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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权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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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权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降低不良资产比率是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均下降明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也遇到诸多困难和阻力,严重迟滞了处置不良贷款的进程。本文就进一步优化处置不良贷款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执政环境和社会诚信环境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论述,旨在引起有关各方的重视。

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按照国务院及人民银行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下降明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处置不良贷款的进程中也遇到诸多问题,集中表现为受外部环境的制约而迟滞了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进程。所谓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策环境、法律环境、执政环境和诚信环境。

一、一样不良资产,两种处里政策:姗优化政策环境

1999年到2000年,国有商业银行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将部分不良资产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由于资产管理公司与国有商业银行享受的政策不同,给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带来了困难。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财政部只要求其收回贷款本金的部分(据企业反映,收回呆滞贷款的底限为本金的30’}a)即可,而国有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不仅不能将本金打折,并且对不良贷款企业的欠息都无权擅自减免(去年四季度后,经国务院批准,四家国有银行开始对符合减免利息的企业可作有条件让渡表外利息)。由于处置不良贷款的政策不同,造成企业往往愿意积极配合与资产管理公司一次性了断不良贷款,而以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时要价太高为由,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置之不理。如某化工集团是某工行的3A级企业,经营情况较好,为其下属企业某化工供销公司和某硫铁矿借款分别提供保证担保。此化工供销公司贷款于2000年8月_剥离给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时结欠贷款928万元,利息364万元。2001年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要求债务人某化工供销公司、保证人某化工集团偿还履行债务总额1350万元。经过双方谈判,于2001年10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债务人支付现金625万元一次性了断该笔债务,综合受偿率约46%。某硫铁矿实际已经关闭,截止2000年12月结欠该工行贷款255.5万元,该企业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均由保证人某化工集团承担,并排出了还贷计划,计划于2003年全部还清贷款本金。自2001年10月该化工集团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就化工集团的债务进行一次性了断后,集团公司拒绝履行有关硫铁矿的还款计划,要求该工行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一样,对某硫铁矿的不良贷款进行一次性了断。由于该工行无此政策,如按目前减免表外利息试点办法操作,无法与企业进行一次性了断不良贷款,导致该行处置不良贷款进程受阻。此外,国有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在清算企业以资抵贷的税收政策等方面也存在着一定差别。一样不良资产,两种处置政策,实践的结果是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银行方面的利益,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国家有关部委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作出调整,以优化处置不良贷款的政策环境。

二、实物受偿。税费沉五:拼优化法律环境

从目前银行方面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上看主要有协议清收、诉讼清收、以物抵贷、利用企业重组清收等,而通过诉讼取得借款企业的资产,再处置“抵债资产”是目前最为常见的手段。在银行取得抵债资产。变卖抵债资产.最终以现金方式收回不良贷款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费用,主要有: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约为标的的2%)、抵债资产的评估费(约为标的的1%)、营业税(约为标的的5.5%),契税(约为标的的4%)、登记费(约为标的的1%o)、房产交易管理费用(每平方米10元)、拍卖费(约为标的的5%左右),而且抵债资产还要产生抵人、处置二次过户费用等。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往往本金已经受损,还要承担上述巨额费用,导致受偿率极低。同时,银行在行使抵(质)押权过程中还涉及到以下问题:

一是银行诉讼后,法院往往不会将抵押物拍卖,以现金清偿银行,而是将银行的抵押物进行评估,然后以评估价将抵押物按照诉讼标的额裁定给银行(一般按评估价处置都会有较大损失)。这样,银行对抵债资产处置后的损失部分对企业无追索权。

二是银行取得抵贷资产后,如果一时无法处置,就将抵贷资产出租,用租金冲减195科目(指待清理抵债资产的科目,即银行将以物抵贷的科目),这是目前各行比较通行的做法,但目前还不能明确银行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同时租金收人按规定要缴税,这样又减少了变现收人,加大了抵债物的处置损失。

三是对于抵贷中涉及原为国有划拨土地的,需补缴巨额土地出让费用(约为评估价的40%),银行是否应该代为补缴,该部分在财务上如何列支尚不明确。

四是抵贷资产的管理问题。由于抵债资产种类各异,银行缺乏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管理。如何增强抵债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对银行来说也是一个难题。

上述问题的存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加快对相关法律的修订步伐,以优化法律环境。

三、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对保全国家金融债权意识淡薄:捅优化执政环境

在企业转改制过程中,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从狭隘的地方利益和自身利益出发,普遍只重视转改制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忽视银行金融债权的落实与保全,使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工作步履艰难。其主要表现为:

1、有权决定评估机构的部门,单方面指定评估机构,授意进行资产评估,往往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进行低评。如低评固定资产,随意认定应收账款为呆账,随意确定财产报废;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企业的破产财产往往被评得极低,使银行贷款的损失加大,甚至出现零受偿。

2、地方政府干预法院独立审判权,要求法院为转改制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出谋划策,或令法院千方百计认定银行抵押无效,或单方授意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或强制法院立案庭不受理银行为追偿债权提起的诉讼案件,或出面干预已生效法院判决终止执行等。政府部门的不当干预,防碍了司法公正和银行又寸不良债权的处理。

3、工商管理部门在办理转制企业重新登记注册时,对企业是否落实银行债权一般不予关心,把关不严。这些企业一旦重新注册登记成功,就会“新人不.理旧账”,将银行债权悬空。

4、少数地方乘改制之机,上演“金融债务胜利大逃亡”的闹剧。政府部门制定硬性的破产任务指标,把任务分配到各部门,作为考核部门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把帮助破产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作为搞活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

四、少数企业恶意逃废金触债务:浦优化诚信环境

第2篇

论文摘要:降低不良资产比率是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均下降明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也遇到诸多困难和阻力,严重迟滞了处置不良贷款的进程。本文就进一步优化处置不良贷款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执政环境和社会诚信环境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论述,旨在引起有关各方的重视。

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按照国务院及人民银行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下降明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处置不良贷款的进程中也遇到诸多问题,集中表现为受外部环境的制约而迟滞了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进程。所谓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策环境、法律环境、执政环境和诚信环境。

一、一样不良资产,两种处里政策:姗优化政策环境

1999年到2000年,国有商业银行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将部分不良资产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由于资产管理公司与国有商业银行享受的政策不同,给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带来了困难。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财政部只要求其收回贷款本金的部分(据企业反映,收回呆滞贷款的底限为本金的30’}a)即可,而国有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不仅不能将本金打折,并且对不良贷款企业的欠息都无权擅自减免(去年四季度后,经国务院批准,四家国有银行开始对符合减免利息的企业可作有条件让渡表外利息)。由于处置不良贷款的政策不同,造成企业往往愿意积极配合与资产管理公司一次性了断不良贷款,而以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时要价太高为由,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置之不理。如某化工集团是某工行的3A级企业,经营情况较好,为其下属企业某化工供销公司和某硫铁矿借款分别提供保证担保。此化工供销公司贷款于2000年8月_剥离给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时结欠贷款928万元,利息364万元。2001年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要求债务人某化工供销公司、保证人某化工集团偿还履行债务总额1350万元。经过双方谈判,于2001年10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债务人支付现金625万元一次性了断该笔债务,综合受偿率约46%。某硫铁矿实际已经关闭,截止2000年12月结欠该工行贷款255.5万元,该企业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均由保证人某化工集团承担,并排出了还贷计划,计划于2003年全部还清贷款本金。自2001年10月该化工集团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就化工集团的债务进行一次性了断后,集团公司拒绝履行有关硫铁矿的还款计划,要求该工行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一样,对某硫铁矿的不良贷款进行一次性了断。由于该工行无此政策,如按目前减免表外利息试点办法操作,无法与企业进行一次性了断不良贷款,导致该行处置不良贷款进程受阻。此外,国有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在清算企业以资抵贷的税收政策等方面也存在着一定差别。一样不良资产,两种处置政策,实践的结果是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银行方面的利益,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国家有关部委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作出调整,以优化处置不良贷款的政策环境。

二、实物受偿。税费沉五:拼优化法律环境

从目前银行方面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上看主要有协议清收、诉讼清收、以物抵贷、利用企业重组清收等,而通过诉讼取得借款企业的资产,再处置“抵债资产”是目前最为常见的手段。在银行取得抵债资产。变卖抵债资产.最终以现金方式收回不良贷款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费用,主要有: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约为标的的2%)、抵债资产的评估费(约为标的的1%)、营业税(约为标的的5.5% ) ,契税(约为标的的4%)、登记费(约为标的的1 %o )、房产交易管理费用(每平方米10元)、拍卖费(约为标的的5%左右),而且抵债资产还要产生抵人、处置二次过户费用等。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往往本金已经受损,还要承担上述巨额费用,导致受偿率极低。同时,银行在行使抵(质)押权过程中还涉及到以下问题:

一是银行诉讼后,法院往往不会将抵押物拍卖,以现金清偿银行,而是将银行的抵押物进行评估,然后以评估价将抵押物按照诉讼标的额裁定给银行(一般按评估价处置都会有较大损失)。这样,银行对抵债资产处置后的损失部分对企业无追索权。

二是银行取得抵贷资产后,如果一时无法处置,就将抵贷资产出租,用租金冲减195科目(指待清理抵债资产的科目,即银行将以物抵贷的科目),这是目前各行比较通行的做法,但目前还不能明确银行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同时租金收人按规定要缴税,这样又减少了变现收人,加大了抵债物的处置损失。

三是对于抵贷中涉及原为国有划拨土地的,需补缴巨额土地出让费用(约为评估价的40% ),银行是否应该代为补缴,该部分在财务上如何列支尚不明确。

四是抵贷资产的管理问题。由于抵债资产种类各异,银行缺乏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管理。如何增强抵债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对银行来说也是一个难题。

上述问题的存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加快对相关法律的修订步伐,以优化法律环境。

三、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对保全国家金融债权意识淡薄:捅优化执政环境

在企业转改制过程中,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从狭隘的地方利益和自身利益出发,普遍只重视转改制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忽视银行金融债权的落实与保全,使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工作步履艰难。其主要表现为:

1、有权决定评估机构的部门,单方面指定评估机构,授意进行资产评估,往往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进行低评。如低评固定资产,随意认定应收账款为呆账,随意确定财产报废;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企业的破产财产往往被评得极低,使银行贷款的损失加大,甚至出现零受偿。

2、地方政府干预法院独立审判权,要求法院为转改制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出谋划策,或令法院千方百计认定银行抵押无效,或单方授意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或强制法院立案庭不受理银行为追偿债权提起的诉讼案件,或出面干预已生效法院判决终止执行等。政府部门的不当干预,防碍了司法公正和银行又寸不良债权的处理。

3、工商管理部门在办理转制企业重新登记注册时,对企业是否落实银行债权一般不予关心,把关不严。这些企业一旦重新注册登记成功,就会“新人不.理旧账”,将银行债权悬空。

4、少数地方乘改制之机,上演“金融债务胜利大逃亡”的闹剧。政府部门制定硬性的破产任务指标,把任务分配到各部门,作为考核部门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把帮助破产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作为搞活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

第3篇

[论文摘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思路:政府要在诚信建设中起带头作用;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加强法制建设、严厉打击社会诚信缺失行为;建立、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要加强“重合同,守信用”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本文就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现象,结合从事银行业日常监管的理论与实践,对如何加快福建省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法制经济,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建立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经济金融正常运行的根基。社会诚信,是一个地方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社会诚信混乱,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扭曲经济关系,增加交易成本,而且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严重阻碍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一、当前社会诚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拖欠货款、合同欺作、虚报注册资本、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有毒食品,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搞虚假报表、偷税漏税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失信行为屡禁不止,使得诚信成为社会稀缺的“资源”。诚信环境差,危害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据我省某市建设部门统计,该市施工企业累计被拖欠工程款高达24亿元,造成许多施工企业资不抵债,面临破产。此现状不改变,不仅会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而且增加交易成本,给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往蒙上阴影,造成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更严重的是败坏了社会风气,长此发展必然导致社会诚信危机,影响和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在税收方面,有的别有用心的人为了钻国家税收的空子。有的人搞到国外“绿卡”后“打道回府”,连自已的祖宗都忘记了,张口闭口“我们外国人”,用点小利搞所谓的“赞助”、“捐助”,骗取信任和荣誉,偷税漏税;有的中介机构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办法,设圈套钻国家法律的空子,在协议书上有意遗漏重要事项,骗了钱财后旧的公司不办理年检,摇身一变又成了另一家新的中介机构,使善良的百姓投诉无门。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日前抽样调查表明,有六成以上的企业家认为在商务交往中要小心提防,有九成的各类企业发生过合同纠纷,其中有10%以上的企业合同纠纷在10起以上,诚信问题已严重阻碍了商务经济活动的开展。

(三)企业与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和违约施欠贷款履禁不止近儿年来社会诚信的缺失,借款人缺乏还款意愿,诚信道德水平低下,导致银行贷款出现不良,信贷员产生“惧贷”心理,企业资金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导致金融机构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不良贷款大量出现,严重挫伤了银行业贷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得那些善良的担保企业和个人蒙受巨大损失,对其它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担保要负连带责任故而望而却步。社会诚信缺失,影响了银行与企业、银行与政府的关系,挤压了银行和企业的发展空间,恶化了经济、金融的运行环境

