加深对审计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逐步提高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2、选择的案例要有系统性、引导性
在不同的教学阶段选择不同类型的案例,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尽量做到案例的系统性。
(1)在课前选几个短小的、趣味性强的案例,启发学生思考,引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案例不需特别典型,但要和即将讲解的内容密切相联。
(2)在课中选一些实用性强的案例,结合刚刚讲授的理论知识和方法,选用一些与之相关的有代表性的案例激发学生在课堂进行激烈的讨论。使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加深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利用所学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真正做到融会贯通。这样的案例不要求综合典型,但要注重知识的运用,实用性强。
3、在课后运用一些大型的、典型综合的案例,作为学生阅读的详细资料。这类案例可以不分国界,只要是在会计执业界产生深远影响的综合性强的案例都可选用。学生讨论分析这类案例,可以拓展视野,培养综合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还可加深生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合作。
(三)改革单一的考核办法,实行多样化考核评价方式
1、理论测试。对所学的理论知识部分,仍通过开卷或闭卷笔试考试,老师出题,包括填空、选择、判断、问答等题型来考核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
2、课堂讨论。每一次进行课堂讨论前,都要求学生事前预习某一案例,根据所要讨论的问题写一份书面的讨论提纲,以促使学生课前预习,并避免学生在讨论中随心所欲、信口开河,达不到讨论的目的和效果。在分组讨论过程中,由小组组长记录每位成员的基本观点、讨论的要点、发言的内容等,教师则在讨论中起着主持、组织的作用。讨论结束,每位成员就自己讨论的问题及得到的启发或结论写一份简单的总结报告。课堂讨论成绩由事前的准备、事中的发言踊跃与否和事后所写的报告三者综合确定。
3、撰写一份审计报告。课程学习结束,教师准备一个较典型的审计案例,要求学生就案例中给出的材料结合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思考分析,按照审计报告所固有的写作格式,写出一份审计报告,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撰写审计报告是审计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可以检验和锻炼学生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创新思维能力,也是考核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
四、结语
审计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很有价值的非常有效的方法,但也有其局限性,它不能代替课堂讲授的理论教学,不能代替社会实践教学
因此,案例教学必须是在学生掌握了审计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等理论知识之后进行,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按照内部审计转型要求,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探索实施绩效审计。
(一)节能减排工作的合规性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明确其职责,是否设立专人负责的能源管理岗位并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是否制定明确的能源节约目标和具体的年度量化指标,是否对能源消耗和节约潜力进行分析;是否加强节能减排制度建设,能源消耗分项计量和统计管理、能耗设备节能审查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及时开展各项节能减排工作;是否按规定实施了能源消耗分项计量并提供消耗计量数据;能否定期对重点用能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新建项目是否开展节能减排评审、原材料及设备设施是否满足节能减排要求,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改造是否加强对中央空调、供暖和用电等高耗能设施、设备的测试、诊断;公用车辆管理是否严格。
(二)节能减排措施的创新性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采暖和空调是否满足国标对空调系统经济运行的要求;办公区域节能减排灯具使用率是否达到规定比例,照明功率密度是否满足相关标准;是否明确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程序和要求,是否委托专业节能减排服务机构提供节能减排诊断、设计、融资、改造、管理服务;是否探索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
(三)节能减排活动的绩效性
主要审计内容包括:节能减排的效果性,重点审计辖内各支行是否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以及在上级行专项检查或地方性部门验收中的评价情况;节能减排的经济性,重点审计在新建项目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人、财、物等资源投入的经济性。
二、评价标准和指标
坚持“以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为指引、以总分行有关专业考核办法为标准、以上级行专业考核结果及群众评议结果为参考”的评价原则,围绕“节电、节水、节油、办公资源消耗控制”四个重点,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合规性、措施的创新性、活动的绩效性,设计“三性”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涵盖14个评价项目、35项评价指标。主要包括:
(一)工作合规性评价指标
重点围绕领导组织是否健全、制度建设是否完善、工作开展是否到位设定指标,涉及领导组织、制度建设等4项内容12项指标。
(二)过程创新性评价指标
重点围绕创新措施的可行性及创新工作取得的成果设定评价指标,涉及绿色照明、能源合同管理等5项内容11项指标。
(三)结果绩效性评价指标
重点围绕节能减排的效果“好不好”、资源利用“经济不经济”设定指标,涉及既有建筑改造、水电油及办公资源消耗等4项内容12项指标。
三、审计组织和实施
坚持“三个突出”,为提高审计效率和项目质量夯实基础。
(一)突出审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精心选择培训内容,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拓宽审计视野,提高审计能力。一是聘请节能减排专业人员讲解节能知识。二是邀请专业人员讲解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程实施方案、节能减排工作考核标准(暂行)等专业性规定。三是由主审人讲解节能减排绩效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相关规定。
(二)突出审计创新,改进方式方法
一是改进审计方式。针对审计对象多、路途远这一现实,确定采用报送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有效解决问题。报送审计即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据调阅清单收集资料送内部审计部门;现场审计则结合报送审计发现,有针对性地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座谈、问卷调查和现场核查,提高审计效率。二是改进审计方法。根据节能减排工作特点,灵活运用新型审计方法,以审核法、观察法为主,以调查问卷、座谈为辅,佐以因素分析法、功能分析法等先进的分析方法,增强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全面性。如采用实地观察法,察看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效果;利用功能分析法,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施的功能进行分析,讨论节能改造目标是否实现等。
(三)突出咨询服务,强化审计职能
改进单一的内部审计查处、确认职能,通过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问题、剖析成因、提出改进建议,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增加组织价值。审计结束后,不仅通过内部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责令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对症下药,认真整改,有效解决节能减排欠规范问题;而且通过对既有建筑设备设施节能潜力分析,明确节能减排改造空间,提出继续加强设施改造,实现技术节能;还针对部分单位管理不细致,提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实现管理节能。上述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审计结论和评价
(一)审计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标准,对中心支行机关和辖内多个县(市)支行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为B级,为节能减排蓝色达标单位。
(二)审计评价
1.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并积极履行职责。
一是建立了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节能减排工作。二是制定了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均制订了创建节约型机关实施方案、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多数支行结合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使用等制度,将节能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三是实施了能耗分项计量和统计分析。制订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从电耗、水耗、煤耗以及天然气、公车用油等方面采集、上报数据;建立了能源分项计量统计台账,实行了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2.工作措施得力,突出过程管理。
一是加强节能宣传。各支行通过召开节能减排动员大会、张贴节能温馨提示资料、发出节能倡议书等形式加强宣传,强化全员节能意识。二是加强用电管理。倡导文明节能办公,加强八小时以外用电控制,严格执行冬、夏两季空调定温标准底线,有效控制电耗。三是加强用水管理。重视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对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的供水设备及时维修更换。四是加强车辆管理。实行派车登记及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实现规范管理。五是加强办公资源消耗控制。推行电子政务,加强材料采购和领用环节管理;杜绝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等,减少资源浪费。
3.工作绩效突出,效果性和经济性已经显现。
(1)效果性明显。
一是支行机关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各项节能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至2010年末,中心支行实现节电36.5%,节水52.5%,人均节电、节水分别为26.68%、45.28%,单位建筑节电、节水分别为33.8%、50.06%。二是辖内多家支行通过抓节能、促管理,电耗、水耗、单位建筑电耗、单位建筑水耗四项指标均实现“十一五”节能20%的目标。三是油料及办公资源消耗控制效果令人满意。与2005年相比,支行机关2010年车辆用油总量减少了1.62万升、下降了17个百分点;辖内多家支行2010年交通费减少17万元、下降了27个百分点。另外,支行机关办公行政成本节约120多万元;辖内各支行办公费支出减少7万余元、下降了20个百分点,电子设备运转费支出减少了11万余元、下降了35个百分点。
(2)经济性突出。
一是支行机关对高能耗设备设施分批进行了技术改造。2007年对热水供给设备进行改造,投入资金1.2万元,将原来的电热水器改造为太阳能,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电8000度,两年收回投资成本。2008年对中央空调进行节能改造,投入资金15万元,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理念,聘请专业管理公司对中央空调进行节能诊断、分析、设计和改造施工;改造后,当年节电40.71%。按照系统设计使用寿命15年推算,可节约电费21.75万元。2009年推行绿色照明新技术,投入资金3万元,对办公楼走廊、步行楼梯、卫生间公共区域更换红外感应及声光控灯具169个,每年可节约用电量2万度,减少电费支出近2万元。2010年对计算机机房进行改造。将机房空调全部更换为变频节能空调,对机房照明、综合布线、ups电池均进行高标准更新改造。在上述改造项目中,均严格按照集中采购和招投标操作程序进行,共节约资金60余万元。二是部分支行更换耗能设备、设施时注重经济性。辖内多个支行在办公楼维修改造中,将维修改造工程纳入集中采购范畴,牢固树立环保、经济理念,更换空调设备时,把节能、节约作为主要指标,选择性价比高、能耗低的产品,均购置了无氟变频空调。
五、发现问题和不足
(一)专业考核标准方面
节能减排目标考核标准不完善。上级行节能减排工作主要目标只设定指标的降幅,未将能源消耗水平纳入考核范畴,节能减排目标不够全面。
(二)基础性工作方面
1.节能减排岗位设置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在未设置节能减排或能源管理岗位,或未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2.节能减排基础性制度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在未建立能源消耗定额制度、单车油耗考核奖惩制度、能耗设备节能审查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度。
3.节能减排奖惩机制不够完善。
主要表现在未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对支行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范围,未建立节能减排奖惩办法。
4.节能减排监督指导力度不够。
一是部分时段节能减排推进、指导不力,辖内各支行相关时段节能减排工作资料零散,甚至缺失。二是对辖内各支行节能减排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无法确保节能减排分项计量统计口径准确、数据真实完整。
