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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观点
我们要讨论按生产要素分配问题,首先就要明确什么是生产要素、什么是分配、什么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既然周文是“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的,相关讨论也都是从马克思经济学“范式”展开的,我们就从马克思的有关基本观点入手展开分析。
(一)马克思对分配概念给予的科学说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作为社会再生产四环节之一的“分配”给出了严密而明快的定义:“由每年新追加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分成三部分,它们采取三种不同的收入形式,这些形式表明,这个价值的一部分属于或归于劳动力的所有者,另一部分属于或归于资本的所有者,第三部分属于或归于土地所有权的占有者。因此,这就是分配的关系和形式,因为它们表示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注: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这个定义告诉我们,分配的客体,是产品中新生产的总价值;参与分配的主体,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既包括劳动力的所有者,也包括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
(二)马克思所揭示的产品分配与生产条件(要素)分配之间的内在联系。马克思在对社会经济肌体的深刻解剖中,科学地揭示出了生产对分配的决定作用。他指出,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关系,“赋予生产条件本身及其代表以特别的社会性质。它们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注: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所谓“生产决定分配”,其实质就是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关系,决定产品的分配关系。生产条件(要素)的所有权,就是分配产品的索取权。任何一种产品分配,都是由生产条件(要素)的一定分配(占有)状况决定的。这就科学地论证了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三)马克思所指出的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规律的普遍适用性。马克思经过多年的研究,对社会经济肌体的内在构造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在他的晚年曾毫不犹豫地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1966。)这就是说,任何一种产品分配,都是由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所决定的。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决定产品的分配,从而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产品,适用于“任何一种分配”,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把这一规律局限于某个特定条件之下,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这一规律发现者的原意。
因此,虽然马克思没有明确提出“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规律”这样一个概念,但他是这一规律的真正发现者和论述者。我们要“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按生产要素分配,来讨论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就不能不对马克思的上述思想作一说明,这应该是我们展开讨论的共同的理论基础。
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科学含义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讨论,学者们虽然发表了很多的见解,但是,什么叫“按生产要素分配”?对于这样一个讨论中最基本的问题,却未见较为科学而完整的说明,更未形成共识。有的学者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也有的学者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注:余陶生,评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和按生产要素分配[J],武汉大学学报,1997(2)。)讲清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准确含义,是一个讨论中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我认为,要确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本来含义,与确定其他所有的事情一样,都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研究。
从“质”的方面来讲,分配关系总是人与人的关系。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之所以要“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于进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是分属不同的所有者的。生产要素所有者为生产过程提供了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结束时,就要求从生产过程的结果中分得与自己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相适应的一部分生产成果。他之所以有权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因为他具有对自己所提供的那部分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如果进入生产过程的是无主土地、自然森林、空气、阳光或海水等生产要素,也就不存在按这些生产要素分配的问题了。可见,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权利,直接来自于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生产要素所有权,是对生产成果索取的权利依据。所以,从性质来说,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准确地说,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即按土地所有权、资本所有权,劳动力所有权、专利技术所有权等进行分配。这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最本质的规定。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最基本的含义。如果离开了这一点,必然会导致对“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误解。
从“量”的方面来看,每一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时,究竟是按照它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还是按照它对生产过程的贡献进行分配?对此,我认为,既不能简单地认定就是前者,也不能武断地判定就是后者,更不能绝对地把两者分割开来。
其一,在一般情况下,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质量和数量分配,是统一的。例如,土地这种生产要素,它的数量越多,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当然也就越大;它的质量越高,即土壤越肥沃,位置越优越,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当然也就越大。所以,在这里,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并不矛盾。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割裂开来,更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
其二,在许多情况下,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又会出现不一致。例如,劳动力这种要素,有的人,体力、智力和技能可能都很高,但是工作态度不好,贡献并不大。这就形成了二者的脱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分配依据的,应该是生产要素的贡献,而不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因为,进入生产过程的每一种生产要素,正是因为它对生产过程有用,对生产结果的形成作出了贡献,它才有权取得生产成果的一部分。所以,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一致时,坚持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是科学的;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不一致时,坚持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仍然是科学的。在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中,已经包含着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的理由。但是,在复杂的经济生活中,每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以及生产成果的贡献,往往是很难估算的。
其三,由于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及生产成果的贡献很难准确地判断,所以,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往往是同时并存的。例如,土地所有者出租土地而得到地租,资本所有者出借资本而得到利息,这时的土地和资本等生产要素,都是按其数量和质量参与分配的。只要双方达成了出租土地或借贷资本的协议,不管这些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贡献如何,生产要素所有者都要按已经达成的协议参与分配。而劳者的计件工资、销售人员按销售额提取个人收入等等,则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的典型形式。有些生产要素,是既可以按数量和质量参与分配,也可以按贡献分配。如技术专利,既可以按其数量和质量进行买断性转让或一般性转让;也可以按采用这一专利技术后企业利润增加额的一定比例提成。前者是按数量和质量分配;后者是按贡献分配。这两种参与分配的形式,在实践中都是存在的。
在这里,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形式的存在,并不是对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原则的否定。生产要素的数量多,质量高,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自然就大。只是在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无法准确计量的情况下,不得不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来参与分配。而这种分配数额的确定,也是基于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依据经验和概率来加以确定的。其表现形式是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但其基础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
所以,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准确含义,从质的规定性上,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从量的规定性上,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同时也可以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存在条件
“周文”得出其“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基本结论的主要论据是,他们认为“按要素分配如等价交换一样是一种市场现象,是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相联系、相统一的具体分配方式”。这也就是说,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存在条件是市场经济。持这种观点的,在我国还是大有人在。我所特别尊敬的一位经济学家也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市场配置资源这种特定的经济运行方式所决定的”,“是市场经济所共有的分配方式”。(注:汤在新,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分配方式[J].经济学家,1997,(2).)说按生产要素分配不只限于资本主义,不为资本主义所独有,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存在的条件是“由市场配置资源这种特定的经济运行方式所决定的”,显然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我们先来看市场经济之前的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要素。谁占有了土地,谁就具有了凭借土地所有权占有土地产品的权利。谁要租用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不管你是将土地用于何种用途,都必须按租用的期限支付地租。劳动力,是封建社会的另一基本的生产要素。封建社会劳动者已经不再是奴隶社会的奴隶,虽然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但劳动者已经具有了基本独立的人格,对自身的劳动力,劳动者具有了基本的所有权。土地所有者要雇佣劳动者来投入他的生产过程,就必须让被雇佣的劳动者参与这个生产过程生产成果的分配——为劳动者支付工钱,也就是使用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报酬。在劳动者租用土地所有者土地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采用劳役地租的形式,以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使用权来交换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使用权。在这里,按生产要素分配——既按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也按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都是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存在着的。
我们再来看奴隶社会。在奴隶社会中,劳动者没有独立的人格,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主既占有物质的生产资料,又占有劳动者(当然就占有劳动者身上的劳动力)。全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都属于奴隶主所有,在整个奴隶社会,只有奴隶主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因而能够作为分配主体的,只有奴隶主这一个阶级。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与牲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一样,没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因而没有参与分配的权利。在整个社会当中,哪个奴隶主占有的土地和奴隶等生产要素数量多、质量好,哪个奴隶主就会得到更多的生产成果;那个奴隶主占有的土地和奴隶等生产要素数量少、质量差,那个奴隶主得到的生产成果就会少一些。整个社会的生产成果在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依然遵循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规律。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是以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私有制为突出特征的社会。如果对此来一个反向思维,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就更为明确了:假如这两个社会不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那么,生产要素的私有制,对社会经济过程还有什么经济学的意义呢?
显然,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在封建社会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存在着,在奴隶社会也明明白白、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这足以说明,按生产要素分配绝不只是市场经济所特有的现象,它另有其存在的条件。按生产要素分配存在的条件是什么呢?
生产要素,也称生产条件,过去讲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资本三个方面。现在讲生产要素,除了土地、劳动、资本之外,还有技术专利,企业家才能等。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是进行生产活动、创造物质财富所必不可少的。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没有财富之父母,也就没有财富。生产要素是财富的源泉,它对于人类的生存,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生产要素是重要的,又是稀缺的。生产要素的极端重要性,决定了财富的创造非用它不可;生产要素的普遍稀缺性,又决定了它不可能无限地随意得到。两方面的结合导致了人们迫切地占有生产要素的强烈欲望。因为,把极为重要而又极为稀缺的生产要素据为己有,也就掌握了生产的主导权,占有了获得生产成果的权利。于是,便产生了生产要素的所有制。社会对这种所有制关系的确认、调整和保护,便形成了所有权。
生产要素成为人们的所有物之后,再把这些生产要素用于生产过程,必须通过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允许并把生产成果的一部分分配给这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否则,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宁可让生产要素闲置起来,也不让你使用。一般说来,任何一种生产过程,都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缺一不可。但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往往不为同一个所有者占有。这样,生产的进行,要求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把他们各自占有的生产要素投入一个共同的生产过程。这个生产过程的结果,便归这些生产要素所有者共同占有,并按照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多少或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贡献的大小,在他们之间分配。这种按照生产要素所有者为生产提供的生产要素的质和量及其贡献来相应地分配产品的客观必然性,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规律。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和稀缺性,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存在的客观基础或条件。这一客观基础或条件,是与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共存的,因而,按生产要素分配产品的规律,是迄今一切社会经济形态共有的经济规律。
四、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
由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是在迄今为止的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都存在的,是为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经济规律,它不随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演进而变化,也不随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而转移。因而,它是本质层次极高的经济规律。在封建社会,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而取得地租;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凭借资本所有权而占有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凭借自己付出劳动的贡献而获得报酬,尽管这都是反映其社会最具本质经济关系的经济规律,是对决定各自社会性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经济规律,是本质层次很高的经济规律,但是,对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而言,它们都不过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在这几个社会的具体表现形式。
“周文”未加任何证明,就简单地断定“按要素分配如等价交换一样是一种市场现象,是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相联系、相统一的具体分配方式”,不仅是不正确的,也显得有些武断。“周文”又以这样一个未加任何证明的、不正确的论点为主要依据,简单地得出了该文关键性的结论:按劳分配是本质,按要素分配是现象,“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按劳分配因市场关系而转化为、表现为按要素分配”。这个结论的错误在于,它恰恰是把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搞颠倒了:把本质层次更高的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说成了现象和形式,而把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具体表现形式的按劳分配说成了本质和内容。
在明确了上述几点之后,我们再来分析我国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
诚如“周文”所指出的,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是以全社会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为前提、为条件的。在这样的条件下,每个社会成员都不能再以资本的、土地的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依据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每一个人都只是平等的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除了自己的劳动,谁也不能向社会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只有劳动力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出现在个人分配中的,只有劳动力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所以,生产的成果,在社会进行了必要的扣除之后,按照每个人所付出的劳动贡献来进行分配。在这里,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依然是存在的。只是在全部生产要素当中,除了劳动力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要素可以成为个人的所有物,能够为个人所占有的,只有自身的劳动力,这时,按生产要素分配,便直接地表现为马克思的按劳分配。
但是,这种按劳分配的“马克思条件”,在全世界的所有国家中都从来没有实现过,在我国更是从来没有实现过。实行这种按劳分配的条件不具备,这种按劳分配当然也就根本不可能实行。我们现在所实行的按劳分配,只能是存在于我国现有经济条件当中的、不同于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的另外一种按劳分配。
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社会经济条件与“马克思条件”的主要差别,在于远远没有实现全部生产资料的全社会共同占有,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都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所有者,这些不同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都要在分配中得到承认,得以实现。这样,在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周围,还有不同的资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技术专利权的所有者,等等,这些不同的参与生产成果分配的平等权利,只能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平等地全部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在这里,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其他的生产要素所有权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劳动力,是诸多的生产要素之一,劳动力的所有权,是诸多的生产要素所有权之一。这种社会经济条件中的按劳分配,也同样只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容之一,它构成了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一个方面,一项内容。也就是说,我国现阶段的按劳分配,是包括在现阶段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的。二者的关系,首先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是种概念与属概念的关系,这是两者之间最基本的关系。
“周文”在其关键性的错误结论的基础上还得出了这样的推论:“不能因此而误以为按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除了按劳分配以外还按资本等其他要素分配”,这真实不可思议的混乱!如果说,“生产要素”中包括劳动力,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却不包括按劳分配,这在逻辑上怎么能讲得通呢?按生产要素分配为什么就不能包括按劳分配呢?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明明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怎么能说“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就不能再“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了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并列,并要按劳动的贡献分配、按资本的贡献分配、按技术的贡献分配、按管理的贡献分配,等等,这就构成了统一、完整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整体。按生产要素分配中包括着按劳动的贡献分配,这是显而易见的。按劳分配只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一个方面、一个部分,除了按劳动的贡献分配之外,还一定有按资本的贡献分配、按技术的贡献分配、按管理的贡献分配等等,如果除了按劳分配以外根本就不再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那只要讲按劳分配就完全可以了,还一定要再提出一个“按生产要素分配”做什么呢?
问题的实质恰恰在于,以往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只讲按劳分配(虽然在实践中按劳分配也没有搞好)而排斥了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所以,正如“周文”所说:“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确立,特别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变化,’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要求已经合乎逻辑地被提了出来”。既然“周文”已经意识到了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实践这棵“常青之树”提出了要按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分配的要求,为什么又在自己文章的结论中轻易地把它否定掉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同时,“周文”的说法也明显地混淆了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的区别。
在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关系的讨论中,有的学者为了解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命题,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生产要素”,只是指资本和技术等劳动力以外的生产资料,不包括劳动力在内,所以才有了按(非劳动力的)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这种解释显然是过于牵强附会了,无论是从马克思对生产要素的定义来看,还是从经济学界的使用习惯来看,生产要素从来就是既包括物质的生产资料,也包括劳动力,谁都不会否认劳动力是生产要素之一,讲按“生产要素”分配,却又把劳动力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是不可思议的,对“生产要素”范畴的这样一种解释,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也不符合经济学界的共识,因而是难以成立的。
在明确了按生产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这样一种两者之间的基本关系之后,接下来的问题还有两个:一个是如何认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问题;另一个是怎样理解“按劳分配为主体”的问题。
既然按劳分配是包括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的,这就不存在一个所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问题。党的“十五大”报告虽然使用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说法,但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已经不再使用这种说法。如果承认按劳分配包括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是对二者客观内在联系的科学揭示,再纠缠这个问题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党的“十五大”报告和“十六大”报告,都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但经济学界对这个问题却缺乏应有的、深入的研究。劳动的贡献、资本的贡献、技术的贡献、管理的贡献等,都是作为生产成果分配的依据,是处在同一层次上的并列的关系,可以有一个以谁为主的问题。“周文”认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不是在同一层面上并列或‘主辅结合’的关系”,从而否定了这一问题的存在,是不应该的。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来理解“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具体含义呢?
这种充满敌意的环境对1968年5月革命后所繁荣起来的学术文化的破坏,与暗地里它对学术文化的推进作用相比,程度上显然要小得多了。本赛德仍然保持着公开的反对派形象,同时也是一位学院哲学家、托洛茨基派的政治激进主义者。眼下所评论的这本书的法语题目是《不合时宜的马克思》(MarxL''''Intempestif),它强调的是本赛德在思考和写作这本书时正处于四面楚歌的境地。
事实上,在此书的初版和英文本出版之间的这段时间里,学术和政治环境对本赛德这本不妥协的革命著作都变得更加有利了。正如他在新序言中所说的那样:“历史……已经回到了它的本色”。在政治上,法国公共部门1995年11-12月的罢工促使了“左派的左派”的诞生。这个“左派的左派”反对法国社会党总理利奥内尔·若斯潘与新自由主义的妥协,并参与了国际反全球化运动的发展。在学术上,法国者恢复了信心,他们的著作也有了新的支持者;这些都可以得到证明,例如在巴黎举行了三次国际马克思大会,对当代研究有重大贡献的《马克思批评词典》也在法国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赛德的这本书促进了的复苏过程。法国人反对的重要方式就是反应迟钝。当哈耶克与波普尔的争论——冷战早期最著名的争论——成为英语世界的经典时,法国人才慢吞吞地作出反应。本赛德的主要对话者是英语学界中的分析学派,这个学派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试图以社会科学的主流理论、尤其是“理性选择”理论来重构马克思理论的实质。在本书题为“阶级斗争不是游戏”的一章中就表明了本赛德对分析计划的否定态度。
然而,本赛德的计划并不仅仅是对已有传统的肯定。由于不满马克思的多元性,他提出了自己对马克思的解读。这种解读暗示了一种激进的与非决定论版本的历史唯物主义。社会主义革命并不是历史目的发展不可避免的结果,而是取决于“政治和战略的危机时刻”,取决于人类行动者对他们既不能完全理解也不能控制的斗争环境的预测和干预。本赛德把重点放在战略上是这一版本的的魅力之所在,但又是尚需探讨的方面。
在这本很长而复杂的书中,有两个主题非常突出。第一个就是历史概念的系统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德里达在《马克思的幽灵》中所提出的“不幸”思想。对本赛德的马克思而言,时代总是在脱节,历史就是“时代的不一致”,就是在偶然性不能消除和结果不能预定的过程中相互不兼容的趋势的交汇。第二个也是最初的主题则是本赛德所提出的被马克思称之为“德意志科学”的思想,对马克思的理论计划的影响。本赛德认为,在马克思《资本论》的概念结构中可以发现谢林和黑格尔提出的“反牛顿”的自然概念和19世纪中期流行于德国的自然唯物主义的影响。青年马克思信奉“激进的一元论”,渴望一种关于人类和自然的本质的单一科学。当代自然科学如混沌理论则支持了青年马克思的这种信念。《资本论》所描绘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运转的方式类似于那些复杂的自然系统的运转方式。在这些复杂的自然系统中,由于对初始条件的敏感性,所以系统的行为是非线性的。除了为马克思的资本批判提供认识论上的保证之外,这种类似性也为与生态学之间的交融奠定了基础。《适合我们时代的马克思》仍然是一种异端思想活跃的标志。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再次受到挑战。
【英文摘要】ThisarticlerecallsandsummarizesrecentresearchonMarxistconceptionofsocialtimeandspaceinChinafromthreeperspectives,namely:(1)theriseofMarxistconceptionofsocialtimeandspace,(2)theinterpretationofitsdefiningfeatures,significanceoftheera,developmentalstagesandconnotationofMarxistconceptionofsocialtimeandspacebyChinesescholars,and(3)newexplorationsintoissuessuchascharacteristicsofsocialtimeandspace,relationofsocialtimeandspacewithsustaineddevelopment,andrelationbetweendigitalizationandconceptionoftimeandspaceaswell.Amongtheresearchtopicsisvirtualtimeandspace,whichreferstothenewchangesofsocialtimeandspacegivenrisetobyvirtualpractice.Itisahotanddifficultresearchtopicfordigitalizedphilosophy,andaseriousissuedealtwithbythetheoryofsocialtimeandspaceinitscourseofdevelopment.