二、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主要成因

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利益驱动,法制环境不健全,失信成本太低、执法不严、惩处力度不足,失信者得不到有效的制裁,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影响所致。从深层次分析,许多问题是由讨一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如我省金融系统对诱发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音!J析相当有代表性。调研认为,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成因主要有三:一是经济转轨原因。在计划经济时期,经济主体的往来主要由政府诚信这只“有形之手”调节。改革开放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市场经济逐步成为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的主要手段,而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改革的进程〔。由此出现诚信约束的真空。二是受美国次贷危机、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和人民币升值等不确定困素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上升,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尤其是Zoos年下半年以来,央行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银行受资金与贷款规模的限制,贷款增幅回落,企业资金短缺周转不畅,一些企业受原材料提价、劳动力成本上升影响出现亏损,有的甚至丧失了清偿能力,诚信问题凸显,一些企业拖欠和赖帐问题越演越烈,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气是法制不健全因素。现阶段,我国没有控制债权人诚信风险的专门立法,有关债权人诚信控制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洽同法》、K担保法》、《破产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中。但在实践中,现行的诚信控制法律制度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控制作用,致使逃废债务行为泛滥,以致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现行法律对债务人的违约、逃废行为的惩处力度远远小于企业违约所获得的收益。现行有关债务风险控制制度,大都是民事法律制度,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等价有偿,对债务人违约所提供的救济手段基本是补偿性的,惩罚性的措施运用的很少,难以抑制逃废债行为。虽然从理论上说,采取民法的司法救济手段也可以有效地控制债务人的诚信风险,但这需要一个公正、透明的执法环境。现实中还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和司法不公的问题。

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要在诚信建设中起带头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建立社会诚信体系首先要建立政府诚信,要旗帜鲜明地与失信违法行为作斗争,在建立社会诚信制度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具体地说:一要转变政府职能,重视诚信建设,规范政府行为,建立政府诚信;二要带头讲诚信,全力维护社会诚信,模范遵守诚信规则,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品德。基层政府在安排大项目投资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拖欠建设企业工程款的,应积极筹措资金归还承建者;对招商引资做出的承诺,应及时兑现;;三要加大科技投人,尽快组织各有关部门对诚信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联手打击破坏社会诚信的行为。

(二)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让每个企业和个人都有一张“诚信身份证”,使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和个人充分享有守信的益处和便利,使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付出代价、声誉扫地。首先,启动企业和个人诚信的联合征信评估体系。假如不诚信,企业和个人的诚信记录就会有污点,从而使自己一生的诚信受到影响。通过建立、健全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一方面降低了金融机构放贷的风险,另一方面促进了消费,支持了经济的发展。在具体操作上,可先以央行掌握的金融系统信息资源为基础。目前各个商业银行储户个人的资料,已基本实现联网,央行可以此已经掌握的企业和6顾亿户个人诚信资料作为该诚信征信体系的基础。其次,由政府牵头制定统一标准,运用统一的技术平台,组织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把金融系统的基础数据(含外管、证券、保险等)与工商、税务、质检、政法、海关、社保等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联网,将整个体系的模型设计、评估方案以及详实的数据资料汇总,开展社会诚信管理体系的基础建设。第三,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并对系统掌握信息进行整理、加工、研究、分析和评估,为社会提供诚信咨询服务,通过内部通报方式进行风险提示。实行诚信信息资源共享,避免各部门都设立系统,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提高该系统的科技含量和利用率,为诚信制度的建立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资料。当整个资信系统运作成熟之后,将移交给一个独立的征信公司进行企业化运作管理,促进全国诚信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法制建设、严厉查处失信行为,逐步净化社会诚信环境。解决好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的关键是建立社会诚信法律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迅速建立起诚信制度,特别要注意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必须尽快在建立失信惩治制度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完善的诚信制度。如建立《诚信管理条瓣,制定各类诚信评价标准,对诚信中介行业加强监督和管理。依法加大对失信和破坏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搞假破产逃废金融债务、合同欺诈等者,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包庇、纵容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国家工作人员,应给予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增强金融诉讼案件审判的公正性,维护金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抵押登记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职责和行为。通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经济金融秩序,加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信用卡恶意透支、票据诈骗、逃套汇、骗购汇和制贩假人民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搞“地下钱庄”等金融“三乱”和各种失信行为工作的力度,促进社会诚信状况根本好转。政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企业改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积极维护金融债权,坚持制止和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在落实债权基础上,要制定有关可操作性的法规和政策,加大对逃废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惩罚力度,限制他们的高消费行为、外事活动以及有关经济行为。对有逃废行为倾向的人应采取防范性的限制措施,对赖债不还和资金流向连带者实行财产清偿制度;由司法程序确立债权人延续债权追偿权利,只要债务人有了债务偿还能力,任何时候都必须优先履行债务清偿责任;限制赖债不还者和资金流向连带者出国离境。要创造有利于保障金融债权安全的司法环境,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重点打击涉及黑社会性质的金融逃废行为。四川沪州市进行了成功的偿试,该市《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出台后,收回“赖债户”、“钉子户”80%的欠款,其经验就在于监督工作到位,惩罚无信动真格的。主要措施两条:一是公开曝光。法院在公告和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要求市民对被限制高消费的债务人进行监督;二是有偿举报,言而有信。一经查实,按执行到位金额巧%的比例从奖励基金中列支。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在颁发《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的同时,向债务人所在地工商、税务、银行、居委会、派出所、房地产登记机关发放《协助监督函》,请有关部门共同监督债务人高消费的行为,上述做法值得我省借鉴。

第4篇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对金融创新背景下的金融监管进行了探讨。首先介绍了金融创新的大背景做了介绍,接着概括了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最后提出了一些关于金融监管改革的建议。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浪潮持续高涨,制度创新、产品创新、交易方式创新、服务创新等前推后涌层出不穷,极大提高了金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但是,金融业又是一个与国民经济运行息息相关的敏感性行业,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越来越多样化的风险因素,这就使金融监管成为必然。次贷危机以后,加强金融监管已成为金融业界的主旋律;因此,如何在做好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的同时又能做好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深化发展,已成为一个金融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金融创新使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被削弱。金融创新模糊了各金融机构间的传统业务界限,各机构涉足领域广泛,进行大量业务与工具创新,增加表外业务,一旦创新活动突破金融机构原来的规定的行为边界,但监管当局也没有明文限制,这就使原有的监管法规效力下降、监管手段、监管方法过时,监管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监管有效性被大大削弱。如果新推出的金融产品超出法律规定的界限,但却被市场普遍接受,那么原来的金融法规就完全丧失效率。金融创新可能产生一些模糊的产权关系,导致风险监管失效。比如:某些以境外货币为基础的金融创新工具涉及货币所在国、交易发生国、交易者所在国等不同对象,各国对风险责任的认定不同,有可能导致这些金融创新没有任何约束。某些跨国金融机构的子公司的风险监管不确定是属于子公司所在国还是属于母公司所在国家。一些混合金融产品的创新涉及交叉性业务,比如储蓄保险既涉及储蓄业又涉及保险业,这样很容易导致监管重复,也可能出现监管“真空”。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使得当前金融监管制度往往已滞后金融创新的步伐,使监管的时效性大打折扣,这就迫切的需要金融监管进行改革,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二、创新监管理念 

    金融监管应以市场法则为依据,以市场激励的方式来确立市场秩序。一个有效的金融体系确立是一个自然扩展的过程,它是随着一个国家要素禀赋结构、法律环境、企业规模、资金需求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如何强化市场运作机制的功能是最好的金融监管。目前金融监管的关键是如何在观念上从以往的“命令与控制”转变到“市场激励”上,即金融监管,政府仅是市场裁判或规则执行者,而不是市场的参与者,更不是市场的主事人。 

    适应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的需求,积极调整金融监管目标。金融监管应该提高金融体系效率,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监管首先要真正保障投资人、存款人的利益,不再把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行作为单一的目标。 

    树立监管效率观念,努力降低监管成本。要改变监管不计成本的观念,实施监管时必须进行成本一效益分析,在监管制度的设计与监管执行中都坚持贯彻成本最小的原则,尽可能地降低监管成本,降低监管的资源占用。 

    增强监管风险意识。在监管过程中强调监管的依法性和有效性,坚持监管行为的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实施监管行为,确保监管行为自身的合法、合规性,防止金融监管违法、失当行为的发生。三、创新监管方式 

    金融监管的工作不是以传统的方法来衡量而是以成本收益的方法来分析。如任何规章,生效前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收益超过成本的规章才能被通过;生效后每一年进行成本收益评估,掌握规章对金融活动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分析规章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绩效或金融监管目标。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不是先设计标准,而是采取选择性的方法:如绩效标准,市场激励和信息战略。这种监管方法的改革要求废除那些限制市场效率、增加个人与企业负担、有失公平的和过时的规章制度。 

    强调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基础作用。要在努力调整金融机构产权安排的同时,积极建立金融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要把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弱点,和纠正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内容,尤其是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同时金融监管当局要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内部稽核审计部门的联系,共同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 

    积极建立市场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建立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金融机构有关经营情况公开性,同时要通过积极推行银行信用、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市场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发挥市场制约作用,共同推进金融监管。 

    建立中央银行监管与委托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外部审计,弥补中央银行监管在人力和技术上的不足,确保金融机构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发现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共同确保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四、创新监管手段 

第5篇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对金融创新背景下的金融监管进行了探讨。首先介绍了金融创新的大背景做了介绍,接着概括了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最后提出了一些关于金融监管改革的建议。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浪潮持续高涨,制度创新、产品创新、交易方式创新、服务创新等前推后涌层出不穷,极大提高了金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但是,金融业又是一个与国民经济运行息息相关的敏感性行业,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越来越多样化的风险因素,这就使金融监管成为必然。次贷危机以后,加强金融监管已成为金融业界的主旋律;因此,如何在做好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的同时又能做好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深化发展,已成为一个金融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金融创新使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被削弱。金融创新模糊了各金融机构间的传统业务界限,各机构涉足领域广泛,进行大量业务与工具创新,增加表外业务,一旦创新活动突破金融机构原来的规定的行为边界,但监管当局也没有明文限制,这就使原有的监管法规效力下降、监管手段、监管方法过时,监管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监管有效性被大大削弱。如果新推出的金融产品超出法律规定的界限,但却被市场普遍接受,那么原来的金融法规就完全丧失效率。金融创新可能产生一些模糊的产权关系,导致风险监管失效。比如:某些以境外货币为基础的金融创新工具涉及货币所在国、交易发生国、交易者所在国等不同对象,各国对风险责任的认定不同,有可能导致这些金融创新没有任何约束。某些跨国金融机构的子公司的风险监管不确定是属于子公司所在国还是属于母公司所在国家。一些混合金融产品的创新涉及交叉性业务,比如储蓄保险既涉及储蓄业又涉及保险业,这样很容易导致监管重复,也可能出现监管“真空”。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使得当前金融监管制度往往已滞后金融创新的步伐,使监管的时效性大打折扣,这就迫切的需要金融监管进行改革,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二、创新监管理念

金融监管应以市场法则为依据,以市场激励的方式来确立市场秩序。一个有效的金融体系确立是一个自然扩展的过程,它是随着一个国家要素禀赋结构、法律环境、企业规模、资金需求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如何强化市场运作机制的功能是最好的金融监管。目前金融监管的关键是如何在观念上从以往的“命令与控制”转变到“市场激励”上,即金融监管,政府仅是市场裁判或规则执行者,而不是市场的参与者,更不是市场的主事人。

适应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的需求,积极调整金融监管目标。金融监管应该提高金融体系效率,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监管首先要真正保障投资人、存款人的利益,不再把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行作为单一的目标。

树立监管效率观念,努力降低监管成本。要改变监管不计成本的观念,实施监管时必须进行成本一效益分析,在监管制度的设计与监管执行中都坚持贯彻成本最小的原则,尽可能地降低监管成本,降低监管的资源占用。

增强监管风险意识。在监管过程中强调监管的依法性和有效性,坚持监管行为的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实施监管行为,确保监管行为自身的合法、合规性,防止金融监管违法、失当行为的发生。

三、创新监管方式

金融监管的工作不是以传统的方法来衡量而是以成本收益的方法来分析。如任何规章,生效前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收益超过成本的规章才能被通过;生效后每一年进行成本收益评估,掌握规章对金融活动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分析规章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绩效或金融监管目标。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不是先设计标准,而是采取选择性的方法:如绩效标准,市场激励和信息战略。这种监管方法的改革要求废除那些限制市场效率、增加个人与企业负担、有失公平的和过时的规章制度。

强调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基础作用。要在努力调整金融机构产权安排的同时,积极建立金融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要把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弱点,和纠正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内容,尤其是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同时金融监管当局要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内部稽核审计部门的联系,共同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

积极建立市场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建立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金融机构有关经营情况公开性,同时要通过积极推行银行信用、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市场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发挥市场制约作用,共同推进金融监管。

建立中央银行监管与委托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外部审计,弥补中央银行监管在人力和技术上的不足,确保金融机构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发现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共同确保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四、创新监管手段

积极利用计算机技术,推进金融监管电子化进程,实现监管机关与被监管机构的电子联网,实时监测金融机构运营,确保及时、准确地获得有关监管信息,提高监管应变能力;建立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完善非现场监管运作体系,运用特制软件,对金融机构非现场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对比,归纳管理,并最终形成对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程度判断,为进一步的金融监管提供依据。积极稳妥地建立金融机构资信评级体系,对金融企业定期进行资信评级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发挥市场约束功能,实行区别监管,促进金融机构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总之,金融风险会产生新的金融风险,必须加强金融创新的监管,否则也不可能保证金融业的稳健发展。但金融监管不是金融抑制,而是不断地推出新的监管理念、监管法规,通过金融改革不断的完善监管。