5.节能减排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个别制度执行不力。如2008年下发的《关于报送有关节能降耗报表的通知》,从辖内各支行提供的资料看并未得到落实。二是相关工作记录缺失。通过座谈及问卷调查,部分支行节能减排工作已开展,却没有相关记录。三是中心支行机关及支行节能潜力分析还须加强,质量有待提高。
(三)绩效性工作方面
1.个别指标未完成,影响节能减排总体效果。
辖内有的支行未完成人均能耗指标及单位建筑电耗节能指标。
2.未明确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不利于节能减排工作部署。
部分支行未结合实际,对“十一五”期间“节电20%、节水20%、人均节能和单位建筑节能20%”的总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年度节能目标不明确,不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可能影响节能减排总目标的实现。
3.能源消耗水平偏高,节能减排管理效率不高。
以2010年为例,辖内各支行人均能耗、单位建筑能耗水平差别较大。以位居能耗高点的两支行为例,人均电耗值高出平均值25个、8个百分点;人均水耗值高出平均值47个、66个百分点;单位建筑电耗值高出平均值79个、61个百分点;单位建筑水耗值高出平均值115个、155个百分点。
4.节能减排措施创新力度不够,影响节能减排效果。
辖区未探索建立能源消耗定额制度或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未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程序,太阳能等新能源、雨水收集系统等新节水设备未得到推广运用等。
5.设备、设施陈旧,长期运行能耗高且不经济。
有的支行未进行办公楼维修改造,部分高能耗设备、设施未进行更换,节能减排效果仍有较大改进空间。
六、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围绕“能不能更好”这一主旨,从三个层面提出审计建议。
(一)地方机构
建议市政府节能办结合辖区能耗实际,在确定节能减排各项指标下降百分比的同时,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或能源消耗标准,明确人均电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电耗、单位建筑水耗以及公务用车油耗定额,为辖区公共机构提供节能减排横向比较的量化依据。
(二)主管部门
1.建议上级行完善节能减排考核标准。
审计发现,按照上级行要求,仅对节能减排相关指标降幅进行考核,而不考虑具体能耗值,可能导致考核结果不合情也不合理。因此,建议上级行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将节能减排降幅、能源消耗水平同时纳入考核范畴,使考核标准更加全面、科学。
2.建议上级行适当安排节能改造专项资金。
技改资金不足是影响节能减排效果的瓶颈因素。虽然分行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原则,每年核批专项预算指标,用于县支行办公房维修改造,但受资金限制,辖内仍有支行尚未进行办公楼维修,部分支行楼内设备、设施尚未进行技术改造或淘汰更换。建议上级行进一步安排专项资金,使上述问题得到改观。
(三)审计对象
建议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工作水平。
1.认真整改,有效解决节能减排欠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合理设置节能管理岗位,健全单车油耗考核制度、能耗设备节能审查等制度,加强设施检测、设备维护和车辆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健全相关工作档案资料。二是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队伍建设。针对基层行后勤部门懂技术、会管理人才缺乏的现状,建议加大节能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后勤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县支行的监督指导力度,使各支行节能基础性工作以及创新工作都有明显提升。
2.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绩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全员节能意识。通过教育、控制、考核等措施,强化员工节能意识、掌握节能技巧、培养节能习惯。二是找准新的突破点,继续加强技术改造。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程序,对中央空调用户端进行设计、融资、改造和管理服务,实现中央空调用户端温度自动化控制,进一步提高节电效果。三是继续强化节能管理措施。各支行应加强对用电、用水、车辆油耗的管理控制,重点在制度的有效执行、严格考核奖惩上下工夫,达到节能效果。
3.加强考核,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向纵深开展。
建议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范围,做到奖惩结合,促进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度。
4.统筹安排,分批次解决节能改造项目。
要求有办公楼改造计划的支行,在设计修缮方案时,必须考虑节能改造,支行相关部门验收时也要作为重点予以检查把关。要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通过节能减排服务机构提供融资方式解决资金不足困境,消除节能改造的资金障碍,推动节能创新。
七、审计成效
审计收到四方面成效:一是岗位设置更加合理。市县两级行均增设节能管理岗位,配备专职节能管理员,专门负责能源管理工作。二是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统一制定了辖区能源管理方案、单车油耗考核等管理制度。三是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如改革办公电话管理方式,实行话费包月制,年节约话费10万余元。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支行机关2012年度水、电、油消耗量较上年度下降了11.5、3.3、10.4个百分点,以管理促节能已见成效。四是节能意识更加增强。建立、实施节能减排季度量化考核办法,考核与季度绩效奖惩挂钩。通过审计,辖区银行内部管理更加严密,职工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和谐机关建设得到加强。
八、案例启示
1、一般资料
收集2006年1月—2009年12月XX医院护理业务查房病历65份。将65份护理查房病历中出现的护理诊断进行有针对性的统计。
2、影响因素
2.1法律意识淡薄
护理人员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错误认识,由于繁忙的护理工作,忽略了对安全管理的认识,护理人员对于安全隐患的判断与处理不够,缺少法律意识,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2.2环境因素
影响神经内科护理安全的环境因素主要有地面滑、床脚移动和病房扶栏三个方面。病房地面滑是引起病人摔伤的因素之一[3]。由于神经科病人存在肢体偏瘫、无力,在清扫地面后,如地面潮湿、过滑,病人行走易出现摔伤。为给病人创造舒适安全的治疗、休养环境,病房走廊的扶栏、浴室卫生间的扶栏安装很重要。尤其对于神经科病人,可以找到支撑点,防止摔伤、跌倒。
2.3用药与设备因素
由于医学技术的发展,新药与设备不断更新,神经科所用药物大部分为高渗性,对血管刺激性大,再加之病人年龄、血管因素,因此临床药物外渗静脉炎发生率很高。加之药物配伍、给药途径、设备使用不当等方面原因给病人造成不安全后果[4]。医疗设备本身的安全、患者的安全及操作者的安全。仪器设备的使用不当、故障、老化、种类不齐、性能不良、规格不配套或护理人员对仪器操作不熟练等问题,都可能给患者造成危害。使用中常见的危险因素是测值不准确;仪器设备消毒不彻底,也常成为神经内科患者的感染源[5]。
2.4人员与技术因素
护士评估患者的知识水平不只是看其文化程度,主要是评估其对自身疾病的了解程度,统计结果显示,不论文化程度高低,患者对自身疾病的了解和认知程度均属于缺乏之列,对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用药常识等缺乏了解,若卫生宣教不到位,很可能导致许多风险和纠纷的发生,例如进展性卒中的患者往往对住院以后病情还继续加重不理解。人员方面因素主要指由于护理人员素质或数量方面的原因不能保证满足工作基本要求而给病人造成的不安全影响或隐患;技术因素主要指由于护理人员技术水平低、经验不足或协作能力不强等原因对病人安全构成的威胁。特别是随着新技术、新项目大量引进与开发,护理工作中复杂程度高、技术要求高的内容日益增多,不仅对护理人员形成较大的工作压力,而且致护理工作中技术方面风险加大,影响护理安全。
2.5疾病因素
(1)偏瘫
神经科病人大多年老体弱,同时存在视力减退,神经疾病导致瘫痪、步态不稳、起立与迈步艰难等,常突发抽搐及晕厥。病人对病床高度不适应时易致坠床。
(2)感觉障碍
神经科病人存在感觉障碍的占大多数,病人对痛温觉感觉障碍,病人家属未掌握热水袋、局部热敷的温度及使用方法。如使用热水袋不当导致烫伤。病人长时间一个卧位,导致皮肤出现压疮等。
(3)抽搐
癫痫病人抽搐发作时,常发生舌咬伤、骨折、坠床等意外。抽搐间隙期病人疏于带牙套、置牙垫防护,如突发抽搐易致舌咬伤,按压肢体易致骨折等。
(4)精神异常
神经内科病人,发生大面积的额叶、颞叶等部位损害后,出现精神异常、躁动。肢体忽略病人,危险性增加,病人有自伤危险,出现他伤、自伤等。老年痴呆病人出现定向力、记忆力等缺失,如防护措施不到位,未做到24h连续看护,特别是外出进行辅助检查时,人员较杂,稍有疏忽容易走失。
(5)呼吸困难
神经肌肉疾病,如格林巴利综合征、重症肌无力、周围神经病变等,病变累及呼吸肌后即可出现呼吸困难、窒息等。神经系统多种疾病均可出现吞咽困难,咳嗽反射减弱,如进食呛咳引起食物误吸,鼻饲不当引起误吸,牙齿松动脱落导致窒息,痰液黏稠导致气道受阻。此类风险多易发生于吞咽障碍、需要鼻饲饮食的患者。
(6)感染
各种监测、诊疗技术的应用,使接受侵入性操作的患者医院感染率明显高于无侵入性操作的患者,其中机械通气患者相关性呼吸道感染者为85.0%,气管切开感染者为50.5%[6]。80%的医院内泌尿系统感染与导尿有关,且留置时间越长感染率越高[7]。病人住院期间有发生院内感染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神经内科护理人员工作量大,护士编制相对不足,护士整日忙于治疗和处理医嘱,长期超负荷工作,都是影响护理安全的因素。护理人员业务及技术水平与护理安全有一定关系。临床实践表明,护士的素质和能力与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往往有直接联系,近年由于低年资护士增多,导致技术操作熟练程度欠缺,经验不足,工作责任心不强,护理不到位等,极易产生各种外伤及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给患者的安全构成威胁,特别是随着新的医疗技术大量引进与开展,对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护理管理者工作中预见性欠缺,基础质量工作监管不到位,给患者造成不安全的后果。护理人员卫生宣教不到位,护患沟通欠缺。卫生员工作监管不够,给患者造成不安全的后果。
二、安全策略
1、善抢救仪器的管理
制度,仪器设备专人管理,做好培训、考核、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等工作。每班检查,每周大检查,原则上不外借。配备一定量的零配件和必要的配置替换设备,以备应急。将仪器报警声音调至最低,工作人员的动作轻,治疗护理操作尽量集中进行,碰到抢救或特殊情况时,拉上床位之间的布帘,减少对患者的干扰和影响。
2、加强健康教育
加强健康教育,增进医患沟通要取得患者及家属的有力配合,需要通过加强健康教育,增进医患之间的沟通。为此,每月开1-2次的健康教育讲座,由责任护士着重讲解神经内科的基础知识,及诸如脑中风等病症的预防、治疗、预后、康复等知识,让家属明了患者的检查治疗情况、用药情况、医疗费用情况、预后及康复情况,使之更好地配合各项治疗、护理。在开展健康教育时,应同时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告知患者及家属。如对于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患者家属,应告知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因大多是由动脉瘤或血管畸形造成的,在没有去除病因之前,排便过于用力、情绪激动都可能导致生命危险。
3、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
护理风险与法律法规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护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而发生的护理缺陷或纠纷时有发生。因此,应该经常组织护理人员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理》、《医院护理管理条例》、《护理差错的分类及评定标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与护理风险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从职业道德和法律的高度规范护士的护理行为,聘请法律顾问为护士上法制课,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护理人员的自律能力和守法的自觉性,在全面认识理解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订的有关实施细则、规范[8]。提高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内制定安全日,责任班负责评估病人安全隐患,定期召开护理安全会议,对于其他科室和本科室出现的护理安全问题,进行组内讨论,制定整改措施。科内制定相关预案流程,相关规章制度,使护士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在尊重和维护病人权益的同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加强感染控制
神经内科病人大多是年老体弱、吞咽困难、感觉障碍、肢体肌力差的病人。首先护理人员要做好入院宣教,入院当天向患者详细介绍住院环境、住院须知、呼叫系统使用方法。护士对患者进行全面护理评估,包括肌力、肌张力、视力、步态及步行时的平衡力,足部有无变形或痛楚等。根据评估所得到的结果进行健康宣教;3天内护士对患者进行疾病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的宣教,护士长及时进行健康教育知晓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与护士工作考核挂勾。给患者加用床档保护,指导患者及家属活动时有人陪同,不穿拖鞋,以免摔伤、坠床等意外发生;使用热水袋时要指导使用温度及使用方法,以免烫伤;长期卧床要经常变换,以防出现压疮及坠积性肺炎;鼻饲时要将床头抬高,并保持床头抬高,鼻饲后30min尽量不给患者翻身,以防吸入性肺炎的发生。总之,掌握各种危险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病人安全的威胁。进入病区的所有人员戴口罩、戴鞋套,严格无菌技术操作原则,限制探视时间和人员进入。严格掌握侵入性诊疗手段的运用指征,加强各种导管的护理。合理应用抗生素,减少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从而延缓细菌产生耐药,提高临床治愈率[9]。做好环境的消毒,加强空气的清洁和消毒。患者转出后做好终末消毒,使用后的仪器、设备和各种管道应严格消毒,防止感染。