【关键词】社会时空/社会形态/自由时间/时空转化/虚拟时空/socialtimeandspace/socialform/freetime/transitionoftimeandspace/virtualtimeandspace
【正文】
长期以来,国内对马克思时空观的研究和传统教科书对该理论的阐释仅停留在辩证的自然时空观上,对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则很少有人问津。20世纪90年代初,尽管个别学者曾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没有引起学界应有的回应和对该理论足够的重视。随着近几年数字化和虚拟哲学研究的兴起,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终于又浮出水面,重新引起理论界的兴趣和关注。为此,回顾和总结近十年来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为这一理论在当代的深化和拓展提供一个基础和平台,显然是很有必要的。
一、社会时空问题的提出
对马克思何以提出社会时空观,或社会时空观何以可能,国内学者有不同见解,具有代表性的是以下两种:
1.从哲学的时空框架中逻辑地推出。
刘奔在《时间是人类的发展空间:社会时一空初探》(《哲学研究》1991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哲学的时空范畴,是物质运动的规律性的表现,那么作为运动高级形式的社会当然也有自己特有的时空结构。社会时空特性,无非是社会运动的规律性在时空关系上的体现。
刘奔是从时空与物质运动的关系入手,将这一理论“推广”到社会历史领域的。
2.时空来源于人的社会实践。
俞吾金在《马克思时空观新论》(《哲学研究》1996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马克思不是从传统哲学的时空框架引申出实践概念,而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从生产活动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的。在马克思看来,并不存在一种与人的实践相脱离的“自然时一空”。而传统的哲学教科书的失误正是撇开人的实践活动,从所谓的自己运动着的物质世界或自然界本身出发去阐述马克思的时空观,形成所谓自然时空,这样就把马克思的时空观二元化了。他认为刘奔虽然强调应把马克思的时空观研究重心放到社会时空上,但没有从根本上超越这种二元论。
也有读者对俞吾金的观点提出异议。因为俞吾金在《马克思时空观新论》一文中,引用古尔德的话(对于马克思来说,劳动是时间的起源——既是人类时间意识的起源,又是对时间进行客观测量的起源(注:CC.Gould:Marx''''sSocialontology.p.41.TheMITPress,1978.))来说明时空来源于人的生产劳动。有人认为俞吾金引用的这句话恰恰表明了不是时间和空间,而是人类的时间意识和对时间的测量手段,起源于生产劳动。俞吾金是在用时间意识的起源来解释时空的起源。
在以上讨论中其实隐含了这样一个问题:自然时空和社会时空的关系问题。持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社会时空是自然时空在社会运动领域的特殊表现形式;持第二种观点的人认为,根本不存在脱离人的实践活动的绝对的自然时空,自然时空只能以扬弃的形式包含于社会时空之中,因为现实的自然界只能是打上人的活动烙印的人化自然。
二、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阐释
如何理解马克思的社会时空观,包括其理论内涵、特色、意义、发展阶段等等,国内学者做了深入的研究。
1.对传统教科书中时空观的反思。
传统教科书中时空理论的科学性在于:强调时空与运动的不可分离性,根除了牛顿“绝对时空”观认为时空与运动无关的错误观念;强调时空存在的客观性,否定了康德把时空理解为先天直观形式和马赫把时空理解为整理感觉材料的工具的过分夸大主观性的错误;强调了时空的无限性,否定了黑格尔认为自然界的发展是在空间以内、时间之外的观点和杜林认为世界在时间上是有开端的、在空间上是有界限的时空观。
但是,传统教科书时空理论也存在严重失误:它没有从根本上走出旧哲学从物质和运动出发来阐述时空理论的基本思路。它在强调时空客观实在性时又把时空绝对化、抽象化了。这种与人的活动相分离的、始终是以抽象的物质或抽象自然界作为载体的时空观,必定是超越社会历史的。所以,传统教科书中的时空观是对马克思时空观的误读(或片面理解),它没有从根本上反映马克思的时空理论的全貌和特色。
2.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理论特色。
一些学者在反思传统教科书时空观得失的基础上,揭示了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理论特色:(1)马克思从经济学角度表述时空观,并不是为了纯粹的理论建构,而是基于现实社会批判的需要。所以它始终保持哲学的高度,并自始至终着眼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批判方式。(2)马克思不是从传统哲学的时空框架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而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生产劳动出发引申出时空概念。(3)马克思始终是把时空问题放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考察的。他没有局限于“物质—运动—时空—规律”的形而上学公式,而是抓住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逻辑。
在对资本主义历史条件的考察的基础上,从时空角度考察三大社会形态,形成了社会形态时空理论。
3.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意义。
有学者认为,马克思提出社会时空观的意义在于:(1)从根本上超越了传统哲学从抽象物质运动或从主观意识出发的极端,将时空建立在人类实践活动基础之上,这是时空概念发展史上的一次划时代革命。(2)只有理解了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内涵,理解了它与物质、价值、自由等问题的关系,才能真正进入实践唯物主义视野中。
此外,还有学者认为,社会时空的提出,(1)为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无论是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都是争取时间以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给唯物史观研究社会前进的动力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传统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历史前进的动力。其实,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时空运动和相互转化也是社会发展的另一条线索,这条线索恰恰反映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复杂性和非线性决定关系。
4.关于马克思时空观的发展阶段。
俞吾金认为马克思的时空思想的发展可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代表,主要是从哲学上阐述时空学说,马克思在对伊壁鸠鲁时空学说的描述中阐发了自己对时空的理解:时空是现象的纯粹形式,而现象又是相对于感性而言的,所以感性才是时空的源泉。青年时代的马克思的时空学说深受康德的影响。
第二阶段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为代表,主要从经济学角度,尤其是从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出发阐述时空问题。马克思不仅认识到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是人的生命的尺度和发展空间,由此提出一切节约归根到底是时间的节约,劳动者获得自由的根本条件是工作日的缩短,而且涉及了关于社会形态时空的暗示。
5.关于马克思社会时空观的内涵。
19世纪下半叶及20世纪,国外很多理论家非常关注并创造性地阐发了马克思的时空理论,如马尔库塞把人的日常生活时间分为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提出自由的前提就是缩短劳动时间;阿尔都塞提出了“历史时间”的概念以表明“社会总体”的不同层次和部分、社会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时间均有质的差异;古尔德提出了马克思关于“时间辩证法”的学说;吉登斯则把时空问题和现代性联系起来。这些学者开始从人的劳动出发来论述马克思的时间理论,同时意识到了马克思的时间学说与生存、价值、自由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对我国学者研究马克思时空观的角度和思路无疑是很好的借鉴。
国内学者在借鉴现代西方学者研究马克思时空观成果的同时,从以下方面揭示了社会时空观的内涵:
(1)社会的时间结构和社会空间。社会的时间结构就是满足不同需要的各种活动在人的整个时间中所占的比例,它决定着人类发展空间的广度和深度。社会的时间结构如下:
附图
直接决定人的发展空间大小的是自由时间的多少。自由时间在量上与必要劳动时间成反比,与剩余劳动时间成正比。因此,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节约劳动时间,就等于增加自由时间,扩大个人和社会发展的空间。活动的时间结构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的。
(2)时空的相互转化。人在实践中创造自由时间,也就为自己开辟了发展的空间,这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在时空关系上的表现。作为社会时间晶化形式的社会空间,不但以实物形态存在,而且以社会关系形态存在,也就是社会结构。
社会历史表现为两个相反的运动过程:即时间的空间化(活动结构要素转化为社会关系要素)和空间的时间化(社会关系结构要素转化为活动结构要素)。考察社会时空的内在联系,就是考察社会结构和社会活动结构的相互转化,这是解释社会规律及其实现机制的根本途径。
(3)时空关系与分工规律。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从阶级关系上来看,是少数剥削阶级把自己在精神领域的发展建立在对大多数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剥削上;从个体与族类的关系上看,这是族类牺牲多数个体以获得族类的加速度发展;从时间与空间的关系上看,这又是人类以多数个体的全部生命活动时间耗费于生产直接物质生活资料为代价,换取族类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4)社会形态时空。在马克思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中,时空具有不同的特征和表现方式。在以“物的依赖性”为主的第一阶段,决定人的活动价值的是劳动时间;在以“人的依赖性”为主的第二阶段,作为人的劳动成果凝结的商品价值则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而在“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的第三阶段,自由时间将成为衡量财富的尺度。
(5)时空关系与人的自由。阶级社会中,在生产力发展不足时,人类的发展是以多数个体的时间换取社会的自由时间为代价的。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社会的发展不再以牺牲个体自由为代价。科学技术为人类带来的大量闲暇时间转化为人的活动(发展)空间,意味着不论社会还是个体的自由度都将显著提高。
三、对社会时空问题的新探索
在对马克思社会时空观做出阐释的同时,一些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社会时空理论做了具有深化意义的研究。
1.社会时空的特征。
社会时空具有以下重要特征:(1)主体性。社会时空是社会运动的本质规律,而社会运动的主体是人,所以社会时空可以通过人的活动达到质与量的统一。(2)主观性。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社会时空;社会时空结构作为人的活动过程的结晶,反过来又影响和制约人的活动。(3)社会历史性。社会时空由于历史阶段的不同而具有质的不同。社会时空作为一种存在只能从人的具体活动中获得它的规定性。(4)相互转换性。社会时间和社会空间的相互转化。科学技术在转换中发挥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2.人类个体发展的可能性空间。
有学者应用马克思的社会时空理论分析了人类个体的发展空间,提出人类个体的发展空间实际上就是从事生产的可能性空间,而从事生产的可能性空间又取决于个体在多大程度上拥有属于他的那个独特的资源世界。所以资源占有状况的分析是人类个体发展研究及其与社会发展之关系研究的共同基础。
3.自由时间和闲暇时间。
自由时间和闲暇时间都是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劳动时间的节约为前提的;而且自由时间的实现,也要依赖于闲暇时间里具有积极意义部分的增长。
二者的区别在于性质和构成上的不同:(1)两者质的构成和社会功能不同。闲暇指工作日之外的、以休息和消遣为主要内容的时间。消极的闲暇活动可能带来消极的社会后果。(2)闲暇与劳动处于分离状态,而自由时间和劳动时间在未来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直接同一、融为一体的。(3)闲暇时间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自由时间是一个与人的自由和发展紧密联系的哲学范畴。
4.社会时空与历史发展中的因果关系。
历史发展在总的过程和趋势上的不可逆性是绝对的,即过去—现在—未来;但历史并非是单向决定,历史时间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三个依次出现的因素能够以浓缩的形式“并存”于同一社会空间中,并相互规定、相互制约。这集中体现了历史因果联系的辩证性质:原因和结果相互转化,不仅“前因”决定“后果”,后果也作为原因调节、规定着现存事物的发展方向。历史的时间在方向性上,是绝对的不可逆性和相对的可逆性的统一。每一种社会结构作为历史的暂时形态,都是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统一体。
5.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时空特性。
有人从社会时空的角度研究了可持续发展,即可持续发展观一方面通过时间空间化来保证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空间时间化来扬弃时间空间化的过程,并以新的时间空间化成果为后代人提供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可持续发展的时空结构突破了时间不可逆的局限,不仅包括从现在指向未来的取向,而且包含了从未来指向现在的过程,是两个过程的有机统一。
6.数字化时代的社会时空观。
社会时空既然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存在形式,那么它的形式必然随着人类实践水平的提高和实践形式的深化而不断呈现新的特点。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虚拟技术的兴起,虚拟实践已经成为人类一种全新的实践形式。虚拟实践必然引起社会时空的质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对于人在数字化时代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四、数字化与马克思的社会时空观
近年来,对虚拟时空的研究成为虚拟哲学的理论热点,这也是马克思社会时空观在当代的最新发展。研究集中在以下方面:
1.虚拟实践与社会时间形态的转型。
(1)社会时间的弹性化。虚拟实践打破了机器大工业时代“时钟时间”对人们的束缚,大大增加了工作时间的灵活性和弹性,社会时间的弹性化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2)社会时间的即时化。信息和网络技术打破了人们传统的作息节奏和习惯,人们的活动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意义上的时间障碍,社会时间具有明显“即时化”的特点。(3)社会时间的可逆化。在虚拟社会中,时间超越了传统的线性和不可逆的特征,呈现出可逆化的特征。(4)社会时间的个性化。数字化时代是“真正的个人化时代”,虚拟实践可以使人们根据需要对社会时间进行选择,社会时间更多的具有了个性化的品格。
2.虚拟空间的结构和特点。
(1)社会空间结构的新分析。自人类产生以来,空间已经分化为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随着当代虚拟实践的兴起,社会空间也二重化为传统意义上的现实社会空间——虚拟空间。有学者对社会空间的结构分析如下:
附图
还有学者提出以下关于社会空间结构的分析方法:从社会时间转化为社会空间的基本方式来看,社会空间有物化型社会空间、关系型社会空间和制度型社会空间;从社会时间转化为社会空间的特点上看,社会空间具有个体型空间与整体型空间。
(2)虚拟空间的特点。对于虚拟空间的特点,人们从不同角度给予描述和说明,可总结为以下几点:A.虚拟性。虚拟空间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感、人机界面、VR技术等一系列技术综合形成的数字化空间,它不同于现实空间却能给人以身临其境的真实感受。B.非限定性或流动性。虚拟空间打破了物理空间的稳定性和固定性,使虚拟实践不再受地理疆域的限制,人们由此可以过一种“电子游牧式的生活”。C.缩微性或隐匿性。互联网使人们的各种交易时间大为缩短,从而拉近了交易距离,增加了单位时间的交易量,更多地“消灭”交易空间。D.非集中化或去中心化。虚拟空间解构了传统社会信息自上而下的集权结构,虚拟社会成为一个没有等级差别的社会,个人的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可以获得充分的张扬。E.可共享性或非独占性。现实实践中人的空间是固定的、独占的,虚拟实践中的空间是非独占性的,一个人可以同时既在此处又在他处,占据多个空间。
曾国平、李正风等学者在《赛博空间的哲学探索》一书中,从互动建构论的立场分析了虚拟空间的特点,虚拟空间的实质在于对人类社会生活空间的延拓和塑造。它的特点在于:其一,虚拟空间是数字化流动空间,这种数字化的知识平台不仅使开放性资源共享和合作性竞争成为知识生产的机制,而且知识的网络化生产也加快了知识创新的过程。其二,虚拟空间不是信息的容器,而是主体间相互交往、共同建构的交往文化空间。这正反映了人在建构技术的同时,技术也反映了人的开放性的本质力量和人性的深度。其三,虚拟空间又是一种政治—经济体制主宰下的知识权利结构,其动力来自于以资本和知识为主导的社会权利结构对更有效的市场控制的需求。
3.信息化对时空特性的影响以及中国信息化进程的时空特点。
有学者从信息化角度研究了时空的特性,认为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广泛应用,推动了时间和空间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要素转化为内在因素,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信息化不仅是一种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规则的创新和整合的过程,更是一种时间和空间的重组进程。主要表现为:发达国家借助于信息产业化发展的优势向外扩张,不断扩大自己的发展空间,信息化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时空延伸”(Time-SpaceDistension)的过程。而当代中国信息化既包含了从传统的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也包含了尽快提升工业化的水平迈向信息化,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问题。当代中国的信息化实际上就是将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与信息化压缩到同一个时空中,信息化表现为“时空压缩”(Time-SpaceCompression)的过程;但同时,信息化在很大程度上也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时空伸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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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哲学;本体论;概念框架
一
今天我们常常遇到这样的判断——马克思实现了某种本体论革命。但是这个判断已经蕴含了一个前提,即从本体论的视角进行马克思哲学理解。其实,从逻辑的先后顺序上看,是海德格尔创造了或者说实现了本体论革命,而不是马克思:海德格尔颠覆了本体论,并在新的意义重建了本体论。这种重建是在对传统形而上学做了深刻的反思之后进行的一次哲学革命,是哲学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海德格尔的这种创造一方面是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一次大决裂,同时在另一方面,由于他采取的不是完全拒斥和抛弃的态度,而是内核重建的新本体论态度,这也是对西方本体论哲学生命的给养和拯救,实现了广义上的本体论的延续,开始了一条具有现代特色的本体论道路。
应该说,任何一位哲学家,必是要面对先行的哲学家的思想,通晓其历史,针对现实的生活而做出批判的。他所处的生活世界不仅包括现实的人和社会的物质活动,也包括传承下来的思想所构成的思想世界(也就是如波普尔所说的世界Ⅲ)。当哲学家面对“思想”的“现实生活世界”时,它由以进行的批判是在两个方面的因素下成为可能的,一是哲学家的个人思想旨趣,一是思想得以表述出来的概念框架。以往我们常常在思想本身与现实生活世界的二元关系中去理解哲学,仿佛关切到现实的思想与表现的形式都是历史的必然产物,而在肯定之余,忽视了思想对表现形式(概念框架)的选择性和依赖性。而这个概念框架,与哲学家所处的学术传统、文化传统都有极其密切的关系,甚至包括个人在表述方式上的兴趣侧重。所以,我们应该给予它选择以足够的理性重视,使对哲学的认识进入到“思想—概念框架—现实批判”的三元环节的理解生态中去。
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一部分现代西方哲学家,对传统哲学的思想批判聚焦于本体论,对“贯穿”于西方哲学两千年的“本体”概念进行了解构与重释。但是,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从古希腊哲学流衍至近代哲学并进而“延续”到现代哲学的本体论哲学,不是一个先验的事实,它毋宁说是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一批现代西方哲学家“选择”和“创造”的结果。哲学家对现实的关注在形式上必要以哲学的批判来实现、来表达,这种批判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以今日之时代精神的把握去反思昔日之哲学的。由于任一种哲学思想必在一种概念框架上得以构建,甚至概念框架本身也是一种历史的构建,那么,作为批判者的后来的哲学,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概念框架上,必是继承与批判、肯定与拒斥交织相成的。对于概念框架,表现为批判、拒斥它的某一些方面,而在另一些方面则表现为一种继承。这种在形式上的拒斥和继承是与哲学家所接受的传统以及个人旨趣密切相关的,并且,在思想未在其上建立之前,抽象地谈论框架形式的优劣对错是毫无意义的。然而,这恰恰也是最为复杂的,因为思想的建立和概念框架的形成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对哲学概念框架做出某种的理解或指认之后,它在一定程度上就好像一种“先验的结构”了。语言创造了世界,我们生活在语言之中,就是这个层面的解释。我们往往刻意地突显了二者在时间上同时生成的整体性,因而不予区分对待,而忽视了其在逻辑构建上的张力结构。
二
再来看看马克思的哲学。今天对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思考态度,无论是拒斥还是赞同,是赞同这一种还是主张那一种,都是在各自视角下的“整体”合理性,而不是在“概念框架之间”有意识地保持张力性的对话。这一点类似于传统理解将整部哲学史进程划分成唯物唯心的斗争史,在一种既定的框架内去追溯和塑造历史,并安居在这个整体之下,这种弊病在今天很大程度上已经突显出来。相应地,就本文讨论的话题,我们应该将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理解放入一种较宽松的视野中去,不要将理解变作一种本体论“指认”,在哲学和它的本体论理解之间,加入对“概念框架”的适度呈现,不要将这个存在着的理解框架放在反思之外。