参考文献

第6篇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对金融创新背景下的金融监管进行了探讨。首先介绍了金融创新的大背景做了介绍,接着概括了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最后提出了一些关于金融监管改革的建议。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浪潮持续高涨,制度创新、产品创新、交易方式创新、服务创新等前推后涌层出不穷,极大提高了金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但是,金融业又是一个与国民经济运行息息相关的敏感性行业,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越来越多样化的风险因素,这就使金融监管成为必然。次贷危机以后,加强金融监管已成为金融业界的主旋律;因此,如何在做好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的同时又能做好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深化发展,已成为一个金融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金融创新使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被削弱。金融创新模糊了各金融机构间的传统业务界限,各机构涉足领域广泛,进行大量业务与工具创新,增加表外业务,一旦创新活动突破金融机构原来的规定的行为边界,但监管当局也没有明文限制,这就使原有的监管法规效力下降、监管手段、监管方法过时,监管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监管有效性被大大削弱。如果新推出的金融产品超出法律规定的界限,但却被市场普遍接受,那么原来的金融法规就完全丧失效率。金融创新可能产生一些模糊的产权关系,导致风险监管失效。比如:某些以境外货币为基础的金融创新工具涉及货币所在国、交易发生国、交易者所在国等不同对象,各国对风险责任的认定不同,有可能导致这些金融创新没有任何约束。某些跨国金融机构的子公司的风险监管不确定是属于子公司所在国还是属于母公司所在国家。一些混合金融产品的创新涉及交叉性业务,比如储蓄保险既涉及储蓄业又涉及保险业,这样很容易导致监管重复,也可能出现监管“真空”。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使得当前金融监管制度往往已滞后金融创新的步伐,使监管的时效性大打折扣,这就迫切的需要金融监管进行改革,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二、创新监管理念 

    金融监管应以市场法则为依据,以市场激励的方式来确立市场秩序。一个有效的金融体系确立是一个自然扩展的过程,它是随着一个国家要素禀赋结构、法律环境、企业规模、资金需求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如何强化市场运作机制的功能是最好的金融监管。目前金融监管的关键是如何在观念上从以往的“命令与控制”转变到“市场激励”上,即金融监管,政府仅是市场裁判或规则执行者,而不是市场的参与者,更不是市场的主事人。 

    适应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的需求,积极调整金融监管目标。金融监管应该提高金融体系效率,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监管首先要真正保障投资人、存款人的利益,不再把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行作为单一的目标。 

    树立监管效率观念,努力降低监管成本。要改变监管不计成本的观念,实施监管时必须进行成本一效益分析,在监管制度的设计与监管执行中都坚持贯彻成本最小的原则,尽可能地降低监管成本,降低监管的资源占用。 

    增强监管风险意识。在监管过程中强调监管的依法性和有效性,坚持监管行为的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实施监管行为,确保监管行为自身的合法、合规性,防止金融监管违法、失当行为的发生。

    三、创新监管方式 

    金融监管的工作不是以传统的方法来衡量而是以成本收益的方法来分析。如任何规章,生效前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收益超过成本的规章才能被通过;生效后每一年进行成本收益评估,掌握规章对金融活动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分析规章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绩效或金融监管目标。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不是先设计标准,而是采取选择性的方法:如绩效标准,市场激励和信息战略。这种监管方法的改革要求废除那些限制市场效率、增加个人与企业负担、有失公平的和过时的规章制度。 

    强调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基础作用。要在努力调整金融机构产权安排的同时,积极建立金融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要把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弱点,和纠正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内容,尤其是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同时金融监管当局要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内部稽核审计部门的联系,共同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 

    积极建立市场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建立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金融机构有关经营情况公开性,同时要通过积极推行银行信用、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市场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发挥市场制约作用,共同推进金融监管。 

    建立中央银行监管与委托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外部审计,弥补中央银行监管在人力和技术上的不足,确保金融机构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发现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共同确保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四、创新监管手段 

    积极利用计算机技术,推进金融监管电子化进程,实现监管机关与被监管机构的电子联网,实时监测金融机构运营,确保及时、准确地获得有关监管信息,提高监管应变能力;建立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完善非现场监管运作体系,运用特制软件,对金融机构非现场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对比,归纳管理,并最终形成对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程度判断,为进一步的金融监管提供依据。积极稳妥地建立金融机构资信评级体系,对金融企业定期进行资信评级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发挥市场约束功能,实行区别监管,促进金融机构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总之,金融风险会产生新的金融风险,必须加强金融创新的监管,否则也不可能保证金融业的稳健发展。但金融监管不是金融抑制,而是不断地推出新的监管理念、监管法规,通过金融改革不断的完善监管。 

    参考文献: 

第7篇

[论文摘要]信用是随着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被称为信用经济。从2002年“信用提案”第一人童石军提交《关于建立国家信用体系的提案》到今天,信用的广泛连锁性和依存性向我们透视信用一旦恶化将应运而生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失信行为一旦持续下去,信用问题将会套牢整个社会。

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课题负责人:范满志,成员:范满志,成晓玲,刘雅琴,执笔:刘雅琴

一、信用环境亟待改善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破窗理论”即人为的打破了一个建筑物的玻璃窗户,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后造成一种无序的局面。近年来,“破窗理论”在我国作用的效果越来越明显。由于信用破坏者没有得到及时适度的惩罚,搭失信便车的事屡见不鲜:经济纠纷和债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不断翻新的假货迫使百姓选择超前储蓄放弃即期消费,由逃废债务、合同欺诈、劣质假冒等失信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增长率。

从整个社会看,计划经济时代的信用仅为资源配置中的辅助手段,造成信用制度基础薄弱;经济转轨初期的信用微观主体在法律上没有实现真正的人格化;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新的道德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直接诱导失信行为频繁发生。例如市场经济中揭出的大案、股市中现出的黑幕、安然公司的破产等无疑都与信用问题直接有关。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看,构筑信用经济关乎市场经济的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粗放增长方式带来的边际效应进入加速递减阶段,集约式增长方式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政府已经能够承担起解决信用问题可能付出的高成本。因此,政府不能再忽视社会生活中日益严重且影响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信用缺失问题,应该采取理性的决策,同时诱导其他相关因素改变博奕结果。

二、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

第一,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在欧美国家,信用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发达国家中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为银行的大量富余资金提供了最佳投向,同时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长期对个人信用的漠视,我国虽然从1999年起在上海开展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但很多地区公民的信用记录仍为零,滞后的个人信用制度成为制约消费贷款的“瓶颈”。

第二,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一是向社会提供劣质假冒商品,拒不履行合同承诺,侵犯他人商标权。二是利用变更法人代表、资不抵债、兼并、解散、破产、多头开户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三是在破产时采取“大船搁浅,舰板逃生”先分后破;否认抵押贷款中“抵押”的法律效力;借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前的“真空时空”,隐蔽、私分或转移财产;资产评估不实,职工安置费用高,破产费用开支大;拍卖不规范,低于评估价出售破产财产的方法,肆意逃废银行债务。

第三,银行信用监控及评价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由于银行业不断的进行金融创新,使传统的货币概念和测量口径趋于失效,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削弱了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能力;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存在评价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不足、指标数据来源有缺陷及评价指标的设置不够健全的问题,直接影响银行贷款质量下降。

第四,体制改革中信用问题突现。随着乡镇机构的撤并、人员精简等体制改革的逐步落实,旗县区银行在金融债权管理方面存在清收难、转化难、保全难的问题。其一,基层机构撤并后承贷主体发生变化,原借款凭证失去原有法律效力,致使金融部门讨债无门。

第五,信用缺失阻碍电子商务发展。

电子商务是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相关利益主体不可回避的一个商业命题,由于缺乏与信息产业相适应的信用环境致使网上金融发展缓慢。就信用卡而言,其业务在制度法规、核算手续、监督管理等方面不健全,而且信用卡作案的频频发生使人们怀疑其“信用”程度。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安全性决定了消费者选择传统结算方式。与实体经济一样,离开信用这一基础,会使电子商务的交易额缩减、交易成本增加、发展难以为继。电子商务系统的特性表现出虚拟经济对信用的需求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三、构建信用管理体系的思路

(一)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引导社会信用。首先,要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政策法规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领导变更而推卸政府承诺,要切实有效的维护产权。其次,要明确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相应的管理目标和内容;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管制范围和程度,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第三,以市场经济为中心建立相应的道德价值秩序。加大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教育。第四,应协调并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建立相对完整的资信数据库和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推动和保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与信用,并通过立法的方式为网络经济提供刚性的信用规则,推动互联网行业的稳步发展。第五,增强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监督与服务功能,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与失信档案共同纳入法律管理办法。第六,要以诚信为基础建立高效率的城市市场,创造诚信的投资环境以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健全信用法制,确保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共赢发展。我国应在信用立法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改变现有的维护信用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被涉及的现状,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建立有效的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同时借鉴国际银行业成熟、有效的评级方法,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使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在开放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公平的享有和使用信息资源,从而达到多方共赢发展的目标。

(三)强化企业自身素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首先,现代企业要以诚信为重要的经营理念,认识到现代市场经济中这种新型资本的重要性。其次,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时,把信用贯彻到内部管理、客户服务、员工教育、同业竞争中,形成强大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有注册会计师认可的财务报表,加大企业信息的透明度。第三,建立“3+1”企业信用管理模式。“3”指企业内部三个不可分割的信用管理机制即前期信用管理阶段的资信调查与评估机制、中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债权保障机制以及后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机制;“1”指企业内部建立一个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全面管理企业信用赊销的各个环节。

第8篇

[论文摘要]信用是随着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被称为信用经济。从2002年“信用提案”第一人童石军提交《关于建立国家信用体系的提案》到今天,信用的广泛连锁性和依存性向我们透视信用一旦恶化将应运而生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失信行为一旦持续下去,信用问题将会套牢整个社会。

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课题负责人:范满志,成员:范满志 ,成晓玲 ,刘雅琴 ,执笔:刘雅琴

一、信用环境亟待改善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破窗理论”即人为的打破了一个建筑物的玻璃窗户,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后造成一种无序的局面。近年来,“破窗理论”在我国作用的效果越来越明显。由于信用破坏者没有得到及时适度的惩罚,搭失信便车的事屡见不鲜:经济纠纷和债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不断翻新的假货迫使百姓选择超前储蓄放弃即期消费,由逃废债务、合同欺诈、劣质假冒等失信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增长率。

从整个社会看,计划经济时代的信用仅为资源配置中的辅助手段,造成信用制度基础薄弱;经济转轨初期的信用微观主体在法律上没有实现真正的人格化;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新的道德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直接诱导失信行为频繁发生。例如市场经济中揭出的大案、股市中现出的黑幕、安然公司的破产等无疑都与信用问题直接有关。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看,构筑信用经济关乎市场经济的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粗放增长方式带来的边际效应进入加速递减阶段,集约式增长方式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政府已经能够承担起解决信用问题可能付出的高成本。因此,政府不能再忽视社会生活中日益严重且影响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信用缺失问题,应该采取理性的决策,同时诱导其他相关因素改变博奕结果。

二、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

第一,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在欧美国家,信用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发达国家中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为银行的大量富余资金提供了最佳投向,同时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长期对个人信用的漠视,我国虽然从1999年起在上海开展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但很多地区公民的信用记录仍为零,滞后的个人信用制度成为制约消费贷款的“瓶颈”。

第二 ,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一是向社会提供劣质假冒商品,拒不履行合同承诺,侵犯他人商标权。二是利用变更法人代表、资不抵债、兼并、解散、破产、多头开户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三是在破产时采取“大船搁浅,舰板逃生”先分后破;否认抵押贷款中“抵押”的法律效力;借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前的“真空时空”,隐蔽、私分或转移财产;资产评估不实,职工安置费用高,破产费用开支大;拍卖不规范,低于评估价出售破产财产的方法,肆意逃废银行债务。

第三,银行信用监控及评价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由于银行业不断的进行金融创新,使传统的货币概念和测量口径趋于失效,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削弱了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能力;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存在评价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不足、指标数据来源有缺陷及评价指标的设置不够健全的问题,直接影响银行贷款质量下降。

第四,体制改革中信用问题突现。随着乡镇机构的撤并、人员精简等体制改革的逐步落实,旗县区银行在金融债权管理方面存在清收难、转化难、保全难的问题。其一,基层机构撤并后承贷主体发生变化,原借款凭证失去原有法律效力,致使金融部门讨债无门。

第五,信用缺失阻碍电子商务发展。

电子商务是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相关利益主体不可回避的一个商业命题,由于缺乏与信息产业相适应的信用环境致使网上金融发展缓慢。就信用卡而言,其业务在制度法规、核算手续、监督管理等方面不健全,而且信用卡作案的频频发生使人们怀疑其“信用”程度。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安全性决定了消费者选择传统结算方式。与实体经济一样,离开信用这一基础,会使电子商务的交易额缩减、交易成本增加、发展难以为继。电子商务系统的特性表现出虚拟经济对信用的需求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三、构建信用管理体系的思路

(一)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引导社会信用。首先,要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政策法规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领导变更而推卸政府承诺,要切实有效的维护产权。其次,要明确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相应的管理目标和内容;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管制范围和程度,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第三,以市场经济为中心建立相应的道德价值秩序。加大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教育。第四,应协调并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建立相对完整的资信数据库和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推动和保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与信用,并通过立法的方式为网络经济提供刚性的信用规则,推动互联网行业的稳步发展。第五,增强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监督与服务功能,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与失信档案共同纳入法律管理办法。第六,要以诚信为基础建立高效率的城市市场,创造诚信的投资环境以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健全信用法制,确保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共赢发展。我国应在信用立法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改变现有的维护信用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被涉及的现状,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建立有效的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同时借鉴国际银行业成熟、有效的评级方法,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使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在开放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公平的享有和使用信息资源,从而达到多方共赢发展的目标。