5、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是确保护理安全和实现自我保护的基础。神经内科病人病情变化快,需要护士利用专业知识,充分向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协助医生做出正确的处理。如果护士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就不能在医疗护理过程中掌握主动,甚至有时因解释不清、处理不及时而使患者和家属不满意,产生不良后果。在抢救时,若护士技术娴熟,就能给患者和家属以安慰,得到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减少纠纷的发生。加强护士专科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护士风险防范的能力,在注重护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的同时,有针对性的进行专科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的训练,请科主任作专科理论知识讲课。对护士进行呼吸机、心电监护仪操作的培训考试,做到人人过关。创造一个安全的病房环境,如地面材料防滑、干燥,卫生员拖地应设警示牌,提示病人防滑,厕所、洗漱间增设防滑垫;坐凳带扶手。病房、走廊安装横向扶手,厕所安装竖向扶手,便于站起时借力;病床、轮椅的制动闸性能良好,其次应加强巡视,主动给予帮助。在提高护士业务水平的同时,也提高了风险防范的能力。通过学习,使护士明确了护患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认识到虽然护理风险不能完全避免,但通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可以化解护理风险,减少护理纠纷和差错事故的发生,从而加强护士的法律意识和护理风险防范意识,认真的处理好病人从入院到出院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1.【答案提示】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手机用户不断增加,手机在方便人民生活的同时,针对大众手机用户的垃圾短信的泛滥,也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
现在国内群发短信公司众多,相对完整的垃圾短信产业链在国内已经形成:搜集倒卖用户信息、编写群发广告信息、研制购买短信群发设备,最终通过通信端口发送。在巨额利润的驱动下,这一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在不断地探索增值的新方式,垃圾短信业务随之愈加庞大。而作为消费终端的手机用户,成了这巨大产业链的受害者。
垃圾短信的泛滥不仅对短信接收方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大量的垃圾短信占用了有限的网络资源,还直接影响了通信业务的正常开展,损毒了电信市场的正常秩序。垃圾短信的问题虽小,但是却折射出了很多问题,其中包括行业自律、法制建设等方面,如果不加重视,长此以往必将对通讯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将大大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
2.【答案提示】目前,我国的垃圾短信大致分四大类:“骚扰型”,多为一些无聊的恶作剧,对手机用户的生活造成干扰;“欺诈型”,此类短信通过一些欺诈性的信息如中奖等。引诱手机用户拨打电话进行转账等操作,骗取用户的钱财;非法广告短信,如出售黑车、麻醉枪之类;SP(短信业务提供商)违规群发,误导用户订制短信业务,发送号码多为SP接入代码,发送号码不分网内网外,既有通过移动号码对联通用户发送的,也有外地联通号码对本区用户发送的。
从广义上来说,凡是用户没有定制过的短信,都属于垃圾短信的范畴。
3.【参考例文】
手机也需要防火墙
当今社会,手机差不多已经成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人们通过手机可以随时随地接收信息,联系亲人好友。手机的使用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加深了彼此之间的联系。手机短信也以其快捷、廉价的服务受到了广大手机用户的欢迎。移动、联通等通讯公司每年的短信收益也在快速增长。
但是,随着现代化信息手段的不断发展,垃圾短信的泛滥开始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越来越多的影响,垃圾短信的现状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据统计,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8.29条垃圾短信,其中每周收到垃圾信息达10~20条的用户占14.19%,另有6.25%的用户每周收到多这40条以上的垃圾信息,其中的77.7%为非法广告类短信。
垃圾短信泛滥,种类五花八门,从出售枪支、代办文凭、提供发票,到房产信息、商场打折、基金管理等,这些不期而至的短信给手机用户带来了很多烦恼。而且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短信的手段进行欺诈活动,也导致了我国垃圾短信造成的经济损失逐年上升。欺诈性垃圾短信还诱发了通信.用户和运营商之间的纠纷。
如何应对垃圾短信,屏蔽垃圾短信对广大手机用户的影响,这已经成为摆在政府和运营商面前的不可回避的问题。多年来,虽然各方面对垃圾短信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是由于应对垃圾短信的,网络过滤技术措施有限,再加上各部门单独行动,难以形成合力,收效甚微。考试大收集整理
治理垃圾短信,必须从运营商技术屏蔽到立法、技术和行业自律“三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杜绝垃圾短信,应该从运营商的短信发送平台上着手治理。垃圾短信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数量巨大,因此,电信监管部门可以限制每一个手机号码在一定时间内发送短信的数量,对于真正确实有需要大量发送短信的用户,应该实行实名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比如政府机构需要发送告知市民的短信、灾害预报等,通过实名制和相关程序特批后再发送。
要研究开发跟踪号码、屏蔽关键字等技术,通过在中途的“拦截”实现监控的目的。运营商也应当在治理垃圾短信的过程中提高行业自律的自觉性,将杜绝垃圾短信作为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从长远来看,治理垃圾短信对运营商来说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公民(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这一事实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丧失,引起继承的开始,继承人取得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公民死亡之时或多或少要留下遗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一规定与我国民法的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相适应。同时,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以及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三项原则。在遗产转移过程中,继承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本身就有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缴纳税款的义务,但经常发生将作为一个整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分割开,对债务以欠债人已死亡等种种借口拒绝履行清偿义务,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保障,不得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权之诉。本文旨在就人民法院应如何从诉讼程序上和实体上保护债权人合法债权并实现之,使继承法律关系的所指向的义务由法院依法律予以司法保护。笔者从诉讼程序中债务人死亡案件适格被告及其他当事人如何确定、诉讼中如何适用向未起诉的不确定的债权人发出公告、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债务清偿原则和等相关法律入手,着重探讨一下审理债务人死亡案件所需解决的程序性问题及实体性问题。
关键词:遗产、继承、债务清偿、处理
一、概述自然人死亡的遗产和债务处理
人的死亡除因生理上的衰老以外,有时是突发性的,如暴病、车祸,不可抗拒的自然力、意外事件等。公民(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丧失,引起继承的开始,继承人取得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公民死亡之时或多或少要留下遗产:一是财产,二是财产权(债权);同时遗留下债务:一是死者生前所负的债务,二是死者身后因丧葬、遗产管理等所生之债。在外国和我国地区继承法中,均把死者的债务当作遗产,我国继承法中的遗产是将债务排除在外的。把清偿死者债务和缴纳死者所欠税款作为继承人的一项义务加以规定,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一规定与我国民法的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相适应。同时,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税款,限定在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超额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自然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和清偿债务是在继承人之间以及继承人和债权人之间没有受托人管理遗产并进行清算的情况下进行,在遗产转移过程中,继承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本身就有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缴纳税款的义务,但经常发生将作为一个整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分割开,对债务以欠债人已死亡等种种借口拒绝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在债权请求遭拒绝,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使诉讼上的请求权,寻求司法保护。
人民法院应如何从诉讼程序上和实体上保护债权人合法债权并实现之,使继承法律关系的内容所指向的义务由法院依法律予以司法保护,这应当是司法和立法应予重视的课题。笔者从债务人死亡案件被告及其他当事人的确定、债务人死亡的公告制度、债务清偿顺序和比例等相关法律问题入手,着重探讨一下审理债务人死亡案件所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二、债务人死亡案件中适格被告及其他当事人的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死亡案件有其特殊性,应重点审查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适格的是否都参加了诉讼。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起诉四个必备的实质要件之一,原告起诉,必须指明具体的被告,明确指出告谁,谁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争议。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和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原告(债权人)、集体组织、其他公民之间发生的析产、遗产管理、清偿债务、继承、遗赠等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
(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人民法院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我国继承法没有详细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问题,但是根据继承法的原则精神,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对剩余的遗产在继承人中间进行分割。这样可避免遗产分割后,在债权人有数人时,哪个债权人的债权由哪个继承人负责清偿的难题,也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生活困难,其继承得来的遗产处理掉,难以估价,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原告起诉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法院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法院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
(五)遗产管理人参加诉讼问题。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夺”。这一立法精神表明遗产管理人是存有遗产的人,按照我国生活习惯,存有遗产的人一般多是继承人,在有几个继承人并存的情况下,存有遗产的继承人为遗产管理人。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同时又是遗产管理人的,应是债务人死亡案件的被告。
(六)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人民法院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七)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本案被告。但死者的遗产没有人管理时,我国继承法虽无明文规定,但习惯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负责保管遗产。对争当或拒绝充当遗产管理人,会造成对遗产的损坏散失,直接损害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的,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遗产管理人。债权人在被指定的遗产管理人拒绝清偿债务时,可以遗产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三、诉讼中适用向未起诉的不确定的债权人发出公告的问题。
