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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市场基金的概述
所谓货币市场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出售基金单位,将募集的资金专门投向以货币市场为投资组合领域和对象的共同基金投资方式。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短期债券(含央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流动性良好的短期债务型金融工具,其期限为一年或少于一年,政府、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高信用等级的企业等是这些货币市场工具的发行主体。因此,货币市场工具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特点。但是货币市场具有批发市场的特点,单笔交易金额巨大,动辄以百万计,个人投资者难以参与投资。而通过募集个人小额资金组织共同基金的形式,建立货币市场基金,使个人投资者能够参与货币市场投资活动,在保持个人投资流通性的同时,享有一定的投资收益。
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形式的投资品种相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一)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专门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组合对象的开放式投资基金,收益较为稳定,风险相对较小。货币市场基金有着共同投资基金的一般组织形式与基本特点,但货币市场基金是专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类型,具有期限短与流动性高的特点,投资者可以随时追加投资额,也可随时通过签发支票的形式退出基金,其灵活性比一般的共同投资基金更大一些。货币市场基金没有股票市场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波动性大,因而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组合产生的资本利得并不大,收益相对稳定。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将大量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统一投资到原来风险就较小的货币市场工具,通过规模组合的方式,使各种货币市场工具在流动性上互补,从而使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降到微不足道的水平。
(二)基金单位面值固定。货币市场基金为了提供给投资人类似于准货币的流通性和便利性,依照国际通行的短期资金市场投资基金惯例,普遍采用将每个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维持固定不变,如始终保持1元/基金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资产计价与会计核算模式。基金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以份额形式定期将基金投资确认的损益结转到基金持有人账户上,通过份额增减反映基金持有人收益变动情况。持有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签发支票等形式获得现金收益。
(三)基金账面净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基金实际价值由其投资的货币市场工具的市场价格,即市场利率所决定,利率的波动会导致基金实际价值的变动。如果以基金市场价值作为账面净值,不利于投资人进行现金管理。为了减少货币市场基金账面净值的波动,基金管理人一般采用成本摊销法(AmortizedCostMethod),在基金初始投资时,用购买货币市场债券的实际成本作为其账面净值,将投资的溢折价在债券剩余期间进行摊销,增加或冲减基金的账面净值。使用这种方法,在投资人看来,类似于投入一笔稳定的本金并在每期获得确知的利息收入。
然而这种处理方法的缺点是,通过摊销成本不断调整的基金账面净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当这种背离达到一定程度后,买入或赎回基金份额会对基金投资人和基金公司造成投资损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根据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InvestmentCompanyActof1940)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必须建立影子价格机制(ShadowPricing),用来反映以市价计算的基金单位净值。当影子价格偏离基金账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一般设定为0.5%,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影子价格对投资进行调整,把基金的账面净值调整到市场价值,确保这种偏离不会对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二、货币市场基金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组织。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一种,同样遵循着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相同的基本会计核算组织管理原则。因此在货币市场基金会计核算组织上,必须依照有关监管部门制定的基金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规定,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确立基金的会计核算主体地位。《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章、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相互独立。因此,货币市场基金应以基金为核算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与一般的企业会计制度将具有一定机构和人员的实体性组织作为会计主体不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将基金界定为单独的会计主体。其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将基金的经营活动与基金的管理主体——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区分开来;二是方便将基金公司管理的各种基金之间的经营活动区别开来,从而真实、公允地反映每一个基金的投资绩效情况。
2.以日为期间进行会计信息披露。《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于估值日计算基金账面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告。而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的要求,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应于每个交易日当天进行估值;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须以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估值(封闭式基金按平均价估值,开放式基金按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
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是货币市场工具,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波动、利率和汇率变动、货币市场工具发行主体经营情况变化,通过影响货币市场工具价格造成基金价格与其净值发生偏离。如果按照传统的会计分期,以月、季、年为期间对基金进行核算与披露的话,无法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及时性要求,因此必须以日为核算期间披露基金会计信息。
3.以公允价值为计价基础。除了在基金成立时,基金资产的计量采用历史成本外,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是通过建立影子价格机制,对基金账面净价做估值调整来实现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货币市场基金来说,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是货币市场工具有较为发达的交易市场,容易获得其价格,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具有客观性;另一方面,采用市价或公允价值计量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基金的净值,提供基金投资者决策相关信息。
(二)会计核算的方法。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其基本核算方法与一般的债券投资基金的核算方法基本相同,故在此不对基金买入、卖出投资债券的会计核算作进一步介绍,而只说明如何对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进行确认计量和估值调整的问题。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货币市场基金单位固定面值,且其账面净值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会计核算必须经过一个估值调整的过程。这样,在具体会计核算中,货币市场基金需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确定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二是当账面净值与市场价格发生偏离时,如何进行调整处理?
1.确定基金投资的账面净值。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美国证监会(SEC)对基金管理人进行货币市场基金会计处理,确定货币市场基金账面净值,要求采用两种方法,成本摊销法或区间波动法(Penny-RoundingMethod)。
基金投资每期的投资收益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投资债券的利息收入、已实现的资本利得、未实现的资本利得。按照《1940年投资公司法》规则2a-7的解释,所谓成本摊销法,是确认前两个部分的投资收益,将其计入基金账面净值,但不在账面净值中确认未实现的资本利得;区间波动法是在将所有的收益均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基金账面净值,这种方法实际上是用市价来确认基金账面净值。而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未实现利得应当在“投资估值增值”和“未实现利得”科目反映。
采用成本摊销法与采用区间波动法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一是由于采用区间波动法除了需要将持有获得的利息收入和已实现的资本利得计入账面,同时需要将持有债券的市价与账面价的差额在账面反映。这样尽管可以消除账面净值与市价之间的差异,但将未实现的资本利得直接计入基金账面价值不符合收益确认的实现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而摊销成本法提供了与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对投资价值调整的内在一致的方法。因此,笔者认为,采用摊销成本法更符合中国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是摊销成本法可以在设定的波动范围内,保持投资账面净值和收益的稳定,而采用区间波动法由于以市价为基础,其账面净值和收益经常波动,因此,摊销成本法更适应于固定单位价格货币市场基金的特点;
三是摊销成本法可以在设定的波动范围内,通过登记簿来记录市价变动情况,不需要调整账面净值,而采用区间波动法需要频繁对投资账面净值进行调整,比成本摊销法繁琐。
通过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使用摊销成本法更为有利。
在摊销成本法下,需要将基金购入货币市场工具时所产生的溢折价,在剩余期间进行摊销。这样又面临两种处理选择,是采用直线法还是实际利率法?
直线法是在货币市场工具剩余期间平均摊销溢价或折价;而在实际利率法下,基金本期应计利息收入等于投资的每期期初账面净值乘以实际利率。实际利率按照“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限制+各期获得利息的现值”公式,通过插值计算获得。
笔者认为,由于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时间短、价格波动小,使用直线法摊销与实际每期应摊销额之间的差额不会很大,在基本满足核算准确性和重要性的前提下,使用直线法更容易操作,且能降低会计核算的成本。
在每期摊销溢折价,计提利息时,如为溢价,借记“应收利息”,贷记“债券利息收入”和“债券投资——溢价”;如为折价,借记“应收利息”和“债券投资——折价”,贷记“债券利息收入”。
一、国外货币市场基金的运作和发展
(一)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
货币市场基金是投资于短期债务的共同基金,它把分散的小额投资聚集起来,让中小投资者能参与更加分散化和高质量的投资组合。
货币市场基金起源于美国。在货币市场基金产生之前,受Q条例的限制,只有投资额超过十万美元的投资者才能购买市场利率存单、商业票据等高收益的货币市场债务工具。1972年第一只货币市场基金Reserve基金产生,小的投资者才有机会投资高收益的货币市场工具。现在,美国市场上有大约1600只货币市场基金,总资产超过2万亿美元。
(二)货币市场基金产品介绍
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有两种基本的类型:应征税基金和免税基金。应征税基金收益率与美国金融和货币市场短期利率密切相关,而免税基金的收益率则取决于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短期债务欠款的供给和需求。
应征税货币市场基金的任何投资收益都要缴纳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收益税,通常投资的品种包括:(1)美国国库券和直接票据,包括短期(三个月和六个月)国库券和用国库券作抵押的回购协议;(2)美国政府机构证券,包括联邦国家抵押贷款协会和小型工商管理部门等机构的债务;(3)回购协议;(4)可转让定期存单;(5)商业票据;(6)银行承兑票据;(7)欧洲美元存单;(8)美国美元存单和银行票据。
免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免税实体(比如州和市政府)的短期债务,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发行的普通债券、特许权税收益、免税商业票据和短期地方债券。这些基金支付的红利免除联邦收益税,有时候也免除州和地方政府税。
免税货币市场基金支付的收益通常低于应征税货币市场基金,但是如果投资者需缴纳较高的收益税,免税基金的收益可能会高于应征税基金的税后收益。可以通过下面的公式权衡是否应该投资免税基金:应征税等价收益率=免税收益率÷(1-边际联邦税率),应征税等价收益率粗略地等于投资者投资应征税基金应该得到的等价收益。
(三)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类型基金的比较
按照不同的投资对象和收益-风险特性,投资基金可以大致分为四类:股权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对象的不同是这些基金类型的本质区别。与其他类型基金相比,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相对稳定,投资风险较小,流动性较高,签发支票的特权也是其他基金类型不能比拟的。
在成熟的基金市场上,作为一种独特的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截至2003年12月,美国货币市场基金净资产值达到2.05万亿美元,净资产值仅次于股票型基金,占所有共同基金净资产值的27.7%.
(四)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控制
货币市场基金一个普遍的投资目的是维持资产净值不变,因为只允许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净值有较小的波动,所以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合理的风险控制:
1.跟踪资产净值的偏离。基金管理者应该定期地对投资组合精确定价,并且计算基金的资产净值。如果基金的资产净值从1美元偏离0.5%,就应进行调整。
2.对不确定性的处理和测试分析。对不确定性的处理包括计算购买任何证券之后对基金的加权平均到期日(WAM)的影响,同时考虑在证券购买时可能发生的意外赎回。此外,还应对个股和投资组合进行压力测试,评估在发生较大的利率变化时价格的敏感性。
3.保持资产的流动性。与持有基金较大份额的投资者经常的交流是得到赎回暗示的重要方法,有的基金采取鼓励大额赎回提前通知和拒绝对利率敏感的投资资金等措施。
4.交易票据的确认。交易需要得到执行交易的投资者和基金的投资组合经理或高级职员双方的认可。
5.完善的计算机系统。适合每只基金的投资参数的计算机系统也有利于控制风险,在这一系统中,未经认可的投资会被剔除出来,立刻提醒投资经理发现错误。
二、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运作和发展
(一)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现状
我国货币市场基金起步较晚,2003年12月10日,由华安、博时和招商三家基金公司分别发起管理的首批三只货币市场型基金获准设立。其中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于2003年12月14日最先开始发行,也是最早设立的货币市场型基金。到2004年4月12日,已经设立的七只货币市场型基金的总份额为430.93亿元,占开放式基金总份额的24%.