(三)强化企业自身素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首先,现代企业要以诚信为重要的经营理念,认识到现代市场经济中这种新型资本的重要性。其次,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时,把信用贯彻到内部管理、客户服务、员工教育、同业竞争中,形成强大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有注册会计师认可的财务报表,加大企业信息的透明度。第三,建立“3+1”企业信用管理模式。“3”指企业内部三个不可分割的信用管理机制即前期信用管理阶段的资信调查与评估机制、中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债权保障机制以及后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机制;“1”指企业内部建立一个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全面管理企业信用赊销的各个环节。

第9篇

[论文摘要]信用是随着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被称为信用经济。从2002年“信用提案”第一人童石军提交《关于建立国家信用体系的提案》到今天,信用的广泛连锁性和依存性向我们透视信用一旦恶化将应运而生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失信行为一旦持续下去,信用问题将会套牢整个社会。

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课题负责人:范满志,成员:范满志,成晓玲,刘雅琴,执笔:刘雅琴

一、信用环境亟待改善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破窗理论”即人为的打破了一个建筑物的玻璃窗户,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后造成一种无序的局面。近年来,“破窗理论”在我国作用的效果越来越明显。由于信用破坏者没有得到及时适度的惩罚,搭失信便车的事屡见不鲜:经济纠纷和债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不断翻新的假货迫使百姓选择超前储蓄放弃即期消费,由逃废债务、合同欺诈、劣质假冒等失信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增长率。

从整个社会看,计划经济时代的信用仅为资源配置中的辅助手段,造成信用制度基础薄弱;经济转轨初期的信用微观主体在法律上没有实现真正的人格化;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新的道德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直接诱导失信行为频繁发生。例如市场经济中揭出的大案、股市中现出的黑幕、安然公司的破产等无疑都与信用问题直接有关。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看,构筑信用经济关乎市场经济的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粗放增长方式带来的边际效应进入加速递减阶段,集约式增长方式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政府已经能够承担起解决信用问题可能付出的高成本。因此,政府不能再忽视社会生活中日益严重且影响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信用缺失问题,应该采取理性的决策,同时诱导其他相关因素改变博奕结果。

二、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

第一,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在欧美国家,信用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发达国家中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为银行的大量富余资金提供了最佳投向,同时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长期对个人信用的漠视,我国虽然从1999年起在上海开展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但很多地区公民的信用记录仍为零,滞后的个人信用制度成为制约消费贷款的“瓶颈”。

第二,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一是向社会提供劣质假冒商品,拒不履行合同承诺,侵犯他人商标权。二是利用变更法人代表、资不抵债、兼并、解散、破产、多头开户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三是在破产时采取“大船搁浅,舰板逃生”先分后破;否认抵押贷款中“抵押”的法律效力;借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前的“真空时空”,隐蔽、私分或转移财产;资产评估不实,职工安置费用高,破产费用开支大;拍卖不规范,低于评估价出售破产财产的方法,肆意逃废银行债务。

第三,银行信用监控及评价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由于银行业不断的进行金融创新,使传统的货币概念和测量口径趋于失效,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削弱了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能力;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存在评价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不足、指标数据来源有缺陷及评价指标的设置不够健全的问题,直接影响银行贷款质量下降。

第四,体制改革中信用问题突现。随着乡镇机构的撤并、人员精简等体制改革的逐步落实,旗县区银行在金融债权管理方面存在清收难、转化难、保全难的问题。其一,基层机构撤并后承贷主体发生变化,原借款凭证失去原有法律效力,致使金融部门讨债无门。

第五,信用缺失阻碍电子商务发展。

电子商务是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相关利益主体不可回避的一个商业命题,由于缺乏与信息产业相适应的信用环境致使网上金融发展缓慢。就信用卡而言,其业务在制度法规、核算手续、监督管理等方面不健全,而且信用卡作案的频频发生使人们怀疑其“信用”程度。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安全性决定了消费者选择传统结算方式。与实体经济一样,离开信用这一基础,会使电子商务的交易额缩减、交易成本增加、发展难以为继。电子商务系统的特性表现出虚拟经济对信用的需求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三、构建信用管理体系的思路

(一)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引导社会信用。首先,要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政策法规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领导变更而推卸政府承诺,要切实有效的维护产权。其次,要明确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相应的管理目标和内容;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管制范围和程度,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第三,以市场经济为中心建立相应的道德价值秩序。加大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教育。第四,应协调并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建立相对完整的资信数据库和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推动和保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与信用,并通过立法的方式为网络经济提供刚性的信用规则,推动互联网行业的稳步发展。第五,增强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监督与服务功能,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与失信档案共同纳入法律管理办法。第六,要以诚信为基础建立高效率的城市市场,创造诚信的投资环境以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健全信用法制,确保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共赢发展。我国应在信用立法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改变现有的维护信用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被涉及的现状,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建立有效的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同时借鉴国际银行业成熟、有效的评级方法,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使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在开放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公平的享有和使用信息资源,从而达到多方共赢发展的目标。

(三)强化企业自身素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首先,现代企业要以诚信为重要的经营理念,认识到现代市场经济中这种新型资本的重要性。其次,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时,把信用贯彻到内部管理、客户服务、员工教育、同业竞争中,形成强大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有注册会计师认可的财务报表,加大企业信息的透明度。第三,建立“3+1”企业信用管理模式。“3”指企业内部三个不可分割的信用管理机制即前期信用管理阶段的资信调查与评估机制、中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债权保障机制以及后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机制;“1”指企业内部建立一个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全面管理企业信用赊销的各个环节。

第10篇

[论文摘要]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抑制经济由过快转为过热和通货膨胀预期,对齐齐哈尔经济金融必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明确从紧货币政策的内容及表现,认识其对齐齐哈尔经济的影响,拟定应对措施,促进齐齐哈尔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07年以来,国家针对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反弹,货币信贷投放偏多,流动性过剩的矛盾尚未缓解,通货膨胀的压力加大等诸多因素,不断加强金融调控力度,央行连续10次提高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提高了存贷款利率,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随后,在200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更是明确提出了要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抑制经济由过快转为过热和通货膨胀预期。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对我市经济金融必将产生一定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为此,市政府金融办与市人民银行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我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交行、邮政储蓄、农信社、商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从紧货币政策的具体内容及表现

从紧的货币政策就是要控制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过快增长,其手段和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从2007年初开始,央行连续10次提高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累计提高了5.5个百分点,加上之后面向各类金融机构推出的特种存款,仅2007年以来就冻结我市银行资金22.5亿元,使各家银行资金供应更为紧张。我市多数银行都是靠上级银行借款过日子,由于增加上缴存款准备金,可用资金减少,不得不增加向上级行的借款,资金成本高,利息负担加重。农行在2007年末向上级行借款增加了7.3亿元,借款总额达到25亿元,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增加了2949万元。二是提高存贷款利率。央行一年内连续6次提高了存贷款利率,使得银行利率几乎翻了一番。银行存款利率的提高,使利息支出随之增加,经营成本也不断提高。但由于贷款规模的减少,加之不良贷款比重上升,并没有带来贷款利息收入的增加,对银行自身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随着贷款利率的不断上调,企业向银行进行融资的成本也在进一步提高,加重了企业成本费用负担,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导致我市近年来公司贷款总体规模呈现总体下滑的趋势。三是进一步严格控制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为了合理利用有限的信贷资源,几乎所有的全国性银行机构都实行了“着眼于区域经济走势、施行区域差别化”的经营策略,信贷资金进一步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倾斜。我市集经济欠发达和重化装备工业基地于一身,同时金融生态环境差,不良贷款比率一直就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金融机构全国信贷投放规模受限的条件下,我市首当其冲地成为本轮宏观调控中信贷投放规模压缩的重点区域。在贷款投放上,也由原来的存贷比例管理转为贷款增率管理,各家银行按月、季度随时向上级行报告贷款进度,贷款投放速度被适度控制。四是上收银行贷款的审批权限。据调查,目前我市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机构的上级行都在审批权限上实行了进一步收紧的信贷政策,贷款审查条件和程序进一步严格,受所在行业和区域的限制,我市上报的企业和项目贷款申请,很难得到上级行信贷审批部门的关注、认可和倾斜,工业信贷投放规模几乎压缩为零增长状态。五是限制“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政策。2007年5月,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出台后,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三个环保信贷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企业和项目进行严格的信贷控制。我市作为老工业基地,钢铁、热电、化工、造纸等重化行业均属于“两高一资”产业,这些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影响较大。如,斯达造纸企业受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影响全面停产,2.64亿元贷款全部形成不良;齐化公司2007年5月被国家环保总局作为松花江流域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导致该企业不良贷款直线上升,4.29亿元贷款全部形成不良。北疆集团、克山金鼎亚麻等企业也被要求贷款逐年退出,对企业的流动资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正确认识从紧货币政策对我市经济金融的影响

在紧缩性宏观调控背景下,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全面趋紧,同时受资本市场活跃的影响和经济基础的制约,各项存款增速放缓,2007年较上年少增16亿元。与此同时,全市不良贷款出现了“双反弹”,截至2007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37.4亿元,比年初增加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40.99%,比年初上升1.97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分别比全省、全国平均水平高14.62和34.29个百分点。大量的不良贷款被无效占用,短期内不能活化和循环利用,从而加剧了银行资金的紧张局面。目前,各家银行机构只能将有限的信贷资金放在优质企业和项目上,促使银行在信贷对象选择上更加“嫌贫爱富”和“挑肥拣瘦”,尽管有市场、有信用、有效益、环保型的企业和项目贷款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但是一些“两高一资”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将不可避免。2007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34.5亿元,仅比年初增加15.1亿元,增长48%,比上年下降4.3个百分点。比全省和全国信贷平均增幅分别低2.7个和11.6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央行实施的以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发行央行票据为主的紧缩性货币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金的紧张局面,但并不会对经济增长和金融环境产生严重的冲击。自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以来,全市经济增长水平非但没有下降,反而表现出强劲的快速增长势头。全市经济效益状况非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表现出盈利持续增加的趋势。200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9.2亿元,同比增长14.6%,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增速3.2个和2.5个百分点,增速位于全省第二位;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38.2亿元、利润总额2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7%、100%。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紧缩性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我市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成本增加、利润下降、资金周转困难、规模扩张受阻、设备陈旧难以更新、技术开发投入不足等情况,阻碍了企业的持续发展。据全市企业景气调查数据显示,当前我市工业企业面临三大困境:一是主要原材料及能源购进价格持续上涨。2007年全市工业原材料及能源购进价格景气指数持续在低位不景气区间运行,除二季度比去年同期回升7.37点外,其余三个季度同比分别下降19.05点、4.46点和17.27点。二是生产成本增加。受石油、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涨和钢材、有色金属价格明显回升影响,工业品原材料购进和工业品出厂价格出现反差,加上运输、劳动力和融资成本增加等因素,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增加,而碍于市场竞争,产品销售价格无法随之提高或提高幅度达不到成本上涨幅度,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利润被挤占,工业品价格呈“高进低出”的格局。2007年,全市工业企业生产成本景气指数持续在低位不景气区间运行。三是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在宏观调控背景下,企业融资难度有所加大,产品库存和欠款挤占资金现象比较突出。2007年全市工业企业融资景气指数持续运行在较为不景气区间,有51.1%的企业资金处于紧张状态。因此,我们绝不能盲目乐观和掉以轻心,要始终密切关注从紧货币政策滞后性对我市经济金融的影响,未雨绸缪,积极应对,不断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进程。

三、应对从紧货币政策的措施建议

国家实施紧缩性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遏制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但对像我市这样发展较慢的地区,应该说经济发展不是过热,在一定程度上说还是偏冷。因此,在当前物价上涨压力有所增大,投资和信贷扩张的动力较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和经济结构不平衡的矛盾突出的大环境下,全市经济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金融保持长期稳定仍面临多重挑战。全市各金融机构应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做好货币信贷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对金融宏观调控的认同度

科学判断经济金融形势,准确理解和把握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正确处理经济金融运行中面临的问题,对于货币政策有效传导和各项金融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金融部门要抓住社会高度关注并对经济金融健康运行有重要影响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针对不同对象,适时、适度、有效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面对目前我市信贷工作的实际状况,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在建的重大项目和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要不断给予信贷支持,同时,积极向上级反映,全力做好政策争取工作,能享受的政策要全力争取,下大气力,思想再解放一点,视野再拓宽一点,工作再主动一点,争取上级行及时给予政策倾斜,最大限度地化解从紧货币政策给我们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企业本身也要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提高竞争力和信用等级,健全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逐步满足银行贷款所需的各项条件,而不要一味地对银行进行指责和抱怨,力争使自己发展成为银行贷款营销的优质客户,从而有效解决所需资金问题。 转贴于