自然人死亡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向不特定的债权人发出公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继承立法均有规定,在遗产分割前,用立法规定了公告制度,采用登报的方式告知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及时报明债权,以便对遗产作出处理,逾期不报明债权的,可以视为放弃债权。各国继承公告期限有长有短,有不少于两个月的(如日本),也有以六周至六个月为限的(如联邦德国),还有以不少于一个月的(如瑞士),我国台湾地区规定不得在三个月以下。我国继承法对此未作出明文规定,没有将公告制度设定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的一个必经程序,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是否发出公告取决于自己根据情况需要,而不是取决于法律。债务人死亡后,知道权利得不到保护的债权人及时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为弥补这一立法上的缺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将适用向不确定的债权人发出公告作为审理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必经程序,符合立法精神和我国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债务人死亡后,一个或数个知道其死亡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债务人死亡前对外欠债务总额多少及债权人有多少均不确定,我国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一个或数个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不适用公告制度,法院判决后,一个或数个债权人将死亡的债务人的遗产分割,尤其在遗产少而债务大时,会严重损害没有起诉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审判实践,公告应采用登报的方式告知债务人死亡,法院正在审理某债权人为原告提起的诉讼,告知不确定的债权人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登记,报明债权,并申请作为本案共同原告参加诉讼,逾期不申报债权的,丧失诉讼上的优先受偿权。公告的期限可以比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法人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四、关于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债务清偿
(一)税款和债务清偿概述
债务人死亡后只有一个债权人时,不会发生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既便债权人有多个,债务人的遗产大于债务,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务的清偿顺序也无多大意义。但债权人是多人而死亡的债务人的遗产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款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按债权的性质来确定先后顺序是必要的。债务人死亡时所遗留财产是个总体,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它们在继承开始后同时按照规定移转给继承人。继承人放弃继承,即是对权利的抛弃,自可不再承担相关义务。遗产中的财产义务有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这是被继承人对国家所承担的义务。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依照法律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为了保障国家利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缴的税款,自应由继承人依法清偿。另一方面是一般的财物债务,即被继承人作为债务人对相对的债权人所负有的给与债务。劳务债务不在其内,因为它是一种行为债务,一般不能由第三人履行。这些财物债务多数因合同关系而产生,也可能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者无因管理而产生。由继承人依法清偿这些债务,既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是维护一定的秩序,保障正常的民事流转的需要。
人死亡案件债务有两个显著特点:其一,它是自然人个人所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债务。它包括纯属用于个人需要所欠下的债务和共同债务中应由其清偿的份额。这里的共同债务可能是夫妻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也可能是在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关系中所形成的债务,还可能是在合伙经营中所欠下的债务。其二,它是自然人个人生前所欠付的债务。遗产既然系自然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财产,其债务自应以其生存时所负为限。因此,自继承开始后因殡葬及处理继承事务所形成的债务,不应列入自然人个人债务之中。
(二)税款和债务的清偿原则与清偿
我国继承法关于被继承人(债务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有三项,即:一是有限清偿原则。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人)应缴税款与所欠债务不负无限清偿的责任,而仅仅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负有限的清偿责任。有限继承(又称限定继承)原则虽已被当代多数国家的法律认同,但不少国家规定了繁琐的程序。与此相反,我国继承法将它作为一项当然原则,既无需继承人另外作出意思表示,也无需为此而开出遗产清册,明确而易行。二是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原则。我国的继承制度体现着养老育幼的精神,不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中,法律都要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并不得取消他们必要的遗产分额。与此相一致,在清偿税款和债务方面也应保护他们的权益。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意见第61条强调:“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三是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原则。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目的在于防止公民利用遗赠形式转移财产,从而损害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
我国继承法有关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方法是这样的——当继承人只有一人时,自应单独承担清偿被继承人欠缴税款和所负债务的责任,而在共同继承中,除遗嘱有特别指定的以外,原则上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份额比例分担有关税款和债务的清偿责任。在清偿方法上可以在下列两种中选择其一:第一种是先行清算与清偿,然后分割遗产。在分割剩余遗产时把偿还债务的份额一并在内,从而作到各个继承份额中权利与义务的均衡。第二种是先行分割遗产,然后由各继承人分别清偿按比例分担的债务。但各继承人应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在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果在同一继承关系中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贯彻《继承法》的“意见”第62条规定,首先应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确定这样一种先法定继承后遗嘱继承的清偿责任顺序,既是为了对债权人的利益加以保护,也体现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表现出对被继承人的意愿以及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遗嘱取得遗产的权利的尊重。
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债务的清偿顺序,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规定,如匈牙利民法典中规定,债权人对某件遗产拥有抵押债权或拥有请求特别满足权的时候,有权按保证数额得到全部满足,殡葬开支、继承开支应优先于其他债务。按照我国民法,债务人死亡案件债权清偿顺序分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质权等情形的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债务人死亡的任何而先于普通债权得到清偿。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仍可以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到清偿。优先债权清偿完毕后清偿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清偿应包括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
债务人遗产扣除优先债权后,不够清偿法院已确定的普通债权,多个债权人对遗产的请求份额标准怎样确定,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而世界各国民法中几乎都有规定,如日本民法典中规定,必须用继承的财产按各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偿还。我们应按照民法理论的公平原则确定份额标准,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确定清偿数额。
五、其他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死者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及为继承人欠下的债务等特定债务的法律责任不同。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清偿责任是限定责任,对特定条件下遗产债务的清偿未做明文规定,国际上有的国家有立法例,继承人对某些特定债务清偿方面应负无限责任。根据我国继承法的一般理论和审判实践,个人债务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家庭共同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家庭全体成员共同负担;为了继承人的生活需要,如为继承人娶亲,供给继承人上学等欠下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因生活困难欠下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病住院欠下的生活费、费等,由继承人负清偿责任,这种清偿义务来自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家庭共同债务,为继承人的需要所欠的债务和继承人应尽扶养义务所欠的债务,继承人应负无限清偿责任。
(二)案件审结后在公告期间内未进行申报登记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出债权清偿诉讼的应酌情处理。在被继承人的优先债权、普通债权经法院审理判决并清偿完毕后,如仍有遗产,该债权人可就剩余的遗产获得清偿,如果没有剩余,也就无法了结。因为不能将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撤销,不能对死亡债务人的人全部遗产重新进行遗产债务的再清偿和遗产的再分配,这是诉讼中实行公告制度的本质要求。但继承人主动清偿的,债权人因此而获得的利益受法律保护。 参 考 文 献 资 料
1、巫昌祯主编:《婚姻法讲议》,中国政法大学函授部,1990年;
2、巫昌祯主编:《婚姻与继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3、张贤钰主编:《外国婚姻家庭法资料选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年;
4、殷生根译:《瑞士民法典》,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年;
《国家审计管理创新实践与思考》一文,在对国家审计管理创新的理论基础进行阐释的基础上,分析了现有国家审计管理模式现状与弊端,结合陕西审计管理工作实践,从计划管理创新、现场管理创新和审理稽核创新等三个方面开展了实证研究和探讨,在法律政策、机制制度、组织管理和技术操作层面,对国家审计管理创新进行了梳理提炼和经验归纳,针对国家审计管理创新的构成要素,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审计管理创新的保障机制,主要包括:组织、技术、制度和人力保障机制,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
《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作用路径与实现机制》一文,基于国际金融危机的视角,从金融危机理论及其生成机理分析入手,提出了政府审计应对金融危机的战略目标;对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免疫功能进行了定位;分析了政府审计应对金融危机发挥免疫功能的自身优势;在描述当前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探讨了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路径;构建了政府审计应对金融危机、维护金融安全的机制框架;并从审计理念、方式方法与技术手段等层面提出相应策略和建议。
《经济案件线索审计研究及其案例分析》一文,以研究经济案件的本质属性、特征、表现形式为切入点,从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点上,探寻挖掘经济案件线索的有效路径,并通过大量的审计案例,对审计在发现经济案件线索的总体思路、主要方法和技巧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多层次分析和论证,运用多种学科及相关理论,归纳、梳理和提炼发现经济案件线索的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为审计查找经济案件线索、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提高审计监督水平提供了思路。
《国家审计机关聘用审计风险防范研究》,主要从聘用审计的委托关系、聘用审计的动因、聘用审计的作用、聘用审计的过程管理和基本指标评价等方面构建出了一套国家审计机关聘用审计风险防范体系,充实和丰富了现有国家审计理论,同时为构建合理科学的聘用审计风险防范体系提出了科学的建议。
这次由审计署组织的2010年至2011年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论文评选活动中的参评论文共193篇,其数量与规模较以往明显增多,经专家评委匿名打分评审,通过审计署领导批准,共评选出优秀审计论文70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40篇)。从这次论文评选结果的分布情况看,主要包括审计署机关7篇;地方审计机关40篇;特派办和派出局19篇;审计署4篇。
为什么要写参考文献呢?论文的作者必须通过参考文献标注来表明哪些学术论点是引用了前人的,这样才能把知识产权很好的划分开来。关注学术参考网,可以查看更多优秀的论文参考文献,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审计实训论文参考文献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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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审计;案例教学;实践教学