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范围还比较狭窄,暂时设定为短期债券(含央行票据)、银行存款和回购协议,相信待有关监管部门许可后,此类基金将来可投资于大额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
(二)我国发展货币市场基金的现实意义
首先,货币市场基金为投资者增加了一类新的投资工具。由于没有成员资格,个人投资者直接进入货币市场壁垒太大。货币市场基金设立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基金间接参与货币市场投资,分享货币市场的稳定收益。货币市场基金不仅为个人投资者带来投资便利,还完善了我国基金市场的品种结构,方便机构投资者在不同类型的投资工具之间合理配置。
其次,货币市场基金的推出丰富了货币市场参与主体,有利于货币市场资金的流动和交易的活跃。同时随着参与主体的增加,又将促进货币市场增加产品供给,从而促进货币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再次,货币市场基金分流银行资金的同时,在竞争的压力下,将促进银行业的金融创新。
(三)我国发展货币市场基金需要完善的几个方面
第一,发展货币市场基金的市场条件需要完善。从目前的实际状况来看,由于品种较为单一和交投不太活跃,我国的货币市场显然还难以满足货币市场基金的需要。要发展我国的货币市场基金,就需要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不断丰富货币市场工具。
第二,货币市场基金的相关监管和制度方面需要完善。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对象比较特殊,审批和设立可能需要银监会与证监会双方认可,监管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困难。货币市场的组织制度建设方面,在允许更多的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基础上,考虑使银行间债券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市场连接,逐步形成一个统一的全国性债券市场。
第三,货币市场基金的系统建设方面需要完善。系统建设包括货币市场的清算结算系统建设和货币市场基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系统建设。可以通过组建清算银行等方式,为货币市场的发展提供应有的高效结算服务。
关键词:企业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作者简介:李小勇(1973-),男,中国航天时代公司7107厂财务处会计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其行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企业在从事主营业务的同时,如何开源节流,降低成本,增加资产收益,成为企业决策层考虑的问题。当企业有大量的资金苦于找不到更好的投资项目时,一般的选择是将其存放在银行,以备不时之需。企业的这种选择本无可厚非,但是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企业有没有更好的选择呢?这时,企业理财就孕育而生。企业理财是指企业将闲置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等易变现资产或将资金短期内交由他人打理,以获取超额收益的行为。但是,长久以来,企业理财没有受到重视。
1企业理财不被重视的原因分析
从具体实际来看,企业理财不被重视的原因有:第一,在传统观念中,企业被定位为生产经营为主,与经营无关的其他行为受到限制,也不被人所了解。第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很多企业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窘境,何谈富余资金进行投资?第三,企业对于理财资金有很高的要求,比如风险要低,流动性要好等。过去,很少有这样的投资品种。第四,企业缺乏投资方面的专业人才,对投资市场缺乏客观公正的评判,如果投资失误,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损失。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企业的社会定位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策的宽松,融资渠道的拓宽,金融衍生品种的增多,使得企业运用资金的能力逐步加强。企业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当企业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寻求超过银行存款收益的行为就成为可能。在企业理财中曾经红火一时的当属委托理财。它是券商将企业托付的资金进行运做,并获得收益的行为。其刚推出时,以承诺的高收益,低风险倍受企业青睐。但随着市场风险的增大,券商违规行为与日俱增,很多企业被抛进了资金无底洞,有的甚至血本无归。这种理财方式也成为昨日黄花,被大家所诟病。
其他的理财方式呢?债券,风险较低,但流动性差;股票,流动性好,但风险较高;外汇,专业性太强。有没有适合企业投资的品种呢?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它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其特点如下:投资基金的单位面值较低,在我国是1元人民币;管理费、购买费较低,有利于吸收社会资金;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由专家经营,有利于降低风险,得到较高回报;实行投资组合,《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这样,有利于分散风险,保障投资者资产的安全。而货币市场基金具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特征,又有其独特性。
2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性
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有以下特征:(1)货币基金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类似,是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有价证券的一种基金。如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安全性很高;(2)货币市场基金可随时申购,随时变现,流动性极强;(3)货币市场基金面值恒定为1元,收益体现在其份额的增加,而且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基金份额,享受复利;(4)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等,收益稳定;(5)货币市场基金无申购费、赎回费,交易手续费为零;(6)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免税,不交20%的所得税;(7)赎回资金到帐迅速,T日赎回,一般T+2日资金即可到帐。
3货币市场基金的历史
货币市场基金最早发源于1971年的美国。由于对存款小户的利率歧视,货币市场基金应运而生——将小户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大户的姿态出现在金融市场上。一般投资者因市场准入资格、资产规模等原因无法投资,而货币市场基金则成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借道进入货币市场的便捷途径。它通过资金的汇集可进行金融“批发”业务,争取到银行间货币市场的较高收益,而且这种收益非常稳定。资金量较小的投资者在债券市场不具成本优势,无论是信息,资讯或交易方面都会产生较高成本,通过基金公司进行大批资金的运做可以有效降低成本,产生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
货币市场基金诞生以来,全球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到2004年年底,全球最大的25家基金管理公司中货币市场基金的总资产达到1.25万亿美元,高于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的总和,以25.11%的比例高居全球共同基金市场的第二位。在很多发达国家,它几乎是家庭和企业最主要的理财工具。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都非常适合企业进行投资。难怪在西方国家,货币市场基金已经成为企业现金管理的工具。当然,低风险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将闲置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钱存入银行,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但是截至2006年3月7日,从运作满一年的12只货币市场基金最近一年的总回报率的平均值2.24%来看(摘自wind资讯),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都是非常理想的。2004年9月我国出台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更强化了资金的安全性。其明确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可转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这些规定增强了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控制力度,突出了货币市场基金的低风险,高流动的可靠性,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再如,同样是1000万元,如果存放在银行,只能享受活期利率0.72%,以一年为限,利息收入为7.2万元;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按2%收益率计算,一年可获利20万元,而且享受活期般的便利。
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主体,构成了金融市场的核心部分,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可分割。货币市场的发展能保证资本市场有充裕而稳定的资金来源,从资本市场退出的资金也需要货币市场的承载,只有这两个金融市场的相互衔接、相互沟通、均衡发展,才能保证金融市场体系的正常运转。同时,金融市场的同质性客观上也要求两个市场必须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融合与渗透,人为地分割两个市场,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资金流动困难,致使两个市场形成的利率及收益率水平存在明显差异,无法准确、迅速地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也无法形成基准的利率及有机相连的利率结构,导致市场价格机制及资源配置机制低效率甚至失灵。
一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分割发展的问题及影响
自1997年6月商业银行从证券交易所退出以及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建立以来,中国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几乎被完全割裂,两个市场相互牵制,隐含较大的金融风险,在此我们通过分析这两个市场存在的问题来考察市场的分割给金融市场尤其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货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一直滞后于资本市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同业拆借市场不发达,交易主体少、规模小、品种少,而且地区差异大,使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不能完全反映货币市场真实的资金供求水平,影响市场的资金流动。(2)票据市场规模小,基本上没有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市场;工具单一,表现为单一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滞后;参与主体少,商业票据种类及其二级市场的缺乏,很难满足各类投资者的需要,也难以将资金的供求信息准确传递。(3)债券市场的分割,由于银行间的债券市场和沪、深证交所的债券市场的市场主体不同,发行的债券种类不一,融资期限、结算方式、价格及抵押券种的不同,大大削弱了债券市场的活跃度及两个分割市场的利率关联度。(4)货币市场子市场发展不平衡,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的发展较为迅速,而票据市场、国库券市场与其他市场发展相对缓慢。由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资金流向、流量与货币市场的利率、资本市场的证券价格是相互影响的,货币市场发展的滞后,使货币市场流入或流出资本市场的资金受到限制。同时,资本市场合理的价格机制取决于利率机制的市场化和合理化,而基准利率和合理利率机制有赖于货币市场的发展。由于货币市场利率不能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的真实状况,造成资本市场定价标准发生偏差,使证券价格、保证金利率、融资券利率等系列价格失准,增加了资产价格的波动性,从而加剧资本市场的波动,制约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此外,在我国货币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资本市场不仅要承担长期性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且要承担流动性管理的责任,也会加剧资本市场的波动。
(二)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货币市场的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1)规模小。2002年全国股票交易统计表的数据表明,2002年末中国股市的市价总值占GDP的比率为37.6%,(其中沪市市价总值25363.72亿元,深市为12965.41亿元,GDP为10.2亿元)与国外相比明显偏低,如果剔除不能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流通市值为12484.55亿元,占GDP的比率更低,为12.24%,说明了我国股票市场的有效规模小。(2)子市场的发展不均衡。中国资本市场存在“强股市、弱债市、强国债、弱企业债”的结构失衡特征,尤其企业债券在整个债券市场中所占的比例很小。(3)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缺乏机构投资者、大量国有股和法人股未参与流通等。此外,资本市场上还存在着股市运作不规范、缺乏合理的退出机制、市场投机性强及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等问题,最终造成资本市场效率的低下。1992年-2001年,我国工商企业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增加额为8.6万亿元,但从股票市场只筹集资金7755亿元,相当于银行贷款的8.9%。另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的统计数据,2002年国内非金融企业部门贷款、国债、企业债和股票这4种方式融入的资金总计为24233亿元(本外币合计),净融资分别为19228亿元、3718亿元、325亿元、962亿元,比重为79.4∶15.3∶1.3∶4,间接融资比例过高,直接融资比例过低。由于资本金比率过低,这些企业需要的是长期性、资本性资金,并非银行的贷款对象,应该到资本市场筹资,但现行资本市场融资格局又限制了这种需求。要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就需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让更多的银行资金进入。但由于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给银行资金的进入带来风险,尤其是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在加大股市“泡沫”和市场风险的同时,也加大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伴生着相关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有关人员的腐败违纪、道德败坏,增加了金融业的道德风险和信用紊乱。
二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相互衔接的途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通过资金的流动相互衔接,切断了它们之间的通道,割裂两个市场的联系,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不能同步发展,尤其在加入WTO之后,将难以面对国际竞争,应探寻两者之间相互衔接的途径
(一)引导货币市场资金流向资本市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除贷款业务外,几乎难以找到更加有效的资金运用方式,引导货币市场资金流入资本市场,在稳定股价、帮助证券公司克服营业资金不足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新的资金运用途径,改变其盈利模式与金融资产结构单一的局面。
1.通过银行间市场。1999年8月和10月,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下发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被允许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国债回购业务,银行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间接进入股市合法化。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是银行间市场最主要的资金需求者,而国有商业银行是最大的资金供给者。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报告的数据表明,国有商业银行为唯一的资金净融出部门,净融出资金49077亿元,而证券及基金公司净融入资金6692亿元,占净融入资金的13.6%。通过交易主体的相互交叉,两个市场达到了一定程度的相互渗透。
2.银行信贷资金。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尚不允许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流入股市,但由于股市的高回报,以企业、个人为代表的微观经济主体挪用银行贷款进行股票投资,是我国银行资金进入股市最基本、规模最大的一条途径。3.储蓄存款的分流。包括存款人直接购买股票的直接分流和存款人通过中介购买股票即通过私募基金方式购买股票的间接分流两种方式,后者属非正规渠道。我国目前有8.7万亿的储蓄资金,应支持机构和个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引导储蓄资金入市,以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
4.通过股票质押贷款从银行借入资金。2000年《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颁布,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抵押向商业银行借款,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了作为法人企业的证券公司使用股票这一权利质押物进行贷款的有关具体规定。
