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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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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本文通过对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特征、董事会构成、员工激励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五个方面的深入分析,对深化我国金融机构改革,特别是证券投资机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特征

(一)美国投资银行股权结构极为分散

一是在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中,虽然机构投资者股东占有多数,但股权却被众多的机构投资者所分散。我们选取2000年9月12日总市值排名前5位的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添惠、高盛、美林、嘉信、雷曼兄弟来分析,可计算出这5家投资银行的机构投资者股东(加权)平均持股比重为49.3%;它们由数百个甚至1000多个机构投资者拥有。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54%,这部分股权分散在1822个机构投资者手中。

二是个人投资者所拥有的投资银行股权占有重要地位。美国十大投行的个人投资者平均持股比重为53.5%,远远高出S&P500公司的个人投资者平均持股比重42.8%,其中高盛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高到86%;TDWaterhouse-GROUP?熏Inc.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更是高达95%。

三是投资银行的股权集中度较低。在美国前五大投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5%的只有一家,十大投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了5%的也只有3家;其中高盛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仅为1.72%;TDWaterhouseGROUP?熏Inc.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只有1.52%。前五大投行中只有美林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较高,为13.35%。如以投行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作为股权集中度的衡量指标,则美国五大投行的平均股权集中度仅为15.6%;TDWaterhouseGROUP?熏Inc的股权集中度为3.34%,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股权集中度为4.56%。

(二)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高度流动性

美国投资银行绝大部分都是上市公司,其发行的股票大多是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的活性股(即扣除公司高管人员和员工的内部持股、持股比例达5%以上的股东所持股票以及其他在交易上受到限制的股票后,其余交易比较活跃的股票)。在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中,活性股(加权)平均所占比重达到74.9%。其中摩根士丹利添惠的活性股比重高达98.2%,美林证券的活性股比重为82%。而美国十大投行中的活性股平均所占比重为68.8%。由于股权比较分散,美国投资银行的股东直接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常常大于其可能获得的收益,因此股东更倾向于通过在市场上“用脚投票”来间接参与公司治理。

(三)美国投资银行推行员工内部持股制度

为了有效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美国投资银行除采用高工资、高奖金对员工进行短期激励外,还普遍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来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通过内部职工持股使公司的高成长性与员工的个人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从制度上保证了投资银行长期稳定发展。内部持股大多是发起人持有或实施长期激励策略(如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这部分股权的流动大多受一定限制,反映了经理层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约束机制在治理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10大投资银行的平均内部持股比重为11.9%,前五大投资银行平均内部持股数为24.9%,其中高盛内部持股比重最高,达78%。

综上所述,由于历史上的银证分业管理、法规上的限制以及机构投资者对组合投资策略的偏好,美国投行的股权极为分散。在这种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下,机构投资者股东由于本身的短视性、信息和专业能力的局限性、参与治理的成本约束及其公共产品特性,一般不太愿意积极主动的直接参与投行的公司治理,而采取买入和卖出股票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投行经营效益的评判,使投行的股权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二、董事会结构

作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美国投资银行的董事会和其他行业的公司董事会一样,负责公司的日常决策。同时,由于美国投资银行内部不设监事会,因此其董事会还兼有审计监督的职能。一般的,美国投资银行董事会具有以下特征:

(一)美国投资银行中独立董事占有重要地位

美国投行不专设监事会,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人数较多,独立董事成为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主力。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会中只有两个内部董事,美林证券、帝杰则只有3个内部董事。对独立董事的数量规定,如NACD(1996)要求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实质性多数”;美国加州公职人员退休基金(Calpers)的《美国公司治理原则》甚至采取了更为极端的准则,认为最“理想”的董事会构成中,CEO是唯一的内部董事,其余完全由外部董事构成。同时,美国投资银行董事会的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这实际上表明了独立董事可以履行批准管理者薪酬、选择决定公司审计师、独立与审计师商讨有关会计和内部控制事宜、挑选董事会候选人等职责。

尽管美国投资银行中的内部董事所占比重很小,但这些内部董事在公司内一般都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两个内部董事,一个是董事长兼CEO,另一个是首席营运总裁COO。内部董事身居要职,一方面有利于董事会所进行的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活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美国投资银行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这有利于减少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摩擦,但不利于董事会对经理层行使有效的监督和制衡。