审计课程是一门相对来说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内容复杂且抽象,课程中涉及到的定义、术语和技术规则等条条框框的东西非常多,对于初学者来说在理解上存在很大难度,就使得审计课程一贯给人留下枯燥难懂的印象。传统的审计课堂教学多侧重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偏轻实务技能的培养,教学方法局限于灌输,教学也缺乏必要的案例和实践,使得审计教学质量不高。在经济全球化、高新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的新会计和审计制度已推出,审计环境日趋复杂,这些因素对会计审计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挑战。审计学课堂教育的不能与时俱进,就更加深了审计理论与实务之间的裂沟,审计课程的特点和重点就是要突出其实务性,为了更好地在课堂理论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实务技能,必须合理地采取案例教学方式和合理开展实践教学。
一、合理地选择案例并建立审计案例库
审计案例最好是根据来源于审计实践的第一手资料提炼并整改润色而成。来自于审计实践的审计案例会更加通俗易懂,可以加强学生对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等内容的了解,也会让学生更有积极参与案例分析和讨论的兴趣。作为教师,有机会应亲身参与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实务工作,既可以获得实际工作底稿等实际审计的具体案例资料,也可以锻炼自己的实务操作能力。除此之外,可以参考国内外专家的审计案例书籍和国内外知名事务所网站上公布出的案例,还可以收集财政部、审计署、中注协、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公告中涉及财会方面的案件并将其整理制成适用的案例,形成案例库。
另外,审计教师还应开拓视野,关心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气候、资本与证券市场。可以从财经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络上查找新闻并探索其暴露的问题并做成案例,在收集资料时要注意不能只停留在记者的报道和网络数据上,应该有自己的专业分析。可以引导学生去网络和报纸上收集各类资料、关注证券市场实事要闻、分析上市公司年报、看相关的评论报道,让学生把相关公司的各年度年报数据都拿出来分析,独立判断事件的真伪,既可增强审计案例教学的生动性和互动性,又可锻炼学生的会计审计实务操作技能和独立判断能力,还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也可让学生实际调查一些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分析其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请被调查单位来评判学生建议的可行性。
为了加深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每章每节最好都有一个案例做引导。案例的选择应与课程密切相关,结合审计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围绕教学目标来设计,具有基础性和代表性,可以用来解释某一个或某几个知识点或原理性内容。在案例的选择上,要注意内容比较新、完整且长短适中,适合该章的学习。不同层次的学生对案例的把握水平和自身的分析能力有差异,内容的选取要让学生有可思考性,要结合学生的层次以及接受水平来选择,综合性和深度都要适当,以便能在课堂上有限的时间内进行充分讨论,对教学起到理想的促进作用。
二、案例教学时需注意的问题
(一)课堂讨论方式
1.大型案例不一定适合于课时有限的课堂教学。如果课时充足,也可安排专门的案例分析与讨论课,做深度分析。建议教师把编好的案例提前一周发给学生做准备,让学生在课堂讨论之前先熟悉案例做好预习工作,对案例分析有大致的思路并做出初步分析。也可以由老师定题,将案例分析布置成作业让学生自己去寻找资料,分小组写出案例分析报告,并在课堂上讨论,这样可以调动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自学审计案例还可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中小案例比较适合课时有限的课堂教学。教学中,应注意适时穿插引用简短的中小案例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认知。可运用由多个小案例组合成的综合性审计案例来说明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工作底稿的形成和审计报告的完成过程。案例分析要尽量地符合中国实际。
3.在课堂讨论中,案例讨论可采用分组讨论的方式。一般的大型审计案例都比较难,让初学的学生一个人独立回答比较困难,可对全班学生分小组,让其进行小组讨论,然后每组选派代表上台对讨论的结果进行系统阐述,其他组成员可以提出问题来反驳,教师最后做点评和总结。在案例讨论中,教师要注意驾驭课堂教学进程,维持讨论秩序、把握讨论方向,引导学生从正、反两方面提出各种问题,并逐一进行分析与讨论。为了督促每个学生都积极参与讨论,可以要求学生将讨论内容及过程做好记录并最后提交一份完整的案例分析报告上交,教师对其进行评分,评分结果计入平时成绩。在这样的案例讨论式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总结案例涉及的主要知识点,总结分析和思考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对各种分析思路进行点评,所以除了应当具备准备和组织案例讨论教学的能力外,更应当具备将理论和实践进行贯通和融合的能力。
(二)多媒体手段的使用
审计课程比较抽象,理论性强,如果要配以案例教学的方式,则多媒体教学手段必不可少。利用多媒体、网络通讯等手段可使教师的课堂讲解更直观、内容更丰富且更具有吸引力,可促使学生学得更快且印象更深刻。不论从理解或记忆的角度来看,多媒体教学都能达到良好的辅助教学效果,它能实现传统的课堂教学所无法实现的生动效果,还可以增加每节课的信息容量,提高课密度,使授课内容达到传统课堂教学所无法达到的饱和度,可培养学生的形象思维和创新意识。
在多媒体教学的过程中可以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在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上,学生往往反感排版密集的文字版PPT,最好能“删繁就简”,把教学内容用文本、图像、声音、影画等形式进行有机组合生动地呈现出来,通过借助多媒体使教学内容实现由易到难、由感性到理性的过渡,这样既可避免满版的文字或表格给学生造成视觉压力,也便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是在多媒体课件的使用上,它只是辅助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辅助工具,还应与教师的讲授和板书结合起来,以达到最佳效果。
尽管多媒体教学有它独到的优势,对其还是应采用一分为二的方法来看待。多媒体工具毕竟只是一种教学辅助工具,太多种媒体的介入可能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反而导致学习效果不好,不能因为多媒体教学的优势而使其成为教师的“负担”。要做一个图文并茂的生动课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多媒体教学,会对教师提出很高要求:教师必须擅于运用office软件,能熟练掌握类似visio这样的绘图工具,最好还会制作flash;教师还应该擅于搜索所需的资料,能很快地查找到自己所需的任何相关背景资料。
教师还应有快速反应能力,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能快速辨别出所接触的众多信息中是否有信息需要保留和分析,是否与所授课程有关。繁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使得教师们无暇钻研多媒体教学设计和分析那么多的信息资料并改造制做为授课所适用的资料。如果过于强调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设计,会导致教师教学负担的加重,可能会削弱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
三、审计实践教学的开展
单纯的审计案例教学虽然有利于学生增加实践经验,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却仍不能使学生身处真实的审计工作环境中。除了案例教学和多媒体工具的使用之外,还可以恰当的安排一些实践性教学模式,如审计模拟实验、亲身到事务所实习等模式,以强化审计案例教学效果。审计学课程实践性教学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审计模拟实验
审计实验能够使学生从感性上了解审计的具体操作,使学生在掌握了一定审计理论的基础上,在实验室将理论运用于实际。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来筹建校内审计模拟实验场所,模拟审计场景,为实践教学提供相应平台。审计模拟实验场所的建设包括硬、软件建设。现代化的硬件建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计算机,需要学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应有高标准要求。软件建设是指需要购买一整套专用的审计实验课软件。在进行模拟实验时,让学生通过计算机抽查被审计单位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资料并编写审计工作底稿,使其对审计中会接触到的原始资料产生直观认识并切实体会到如何开展实际的审计工作,可锻炼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审计实习
为了让学生真正学好审计学这门课程,学校必须提高对校、内外实践性教学基地建设的认识,适当增加资金投入。努力争取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较好的大中型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甚至可以自办事务所安排学生实习,这样在校内和校外建立审计实习基地,就可更好地培养锻炼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学校可以利用寒暑假给学生安排为期一个月左右的课程实习,实习课程也计学分。在实习单位,应在指导老师的直接监控和指导下,以学生直接充当审计人员的角色来操作为主,这样可以检验其动手能力与独立判断能力。也可让学生利用寒暑假到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平时做审计实验的时候,每个学生一般只能够接触和处理到审计实务中的某部分流程,如果能在事务所实习,则可让学生参与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整个审计流程,可以让学生对审计流程有个整体的把握,这对理解和掌握审计相关知识会很有帮助。
(三)审计方向毕业论文
在课程结束的时候,可以由教师将本学科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或值得写成论文的问题形成论文题库,交由学生选择写成论文,并规定每个学生的论文选题不能重复,让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论题。也可以将实习与毕业论文相结合,让学生在实习单位就实习的情况做毕业论文,可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审计实务的理解,使理论与实际更好地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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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发挥审计教育界的智力优势
审计教育界集中了一大批审计、会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审计等专业的教授、学者。他们学有专长,理论功底好,学术造诣高,具有智力优势和人才优势,是推动上海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宝贵资源。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审计教育界在审计理论研究、审计学术交流、审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上海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一)审计理论研究方面。
一是吸收高校教师参加审计课题研究。就上海市审计局而言,目前承担的课题研究包括审计署重点科研课题、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项目、上海市审计局审计科研课题;就上海市审计科学研究所而言,目前承担的课题研究包括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科研协作课题、上海市审计科学研究所课题;就上海市审计学会而言,目前承担的课题研究包括中国审计学会合作课题、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学术课题研究合作项目等。2014年,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审计科学研究所、上海市审计学会共完成各类审计科研课题41项。开展审计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要做到审计人员、审计科研人员、高校教授专家“三结合”,以提高课题研究水平,努力使上海审计科研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多年来,上海市审计局、浦东新区审计局、徐汇区审计局、松江区审计局等审计机关注重吸收高校教师参加审计课题研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鼓励高校教师参加社会招标审计课题研究。2014年起,上海市审计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审计专项课题年度招标,两年共向社会公开招标“国家审计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作用和途径研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大数据环境下的审计方式和技术创新研究”、“审计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和途径研究”等课题4项,共有7个高校教授专家组成的课题组参加课题投标。高校教师在社会招标审计课题研究中崭露头角。
三是特邀高校教师担任审计科研机构特约研究人员。为加强审计科研队伍建设,2008年12月和2013年3月,上海市审计科学研究所先后两届在全市审计机关聘任特约研究员37人和56人。特约研究员的主要任务是:以优化组合的方式组成课题组,承担审计署下达的重点审计科研课题研究和市审计局立项的部分重点审计科研课题研究;承担市审计科学研究所委托的其他审计科研工作。今后可根据需要,聘请高校教师担任上海市审计科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进一步发挥高校教师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特邀高校教师参加审计课题立项评审和结题评审。目前,上海市审计局已特邀高校教授参加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审计专项课题立项评审和上海市审计局审计科研重点课题结题评审。今后可更多地特邀高校教师参加审计课题立项评审和结题评审,以加强课题研究质量把关,促进提高审计科研水平。