5.投资债券市场。我国商业银行从1994年开始持有国债,到目前为止,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相当一部分国债,商业银行是重要的国债投资主体,同时还作为市场的参与者从事国债交易和回购业务。2001年以后,由于管理层查处违规资金进入股市及股市的低迷,大部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将资金转投债券市场。
(二)引导资本市场资金流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也是商业银行的筹资场所,商业银行可通过上市从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不仅能够吸引资本市场资金流向货币市场,对资本市场本身的发展也十分有益。目前我国有4家上市银行,即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它们通过首发(InitialPublicOffering,IPO)和配股,筹集了200多亿元的资金,充实了银行资本金。但与外国商业银行比较,我国商业银行从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是很少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将要或正在采取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措施:中国银行已成功地整合了在港分支机构及其业务,实现了上市;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也先后表示要争取在三五年内完成股改上市。此外,随着银行业务的发展,银行卡业务、网络银行业务等的分拆独立成为发展趋势,资本市场为这些业务的分拆独立化及公司化运作提供了可实现的外部条件。
三促进我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均衡发展的措施在分割的市场中,居民因为股市风险太大而不得不忍受银行储蓄存款的低利率,银行也由于国债收益率的不断下降而遭受损失,保险资金除了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债,缺乏其它更有效的保值、增值手段,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及未来的偿付能力
为此,应该研究和探讨如何借助资本市场的投资工具,分流居民储蓄存款、引导金融机构的巨额存差进入资本市场,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完善货币市场,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
1.扩大市场交易主体。允许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加快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入市交易的进程。对于大的企业或企业集团等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建立金融机构的形式间接入市;对于个人投资者,则可以通过建立柜台交易制度提高个人持有债券的流动性。为了适应场外市场的特点,要积极推动做市商制度的建立,以稳定市场价格、维持市场流动性、满足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的需要。
2.积极推进股票质押贷款的进一步发展。这是一种易于控制风险的银行资金入市方法,但在已推出的券商股票质押贷款中,由于限制太多、程序复杂,吸引银行资金的作用还不大。应简化程序与放宽限制,拓宽质押品的范围和质押人的资格,通过对质押率和质押利率的调节,增加或减少信用交易保证金来控制信用风险,积极准备在适当的时候推出除券商外的企业和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证券法》《商业银行法》《民法》等法律的实施,使得股票质押贷款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科技的发展,现有的划卡、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多种形式,完全可以达到自动封户、解冻等质押贷款的必备步骤,开展的条件已具备。
3.发展开放式基金和信托业务,分流居民储蓄存款入市。投资基金将居民的小额储蓄汇集起来,通过证券和其他资产的有效组合,以较小的投资风险获取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特别是开放式基金相对较高的资金安全性和灵活的可赎回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相对低风险、收益平稳的投资品种,能有效衔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将货币资金转化为证券投资资金,对储蓄存款的分流效应更加明显。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净资产突破1000亿元,已经成为分流和吸收储蓄资金转化为股市投资资金的重要载体。信托公司是中国唯一能同时涉足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由于信托可为投资者提供量身定制的个性化服务,投资股票的资金信托计划,有望获得投资者尤其是富裕阶层的青睐,随着证券市场的转暖,货币政策的进一步松动,信托公司会将更多的居民储蓄逐渐引入证券市场。
4.发展货币市场基金。美国货币市场基金绝大多数由证券公司经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管辖,是以国库券、政府公债、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商业票据等流动性强的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目标的基金品种。我国目前融资格局仍以银行为主,为避免金融风险过多集中于商业银行,可考虑发展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通过在货币市场上短期金融工具的交易,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提供短期融资的便利,如券商可以选择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国债回购的对手方,一些大公司可直接通过发行商业票据方式或直接向货币市场基金出售银行承兑汇票取得资金,解决券商和上市企业短期资金的暂时不足,为资本市场提供有效融资支持。5.借鉴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经验,开发新的金融市场工具,增加市场交易品种。借鉴国外货币市场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发展多种货币市场工具。如允许资产质量较高、信誉较高的企业发行短期商业票据,增加银行承兑票据的发行量,发行部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发行短期国库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住房贷款的证券化等。同时,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新动向,开发新型金融工具,提高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整合能力。如货币市场工具的盈利能力较低,投资者不愿承担中长期金融工具的较高风险,便产生了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存款证、远期利率协议、利率调期等新型金融工具,尽管期限较长,但采用短期利率计算,回避了资本市场的利率风险。超级秘书网
6.加速债券市场的融合,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债券市场具有跨越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两个市场的独特功能,由于缺乏一个成熟的债券市场,金融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和股票市场。2002年4月,央行公告,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将实行准入备案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放开,将加速债券市场的融合,但是银行不能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银债市场的单向开放对衔接货币与资本市场意义还不是很大。应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将其并入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市场,改革当前的证券市场准入机制,放宽准入条件,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都可准予入市参与债券的所有交易,成为市场的主体。同时,大力发展地方市政债券、开发公用事业债券、鼓励效益好的企业发行债券、开发高资信等级债券等,加快债券市场的发展步伐。
7.吸引海外资本。证监会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了资本市场中通过收购、兼并方式吸引外资的尝试;QFII制度的实行,则迈出了我国通过投资基金、证券投资等方式吸引外资的第一步。加入世贸组织后,有关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市场的限制将逐步放宽,我国应加快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利用外资先进的管理经验、良好的资金运用能力,加大外资介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力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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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我国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先后发生了三次冲突,给我国的国民 经济 造成了重大影响。正是这些冲突引发了我们对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的协调思考。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的协调重点在于利率与汇率机制的改革及发挥两者联动作用及其他配套措施。本文就我国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协调的短中期协调方案以及实现长期协调应采取的措施提出一些建议。
随着我国进一步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账户的放开,目前的政策机制也将面临国际资本流动带来的新挑战。我国的 金融 发展 模式将从现行的“货币政策独立性+汇率稳定+资本管制”向“货币政策独立性+资本自由流动+浮动汇率”转变。内外部的不平衡矛盾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并将集中表现为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冲突和协调。
一、短期协调方案
(一)稳住汇率
提高汇率是一项长期的政策,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全面而深远。
1、稳定人民币升值预期
如果人民币汇率大幅度波动对金融稳定将会带来较大的冲击,不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核心目标应在稳定人民币币值的前提下缓解升值压力。如果市场对升值预期过高,大量的投机性热钱流入,其本身就会导致升值压力。因此,必须稳定币值,减少市场遐想空间。如果大幅升值,那么一次升多少合适,这恐怕难以 计算 ,如果一次性升值幅度不够,就存在进一步升值的必要,这必将在客观上强化升值预期,投机资金更会大量涌入。如果一次性升值幅度过大,国内经济形势就会急转直下,升值结束之时就是人民币贬值的开始。因此,在升值问题上动不如静。
2、着力疏导升值压力
首先,加快建立战略性物资储备制度。近年来,美元持续贬值,黄金、石油、铜等大宗商品的价格一再飘升,我国的外汇储备正面临着不断缩水的风险,可考虑在适当时机适量购入黄金、石油、白银和铜等战略性储备物资,以有效化解外汇储备缩水风险。如果美元贬值,以美元标价的主要战略物资的价格会上涨;如果美元升值,主要战略物资的价格会下降。这样,把手中的美元花出去以后,本币升值压力会相应减小,无论美国的货币政策走向如何,我国的外汇储备不至于成为牺牲品。
其次,小幅适度加息,鼓励资本流出。从2006—2007年的货币政策操作效果来看,市场投资主体对资金运用成本不是很敏感。大幅度加息对有些地方以政府为背景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自有资金实力雄厚的垄断 企业 的融资成本影响不大。但是,众多的民营中小企业却很可能因为资金链条的断裂而被市场淘汰出局,这样会造成逆向淘汰的结果。因此,对投资的调控应主要着力于能耗、环境、土地和产业政策等方面。不能过高地估计了加息的作用。此外,大幅度加息对吸引国际游资的效果比较明显,会进一步加大本币的升值压力。
(二)全面紧缩国内市场资金的流动性
1、可考虑进一步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尽管央行在2007年已连续10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累计5.5个百分点,但是下一步仍有提高的空间。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流动性较好的银行只需进行微幅的资产匹配调整,减少1个百分点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增加1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即可。
2、应继续加大发行央行定向票据的力度
应进一步加大央行定向票据的发行力度,虽然会增加发行成本,但比起直接升值后导致外汇储备缩水和出口大幅下挫的损失,这个损失是很小的。从上半年的政策执行效果看,发行定向央票不但有总量紧缩功能,还有结构调控的优点。建议适当延长票据发行期限,并照顾商业银行利润因素,适度提高票据利率。
(三)进一步加大央行窗口指导的作用
首先,高度重视贷款过快增长可能产生的风险,合理控制贷款投放。其次,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优化贷款结构,合理控制中长期贷款比例。既要严格控制对过度投资行业的贷款,又要加强对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此外,要强化资本约束机制,防范票据融资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二、中长期协调方案
(一)完善货币市场与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渠道
1、发展货币市场
实现通过货币市场和利率传导货币政策,对于货币调控模式的转变具有决定性意义。
(1)增加货币市场主体,鼓励货币市场创新,建立货币市场做市商制度。
一是通过增加货币市场主体,扩大传导货币政策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使之包括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机构,逐步增加参加外汇市场的成员。二是鼓励金融创新,发展新的货币市场工具。只有不断增加货币市场工具,才能满足不同金融机构和经济主体的需求,增大货币市场的影响力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三是建立做市商制度,活跃市场交易。做市商在货币市场上进行买卖双边报价和交易,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活跃交易活动,满足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和金融机构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的需要。
(2)大力发展票据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债市场,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形成完善的货币市场体系。
一是把票据市场的发展作为我国货币市场发展的重点。我国票据市场发展落后,是限制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原因。应当从完善票据市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入手,以发展具有贸易背景的票据融资为重点,通过鼓励商业银行建立票据专营机构,扩大中央银行再贴现,整顿票据市场秩序等手段,加快票据市场的发展。二是调整国债发行结构,发展银行柜台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债市场。通过发展银行柜台交易,使中小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形成与货币市场的密切联系,形成统一的国债市场,扩大货币市场的覆盖范围。三要研究借鉴国外货币市场基金的做法,发展我国的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一方面与货币市场金融机构直接交易,另一方面与众多的中小投资者、企业等直接交易,能够促进货币市场交易,并增大对货币政策传导的效力。
2、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
(1)发挥货币市场利率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体系,完善利率调节机制。
一是要在推动货币市场发展的同时,在建立统一的货币市场基础上,形成有机的货币市场利率机制。我国货币市场相互分割,导致货币市场各个子市场利率之间缺乏紧密联系,同时货币市场发育不充分,限制了货币市场利率对整个利率体系的引导作用。应当尽快消除各个市场之间的各种障碍,首先形成统一的货币市场利率,并确定出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
二是改革当前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管理办法。
三是 总结 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发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教训,加快证券发行的利率市场化。
(2)加快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调整金融机构、企业、居民个人的资产结构。
一要继续把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转变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强对银行的约束,建立完善的经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商业银行内在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称,在资金供求和利率变化时,做出符合市场规则的反应,传导货币政策的意图,扩大货币政策的效应。
二要加快国有 企业 改革,提高投资活动的利率弹性。在国有企业机制不能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利率难以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活动产生足够的影响。因此,必须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 经济 的比重和结构,使国有企业真正作为市场主体通过竞争获得资金,使利率发挥出对投资的调节作用。
三要调整企业、 金融 机构特别是居民个人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 发展 对居民个人的信贷业务,扩大居民参与金融活动的深度,鼓励金融创新,调整居民资产结构,改变居民金融资产过度集中于银行储蓄的局面。在这样的情况下,居民的收支活动也会相应增加利率弹性。