略览马克思的哲学文本,并未有对本体论做出系统的论述,这说明至少就思想表现的“形式”上,扬弃、改造本体论不在他的视野之中。也就是说,马克思在面对传统哲学而进行反思与批判的时候,在创造他的新哲学的时候,为他的新哲学寻找概念框架的时候,并未以本体论作为切入点,作为思考的主线来展开。个人的学术传统甚至兴趣偏好使得一个哲学家在概念框架选择方面的可能性空间很大,所以我们毫无必要将其完全“归约”到本体论哲学的谱系中去,进行本体论框架选择的主观确认,甚至在马克思创造他的哲学之前就先知般地肯定这种框架的必然性,突显其积极意义。
从物质本体论向实践本体论、社会存在本体论等新本体论理解的转变,诚然是对马克思哲学深化理解的结果,但毋庸讳言,它仍是诸多理解视角的一种,这里内涵了西方哲学对本体论理解上的变革,没有后者的启示借鉴,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理解是不会成立的。甚至单单就“物质本体论”这个称谓,一定程度上都是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框架下思考的产物。因为它指称的是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理解,一种以“物质”为阐释起点的理论构建,将这种构建称之为“物质本体论”的几乎不是坚持这种构建的人,更多的恰恰是它的反对者,物质本体论是一个被批判的对象的名称。这样,一方面将原来的马克思哲学构建斥为传统本体论思维方式的产物,又在另一方面,通过“本体论”的关联,“抛引”出现代意义上的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理解。所以,连“物质本体论”在一开始也都内涵了对本体论的确认,使讨论不是在“为什么是本体论”而是在“为什么是这样一种本体论”的层面上进行开来,将对马克思哲学的思考导引至“它究竟是那一种本体论”的方向去了。
这种倾向与马克思哲学的被模式化的历史有关,与我们对西方哲学的理解态度的转变有关,前者要求我们对传统理解进行批判,后者驱使我们在积极寻求可资借鉴的思想。我们应该赞成基于视角切换的理解,实现马克思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实现融通,但无论如何不是受一种基础统摄主义情结的驱动,陷入非此即彼的简单切换,针对马克思哲学进行某种本体论的“确证”。
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理解是一种现代本体论哲学概念框架下的理解。它以被创新了的本体论视角对马克思哲学加以审视,以“哲学史”上“传承”下来的独特话语加以构建。对于长期以来马克思哲学的僵化理解状况,本体论概念框架本身的相对陌生性和疏离性的确为理解视角的转换创造了相当的空间。传统模式化理解使马克思哲学的某些具体论断成为可以随处套用的万能公式,失却了哲学特有的反思性和批判性,自身的概念框架由于僵化的教条磨灭了其思想上的深刻性。在这种教条语录的模式所带来的“理解疲劳”,使马克思哲学的现实性和批判性,不是被充分、准确地突显,而是被埋没,所有的“重申”仿佛只是在原概念框架之结点的“重新描画”,这种重描的工作由于对结点的相对不敏感而成为“被突显的无”,大大降低了深刻的现实意义。基于原本框架的理解道路仿佛走不通,而在另外一个方面,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在思想上对传统哲学有着深刻的反思和批判,对现实有着深切的关注和思考,它的思想成果对马克思哲学的重新理解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促进作用。这就是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理解的最初契机,是一种概念框架上的视角切换的合理依据。
我们的确应该更加关注哲学间的通约性,但如果超越概念框架的相对独立性,去实现相互的理解,表面上看似绕过概念框架的层面,其实恰恰在概念框架层面上做出了独断,将一种概念框架纳入到另一种,必将造成理解上的新的误导。通过上面的分析,对于当下的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理解可以借鉴的是:首先,我们并不要突显马克思哲学和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的绝对差异,而是要明确这是由两种不同概念框架构建起来的哲学思想,它们不在概念框架的层面上一致,不在此处呈现“同质”的“像”。不要以其中的一个化约另外一个,因为恰恰是概念框架的差异体现了它们各自哲学的传统延承和致思特点。
三
我们要积极实现是各自内在思想的相互通约,共同实现对话与交流,对现实的生活世界给予更多的关注,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批判,而不是语言表述的切换。然而,接下来的问题可能是,当下的马克思哲学本体论研究不正是在实现两种哲学的通约么?如果是的话,突显概念框架,指出其中存在的“对概念框架的僭越”意义何在呢?我的看法是,从一种事后表征的意义上说,这种概念框架的确达到了一种通约和对话,但就对话的“当事者”而言,则不同程度上形成了一种概念框架的僭越。历史上,马克思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二者的关系经历了一个比较曲折的过程。在过去相当漫长的一段时期,现代西方哲学作为资产阶级思想一直被批判和拒斥,这是一种将现代西方哲学纳入马克思唯物主义概念框架的思想,这是一种否定性的对他者的批判。与此不同的是,今天将马克思哲学纳入本体论框架的理解,则是一种对肯定性的自我理解的探索。但无论如何,它们都是无视概念框架的差别性去理解哲学。
今天马克思哲学基础研究的部分现状是,视角的切换发展成了对马克思哲学进行本体论确证的“矫枉过正”。由于当下马克思哲学研究的这种强烈的构建情结,我们将看到,即便在现代本体论框架内部的研究前景仍旧很不明朗。以“本体”去“切合”马克思哲学,由于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背景和关注侧面不同,这个引入的概念框架必将得出不同的理解结果,陷入新的本体论之争。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本体论之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描述,指出这是一场关于“马克思哲学是何种本体论”的争论,而更是一个判断,是指争论陷入了“本体论”之辙。为了澄清概念上的含混,我们可以区分为两种本体论。一种是旧的传统形而上学所蕴含的那种本体论及其思维方式,它追求超验、永恒和绝对,且具有统摄整体的作用,是被理解对象的核心、基础和实质。这种本体论,是包括马克思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在内都予以拒斥批判的。另一种是由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及其思维方式,它反对追求超验,反对实体性思维,是通过对哲学史的反思,在批判旧本体论哲学基础上加以构建的。前一种是传统本体论理解,后者是现代本体论理解。马克思哲学理解由于与现代西方哲学有许多一致的哲学关怀,因而在现代本体论哲学视角下进行自我审视必会产生许多启发的精当之处。然而,当第一个声音将马克思哲学的传统模式理解定位为物质本体论,并对本体论本身给予一种批判的宽容,指出马克思哲学是另一种本体论时,已经在概念框架切换的同时,进一步将马克思哲学的理解变成一种理解的结果,在新视角引入的同时,进一步将问题的对话交流变成对某种“实质”的确认。这种马克思哲学理解发生了过度的超越,它非反思地将理解的问题变成“是何种本体论”的讨论问题,许多思考都从这里作为起点。于是,诸如“实践”、“社会存在”、“历史”或者“生存”等本体论主张先后被提出,形成一种在现代西方哲学本体论概念框架上对马克思哲学进行二级框架的构建和理解。马克思的哲学从过去的“传统哲学”,而今转而又变成了一种“现代西方本体论哲学”,成为一种自我遮蔽的自我解蔽。这种本体论的确证,使思考围绕如何最“深切”最“真实”地把握马克思哲学开展起来。而不易觉察的是,对马克思哲学的重新理解,使马克思哲学一方面作为一种哲学,一种反思批判精神而存在,另外又俨然被置于被认知的“对象”,变成了一个二阶的“自然物”,使理解变成它自己的反面,成为一种“高级”的传统本体论哲学了。这是无论马克思哲学还是现代西方哲学都拒斥的,然而,由于它的这种“二阶性”,并随着现代本体论理解的合理化和突显,使得这种运思方式极为隐蔽且不易加以批判。传统和现代本体论的理解混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当下许多针对本体论理解的指责,在已经形成范式的“究竟是那一种本体论”的争论之中,诸如“为什么是本体论”的这些指责往往被反指责为没有看到现代本体论理解的现实意义。于是,恰恰这个现代本体论理解下深藏着的二阶的传统本体论的运思方式被的保护带保卫下来了。
JournalofYunnanFinance&EconomicsUniversityVol22,No6这是一种隐蔽的传统本体论思维方式的复归,它从来没有远离我们,只不过以往本体论断言的对象是世界本身,而现在的对象是马克思哲学。马克思哲学本身的哲学性,和它作为认知对象的对象性,交织在一起。正如两种本体论理解交织在一起一样,它将“本体的视角”变成“本体的确证”,变成高级而不自知的传统本体论范式。它将问题的“前提的批判”变成对马克思哲学理解的“基础的发掘”,仿佛只有确证了一个合理的恰切的本体,才能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内涵,才能构建出真实准确的现代形态。事情绝非简单,我们已经看到,本体论不仅勾连着至少两大哲学概念框架,且还涉及马克思哲学内部对其思想构建的不同理解传统,着眼点的不同、理论框架的背景的不同,都使本体论确证变得十分困难。哲学的理解如同历史上对世界进行本体确证一样,在各自的合理性肯定的基础上各说各话,造成思想的混乱,智力资源的浪费,唯可在事后思索的表征思维中获得积极意义。不容乐观的是,当下的本体确证工作将是一个无止境的努力,它基于一种统摄主义和狭隘的构建情结,认为马克思哲学唯有在这种合理的本体上和由之而形成的框架上方可被真实突显自身意义。这种本体论研究进入到了一种集体的无意识,每一次的努力都想将本体确证下来,去完成对马克思哲学的时代性构建,去“实现哲学”,推进哲学的现实化。但是,恰恰确证在一开始就在各种道路上相互拒斥,各自申诉合理性的话语变成一种“独白式的对话”“封闭式的交流”,使基础理论在一开始播下了注定争论不休种子,停留在自我的小圈子里循环申辩。
于是,无意识地形成了一种准经院哲学,陷入“真正的事情还没有做”的自我悖论。它以深切关怀现实的初衷,反而将哲学理解变得经院化,二者交织在一起,不易厘清,更无谈进行准确地批判。每一种本体论观点都以自我的合理性去批判对方的“不合理性”,必将造成马克思哲学的本体论哲学构建困境,陷入新一轮超越概念框架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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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摘要】PhilosophicalmaterialismbyMarxisnotonlyscientificanalysisofsocialhistoricallife,butalsocriticismofthecourseofsociallife.Asamatteroffact,Marx''''criticismofoldmaterialismhasmadehistheoryofmaterialismconformtodialectics,addingcriticalimplicationstomaterialism,andthusdistinguishinghistheoryofcriticismfromthatofethicalcriticism.Inthissense,theauthorconcludes,regardingMarxistphilosophyasmetaphysicinordertogainnewintensityofcriticismhasbeentheresultofmisinterpretationofMarxistphilosophicalmaterialism.
【关键词】唯物主义/辩证法/批判理论/materialism/dialectic/criticaltheory
【正文】
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规定,这一直是马克思哲学研究中的难题。在传统的研究中,虽然非常强调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本质,但更多是从前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水平上来理解马克思的,这使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变成了一种具有机械论意味的实证性描述理论,无疑降低了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水准,以致将马克思哲学变成了实证性的社会学。正是对此的反思,在实践唯物主义之后的马克思哲学研究中,如何提升马克思思想的哲学意蕴,成为一些学者的中心话题。在这样的思路中,随着海德格尔存在论的介入,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层面在哲学思考中渐渐消失了应有的身影,可以说,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规定,仍然是一个悬而未思的问题。在这样的理论研究思路中,实际上预设了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将马克思的哲学唯物主义等同于机械论唯物主义,而实际上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不仅是对社会历史过程的科学描述,更重要的是这种唯物主义具有一种批判的意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才能真实地统一起来。因此,对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需要进行新的理解。
一、两种唯物主义的内在关联及其超越
从思想史上来看,在马克思哲学变革之前,存在着两种与马克思哲学直接相关的唯物主义:一是法国的唯物主义,一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哲学变革,从唯物主义的规定性来看,就是如何超越这两种唯物主义的问题。
对于法国唯物主义,过去关注较多的是其物质本体论层面,即世界的物质规定性以及这种规定性对意识的刺激所引起的反映。对于这种唯物主义,黑格尔曾进行了深刻的批判。首先从感性确定性的层面来看,这种起源论式的唯物主义是一种直观的认识,而这种直观认识的本质规定恰恰不是其直观性,而是共相。因此,当我们认为对一棵树的认识来自于这棵树对我们的刺激时,我们并不能真正地获得对外部存在物的知识,因为如果没有树的概念,对于我们来说无法将树与其他的东西区别开来。其次从知觉思维来看,这种唯物主义恰恰也是需要扬弃的,因为知觉的本质规定性并不在于人对外部存在物的反映,而在于知性的理性规定,或者说理性构成了反映的本质规定。黑格尔通过从感性到知觉、知性再到自我意识,在我看来,倒是揭示出这样的问题:即传统的唯心主义(前黑格尔式唯心主义)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对立面,而且这种唯心主义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真理”。“如果无思想的意识表示观察和经验是真理的源泉,那么它这种说法很可能造成一种印象,仿佛这是说只有视听味嗅触是真理的源泉;其实在它匆忙地推崇视听味嗅的时候,忘记了说明同样本质的一件事实,即当它感觉的时候,它已经在为它自己而规定这个感觉对象了。”(P163)在传统研究中认为是对立的地方,黑格尔看到的恰恰是统一,这个统一的最高形式就是绝对观念。这才是黑格尔哲学从自我意识之后才进行长篇论述的意图所在。在这个意义上,仅仅恢复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物质起源本体论来反对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我认为是行不通的。马克思要想超越黑格尔哲学,就必须超越机械唯物主义问题域。
从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过程来看,马克思对法国唯物主义的关注也并不在于其本体论层面。马克思对唯物主义的接受,源自于《莱茵报》时期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同时期对历史学的研究。《莱茵报》时期遇到的理性与利益、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使他脑海中的青年黑格尔思想受到冲击,而这时对历史学的研究使马克思坚信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相反,由此他才接受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颠倒原则,肯定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思想。这是马克思转向唯物主义的起点。但紧接着的问题是,如果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那么怎样批判市民社会,就构成了马克思思想的核心问题。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必须在这一点能够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地得到马克思的认可。可见,马克思关注的并不是世界起源意义上的唯物主义问题,而是如何面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唯物主义批判的问题。
从这个线索中我们才能看到马克思为什么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链接到了法国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通过一种颠倒原则将理论的原点定位在“人”上,这种“人”是超越了“精神”与“肉体”的二元对立的人。回到生活中,费尔巴哈则是从人本学的类本质及其异化逻辑来建构自己理论的批判意味,即现实的市民社会是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对这种异化的扬弃才能真实地回到人本身。这种唯物主义,从逻辑思路上来看,与黑格尔是一致的,人的类本质异化及其复归与绝对精神的异化与复归是同一个过程,不同的是,费尔巴哈的“人”只是黑格尔哲学中一个重要环节的中断,并将这个环节独立出来加以放大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费尔巴哈是无法驳倒黑格尔的。正是在这里,法国机械唯物主义从反映而来的理论,反而具有了“直接的”现实批判性。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援引了爱尔维修的理论,其实这也是法国唯物主义在面对社会历史时较为普遍的想法。按照爱尔维修的唯物主义观点,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善恶来自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社会环境造成的。因此,人性的提升首先就要改造这个社会。回到马克思的语境中就是,国家理性之所以成为私利的工具,并不是由于抽象的理性出了问题,而是当下现实的结果。这与他批判市民社会是一致的。在这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人本学与法国的唯物主义都可以批判市民社会,但两者的指向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更强调于人性的回归与获得,而法国的唯物主义更强调对现实世界的革命。但从法国唯物主义来看,批判现实的前提何以获得?这与费尔巴哈批判市民社会的抽象的“人”何以获得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与对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批判具有了相同的意蕴,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理解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在第一条批判了费尔巴哈之后,第二条批判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直观原则,在第三条中接着揭示了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二律背反”。如果人的罪恶是由环境造成的,那么改变人的恶性首先在于改变环境,“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P59)因此改造社会环境的理性何以获得就成为一个问题,这是一种逻辑的循环。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国唯物主义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马克思那里之所以具有同质性,就在于两者在面对社会历史时,具有相同的理论视域。而这样一种理论视域与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并没有什么区别。这才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需要解决的深层问题。马克思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真正解决黑格尔的问题。可以说,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与他对黑格尔哲学的超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因此,不加批判地用传统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来嫁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理论上的误解。
这实际上告诉我们,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并不在于一种物质本体论层面的重新强调,而首要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的理解。在物质本体论的层面,传统唯物主义已经具有了辩证法的内容,如在费尔巴哈的著作中我们就可以读到。因此新的超越必须是社会历史观领域的超越。在历史观层面,旧唯物主义与黑格尔唯心主义具有同质性,他们都从抽象的原则来理解历史,将鲜活的历史过程变成了历史编纂学的材料。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超越,同时也就是对旧唯心主义的超越,指向了对社会历史的理解。
二、回到历史本身
从任何一种理论出发来面对社会历史生活时,社会历史生活总是处于特定理论视域中,因此“前见”总是难以避免的。当旧的唯物主义强调认识总是对外部对象的直观反映时,这种唯物主义就处于矛盾着的二重性之中。首先从直观反映的层面来看,外部对象总是作为现成性的事实而存在,对这种现成性事实的认识,正如培根“四假相”所说的,要消除的正是任何个人的“前见”,力图达到对事实的纯客观反映,这种现成性的思维与自然科学中的实证性思维遥相呼应。在这种思维中,自然与历史都是现成存在的事实。虽然与以前的唯物主义相比,费尔巴哈不仅把对象看作是现成的存在,而且看作是感性的存在,但这种感性是直观的感性.在直观中,现成的存在是永远不变的,当费尔巴哈把人看作是以“爱”为价值取向的人时,这种感性的存在就是现成存在的彼岸世界,形成了“自然”与“历史”的对立,“自然”是现成存在的东西,而“历史”则是奠基于人性的东西,它与现成性的实在自然界没有任何关系,这构成了矛盾二重性的第二个方面。正是这第二个方面,形成了面对历史的历史哲学,这种历史哲学在黑格尔之后成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批判的“历史编纂学”。