(二)美国投资银行的董事长普遍兼任CEO

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董事长和CEO都是由一人担任,在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董事长兼任CEO的比重高达70%,同时,多数董事长在董事会中具有绝对的权威和核心作用,副董事长则辅助董事长工作。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以协助经营决策并行使监督职能

美国投资银行的董事会大多设有以下三种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负责人主要是独立董事。①审计委员会:负责督察公司的内部审计程序、财务控制及存在的问题,并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审计相结合,保证公司的运作和财务报告等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②薪酬委员会: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分配方案;③提名委员会:对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评价。如美林证券董事会下设稽核与财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发展及薪酬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一方面为董事会提供管理咨询意见、协助行使决策与监督,另一方面也对公司内部管理的改善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三、激励机制

西方国家投行一般都制定了明确的薪酬激励政策。激励机制采用了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和期限互不相同的多元化金融工具,激励机制公开透明,形式灵活,并通过这些不同金融工具的组合运用以达到最佳激励效果。美国投行的激励机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激励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重点倾斜

美国投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重点激励,给予他们极为丰厚的待遇。以董事长兼CEO的现金收入为例,1999年度,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长兼CEO(Purcell,PhilipJ)总收入达2109.7万美元,其中工资收入为77.5万美元,奖金1211.3万美元,股票期权等其他收入为821万美元。五大投行的董事长兼CEO总收入平均为1752.4万美元,其中工资收入66.5万美元,奖金收入982.18万美元,股票期权等其他收入703.76万美元。

概括起来,高管人员的收入结构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奖金数额远远超出工资总额,美国5大投资银行1999年度董事长兼CEO的奖金平均为其工资的14.8倍;其中高盛董事长兼CEO(Paulson?熏Jr.,HenryM.)的奖金是其工资的53.5倍。

二是股票期权等其它激励性收入在现金总收入中占有很高比重,美国前5大投资银行董事长兼CEO的股票期权等其它收入在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高达40.2%。

三是对高管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程度总体较高。主要表现是高管人员手中持有的大量尚未实施的股票期权。例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长兼CEO除已实施的股票期权外,手中还有到期尚未实施的股票期权316万股,未到期不可实施的股票期权49万股,加上已实施的股票期权44万股,共获股票期权409万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0.36%;雷曼兄弟董事长兼CEO的这一比例更高达1.77%。

(二)激励形式多样化

如美林证券根据员工在公司的不同职级、不同服务年限、不同工作特点,采取了多种不同的奖励计划,使员工从进入公司到离退、从年轻新手到资深专家都能享受不同的阶段性激励。

(三)激励目标长期化

美国投资银行普遍采用即期激励和远期激励相结合、注重引导高管人员行为长期化的激励机制。如美林证券在保证员工基本薪酬不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利用不同期限的金融工具进行组合设计出以中长期为目标的激励方案。美国投资银行采用的这种激励机制,使公司的成长性和高管人员、普通员工的个人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保证投资银行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四、监督约束机制

美国投资银行不设监事会,投资银行对经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一般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类似的调查稽核委员会,部分地代行审计监督职能。二是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美国的证券立法对包括投资银行在内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做了较详细的规定,公司必须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公司股权结构及其变化;董事和主要执行官员的资历、信誉和报酬;与雇员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有关的重大事件。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经理层的一种制衡约束手段,也是对公司进行市场监督的基础,它使经理层的管理策略、经营行为及经营成果始终都受到市场的评判,是对内部人控制的很好的外部市场制约。三是外部市场监督与制约。投资银行经理层的管理策略、经营行为及最终的经营成果都要接受市场的评判。投资者会根据自己的评判采用不同的投票方式。公司业绩和股价的不良表现可能会引发公司被收购兼并的危险,公司的经理层也有被取而代之的职业风险。这是对经理层滥用权力、实行内部人控制的很好的外部市场制约。

五、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

美国投资银行的一大特色是董事长是否兼任CEO在一定程度上与公司业绩相关。我们权且选取权益资本回报率作为治理结构的绩效指标,从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选出权益资本回报率高于25%的投资银行共5家,将这五大投资银行作为一组,剩下的5家作为第二组。通过对比分析发现,董事会和经理层越是融合,越是有利于权益资本回报率的提高。这种融合一方面表现为董事长和总裁在公司运营中的核心作用,特别是董事长也是公司经营班子的成员(兼任CEO),能够保证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高度一致;另一方面表现为内部董事在董事会身居要职,而他们一般也属于公司经营班子。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04)》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9;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2篇