(二)审计学术交流方面。
一是特邀高校教师参加审计专题研讨会或论坛。2012年12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浦东新区审计局联合举办“浦东审计创新论坛”,收到良好效果。2015年,中国审计学会将举办“金融审计与区域性金融稳定”等专题研讨会。同时,还将举办以“加强审计创新,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为主题的第三届全国审计青年论坛。上述专题研讨会和论坛将邀请各有关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参加,以推动深化审计理论研究,加快青年审计人才培养,为审计人员和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建言献策、展示风采搭建平台,促进审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鼓励高校教师参加优秀审计论文评选。为推动群众性审计理论研究,上海市审计学会坚持每两年组织开展优秀审计论文评选。在2011年至2012年优秀审计论文评选中,高校人员获奖论文有5篇,占获奖论文总数的29%;在2013年至2014年优秀审计论文评选中,高校教师获奖论文有4篇,占获奖论文总数的22%。
三是特邀高校教授举办审计学术报告会。为加强审计学术交流,2011年11月和2012年11月,上海市审计学会举办审计学术报告会,先后邀请复旦大学李若山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秦荣生教授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国家审计”、“关注云计算发展对会计、审计的挑战”学术报告。两场学术报告会作为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受到听众好评。
四是加强审计科研机构学术交流。目前,除上海市审计局设有上海市审计科学研究所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也设有审计研究所。要加强审计科研机构之间的学术交流,充分发挥审计教育界在审计理论研究方面的优势。
(三)审计人才培养方面
一是举办审计业务培训班。2014年,依托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浦东新区审计局在审计业务培训方面作出了探索。2015年,上海市审计局将举办“行政事业单位新财务会计制度与内部控制规范”培训班,邀请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授课。为加强审计机关审计业务培训,今后上海市审计培训中心可建立高校师资库。
二是举办审计业务讲座。近年来,上海市审计局有关审计业务处分别邀请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审计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教师,为审计人员作“资源环境审计研究”、“高校审计研究”、“计算机审计”、“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等业务讲座,促进提高审计机关审计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举办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班。2014年,上海市审计培训中心邀请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为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班学员讲授“内部控制与监督”课程,促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是举办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和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上海市审计培训中心每年邀请南京审计学院教授,为本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学员作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受到好评。同时,上海市审计局聘请高校2名教授担任上海市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
二、充分发挥审计实务界的实务优势
上海审计实务界具有较为雄厚的审计力量。截止2014年底,在国家审计方面,除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外,另有上海市审计局和17个区(县)审计局,共有审计人员1 023人;在内部审计方面,全市共有内部审计机构1 626个,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5 421人;在社会审计方面,全市共有会计师事务所322家,拥有注册会计师5 830名。审计实务界的不少从业人员毕业于高校审计、会计等专业,努力报效母校是广大审计实务界人员的心愿。审计实务界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高校审计专业在教学、科研、实习、就业等方面的发展提供广阔舞台,努力做审计教育界的坚强后盾,成为审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基地。
(一)适当参与审计教育活动。高校审计专业教育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审计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实战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为审计实务界补充人力资源。审计实务界拥有一大批实务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每年完成审计项目数以万计。他们来自审计一线,掌握审计信息和动态,了解审计实践与需求。审计实务界人员适当参与高校审计教学活动,理论联系实际,可以为审计教育注入动力,增添活力。具体参与形式包括审计实务界人员参加高校审计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或担任行业专家,为提高审计教学水平建言献策;担任研究生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论文写作;开设研究生讲座,担任研究生暑期学校或论坛师资,传授审计知识和实务技能;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毕业论文答辩,促进提高审计教育质量。
(二)为高校审计专业教学提供参考资料。审计实务界有着强大的审计法规库、鲜活的审计案例库和有效的审计经验库,可为高校审计专业提供教学参考资料。近几年来,上海市审计局先后编著和公开出版了《审计案例集》、《审计案例选编》;浦东新区审计局先后编著和公开出版了《画说审计》、《审计门诊》、《案说审计》。这些审计出版物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可供高校审计专业教学参考。
(三)为高校审计专业学生提供实践基地。高校审计专业是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只有注重实践操作,学以致用,才能学有所成。审计实务界要发挥自身优势,为高校审计专业学生提供实践基地。以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为例,在国家审计方面,目前浦东新区审计局、松江区审计局成为其审计专业学生实训基地或实习基地;在内部审计方面,目前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计中心成为其审计专业学生实践基地;在社会审计方面,目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沪港国际咨询集团成为其审计专业学生产学研基地或实践基地。通过高校审计专业学生参与审计项目和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现场带教,使高校审计专业学生接触审计实践,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审计技能,为增长才干、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三、充分发挥审计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上海市审计学会是本市审计科学研究的学术团体,主要涉及全市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领域的理论和实务研究。市审计学会理事会已历经八届,现有个人会员660人,单位会员7个。市审计学会内设学术委员会和秘书处。学术委员会职责是协助秘书处组织、指导研究活动,审定研究成果;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学会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审计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审计界“四路大军”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共同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搭建平台,搞好服务。
(一)加强市审计学会在高校的组织建设。2008年以来,市审计学会已发展高校人员95人为市审计学会个人会员,已吸纳7所高校审计系(学院)为市审计学会单位会员。在市审计学会本届理事会86人中,高校人员9人,占10.5%;在市审计学会本届常务理事会23人中,高校教授3人,占13%;在市审计学会本届学术委员会11人中,高校教授5人,占45.5%。今后要继续大力发展高校中青年教师为市审计学会个人会员,切实加强市审计学会在高校的组织建设,发挥市审计学会的平台作用,为审计教育界加强与审计实务界的联系创造条件。
而且前期差错更正不仅说明上市公司财报存在虚假信息,也说明了相关的审计工作没有发现会计差错,上市公司前期差错更正行为的比例越来越高,这也说明了审计不尽责的现象日益增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独立审计质量还达不到公正公允的地步,发现前期差错上力度不够,而且上市公司往往以临时公告形式来向外界披露前期差错更正的内容,而且往往以尚不明确等理由拒绝及时公布前期差错更正的详细情况,而且放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这导致投资者无法根据前期差错更正的情况及时做投资决定。
所以研究上市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动因及表现形式,还有调节会计利润的方式、特征,以及如何遏制并杜绝前期差错更正的滥用,并提早察觉并防范,如何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达到监管的成熟、完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是本文研究的目的。上市公司往往利用前期差错及其更正来操纵利润,使会计信息失真,投资者利益受损,研究上市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动因及手段,并提出改正措施,有益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建设。所以,研究重大前期差错更有重要的意义。前期差错更正的相关研究,在理论领域有助于改善财务处理方法,有助于扩展盈余管理内容,丰富我国会计理论内容,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和治理结构改革。
研究内容:论文首先概述了会计差错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方面的规定,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内容规定,从会计制度框架下,对会计差错及其更正的理论进行解释和分析,然后结合盈余管理的理论,对会计差错及其更正的不正当动机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会计差错及其更正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最后用案例分析法,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主观故意会计差错的表现形式,在综合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差错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防范对策及建议。研究方法:论文在论述会计差错更正的概念和会计制度规定、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内容上,主要采用了文献阅读法,通过对会计制度文献和已有研究的深入阅读分析基础上,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
论文关键词:审计案例 课堂教学 实践 模式
论文摘要:目前传统的审计课堂教学普遍偏重对审计理论的讲授,缺乏对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难以满足培养高素质审计人才的需要,审计教育改革也就成为教育界关注的焦点。以传统审计案例教学模式的缺陷为切入点,对传统案例教学模式进行改进并构建审计案例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加强课后的实践教学,使审计案例教学得以广泛应用和推广成为可能。
0 引言
审计学课程是会计学专业学生的核心课程,该课程体系中既包括审计的理论又包括了审计的实务,课程的技术性及实践性极强。审计教学的根本目的是要求学生掌握审计基本理论,掌握审计的基本技能和方法,理论结合实践,提高学生应用能力。但由于审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在学生看来比较抽象,难以理解,要求学生对会计知识有较好的灵活运用的能力,教学中普遍存在着老师难教、学生难学的问题。为提高审计课程的教学效果,就必须对传统理论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把案例教学进入课堂教学过程中。
1 审计案例教学实施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经过实践,发现审计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仍有如下问题:
(1)审计案例的选用不恰当。
目前课堂教学的案例均存在着针对性不强,不够系统的问题。教师们在备课时所选用的案例多半都是国外的案例或者是上个世纪的案例,要么不能够有效的跟中国实际相结合,要么就是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相符,而且很多只注重了会计实务的考核,反而忽略了审计的实务操作。
(2)师资能力不足。
进行案例教学需要授课教师具有渊博的专业的学识、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但现实情况是,目前高校的审计授课教师大多缺乏审计实践经验,不了解审计的实际工作流程和技巧,很难将较为抽象、晦涩难懂的审计理论放在实际例子中使之具体化、形象化,使之通俗易懂,这是审计课程枯燥、难懂、难学的原因之一,也是制约审计案例教学实施效果的主要原因之一。
(3)学生不习惯、不配合。