(二)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适当放宽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
实行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可以让汇率动起来,这样保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的任务就落到汇率政策上。采取灵活的稳定汇率政策是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变化的国内经济状况。汇率稳定政策不能以扭曲市场机制为代价,要通过更为市场化的干预和管理来实现汇率稳定,同时应在人民币实现管理浮动的情况下慢慢增强对人民币的信心,为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其他配套措施
1、完善国内金融市场,扩大远期外汇交易市场,规避汇率风险
银行间的远期外汇买卖主要是基于对客户的远期外汇买卖,主要起到平仓和补仓作用,远期汇价以即期汇率加升贴水表示,根据利率平价理论并结合我国利率尚未市场化的现实,远期汇率可根据即期外汇供求状况, 参考 央行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来决定,我国央行应视市场实际运作情况,少“托市”干预,适度参与外汇买卖,更多地运用利率杠杆调控外汇市场。
2、调整外汇储备,改革结售汇制,促进外汇市场发展
必须调整外汇储备,增强外汇市场供求自我调节能力,加快结售汇制度的改革,由强制结汇过渡到按比例结汇,再过渡到意愿结汇,促进外汇市场发展。中央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外汇指定银行结算周转外汇余额上下限比例的方法,来发挥其“蓄水池”功能,增强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自主性。国内企业结汇的比例也可以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进行灵活调整。
3、放开货币衍生品市场,让商业银行成为稳定汇率的第一道蓄水池
汇率体制改革的“渐进性”不在于汇率制度本身在健全和完善上的渐进性,而在于银行体制(商业银行是否真正成为风险管理主体,并具备完备的内控机制)、衍生品市场建设等配套制度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汇率制度改革必然是渐进性的。
结束语
随着我国进一步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账户的放开,目前的政策机制也将面临国际资本流动带来的新挑战。在存在升值预期的时候,单一的货币政策或是汇率政策无法实现经济均衡增长,也没有办法使人民币稳定升值。如何把握二者搭配的方式、顺序,以及调整的时机,本文试图寻找人民币稳定升值过程中实现经济均衡增长同时避免流动性过剩引发资产价格泡沫的可行途径。
【关键词】货币基金 第三方支付 互联网金融 余额宝
一、背景介绍
“余额宝”推出至今已经过一年半时间,从最初的惊艳登场,到后来引起传统银行业恐慌并引发关于其营业模式合规性的讨论,直至现在传出准备更换合作的基金公司,其行为接连不断引发市场争议。“余额宝”虽然由阿里巴巴公司发起并同支付宝相关联,但其实质是天弘基金公司旗下所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目的是通过余额宝产生收益留住以期弥补支付宝在支付平台资金时间成本方面的不足并扩大其平台上的客户资金量、增强资金黏性。本文试图在分析其对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所造成的影响的同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梳理出余额宝操作流程的不合规之处。
二、“余额宝”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影响
(一)多样化营销,弱化银行渠道优势
传统银行业的宣传手段主要有熟人介绍、理财产品等,手段较为单一。其吸储量巨大主要是由于其具有行业垄断地位,无更好的相关风险等级替代品所致,营销渠道狭窄、手段僵化。而“余额宝”借助互联网营销、手机支付端口等多种形式,使其边际成本较传统渠道更低,且影响面积更广,依托阿里集团在淘宝、支付宝等方面的营销模式、渠道,在青年人中的吸引力远大于传统银行业。
(二)碎片化理财,强化资金收益
“余额宝”主要瞄准的群体是资金量较小,使用期限不确定的群体。该群体由于使用期限不确定,无法通过定期存款实现较高收益,而受制于资金量,又不能通过理财产品实现增值,可谓是被传统银行忽略的部分。支付宝通过大量的碎片化理财使得这些资金集中至“余额宝”,从而利用总体较大的资金规模通过与银行进行协议存款谈判等方式、以大数据为交易提供保障,以实现单一客户无法取得的高额收益。
(三)关联支付宝,降低购物风险
在传统的银行支付方式中,银行只负责替客户保管资金,客户后续的交易行为与银行无关;“余额宝”通过与支付宝关联的方式,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有效地避免了网上交易可能产生的退换货、诚信等风险,保证了资金流和物流的有序流动,并为用户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增值服务。
三、“余额宝”在实际操作中所面临的合规性风险
(一)备付金不足与赎回风险
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阿里旗下的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集聚了大量的资金,但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第三条规定:“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必须全额缴存至支付机构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即为了保障支付安全,银行不能动用客户账户中的备付金从事其他业务,更不能将其作为自有资金使用。不过阿里通过余额宝与支付宝的连通,将客户备付金转移到了基金账户,从而避开了法律监管。也正因此,为了建构两“宝”之间快速的资金通道以不影响用户体验,“余额宝”实行T+0清算,试图通过大数据来规避赎回风险。但目前的大数据管理只是利用支付宝用户的支付习惯进行测算,无法覆盖对应的货币市场遭遇重大突况时可能遭遇赎回风险,因此无法规避货币市场基金所共同面临的挤兑风险。
(二)风险提示与信息披露欠缺
如果上面的第一点还因为是货币基金的固有风险而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余额宝”在风险提示与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无疑放大了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这里面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基金销售机构在其宣传和销售过程中需使客户(基金购买人)明确其是在购买基金产品;第二,基金销售机构需向购买人明确解释基金运行过程中所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鉴于客户购买“余额宝”产品时,支付宝网站的宣传是其很重要的渠道之一,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该宣传一窥“余额宝”在售卖过程中是否尽职做了足够的风险提示。
登陆支付宝官网可以看到,其宣传语例如“总体来看,货币基金作为基金产品的一种,理论上存在亏损可能,但从历史数据来看收益稳定风险极小。”等可能致使消费者对该产品风险性做出错误评估,误认为不可能赔钱。虽然在其首页提到了“把钱转入余额宝即购买了由天弘基金提供的增利宝货币基金,可获得收益”,但购买“余额宝”只需同意“余额宝服务协议”及“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服务协议”即可。这两个协议只是表示支付宝公司对“余额宝”的风险收益不负责任以及天弘基金公司对因为网络等原因所致的资金到达账户延迟等是由不承担责任以外,并没有像投资者介绍购买其产品所可能面临的各种投资风险。配合上支付宝公司具有误导性的“只赚不赔”的宣传,很容易使投资者忽视了其中的市场风险,而这无疑放大了其在市场突况在遭遇挤兑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主要受制于外部客观问题和内部治理问题。来自外部环境的主要是政策市场特征、投资者参与意识淡薄、产品单一及相关法规不健全等。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要从拓宽资本来源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速监管的市场化进程以及推进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人才素质是决定基金业发展的根本,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到基金行业是监管层和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从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督促从业人员格守职业道德。
论文摘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主要受制于外部客观问题和内部治理问题。来自外部环境的主要是政策市场特征、投资者参与意识淡薄、产品单一及相关法规不健全等。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要从拓宽资本来源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速监管的市场化进程以及推进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人才素质是决定基金业发展的根本,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到基金行业是监管层和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从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督促从业人员格守职业道德。
论文摘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主要受制于外部客观问题和内部治理问题。来自外部环境的主要是政策市场特征、投资者参与意识淡薄、产品单一及相关法规不健全等。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要从拓宽资本来源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速监管的市场化进程以及推进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人才素质是决定基金业发展的根本,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到基金行业是监管层和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从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督促从业人员格守职业道德。
【关键词】影子银行 作用机制 启示
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借此浮出水面的影子银行这一新概念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影子银行不仅被认为是造成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而且在欧债危机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除了表面上对流动性的影响,在金融市场高度发展背景下滋生的影子银行更是通过隐藏于背后的信用创造机制发挥着作用。因此,关注作用机制不仅有利于更好的了解影子银行的作用过程,而且对于有的放矢的制定相关政策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我国的影子银行从出现开始就不同于欧美发达国家,具有独特的信贷影响机制,并且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亟待规范。在2013年的G20峰会上,中国副财长朱光耀明确表示,我国应加紧治理影子银行及地方融资平台。①明晰影子银行的作用机制,对规范影子银行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影子银行概述
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保罗·麦考利于2007年创造性的提出“影子银行体系”概念,即“有银行之实但却无银行之名的种类繁杂的各类银行以外的机构”。②鲁宾尼教授随后对影子银行概念进行完善。盖特纳提出了“平行银行系统”概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准银行”概念。这些都是影子银行的别称。美国监管机构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对影子银行的定义是:“任何在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中介活动”。③
随着研究和认识的不断加深,影子银行已不单指金融机构,其外延还包括类似于传统银行的理财部门或者金融工具。而银监会则将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业务、金融租赁业务排除出“影子银行”之列,④对我国的影子银行做出区分。
关于影子银行作用的问题,国内外学者都有很多研究。
Pozsar等对影子银行实现信用中介职能的七个步骤进行了剖析。[1]Shin强调影子银行的外部融资能扩张传统银行信贷。[2]Gorton和Metrick说明以回购协议运行为中心的影子银行体系的信用创造机制,高度抽象其货币供给机制。[3]
易宪容认为影子银行是信用扩张的工具。[4]李波和武戈对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过程进行模型分析,说明其乘数效应,高杠杆性和金融风险。[5]陈剑、张晓龙和李向前等研究表明影子银行在短期内可促进经济增长。[6]蒋冠和霍强从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资产优化视角,研究了影子银行对经济发展、金融安全和政策传导的影响。[7]
二、影子银行作用机制
影子银行是与商业银行一样,在借款人与储蓄者之间建立联系,并且发挥着融资功能的金融中介。既满足借款方融资需求,有效提高社会闲散资金的使用效率,又满足储蓄方理财需求,获得收益。
但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不同,影子银行并非采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融资模式,而是以“发起-分销”为主导的融资模式。影子银行以商业银行的贷款信用创造为基础,用资产证券化和担保对银行贷款期限、流动性和信用进行转化并将其分销。这种新型的债务融资方式将银行的传统信贷关系隐藏起来,以证券化关系取而代之,将传统的市场流动性转为银行流动性。⑤证券化的具体操作方法首先是商业银行将贷款提供给信用程度不高的借款人,然后把这种次级贷款出售给投资银行,由其打包并包装成金融衍生品,由于证券化的结构性产品被设计的很复杂,只能凭借良好的信用评级提高可信度来吸引投资者。影子银行对打包贷款的批量需求直接刺激了商业银行次级贷款金额的不断增加,打包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为提高收益规避风险,证券化过程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这种模式的不断重复,最终导致非常高的杠杆率,间接扩大了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和结构是受到控制的。影子银行将商业银行的信贷金额移出资产负债表,使其成为银行表外业务,从而少受甚至不受信贷规模投向及资本金的监管。但影子银行不直接吸收存款,只能通过负债方式购买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然后,利用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资金以及投资银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等管道,在货币市场通过回购协议等工具融资,以此为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或其衍生品,这种高度负债的方式就是影子银行独立的货币供给机制。[8]影子银行的证券化金融产品在回购市场上进行流动性的转换,使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类似于货币的特征,可随时通过交易变成现金。[9]
影子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更多的是创造流动性。流动性作为可以快速变现的资产,既能随时成为货币存量,也随时可能收缩枯竭。在流动性出现危机时,由于缺乏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影子银行体系一旦出现崩溃将后患无穷,比商业银行破产更为严重。但是影子银行不需缴纳存款保险金,不必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不用受制于监管机构的监管,因此其不仅具备信用创造能力,而且与商业银行相比更具竞争优势。
三、我国影子银行现状
影子银行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壮大,主要是在中央银行信贷额度管制和宏观经济放缓的背景下出现的。⑥融资方、投资方及中介三方面需求旺盛,可信贷资源无法借助传统的银行中介均衡分配,导致资金供求双方只有借助“影子银行”方式建立联系。
我国影子银行的运行模式与发达国家相比简单的多。信贷资金主要分为两种,银行内部少受或者不受监管的准信贷活动和民间金融活动。表外业务是银行体系中最有代表性的影子银行业务,而民间借贷则是构成民间金融活动的主要部分。⑦此外,我国影子银行杠杆倍数较小,衍生品市场不发达,目前没有实质性的证券化过程,并且与欧美国家影子银行的金融脱媒相比,和传统银行属于互补合作关系,金融市场自由化程度不高,政府管制依然存在,理财产品风险较高且易出现信用违约,资产质量有待提高。虽然具有证券化特征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已经被归入商业银行表内业务进行监管,但中国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依然很大。
四、对规范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启示
随着中国影子银行规模的不断壮大,适当的规范和引导是非常必要的。第一是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即使是银行表内资产也可以充分得到使用,从根源控制影子银行体系扩张。第二,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与影子银行联系紧密,应从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着手,疏理好融资渠道。第三,由于影子银行运作易导致金融市场不稳定,所以应完善金融市场,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信用基础。第四,由于影子银行的作用机制创造了信用,这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所以要寻找更完善的货币政策工具和指标进行管理调控。第五,监管机构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做好信息披露以提高透明度,防范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
注释
①2013年9月5日,朱光耀就G20峰会热点议题回答记者提问。
②The Shadow Banking System and Hyman Minsky’s Economic Jouney,The Resarch Foundation of CFA Institute 2009.
③FSB,2011.Shadow Banking:Scoping the Issues[R].April,12.