(一)美国投资银行股权结构极为分散

一是在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中,虽然机构投资者股东占有多数,但股权却被众多的机构投资者所分散。我们选取2000年9月12日总市值排名前5位的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添惠、高盛、美林、嘉信、雷曼兄弟来分析,可计算出这5家投资银行的机构投资者股东(加权)平均持股比重为49.3%;它们由数百个甚至1000多个机构投资者拥有。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54%,这部分股权分散在1822个机构投资者手中。

二是个人投资者所拥有的投资银行股权占有重要地位。美国十大投行的个人投资者平均持股比重为53.5%,远远高出S&P500公司的个人投资者平均持股比重42.8%,其中高盛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高到86%;TDWaterhouse-GROUP?熏Inc.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更是高达95%。

三是投资银行的股权集中度较低。在美国前五大投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5%的只有一家,十大投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了5%的也只有3家;其中高盛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仅为1.72%;TDWaterhouseGROUP?熏Inc.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只有1.52%。前五大投行中只有美林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较高,为13.35%。如以投行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作为股权集中度的衡量指标,则美国五大投行的平均股权集中度仅为15.6%;TDWaterhouseGROUP?熏Inc的股权集中度为3.34%,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股权集中度为4.56%。

(二)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高度流动性

美国投资银行绝大部分都是上市公司,其发行的股票大多是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的活性股(即扣除公司高管人员和员工的内部持股、持股比例达5%以上的股东所持股票以及其他在交易上受到限制的股票后,其余交易比较活跃的股票)。在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中,活性股(加权)平均所占比重达到74.9%。其中摩根士丹利添惠的活性股比重高达98.2%,美林证券的活性股比重为82%。而美国十大投行中的活性股平均所占比重为68.8%。由于股权比较分散,美国投资银行的股东直接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常常大于其可能获得的收益,因此股东更倾向于通过在市场上“用脚投票”来间接参与公司治理。

(三)美国投资银行推行员工内部持股制度

为了有效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美国投资银行除采用高工资、高奖金对员工进行短期激励外,还普遍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来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通过内部职工持股使公司的高成长性与员工的个人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从制度上保证了投资银行长期稳定发展。内部持股大多是发起人持有或实施长期激励策略(如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这部分股权的流动大多受一定限制,反映了经理层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约束机制在治理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10大投资银行的平均内部持股比重为11.9%,前五大投资银行平均内部持股数为24.9%,其中高盛内部持股比重最高,达78%。

综上所述,由于历史上的银证分业管理、法规上的限制以及机构投资者对组合投资策略的偏好,美国投行的股权极为分散。在这种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下,机构投资者股东由于本身的短视性、信息和专业能力的局限性、参与治理的成本约束及其公共产品特性,一般不太愿意积极主动的直接参与投行的公司治理,而采取买入和卖出股票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投行经营效益的评判,使投行的股权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二、董事会结构

作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美国投资银行的董事会和其他行业的公司董事会一样,负责公司的日常决策。同时,由于美国投资银行内部不设监事会,因此其董事会还兼有审计监督的职能。一般的,美国投资银行董事会具有以下特征:

(一)美国投资银行中独立董事占有重要地位

美国投行不专设监事会,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人数较多,独立董事成为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主力。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会中只有两个内部董事,美林证券、帝杰则只有3个内部董事。对独立董事的数量规定,如NACD(1996)要求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实质性多数”;美国加州公职人员退休基金(Calpers)的《美国公司治理原则》甚至采取了更为极端的准则,认为最“理想”的董事会构成中,CEO是唯一的内部董事,其余完全由外部董事构成。同时,美国投资银行董事会的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这实际上表明了独立董事可以履行批准管理者薪酬、选择决定公司审计师、独立与审计师商讨有关会计和内部控制事宜、挑选董事会候选人等职责。

尽管美国投资银行中的内部董事所占比重很小,但这些内部董事在公司内一般都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两个内部董事,一个是董事长兼CEO,另一个是首席营运总裁COO。内部董事身居要职,一方面有利于董事会所进行的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活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美国投资银行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这有利于减少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摩擦,但不利于董事会对经理层行使有效的监督和制衡。