长期的应试教育导致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学生不仅积极性较差,而且市场经济的商业化气息更使学业也带上了某种功利主义色彩。学生们学好一门课程通常有种种目的,或是为了拿到高分,或为了将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这导致学生注重追逐高分而忽视能力的培养、注重死记硬背而忽视知识的灵活运用。其结果就是案例教学的参与热情不高或参与了也不配合,导致教师的提问、启示、分析、点评全成了唱“独角戏”,最终又回归到传统教学模式的老路上。
2 审计案例课堂教学模式的改进
(1)精选审计案例,建立审计案例库。
审计案例一般可分为审计理论案例和审计实务案例,前者一般可独立成例,侧重于对审计理论的阐释,不需要有较多的审计实务经验,教师可以通过查阅中、外文献资料,搜集电视、新闻等媒体报道,或浏览相关网站等方式收集;后者则需要具备较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对被审计单位的实际业务较熟悉,并具备综合运用多门学科的能力。这部分案例最好是根据授课教师本人的亲自实践编成,或由授课教师对来源于审计实践的第一手资料加工、整理,使之符合教学要求。总之,审计案例的编写不能仅靠若干个教师的个人努力,更需要大家齐心协力、集思广益、互通有无,建立比较成熟、系统的审计案例库。
(2)科学设置课程,保证充分的课时。
目前,审计课程并没有象会计课程那样,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会计等不同级次,以反映教学内容的不同难度,而在实际中,由于课时、专业、学生层次等的不同,授课教师经常将同一门审计课讲成审计基础与原理、审计技术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等多门课程。建议独立开设审计学原理,以讲授最基本、最必要的审计基础理论,其课时应尽量压缩;再单独开设审计案例课,其课时应充分保证课堂讨论的需要。两门课程之间应注意适当衔接。
(3)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师资水平。
针对审计教师大多缺乏审计实践经验、实际动手能力差的现状,建议采取以下多种途径提高师资能力和水平:①鼓励教师每隔二年或三年,即运用一学期时间到大型企业的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机构做兼职或脱产实践,以增强实践经验。这要求改变以往主要以课时考核教师工作量的做法,适当压缩课堂教学工作量,增加一定的实践工作量。②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参加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或CPA考试,取得CIA或CPA资格。③通过网络培训等方式,补充专业理论方面的新知识,了解市场环境变化给审计带来的影响。④适时聘请实务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的审计实务高手来校进行专题讲座。只有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审计案例教学有了好的“牵头人”、“领航人”,才能达到好的教学效果。
(4)改变考核方式,获得学生认同。
传统审计课程考核主要采取带有标准答案的期末闭卷考试形式,平时成绩形同虚设,期末试卷的卷面成绩几乎决定了审计课程的最终成绩,这种考核制度不能不导致学生“唯分是图”。以我校为例,专业必修课的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为3∶7,而平时成绩主要依据平时到课率、平时作业的完成情况、课堂回答问题情况等打出,学生之间分数几乎没有差别,根本无法反映课堂讨论情况,更没有包括审计实验、实训等环节。建议改变传统的审计考核形式,专门给课题实践成绩一个固定的比例,在平时成绩、课堂讲授、案例研讨、审计实验等之间建立一个合适的比例。相信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考核方式必然会导致学生对能力的重视,最终引起他们对审计案例教学模式的倾心认同。
3 课堂案例教学建议模式
(1)课堂讲授方式。
以学生为讲授主体,教师进行总结。例如在审计理论课之后开设的审计案例分析课程中,教师提供国内外发生的一些典型审计案件,让学生以课程小组为单位,选取某个案件,查找相关资料,小组内进行讨论、分工协作,并推选代表在课堂上进行该案例的分析。教师对整个分析过程及问题进行概括总结,帮助学生将审计理论与审计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堂讨论方式。
该种教学形式主要运用于审计实务部分的课程讲授。为使学生充分领会及掌握会计报表审计及审计意见出具类型等知识点,教师根据教学要求编制不同内容的审计案例。可以根据课程内容,分别编制采购与付款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生产循环、筹资与投资循环、货币资金及会计报表审计等不同内容的综合性审计实务案例。在案例编写过程中,力求既与课程知识点相结合,又贴近实际的审计工作,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进行修订。在教学使用时,为节约时间,可以将审计案例提前发到学生手上,让课程小组先进行课下讨论。课堂上再组织案例讨论,然后教师抽选某个小组进行课堂发言,其他小组进行提问。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引导,可以就关键问题或容易产生混淆的问题让小组之间展开辩论。教师最后对整个过程进行讲评,对案例分析结果进行总结,并就学生们在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讲评。 转贴于
(3)案例情景模拟形式。
即借助模拟现实场景,通过设身处地、寓教于乐的教习方式来强化学生对审计理论、审计程序、审计技能的理解和掌握。主要运用于审计理论课程后的综合案例分析课程。在实际操作时,让每个课程小组编制一个5-10分钟的审计案例情景剧,在剧情中穿插一些违反审计准则的错误行为,然后以小组为单位,模拟演示该案例。其他小组则以抢答方式指出情景剧中的问题,教师最后进行总结。在案例考核时,可以从内容、表演、参与情况等几个方面对表演小组予以评价,从抢答情况及指出问题正误方面对其他小组作出评价。在教学实践中,学生所模拟的案例情景涉及到业务承接、职业道德、货币资金审计、存货审计等诸多方面。角色涉及被审计单位经理、会计、出纳等不同岗位职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审计助理等不同层次审计人员。
在教学过程中,实现了情景表演时小组全员参与,问题抢答时全班参与,既活跃了课堂的气氛,又调动了学生参与课程教学的积极性,同时又在轻松的环境下达到了掌握知识的目的。在前述教学形式过程中,教师的引导、总结与评价是极其重要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案例上,而是要通过教师的总结,将案例分析的目的定位在对相应的审计理论的理解上,以及具体审计技术、审计方法的掌握上。
4 课后实践教学
(1)校内模拟审计。
模拟审计是在案例教学的基础上对审计实践各环节的一次综合模拟。目的是为学生创造一个极为方便的接触实际的条件,使学生无须走出校门也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亲身体验到比较系统、全面的审计工作全过程,掌握财务报表审计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有利于加强对审计基本理论的理解、基本方法的运用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将专业理论和审计实务紧密结合。
校内模拟审计包括两个部分:手工审计模拟和计算机审计模拟。其中,手工审计模拟主要是结合审计学原理、内部控制、企业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专业主干课的学习,重点模拟审计技术方法在实际中的应用。审计模拟中使用的指导教材可以是教师自主编写的教材,强调审计检查、计算、分析程序的基本功训练。模拟实习资料取材于公司的实务,并根据其大量真实的核算资料分析、筛选、增补而成。要求审计实习者完成财务报表审计的基本程序,即从取证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直至撰写审计报告,完成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全部过程。学生的模拟实习安排在大四上学期进行,共安排8周的时间。这为没有真正接触过审计工作,对审计中的审查程序、专业技术方法、职能岗位缺乏感性认识的学生提供了极好的锻炼机会。计算机审计模拟则是模拟操作相关审计软件,要求学生完成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的编制复核、整理任务,掌握相关审计证据的获取方法,模拟审计档案的归档管理。当然,这部分也可以穿插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进行,起到理论结合实践的效果。
(2)校外审计实习。
审计实习可以帮助学生进一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实现理论与实践更好的结合。一方面通过在校期间阶段性的审计实习,可以让学生更好地将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和实际相结合,及时了解课本理论与现实工作的差异,弥补理论学习中存在的不足;另一方面毕业实习是学生就业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可以让学生熟悉将来可能承担的工作,尽快把知识转化成生产力。
审计实习包括在校期间阶段性实习和毕业实习。其中,在校期间阶段性实习主要是根据本课程的进度和学生的不同学习情况及兴趣取向,将学生分批、分期送入审计实践基地接触真实审计实务;毕业实习则是在毕业前(一般在大四上学期期末安排两个月时间)安排学生实习,可以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到实习基地参与审计,也可以由学生自己选择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在实习期内,每位学生至少参与一个完整的审计业务,从而切实提高其对审计问题的分析与处理能力。
参考文献
[1]汪燕芳.审计案例教学模式探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1).
论文摘要:目前传统的审计课堂教学普遍偏重对审计理论的讲授,缺乏对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难以满足培养高素质审计人才的需要,审计教育改革也就成为教育界关注的焦点。以传统审计案例教学模式的缺陷为切入点,对传统案例教学模式进行改进并构建审计案例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加强课后的实践教学,使审计案例教学得以广泛应用和推广成为可能。
0 引言
审计学课程是会计学专业学生的核心课程,该课程体系中既包括审计的理论又包括了审计的实务,课程的技术性及实践性极强。审计教学的根本目的是要求学生掌握审计基本理论,掌握审计的基本技能和方法,理论结合实践,提高学生应用能力。但由于审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在学生看来比较抽象,难以理解,要求学生对会计知识有较好的灵活运用的能力,教学中普遍存在着老师难教、学生难学的问题。为提高审计课程的教学效果,就必须对传统理论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把案例教学进入课堂教学过程中。
1 审计案例教学实施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经过实践,发现审计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仍有如下问题:
(1)审计案例的选用不恰当。
目前课堂教学的案例均存在着针对性不强,不够系统的问题。教师们在备课时所选用的案例多半都是国外的案例或者是上个世纪的案例,要么不能够有效的跟中国实际相结合,要么就是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相符,而且很多只注重了会计实务的考核,反而忽略了审计的实务操作。
(2)师资能力不足。
进行案例教学需要授课教师具有渊博的专业的学识、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但现实情况是,目前高校的审计授课教师大多缺乏审计实践经验,不了解审计的实际工作流程和技巧,很难将较为抽象、晦涩难懂的审计理论放在实际例子中使之具体化、形象化,使之通俗易懂,这是审计课程枯燥、难懂、难学的原因之一,也是制约审计案例教学实施效果的主要原因之一。
(3)学生不习惯、不配合。
长期的应试教育导致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学生不仅积极性较差,而且市场经济的商业化气息更使学业也带上了某种功利主义色彩。学生们学好一门课程通常有种种目的,或是为了拿到高分,或为了将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这导致学生注重追逐高分而忽视能力的培养、注重死记硬背而忽视知识的灵活运用。其结果就是案例教学的参与热情不高或参与了也不配合,导致教师的提问、启示、分析、点评全成了唱“独角戏”,最终又回归到传统教学模式的老路上。
2 审计案例课堂教学模式的改进
(1)精选审计案例,建立审计案例库。
审计案例一般可分为审计理论案例和审计实务案例,前者一般可独立成例,侧重于对审计理论的阐释,不需要有较多的审计实务经验,教师可以通过查阅中、外文献资料,搜集电视、新闻等媒体报道,或浏览相关网站等方式收集;后者则需要具备较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对被审计单位的实际业务较熟悉,并具备综合运用多门学科的能力。这部分案例最好是根据授课教师本人的亲自实践编成,或由授课教师对来源于审计实践的第一手资料加工、整理,使之符合教学要求。总之,审计案例的编写不能仅靠若干个教师的个人努力,更需要大家齐心协力、集思广益、互通有无,建立比较成熟、系统的审计案例库。
(2)科学设置课程,保证充分的课时。
目前,审计课程并没有象会计课程那样,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会计等不同级次,以反映教学内容的不同难度,而在实际中,由于课时、专业、学生层次等的不同,授课教师经常将同一门审计课讲成审计基础与原理、审计技术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等多门课程。建议独立开设审计学原理,以讲授最基本、最必要的审计基础理论,其课时应尽量压缩;再单独开设审计案例课,其课时应充分保证课堂讨论的需要。两门课程之间应注意适当衔接。
(3)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师资水平。
针对审计教师大多缺乏审计实践经验、实际动手能力差的现状,建议采取以下多种途径提高师资能力和水平:①鼓励教师每隔二年或三年,即运用一学期时间到大型企业的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机构做兼职或脱产实践,以增强实践经验。这要求改变以往主要以课时考核教师工作量的做法,适当压缩课堂教学工作量,增加一定的实践工作量。②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参加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或cpa考试,取得cia或cpa资格。③通过网络培训等方式,补充专业理论方面的新知识,了解市场环境变化给审计带来的影响。④适时聘请实务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的审计实务高手来校进行专题讲座。只有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审计案例教学有了好的“牵头人”、“领航人”,才能达到好的教学效果。
(4)改变考核方式,获得学生认同。
传统审计课程考核主要采取带有标准答案的期末闭卷考试形式,平时成绩形同虚设,期末试卷的卷面成绩几乎决定了审计课程的最终成绩,这种考核制度不能不导致学生“唯分是图”。以我校为例,专业必修课的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为3∶7,而平时成绩主要依据平时到课率、平时作业的完成情况、课堂回答问题情况等打出,学生之间分数几乎没有差别,根本无法反映课堂讨论情况,更没有包括审计实验、实训等环节。建议改变传统的审计考核形式,专门给课题实践成绩一个固定的比例,在平时成绩、课堂讲授、案例研讨、审计实验等之间建立一个合适的比例。相信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考核方式必然会导致学生对能力的重视,最终引起他们对审计案例教学模式的倾心认同。