(二)以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吸引资金、防范风险、加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市是全国最早创建金融安全区的城市之一。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与自身纵向比,金融生态环境日益好转。去年,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受黑龙江省政府委托对13个地市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评价,结果显示,全省综合得分排名前五名依次是,哈尔滨(068)、大庆(053)、牡丹江(042)、齐齐哈尔(022)、伊春(014),省内其他地市均为零点零几或负值,齐齐哈尔金融生态环境与省内第二大城市的地位不相称,表明我市金融生态环境不容乐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涉及到信用环境、市场环境 、法制环境、制度环境等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考评机制。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共同研究,制定详细的金融生态环境考核细则,争取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区域金融生态评估与通报机制,丰富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和载体。二是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步伐。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特别是在信用环境建设上仅靠行政手段推动也不是长久之计,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信用建设手段还在于建立有效的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市场选择和约束手段,从根本上实现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久前,市人民银行开展的征信系统建设就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把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录入微机,建立失信者记录,定期搞好每个企业的金融资信评估,使征信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各行联手,信息共享,让失信者无立足之地。抬高市场准入门槛,把不道德的人、不道德的企业排除在外。有关部门要支持人民银行采集非银行信用信息,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央行两大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覆盖范围和服务功能,切实为金融机构多放贷款、放好贷款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平台。三是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当前,我市的金融案件是胜诉率高,而执行率低。很多不良贷款无法清收,导致银行不良资产比率上升,大量资金无法盘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为金融业的发展排忧解难,撑腰打气。要把信用建设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在全社会形成诚信意识,正确处理好银企、银政关系,既要执行国家政策,解决当前问题,又要让银行轻装上阵。各级政府要坚决支持银行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金融债权中存在的问题,各级都不要护短,不要设置障碍。

(三)建立新型银企关系,为争取贷款注入创造有利条件

在国家实施紧缩性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是当前政府、银行、企业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一是政府要发挥银政企关系中的核心作用。要成为连接金融和企业之间的一个平台,这就需要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力。金融办作为市政府专门负责金融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找准自身定位,负起责任,发挥作用。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银企沟通牵线搭桥,促进银企双赢互信,推动全市金融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金融机构也要转变观念,积极应对。金融机构要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为自身发展的根本前提,加强贷款营销,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业政策,积极培育成长型企业,加大对环保型机械、冶金、化工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自身的风险防范和化解。要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对策。同时,也可以研究加强银行之间的合作问题,在资金拆借、产品创新等方面加强沟通和交流,发挥各自特长,形成优势互补。第三,要广开融资渠道,筹建融资平台。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载体,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作用,借鉴其他地区较为成熟的融资经验,合理选择融资方式,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利于我市发展的融资平台。市金融办要积极协调发改委、国资委、经委、工商联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银企间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的问题。现在的银企合作不能仅局限于传统的存贷款合作,而是要建立从双赢出发的全方位合作,各级政府应给予良好的政策服务和环境支持。

第11篇

论文摘要:国民经济核算是运用统计手段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包括生产过程、分配过程、消费过程、积累过程及资本筹集过程等的系统描述和说明。每一国民经济运行过程都有相应的总量指标对其进行核算。生产过程中的国内生产总值指标是一国国内各经济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价值;以此为基础在劳动者、资本所有者和政府之间分配,就形成了分配过程中的国民总收入、国民可支配收入指标;从国民可支配收入中扣减掉消费过程中的最终消费支出指标,就形成资本筹集过程中的储蓄指标;再由储蓄指标可提炼出积累过程中的资本与资本形成、金融资产、资产数量的其他变化、资产价格重估价等指标;而这些积累指标又正是资产负债存量由期初到期末必然会发生的总量和结构变化的内容。整个国民经济就是在这些指标的核算中周而复始、循环地运行着。

国民经济核算是运用统计手段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的系统描述和说明。具体讲国民经济核算要说明生产如何创造或转换货物和服务,以及形成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收入;说明收入如何用于消费和积累以及经济中通过各种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的融资活动,说明国内与国外发生的经常收支往来和资本收支往来以及国民财产和财富的状况与变化等。也即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包括生产过程分配过程消费过程、积累过程及资本筹集过程等的描述和说明。

每一国民经济运行过程都有相应的总量指标进行核算它们之间的数量关系成为一个链条,将国民经济的运行过程联系在一起。国民经济的运行过程就是这样周而复始不断循环的。而这些相关各总量指标的涵义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内容也是国民经济核算教学中最难的地方。本文拟针对这些难点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各总量指标的涵义及其相互关系作一简要论述。

一、国民经济核算的总量指标关系图

国民经济核算使用的总量指标主要有增加值财产收入.原始收入.经常性转移收支.可支配收入.最终消费支出储蓄.资本转移收支积累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等这些指标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图表示.

二.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各总量指标的涵义及关系说明

1.生产过程中的指标

增加值一国内生产总值(GDP)

从微观讲,增加值是某部门所拥有的生产要素,如土地.资本、劳动和管理等所创造出来的价值是对中间产品进行加工制造后所追加的价值。它是生产单位自身生产活动的成果.不包括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消耗。从宏观讲,对国内各生产单位的增加值求和后所得到的总量是国内生产总值。它反映生产活动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其实物表现为全社会的最终产品总和。从生产的角度看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国国内各经济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价值,也即各产业部门的总产出减去各产业部门的中间消耗后的价值。从收入分配角度看,国内生产总值是诸生产要素的收入构成的也即各产业部门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与营业盈余之和。从使用的角度看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的最终产品是被用于同期全社会的最终使用:积累和消费。也即总消费、总投资与净出口之和。

2分配过程中的指标

各经济单位以其生产成果即新创价值为基础进行分配首先它要把增加值的相当部分通过各种方式支付给劳动者、资本所有者和政府等以这些身份出现的各单位在这种分配中获取了收入;然后各经济单位还要参与在国民经济范围内广泛发生的各种收入转移等。对上述收支活动按机构部门加以归纳前一阶段称为收入初次分配,分配结果形成各部门的原始收入;后一阶段称为收入再分配,结果形成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1)收入初次分配指标。①财产收入。财产收入是通过提供资产参与其他单位生产而获得的收入,是因资产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出让而产生的由使用者支付给所有者的报酬。每一部门常常既接受来自其他部门的财产收入又对其他部门支付财政收入,所以它既是来源方又是使用方。②原始总收入一国民总收入(GNP)。从微观讲,原始总收入是该部门增加值加各种初次分配收入减财产收入支付之后的余额。从宏观讲国内各机构部门原始收入的总和就称为国民总收入(GNP)。而国民总收入(GNP)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关系是:国民总收入是在国内生产总值基础上加减国内常住单位与国外之间发生的原始收入分配收支流量而形成的。

(2)收入再分配指标。①经常转移收支。转移是交易的一种形式是指一机构单位向另一机构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或资产等各种资源,而不从后者那里收取任何上述资源作为对等物回报的行为,是“单方面“的交易。而经常转移收支又称现期转移,它一般数额较小,大都是经常地和有规律地发生,并会影响交易双方的当期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但不会使交易者的资产量发生变化。经常转移主要有收入税、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其他经常转移三大类。②可支配收人一国民可支配收入。从微观讲,可支配收入是各部门原始收入加减该部门经常转移收支后的余额,反映了各部门参与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最终结果。从宏观讲,国内各部可支配收入相加之和就为国民可支配收入。而国民可支配收入与国民总收入的关系是:国民可支配收入是在国民总收入基础上,加减国外的经常转移收支流量而形成的。

3.消费过程中的指标——最终消费支出

最终消费支出是为居民个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各种最终消费的货物和服务。它可进一步分为居民消费和公共消费两部分。可分配收入是实现消费的前提。

4.资本筹集过程中的指标

(1)储蓄。储蓄是各部门可支配收入扣除消费后的余额。它代表了各单位进行投资活动的自有资金,是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

(2)资本转移。资本转移是以资产所有权被转让造成交易方资产量增减为前提的转移活动。通常数额较大,发生不经常也无规律,一般不会直接影响接受者和出让者的当期消费水平。资本转移内容主要有;资本税缴纳、政府对各机构单位或国外拨付的用于这些单位获取固定资产的款项和实物、其他资本转移等。

(3)积累过程中的指标。形成积累的主要来源是:一是经济交易的发生,如购买或出售固定资产,提取或存入一笔存款等。二是资产的发现和毁损如地下资产的发现,战争或自然灾害对资产的毁坏等。上述两方面都会引起资产数量的变化和负债、净值的对应变化。三是资产价格在核算期内的变动会使原有资产产生持有资产损益,引起资产、负债及净值价值量的变化。①资本与资本形成。资本是指各机构单位由经济交易而获得或处理的非金融资产价值。包括资本形成、土地及其他非生产资产净购买项目。其中资本形成是指各机构单位通过经济交易获得或处理生产资产的行为。它又包括固定资产形成、库存变化和贵重物品净获得三个项目。虽然从部门或机构单位看,非金融投资除资本形成外,还包括土地及其他非生产资产净购买,但和资本形成相比,土地及其他非生产资产净购买一般数额很小,而且从一国看各部门的非生产资产净购买会相抵为零,非金融投资在量上与资本形成相等因此讨论非金融投资,一般以资本形成为其主要内容,在许多情况下常将二者作为同等概念。②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是由各机构单位及国外之间的各种金融交易累积而形成的,以金融债权、货币黄金、国际货市基金组织分配的特别提款权、公司股票等形式存在的资产。③资产数量的其他变化。资产数最的其他变化是指由于机构单位无法控制的外生因素或事件(即意外事件)而发生的外生变动。④资产价格重估价。资产价格重估价是由于资产负债价格变化而导致价值上的变化,这些变化必然会引起持有资产产生损益。

(4)资产负债核算中的指标一一期末(初)资产负债价值

第12篇

论文摘要:振兴黑龙江老工业基地,首先必须面对的是存量不良资产的消化问题。黑龙江的金融体系需要借助国家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解决好化解金融不良资产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全面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控制经营风险;政府、企业需要金融部门更多地减债卸负,为经济振兴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应该说各方面的目标是矛盾统一的。借助老工业基地改造这一契机,与经济、金融一脉相连的不良资产处置问题应该而且能够获得圆满的解决。为此,必须对黑龙江金融不良资产状况进行详细分析。

一、存量及分布特点

黑龙江金融不良资产余额大、比例高、历史包袱重。其分布特点如下:

(一)在企业性质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绝大比重

黑龙江国有经济比重高达8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在东北三省中分别较吉林、辽宁两省高出10和2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占全省规模以上的工业资产、销售收入、增加值的4/5左右,利税的9/10左右。国有企业发展滞后,经营困难,大量占用银行贷款,超负债经营等问题在黑龙江表现得尤为集中和突出。

(二)广泛分布在全省各地、各行业

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相对应,这些不良资产遍及全省13个市地和六十多个县镇。广泛分布在机械、冶金、轻工、森工、医药、物资贸易、商业商贸等几乎所有行业的数万户企业中。从资产形态看,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权和抵债的实物资产,更多的是企业债权;从资产规模看,大到十多亿元,小到数百万、几十万,乃至几万元;从资产质量上看,既有资不抵债的企业,也有良好预期的企业;从产业上看,有些分布于传统产业,也有些分布在高科技和朝阳产业;从各家银行看,不同特色的商业银行所形成的不良资产分布上有很大不同,建行拥有的基础设施、基础材料工业资产量较多,工行资产主要分布在工商企业,农行资产中乡镇企业不良资产占比较大,中行拥有的外贸及外汇不良资产多一些。

总的来说,黑龙江金融不良资产国有企业占比高、资产量大、分布广,这既预示出处置过程的艰难复杂性,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金融不良资产资源的丰富性和影响的深远性,需要多方配合,多种手段并举,研究解决金融不良资产问题。

二、成因分析

黑龙江金融不良资产的“双高”现象,表面上看是银行和企业的问题,从深层次看,更有体制、政策、制度和管理上的原因,是内外因素交织的结果。

(一)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制度安排结果

黑龙江是全国较早进入计划经济的省份之一,同时由资源型、工业型省份发展模式所决定,计划经济在黑龙江发展最为完备,影响也最为根深蒂固。国家在计划经济下的种种制度安排,是黑龙江大量金融不良资产沉积的根本缘由。突出表现:一是“拨改贷”政策。1983年和1985年国家先后将原来由国家拨款的国有企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改为由企业还本付息的贷款制,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替代国家财政投资。而国有企业因长期积累下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缺口、资源型城市发展持续产业的资金缺口和环境保护的资金缺口等“历史包袱”问题,几乎没有自我积累,银行贷款很大一部分被企业当成资本金使用,由此形成大量银行贷款在国有企业中沉没。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时间不一致。国企市场化改革比国有商业银行早了十几年(1978-1995)。在这一过程中,国有企业自身不具备自生能力,将商业银行贷款当成股本金使用,由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彻底,致使相当部分银行贷款在国家政策中沉没。有关数据显示,黑龙江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中,政策性贷款多达13大类90多种450亿元,不良率为96.2%,已经占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量的51%。

(二)经济运行中结构性、体制性矛盾的突出体现

由于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方面原因,黑龙江的国有企业更习惯于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经营运作,始终难以适应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要求。加之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难以到位,造成大批项目下马,大量产品积压滞销,应收账款增加,货款回笼缓慢,资金周转不畅。另一方面,因自有资金的严重不足,被迫追加借入资金,负债成本高,效益下降。相应占用的银行贷款大批形成不良。从不良资资产风险化解角度,国企贷款在80年代前,基本上都是信用方式发放,缺乏还款保证。以后为了防范信贷风险,银行增加了物质保证要求。但企业多数以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作抵押,由于缺乏经验,实际操作中,以物抵贷困难重重。突出表现在国有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突出,抵押权利执行难;抵押物权属不清,过户环节费用高,管理难度大,实际运作难。致使大量银行贷款只能以不良形式挂账,无法处理。