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历史直观性,受到了马克思的批判:“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P76、77)因此,任何“自然”与“历史”的对立,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工业化进程中,根本就是一个虚假的问题。马克思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批评涉及以下问题:第一,旧唯物主义的根本问题并不在于纯本体论或认识论层面,而主要存在于社会历史观,他们的直观性错误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过程的无视或误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P78)第二,要真实地透视旧唯物主义的问题,首先就在揭示理论与社会历史生活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是要回到历史本身来对理论进行定位。在这个意义上,有没有“前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在社会历史生活中透视这种“前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回到历史本身,又回到理论本身。这构成了马克思破除历史编纂学,回到历史本身的方法论前提。
面对这种历史编纂学,马克思指出真实的历史并不只是理性思维的结果,而是由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建构起来的。“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P73)从马克思的这一描述中可以看出,作为能动的生活过程的历史:首先是现实的人在实践活动中建构的结果,对历史的考察就是要分析这种建构性的过程,而不是对现成物进行事实的汇集或想像的抽象。真实的唯物主义必须是对真实生活过程的描述与说明,“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P76)其次,现实的个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创造着历史的。费尔巴哈也将“现实的个人”作为面对历史的起点,但“现实的个人”在他那里变成了一种形而上的规定,缺失的正是现实的社会关系。实践也不是康德、费希特意义上的道德实践,而是现实社会关系下的物质实践,并总是遇到特定的前提条件,而这种特定的条件又是前人实践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在时间传承关系中建构出来的。人们创造历史又处于结构性的关系中,这种结构性的关系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实践是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的实践,是特定历史时空中的动态性过程,是现实的人进行具体而现实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实践不再是传统本体论意义上的实践,从本体论意义上对实践的重新理解,就是再次将历史凝固化了。因此,社会存在这个概念并不是要素的集合体,也不是精神的外在结果,社会存在是一种历史关系的建构,这与海德格尔对存在的思考有着根本的区别。只是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指出,我们才遇到意识问题。这里,我们需要做一个区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是先有意识,然后才有对世界的认识,在这里似乎是先验的理性规划着我们对世界的理解。但马克思要追问的是,这种先验的理性何以产生?当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是从感性确定性直接推论到共相的优先性时,黑格尔实际上就承认了人的存在首先就是理性的,当他把这一点当作自然的事实来接受时,黑格尔就直接站到了现代社会的立场上。而在马克思那里,他要揭示的是这种理性何以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出来。由此,马克思对哲学理论有了新的理解:在青年马克思那里,哲学就是黑格尔意义上的纯理性批判,在这种界定中,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即哲学是超历史的、能够评判一切的尺度,这正是黑格尔对哲学的解释。而在马克思的新视域中,哲学的超历史性被解构了,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对哲学的透视,在哲学与现实生活之间实现互文性解释,这是超越历史编纂学的重要前提。因此对历史过程的理解,首先就在于对过去的理性意识的悬置。只有通过这种悬置,我们才能真实地理解意识在现实历史中的定位。因此历史的真实过程与意识内的历史过程存在着差别,但意识又总是历史活动中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实践活动又可以转换为意识活动的对象,使意识成为对人与历史活动之间关系的思考,使客观的历史过程变成自觉的历史活动过程,使客观的关系变成“为我关系”。从这里,才能生发出批判历史的张力。
因此,唯物主义在马克思这里具有了新的含义:唯物主义不是对历史加以现成性的收集,也不是对历史进行实证性的分解,更不是对历史进行主观的抽象,而是真实地回到历史本身。在这个回归过程中,唯物主义抓住的不再是现成性的事实,而是历史的流动性过程,唯物主义也就从抽象的、对面式的“看”变成了具体而历史的“思”,是卷入到历史过程中但又从这种卷入中的抽身变成了分析问题的方法。在这里,不再有任何教义性的唯物主义,有的是对自身进行反思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唯物主义,这种理论的发展才不会陷入到相对主义的泥淖之中。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历史本身成为辩证的,唯物主义也就是辩证法,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才能是同一个东西。可以说,只有当马克思同时超越了黑格尔与费尔巴哈时,马克思才能真实地获得自己的唯物主义。
三、批判的唯物主义
从社会批判的理论来看,存在着两种批判模式:一种是伦理道德式的批判,一种是来自于社会历史本身的批判。在前一种批判模式中,有着其自身的演变逻辑。它先设定一个绝对的前提,将全部社会生活置于这个前提之下加以考察。在理论谱系上,这种批判是启蒙理论的产物,启蒙理论将理性作为一切审判的原则。但绝对的原则总是要通过具体的个人才能体现出来,如是在面对社会生活时,或者是绝对原则对现实生活进行一种完全否定性的批判,陷入到自身的空洞性中,或者是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之中,而当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时,原来那个绝对原则也就失去了先前具有的效准,个体自身的伦理判断变成了一切的效准,最后的结果是走向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相对主义。因此,绝对主义与虚无主义构成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批判理论与马克思哲学中真实的批判意蕴完全不同。形而上学的批判总是要寻求一个最终的本质,不管这种本质是采取最高存在者的方式,还是以存在的方式,这种本质总是无处不在而又发挥着终极作用的。当用这种本质来批判历史生活时,马克思哲学的批判就变成了一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当这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变成一种固定的模式时,任何批判就变成了一种固定模式的重演,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现存意识形态的共谋。巴特关于语言的一段论述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处于权势状态的语言(在权力的庇护之下被生产和传播的语言),顺理成章地成为一种重复的语言;语言的一切社会公共机构均是重复的机器:学校,体育运动,广告,大众作品,歌曲,新闻,都不止地重复着同样的结构,同样的意义,且通常是同样的辞语:陈规旧套是一政治事实,是意识形态的主要形象”。(P51-52)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为什么每一次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强化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契机。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张力来自于社会生活本身。对于自己的批判思想,马克思曾这样描述:“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和革命的”。(P24)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的批判意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批判理论要从社会历史生活出发。针对旧的伦理道德批判,马克思指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种基础尽管遭到以‘自我意识’和‘唯一者’的身分出现的哲学家们的反抗,但它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丝毫也不因此而受到干扰。”(P93)一旦回到社会历史本身,任何形而上学的本质、任何不变的本体都失去了存在的根据。因此,首先需要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科学的描述,这正是唯物主义的第一层内涵。在这个意义上,唯物主义是对任何理论抽象的解毒剂。
深入原著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精神实质
近20年来,我国哲学研究的可喜进展之一,是认真解读原著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因此,向原著提问和通过原著提问理应作为马克思哲学研究取得进展的基本路径,也因此提出了“如何解读马克思文本"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当代有一些争论。其焦点大致可归结为三个问题。
第一,应该不应该在解读马克思文本时保持价值中立?不戴意识形态眼镜来研究马克思在当代学界已经成为一种很时髦的观点。我个人不同意这种看法。一方面,在现实中,除非把自己封闭起来,否则所谓保持价值中立是极为困难的。另一方面,价值中立及其认识论上的旁观者立场本身就已经被20世纪的学术进展证明是非法的。只要注意到相关理论的进展,我们便能够认识到所谓价值中立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更重要的是,借科学的名义提出的非意识形态性质的学术要求,在一种貌似公允的立场上把马克思固定在19世纪的语境中,把贬抑于与资产阶级科学没有差异的中立的学说,在任何时候对马克思哲学来说都是一种危险的做法。
第二,能否把文本研究作为马克思哲学研究的中心视角?文本研究当然具有基础性地位,这种地位不仅使任何人物和思潮的研究都不能回避,而且在历史认识上,它实际承载着史的意义。这应该成为学界的常识。今天在马克思研究中重新强调这一点是针对过去研究的不足,而不是把它抬高到教条的地位。所以,我认为,无论是广义的文本解释学,还是狭义的文本考证学,在当代学术中都可以有其独特的地位,但哪一种都不能替代问题研究,更不能以此来否定其他哲学的创新成果。
第三,在文本解释时如何处理“史"与“论"的关系?这一点在当前学界争论较大,不仅哲学,而且历史研究等领域也都存在着这个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哲学具有特殊性,不能简单地以史论二分来描述文本及其解释结果。这是因为,一方面哲学诠释学已经合理地指出,任何一种能够成立的解释必然是读者与作者视域的历史性融合,换句话说,文本不是具有凝固意义的“史";另一方面,除了哲学等少数思潮外,几乎全部哲学之“论"同时都是“史"的凝结和创造性再现,但这个史不是文本,而是贯穿于不同文本中的问题。因此,在比喻的意义上通过强调史论关系来提倡读原著是重要的,但刻意制造“史"与“论"的对立,并且把某一端抬高到绝对标准的地位恐怕是难以成立的。特别是,以读马克思本人著作与其他著作的多少比例来衡量学术水平,这是一种极为可笑的做法。
转换思维方式,提高研究主体的提问水平和理论意识
围绕文本解读的争论事实上超出了对待文本的理论态度,而是提出了整体思维方式的转换问题。对马克思文本的解读与整个人类的理论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理论进步可能使得我们能够领悟在马克思哲学中没有被充分重视的有价值的成果。例如,在今天,由于全球化成为重要问题,故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再次成为人们注意的焦点。这表明,关于马克思哲学的当代价值的追问,受到条件和理论家们提问水平的直接,也就是说,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建构需要研究主体自觉地转换思维方式,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理论意识。
20世纪传播和史的经验和教训是值得认真的。虽然诸多失误并不应该由理论来承担,但是理论本身却不能不反思自身。由于这些工作涉及历史,我们在这里不好展开。仅以卢卡奇的例子,以强调这种反思本身应该直接指向理论认知的方法。当他以《历史与阶级意识》实际开创了西方之异端道路时,必须承认,他是真诚地希望从“人"、“主体性"角度来拯救第二国际重要失误的。但沿着这一路径走下去恰恰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怪圈,后来的阿多诺曾悲怆地指出了这一点。当然,阿多诺指出这一点并非因为他比卢卡奇多读了几本马克思的书。而卢卡奇本人在自己理论发展过程中,在其后期《关于存在的本体论》中,向马克思立场和观点的接近,也不是因为自己在后期接触到的马克思的著作比早期多,而是较为自觉地清算了自己的主体性哲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作为德国哲学思维方式的意识哲学)。同样,我们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如果以为自己读了一些马克思的书就够了,那才是幼稚的。我国哲学研究事实上长期忽视了一个基础性问题,即评估西方学者解读马克思的成果绝不是拿这些学者的判断与马克思的原文逐字逐句对照,而是自己在对马克思的理解上必须高于他们。只要研究者缺乏对自身理论方法论的自觉关注,就会面临一些基本的难题,就会产生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
事实上,在当前马克思中,从体系取向到取向、从宏观到微观、从一元形象向多元形象等等这些转换也都十分重要。在今天,围绕马克思哲学的当代解释产生了诸种不同的模式,也形成了对解读的不同理解,这些都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马克思哲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而在进一步的研究过程中,通过理论家们对自身思维方式的自觉审理,提高马克思哲学研究的实际水平,马克思哲学的创新或与时俱进便会获得更加生动的局面。
关注重大主题,寻求马克思哲学新的生长点
马克思哲学与旧哲学有着本质差别,它的旨趣不在纯粹的思维驰骋,它的全部落点是生活和。因此,文本研究和提问水平是基础性的工作,而最直接、最迫切的是在重大时代主题上的发言,这也是弘扬哲学精神和实现它的历史使命的基本手段。就这一点而言,它仍然包括两个基本层面:基本理论建设和对现实重大事件的参与。在基本理论层面上,我们需要构建新的学术平台,这个平台应该以当代生活实际展开的逻辑为底蕴,同时又必须站在整个20世纪思想的高点上面向世界历史发展,从而为穿透当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提供一个思维构架。而参与层面,虽然在当代学术建制和社会分工的意义上,学者或知识分子应该有自己的独特身份和作用,但是必须以关注人生切要、社会生活具体环境变迁为基本取向,因此需要对各类问题保持自身的敏感性和参与热情。
【正文】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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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论文摘要:电子货币的出现只是进一步说明了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本来就是观念货币和虚拟货币;电子货币并没使人类退回到物与物交换的状态,不能改变货币的本质特点;电子货币作为交换和信用的产物,像实体货币一样,也受国家法律制约;电子货币与流通中的汇票和支票一样,它的数量的多少是由交易和信用状况决定的,不是中央银行完全能控制的。
电子货币创造了新的、虚拟的货币形式,它使经济结算活动在虚拟空间得以实现,使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生活发挥越来越大的反作用,创造出一个全新的社会活动局面。面对这种全新的货币形式,有人对传统的货币理论产生了种种疑问:电子货币这种没有物理实体的符号取代有物理实体的纸币,充当支付手段,人类的相互交换活动不是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电子货币是信用货币,是个人和金融机构共同创造出来的,那么,货币的发行是否可以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约束了?电子货币是经济人在信用过程中创造的,它的供给不以中央银行为转移,那么,电子货币岂不是弱化了中央银行垄断货币供给的特权吗?对于这些疑惑,我们只能用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给与科学的回答。
一、电子货币和电子银行
电子货币是以现行纸币为基础,以纸币计算单位为计算单位,以电子数据(二进制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电子货币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储值卡型电子货币。一般以磁卡或IC卡形式出现,其发行主体除了商业银行之外,还有电信部门、商业零售企业、政府机关和学校等部门使用的IC卡。(2)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指商业银行、信用卡公司等发行的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可在发行主体规定的信用额度内贷款消费,之后于规定时间还款。(3)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主要有借记卡、电子支票等,用于对银行存款以电子化方式支取现金、转帐结算、划拨资金。(4)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Internet网络环境使用的且将代表货币价值的二进制数据保管在微机终端硬盘内的电子现金;一种是将货币价值保存在IC卡内并可脱离银行支付系统流通的电子钱包。该类电子货币具备现金的匿名性,可用于个人间支付、并可多次转手等特性,是以代替实体现金为目的而开发的。
电子银行是伴随着电子货币出现的网络银行,是指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对帐、网上支付、资金转帐、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网上银行是个虚拟银行,它没有建筑物,没有地址,只有网址,其分行是终端机和因特网带来的虚拟化的电子空间,客户要想办理银行业务、接受服务,可以在办公室里、家里、旅途等,只要具有一定的通讯条件和一部个人电脑,随时都可以和银行接通,进行即时转帐、查询等各种银行交易。所以,在未来,银行也许不再以雄伟气派的建筑物为标志,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可能不再是银行信用的象征和实力的保证了。网上银行将使21世纪的金融从具有地理概念的中心走向无形的网络体系。随着电子货币广泛应用,所有传统银行使用的票据和单据全面电子化,使用电子支票、电子汇票和电子收据等,部分取代对应的纸制票据,实现金融交易无纸化。
电子货币作为新形式货币和传统的纸币有明显的差别;纸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实体;电子货币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纯粹的、抽象的电子数据;电子货币主要发挥货币的流通和支付的功能;纸币不仅具有流通和支付的功能,还是一个独立的价值额,还有贷款的功能,在借贷的过程中能够转化为资本;纸币以纸币本身、汇票和支票等形式和银行等物理媒介系统实现结算功能;电子货币是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
二、电子货币并没使人类退回到物与物交换的状态
电子货币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货币流通和支付功能,改变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人类传统的交易方式。因此,有人产生疑问,电子货币的出现,人类的相互交换活动不是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
货币的本质是信用符号,所代表的是一定的购买力。人们持有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它的购买力,也就是为了它所能购买的东西。因此,人们所需要的便不是若干单位的货币本身而是若干单位的购买力。因此,无论是占有黄金、占有纸币还是占有电子货币,都不是为了它们自身,而是为了保存一定的购买力。电子货币作为计算货币虽然没有物理实体,但它仍然使用具有物理实体纸币的单位名称,这种单位名称足以表示购买力单位的形式。电子货币是它的所有者向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而发行者以电子、磁性等形式把仍然依现行货币单位表示的等值货币额储存在消费者持有的电子设备中创造出来的。所以,储存在发行者电子设备中的电子货币依然是储存购买力单位的形式,而表示消费的综合商品的物价指数则是衡量电子货币购买力大小的标准。电子货币与金币、纸币相比,本质是相同的,形式是不同的。金币有含金量,含金量似乎是它的“内在”价值的尺度,其实这是一种错觉。金币购买力的大小,不在于含金量的多少,而在于物价指数的变化情况。纸币和申子货币更是如此。
马克思说“计算货币不过是为了衡量可售物品的相对价值而发明的任意的等份标准。计算货币与铸币完全不同,铸币是价格,而计算货币即使在世界上没有一种实体作为一切商品的比例等价物的情况下,也能够存在”。
马克思认为,除非到地球末日,否则,是不能没有计算货币的。计算货币就是个人、企业和银行帐面上,甚至是人们头脑中、观念上的数字货币。
“电子货币出现人类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的观点的错误根源还在于没有搞清楚货币的职能和本质到底是什么。谁都知道,货币第一个职能就是价值尺度,把商品的内在价值表现为由同一单位名称表示的价格。把千差万别的商品转化为在质上相同,只有量的差别的同一物品。无论金币、纸币和现在的电子货币都是一样的。各国的电子货币都没有使用自己的专用的单位名称,都是用纸币的单位名称。这样,电子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这一功能时和纸币完全一样,一点差别都没有,都是计算货币。
既然电子货币与纸币有相同的单位名称,而单位名称的作用就是表现商品的价格,这样,电子货币就与纸币有相同的功能。所不同的是,纸币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物理实体表示商品的价格,而电子货币是以看不见、摸不着的纯粹的数字表示商品的价格。
更重要的还不在于此,而在于商品作为循环中的统一体是处在过程中的价值,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的哪个阶段上,首先是以计算货币的形态,观念地存在于商品生产者的头脑中。在这里,具有物理实体的商品只是价值的承担者,重要的是这种物品在买者和卖者头脑中用货币名称所表示的价格。即使金币和纸币在充当价值尺度时也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金币和纸币在充当流通手段时,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完全由符号来代替,甚至,连符号也没有必要出现,只用货币单位名称在商人脑袋里计算一下就足够了。
可见,只要商人们相互信任,相互讲究信用,那么,货币在充当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时,就没有必要以物理实体形式出现,而是以观念上的、幻想的、预测的虚拟货币形式出现。这样,金币和纸币也都升华为抽象的数字。与电子货币所不同的是,金币和纸币作为虚拟货币保存在人们的头脑中,电子货币作为虚拟货币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我们不是把计算机称之为电脑吗?用人脑计算和用电脑计算是一样的,只不过电脑比人脑能存储的多、计算得快、准确得多。有了比人脑更先进的电脑,何乐而不用呢?有了比纸币更方便的电子货币又何乐而不用呢?