④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报》。
⑤易宪容,王国刚.美国次贷危机的流动性传导机制的金融分析[J],金融研究,2010(5)。
⑥根据2013年9月9日《国际先驱导报》报道《“影子银行”不是什么坏小孩》一文整理。
⑦2011年12月21日《国际金融报》第05版观察评论:影子银行不会崩溃瓦解。
参考文献
[1]Pozsar,Z.,Adrian,T.,Ashcraft,A.,and Hayley,B.,2010.Shadow Banking[R].FRB of New York Staff Report,No.458.
[2]Shin,H.S.,2012.Global Banking Glut and Loan Risk Premium[J].IMF Economic Review,60(2):155-192.
[3]Gorton,G.,and Metrick,A.,2011.Securitized Banking and the Run on Repo[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04:425-451.
[4]易宪容,王国刚.美国次贷危机的流动性传导机制的金融分析[J].金融研究,2010(5):41-57.
[5]李波,伍戈.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及其对货币政策的挑战[J].金融研究,2011(12):77-84.
[6]陈剑,张晓龙.影子银行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基于2000~2011年季度数据的实证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2(8):66-72.
[7]蒋冠,霍强.中国影子银行的作用机制及治理路径——基于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资产优化的视角,2013(8):17-21.
[8]周莉萍.影子银行体系的机制及其脆弱性.银行家,2010(12):90-93.
[9]王博,刘永余.影子银行信用创造机制及其启示[J].金融论坛.2013(3):3-8.
[10]李向前,诸葛瑞英,黄盼盼.影子银行系统对我国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J].2013(5):81-87.
[11]徐滢,周恩源.影子银行体系金融不稳定性扩大机制与美联储货币政策应对研究[J].上海金融,2011(7):95-99.
[12]葛爽.金融危机中影子银行的作用机制及风险防范,金融与经济,2010(7):22-25.
[13]黄益平,常健,杨灵修.中国的影子银行会成为另一个次债?[J].国际经济评论,2012(5):42-51.
论文摘要: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框架已经形成。分业监管可以发挥各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沟通协调不足、信息难以共享、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等制度缺陷。本文探讨在科学分工的前提下,如何建立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进而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一、当前分业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交叉与监管真空
不论如何分工,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都是不可避免的。以货币市场基金为例,因该基金主要投资于央行管辖的货币市场,应归央行管理而货币市场的投资主体是证券投资基金,应属证监会管理而商业银行又属银监会的管辖范围。所以,金融市场上许多产品的推出将涉及央行、银监、证监、保监等多个部门,交叉监管不可避免。
在目前的分业监管格局下,央行有自上而下的系统性的机构组织,在县级设有央行的分支机构。而证监会及保监会的机构设置则只到省级,对省以下的证券营业部和保险机构缺乏有力的监管,而央行又无权或无法行使监管,可以说我国省级以下金融机构的监管一定程度上在存在真空。按照现有的监管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也是盲点,有可能形成金融风险隐患。
(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存在于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央行与三大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第二个层面是三大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央行要履行其职责,需要获取微观层面金融机构的监管信息,而央行又不承担对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职责,所以,央行对监管机构存在较大程度的信息依赖同样,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也需要央行的货币政策信息作为决策参考。在当前的分工体制下,央行掌握着完备的货币政策信息和不完备的监管信息,而监管机构掌握着完备的监管信息和不完备的货币政策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对货币政策职能和金融监管职能的发挥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在三大监管机构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例如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承担主监管任务的监管机构与负责子公司监管职责的监管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另外,对于交叉型金融业务的监管,由于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完善,彼此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也容易造成监管标准不一致。
(三)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成本增加
协调成本一般包括信息成本和摩擦成本。银监会与央行分设后,原本央行内部的信息共享被两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协调机制所取代,监管信息和货币政策信息共享的时效性与全面性大大降低。从央行来说,微观的银行监管信息有助于深入地了解金融机构的情况,从而更好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银行监管信息的缺失,会影响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果从银监会来说,缺乏央行宏观层面的金融信息作为监管决策参考,也影响了监管效果。
银监会与央行分离后,央行部门内部的目标冲突转变为部门间冲突,无摩擦的“内部协调”变成了有摩擦的“部际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本非相互孤立的,尽管机构拆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增加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独立性,但却增加了两者的协调成本。
二、建立由央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一)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与日常协调机制
目前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缺少牵头部门,只能满足监管机构之间协商和沟通日常问题的需要。缺少决策机制,难以做到主动出击,解决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未来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应该明确央行的主导作用,由央行负责联席会议例会的召集并负责拟定会议议题,主持会议议程,起草会议纪要。央行应及时将金融监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以及影响金融稳定的重要监管事项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之间应建立重要政策信息和监管信息的相互通报制度,如果政策变化涉及他方的监管职责,应在政策调整之前采取会签或签署谅解备忘录的方式沟通意见。为了保证信息通报制度的有序进行,可以考虑由央行负责信息通报的备案和集中管理。
为了协调日常监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可考虑在央行设立金融监管协调合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监管机构在监管中的合作关系,避免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
(二)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1为了避免向同一机构收集同样的信息,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之间应就何种信息由谁收集及如何交流与共享达成一致意见。在分工上,可以由央行负责收集整理货币政策执行和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情况等信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收集整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的相关信息。
2鉴于央行已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信息系统,可以考虑在对现有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和整合各部门需求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金融统计信息系统和信息交流平台。
3对于日常性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定期送达制度、统一统计报告体系等形式来完成对于非日常性的信息,如监管政策调整、重大监管事项、新机构准入、新业务品种批准、跨行业风险等动态信息以及监管对象的风险信息等,可以通过不定期的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交流和沟通。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可以由央行来统一组织和协调。
4建立紧急事态下的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各部门在紧急事态下对有关风险的判断识别、风险状态信息通报以及相关救助措施实施等方面的责任,确保在紧急事态下信息传递的快速有效。首先,一旦出现紧急状态,各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央行传递有关金融机构的风险信息,以保证央行能对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状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其次,各监管机构之间也要建立紧急事态的信息共享机制,以保证对风险的蔓延进行监控最后,央行及监管机构也要与涉及紧急事态处理的其他政府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紧急事态的联合处理机制
紧急事态是指一些金融机构面临的经营风险可能会危及到金融系统的稳定与安全。紧急事态处理机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建立紧急事态联合处理组织体系,统一制定和部署紧急事态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这是紧急事态处理的组织保障。该组织体系应以央行为主导,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参与,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应包括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等政府部门。
第二,建立央行紧急流动性支持系统。当紧急事态发生时,央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判断并决定是否向金融体系提供足够的流动性支持。相应的监管机构应会同央行一起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确定紧急救助的时机与数量,另外,央行和监管机构还需要对被救助机构加强检查和监督。
(四)金融监管政策的联合研究
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加强对金融监管政策的联合研究,提高监管水平。具体来说,需要联合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对创新型金融产品监管政策的研究,特别是对跨市场的交叉型金融工具的监管政策的研究;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政策的研究,金融控股公司包括某些由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对我国功能性监管模式的研究,特别是对功能性监管和机构性监管的分工与协调配合问题的研究;对金融监管创新的研究,如合规性监管向合规与风险并重的监管转变,非现场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等金融监管过程中的信息收集与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央行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研究;对紧急状态的联合处理机制的研究,以及对央行最后贷款人职能与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研究;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存款保险机构与现有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以及存款保险与最后贷款人职能的分工与合作;网络金融环境下的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以及利用网络金融技术进行监管创新研究;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政策研究;防范国际金融风险的监管政策研究。
(五)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为了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国际金融风险的侵袭,我国的监管机构应该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1金融监督机构要积极参加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活动,特别是参与国际监管规则的制订,以充分反映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利益,同时,进一步促进我国的监管政策与国际标准接轨。
2我国监管机构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监管当局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双边监管当局的信息共享,提高监管的协调性。我国监管机构与其他国家监管当局之间可以通过签署信息交换协议的方式,就双方相互提供信息以及向第三方提供监管信息等内容达成谅解,并在此基础上,就双方对跨国金融活动的监管协调与合作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制度化的监管合作关系,提高对跨境金融活动监管的有效性。