(二)美国投资银行的董事长普遍兼任CEO

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董事长和CEO都是由一人担任,在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董事长兼任CEO的比重高达70%,同时,多数董事长在董事会中具有绝对的权威和核心作用,副董事长则辅助董事长工作。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以协助经营决策并行使监督职能

美国投资银行的董事会大多设有以下三种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负责人主要是独立董事。①审计委员会:负责督察公司的内部审计程序、财务控制及存在的问题,并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审计相结合,保证公司的运作和财务报告等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②薪酬委员会: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分配方案;③提名委员会:对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评价。如美林证券董事会下设稽核与财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发展及薪酬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一方面为董事会提供管理咨询意见、协助行使决策与监督,另一方面也对公司内部管理的改善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三、激励机制

西方国家投行一般都制定了明确的薪酬激励政策。激励机制采用了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和期限互不相同的多元化金融工具,激励机制公开透明,形式灵活,并通过这些不同金融工具的组合运用以达到最佳激励效果。美国投行的激励机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激励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重点倾斜

美国投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重点激励,给予他们极为丰厚的待遇。以董事长兼CEO的现金收入为例,1999年度,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长兼CEO(Purcell,PhilipJ)总收入达2109.7万美元,其中工资收入为77.5万美元,奖金1211.3万美元,股票期权等其他收入为821万美元。五大投行的董事长兼CEO总收入平均为1752.4万美元,其中工资收入66.5万美元,奖金收入982.18万美元,股票期权等其他收入703.76万美元。

概括起来,高管人员的收入结构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奖金数额远远超出工资总额,美国5大投资银行1999年度董事长兼CEO的奖金平均为其工资的14.8倍;其中高盛董事长兼CEO(Paulson?熏Jr.,HenryM.)的奖金是其工资的53.5倍。

二是股票期权等其它激励性收入在现金总收入中占有很高比重,美国前5大投资银行董事长兼CEO的股票期权等其它收入在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高达40.2%。

三是对高管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程度总体较高。主要表现是高管人员手中持有的大量尚未实施的股票期权。例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长兼CEO除已实施的股票期权外,手中还有到期尚未实施的股票期权316万股,未到期不可实施的股票期权49万股,加上已实施的股票期权44万股,共获股票期权409万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0.36%;雷曼兄弟董事长兼CEO的这一比例更高达1.77%。

(二)激励形式多样化

如美林证券根据员工在公司的不同职级、不同服务年限、不同工作特点,采取了多种不同的奖励计划,使员工从进入公司到离退、从年轻新手到资深专家都能享受不同的阶段性激励。

(三)激励目标长期化

美国投资银行普遍采用即期激励和远期激励相结合、注重引导高管人员行为长期化的激励机制。如美林证券在保证员工基本薪酬不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利用不同期限的金融工具进行组合设计出以中长期为目标的激励方案。美国投资银行采用的这种激励机制,使公司的成长性和高管人员、普通员工的个人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保证投资银行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四、监督约束机制

美国投资银行不设监事会,投资银行对经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一般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类似的调查稽核委员会,部分地代行审计监督职能。二是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美国的证券立法对包括投资银行在内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做了较详细的规定,公司必须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公司股权结构及其变化;董事和主要执行官员的资历、信誉和报酬;与雇员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有关的重大事件。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经理层的一种制衡约束手段,也是对公司进行市场监督的基础,它使经理层的管理策略、经营行为及经营成果始终都受到市场的评判,是对内部人控制的很好的外部市场制约。三是外部市场监督与制约。投资银行经理层的管理策略、经营行为及最终的经营成果都要接受市场的评判。投资者会根据自己的评判采用不同的投票方式。公司业绩和股价的不良表现可能会引发公司被收购兼并的危险,公司的经理层也有被取而代之的职业风险。这是对经理层滥用权力、实行内部人控制的很好的外部市场制约。

五、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

美国投资银行的一大特色是董事长是否兼任CEO在一定程度上与公司业绩相关。我们权且选取权益资本回报率作为治理结构的绩效指标,从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选出权益资本回报率高于25%的投资银行共5家,将这五大投资银行作为一组,剩下的5家作为第二组。通过对比分析发现,董事会和经理层越是融合,越是有利于权益资本回报率的提高。这种融合一方面表现为董事长和总裁在公司运营中的核心作用,特别是董事长也是公司经营班子的成员(兼任CEO),能够保证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高度一致;另一方面表现为内部董事在董事会身居要职,而他们一般也属于公司经营班子。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04)》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9;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3]蔡鄂生主编《银行公司治理与控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12;