对此种现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就做出了科学的概括:“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它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因此也能够由符号来代替。这就告诉我们,电子货币的出现并非意味着人类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而是交换媒介的形势发生了变化,由具有实体的纸币变为虚拟的、无形的电子数字。
三、货币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也受国家法律所制约
自从电子货币出现之后,有人说,传统经济理论认为,自从金铸货出现以来,货币就国家化,货币供给严格受国家法律所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说,货币是法律的产物。而电子货币则是客户、商业银行和其他经济机构自发的信用的产物,而不像现行的纸币的发行和流通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认为电子货币可以脱离国家法律的观点至少是片面的,也可以说是不对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私有制、分工和商品交换是货币产生的三个密不可分的要素。货币产生后,作为新的强大的社会力量迅速地瓦解了原始共产制经济,改变了人与人之间互相依赖的社会关系,把人类社会由野蛮时代引向文明时代。
马克思说:“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可见,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首先是在交换中产生的,不是由国家法律创造的。现代社会的纸币也是信用的产物,稍有宏观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当代,各国中央银行都通过公开市场买卖、变动贴现率和变动银行存款准备率这三种方式来增加货币供给。而这三种方式的运行都依靠信用。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无论是金币和纸币首先都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政府和法律仅仅是适应交换和信用发展的需要对货币的创造加以管理和保证。
现在新出现的电子货币同金币和纸币一样也是社会交换和信用的产物。当前,在我国典型的电子货币就是各类银行卡。最主要的银行卡是信用卡,也就是银行和其他财务机构签发给那些资信状况良好的用户,用于在指定商户购物和消费,或在指定的银行机构存取现金的特质卡片,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也是持卡人信誉的标志。但是,电子货币同当年的金币和现代的纸币一样也要受国家法律所管理。
当我们强调金币、纸币和电子货币都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时,不应忽视电子货币的产生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现在,所有国家的货币都是纸币,都是符号货币。这种自身几乎没有价值的符号货币不可能由个人随意发行并且普遍使用的,必须由各国政府决定它的发行,才能保证纸币的稀缺性,保证纸币的购买力。此外,政府还要规定纸币单位的名称,及不同单位之间相互固定不变的兑换比例。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说:“计量单位、它的等分及名称的规定一方面纯粹是约定俗成的,另一方面在流通内部应该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所以它必须成为法律的规定。这个纯粹形式的手续就落在政府身上。”比如说在我国,“元”为标准计量单位,“角”和“分”都与“元”有固定不变的比例关系。我国的价格标准是我国政府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的价格标准也是其他国家政府通过法律规定的。
因此,任何一种货币发挥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功能时,尽管仅仅是符号,但这个符号都是具有国家属性的,都在一国之内发挥其功能。货币从产生时起就带有国家的印记。时至今日,货币的国家属性更得到了充分表现,现在一切文明国家的货币都是国定货币。国家不仅指定货币的名称和计量标准,而且还管理和控制本国货币的发行和流通。货币是国有的,国有货币仅仅是国家授予货币占有者合法化权力的符号。
有的文章说,电子货币是信用货币,是个人和金融机构共同创造出来的,是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约束的自由货币,这种观点同样是片面的,是错误的。电子货币的基础是纸币和银行存款,电子货币所用的单位与纸币完全相同。电子货币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纸币的限制,但又时时受到纸币的限制,摆脱不了纸币的限制。那么,既然纸币、银行和金融机构要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电子货币当然也要跟着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它绝不可能在国家法律之外为所欲为。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想到,当年有不少文章说,欧洲美元是不受任何国家法律约束的货币,那也是错误的观点。其实,欧洲美元尽管在美国境外,但它绝不是一个无法无天的货币,欧洲美元归根到底还是美国的美元,还是要受美国的法律所约束,欧洲美元的出现,仅仅说明美国美元的外延。
四、电子货币弱化中央银行货币供给的特权之说不足为新
人们对电子货币的作用说得最多的是,电子货币主要影响货币供给,这主要表现为在电子货币部分替代流通中的通货以后,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仅仅是整个货币供给的一部分,因此电子货币对流通中通货的影响会直接影响到货币供给量。影响最大的是狭义货币M1。M1=通货+活期存款,通货在M1中占比重较大,所以电子货币替代部分通货以后,就必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狭义货币M1,其主要表现是:第一,由于货币虚拟化,使流通中的通货数量减少;第二,由于电子化货币存在的形式不稳定,影响商业银行的存款也不稳定,从而会改变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数量;第三,由于电子货币既影响基础货币也影响货币供给量,所以电子货币也可以通过影响货币乘数的变化对M1产生影响。这些看法是正确的,但不足为新。同时这种观点有夸大央行作用之嫌。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要明了到底什么是货币供给?最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说:“货币还是按传统的定义为好:即通常可以被接受和使用的作为交换媒介的任何物品。”“货币供应量可以用国内公众所持有的货币总量来表示”。当代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第一位获得者——萨谬尔森在他的大作《经济学》中写道:“货币M1的供给包括处在银行之外的硬币、处在银行之外的纸币和一切银行的活期存款。”根据《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和萨谬尔森《经济学》,只要是中央银行已经发行出来的纸币和硬币,只要是存在银行的一切活期存款,只要是国内公众所持有的货币,不管进入不进人流通都构成货币供给。在这里,笔者斗胆地说,不管《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是多么权威,不管萨谬尔森的名气和对经济理论的贡献有多大,但是,他们对货币供给下的定义是否科学正确,是值得讨论的。
马克思说:“我们这里所说的通货量,指的是一个国家内一切现有的流通的银行券和包括贵金属条块在内的一切硬币的总和。”这就是说,货币供给并不是指中央银行已经发行出来的纸币、硬币和商业银行的存款,而是指进人流通中的纸币、硬币和被开具支票的存款。而那些贮藏在公众手中的纸币和硬币,那些在银行负债账户上还没有被贷出的存款都不能算作货币供给。因为它们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没有变成真正的购买力,没有转化为需求。我们一再强调人们偏好货币,并不是偏好货币本身,而是偏好货币的购买力。
因此,那些没有被花费的纸币和硬币,没有被贷出的银行存款,由于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没有转化为购买力,它们的货币灵魂就离它们而去,也不构成货币供给。在货币市场上,货币供给就是货币盈余者对外所提供的贷款量。这个数量越多,货币供给越多,反之,货币供给就少。所以货币供给量是由流通领域中的货币量和进人借贷领域中的全部货币量构成的,不应该由银行已发行出来的全部货币量来构成。在我国人们坚持后者,放弃前者,根本原因就是只学习西方的货币理论,忘记了马克思的货币理论。
既然货币供给是由进人流通领域中的对商品和劳务进行购买的货币构成,那么,汇票和支票在购买中代替纸币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构成货币供给这是人人都接受的事实。马克思说:“几乎每种信用形式都不时地执行货币的职能,不管这种形式是银行券,是汇票,还是支票,过程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结果本质上也是一样的。”“这一切形式的作用,都在于使支付要求权可以转移。”这就是说,除了纸币和硬币之外,汇票和支票也是货币。
既然我们承认汇票和支票代替纸币在流通中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构成货币供给,那么,电子货币代替纸币代替汇票和支票执行流通和支付手段,理所当然地构成货币供给,这还有什么可疑义的呢?依据马克思的货币供给理论,电子货币既新又不新。所谓不新,就是因为电子货币所起到的流通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和传统的汇票和支票没有什么两样;所谓新,是因为传统的汇票和支票是具有物理属性的纸质货币,而电子货币是由纯粹抽象的数字表现的没有物理实体的货币。
既然电子货币像传统的汇票和支票一样在流通领域中发挥流通和支付手段的功能,那么,个人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相互信任创造出来的电子货币就是货币,就构成了货币供给的一部分。随着信用程度的普遍提高,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应用,电子货币在总货币供给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写到这里,我们就会清楚地明白,货币供给量就是在流通中的全部货币,不是中央银行已经发行出来的全部货币。中央银行发行出来的货币进入流通,就形成货币供给;不进人流通,就不形成货币供给。所以货币供给增加与否,不在于中央银行发行了多少货币,而在于有没有交易,有没有货币流通。只有交易和信用去创造货币供给,增加货币供给。有了交易和信用,不仅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和硬币进入流通后构成货币供给,就是由购买者、销售者和金融机构自行创造的汇票、支票和电子货币,只要进入流通,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也同样是货币,也增加货币供给。货币供给主要是由贸易和信用决定的,并不是由中央银行一手决定的。那么,说电子货币弱化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给的管理和控制,这既不了解什么是货币供给,又夸大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给的作用。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错觉呢?根源还是在于当代西方著名经济学家对货币供给的错误表述。
论文摘要: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都对股份制企业的由来、发展和运行提出了一些基本的理论观点。两者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马克思是将股份制企业的存在放在一个资本主义总图景中来分析,探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西方学者则是在否认企业本质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各种表象的分析,更多地从企业本身的角度议论问题。所以,在阶级本质和科学体系上,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是不一样的。但在研究单个企业如何演进到股份制企业等方面,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的理论又有一定的相通性和互补性。
基金项目:本研究为中国人民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中国经济学的建设与发展》子项目《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比较》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韩玉玲,女,山东邹平人,山东教育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经济学。
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都对股份制企业的由来、发展和运行提出了一些基本的理论观点。马克思是将股份制企业的存在放在一个资本主义总图景中来分析,探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从整体上看,马克思是在确认企业表象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本质状况的分析,并更多地着眼于资本主义总体经济关系的分析和经济关系的演变。西方学者则是在否认企业本质的基础上侧重于企业各种表象的分析,更多地从企业本身的角度议论问题。所以,在阶级本质和科学体系上,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是不一致的。但是,在研究单个企业如何演进到股份制企业等方面,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的理论又有一定的相通性和互补性。具体讲,两者的共同点和差异可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马克思与现代西方学者对股份制理论研究的共同点
1、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在研究单个企业如何演进到股份制企业等方面都注意到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股份公司是伴随着商品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渐发展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增长和资本的个人所有制形式之间矛盾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马克思说:“股份公司是随着海外贸易和手工工场的出现而产生的,并席卷了它力所能及的一切工商业部门。”[1]因为海外贸易和手工工场的出现标志着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达到相当程度。工场手工业扩大了企业的内部分工,使得单个资本家需要更多的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从而使得它开办企业所需要的资本最低限额不断增大。马克思指出:“还在资本主义生产初期,某些生产部门所需要的最低限额的资本就不是单个人手中所能找到的。这种情况一方面引起国家对私人的补助⋯⋯另一方面促使对某些工商业部门的经营享有合法垄断权的公司的形成。”[2]这些由过去独资性质的私人企业转化为国家投资与私人资本合股或私人资本之间合股经营的企业。“这些公司就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前驱”[3]。所以,股份公司产生的首因是扩大再生产和资本集中的需要。18世纪产业革命兴起后,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进一步发展,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创办一个大型企业所需的最低投资额也在不断增加。这时单纯依靠资本积聚已远远不能满足扩大再生产追加资本的需要,单个资本的数量有限性与创办大型企业所需要的巨大投资额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资本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实行资本入股联合经营,创办股份公司。马克思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4]正由于此,从18世纪开始,股份制企业成了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形式。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在其著作《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一书中认为,1840年以前的美国企业基本上属于传统企业,其原因是由于技术和市场两方面的限制。到19世纪70年代,技术的进步(铁路、电报的广泛应用)和市场的扩大,导致了企业规模的膨胀和现代工商企业的出现。现代工商企业首先是在“具有新的先进技术,而且有不断扩大的市场的部门和工业中出现、成长并继续繁荣的。”[5]
2、马克思和现代西方学者都认识到了股份公司最重要的特征是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马克思认为,与非股份制企业的资本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结合在一起不同,在股份制企业中,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是分离的。资本所有者中的一部分转化为单纯的货币资本所有者或股东。他们虽然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并凭借股票取得一定股息,但实际上只是单纯地拥有资本所有权;另一部分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则转化为经理,成为公司内其他资本所有者的资方管理人,拥有企业经营权,从而使”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越来越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分离”[6]。这样,“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单纯的货币资本家。”[7]在股份制企业内部,“留下的只有执行职能的人员,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8]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所有者拥有的资本与经营才能的不对称。他们只得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让渡给具有专门才能的人,而这些人却不一定具有开办企业所需的资本。两权分离打破了传统的独资或合伙自营的经营管理形式,有利于实现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贝利和米恩斯、伯纳姆及加尔布雷思等人都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经理革命”。凡勃伦在1923年发表的《无主所有制和现代企业》一书中认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伴随着股份公司的发达,其股权越来越分散,公司资产所有权与管理控制权分离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凡勃伦从财产实际占有的角度,把那些远离公司控制权的所有者称之为“不在所有者”,认为公司权力已逐渐转移到了公司经理人员的手中,股份制则被称之为“无主所有制”。1932年,伯利和米恩斯在合作发表的《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中,首次比较系统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事实。1941年,伯纳姆出版《经理革命》一书,对现代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和产权关系作了进一步分析,提出了“经理革命”这一概念。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加尔布雷思也认为,在现代公司中,权力已从过去的资本所有者手中,转移到了企业的经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手中。
二、马克思与现代西方学者对股份制理论研究的不同点
1、经济分析方法的不同。马克思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着手,认为经济发展过程既是一个动态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交互作用的过程,也是一个由于技术和制度变动而导致的资源配置状态演化的过程。所以,他采用的是历史的、宏观的、动态的分析方法,是从抽象到具体并以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辩证方法来揭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马克思在技术分析和制度分析的结合点上突出预期利润极大化的目的,认为资本家办企业的目的是为了用最小的预付资本获得最大的剩余价值或利润。他把企业的规模大小和制度变迁置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之中,把它们看作是技术、协作、劳动力、资本、市场(竞争)和利润等基本经济条件变化的必然反映,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断发展及相互作用的结果。马克思认为,企业制度的演进受制于资本主义总体生产关系的变化。以企业制度演进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具体生产关系的每一次变革又都受制于社会生产力的变化,同时又深刻地影响和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由此,马克思揭示了经济发展诸因素之间相互对立统一的运动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大量篇幅客观描述了企业规模、制度和效应的演进轨迹:简单协作(企业的萌芽)工场手工业(初级企业)机器大工业的工厂制(典型企业)股份公司制度(现代企业)。企业演进的每一次实质性变化都反映着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如果从资本形态来概括,还展示出另一种私人企业的演进轨迹: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在企业制度的每一次“革命性”跳跃的背后,技术或生产力的变化都是其深刻的根源。马克思从揭示资本主义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出发,遵循历史—逻辑—实证的经济分析方法来揭示经济现象和股份制企业的产生和特点。所以,马克思的分析方法对经济运行的本质揭示得更为深刻,对包括股份公司在内的企业制度的描述具有更广阔的视野、系统的认识和科学的逻辑,更具有历史真实性。
在对股份公司这个问题的论述上,马克思在历史上最早而且最清楚地阐明了股份公司的资本组织形式和社会化生产力之间的辩证关系。他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对资本主义股份公司进行了分析。从生产关系方面看,股份公司的性质取决于它赖以构成的一定的所有制的性质,资本主义股份公司中的股份资本主要是资本家资本的联合,这就决定了股份公司的资本主义性质。从生产力方面来看,股份公司作为发展经济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和发展生产力的一种手段,适用于与社会化生产力相适应的整个商品经济的历史阶段。
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则是采用微观“技术”分析方法,即抽象的静态分析,或至多是比较静态分析。他们遵循假设—推理—实证的静态分析方法,一般从其所论课题出发,先行假设若干既定条件,经过逻辑演绎,在得出结论之后,再来看一看发展起来的企业概念是不是与现实世界中的情况一致。这种分析方法就难以展示导致经济发展的诸因素之间是如何从整体上交互作用的,同时也容易使人片面地理解经济发展的全部过程。比如,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罗纳德·科斯对现代企业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就只停留在表面层次上——市场中的经济人根据对交易费用的比较从而在企业和市场之间选择交易方式,而没有更深入地分析和解释企业横向联合和纵向一体化的根本动力,也没有历史地研究整个企业的发展史。1981年,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森也写道:“我认为要将现代公司主要理解成许许多多具有节约交易费用目的和效应的组织创新的结果。”[9]他们忽视和淡化了企业成长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深层原因,即追求利润最大化。节省交易费用只不过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手段。所以,他们的分析是不深刻、不充分的。
2、在对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职能的论述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了揭示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把研究重点放在了生产上面。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的本质在流通过程中往往被表面上的平等所掩盖,而在生产领域则看得十分清楚。因为生产领域最能反映资本的本质,即追求剩余价值。所以,企业同时具有生产和交易两个功能,但其本质功能是生产产品和创造剩余价值。企业的交易功能从属于生产功能。马克思早就看到:即使是简单协作的企业,也能部分替代原来由个体所从事的生产及相应的市场交换;股份企业还能部分替代原来由政府所从事的生产和服务及相应的市场交换。而科斯、威廉姆森等人则片面地将企业仅仅作为一个交易组织来处理,忽视生产,注重流通,认为企业起源是企业作为市场的替代物而出现的,强调企业的显著职能在于替代市场或市场机制,由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从而节约交易费用。3、在对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契约本质的分析上,马克思认为,企业是一个由契约结成的经济利益矛盾的统一体。他既承认和描述资本主义企业的契约所具有的形式上的自由和平等,即资本所有者与雇佣劳动者在市场上的“等价交换”,又揭示出这一契约在实质上的不自由和不平等。这就是当劳动力的买卖实现和劳动契约贯彻执行过程中,即进入生产领域时,基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雇佣劳动制度,资本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对于那些向资本所有者出卖自己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来说,由于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他们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不能改变其受雇佣被剥削的地位。
在股份公司中,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表现为资本的管理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在这种企业的组织结构中,短工、辅助人员、直接生产工人、工程师、监工、经理、监事、董事、股东等各类人员,其职责和作用是不同的。马克思认为,包括直接生产工人、辅助人员、技术人员和经理(从事某种熟练劳动)在内的“总体工人”是产品价值的真正创造者。具有经营管理知识的经理阶层作为丧失生产资料的雇佣劳动者,一方面受雇于资本所有者,他们虽然有时会由于资本所有者的恩赐分得一定比例的经营成果,但他们所得报酬的主要方面是领取相对固定的工资,因此,其利益实现方式在本质上与劳动者相同。另一方面他们又作为资本所有者的人,代表雇主行使经营管理权。在西方学者对此问题的论述中,他们强调雇主监督雇员并拥有剩余索取权是天经地义的。比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分析就认为:企业生产是团队生产团队生产需要测量投入对成员劳动投入难以测量,团队生产的参加者都想免费搭车需要监督成员以免偷懒监督者也可能偷懒企业最好的激励机制是赋予监督者剩余索取权可免偷懒减少偷懒意味着效率高。剩余索取权等同于财产所有权。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享有剩余索取权的监督者就是企业家。他们用团队去说明企业的内部关系,把企业说成是不同的要素所有者为了提高效率而进行合作、完全依靠协商形成的契约去维系的经济组织。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激励机制不过是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一种歪曲的理论表现。因为明明是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或资本的所有权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及其价值。工人作为劳动者处于被监督的地位。企业家作为财产所有者和剩余索取者处于监督者的地位。企业家和工人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但在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理论中,这一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特殊结合方式却被歪曲为团队生产或协作群生产的一般和必然的结合方式,而且是雇员向雇主“分派”剩余索取权,是自愿让与的结果。由此可见,西方学者模糊私有企业资本与雇佣劳动的本质关系,回避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利益的对立,这充分显示了他们的阶级偏见。经典作家透过被歪曲表现出来的经济现象,阐明私有古典企业和股份企业契约本质的分析方法,超过了许多西方经济学家。
4、在对股份制企业内部结构的分析上,马克思清晰地指出了股份公司内部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某些特征和意义,并客观分析了企业各类人员的不同经济地位和在价值创造中的不同作用,从而得出西方学者无法理解的革命性结论。不过,马克思对上述问题只作了一些原则性说明。对于象两权分离的条件、具体的权利结构以及资本所有者如何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等问题没有详细阐述。这主要是由于当时股份公司刚刚出现,古典企业还占据着统治地位的缘故。同时,马克思还只是把企业经营管理者看成是一个雇佣劳动者,而没有把他们作为一个独立的阶层来看待。
西方学者则把企业经营管理者看作成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利益主体,它的效用函数和目标取向和资本所有者是完全不同的。他们甚至还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来扩大自己的权益,损害资本所有者的利益。正由于此,人们试图通过股票、债券的优先选择权以及薪水与股票挂钩的形式给予经营管理者报酬,以便让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保持一致。如詹森和麦克林的委托理论。钱德勒强调了现代工商企业内部的科层组织或等级制组织,突出了“经理群”的管理权。威廉姆森也注重大公司的“H型”结构、“U型”结构和“M型”结构的变化,并独创性地探讨了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种种现象和机制。这类涉及股份制企业表象的结构分析,一向是西方学者研究的重点,也是较科学和最主要的学术成就。他们对资本所有者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关系的深入分析还是有一定的实用价值的。
5、马克思通过对股份制企业的分析,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得出了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将导致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如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股份公司“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单纯过渡点”[10],是私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所不能绕开的历史过渡阶段。而科斯、威廉姆森等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对企业的分析则是寻求企业的最佳规模。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31.