(三)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加大了金融资产损失

经济转轨以来,由于财政的分权化改革和金融集权化改革,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对地方政府而言是一种典型的公地,地方政府存在“搭便车”和过度利用的激励,这种激励由于商业银行行政化的机制设置和司法地方化倾向等制度安排得以顺利实现。由此也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不断累计的必然结果。以前,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掠夺表现在扩张本地金融规模和掌控地方金融机构。90年代后期,中央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金融资源控制措施后,迫使地方政府改变为协助、纵容或默许辖内国有企业或其他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非国有企业逃废债,“赢了官司输了钱”现象可视为逃废债的有效替代形式。

(四)国有商业银行粗放式经营加剧了不良资产的产生

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环境,银行贷款“管放不管收”,不需要承担贷款责任,因此片面追求规模扩张,搞粗放式经营,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和激励机制。一方面发放贷款时,对风险认识不足,抵御风险的能力准备不足,发生风险时,保全工作不到位。如抵押担保手续不完备、超出诉讼时效的得不到法律支持等;另一方面,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有些贷款没有按照“三查”的原则进行管理,内部缺乏有效的利益制衡机制,业务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未能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在人员管理上,缺乏人才流动机制和人才竞争机制,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陋习不同程度存在,很多员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思进取的思想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人员素质水平的提高。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的质量,也使得金融机构在资产发生风险时,往往不能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三、风险性分析

巨额不良资产成为黑龙江金融、经济运行的严重隐患,对中国金融业的改革乃至中国经济的稳定都构成一定程度的潜在威胁。

(一)对黑龙江金融和经济运行的影响

大量的金融不良资产不仅成为金融机构健康经营的严重阻碍,也是负债企业乃至当地经济的沉重负担。不良贷款的存在导致金融机构亏损严重,信贷资金长期沉淀和无效占用,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能力。近年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改革中实行了集中的资金和信贷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主要依据各分支行的资产质量和效益情况决定信贷资金在全国的配置,这些行在黑龙江的分支行不能满足效率和效益的要求,贷款投放规模受到严格限制。与此同时,贷款企业也因为大量陈欠贷款,恶化了财务指标,造成信用等级低下,很难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往往因为贷不到款而失去发展的机遇。不良贷款问题同时加重了企业经营负担与融资压力,沉重的债务包袱,延缓了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步伐,加大了招商引资的难度,影响了老工业基地改造目标的实现。

(二)对国有商业银行重组改制的影响

为化解不良贷款,减轻加入世贸组织的压力与冲击,近年来国家出台了核销、剥离及债转股等一系列宏观政策,国有商业银行业也通过各种手段化解不良贷款,借助这些,黑龙江金融不良资产上升的趋势得到明显遏制,新增贷款质量有所改观。但由于经济深层次矛盾制约和银行体制、机制、管理上的问题影响,信贷风险仍然严重。随着贷款风险管理的逐步加强,各种隐含的风险逐步暴露,不良资产余额甚至出现反弹,解决不好,势必影响到国有商业银行重组改制目标的实现。

(三)对中国经济金融安全的影响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巨大的不良资产包袱严重削弱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对我国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发展构成了很大威胁。在宏观经济比较稳定的情况下, 绝大多数世界排名前100家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控制在5%以内,这是商业银行所有人和银行监管者都可以接受的部分,可以被视为目前银行风险控制技术和能力的极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大致在22%和31%之间,已经比发达国家至少高出20%,比其他转轨国家至少高出10%。而同期黑龙江的不良贷款率较全国平均水平还要高出十几个百分点,预计产生的损失相当部分要靠各家银行自身的经营利润去承担,这对于已经十分脆弱的中国金融业无疑是个不小的背负,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必定使银行陷入困境,金融调控力度受挫,金融风险随之提高。

四、处置问题分析

黑龙江金融不良资产的形成,既有复杂的客观历史原因,也是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到位使然,加之黑龙江落后经济环境的影响,长期以来处置缓慢,步履维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不良资产历史包袱沉重,银行自主消化吸收难

前面的分析已经显示,黑龙江的金融不良资产问题较之全国其他地区更为严重,且有相当比率是政策性因素形成,预计损失比率极大,这些巨额损失单靠黑龙江分支机构现有的经营利润和呆坏账提取额度去消化几乎是无法实现的。国家在2000年进行政策性不良资产剥离时,虽然解决了黑龙江一定数量的不良资产包袱,但并没有考虑黑龙江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倾斜,致使黑龙江不良资产比率在剥离之后出现反弹,现有的不良资产额度已接近2000年剥离前的水平。没有政府必要的救助措施,根本无法扭转黑龙江金融不良资产的严重局面。

(二)涉及国有企业问题多,处置协调难

金融不良资产对应的债务人主要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受国企资产流失、职工安置、政府干预等诸多因素影响,资产处置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纷繁复杂,困难重重。主要体现在三个领域:一是国有企业长期经营危困,普遍存在资不抵债问题,而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贷款,大都是以信用形式发放,虽然有的企业以其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作抵押,但抵押物价值与市场价格严重偏离,处置难度大,损失率高。二是历史形成的政策性贷款都有文件、政策等原因,且投到无还款能力的企业,一些政策性划转的贷款企业,等待享受国家政策,拒绝配合银行清收工作。三是国企改革启动后,破产、兼并成为国企减负的重要方式。但由于改制不规范,有些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债。企业破产的随意性很大,同时,与改革配套的法律出台滞后,法律对金融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软弱无力,纵容了企业大量挤占、挪用、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在涉及金融部门与企业的债务纠纷中,司法部门往往出于地方保护思想,对金融部门的诉讼请求进行拖延,尤其在胜诉执行中,对金融机构的利益不能进行正当保护,执行难是多年来阻碍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最大难题。更有甚者,部分企业职工因不能获得满意安置而频繁上访闹事,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资产处置秩序。

(三)地域经济发展落后,处置商机少

从各家金融机构历年的资产处置实践看,黑龙江的不良资产交易始终处于买方市场的不利形势下,尤其从一些抵贷资产的变现情况看更为明显。同样位于黄金地段的房地产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化方式处置,但在黑龙江,往往只能选择协议转让方式处置,处置周期长,处置价格很难得到提升。从全社会角度,与不良资产处置密切相关的金融支持体系尚未建立,包括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流入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金融扶持政策、金融服务创新、民间投资机构对国企改制的参与激励以及多元化、多样性金融体系的建立等方面都存在很大欠缺。

(四)缺乏市场化运作机制,处置方式单一,处置效益低下

从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等各方面看,行政色彩仍然浓厚,没能建立起按照市场机制灵活运作的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市场反应滞后。重要的经营目标考核机制、奖励机制仍不没到位,限制了经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从各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几年来的处置方式看,主要以折扣变现、协议转让、拍卖、诉讼追偿等传统方式为主,业务创新能力不足,处置渠道过于狭窄。尤其在借助中介力量开展委托处置、面向国际资本市场招标处置资产方面难以获得明显突破。

第13篇

县域是我国政治经济系统中承上启下的关键层次。自古至今,县域始终是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系统中最基础的层次和最基本的单元。在当今社会,县域经济既处于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汇点,具有联络城乡、总揽农村经济全局的重要基础地位。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区域经济、块状经济,是以县域为单位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县域具有农村范围大、农民数量多、以农业生产获得收入为主要渠道来维持民生的特点。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但是,我们同时需要认识到,县域经济并不仅仅是农村经济。县域经济属于行政区域经济范畴。正确认识县域经济内涵,突破农村经济意识,才能把握县域经济发展规律。县域经济是“民生经济”、“草根经济”,县域经济的发展主要是由其内生力量推动的。另外,壮大县域经济需要一整套区域统筹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促进体制改革、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新思维。要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必须以县域经济的充分发展为前提,而加快大中城市的发展,也同样需要以县域经济的发展作为其坚强后盾。

二、安徽省县域经济存在的问题

安徽是农业大省,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全省经济的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近年来,安徽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并表现出较强的抗跌性,已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一个突出亮点。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安徽省县域经济仍然是全省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仍存在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不优和企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不论是发展的总量还是质量,都有待提升。具体表现在:

(一)县域经济总量不足

安徽省71.2%的人口在县域,县域国土面积占全省80%以上,但2010年县域生产总值占全省的47.77%,安徽省县域GDP不到全省的一半,明显低于周边省份县域经济占全省的份额,与县域人口、国土面积比重很不相称。而东部地区的浙江、山东分别达到65%、80%,中部地区的河南、江西和湖南也分别达到69.1%、57.3%和66.2%.安徽省县域平均GDP为69.5亿元,全省过百亿元的县仅8个。而2008年湖南、河南分别有8个、25个县。安徽省县域GDP平均规模分别比河南、湖北、山东、江苏低41.2亿元、3.9亿元、83.4亿元、198.8亿元。

(二)县域间发展差距较为明显

县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较为突出。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安徽县域经济实证分析与发展研究》分析,安徽省2008年县域综合梯度值大于1的是11个县(市),在0到1之间的是11个县(市),在-1到0之间是27个县(市),小于-1的是12个县(市)。其中,第一、二梯度是经济最发达地区;第三梯度是经济中等发达地区,处于全省中上发展水平,经济活动和发展潜力较强;第四梯度为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三、四类县39个,占总县域数2/3.从总量看,2010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排名前10位县(市)的合计值分别为后10位的11.3倍、7.9倍和7倍,占全部县域的42.2%、40%和37.4%;从速度看,工业增幅高低相差59.7个百分点;投资增幅最高为2.5倍,最低为下降5.3%;财政收入增幅最高为89.5%,最低为下降2.9%;从人均水平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低的县只有最高县的42.2%,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最低的县为最高县的30.9%.

(三)县域经济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0年县域第一产业的比重较全省高10.63个百分点,而第二、三产业的比重则分别低4.43和6.2个百分点。县域经济中仍存在一产过高、二产脆弱、三产滞后现象,产业结构升级缓慢,产业综合竞争力不强,缺乏支撑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农业腿长,工业腿短”的格局未得到有效改变,经济增长仍然以粗放型为主。县域农业经营效率低、效益差、特点不突出。县域工业虽然企业众多,门类齐全,但同样存在产业链条短、技术含量低、附加值小、经济效益差和名牌产品少的问题,环境污染也较严重。服务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总量不足、比重偏低、内部结构不合理、发展层次低。第三产业中运输、仓储、邮电业和批零贸易餐饮业等传统行业比重过高,且缺少大型骨干龙头企业,整体实力不强;旅游、房地产、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新兴行业发展不足,远未成为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和重要增长点。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将严重制约县域工农业的发展,从而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城镇化水平不高

2010年,安徽省城镇化率为40.5%,比全国低5.2个百分点,低于中部地区的湖南(42.2%)、湖北(45.2%)、江西(41.4%)、山西(45.1%)等省。由于城镇化率与县域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二者能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达到共同发展。然而由于安徽省城镇化水平较低,使人口由农业向非农业转移受阻,进而对提高人口素质、增强城市功能、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协调城乡发展等都会带来不利影响,论文格式将削弱县域经济持续增长的稳定性。

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安徽省县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机遇、重要战略发展平台等空间巨大的重要发展机遇期,有针对性地解决好薄弱环节,提高安徽省县域经济持续发展的稳定性,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三、安徽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全面推行扩权强县政策

全面推行强县扩权政策,使其能集中更多的资源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调动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并依法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赋予县市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决策权。

(二)建设长效金融生态环境

1.进一步完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机制。扩大县支行自主经营权,发挥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信贷服务功能,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功能,增强对县域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

2.抢抓目前国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有利机遇,建立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对接。采取银政合作、政府协调、银企对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建设一个长效的融资环境。

3.政府注资、出资建立覆盖全省县域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贷风险补偿体系,简化手续,降低担保费率,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4.多方配合联动,共同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实施信用工程,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为金融支持营造一个坚固的信用环境;党政部门、政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协调司法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对违约失信的查处力度,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建立有效的扶持机制,促进县域金融业加快发展。

5.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积极扶持十强县做大做强企业。

(三)加速与长三角经济融合

充分利用安徽省的区位优势,促进县域经济融入城市体系,实现市、县、镇联动发展。与东部接壤的沿边县市,特别是省内十强县域,可以充分利用地缘优势,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借助长三角经济实力雄厚和跨国公司、高新技术产业、高素质人才聚集的平台,紧紧抓住长三角地区产业升级换代的良好机遇,主动承接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加速与长三角经济的融合。

(四)大力发展城镇经济促进产业集聚

小城镇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要把培育县域中心城镇作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切入点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市场运作,使中心镇成为具有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小城市。同时,坚持将中心镇作为县市域总体规划的战略节点,实行县城、中心镇一体规划,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创新发展壮大特色经济,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农村中心镇为主题,有计划、按步骤、有选择地建设一批小城镇,重点投入、重点发展;第二,积极引导,政策配套。将小城镇作为产业聚集地,引导加工制造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向小城镇集中,根据城镇自身所处的位置和特点,发展一批特色乡镇,如工业主导型、商贸推动型、旅游开发型、边界贸易型等。以产业支撑小城镇发展,做到小城镇与县域经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并辅之以户籍管理、土地使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向小城镇流动,逐步提高城市化水平。

(五)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县域经济从“行政板块”向“经济板块”转化,促进要素的流动与共享,实现效益的公平与合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产业政策指导,对十强县以外的县域要实行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在交通、通信、能源、环保、流通、旅游、农业、林业、水利和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方面,投资重点要向其倾斜,适当降低其重点项目的县级配套资金比例,鼓励和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向此区域流动。加速构建省会城市圈、皖江城市带和沿淮城市群建设,做大做强龙头和极点,充分发挥圈带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此区域发展的支持力度,帮助其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解决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实现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大力扶持小企业健康成长

1.在规模做大上下功夫。通过重组、兼并、联合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骨干和龙头企业;

2.在结构优上下功夫。应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力度,在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等优势企业的同时,狠抓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带动整个产品结构升级,不断调整和优化工业结构;3.在所有制改活上下功夫。一方面要放宽政策,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公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民营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以资产重组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中小企业进行民营化改造,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工业发展的活力;4.结合镇(乡)工业功能区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采用由政府财政投资为主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集中建造一批标准化厂房,通过厂房低价租赁及提供各种优质配套服务,对小企业实施孵化培育,促使其快速健康成长。这样既可以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缩短创业周期,降低初创成本,又可使小企业与区域内大企业大集团开展配套协作生产,促进产业链的形成,从而进一步做大块状经济“蛋糕”.