[4]埃瑞克.G.非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编《新制度经济学》孙经纬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11。

第3篇

我国国内迅速增长的投资融资需求和迅速发展的资本市场也需要投资银行业快速发展与完善。但是,我国现存的证券公司在企业形式、管理制度及业务范围上过于单一,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资本市场的业务需要。因此,积极引入合伙机制,设立合伙制的投资银行,不仅在企业形式、管理方式上是一种有利的补充,其对市场的迅速反应及专业化的业务定位可以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还可以加强市场竞争,促使现有的证券公司不断完善,提高竞争力,使整个资本市场运作向更有效的方向发展。

因此,尽快完善我国的合伙制企业相关立法,创造更有利的政策环境,对促进合伙制投资银行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一、引入合伙制投资银行的法律环境建设

1997年2月,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合伙关系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又一重要举措。但是合伙企业法颁布后,社会反应不大,其原因是规范、调整的问题十分有限,合伙制的许多问题未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给合伙制实践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1、有限合伙的立法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第八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可以看出,我国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责任,这就排除了部分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合法性。按照美国的司法解释,所谓“合伙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公司或者社团。如果这种解释成立,那么某些合伙人可以先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再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充当合伙人,从而可以有效回避无限责任。但是,这种司法解释是否能够获得我国司法部门的承认尚未可知。即使司法当局接受这种解释,《合伙企业法》的其它条款同样限制着有限合伙制的组建。例如第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第三十二条又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这两条规定同样使得在国外广为应用的有限合伙难以实现。

由于有限合伙比普通合伙更容易保持资本的稳定、营业的持续,从这个意义上说,有限合伙比普通合伙更具有企业特征,更宜纳入企业立法的范畴之中。我国的企业立法思维定势决定了我国要制定一部规范合伙为组织方式的合伙的企业法而不是合伙契约法;从企业的角度、把合伙作为一种主体来规范,而不是作为一种关系或契约来规范。这一点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中反映得很明显,如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了合伙企业的申请、批准、领取执照的程序等。我国这种立法框架及我国现有的一套对企业管理登记的行政管理办法,决定了我国从立法和实施技术上有条件规范有限合伙。因为有限合伙比普通合伙更宜也更应该纳入以强制规范为主的企业立法中,更应该实行严格的注册登记和行政监管制度。

为有限合伙投资银行的组建消除法律障碍、构建法律基础有两种选择。其一是修改现行的《合伙企业法》;其二是单独制订《有限合伙法》。从立法的逻辑、体系来考虑,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在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在实行单行立法的英美国家,也都是将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分别立法。若统一规定在一部立法中,很难实现对有限合伙全面、得体的规范。这也是我国在审议《合伙企业法(草案)》时最终取消了整个第八章对有限合伙的规定的原因之一。因此,单独建立《有限合伙法》是比较可行的举措。

从合伙制在美国的运作可以看出,合伙企业的行为所受的约束主要是合伙内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普通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的相互约束。这种合伙内部约束的执行比法律更及时和有效。同时,这种约束的内容由合伙人之间的讨价还价决定,有利于形成自发性的制度创新。所以,建立《有限合伙法》的目的应该在于明确社会对合伙的约束,同时明确合伙的合法权益,而不应该对相关细节规定过细。笔者认为,有限合伙的概念可表述为“有限合伙是指企业在有一个以上的合伙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前提下,允许更多的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投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中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法》规定的一般合伙人责任;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得担任企业的事务执行人,并不得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此外应对有限合伙人的地位、出资、权利与义务、清偿顺序、收益分配方法及两种合伙人相互关系的规定等做出规范。在颁布相关法律的同时,考虑制订“有限合伙制协议范本”将有助于提高有限合伙制企业制订合伙协议的水平。

至于业内对一些国有机构参与有限合伙,从而导致该机构因承担无限责任而使其资产处于不稳定状态,甚至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疑虑,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解决:

一是要参与合伙企业而成为无限责任承担者的国有企业,必须取得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的同意;

二是国有企业可以拿出一部分的资产与他人合作设立一个新的法人企业去参与有限合伙,从而在该国有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之间形成一道“防火墙”。