[2][3][4]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358、35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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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博士论文;自我意识
一、博士论文的写作背景
在马克思求学时期,有着被称为后黑格尔时代的学术背景,所谓后黑格尔时代,就是说,当时黑格尔的哲学已经在整个德国古典哲学中到达了顶峰,以至于以后的学术都要笼罩在黑格尔的思想光辉之下。因此,在那个时代,如果要在学术思想上有所建树,必须要对黑格尔进行完全的彻底的思想批判或者说思想转变。
除了在当时广阔的思想背景之外,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写作还有具体的学术背景,即青年黑格尔派将黑格尔哲学中的自我意识的因素作为哲学的核心概念从而试图重新解释黑格尔的哲学思想。马克思在1840年至1842年间主要受青年黑格尔派代表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正如罗森所指出的:“鲍威尔对马克思博士论文主题的选择以及对该文所提出的见解是有影响的。”①之所以青年黑格尔派如此重视伊壁鸠鲁哲学、斯多亚哲学、怀疑论哲学,是因为他们认识到后黑格尔的哲学时代与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相似性,从而这三个代表中挖掘出来自我意识的因素。所以说青年黑格尔派关注自我意识哲学,不光从学术角度出发,更是从现实角度出发。
二、从伊壁鸠鲁的自我意识到马克思的自我意识
博士论文全名叫《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大约撰写于1840年下半年至1841年3月底。关于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在以往的哲学史研究中是一片空白,尽管黑格尔对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做过宏观性的概括,但没有将这一时期的哲学同古希腊精神生活的整体联系起来,所以马克思在博士论文的序言中,非常自信的说道:自己解决了亚里士多德后这一哲学的问题,而且着重强调了伊壁鸠鲁派、斯多葛学派、怀疑派这三大后亚里士多德时期哲学的伟大意义,指出“这些体系是理解希腊哲学的真正的钥匙”。这些都揭示着马克思研究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意义和目的就在于,反对神学对哲学的评判,以确立哲学的独立性以及在人类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正是人类自我意识的体现。
首先,马克思首先转述了自古希腊罗马以来对于伊壁鸠鲁的各种非难,即将伊壁鸠鲁看成一个十足的抄袭者,而又是个蹩脚的抄袭者,正如莱布尼茨所说:“关于这个伟大人物(德谟克利特),我们所知道的东西,几乎只是伊壁鸠鲁从他那里抄来的,而伊壁鸠鲁又往往不能在他那里抄袭到最好东西。”②马克思在总结二者的差别时说:“这两个人在每一步骤上都是相互对立的。”“而在这些对立中似乎存在这某种颠倒的情况。”③而这种“颠倒的情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苏格拉底的自然哲学和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的区别,一个关注外界,关注自然;一个退回自身,追求内心平静。所以说,实质上,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是自然哲学与伦理学的差别。
其次,马克思总结了伊壁鸠鲁原子论的三种原子运动的形式:原子直线下落运动,原子偏离直线运动,原子相互排斥运动。其中,原子的偏斜运动是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不同于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所独具的内容。马克思认为,在伊壁鸠鲁看来,并不是说原子的直线下落运动才是常态运动,原子的偏斜运动本身也是常态的运动。而且,原子和原子的运动是不可分割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原子中未出现偏斜的规定之前,原子还根本没有完成。”④可以说,原子之所以被称为独立的原子,正是由于原子进行了偏斜运动,而这种偏斜运动是必然的,不为外在所决定的,而是出于自身的根据作偏斜运动。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运动高于德谟克利特的原因就在于,在确立原子独立性上,他不但承认物质的规定性,又承认形式的规定性。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体现着的是一种自我意识因素,所以说他们两人的原子论之间的差别的实质是自然哲学同自我意识哲学的差别。
最后,是关于天体的问题。伊壁鸠鲁对于天体的认识不仅仅同德谟克利特,甚至于与整个古希腊哲学都是对立的。他对于传统观点天界的永恒性持否定的态度,试图打破人们对于神灵的迷信和崇拜。延伸到原子论上来看,伊壁鸠鲁是这样为原子下定义的:“原子是具有独立性、个别形式的物质。”⑤所以说原子的概念借助天体得以实现,原子的概念蕴含这彼此矛盾的物质与形式、存在与概念,而正是这种矛盾,自我意识才会形成,从而将原子论的理论形态上升到自我意识哲学的理论形态。天体理论是伊壁鸠鲁哲学的灵魂,自我意识是伊壁鸠鲁哲学的核心。
三、对自我意识哲学的拓展性理解
纵观整个博士论文,马克思通过比较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差异,给予自古希腊以来遭到众多哲学家非难的伊壁鸠鲁以,挖掘出伊壁鸠鲁哲学中蕴含着的自我意识思想,从而揭示了这种自我意识思想的归宿。尽管此时,马克思还没有形成关于唯物史观的思想,但是他的博士论文透露出的自然观,物质观,自我意识思想与以后唯物史观的形成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博士论文是我们研究马克思唯物史观思想一个不可忽视的角度。博士论文的意义还体现在打破了必然的决定论的偶然的选择论。每一个原子都是一个个体,原子的偏斜运动体现了自由的意志,就如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体,都是自由的。世界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正是因为这种偶然性人才能自由的选择。马克思正是看到伊壁鸠鲁哲学中追求自由,崇尚自由,敢于挑战神灵,挑战命运。这对以后马克思对于全人类的解放以及自由全面平等发展的思想有着重要意义。
最后,尽管博士论文时期的马克思是一个受黑格尔影响的唯心主义者,也深受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但他在自我意识方面是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而在哲学的现实性上是超越了黑格尔的。在对哲学与世界的关系上,马克思提出:“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在作用于世界时,把自己的原则强加给世界,使世界理性化,成为哲学的世界。与此同时,世界与哲学的融合,把自己的时代实质转给了哲学,促使哲学成为世俗化的哲学。哲学作为人的自我意识永远具有一个双刃的要求,一方面对着世界,另一方面针对着哲学自身。”⑥正如《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全部哲学思想和秘密的发源地一样,博士论文对于马克思亦是如此。正是博士论文所展示出的独到内涵,才使日后马克思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院)
注解:
① 兹维.罗森.布鲁诺.鲍威尔和卡尔马克思.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177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4
〔关键词〕 马克思;博士论文;哲学;宗教批判
〔中图分类号〕a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5-0148-04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开篇就宣告:“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1〕,宗教批判在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马克思的一系列经济和政治批判中,依然充满着对宗教问题的阐释与批判,诚如洛维特所言:“马克思走向政治世界批判的步骤并没有简单地把已经作出的宗教批判甩在身后,而是在向批判尘世世界的这种进步中同时也为批判‘天国’世界亦即宗教获得了一个新的立场。”〔2〕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所高扬的哲学对宗教的批判和哲学的拯救行动就是其社会批判理论甚至是整个理论大厦的原始点。
一、哲学征服宗教的“政治活动”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所研究的主题是关于两位古希腊先哲的自然哲学学说。然而,在19世纪50年代末致拉萨尔的信中,马克思明确表明,研究两位自然哲学家的学说,不是哲学兴趣,而是政治兴趣,“[较晚的]哲学家——伊壁鸠鲁(尤其是他)、斯多葛派和怀疑论者,[我]曾专门研究过,但与其说出于哲学的兴趣,不如说出于[政治的]兴趣。”〔3〕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内容上看,他出人意料地用了大量的篇幅着墨于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生活和写作方式之不同;从博士论文的结构形式上看,在论文的序言、附注和附录中他都在慷慨激昂地批判宗教和阐扬哲学的卓越。就此而论,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展开的不啻是一场以哲学征服宗教、救赎自由的“政治活动”。
伊壁鸠鲁说:“要得到真正的自由,你就必须为哲学服务。凡是倾心降志地献身于哲学的人,用不着久等,他立即就会获得解放,因为服务于哲学本身就是自由。”〔4〕但世间哲学类别众多,选择为哪种哲学服务才能获得自由呢?马克思的博士论文选择伊壁鸠鲁哲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即是选择服务于伊壁鸠鲁哲学。这种选择的重要原因在于伊壁鸠鲁哲学是对实在的解释与对政治自由的肯定。美国学者维塞尔认为:“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哲学感兴趣的部分原因是伊壁鸠鲁哲学提供了一条哲学救赎的道路……马克思对伊壁鸠鲁的兴趣意味着他对作为一种救赎方式的哲学本身感兴趣。”〔5〕此处,“救赎”一词实有“解放”的韵味。联系到伊壁鸠鲁是古代最伟大的宗教批判家与启蒙思想家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认为“伊壁鸠鲁是最伟大的希腊启蒙思想家”。,他曾对宗教提出过完整的解释和批判,几近毁灭性地打击了古代宗教,我们可以认为,马克思借助伊壁鸠鲁“救赎方式的哲学”获得了一种超出宗教之外的批判视野,希冀通过哲学对宗教的批判以及哲学的意志拯救行动能够实现真正的解放的政治旨趣。 一般认为,古代的宗教批判是为消除恐惧,获得心灵的平静和快乐,而现代的宗教批判则是为了彻底消除宗教这一最大的欺骗形式,使人成为自然的主人和所有者。马克思在哲学拯救与宗教批判的对立意义上,充分彰显出哲学的救赎功能。
马克思宣告哲学与宗教的誓不两立,他承继伊壁鸠鲁反叛宗教、护卫自我意识的“绝对自由”的精神,高调地声明哲学“痛恨所有的神”,宁可像普罗米修斯一般做“哲学历书上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6〕,也不愿屈辱地苟活于阴郁幽暗的宗教“洞穴”。在博士论文的开篇序言中,马克思即批判普卢塔克对伊壁鸠鲁神学的论战,明言普卢塔克把哲学带上宗教法庭的立场,“令人想起一个被指控犯了背叛自己臣民的叛国罪的国王”〔7〕,同时指出,“只要哲学还有一滴血在自己那颗要征服世界的、绝对自由的心脏里跳动,它就将永远用伊壁鸠鲁的话向它的反对者宣称:‘渎神的并不是那抛弃众人所崇拜的众神的人,而是把众人的意见强加于众神的人。’
〔8〕宗教无疑正是作为“众人的意见”强加于众神的力量,它致使“众人所崇拜的众神”并不是“众神”的本相。在伊壁鸠鲁看来,众神避开世界,居住在世界之外,对世界漠不关心,与众人毫无关系,“人们崇敬它们是由于它们的美丽,它们的威严和完美的本性,并非为了谋取利益”〔9〕这与“众人所崇拜的众神”毫无一致之处。何况,马克思认为,对于哲人来说,“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10〕“神学化的理智”和宗教比哲学更重要的描述是极端错误的。
作为“征服世界的、绝对自由”的自我意识哲学,必然要质疑和批判作为各式各样的偏见与错误意识的种种宗教和神圣,“哲学”和“宗教”根本上是存在冲突的。为解决这个冲突,在苏格拉底事件之后,哲人的态度呈现出两种路向:其一,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主张对民众采取一种“高贵的谎言”的政治哲学,审慎地对待人们的宗教信仰,改善而非颠覆受宗教主导的人类社会,防止哲学对社会的“疯狂”侵袭;其二,伊壁鸠鲁摒弃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遮遮掩掩、暧昧不明的态度,坚决地采取了站在宗教对立面的立场,以巨人般的勇气复兴前苏格拉底自然哲人用哲学对抗宗教的明确立场。〔11〕伊壁鸠鲁这一大无畏的精神为后来的启蒙哲人所接受,而在近代启蒙背景中成长的马克思,几乎具备启蒙哲人的所有抱负和激情,毫不犹豫地扛起了以哲学征服宗教的大旗。正如伊壁鸠鲁的所有自然哲学均服务于其反宗教的动机一样,马克思对希腊原子论的研究也服务于其反对宗教的政治旨趣。
作为哲人的马克思,其哲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把人们从偏见、迷信和宗教中引导、“救赎”到“哲学”的“真理或光明世界”,走出柏拉图的“洞穴”,由此反抗宗教在神的名义下把人“救赎”到晦暗不明的黑暗中去的荒谬举动。因为依照启蒙哲人的预言,凡是在人们开始按照哲学的理性进行思考的地方,宗教和迷信就不再有活动的余地;而哲学的理性思考也只有在超出恐惧和无知的地方才能开始。当然,这个过程是艰辛的,面对的压力也是严峻的。所以马克思说:“哲学研究的首要基础是勇敢的自由的精神”〔12〕。 方式选择及原子偏斜理论的本体论意义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一方面生动地描绘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两者的研究方式、生活方式的不同,映现出两个不同的思想家形象;另一方面也详述了两者学说上的差异与对立,着重强调原子脱离直线而偏斜的理论把伊壁鸠鲁同德谟克利特思想的实质区别。深刻凸显出伊壁鸠鲁的自由意志哲学能够挣脱众人的意见与宗教精神的限制,甚至能够征服世界,实现绝对自由的本体论意义。
关于研究方式的选择。马克思描绘道:“德谟克利特不满足于哲学而投身于经验知识的怀抱,而伊壁鸠鲁却轻视实证科学,因为按照他的意见,这种科学丝毫无助于达到真正的完善”〔13〕;德谟克利特说“我发现一个新的因果联系比获得波斯国的王位还要高兴”,而伊壁鸠鲁则认为,探讨客体只在于使那进行解释的主体得到安慰,目的在于追求自我意识的心灵的宁静,而不在自然知识本身;〔14〕“德谟克利特由于对知识感到绝望而弄瞎了自己的眼睛,伊壁鸠鲁却在感到死亡临近之时洗了一个热水澡,要求喝醇酒,并且嘱咐他的朋友们忠实于哲学”〔15〕。因此,研究方式的选择制约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自然哲学不单纯是对外在世界的客观研究,也是关乎人的自我意识,关乎人的生活方式的学说。在马克思的视野中,相比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才是真正的哲人,只有在伊壁鸠鲁那里,哲学成为救赎的工具,摆脱了大众意见的束缚与宗教精神的限制,从而在哲学中感到满足和幸福,由此得到真正的自由。当然,马克思的自由已经不仅仅是伊壁鸠鲁的对恐惧的摆脱与自我意识的宁静,更是指人真正征服世界的能力,尤其是哲学对众人的宗教生活的征服能力与救赎能力。维塞尔认为,马克思使用的“征服”一词是bezwingend,这个词意味着强迫(forcing)。也就是说,普罗米修斯精神“强迫”世界成为人类自由之所。只有通过征服世界,人才能够创造自己的文化宇宙,才能创造自我神性的保护而战胜死亡。〔16〕人成为宇宙的理想生活的创造者,正是马克思宗教批判的终极目标。
关于原子偏斜理论的意义。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的原子王国所展示的是人的自我意识的世界,凸显的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绝对性与自由。原子作
为抽象的、个别性的自我意识的自然形式,表征的实际上是个体的人。马克思对伊壁鸠鲁原子论的解读其实包含着对人之生存样态的洞悉。原子在必然性的直线运动中丧失了个体性与独立性,如同个体的自由在外在的划一行动中丧失了自身,但原子的偏斜运动打破了这一“命运的束缚”。原子由于脱离直线,偏离直线,从而从自己的相对存在,即从直线中解放出来,如同表征着人的自我意识的原子经历否定之否定,以偏斜运动否定直线运动,通过独立性和对同他物的一切关系的否定脱离了限制性的定在,从而摆脱外在之束缚与羁绊获得独立自由的特性。〔17〕而这一点对于马克思来说,正是人们逐渐脱离宗教的偏见与魅惑,洞察到人拥有神性般的自我意识而确证人的自由和平等的过程。“原子偏斜理论”构成了伊壁鸠鲁哲学与德谟克利特哲学的差异。原子偏斜是对实在的解释,藉此肯定了人的自我意识的自由。原子的偏斜打破了命运的束缚,将这一思想应用于人类的自我意识,则“偏斜正是它胸中能进行斗争和对抗的某种东西”〔18〕。原子的偏斜改变了原子王国的整个内部结构,并形成了原子的相互排斥这一自由意志的最初形式,因为它摆脱了强制的运动与盲目的必然性行为,这正是作为理性之光的哲学对作为幽暗泥塘的宗教的摆脱与胜利,彰显出具有独立自由意志的人才有可能挣脱宗教的束缚的事实。伊壁鸠鲁提出的哲学学说是一种作为救赎方式的哲学。
伊壁鸠鲁与德谟克利特研究方式的差异及伊壁鸠鲁原子偏斜理论的运用,实质上是本体论与物理学的差异。德谟克利特将原子作为客体进行研究,把握的是原子客体的必然性,没有涉及主体本身,只具有物理学意义;伊壁鸠鲁通过原子发现了自由意志主体,并确立了自由意志主体的性质与自由意志摆脱宗教的本体论意义。
三、自我意识哲学的内在之光与外在之明
马克思批判了“关于神的存在的证明”,指出这些证明“不外是空洞的同义反复”〔19〕。一切关于神的本体论证明都是不成立的,它们只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直接证明。彻底扫除了“神”这一宗教的最高基础之后,马克思阐述了自我意识哲学如何实现对世界的救赎,这是伊壁鸠鲁的“救赎方式的哲学”对宗教批判的完成。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的附录中指出,历来关于神的本体论的证明无非就是说,某人现实地想象的东西,对于某人来说就是现实的表象。因为我的想象是由某东西作用于我,所以当我现实地想象神,神对于我来说就是现实的表象,这一“现实的表象”将证明神具有一种实在的存在。马克思指出,人如果相信自己想象的表象,这一表象就会起作用,如古代的摩洛赫和阿波罗神都曾是人们生活中的一种现实的力量一般。但是,马克思接着论证到,如同某人将纸币带到不知纸的这种用途的国家去,必将被人嘲笑他的主观表象一样,要是将某人所信仰的神带到信仰另一些神的国家去,必将被人嘲笑他受幻想的支配。“一个特定的国家对于外来的特定的神来说,就同理性的国家对于一般的神来说一样,是神停止其存在的地方。”〔20〕由此,马克思指出,“对神的存在的证明不外是对人的本质的自我意识存在的证明,对自我意识存在的逻辑说明。例如,本体论的证明。当我们思索存在的时候,什么存在是直接的呢?自我意识。”〔21〕对神的本体论存在的一切证明歧视都是对神的不存在的证明,是对一切关于神的观念的驳斥,如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沉思一般最终只是证明了人的自我意识的最高神性。维塞尔的论断也许是可信的:“从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看来(假如没有更早的话),那种超越了人的所谓上帝的存在(即使如人一样的客观存在也能在他那里被构建)对他而言也许没有任何价值,因为对马克思来说,价值意味着人的存在——最高的神性的自我意识。……马克思相信,社会主义是人的理想的完美,不需要指向一个所谓神圣的父。”〔22〕既然神已经被扫除出这个世界,宗教已经被证明只不过是一种虚幻的形式,那么救赎世界,实现和护卫人类自由的责任就要依靠自我意识哲学。 场救赎运动,“哲学必须成为尘世的(现实的)哲学,而世界必须成为哲学的(观念的)世界。哲学既是救赎的工具,同时也是救赎的内容。为此,对马克思来说,哲学拥有一颗‘征服世界和绝对自由的心’。”〔23〕马克思认为,“征服世界与绝对自由”是哲学的本性,哲学是救赎意识的认知形式,它必须面向世界,在征服世界的过程中获得绝对自由的自我意识