(七)加快农产品加工转化

采取立足地方特色和资源集中的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要把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县域整体产业结构升级的核心,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产品基地建设要按气候资源条件、按区域、流域连片发展,充分发挥各地农业的比较优势,推动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第14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信息甄别信息经济学

由于民营企业信贷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金融机构给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时所面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会给金融机构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要缓解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当务之急就是要运用信息经济学的重要研究成果,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信息甄别体系,使得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胜出,而使成长性差的中小企业淘汰,从总体上有效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一、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中小企业信贷市场

按照信息经济学的解释,信息不对称指的是某些市场参与者拥有另一些参与者不拥有的信息,按其发生的时间和内容,信息不对称性可以划分为两类:从不对称信息的内容看,不对称信息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的行动,也可能是指某些参与人的知识;从发生的时间看,不对称性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分别称为事前不对称和事后不对称。事前非对称信息博弈导致逆向选择,事后非对称信息导致道德风险。

在民营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民营中小企业与银行对融资项目的信息是不同的,民营中小企业对自己的经营状况及其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而银行则较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信息,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

1.民营中小企业贷前的逆向选择现象,导致企业融资成本增加,银行贷款潜在风险加大。

在贷款合同签定之前,银行会对民营中小企业及其融资项目进行贷前审查,而在目前我国社会信用评级制度缺乏的情况下,民营中小企业为了提高融资成功的机会,则会隐瞒其真实信息,有时候为了顺利通过金融机构的资格审查,甚至提供虚假的业绩报告利用其信息优势误导银行的审查,这直接导致银行的审查成本上升并使银行的潜在风险加剧;由于银行很清楚民营中小企业的理性行动,加之民营中小企业总体的高风险,从而拟订较高的贷款利率;这样,具有较低风险和较高信用的部分民营中小企业可能无法接受这个利率而退出贷款申请,转而寻求其他的融资渠道。这就导致了民营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中的逆向选择,信贷市场就充满那些具有较高项目经营风险、资信状况比较差、成长性不一定很好的中小企业申请者,从而加大了银行贷款的潜在风险。

2.民营中小企业贷后道德风险行动,导致其贷款利率偏高或者申请失败。

在贷款合同签定之后,而理性的中小企业会利用其信息优势采取利己行动,银行则面对道德风险;银行的问题是设计一个激励合同以诱使民营中小企业选择对银行最有利的行动,比如向银行报告真实的现金流量。而在当前的环境下,民营中小企业资信度不高,信用观念淡薄,存在严重的会计造假和舞弊欺诈行为,虚假财务信息泛滥成灾,令银行无法弄清其真实的财务经营状况;同时,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不成熟不完善,其市场立法及执法体系还不健全,使得这些投机和不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治理,这就直接导致中小企业贷款的非货币成本(声誉成本)几乎为零。针对这些问题,金融机构银行倾向于保守地“惜贷”,加大资格审查的力度,减少贷款数量以降低风险。因此,中小企业的道德风险行动,要么导致较高的货币成本,即贷款利率,要么导致贷款申请失败,其融资显得困难。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样的信息不对称越严重,其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银行的信息成本就越高,市场失衡的程度就可能越深,中小企业融资可能就越难。

信息经济学认为,建立一个良好的信息甄别机制,通过信号传递和签订相关的契约,要求企业做出可行性承诺,能减少企业隐藏行动、隐藏信息、逆向选择和帮助投资方解决信息不对称。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当务之急就是要运用信息经济学的重要研究成果,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信息甄别机制。

二、运用信息经济学的重要研究成果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1.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的迈克尔・斯彭斯(Michael Spence)在他的论文《劳动市场信号》(1973年)和论著《市场信号:雇佣过程中的信息传递》(1974年)提出了信号传递模型――研究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具备信息的一方如何采取某种行动以克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困惑,即解决逆向选择的一种方法。

信号发送是借款者向贷款者发出的信号,是优质借款者的一种主动行为。优质借款者一般有动机向贷款者发出真实信号,以使其与劣质借款者区分出来。中小企业拥有对其贷款项目的私人信息,比如项目的风险、现金流量水平、自身的信誉水平、道德水平和个性等,银行不能确切地知道,或者虽能知道,可能花费巨大成本而不必要知道;为了显示自己的项目质量以及其他有利信息,中小企业必须选择某种信号;银行在观测到该信号以后,即与中小企业签定贷款合同。一般而言,中小企业的信用级别能充当这样的信号。因此,在我国,应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使具备信息的一方――中小企业的真实信息准确的传递给银行,使得优质的高信用水平的中小企业能够有效地获得银行融资。

2.斯蒂格利茨和罗思切尔德合作关于逆向选择的经典论文《竞争性保险市场的均衡:论不完全信息经济学》(1976年)中,提出了著名的“信息甄别”模型。信息甄别(screening)模型,也叫信息筛选模型。斯蒂格利茨对这一理论作了开创性贡献。他研究了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不具备信息的一方如何通过调整合同的形式来“筛选”(screening)有信息的一方。

就信贷市场而言,信息筛选是银行贷款的事前行为,就是银行根据借款者发送的信号来选择贷款者。银行通过筛选可以将借款者的风险类型和质量区分开来。目前,各家银行对企业信用评级自成一体、评定标准不一、评定要求不符合中小民营企业特点,在操作层面上出于争夺客户的考虑,许多信贷营销员人为地调整甚至操纵客户评价等级,定性分析不深入,定量分析搞拔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银行对客户甄别与管理的效率。因此,应积极扶持、培育专业性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建立适应中小企业信息甄别体系,使银行通过信用评级市场获得众多中小企业的真实信息。

3.戴蒙德(Diamond,1984年)曾在风险中性的条件下建立最优债务合同,其目的在于求出中小企业真实显示其现金流量的激励相容条件。该模型假定现金流量是不可观测的,即检查成本无穷大的;同时,贷款合同中包括贷款人强加给借款人的非货币成本,例如声誉损失等,由于借款人融资的总成本即偿付水平R就等于货币成本R(y)加上非货币成本r(y),即R= R(y)+ r(y),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借款人向贷款人报告何种水平的现金流量是无差异的。于是,有效合同就是使非货币成本期望值最小的合同,即银行的目标在于,寻求一种机制或者环境使非货币成本越大,中小企业说假话的成本越高,从而激励借款人报告其真实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非货币成本较高,货币成本则相应地较低,从而基于真实的现金流量的贷款利率就较低,这也是一种对说“真话”的激励。

因此,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上,应健全社会信用的惩戒机制,提高违约导致的声誉成本(非货币成本);另外按照戴蒙德的模型,违约应该导致较高的货币成本,即贷款利率相对较高,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不断深入,放宽贷款利率上限,因此中小企业的货币成本也会提高。这样,就提高了中小企业说"真话"的激励效果,一定程度上降低道德风险。

三、完善信息甄别机制的几点建议

1.完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中小企业的运作,增加其信息可信性。

中小企业信息是否可得、易得、以及信息的数量质量分布等直接影响信息搜寻和加工的成本,及其产出,从而影响其贷款合同的拟订。因此,必须建立规范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中小企业的运作,并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披露的法规体系,要求其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条件下充分公开其财务及相关信息,而相应减少私人信息;并通过完善《会计法》,加大对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的处罚力度,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的检查,并建立社会检举制度。

2.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强化市场信号传递机制。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是其私人信息的显示信号,建立健全信用主体的信用评级制度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关键。应该以立法的形式尽快建立所有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对信用档案的记录与移交、管理与评级、披露与使用及评级机构与被评级单位的责任与权益做出明确的规定。准确界定中小企业所处的行业、生命周期阶段和技术构成,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客观地评价不同生命周期中小企业的应有级别,准确定位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同时,应支持通过市场手段建立和发展信用调查、信用评估等信用管理服务业,积极培育适应市场需求、受某种行政监管的专业性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并利用行政和法律的力量引导或强制其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

3.建立社会信誉机制。社会信誉机制是指参加交易的双方,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向没有私人信息的交易一方做出的一种保证和承诺。在资本市场上,就是融资方对投资方做出的不滥用资金的保证和承诺。换言之,信誉是企业或个人不得不为自己说假话、欺骗行为付出的代价(文中称之为信誉成本)。一个企业的信誉越好,意味着信誉成本越高,即说假话、欺骗的代价越大,因而就越能得到买者、投资者的青睐。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在信誉机制的构建过程中,要强化企业信用观念,增强信用意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加大对借款人遵守银行信用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讲信用光荣、不讲信用可耻的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金融债权维护工作,对于有不良历史纪录的企业,要增大资格审查的力度,对少数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要给予严厉的制裁,让赖债、逃债者无利可图。当然这还远远不够。我们还需要加快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加大各个商业银行联网合作的力度,对于恶意欠债不还的企业,打入“黑名单”;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信用的惩戒机制。也就是说,不仅要构建企业本身信用机制,而且要构建整个社会的信誉机制。要建立一套使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失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中小企业违约成本,使其远远高于其违约收益,从根本上抑制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1]郭其友张晖萍: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乔治.阿克洛夫和经济学思想评述[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1

[2]吴昆迈克尔・斯彭斯:及其信号经济理论一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学术贡献评介之二[J].经济学动态,2001

[3]斯蒂格利茨:信息经济学与范式变革比较(第四辑)[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

第15篇

一、建立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框架分析

(一)我国现有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制度缺陷

1.有效银行监管的基础没有建立起来,缺乏社会联合防范机制。金融机构上级行对下级行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下级行经营者强化内部控制的激励不足。同时,作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重要内容的稽核监督体系隶属于各级行经营者,没有有效独立出来,其监督职能也容易流于形式。由于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有效银行监管的基础薄弱,中央银行忙于外部监管,其结果,往往是投入了很多人力和精力,但监管效果不明显。此外,社会信用秩序不健全,地方政府行政干预金融运行的问题仍然存在,金融机构恶性竞争多,规范化的金融互律机制不健全,一个地方政府关心和支持、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2.缺乏一整套系统性的风险预警、处置、缓冲、补救机制。金融监管没有形成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缺乏早期预警和早期控制,监管信息没有有效利用,风险防范工作忙于事后“救火”;在当前机构市场退出主要采取撤销(关闭)和破产等方式的情况下,稳定的市场退出和保障机制(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和完善的破产关闭程序等)没有建立起来,导致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性的手段加以解决,国家财政和中央银行为此投入了大量资金,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总体而言,系统化的事前预警、事中灵敏处置和缓冲化解、事后及时补救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不利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3.基层中央银行尚缺乏一套科学严密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监管工作具有被动性,监管权威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商业银行报送数据可用性较差,中央银行非现场监管体系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相结合的现代监管方法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从现场监管情况看,检查走过场、应付上级行任务、工作主动性差等现象仍然存在。同时,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未达到监管标准和违规违章的机构和人员,有的没有依法严肃处理,监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金融监管的严肃性和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威。

4.金融监管存在分散性或孤立性问题,系统性和持续性监管不到位。人民银行金融监管仍然是分层监管,没有实现按法人的集中监管,无法全面系统掌握金融机构经营的整体情况;人民银行内部监管职能分散,监管工作孤立,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合力监管工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同时,监管内容不全面,监管手段在许多方面仍然停留于手工操作,监管标准随意,监管操作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不够,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监管、并表监管等持续性监管手段没有建立起来,缺乏灵敏、准确、高效的监管信息系统,无法实现对金融机构的全过程系统监管。另外,分业监管使各监管机构自成系统,缺乏配合,存在监管工作漏洞,出现分业监管与跨业违规经营的矛盾。

5.金融监管的核心仍然停留在合规性监管。我国金融监管仍然把重点放在机构的审批和经营的合规上,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尚未全面展开,对市场退出前的监管基本空白。在现行监管中存在着重审批、轻管理,重国有银行、轻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重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轻表外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等问题。

(二)建立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

建立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人民银行金融监管体系、金融机构内部治理体系、金融业行业自律体系、社会联合监管防范体系四个层次。

1.人民银行监管体系是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金融监管职能是一种政府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金融业行政主管机关。因此,人民银行金融监管体系理当成为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其内容包括:(1)人民银行内部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职责明确、纵横结合的合力监管组织体系;(2)过程连续、衔接有序、运作规范、方法科学的现代化金融监管操作体系;(3)内容可靠、传递及时、部门共享、目标明确的金融监管信息体系;(4)预警超前、处置快捷、灵敏有效的系统化风险防范控制体系;(5)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金融监管指标体系,等等。

2.金融机构内部治理体系是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如前所述,现代金融监管体系重视发挥市场约束的作用,而市场约束依赖于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或者所有者对银行的监督约束体系以及由此形成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称之为金融机构内部治理体系,是在信息充分披露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实现自我约束的保证,因而是市场约束的实质。因此,金融机构内部治理体系是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立金融机构内部治理体系要求加强所有者或上级行对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职能。因为,所有者或上级行对金融机构负有监管责任。总分银行体制下,分支行是总行或上级行的派出机构,在总行或上级行的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并不是独立的责任和风险承担主体。总行或上级行作为分支行的所有者,必然负有监管责任。