3加强对资本流动的监管合作,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国际间的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使金融风险在国际间转移的速度加快,大量金融创新工具的运用更加快了风险的扩散,各国监管机构之间要加强对资本流动的联合监控,密切合作,防止资本流动给金融体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4加强金融监管人才的培训合作,提高监管水平。我国应积极通过国际合作,互相交流监管经验,并与监管水平高的国家合作,共同培训监管人才,如通过派员到他国的监管当局跟班学习、共同举办金融监管国际研讨会以及参加国际金融组织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我国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
(六)建立我国统一监管体制
在我国的现阶段,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仍然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还没有占据主导地位,由央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机制能够解决分业监管中出现的问题。但是,随着混业经营范围的拓展和业务交叉的深入,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因此笔者认为,由央行牵头建立监管部门的协调机制是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我国最终还要走向统一监管。
内容摘要: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前后,全球出现了流动性过剩到流动性不足的逆转,全球迅速由流动性过剩转变为流动性不足,我国的流动性过剩状况也瞬间出现拐点。流动性的变化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关注。流动性的内涵和外延界定及如何准确度量流动性,是研究流动性变化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本文通过对流动性的各种涵义进行辨析,对流动性的度量方法和指标进行了比较分析,特别是对如何度量我国的货币流动性进行了文献综述。
关键词:流动性 涵义 度量方法
在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前,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许多国家出现了流动性过剩的状况;次贷危机爆发之后,全球迅速由流动性过剩转变为流动性不足,我国的流动性过剩状况也瞬间出现拐点。
对此,流动性变化已经成为理论和实务界广泛关注的问题,与流动性相关的文献也大量涌现。但是,对于什么是流动性,流动性的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以及如何准确度量流动性变化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目前的研究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基于此,本文拟对此问题做一个综述,对流动性的各种涵义进行辨析,对流动性的度量方法和指标进行比较,特别是对如何度量我国的货币流动性进行文献综述。
流动性涵义及度量
(一)流动性的涵义
据笔者所知流动性的概念,最早源于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名著―《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以下简称《通论》)。凯恩斯认为,相对于其它资产,货币具有不需要转换为别的资产就可以直接用作支付清偿手段的特性,人们因为偏爱这种特性而对货币产生需求,因此凯恩斯将货币需求称之为“流动性偏好”。“流动性”一词从凯恩斯的《通论》中来看,指的是一项资产转换为支付手段的难易程度,或者说资产迅速转换为支付手段的能力,这可称之为“流动性”一词的原意(为了区别于流动性的其它涵义,以下将流动性的原意称为“市场流动性”)。
在所有资产中,货币无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加之凯恩斯将货币需求称为“流动性偏好”,因而人们很自然地将货币与流动性联系在一起,如货币流动性、流动性泛滥等等。资产中除了货币流动性最强之外,其它资产如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短期国债等流动性也很强,因此“流动性”一词的使用就越来越广泛。如余永定(2007)认为,流动性原指商业银行所拥有的随时可以用于投资(放贷)的资产,具体来说包括商业银行所拥有的超过法定要求的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和库存现金。
此外,银行承兑汇票、货币市场基金等也同样具有很高的流动性,因而中国人民银行的《2006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认为,从流动性的本意出发,可以推出市场流动性和宏观流动性两个层面的概念。某个具体市场的流动性,就是在几乎不影响价格的情况下迅速达成交易的能力(同市场流动性);在宏观经济层面上,流动性常被直接理解为不同统计口径的货币信贷总量。该报告还认为,银行承兑汇票、短期国债、政策性金融债、货币市场基金等其它一些高流动性资产,都可以根据分析的需要而纳入不同的宏观流动性范畴。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2008)将流动性分为市场流动性、银行系统流动性、货币流动性三个层次。肖琦(2009)则进一步把流动性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市场流动性;第二个层面是银行资金流动性;第三个层面是货币流动性;第四个层面是全社会的总体流动性,在总量上等于社会可贷资金总量。随着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的发展,货币层次也从M0、M1、M2……不断拓展,因此肖琦(2009)认为“流动性”后两个层面的涵义可以概括为不同层次的货币信贷总量,这与《2006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的宏观流动性的外延相同。 纵观上述对“流动性”的不同定义和层次划分,本文认为可以将流动性概括为三个层次:市场流动性、银行体系流动性及货币流动性(或称宏观流动性)。在流动性的三个层次中,市场流动性度量的是资产的变现能力,不是直接的数量指标;银行体系流动性与货币流动性确切地说指的是各种流动性资产,是直接的数量指标,因而“流动性过剩”、“流动性短缺”以及“流动性不足”等等实际上指的是流动性后两个层次上的涵义。
(二)流动性的度量
从上述流动性的三个涵义可以看出,不同层次的涵义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因而在每个流动性层次中度量指标也不相同。
市场流动性的度量。Kyle(1985)将市场流动性分为紧度、深度和弹性三个方面来度量。紧度的主要指标是竞买与竞卖的差价(bid-ask spread);深度一般用交易量对竞买与竞卖差价的影响来表示;弹性指交易价格的收敛速度,一般用MEC(market efficiency coefficient)指标。我国金融市场的主体是股票市场,因而对于市场流动性的度量主要集中在股票市场上。
由于我国股票市场采取计算机系统摄合成交方法,不存在做市商制度,仅仅有固定百分比的交易佣金,因此对市场流动性的测度主要采用深度和弹性指标。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2008)对我国股票市场进行了深度和弹性的测算,发现我国股票市场流动性偏差。陶希晋、勾东宁(2010)则认为可以使用深度指标中的流通股换手率来衡量我国股票市场的流动性。
银行体系流动性度量。目前已有文献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衡量主要采用超额准备金率、贷存比或存贷差、银行间市场拆借利率等指标。
夏斌、余永定(2007)认为度量银行体系流动性的指标为超额准备金。巴曙松(2007)依据超额准备金率的下降和贷存比的提高,认为2007年我国商业银行系统内的流动性已经偏紧。王健(2007)认为,流动性过剩表现为金融机构存贷差的持续扩大和贷存比的持续走低。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2008)认为可以使用银行资产负债表扩张率或者存贷款增速来度量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另外,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水平已经于1996年实现了市场化,完全由参与交易的商业银行依据市场状况定价,对银行体系的流动性状况非常敏感,因此同业拆借利率成为反映银行体系流动性状况的最有效的指标。陶希晋、勾东宁(2010)认为可以用隔夜加权平均利率作为反映银行体系流动性的指标。
货币流动性度量。关于货币流动性的度量方法和指标比较多,如价格缺口法、货币缺口法、货币过剩法、马歇尔K值系数、超额货币增长率(EM)、货币流动性比例(M1/M2)等。当前已有的研究在对我国货币流动性进行度量时,采用以上不同指标和方法所得到的结论差异很大,下文拟展开详细论述。
我国货币流动性度量的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我国流动性研究的文献大部分集中在货币流动性的层面,已有的研究在对我国货币流动性状况进行度量时,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和指标:
(一)价格缺口法(price gap)
该方法简单来说,就是用长期价格水平(或称均衡价格)与实际价格水平的差来测度流动性。其公式如下:
pt*-pt=(νt*-νt)-(yt-yt潜在产出)(1)
pt*-pt=βt(yt-yt潜在产出)-γ(it-it*)+εt (2)
其中,pt*、pt分别为均衡价格与实际价格,yt潜在产出、yt分别为潜在产出、实际产出,νt*、νt分别为货币流通速度长期趋势与实际货币流通速度,it*、it分别为均衡利率与实际利率,βt、γ为系数。
采用价格缺口法对流动性进行度量时,均衡价格的获得需要对潜在产出水平、货币流通速度长期趋势或均衡利率等进行严格假设,且价格缺口(pt*-pt)的方向与大小对这些变量的具体数值非常敏感。如果采用不同的实证方法(如趋势法、H-P滤波法等)对潜在产出、均衡利率等变量进行模拟后得到的数值不一致,将导致价格缺口法计算的结果差异很大,进而难以对流动性状况作出准确判断。
(二)货币缺口法(money gap)
货币缺口法是用实际货币存量水平与均衡货币存量水平间的差额来衡量流性过剩与短缺。具体来说,货币缺口法包括真实货币缺口和名义货币缺口。真实货币缺口是用长期真实货币供应(或称均衡真实货币供应)与实际真实货币供应的差额来测度流动性程度,这一方法只是价格缺口方法的变形而已。名义货币缺口法是用实际货币供应与“标准货币供应量”的差来测度流动性的程度。其中,标准货币供应量是指假设货币供应量按照预期增长率增加所能达到的货币存量水平。
名义货币缺口的计算公式如下:
mt-mt标准供应量=mt-(m0+tmt标准供应量)
(3)
mt标准供应量=π*+βyyt (4)
其中,m0、mt为基期及t期的货币供应量,π*为预期通胀率,yt潜在产出为潜在产出的变动。名义货币缺口反映了以前累积的实际通货膨胀率和产出水平对长期均衡水平的偏离程度。该缺口表示为:如果前者高于后者,就存在着流动性过剩,反之则称为流动性短缺。采用名义货币缺口法度量流动性同样涉及到对预期通胀率π*和潜在产出水平yt潜在产出的假设。这两个变量值的设定不同,将导致最终计算出的名义货币缺口(mt-mt标准供应量)差距较大。
杨祖艳(2009)在分析我国的货币缺口时,将潜在产出增长率设为9%,均衡通胀率设为3%,结果显示我国2002年以来出现了严重的货币流动性过剩;而杜晓宇等(2009)在分析我国的名义货币缺口与实际货币缺口时,将潜在GDP设为8.5%,通货膨胀理想值设为2.1%,结果发现名义货币缺口与实际货币缺口虽然二者数值上存在一定差距,但其变化趋势与方向基本一致。具体来说,1991-1997年我国存在明显的货币缺口,而2003年之后货币缺口逐步降低。
(三)货币过剩法(monetary overhang)
也称为货币悬挂法或货币滞存法。该方法是用名义货币供应量与均衡货币供应量的差来度量流动性状况(如果差是负的,就称为货币短缺(monetary shortfall)。其中,均衡货币供应量是以实际产出和实际利率水平为基础计算得来的。
货币过剩法可以用公式表示为:
mt-mt标准供应量=mt-(β0+pt+βyYt+γi+εt)(5)
其中,pt、Yt、i分别为t期的物价水平、产出水平及利率,β0、βy、γ为系数。
货币过剩实际上是反映货币市场非均衡程度的指标,如果该值为正,意味着货币供给超过货币需求,其差额也称为超额货币供给;如果该值为负,则意味着货币供给不足。该种方法的优点是:产出和利率水平都是采用实际值,不需要对潜在产出水平和均衡利率进行估计和假设,实证结果更具有客观性。货币过剩法的不足之处在于:该方法假设货币供给是外生的,没有考虑货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互动关系,如货币供应的增加短期内会导致产出上升,进而增加货币需求。
货币过剩法的重点在于对货币需求函数的估计。采用不同的方法、选择不同的自变量对货币需求函数进行估计时,实证得到的结果可能差异较大。如杨祖艳(2009)采用此法对我国货币需求函数进行估计时,除考虑传统的产出和利率变量外,还考虑了汇率变动对我国货币需求的影响,结果显示我国自2005年以来存在明显的货币流动性不足。邓创等(2009)在估计我国的货币需求函数时,在考虑产出和利率之外,则考虑了股票价格变动以及货币替代对我国货币需求的影响,发现我国实际货币缺口有正有负,具有明显的周期波动特征。宋健(2010)则采用A0(Additive Outlier)检验法,将1978-2007年中的1990年确定为结构突变点,分两段求解货币需求,得出的结论是在1979-2007年间,在货币供给量M2中,我国的确存在着较大规模的超额货币;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超额货币程度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从以上文献来看,对于货币需求函数的不同实证估计,是导致对我国货币缺口不同判断的主要原因。
(四)马歇尔K值系数(M/GDP)
M指货币供应,一般使用广义货币供应M2,GDP为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其中 M2/GDP又称为马歇尔K值。M/GDP指标反映了货币供给与实体经济货币需求之间的关系,该指标的变化趋势可以衡量货币供应相对于货币需求的过剩与短缺情况。张明(2007)使用该指标测量流动性状况,发现2000年以来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我国大陆与台湾和香港地区、韩国、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动性过剩。封丹华(2010)使用该指标度量了我国1999-2008年的流动性情况,发现2003年之前该指标一直上升,2004年之后该指标基本稳定并缓慢下降。
M/GDP指标能否反映我国的流动性状况,笔者认为有待商榷。从实体经济货币需求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货币化进程以及实物分配到货币交易的转换,转轨经济中的这些制度变化对我国货币需求的稳定性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并进而影响到M2/GDP指标的稳定性和长期趋势(麦金农,1993)。从虚拟经济货币需求来看,随着我国股票、债券、期货、房地产市场从无到有,交易规模由小到大,虚拟经济交易所需要的货币需求不断上升,主要依据货币供给与实体经济货币需求的M2/GDP指标,难以完全衡量货币供求的过剩与短缺程度。
(五)货币流动性指标(M1/M2)
国研网金融研究部(2006)认为度量货币流动性可以用M1/M2指标来代表,因为M1体现了货币存量的重要流动性特征,M2能较好地体现出货币存量总额的变化特点。例如,当货币流动性比例(M1/M2)下降时,表明居民和企业持有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意愿增强,货币构成中流动性较强的部分转变为流动性较弱的部分。陶希晋、勾东宁(2010)也认为可以用M1/M2度量我国的货币流动性。李晓西等(2007)认为准货币的变动情况代表了流动性水平的高低。如果准货币(M2-M1)持续增加,即“喇叭口”存在并扩大,现实的货币供给已经超过实体经济的需要,转化为“定期存款”,这意味着流动性水平的不断提高。
M1/M2指标反映了满易需求和财富储藏需求的货币之间的比例。随着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国民财富由藏富于国转变为藏富于民,居民财富储藏的货币需求相应增加,M1、M2的差额或者比例也将随之发生结构性变化,因此二者的差额或比例变化是否一定意味着货币供应超额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分析。