。“当哲学作为意志面向现象世界的时候,体系便被降低为一个抽象的总体,就是说,它成为世界的一个方面,世界的另一个方面与它相对立。体系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反思的关系。体系为实现自己的欲望所鼓舞,就同他物发生紧张的关系。它的内在的自我满足和完整性被打破了。”〔24〕哲学要面对世界,而不再只是解释世界之所是的内容,不再只是沉思根本存在的内容;哲学必须把世界变成哲学欲求的应该所是的内容,成为救赎行动的自我意识。
只有如此,哲学的本质才有可能实现,一个新的理论和新的自由世界才有可能在暴风雨中诞生。“本来是内在之光的东西,变成转向外部的吞噬一切的火焰。于是,得出这样的结论: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哲学在外部所反对的东西就是它自己内在的缺点,正是在斗争中它本身陷入了它所反对的缺陷之中,而且只有当它陷入这些缺陷之中时,它才能消除这些缺陷。”〔25〕
假如认为伊壁鸠鲁的哲学处境是由亚里士多德体系造成的,而马克思的哲学处境则是由黑格尔体系造成的这一相类似的哲学处境之下,我们有理由信服美国学者沃格林的如下一段话:“意识的主权与反有神论的反叛是在一个开始就有的,它们作为动机进入到了马克思对由黑格尔体系造成的哲学处境的反思之中。在黑格尔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中,哲学‘封闭自身成为一个完整的、全体的世界’,像这样的体系乃是哲学中的‘节点’,它们中断了哲学的直线发展。要在沉思中来进一步完善这样的体系是不可能的,其继承者将转向哲学实践和对时代的批判。”〔26〕我们也更能体会到马克思选择伊壁鸠鲁哲学作为其博士论文的主要研究对象的深意所在,那就是把哲学当成一种救赎方式,深入到实践和时代的深处去挽救那些遭受宗教魅惑的人们。
四、结语
就马克思借助伊壁鸠鲁的“救赎方式的哲学”所拥有的超越宗教的批判视野而言,其哲学的“征服世界和绝对自由之心”还只是在自我意识中跳动,只是以“理性的自然之光”照亮了幽暗诡秘的宗教世界,彰显了哲学的救赎意志。这种批判仍然只是思辨式的批判,依然局限于斯宾诺莎和青年黑格尔派的理性精神启蒙,它本质上仍是以“精神的批判”来消灭或以“自我意识”来消融宗教的“幽灵和怪影”,虽然批判的锋芒很犀利,但还略显缺乏浑厚的根基,因为尚未寻找到合适的中介让自身成为革命的物质力量。马克思从哲学上批判宗教只是宗教批判的序幕,而不是其最终的完成。这种批判无疑具有理性启蒙的价值,其巨大的政治意义就是促成政教分离,让国家尊重个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严格限定公共权力的支配范围。然而“犹太人问题”已经使这一解决方案出现裂隙,哲学式的理性启蒙既不能消灭宗教,也无法化解宗教派别之间的冲突,价值冲突、“诸神之争”依旧存在于世间。因此,宗教批判必须要走出自我意识哲学的视野,摆脱在“思辨王国”中的“纯哲学批判”式的范围限定;必须反思哲学批判的前提,不能单纯地将自我意识哲学作为宗教批判的前提和归宿,不然,根本无法消灭宗教的神秘性。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的宗教批判的理论性质总体上还囿于大卫?施特劳斯、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等人的思想传统;马克思在写作博士论文时期尚属于“青年黑格尔派”。不过,马克思已认识到其宗教批判的局限性,从而坚决地清理了自己与“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关系,指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 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27〕。在转入政治和经济的批判之后,马克思在新的层次上提出了对宗教的批判,即对宗教的世俗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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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浪漫主义;意识革命;物质观;辩证实践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1-0275-02
一般而言,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是德国浪漫主义的典范之作,秉承着德国浪漫主义的诸多精神气质与语言风格。然,这仅是确认了一个历史事实。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倘我们将其思想作为一种历史分析的重要文本的话,那么对博士论文是否也该发探出成熟马克思的理论渊源呢?而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依然是博士论文是否对德国浪漫主义有所超越?这是研究博士论文的一个至为深层次的问题。就理论而言,这是一个研究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文本学的问题。
一、超越意识革命:走出自闭的意识
德国浪漫主义思想家们始终将自我置于崇高的位置上,他们 “力图想治愈世界的荒凉――它面临世界的无序,设法用意志重新让世界恢复宇宙秩序;它想调和对立的两面,想整合美学”。而马克思《博士论文》对自由的崇尚明显有着德国浪漫主义“自我意识”的意味,反映了当时德国浪漫主义共同的现实诉求,即,德意志帝国及其步履蹒跚的资本主义,在一个被更古老、更发达的资本主义形式和资产阶级社会所支配的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以自我意识作为批判的武器响应了时代的潮流,但他的批判更为彻底,更具颠覆性,更有实践指向,显示了突破德国浪漫主义意识革命的端倪。
伊壁鸠鲁以能动自我意识为武器,寻求的是心灵的宁静与自由,这也往往是德国浪漫主义的内在主张。他们借人生的诗化以实现内在自由,从而超越现实。然而马克思借此谋求的却是现实自由,自我意识正是哲学要征服世界和绝对自由的武器。换言之,哲学自身的自由精神成为实践的力量,面向尘世的现实世界。当哲学变成能吞噬一切外界的火焰时,它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如果权威在一个领域内受到质疑并遭到否弃的话,接下来必不可免的一步,将导致在所有领域内对权威的拒绝。”整个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哲学都是要摆脱受外在统治的关系,形成自我规定的新关系,即“自我意识的绝对性和自由”,为马克思反对思想压制提供了契机――把自我意识当成一种救赎方式,深入到实践和时代的深处去挽救那些遭受精神迫害的人们。
二、新型物质观:关系哲学的萌发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将原子和感性自然置于自我意识及其对象化的理论境域,原子与自我意识是可等量齐观,而自我意识又象征着人的自由与力量, 而人的自由与力量又不应当是抽象个人的,而是社会中人的自由与力量,社会这一主体间生活方式使得人有足够的勇气拒绝一切超出人及其产物的力量,这是马克思区别于之前所有思想家的地方。
马克思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身就是最根本的关系,只有在人与人产生关系之时人才摆脱自然的压制而获得自由。自我意识只有在与别的自我意识的交涉中,才能摆脱自然的束缚以及自身无所依凭的虚无状态。“由于有了质,原子就同它的概念相背离,但同时又在它自己的结构中获得完成。于是,从具有质的原子的排斥及其与排斥相联系的聚集中,就产生出现象世界。”这一段对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体关系的白描,是对原子关系的生动刻画。每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人之间处于既排斥又聚集的社会关系,每个人都因具有自我意识而具有了质,而现实社会就是这些质的聚集。
“夸夸其谈”的德国浪漫主义由自我意识的角度来浪漫化沉睡的经验世界,开启通往理想世界的生命之路。它清醒地认识到了自我意识在现实中的异化,但只将之理解为意识自身的矛盾,因此便将这种解决仅仅归之于意识和思维本身。然对马克思来说,自我意识的这种矛盾,以及自我意识的这种异化,只有在现实的人与人的关系中才能解决。这是因为,自我不仅在意识中二重化,也在现实中二重化,而且自我的现实二重化是自我的意识二重化的基础和前提。这多少带有意识第二性的意思。
马克思将人与人的关系设置为世界的中心,在人与物,以及人与人的相互映照与承认中确立人的存在。深入到实践和时代的深处去挽救那些遭受压制的人们。事实上这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马克思的唯物论倾向与关系哲学思想。
三、辩证实践的端倪:超越感性直观
德国浪漫主义是资产阶级学说,囿于私有制的狭隘本性,看不到整体的经济景象,看不到资本作为统摄一切的力量而必然招来的自我否定。在其意识中,现实,始终保持着未被触动和改变,因而思考本身始终只是直观的,不能成为实践的。“资本主义的意识的物化使人既过分个体化又机械地对象化”。
然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系统地发挥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其目的也在于要使伊壁鸠鲁原子论的能动原则得到合理的论证,并昭示着克服感性直观局限的理论可能。
原子的物质性和形式性决定了直线下坠和脱离直线的偏斜运动具有同样的“本原性”。“偏斜打破了‘命运的束缚’”,是原子“胸中进行斗争和对抗的某种东西”,是原子内在具有的质的规定性。正是偏斜运动的介入,才构成了原子的物质和形式、存在和本质的矛盾及其在现象世界的外化,形成现象世界众多原子的排斥和碰撞。马克思断言,这些都传达了一种辩证法的精神。“自我意识”的能动性来源于辩证运动。如果没有之,就不可能有原子的偏斜,也就没有原子的冲击和碰撞,世界便无法创造出来。“因此,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说就改变了原子王国的整个内部结构”。原子偏斜的辩证运动打破了必然,为自我意识的自由和解放铺平了道路,由此凸显的偶然与必然的辩证关系突破了黑格尔的辩证思想,为马克思最终确立自己的辩证法学说奠定了基础,并表明了其将历史发展放回到人与人交往的现实运动之中的倾向。而这种辩证实践的思想恰恰能克服感性直观的弊病,不再将世界当做孤立的静止的存在,而是蕴籍着生机的不断运动的过程,因而要改变世界改变现实,必须要从运动的视角来揭示规律和利用规律。
当辩证法作为一种批判的武器而与现实结合,那么不仅在理论上能得出革命的结论,而且在实践上可能爆发出革命的激情。这已由普罗米修斯所代表的反抗统治阶级的新生力量得以展示。马克思坚信,掌握了技艺的新人必定能够从压迫中解放自己,获得真正的自由。
四、结语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信奉的依然是自我意识和自由的哲学,高举着浪漫主义的大旗,正如其高声呐喊的那样:只是现在,伊壁鸠鲁、斯多亚派和怀疑派体系为人们所理解的时代才算到来了。他们是自我意识哲学家。然而承认这一点并非表明,马克思的思想在任何方面都没有超越浪漫主义。尽管德国浪漫主义同样是疾呼自我意识,主张人的诗化来抵御庸俗无品的冷酷世界的侵袭,然而这类思想毕竟是德国贫瘠现实的隐晦表达,带有一切唯心主义所无法摆脱的内在弊病。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不仅沿袭了浪漫主义的思想与写作特点,更值得让人注意的是,他也在许多方面展示出了超越之的理论姿态与思想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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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伊壁鸠鲁;德谟克里特;必然;自由
马克思看到,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对原子理解的出发点是不同的。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直线运动、排斥运动只是产生在原子间的外在的、强制性的运动,但是这样一来,经过无穷递推也无法解释原子自为的运动到底是什么,源于什么的问题。如马克思所言“德谟克利特只是从现象世界的差别的形成这个角度,而不是从原子本身来考察原子的特性的。”更为重要的是,德谟克利特关于原子直线运动和排斥运动的理论,只把原子看成是被一个定在所规定的另一个定在,是单纯由空间规定的彼此外在的关系,这就忽略了原子本身的坚实性、原子的内部矛盾,从而摒弃了原子本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而“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说就改变了原子王国的整个内部结构,因为通过偏斜,形式规定显现出来了,原子概念中所包含的矛盾也实现了。”
对原子理解的不同出发点,形成了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对于原子构成世界的理论差异。马克思通过对卢克莱修对伊壁鸠鲁的评价间接表达了自己原子偏斜创造世界的观点,认为正是由于原子的偏斜,原子间才有了冲击与碰撞,世界才得以形成。世界的多样性在原子偏斜理论中得到了最原初的论证。在这一点上,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直线下落的结论是无法达到的。“把作为‘本原’即原则的原子同作为‘元素’即基础的原子区别开来,这是伊壁鸠鲁的贡献。”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两位哲学家生活的进一步解读,逐步为我们剥开了他们的唯物主义中人与世界对抗抑或和谐的关系的微妙差别。德谟克利特从世界多样性的现象来界定原子,从外在空间规定和“元素”的意义上来理解原子,看不到原子本身具有的自在自为的矛盾对立统一运动,无法真正把握世界多样性的和谐内涵。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下降只作直线运动,这种思想折射到他对世界的理解中表现为单一、表面。他看到的只是必然性统治了世界,人受到必然性规律的支配无可奈何。伊壁鸠鲁从原子作为本原的角度来理解世界,规定了原子本身在直线运动外还会发生一点点偏斜,原子具有自在自为的矛盾对立统一运动。伊壁鸠鲁的这种思想反映到对世界与人的关系的把握上,即相信世界在原子的偏斜运动中产生必然性的同时也产生着偶然性,人本身是自由的。
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同样是唯物主义者,但是,由于对世界与人的关系上的不同理解而走上了不同的生活道路。德谟克利特认为人为必然性所支配,人的感觉妨碍了对必然性规律的认识,感性世界是主观假象,他怀疑所有感觉到的东西。德谟克利特的一生是对世界充满怀疑与探索的一生。他致力于追求超越感性知觉的真实性,一生的足迹走遍半个世界,求学不倦。为了不使感性的目光蒙蔽了理智,他甚至弄瞎了眼睛,最后,带着对知识的绝望离开了人世。伊壁鸠鲁则恰恰相反,他认为人面对世界并非完全是必然性的奴隶,世界充满偶然性,人在世界面前能够获得愉悦。他热爱哲学,热爱思考,相信自己对事物的感觉与思考,致力于从哲学思考中获得快乐,伊壁鸠鲁认为快乐的最终目的“是指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追求肉体与精神的和谐。伊壁鸠鲁寻求生活的自足,一生仅为探望朋友外出了两次,在临终前,他洗了热水澡,喝了葡萄酒,安然而平静地离开了世界。伊壁鸠鲁由于其对快乐的理解与生活的方式被称作为“逍遥学派”。
1.系统的阐述人的生命文化哲学
西方的文化哲学在19世纪呈现了诸多的派别,但是我们将这些文化哲学派别进行归纳,可以发现,所有的文化哲学都有两个路径,一个路径是沿着历史主义的发展路径,去研究人的文化生命。另一条路径是沿着逻辑主义的路径,去研究文化的方法论和认识论。马克思在接受了“自我意识”后,并在这一矛盾意识中开始了对人生命的文化哲学的研究。这种对文化哲学的研究虽然与历史主义有着惊人的相似,但是,这二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的。马克思正是由于发现了两者之间的差别,创造了实践的文化哲学。我们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就可以发现实践文化哲学的基本架构。马克思在他的博士论文中系统的阐述了偶然性是实践的文化哲学的核心范畴的这一概念。从本质上来说,马克思这一理论其实就是对黑格尔精神的一种颠覆。与黑格尔派不同,的实践的文化哲学是从批判思维方式入手的,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的理清和阐述了哲学史上的偶然性,将一种全新的哲学研究范式建立起来,并从认识的范畴中将人的精神抽离出来,将人的“自我意识”逐步向“人的文化生命”转变。
2.文化哲学的历史主义原子
马克思有一部重要的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遵循其在博士论文中对文化哲学的论述思路,并从历史和理论的角度去考察“实践”的重要性,将人的生命的历史主义原则确认了下来,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主义原则。马克思在考察“实践”的相关理论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种论断,这种论断就是人类的特性就是人们有意识的、自由的活动。所谓的人类特性,马克思认为是一种的整体特性、一种的类特性,人们生命创造的能动性系统的阐述了出来。在马克思的意识里,自由意识活动主要包含以下两种含义,下面笔者就系统的阐述一下二者的含义。第一种含义是将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逐步转变为自己的意识对象或是自己的意志。人们通过这种活动,将自己的精神进行了二重化,第一重是生命的意识,另一种就是生命本身。从本质上来说,精神的二重化其实就人们意识的分离和人们抽象能力的实现,而人们对文化进行创造的前提就是对能力进行抽象和分离,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文化创造的能力。人们创造文化的前提条件就是人对思维的分散和抽象的能力。由于人在生理上具有一种本能,而这种本能恰恰是创造文化的本能,这就使人在一定程度具有了创造文化和具有文化的存在特性,这也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马克思区分对人的生命活动和动物生命活动的方式就是将自己的生命活动逐步发展成为我们自己的意志或是自己的意识的对象。一定程度上来说,肯定人们的文化创造能力的本质其实就是认为人的天赋包括人的文化创造能力。二是人通过实践来实现对象世界的创造,对无机界的改造,以此来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存在物。马克思认为人对世界、对无机界的改造其实就是一种对象化的活动。这里所说的对象化活动其实就是人与对象的分离与抽象的活动。人类现实的、能动的二重化其实就是将人自身的和超自身的自然存在区分开来。马克思将人的超自身自然的存在通过对比动物生产和人的生产之间的差别概括为诸多方面的能力,这些能力包括在生产整个自然界的能力和再生产整个自然界的能力等等。这些能力被马克思统称为人的生命的创造活动,这种创造活动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人的文化活动。从历史的角度去考察实践的过程中,马克思提出了这样一种论断,就是“将人的文化创造活动的历史性特征通过异化劳动的形式”得到了证实。实质上来说,马克思将人的特性等同于人的抽象和分离能力的时候,其内涵中就一定包含了一种异化劳动的思想,异化劳动和分离与抽象之间并没有特别的不同,这两者除了范围不同,其他都是相一致的。前者是从动态的角度对人们的生命特性进行说明的,后者是从静态的角度进行说明的。与抽象的、分离的理论相比,异化劳动还有一定的不同之处。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系统的强调了人通过自身与其他人的关系的分离和自身自然的分离中逐步完成了异化劳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道人类的本质就是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和人的个体性。与博士论文不同的是,马克思开始强调异化的实现。