3.金融业行业自律体系是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补充。行业自律是指各类金融机构通过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等自律性组织进行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金融同业协会在维护金融秩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是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补充。x=B.TJ!N+~z{t[+ef8elG,;=7旅游管理论文EC?2sy(,fe_ei29=sH

4.社会联合监管防范体系是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环境保障。金融活动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诱发金融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没有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参与是不可能的。以各级地方政府为核心,包括人民法院、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新闻宣传部门、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广大社会公众等在内的社会联合监管防范体系,构成有效银行监管的外部环境。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联合监管防范体系是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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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对策研究

(一)建立中央银行有效金融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其监管的核心作用

1.合理划分职责,强化合力监管,努力构建监管与再监管相结合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一是建立职责明确的纵向组织体系。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根据本辖区情况,建立和健全分行、中心支行和支行三级监管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监管、部门落实、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合理划分各级行的监管职责,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纵向监管组织体系中,要逐步实现监管操作与监管政策制定的分离,合理进行监管分工,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二是建立合力监管的横向组织体系。建立人民银行横向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的核心是建立以金融监管职能部门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职责明确、部门联动的合力监管工作体系,达到金融监管的及时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要探索建立金融监管领导协调小组和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促进部门间的协调,使之形成监管合力。金融监管领导协调小组是各级行金融监管核心和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协调各监管部门的业务,就共同的监管事项制定统一规划;根据辖区风险情况和监管实际,制定监管政策;负责创建金融安全区;与政府及其各部门、保监会、证监会联系沟通信息。成员由行长、分管副行长以及金融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在领导协调小组下,由分管行长协调监督各相关处(科)室,形成从金融监管领导协调小组、分管行长、部门负责人至具体责任人的四级组织体系。工作会议制度采取定期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两种形式。金融监管领导协调小组要通过协调会议,建立起人民银行内部各部门在监管操作和监管政策两个层次上的协调机制。同时,要结合完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制度,建立监管工作流程等,进一步探索建立人民银行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合力监管工作机制。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对监管部门和人员的再监管机制,切实防范监管工作中的道德风险。要建立监管业绩考核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年度评优,加强对监管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建立金融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监管失误或监管不力导致金融风险事件发生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罚。进一步健全对监管人员的社会举报制度,对被举报部门和人员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为促进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监管积极性,可以依据金融监管指标体系对人民银行分支行及其各监管部门进行责任考核。

2.建立和完善系统连续、衔接有序的全过程监管操作流程,实现金融监管的规范化、系统化、电子化。要通过建立全过程的监管操作流程体系,真正使金融监管成为一个由市场准入、日常营运、风险防范与控制、跟踪监控和市场退出等各要素和环节构成的系统、连续、完整、循环的过程。建立监管操作流程,要在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做到工作衔接有序、运作规范、职责分明,使各环节能够自动配合、自动运行。

在监管操作的各环节上,要注意建立规范化的监管操作文本规范。金融监管文书体系包括:(1)《金融监管操作手册》。内容包括监管组织体系、监管职责、监管流程、操作方法等。(2)非现场分析报告和现场检查报告。(3)金融监管报告。同时,适应金融电子化、网络化发展趋势的要求,要不断加强监管操作的计算机软件开发,逐步实现监管操作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提高金融监管效率。要加强计算机安全管理,为金融监管提供安全的现代化的技术保障。

3.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金融监管数据库,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在风险预警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是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对不同的监管对象建立不同的预警指标体系。对于政策性银行,重点监测信贷资产质量;对作为非法人机构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重点监测信贷投向和资产质量、流动性、效益性,不考虑资本充足性指标;对法人机构包括城乡信用社实行全面监测;对非银行金融机构重点监测风险性和合规性指标。非现场监管部门要采用一定的分析方法,如水平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同业分析法等,对上述指标进行单一和组合分析,并根据预警指标在不同的变化区间所预示的风险状况,对金融机构的风险作出评价,判断其所面临的风险状况。要探索建立金融分析师制度,实现非现场监管分析预警的专业化,为金融监管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二是建立金融监管数据库。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的作用,必须建立金融监管数据库。监管数据库是风险预警、处置、补救等风险防范体系的前提,是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基础。建立科学的金融监管数据库,必须实现预警指标的数据采集、汇总、加工、传递的电子化、网络化。金融监管数据库要在金融统计数据库的基础上,按金融监管预警指标体系的内容需要建立,由金融统计部门负责建设。条件成熟后,连通人民银行监管数据库与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数据库,使人民银行能够调阅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数据,从而可以更加科学准确地分析、评价金融机构经营情况,使风险预警更加客观。三是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真实性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监管数据真实可靠,要建立金融机构对人民银行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真实性责任追究制度。金融机构必须按人民银行的要求报送有关报表、报告,对人民银行要求披露的信息,必须按要求披露。主要签字负责人对有关报告、报表以及其他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人民银行发现虚假行为,要追究签字负责人责任。4.建立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相统一的监管方法体系,实现金融监管的持续性、计划性、超前性。非现场监管为现场监管提供分层次的早期预警信号,现场监管据以制定检查计划,采取层次不同的检查措施。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相辅相承,互为补充。非现场监管部门根据金融监管预警指标体系和其他信息,从资产安全性、流动性、资本充足性、效益性等,对金融机构风险情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测,作出评价,提出预警报告,传递给相应的专业监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根据专项检查方案和非现场监管部门的初步评价和风险信号,通过质询、谈话、现场检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等手段,对风险进行确认核实。同时,结合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市场风险水平等的分析评价,对金融机构进行综合分析预警,提出整改措施。要强化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的目的、范围和重点,对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常规检查或非常规检查。全面现场检查要涵盖被检查金融机构的各项主要业务和风险,以及管理内控的各个领域,要对金融机构的总体经营和风险状况作出判断。专项检查要针对金融机构的一项业务或几项业务进行重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金融机构的常规性全面检查应定期进行;非常规或专项检查的频率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关注的高风险或有问题的金融机构,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应更高。同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监管人员要注重与金融机构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要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监管工作制度,要建立跟踪监控工作制度,要强化对法人金融机构的并表监管和集中监管,逐步克服当前分层监管工作中因“各管一段”所带来的监管信息零散或者不综合的问题。

5.建立灵敏快捷的系统性风险防范控制体系,按分类处置原则,有效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在建立前面所述的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风险预警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信号传导和风险控制处置体系。监管部门要在风险综合预警后,及时发出风险警报。对一般问题警报,应采取巩固性或改善性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某一业务领域的风险控制,纠正违规行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业务结构及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例等,由专业监管部门监督金融机构执行。所采取的监管行动可以是非正式的,包括向金融机构发出信函、备忘录和协约等,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措施或要求。如果信函或者备忘录没有产生明显效果,特别是银行管理层未给予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可以采取正式的监管行动,包括正式签发停止办理有关业务的命令,要求其立即增加资本、调整主要负责人等。对重大问题警报,要区别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救措施。包括重组,政府出资,动用存款准备金,资金拆借,人民银行紧急再贷款,人民银行接管。二是市场退出。包括兼并或收购,行政关闭、破产。

6.建立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努力提高金融监管效率。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是持续性监管的基础,是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重要手段。金融监管信息系统要在完善金融监管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内容包括:非现场监管的报表、报告资料;现场检查报告和处罚记录;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档案,其中包括有关部门的处罚记录;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有关资料;金融监管报告。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为金融监管提供连续、系统、动态的信息服务;通过信息共享制度,节省各监管部门监管信息的搜集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监管信息系统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重要监管信息实行集中管理。监管职能部门和监管员对所辖业务资料进行分散管理。有关信息管理责任人员对金融监管的有关政策规定、领导批示、重要调研报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档案、市场准入监管资料、有关数据,均应科学分类,建档保存。原件需送出的,应复印保存(规定不易保存的除外)。必须注重监管资料的积累,保持监管资料的历史连续性。各类信息资料应统一口径,实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实行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凡是经过正当途径、手续齐备的,需要调阅有关监管资料,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协助,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

要注重建立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通畅的信息传递渠道。各监管部门之间要在监管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就市场准入、日常营运和市场退出监管的情况互通信息,就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对策,将有关信息传递给金融监管信息系统。

7.建立金融监管指标体系,制定年度金融监管规划,努力提高金融运行质量。金融监管指标应根据辖区金融风险情况,按“立足现状、区别对待、简单明确、突出重点、全面实用”的原则设立。监管部门要根据金融监管指标体系,制定年度金融监管规划。要根据上年度金融监管指标完成情况,确定本年度金融监管指标值,作为本年度金融监管工作目标。监管部门根据监管目标,制定本年度监管措施规划,根据规划展开本年度金融监管。

(二)建立以央行监管促进、所有者责任追究为核心的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监督体系,夯实中央银行有效金融监管的基础

如前所述,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自我约束能力差严重制约了中央银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必须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监督体系建设。要通过建立中央银行监管促进和所有者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金融机构健全内部治理体系,以中央银行外部监管,促进金融机构内部监管职能发挥。

1.建立对金融机构内控监测制度和备案制度。细化金融机构内控指标体系,包括重要单证印鉴保管制度、岗位牵制制度、内部操作规程科学性、结算纪律、贷款审批程序、财务管理制度、“三防一保”措施、内部审汁稽核制度以及内控组织体系严密性等。依据细化指标,对金融机构内控制度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督促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同时,建立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备案制度,金融机构实施新的内控制度必须事先报人民银行同意。

2.建立对有内控问题和金融违规问题机构的上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对有内控问题和金融违规问题金融机构的双重处罚制度。即在对有问题金融机构进行处罚的同时,要对有问题金融机构上级行进行处罚,追究其监督不力的责任,以此增强金融机构上级行对下级行执行人民银行监管制度的信号传导,增强对下级行的监督约束力度。

如前所述,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自我约束能力差严重制约了中央银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必须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监督体系建设。要通过建立中央银行监管促进和所有者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金融机构健全内部治理体系,以中央银行外部监管,促进金融机构内部监管职能发挥。

1.建立对金融机构内控监测制度和备案制度。细化金融机构内控指标体系,包括重要单证印鉴保管制度、岗位牵制制度、内部操作规程科学性、结算纪律、贷款审批程序、财务管理制度、“三防一保”措施、内部审汁稽核制度以及内控组织体系严密性等。依据细化指标,对金融机构内控制度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督促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同时,建立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备案制度,金融机构实施新的内控制度必须事先报人民银行同意。

2.建立对有内控问题和金融违规问题机构的上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对有内控问题和金融违规问题金融机构的双重处罚制度。即在对有问题金融机构进行处罚的同时,要对有问题金融机构上级行进行处罚,追究其监督不力的责任,以此增强金融机构上级行对下级行执行人民银行监管制度的信号传导,增强对下级行的监督约束力度。

如前所述,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自我约束能力差严重制约了中央银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必须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监督体系建设。要通过建立中央银行监管促进和所有者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金融机构健全内部治理体系,以中央银行外部监管,促进金融机构内部监管职能发挥。

1.建立对金融机构内控监测制度和备案制度。细化金融机构内控指标体系,包括重要单证印鉴保管制度、岗位牵制制度、内部操作规程科学性、结算纪律、贷款审批程序、财务管理制度、“三防一保”措施、内部审汁稽核制度以及内控组织体系严密性等。依据细化指标,对金融机构内控制度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督促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同时,建立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备案制度,金融机构实施新的内控制度必须事先报人民银行同意。

2.建立对有内控问题和金融违规问题机构的上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对有内控问题和金融违规问题金融机构的双重处罚制度。即在对有问题金融机构进行处罚的同时,要对有问题金融机构上级行进行处罚,追究其监督不力的责任,以此增强金融机构上级行对下级行执行人民银行监管制度的信号传导,增强对下级行的监督约束力度。

3.建立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核通报制度。人民银行每年要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遵纪守法、金融违规行为及其处罚、个人处罚记录、个人素质等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通报金融机构的上级行或其股东、董事会,使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能够被其上级行或所有者所了解,以强化监督约束。

4.建立金融机构违规责任人处分建议制度。对金融机构违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处罚外,记入其任职资格档案。同时,对违规程度较重、尚不足以取消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由监管部门起草《金融机构违规责任人处分建议书》,与纪检监察部门会签后,经行党委(组)讨论决定,由行长签发,送有关违规责任人的任用机关。同时,要求任用机关反馈处罚措施。

5.将商业银行各级行的内部监督体系独立出来。即在金融机构总行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将金融机构各级行内部稽核部门分离出来,直接隶属于该审计委员会。各分支机构的内审或稽核人员由上一级内审或稽核委派,其人事关系不受分支行行长领导,工资待遇由上级行确定。在此基础上,建立内审或稽核人员的异地交流制度。

6.强化金融机构的市场信息披露,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金融机构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金融机构经营透明度,从而逐步强化债权人和股东单位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提高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能力。

(三)建立银行同业自律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的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

要在各省范围内分别成立银行同业协会,各地市分别成立,接受省协会指导。银行协会可以比照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形式建立。建立人民银行对同业协会指导监督关系。银行同业协会作为民间团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监管行政机关,对其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同业协会应积极监督、引导各会员单位遵守人民银行规章制度。人民银行对有关违规机构的行为及时通报同业协会,要求其监督解决。人民银行不干预同业协会正常的自律行为,但自律行为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或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时除外。同业协会的自律公约、规章应征求人民银行意见,接受人民银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