(六)债券息差法(bond spread)
该方法的主要逻辑是:流动性过剩将会降低投资者的风险规避程度,从而政府债券与私人部门债券之间的收益率差距可以用来衡量流动性过剩程度。如果两者之间的息差较低,这就意味着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动性过剩。张雪春(2007)认为,由于我国利率没有完全放开,公司债券也只能有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下发行,利差可能不是衡量我国流动性是否过剩的最好标杆。
此外,上述前五种指标都属于绝对值指标,该类指标值将随着货币需求量或供给量的增长而增大或减少,在各期之间不具可比性。许涤龙等(2008)还从存量和增量两个角度设计了流动性过剩的测度指标――流动性总量过剩系数和流动性增量系数,以反映货币供求状况。前者侧重反映货币供求关系的当前状况,后者则侧重反映货币供求关系变动方向。
关于我国流动性度量方法的思考
纵观现有的文献,“流动性”一词在不同情况下具有不同的涵义,不同的涵义层面其度量内容和度量方法及指标也各不相同,因此在研究流动性问题时,清楚界定其内涵和外延十分重要。
在度量我国货币流动性的诸多指标和方法中,由于我国尚未完全实行利率市场化,因而价格指标在我国的适用性相对较低。在各种数量指标中,价格缺口法和货币缺口法的结论依赖于基期选择和均衡产出、均衡利率及目标通货膨胀率的假设,使用这两种方法对我国货币流动性进行度量时,清楚说明上述变量值的来源及选择依据十分必要。鉴于价格缺口与货币缺口对上述变量值比较敏感,因而依据这两种方法的结论对我国货币流动性状况进行判断时应该特别谨慎。货币过剩法的重点在于对货币需求函数进行准确估计。在对我国货币需求函数进行估计时,除了考虑传统的产出和利率变量外,如何处理转轨经济条件下经济结构变化对货币需求的影响尤为重要。另外,在使用其它指标对我国的流动性状况及变化进行实证分析时,需要特别注意各种指标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实体与虚拟经济结构变化、金融市场发展、居民资产组合变化等,都对货币供给与需求产生了复杂的影响,因此依据某一种度量方法或某一个指标对我国的流动性状况做出判断,可能有失偏颇。在对我国的流动性状况进行分析时,除了结合各种度量方法和指标的实证结论外,还应同时结合流动性变化的原因、表现以及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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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 在本文的研究中,主要采用T-M模型、H-M模型来研究基金的择时能力。
(1)T-M模型。模型公式如下:
Rpt-Rft=αp+β1(Rmt-Rft)+β2(Rmt-Rft)2+εpt
其中,Rpt 、 Rmt分别表示基金的收益率和市场基准组合的收益率, Rft为无风险资产的收益率, αp表示基金的证券选择能力,β1 为基金的组合收益对市场收益的敏感度, εpt为随机误差项。
Treynor和Mazuy(1966)认为市场时机把握能力可通过观察二项式系数β2来检验,如果β2大于零,则表明基金经理成功地实施了市场时机把握策略,否则表明基金缺乏市场时机把握能力。
(2)H-M模型。模型公式为:
该模型可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变形,当Rft< Rmt时,模型变为:Rpt-Rft=αp+β1(Rmt-Rft)+εpt,此时,基金组合的β值为β1。当Rft≥Rmt时,模型变为:Rpt-基金组合的β值等于(β1-β2),则存在一个正β2值表示基金经理具有时机把握能力。若引入虚拟变量,表达式为:
其中,D=1,Rmt>Rft0,Rmt≤Rft。同样地,一个正值β2表示基金经理具有时机把握能力。
(二)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具体如下:
(1)取样周期选取。本文所选取的研究时间的区间为2006年至2010年度。样本考察期间截取的依据如下:
第一,时间区间的跨度足够。旨在将各只基金置于一个相同的考察区间,且在可能情形下,尽量设置长的考察区间,因此将考察区间的时间定在2006年度初到2010年度末。
第二,所选取的区间充分考虑了我国股市的波动特性。一般情形,考察的时间区间越长,评价基金择时能力的研究说服力越强。当然在选取的区间内,样本数据若缺乏足够的波动性,就很难有说服力。如图1、图2所示,本文所截取的这段考察期间不仅涵盖了2006年初至2007年10月我国股市的上涨行情,还包含了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 的下跌行情,同时也包含了2008年以来的相对稳定的走势。因此所选取的区间综合考虑了股市的各种波动情况,从而达到充分检验积极市场择时能力的目的。
(2)基金选取。2001年我国有3只开放式基金成立,均为股票型开放式基金;2002年有14只开放式基金成立,其中包括12只股票型开放式基金,2只债券型开放式基金;2003年有39只开放式基金成立,其中包括27只股票型开放式基金,11只债券型开放式基金,1只货币市场基金。
本文选取的研究对象为五年以上的开放式基金。为了考察基金经理人的市场择时能力,根据系统抽样的方法,将总共96只开放式基金按照五年内的累积收益率排序,并且以每12只基金为一组,随机抽取8只基金作为研究对象。具体抽取的基金如表1所示。
计算基金周净收益率时,本文对基金年中、年末分红均进行了复权处理。具体计算基金周收益率的公式如下:
(3)市场基准选取。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对象为沪市和深市的A股可流通及债券,类似国外的混合基金。目前,反映我国股票市场价格变动的有沪深两市综合指数及一些成份指数等。由于用单一指数作为基金业绩评价标准很容易造成偏差,本文参考了张新、杜书明(2002)的方法,构造复合指数: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份A指的周收益率各40%,20%中信国债指数的周收益率。中信系列指数在经过较长的运行后,影响力已具雏形,采用中信系列指数作为自己旗下开放式基金业绩评价基准的构建成份的基金管理公司愈来愈多。
(4)无风险利率选取。无风险收益率选取1年期定期存款(零存零取)利率,并将其折算成周利率。具体公式如下: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T-M模型与H-M模型的实证结果 在进行最小二乘回归之前,先对各支基金的周收益率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统计量为调整后的Dicky-Fuller统计量。结果显示各个基金的周收益率在1%的显著性下都是平稳的。
分别对这8只基金进行最小二乘回归,得到结果如表2所示:
(二)基金经理择时能力评价 前文分析中提到,基金经理择时方面的能力体现在β2。当β2显著大于0时,有理由认为基金经理有较好的市场择时能力:当市场处于上升时,则基金单位风险的平均收益高于市场;当市场处于下行时,则基金的单位风险的平均损失小于市场。当β2不显著异于0或者显著小于0时,可以认为基金经理人没有很好的市场择时能力,甚至其试图把握时机的决策是错误的。
通过观察发现,用T-M的方法,在10%的显著性下,有4只基金的表现显著为负值(东方精选、中海优质成长、海富通精选以及长城久恒平衡)。在剩下的4只基金中,有3只基金为负值,有1只基金为正值(华夏收入),但是在10%的显著性下不显著。
而用H-M的方法进行评估,则同样有4只基金显著为负值(与T-M估计方法类似,也是东方精选、中海优质成长、海富通精选以及长城久恒平衡)。在剩下的4只基金中2只为正(华夏收入和华安中国A股增强),2只为负,但是都不显著。
T-M和H-M方法的结论基本一致,约有一半的样本基金把握市场时机的能力表现不佳,剩余的则基本跟随市场。因此,不论是在中长期表现好与坏,基金都没有表现出较好的市场择时能力;相反,基金较为糟糕的择时能力减少了基金的价值增长。
(三)基金择时能力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还远不成熟,市场的有效性较差。应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基金本可有较好的市场时机选择。但据前文分析所知,基金经理的择时能力普遍不强。尽管α值都基本是正的(其中4个显著),体现出基金经理良好的投资选择能力,但是由于其较差的择时能力,抵消了一部分基金的增长。这将对我国开放式投资基金的业绩造成强烈的负面效应。产生基金经理较为糟糕的择时能力的原因,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可能性:
(1)我国证券市场尚未成熟。基金的绩效表现与证券市场的成熟程度密切相关。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择时能力之所以不显著,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尚未完善关系较大。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易受政策面消息的影响,不利于基金的资产管理;另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交易费用过高,客观上阻碍和限制了基金管理能力的发挥。
这两点可能体现在模型回归的过程中。当采用短期模型进行择时能力研究时,可以发现回归的效果不好,这八只基金的β2值在统计意义上都不显著。当基金经理面对大量的资产配置时,如果市场的交易摩擦过大,或者政策因素过分影响了市场的波动时,基金经理很难对于时机有很好的把握。
(2)我国金融市场的机制与产品不够丰富。我国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品的欠缺造成基金经理的对冲工具的欠缺。由于缺乏卖空机制,基金经理不能够通过卖空一部分风险资产来实现保值。同样,部分新兴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尚不成熟,使得其价格偏离了其内在价值,从而使得对冲的机制失效。比如我国金融市场上的新兴产品股指期货可以为基金经理提供一种新的工具。据预计,股指期货要成为一种成熟的金融产品至少还需要四年的时间。
为了检验股指期货对于基金择时能力是否有显著提高,笔者对于股指期货上市至今的基金市场择时能力进行了回归分析,同样发现其择时能力β2不显著为正值。这说明现阶段股指期货对于基金的影响可能不明显。
(3)模型的偏误。本文所采用的T-M模型和H-M模型均建立在CAPM模型的基础之上,而CAPM模型假设基金的收益率是符合正态分布的。根据概率论和统计学知识,如果组成基金组合的股票收益率都符合正态分布,且协方差矩阵非退化,那么基金的收益率也应该服从正态分布。但是经实证研究发现,这八支基金中有五支的收益率不符合正态分布。
三、结论
本文结合我国现阶段基金经理择时能力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通过总体研究、期间研究和不同时间单位研究,基本完成了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择时能力评价。结果表明,我国开放式基金基本上没有表现出择时能力,而且甚至出现了糟糕的时间选择。约有一半的基金的择时能力系数为负值。说明市场中基金经理未能准确地预测市场的基本走势,从而不能通过改变其投资组合来获得更高的收益。同时,如果将研究的时间跨度增加,可以发现基金的择时能力有显著提高,这说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在短期的调整方面有显著缺陷。这可能印证了中国证券市场尚不完善,交易的摩擦较大,从而引致基金经理调整投资组合的难度和成本较大,导致择时能力在短期表现糟糕。
参考文献:
一、互联网金融兴起与模式
1、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以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是以技术作为支撑的“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而不是一种“互联网技术的金融”。
从广义方面来说,互联网金融是根据网络技术、现代的信息技术以及金融业务的有机结合,是一种根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虚拟空间而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新型金融形式。互联网技术在金融方面广泛运用,使得互联网金融能够大大减小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这就有可能使得在商业主体中的借贷双方之间的交易以及证券、基金等的流通能够直接进行交易,而非通过银行和券商等交易中心,从而就有可能使得市场出现有效的一般均衡状态。
因此,互联网金融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直接融资,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所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量大且透明、客户体验高、效率更高、交易成本更低优势,是信息时代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
2、互联网模式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迅猛,特别是P2P借贷的发展远远超出国外的开创者。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起独特性和创新性。不同的信用体系、制度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的差异等因素,导致与欧美模式的差异性。
欧美的互联网金融根据业务以及服务的对象来分,可以分为七种:第三方支付;网络理财;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信用卡服务;互联网券商;互联网交易所。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同样也是根据业务功能划分,可以分为四类:支付平台型;二是融资平台型;三是理财平台型;四是服务平台型。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主要影响
1.冲击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
互联网企业从非金融领域向金融领域渗透,以互联网金融的四大模式,比如P2P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等来冲击和影响商业银行的传统存贷业务以及中间业务。
以P2P平台来说,从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于上海,到2015年5月的中国P2P网贷指数快报显示,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3349家,中国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由2010年的10858亿元升至到2015年的92607亿元,周沉淀资金高达300亿。相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16万亿的活期存款来说,虽然无法撼动商业银行的绝对优势,但是在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方面,对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起到了分流的作用,如果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具有基金销售的牌照后,其对商业银行的基金代销业务也造成了剧烈的影响,销售规模的逐渐扩大,产生显著的积聚效应,互联网金融逐渐挑战着商业银行的发展。
2.冲击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功能
在传统的金融业务的外来中,商业银行一直充当着金融中介的作用。主要由于银行具有资金清算中介功能和信息中介功能。然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得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的功能得到弱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更加容易获得,以及交易的成本下降,这就弱化了商业银行的信息中介功能;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脱媒,资金的借贷双方通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平台进行供求双方的匹配,交易中,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方式,跨过商业银行来进行支付和结算,使得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弱化;互联网金融也可以通过改变信息的传递方式,来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