3 课堂案例教学建议模式
(1)课堂讲授方式。
以学生为讲授主体,教师进行总结。例如在审计理论课之后开设的审计案例分析课程中,教师提供国内外发生的一些典型审计案件,让学生以课程小组为单位,选取某个案件,查找相关资料,小组内进行讨论、分工协作,并推选代表在课堂上进行该案例的分析。教师对整个分析过程及问题进行概括总结,帮助学生将审计理论与审计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堂讨论方式。
该种教学形式主要运用于审计实务部分的课程讲授。为使学生充分领会及掌握会计报表审计及审计意见出具类型等知识点,教师根据教学要求编制不同内容的审计案例。可以根据课程内容,分别编制采购与付款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生产循环、筹资与投资循环、货币资金及会计报表审计等不同内容的综合性审计实务案例。在案例编写过程中,力求既与课程知识点相结合,又贴近实际的审计工作,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进行修订。在教学使用时,为节约时间,可以将审计案例提前发到学生手上,让课程小组先进行课下讨论。课堂上再组织案例讨论,然后教师抽选某个小组进行课堂发言,其他小组进行提问。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引导,可以就关键问题或容易产生混淆的问题让小组之间展开辩论。教师最后对整个过程进行讲评,对案例分析结果进行总结,并就学生们在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讲评。
(3)案例情景模拟形式。
即借助模拟现实场景,通过设身处地、寓教于乐的教习方式来强化学生对审计理论、审计程序、审计技能的理解和掌握。主要运用于审计理论课程后的综合案例分析课程。在实际操作时,让每个课程小组编制一个5-10分钟的审计案例情景剧,在剧情中穿插一些违反审计准则的错误行为,然后以小组为单位,模拟演示该案例。其他小组则以抢答方式指出情景剧中的问题,教师最后进行总结。在案例考核时,可以从内容、表演、参与情况等几个方面对表演小组予以评价,从抢答情况及指出问题正误方面对其他小组作出评价。在教学实践中,学生所模拟的案例情景涉及到业务承接、职业道德、货币资金审计、存货审计等诸多方面。角色涉及被审计单位经理、会计、出纳等不同岗位职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审计助理等不同层次审计人员。
在教学过程中,实现了情景表演时小组全员参与,问题抢答时全班参与,既活跃了课堂的气氛,又调动了学生参与课程教学的积极性,同时又在轻松的环境下达到了掌握知识的目的。在前述教学形式过程中,教师的引导、总结与评价是极其重要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案例上,而是要通过教师的总结,将案例分析的目的定位在对相应的审计理论的理解上,以及具体审计技术、审计方法的掌握上。
4 课后实践教学
(1)校内模拟审计。
模拟审计是在案例教学的基础上对审计实践各环节的一次综合模拟。目的是为学生创造一个极为方便的接触实际的条件,使学生无须走出校门也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亲身体验到比较系统、全面的审计工作全过程,掌握财务报表审计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有利于加强对审计基本理论的理解、基本方法的运用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将专业理论和审计实务紧密结合。
校内模拟审计包括两个部分:手工审计模拟和计算机审计模拟。其中,手工审计模拟主要是结合审计学原理、内部控制、企业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专业主干课的学习,重点模拟审计技术方法在实际中的应用。审计模拟中使用的指导教材可以是教师自主编写的教材,强调审计检查、计算、分析程序的基本功训练。模拟实习资料取材于公司的实务,并根据其大量真实的核算资料分析、筛选、增补而成。要求审计实习者完成财务报表审计的基本程序,即从取证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直至撰写审计报告,完成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全部过程。学生的模拟实习安排在大四上学期进行,共安排8周的时间。这为没有真正接触过审计工作,对审计中的审查程序、专业技术方法、职能岗位缺乏感性认识的学生提供了极好的锻炼机会。计算机审计模拟则是模拟操作相关审计软件,要求学生完成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的编制复核、整理任务,掌握相关审计证据的获取方法,模拟审计档案的归档管理。当然,这部分也可以穿插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进行,起到理论结合实践的效果。
(2)校外审计实习。
审计实习可以帮助学生进一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实现理论与实践更好的结合。一方面通过在校期间阶段性的审计实习,可以让学生更好地将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和实际相结合,及时了解课本理论与现实工作的差异,弥补理论学习中存在的不足;另一方面毕业实习是学生就业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可以让学生熟悉将来可能承担的工作,尽快把知识转化成生产力。
审计实习包括在校期间阶段性实习和毕业实习。其中,在校期间阶段性实习主要是根据本课程的进度和学生的不同学习情况及兴趣取向,将学生分批、分期送入审计实践基地接触真实审计实务;毕业实习则是在毕业前(一般在大四上学期期末安排两个月时间)安排学生实习,可以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到实习基地参与审计,也可以由学生自己选择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在实习期内,每位学生至少参与一个完整的审计业务,从而切实提高其对审计问题的分析与处理能力。
参考文献
[1]汪燕芳.审计案例教学模式探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1).
关键词 新大地 注册会计师 法律责任 IPO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念的界定及认定因素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念的界定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审计业务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或者出于故意而不做充分披露,出具了不实报告,导致审计报告的使用者遭受损失,依法由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认定因素
通常情况下,导致注册会计师面临诉讼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责任,也可能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还有可能是被审计单位与注册会计师两者共同导致的。并非在每一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都要承担法律责任,通常其只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被审计单位或者第三人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违约、过失与欺诈等。
二、新大地案例描述
(一)虚增收入
虚增营业收入是上市公司尤其是拟IPO企业财务舞弊最常用的手法之一。新大地在2009年、2010年、2011年这三个连续的年度中,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3,542,195.03元、7,314,799.87元、6,150,129.86元。虚增收入的方式可以使现金流量表的最终结果不变,主要体现在最终的银行存款结果没有造假迹象,但是现金流量表的三大结构几乎异位: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被虚增、投资性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被虚减、筹资性现金流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被虚减。
(二)虚减成本
新大地在2009年、2010年、2011年这三年中,虚减的成本分别为1,223,110.93元、
4,256,610.71元、3,811,340.55元。新大地财务报表中所记录的出厂价严重偏低,有的甚至不够买油茶籽、茶饼等主要原料的成本。
(三)虚增固定资产
在2009~2011年间,新大地曾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向平远二轻建筑公司划拨了一笔钱款,账户科目中记录为在建工程。并且,新大地还将其列为股东资产,但现实情况是平远二轻建筑公司并未真正建造该工程。通过利用这种手段,新大地在2009~2011年三年间虚增固定资产金额合计达1140.91万元。
三、新大地案例中审计失败的原因分析
(一)独立性缺失
新大地案例中最引人瞩目的名字莫过于赵合宇,他身兼数职,既是新大地第三大股东――大昂集团的总裁,又是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长,还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查看新大地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在验资机构声明中,虽然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是赵合宇,但声明落款盖章的验资机构并不是其担任董事长的中兴新世纪事务所,而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前者并不具备证券资质,而后者具备证券资质,并且在国内事务所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财务报表审计把控不严
第一,销售与收款环节。面对新大地200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巨幅波动(3月份为-104.24%,11月份为90.44%),注册会计师未向新大地公司提出质疑,也未对其异常波动的原因进行分析。审计实质性程序要求注册会计师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第二,生产成本结转环节。招股书显示,2010年、2011年新大地有机肥耗用的茶粕分别只有64.82吨和118.14吨,而同期有机肥的产量分别高达2555.34吨、9254.16吨;对应用于生产有机肥的茶粕占比分别仅为2.54%和1.28%,远远低于45%的技术工艺的最低标准。新大地目前的茶油精炼产能仅1500吨的规模,连行业龙头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出厂价低得买不起原材料,企业却还可以得到超^同行一倍的毛利率,这些异常情况CPA并未将其披露出来。
四、新大地案例的启示
(一)CPA慎独
审计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内心状态,能够使CPA在提出结论时不受妨碍职业判断的因素影响,诚信行事,遵循客观和公正原则,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在新大地案例中,大华所CPA在执行审计程序时,没有保持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性,没有保持应有的客观公正的职业怀疑态度;注册会计师完全丧失了其应该有的义务和作用,沦为企业上市造假的工具。
(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要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必须确保自身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在进行审计鉴证业务前,签字的注册会计师首先需要通过国家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质。在承接审计业务前,应充分了解客户企业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正确、合理地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将审计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从而提升自身的职业判断能力。
(三)加大法律惩戒力度
除了以上提出的注册会计师层面防范审计失败的对策外,笔者认为现阶段相关法律不完善和处罚力度过小,是促使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铤而走险的原因之一。例如,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大地审计失败的案例中,大华所最后只承担了行政处罚。对此,应加强完善民事赔偿机制等,使会计师事务所真正感受到违规是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从而起到规范作用。
(四)完善事务所IPO质量控制
审计业务质量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命,尽管审计业务收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并不是所有被审计单位客户都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优质客户有利于事务所经济收益的提高,而劣质客户不仅无法为事务所带来收入,还会加大事务所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出于对投资者与注册会计师的权益保护,事务所有必要谨慎选择和承接审计业务。
五、结语
本文基于新大地财务舞弊及审计失败案例进行研究,深入了解了该公司的造假手段,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过失进行了深入剖析,分析了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得出以下结论:坚持慎独原则是保证审计质量、防止审计失败的基础;CPA只有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才能高水准地完成审计任务;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戒力度,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前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环境,谨慎承接IPO项目,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作者单位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参考文献
[1] 于守华.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以会计信息虚假陈述为视角探讨
[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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