3.文化的发展规律
资本主义理论与东方社会理论共同构成了马克思关于历史规律的理论,马克思在其资本主义理论中,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以生产方式的形式进行了揭示。而马克思在东方的社会理论中,马克思却开始关注各民族的文化发展道路,开始对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特殊规律进行探究。马克思在对民族文化发展的特殊途径进行探究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生产方式对民族发展的意义,在其看来,生产方式的历史运动其实就是通过不同形式的民族文化以及其独特的风貌展现出来的不同形式。正因如此,马克思认为东方民族的发展趋势归根结底就是世界现代化的表现形式之一而已。从马克思的角度去看文化规律,我们不难发现,在马克思的意识当中文化选择和文化发展共同构成了文化规律的内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当中,这两个方面显得非常的重要。这两个方面的重要性,使得马克思以这两个方面为基础,对东方的现代化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科学的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将东方社会的现代化问题进行了揭示。不同民族的文化在发展的过程中进行碰撞和交融,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从而实现文化的发展。马克思通过对亚非国家和俄国资本主义发展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西欧的资本主义传入东方的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对东方传统公式制度的改造,另一种是东方社会在现代化压力下,被迫学习西方,走上资本主义道路。马克思在对这两种形式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这两种形式给社会、给民族带来的效果并不是一致的。对东方社会来说,西欧殖民主义者的行为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我们发现,不论是什么样的社会,社会进步的基础一直以来都是生产。消费只有与生产相适应的情况下,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如果消费没有实现与生产的对等,那么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处于萎靡的状态。
1861年,俄国的改革使农业生产逐步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变,并在转变的过程中逐步演化出一种工业和商业资本主义。正因如此,俄国资本主义在的发展过程中,一开始就具备了一定的生产性特点,并将新的活力注入到俄国文化当中,这种形态对俄国文化的更新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西欧资本主义在敲响了东方大门之后,推动了东方社会逐步向私有化道路方向迈进,由此可见,在这种模式下,东方社会或早或晚的都会逐步进入到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这是历史的必然性,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东方社会是不会因为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就变得发达起来,就变得进步起来,东方社会只有将资本主义中的一些积极的因素吸收过来,并从实际出发,建立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方式,才能够实现自身的进步。与之相对应的是,如果东方社会将西方资本主义中的一些消极因素吸纳进来,那么势必也会给东方社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对西方资本主义的文化进行选择。那么什么是文化选择呢?其实就是人们根据已有的价值系统,选择适合自己的一种生存方式。文化选择在东方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应当具有内容的特殊性,即东方社会应当通过什么方式来实现现代化,这不仅仅是一种文化选择,而是在文化选择的基础上,探讨东方社会应当运用怎样的方式,去实现西方资本主义的积极成果,来实现现代化。马克思对这方面也有自己的观点,在他认为,东方社会应当通过一种革命、一种无产阶级革命的形式将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掉,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自身的现代化。
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个人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两种社会形态看成了社会现代化的两种方式。他们认为,与资本主义的文明形态相比,社会主义的文明形态显然要比其高很多,由此可见,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必将是社会主义这种现代化的模式。笔者认为,马克思所说的通过无产阶级革命的形式将资本主义现存的问题解决掉,以社会主义的方式实现现代化是一种文化选择。马克思认为,理性的创造活动和价值的创造活动两个方面共同组成了人的活动,这两种活动在人的活动中所处的位置是非常重要的,离开了哪一种活动,人的活动都难以继续。人的活动如果丧失了理性的创造活动,那么人类的历史必将成为无根之木,丧失了物质基础。反之,如果人的活动没有了价值创造活动,那么人类活动就会丧失掉生命价值,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的活动离不来上述两个创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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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伊壁鸠鲁学派;德谟克利特;原子论;启蒙运动
中图分类号:B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7-0041-03
伊壁鸠鲁生于公元前341年的雅典,这个时期恰巧是柏拉图去世的六年之后。同时,六年之后亚里士多德在吕克昂建立起了学校。
伊壁鸠鲁哲学是在反对宗教的异端时建立起来的,他生活在马其顿帝国霸权统治之下,统治者为了帝国的牢固到处征战。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他下决心建立一种全新的具有实践意义的唯物主义。但是,由于他触怒了当时的统治者,他的著作全部被销毁。我们现在知道的仅仅是关于伊壁鸠鲁的二手资料,在这些资料之中,只有罗马诗人卢克莱修的《物性论》,充分地再现了伊壁鸠鲁的思想及其语言风格。
当柏拉图同科学的唯物主义者作斗争时,伊壁鸠鲁却将自己的哲学基础建立在唯物主义之上,他所拒绝的是机械决定论的理论。在伊壁鸠鲁看来,机械决定论是一些人看待自然的错误观点。在谈到如何看待自然时,他指出要反对一切形式下没有意义的目的论和一切自认为是彻底的决定论之上的。他进一步地解释说,如果预成为自然哲学家们塑造的命运的奴隶,倒不如相信关于宗教的神话,相信后者人类还可以找寻心灵慰藉;相反如果相信前者,那么人类只能面对悲惨的人生。这是伊壁鸠鲁唯物主义的主要观点,他致力于将一切目的论的原则从自然之中驱逐出去。誓将神力远离自然,他相信即使宗教的神是存在的,那么它也是存在于世界之间的空间中。于是,他提出了这样的论据,“任何东西都不可由来自虚无的神力所创造”以及“自然是绝不会将任何东西归于无”。这种说法在我们现在看来,就是我们所知的能量守恒定律。
由此可见,伊壁鸠鲁的哲学是一个逻辑严密的体系。假设如果最初的几个论据是成立的,那么之后的论述就一定具有道理,随后的大部分内容都可以通过演绎而得到证实。其中,最著名的推论是无限时间与无限空间的观点。对于这样的推演,伊壁鸠鲁将它运用于他的原子论之中,为他的原子论提供了理论依据。
伊壁鸠鲁的原子论是受古希腊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与留基伯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从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出,他认为原子是具有两种基本属性的:大小与形状。在现实的生活中,一切看得见与看不见的物质都是由无数个不变的原子所构成的,这些原子都是用肉眼无法看见的,但是原子还是具有重量的,并且具有各种不同的大小与形状,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于虚空之中。同时,这些原子具有运动的属性,它们能够以不同的方式结合与分离,于是它们就构成了不同的物质。按照德谟克利特的观点,伊壁鸠鲁发展了自己的原子论,但是伊壁鸠鲁对于原子论的观点与德谟克利特相比却大相径庭。伊壁鸠鲁提出了自己的新主张,原子并不是按照固定的模式进行运动的,其中一些原子会发生偏转,并且这样的偏转是不可预知的,于是这样就产生了偶然性与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形成。针对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观点,不少学者给予了赞赏,并且接受了他的思想从而丰富自己的学说。
之后,马克思在他的博士论文对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区别给予了分析。
首先,马克思集中地分析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说,因此,可以确定他是第一个真实地理解了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之间区别的人。最后,马克思指出这两位学者之间真正的不同之处是由于他们基础性的知识理论不同,由此导致了他们的分歧。也就是说,“德谟克利特简单地接受了这样一种悖论:当表面的真理被发现时,原子的真理仍在人的感觉之外,因此它从根本上是遥远的和不可知的。相反,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却令他自己能够深入研究人类感觉和存在的本质。”①
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哲学预示了科学发展的卓越水平,在英法的思想启蒙运动之中,对唯物主义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他的唯物主义观点作为17、18世纪那些思想家们的核心观点。同时,他的哲学更是对17世纪科学的革命以及启蒙运动中的大部分前沿科学家给予了很大的影响。
在17世纪英国的大学中仍然在向学生们灌输着宗教化的亚里士多德哲学与经院哲学,而伊壁鸠鲁哲学之所以在启蒙运动中被关注,正是因为他采取了一种反对亚里士多德哲学的斗争形式。亚里士多德哲学认为自然从其本质而论是在宗教教义之下发展起来的,而繁琐的经院哲学是在宗教的模式下进行的分类。物质主要是由四种元素构成的:水、火、土、气,这样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自然在其本质上看似静止的并且是没有任何新意的。当然,这样的观点是不能站住脚的,由于当时的中世纪的社会制度很快瓦解了,之后充满活力的资本主义制度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并且在英国的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中迅速地发展起来,因此,这样的自然观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不得不销声匿迹。
最后,大多数的科学家将精力全部转向了古希腊的原子论,最重要的是接受了伊壁鸠鲁的思想。在这个时期,托马斯・霍尔评价伊壁鸠鲁:“只要稍微了解一点后文艺复兴时期的生理学(从笛卡尔到现在),就会看到伊壁鸠鲁比任何古代科学家都更加接近现在突现论机械唯物主义。”②特别是弗朗西斯・培根,他深受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的影响。他接受了这样一种事实,物质是由无数个原子所构成的。按照伊壁鸠鲁的思想,物质的运动是由于原子的运动,物质的大小形状都是由原子所决定的,因此很简单地形成了一种本质上是机械论的观点。但是,由于培根在进行自己的学说研究过程中大量地运用了伊壁鸠鲁的思想,即原子论的精华,因此他尝试用一种宗教的语言方式来解释伊壁鸠鲁的原子论,甚至他还争论道:“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在任何一个方面都是远远超过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这样的表述在其著作中屡见不鲜。“可变的四元素,加上不可变的第五元素,在不需要上帝的情况之下可以适时地和经常地被放置,远比一群无穷无尽不能放置的小部分和小种子可信一千倍,它们无需神的安排而产生了这个世界的秩序和美丽。”③之后在他的《论学术的尊严和进步》中,他将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与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进行了对比,他认为后者对于自然的物理解释是更为可靠的,并且是具有穿透力的,前者没有将过多的时间浪费在讨论终极原因之上,而后者则在一直不停地讨论着终极的原因。在《论古人的智慧》中,培根将伊壁鸠鲁的形象刻画为普罗米修斯,他认为伊壁鸠鲁是在唯物主义的装束下真正的具有普罗米修斯精神的英雄品质的人。
17世纪中叶初期,法国的数学家、神学家、牧师以及作为同时代的机械论哲学的支持者伽桑狄,深受伊壁鸠鲁的影响,他创造出一种重要的综合体系将伊壁鸠鲁与基督教结合,他这样做的明确目的是旧的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他对伊壁鸠鲁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伊壁鸠鲁用理性预见到了经验,按照经验,一切物体尽管重量和质量大不相同,当它们从上往下坠落的时候,速度却是一样的,这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④
17世纪英国最著名保守派的支持者约翰・伊芙琳,他不仅仅是伊壁鸠鲁的崇拜者,更是“皇家学会”组织的重要幕后人物之一。伊芙琳将曾经将卢克莱修的《物性论》第一卷翻译成英文,在自己的著作《森林,或论上帝神圣统治下的树林和木材的生长》以及《驱散烟雾:弥漫于伦敦之烟尘和空气难题》中深刻地总结了英国伦敦的环境现状,通过对伦敦的空气污染的总结,他得出的结论是并不是家庭用火导致了环境的污染,而污染的源泉则是工业场所排放出来的有毒气体。这些都表明了他深受卢克莱修唯物主义的影响,在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基础上对自己的唯物主义观进行了发展。
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在科学界是倍受关注的,如波义耳、牛顿他们发展了一种物质世界的机械论,但是他们在物质世界中仍然把上帝完整地安置在自然第一原动力的位置上。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伟大的科学家都是在伊壁鸠鲁原子论的基础上进行的创造性的工作。之后,他们舍弃了一些原子论的早期观点,无疑是因为伊壁鸠鲁学派中反对宗教的实质。曾经写有多部权威的关于启蒙思想研究著作的彼得・盖伊写道:“伽桑狄的微粒子物理学明显地影响了波义耳,并通过波义耳影响了牛顿。当伊壁鸠鲁在虚空中旋转的原子世界模型还比较粗糙和随意的时候,它成为对统治基督教文明几个世纪的科学的世界图景的一种有用的纠正。”⑤在之后的18世纪中,伊壁鸠鲁学派对英国和欧洲大陆的唯物主义发展也具有很深的影响。然而,科学技术的发展恰恰为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给予了有利证明,如大卫・休谟、伏尔泰、霍尔巴赫、康德、谢林以及黑格尔,这些伟大的科学家、哲学家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受到了伊壁鸠鲁的影响,他们称伊壁鸠鲁学派的学者们是古希腊思想家中最杰出的自然哲学家,将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描绘成为无生命的机械论哲学,一种需要向其注入一种神秘精神的自然哲学。
在1841年,马克思提交了他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甄别》,这篇论文的论点是围绕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之间的区别为中心的。在论文中马克思为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说给予了肯定。在有限的资料下,马克思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否定了传统的观点,认为伊壁鸠鲁原盘照搬了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马克思指出德谟克利特的观点是当某种表面的真理被发现时,其内部原子的真理是在人们的感觉之外的,从根本上它是不可知的。而恰恰相反,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却认为人们可以探究事物的真实的存在及本质。即从根本上来讲,世界上的事物存在就是可知的。通过马克思细致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他是第一位真正认识到伊壁鸠鲁与德谟克利特之间区别的人,通过研究,最终他得出的结论是二者之间的真正不同之处在于他们自己的知识理论体系的不同。
马克思认为追随伊壁鸠鲁是充满光明的,伊壁鸠鲁是行进在黑暗的道路中的灯塔,这样的信任来自于伊壁鸠鲁对自然宗教观的排斥,这样的一种形式是源于唯物主义、人文主义与自然主义作为基础的。马克思认为之所以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超越了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正是因为伊壁鸠鲁终止了以往的讨论关于事物的终极原因,并且成功地将上帝与精神从事物的构成中驱逐了出去。马克思在后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卢克莱修赞颂伊壁鸠鲁是最先打倒宗教统治的人,所以在普鲁塔克直到路德所有的宗教支持者都称伊壁鸠鲁是头号的无神论的猪。然而这样的称谓对于伊壁鸠鲁来说是极其荒诞的,伊壁鸠鲁的哲学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发展起来的。首先,他认为一个人如果想拥有真正的自由,他完全可以献身于哲学之中,在哲学的世界中他可以找到自己想拥有的自由。对此马克思总结说伊壁鸠鲁哲学的核心正是他所强调的没有限制的自由。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虽然没有提出之后的唯物史观,也没有剩余价值学说理论,但是这篇博士论文是马克思最早的专业研究的成果。这篇论文充分地显示了马克思在哲学方面的造诣,它也预示了伊壁鸠鲁将永远作为这位伟大哲学家的导师。换句话说,也是受到伊壁鸠鲁的影响才拥有了马克思后来一系列的思想成果,可以说马克思一生的哲学思想都渗透着伊壁鸠鲁的影响。
注 释:
①西里尔・贝利《卡尔・马克思论希腊原子论》,经典季刊,第22卷,第205-206页。
②霍尔《关于生命和物质的思考》(第1卷),第136页。
③罗伯逊《弗朗西斯・培根哲学著作集》,第7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