3.对商业银行经营理念的冲击――“鲶鱼效应”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就对商业银行产生了一种倒逼机制,互联网企业就像是一条鲶鱼,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着鲶鱼效应,正如马云所说:“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互联网金融倒逼商业银行从宏观和微观方面,从经营理念到服务理念,从商业银行价值创造到价值实现方式做出大幅度的调整。商业银行的外延粗放式增长模式以及忽略客户需求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基本诉求的缺点,与互联网金融发展将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转向快捷、便利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商业银行核心业务收到严峻挑战。
三、商业银行应对策略
1.转变经营理念
商业银行要全面的认识到技术带来变化及其影响,并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不仅仅是金融的互联网化或者是银行业务的网络化和电子化。由于互联网起步晚,总资产规模较小,短期内虽不会对商业银行造成致命的影响,但是商业银行要重视其对银行核心业务和盈利模式的冲击。打破固定的“思维定势”。不断的突破和质疑。同时,新对商业银行的认识与定位,重构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战略导向以及管理理念。重新认识互联网金融,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客户体验,提高效率,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金融服务。
2.挖掘大数据,进军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的金融的一些列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商业银行也可以利用这些优势来为我所用,商业银行掌握了大量的数据,掌握着信息流和数据来源,可以组建电子商务平台来完善商业银行的业务,积极投身到电子商务领域。可以发展手机银行,抢占移动支付市场的份额;同时可以实现强强联合,与互联网的电商合作。将银行的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让“银行系电子商务”与实体商户相联系,构筑全网金融,产业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结合,以信息充分分享,资金的市场化配置方式,来有效清除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盲点解决信息不对称性等弊端。
3.调整经营战略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应该及时的调整银行的经营战略,调整战略规划。在现行的市场化中,可以考虑与互联网金融的战略合作,对已经制定的战略规划做适当调整,利用“SWOT分析法”来定位实际战略和策略。同时调整自己的战略定位,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的核心是可以及时、方便的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商业银行可以努力打造一站式的互联网服务渠道;同时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实现双赢目标,实现互联网和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于一体。
4.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监管
关于大学生的理财问题一直是高校关注的焦点,很多高校就此也开设了相关的课程和讲座来思想上感知大学生的消费观,本篇论文我对大学生的个人理财问题从国内外分析、大学生理财的现状、造成现状的原因、大学生理财中存在的问题、大学生如何理财等几个方面来研究和讨论当代大学生的理财问题,也搜集了很多相关的资料和数据,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大学生个人理财问题。
关键词:
大学生理财个人影响与社会影响
一、国内外理财模式
1.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学生的理财模式。
1.1生活的高质量追求。欧美学生大多习惯提前消费,当经济萧条时来尝试改变原有的习惯和观念,在生活的点滴中积累一定的资金。美国大学生就理性消费和奢靡消费具有一定的认知,例如减少咖啡等适当高档品的消费量,用普通消费品来代替高档消费品并相应的增加消费量;降低打车频率,打车的档次,坚持以步行、公共交通代替无谓的打车消费。据了解可知日本大学生在现今消费时最注重资源的节约,他们擅用优惠券、关注促销商品、反季购买消费品以降低相对于正常经济市场时期的开支。
1.2投资理财的合理规划。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和商品市场为大学生个人投资、自主创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欧美大学生生活费用的主要来源是外出打工,成人之后没有向自己的父母索要费用。加拿大学生将自己闲置的资金存入金融机构,如:银行等,机构帮助他们在银行存款、基金、债券等理财产品中合理分配自己的资金;在投资理财方面,美国大学生大多选择购买共同基金来解决自己的资金来源,他们是靠经验管理机构来替自己理财来降低自己的投资风险。
2.国内大学生个人理财模式。
目前我们中国人的理财习惯也在慢慢的发生着变化。以前理财习惯是:生活理财。父母教给我们一个基本的观念是勤俭持家,怎样省钱过日子。现代人的习惯:投资理财。钱可以变成资本,也成为了创造收入的手段。现财的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就是从生活理财转变到投资理财,达到资产的增值。但由于我国大学生从小的生活观念,我们一直都在靠自己的父母来完成自己的理财计划,或是由于资金的来源单一,没有资金实力来做资金的投资理财,再加上没有投资观念和经验,迫使投资的失败,投资理财的最基本要求是:资产增值=投资理+生活理财。
二、大学生个人理财现状及原因分析
1.大学生个人理财研究现状。
1.1经济来源具有单一性。资料调查结果显示,在我国当代大学生生活费来源方面,由家庭供给的占91.45%,由亲友无偿赞助、勤工俭学、借款、贷款提供部分经济来源的分别8.15%、10.05%、5.05%和4.40%,后四种方式都与家庭供给方式相同的性质。由此调查结果显示可见,学生主要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家庭的支持,很少考虑去尝试采用更多的融资渠道来增加自己的财务来源,导致大学生自己独立生存能力差,也抑制了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上升,大学生在学习期间创造的价值极低,如果当代大学生的财务来源主要来自于自身的创造,那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有不可估量的变化。据查资料得知,大学生生活费的主要来源显示:家庭提供生活费的来源占大学生的88.82%;自己赚钱作为生活费的的人很少占大学生的4.74%;除此之外都是用其他来增加收入的。
1.2消费结构的不合理及缺乏消费理性。
大学生是具有独立的购买能力的个体,据了解调查显示,在消费心理和购买行为上有以下不良行为倾向:
1.2.1资金结构安排不合理,在人际交往、休闲娱乐、恋爱等方面消费较多,而在学习上的消费较少。作为大学生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所以我们应将大部分的生活费安排运用到生活必须和学习中,精神追求固不可少,但我们要适量的在其投入资金来帮助我们的身心发展,认清作为大学生的首要任务。
1.2.2消费缺乏理性观念,片面追求时尚,消费心理不成熟,不根据自己资金来源和资金的实力有计划地消费,而盲目自费,自身消费意志力较差,容易在同学之间形成攀比、冲动消费的习惯,我们要更具自身的经济实力来策划和制定有效地消费计划,不要置前消费导致资金供不应求,因为很多事情是善变的,当遇到正真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东西时无法支付而导致错失良机,不仅给自己带来心理上的影响,更会抑制自身的发展。
1.3存在很多理财误区。
1.3.1投资理念不成熟。大部分学生在学期开始时都要将钱全部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入银行,没有投资理财的想法;要么将钱投资于风险较高的金融行业中,比如炒股、炒汇、买彩票等,由于我们并非是金融行业的投手,也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来做基础,更没有实践经验,更不了解其中的行情,不能很好地控制风险、行情不好带来巨大损失,以后失去了生活费,不能够更好的投资于学习中,失去了更多的积极向上的机会,再次,如果有个小资本的投资就没有了考虑的机会,就而失去了更多,其实很多小资本投资也是不容忽视的,既能为自己带来相关的经验,更能带来一点微小收入。
1.3.2没有处理好短期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勤工俭学成为大多数大学生赚钱的渠道,但是不少学生没有认清学习和勤工助学的重要性,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勤工俭学上,忽视学习而导致学习成绩的下降,最后没有自己合适的工作,导致长远的利益与短期利益的轻属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最后导致失去更多创造财富的机会。
1.3.3部分学生金钱观发生扭曲,在盲目消费后为了充实自己的可用资金,不惜用违法手段来获取经济来源,来支持自己供不应求的货币资金。比如参与传销组织、聚众赌博等,很多学生甚至走上了杀的犯罪道路上。这样不仅扭曲了个人的行为观念还给家人带来很多的担忧和焦虑,也为自己以后的发展埋下了不可挥去的一幕。
2.造成大学生理财观现状的原因分析。
2.1社会环境的影响。高校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环境。21世纪由于我国经济迅速的发展,步入了经济建设的轨道,传统的消费观念与现今的观念相互产生了矛盾,消费方式同时有了很大的变化。大学生正处于学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阶段,很容易被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影响和左右。社会上不正确的消费观,使大学生形成了盲目消费、奢侈的消费心理。我国大学生缺乏独立理财的校园与社会环境。现实中,大学生做兼职的学生比例相对很较少的,在这种大环境下想让学生有很好的理财观念简直是痴心妄想的事情,再加上科技的进步与发展,现今很多大学生都用银行卡来方便自己的消费,消费卡的方便使得大学生没有了消费的理性。
2.2家庭因素。现今的大学生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在家中都是娇生惯养的,家长把孩子视为家庭的重点照顾对象,部分的经济来支持自己的子女成长,对子女的消费基本上实行有求必应的政策,把孩子上大学的费用视为必须的、责无旁贷的一项巨大支出,家庭竭尽所能,削减其他开支也要尽最大的责任,保证这一项支出。而家庭的经济来源从来不要求大学生担心,因而许多学生不知金钱来的之不易,更不可能意识到理财对大学生发展的重要性。
2.3学校理财教育的缺位。在现今社会教育的形势下,高校放松了对学生进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的思想教育。在日常管理方面,学校在一定程度上认为,学生花的是自己的钱,对浪费等问题并没有太大的要求与管理,对大学课程设置考虑不周的原因,教学脱离学生实际发展,不能有针对性地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理财情况进行思想教育,以致大学生得不到更好的教育与引导,使得当代大学生在步入社会中存在诸多的理财问题。
三、当代大学生应如何理财
1.可以在适当时间参加一些勤工俭学的活动,以增加消费收入来源,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例如家教、实习等工作。也有些同学可能会做一些劳动力和技术型的工作以获取应有报酬,例如打工、写作等工作。有两点是需要说明:一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取应有报酬是光荣的,没必要感到羞耻;二是这些事情不应当以影响学业为基础,毕竟学习才是学生的主要工作,因为赚钱而荒废了学习,一般来说是不值得的,也是非常愚蠢的。当然,如果你是比尔•盖茨那可另当别论。
2.学会利用社会中的金融工具增加自身的收益。有一部分同学手上还是有部分闲置的钱财,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定利货币市场基金、用期存款或者其他金融工具来增加自己的财务收入,但具体的选择要看不同的情况而定。如果你还有半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才毕业,手上有一笔暂时用不上的资金,与其活期存款倒不如定期存款,毕竟利息会多一点。当然也可以买一点风险较低的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很高,预期收益率要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安全性也非常的不错。如果你本身就是财经类专业,切对股票或基金比较相对熟悉,风险承受的能力也比较强,或者你根本就是抱着交学费的态度,你也可以少投入一点在股票或者基金里。特别提示:投资股票基金前请慎重选择。
3.制定理性的消费计划。人的天性中就有强烈购物的欲望,很多人喜欢逛街,看见喜欢的东西就想买下来的欲望。可是超市中惹人喜欢的好东西实在太多了,你能每一件都买下来吗?再说了,喜欢的东西买回来后,有多少会是以后能够为自己用得着的?仅仅因为一时的喜欢,就掏空了自己原本就不饱满的钱包,值么?更重要的是,你失去不止是钱包里的这点钱,还有动摇了你的消费习惯,这会让你今后花掉更多的钱,永远也无法攒到你的第一笔用来投资挣钱的资本!
4.重视小钱的来之不易。泰山不让细土则能成其大,江河不择细流方能就其深!必须知到大钱来源于小钱的积累,当年李嘉诚先生也是少见的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我想曾经他的工资也不是很高,工作也并非想象的心仪,我们怎能看不起小钱的作用呢,所以我们要对每一分钱更加的珍惜,懂得它的来之不易,才能够为自己创造更高的货币资金。
5.将有效的资金投入到有效地应用中。读书人爱书固然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你买的书你都看了吗?我们总是雄心勃勃地要学习这个,要学习那个,学习是好事。于是,我们在书店会“以学习的名义,买下这本,买下那本”。我们绝对不反对买书,但是,同学,你买的书你看了几本?书的价格我不用说大家都知道,与其买了置之一旁,不如买一本就认证的学习消化一本。有时甚至不禁有“书非借不能读也”的感慨,当然,借书也不失为学习的一种好办法,所以我们要达到一定的目的但不能因此而为借口来盲目的消费。
6.在校园内多开展关于丰富的理财活动,如模拟理财,大学生理财规划设计,为校园的环境逐渐形成良好的理财氛围,学校要注重大学生理财的思想建设问题,多在校园内广播、电视宣传理财的相关内容,还可组织理财方面的讲座,或以讨论交流形势定期开座谈会,在交流中发现与总结最近大学生理财观念中存在的问题并为解决困难提出相关的建议。
四、结语
大学生作为当代的消费主力军,在现代社会引领消费时尚、改善消费结构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的消费现状、消费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折射着当前大学生的生活状态和价值取向。面对未来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不断增大的状况,我们更应该趁早建立理财观念、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做好长期的理财规划,能有效合理的利用金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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