2、有限责任合伙的立法

目前采用有限责任合伙是审计、法律等行业的国际惯例,普遍认为其是对公司、合伙等传统商业组织形式的重大突破,是企业组织法律制度的重大变革,不仅可以满足专业人士的需要,作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对一般中小企业也具有适用意义。中国也必须尽快建立并完善这方面的立法。

有限责任合伙即使在国外也属于比较新的事物,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即使在英美两国,也存在很大分歧且不甚完善,有些领域要依赖于判例的法律效力,应该看到有限责任合伙的立法决非易事。提到有限责任合伙在英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而在美国则不具有。英国的情况与我国授予有限合伙企业民事主体资格的实践更为相近,更具参考价值。

笔者认为,在建立有限合伙的立法的同时,应该为有限责任合伙提供一个法律框架并逐渐补充。有限责任合伙的法律规范及合伙人与债权人的利益平衡,可适用以下法律:

(一)有限责任合伙的登记设立、账目管理、成员资格、清算以及外部监管,考虑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有关上述规则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公司出资人提供责任庇护的同时,适度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一个普通的合伙是不需要受到上述监管措施的约束的。有限责任合伙的成员既然也享受了有限责任的益处,也应当适用《公司法》的监管规则。主要包括:

(1)有限责任合伙必须与公司一样按照“真实与公允反映”的原则编制财务报表;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人员的任免适用与公司类似的成员大会批准程序;经审计的合伙账目和财务报表须报合伙登记机关备案,提交合伙成员以及合伙所发行债券的持有人。

(2)对有限责任合伙成员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适用《公司法》关于董事行为和董事资格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法院可以剥夺其作为成员的资格。

(3)有限责任合伙因违法行为而受处罚,有关当局可以像对公司事务进行调查一样,对合伙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4)合伙的破产、清算事宜准用公司破产清算的规则,合伙清算人可以行使产取回权。

有限责任合伙的内部管理留给合伙协议去确定。有关有限责任立法可以考虑规定合伙协议内容,或列出默认的内部管理规则,其应该与有限合伙的管理原则一致,不再赘述。

(二)对债权人的保护

由于合伙没有最低资本的要求,在解除了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个人连带责任的情形下,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就成了有限责任合伙立法的关键问题。根据英美立法,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建立替代性赔偿资源。一种为强制保险,或行业保险,即有限责任合伙必须建立一定数额的保险金,以作为合伙人个人连带责任的替代物。可根据合伙人数、合伙资金规模或从事业务种类分别规定,由行业自律组织进行配合做出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另一种是设定独立财产或基金,以偿付经法院判决的、但受有限责任保护的错误、不作为、疏忽、不合格或轻罪下的赔偿。该项基金应存入信托或单独银行账户,可采用银行存单、国库券、银行信用证或保险公司担保债券等形式。

(2)对合伙的分派进行直接的限制。如规定合伙不能偿付到期应付债务时,或合伙资产数额不能偿付应当偿付的合伙内的优先权时,不得进行分派。也可考虑直接将公司法的利润分配规则适用于有限责任合伙。在传统的合伙制账户制分源方式下,合伙人不计劳务报酬,而是按照账户中的盈余来进行分派,为了避免对合伙人的基本经济权利的损害,限制分派应将合伙人在合伙的正常营业过程中,作为合伙的雇员参与业务经营而获得的合理报酬,或因提供财产而获得的常规报酬,作为分派限制的例外。

需要指出的是,有限责任合伙的分派行为如果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也会在无个人责任之虞的合伙人与有个人责任之虞的合伙人之间形成利益冲突。由于合伙人不承担个人连带责任,因此,那些受到完全责任保护的合伙人就有将合伙财产完全分派出去的利益驱动,而负有监管责任的合伙人以及从事的业务风险大、容易触发个人责任的合伙人就会希望多留一些合伙财产,以减轻个人实际负担的直接责任。因此,有限责任分派限制规则也有助于减少有限责任合伙内部管理上的摩擦。

(3)资产取回。指当合伙清算时的财产不够偿付合伙债务时,合伙人在合伙无清偿能力前一段时间内从合伙的提款,可以由合伙清算人取回。英国把这个期限定为2年。但是同时也应该规定如果提款系支付合理的家庭开支,合伙人无须将等额资产退还合伙清算人。

(三)合伙企业的纳税问题

按照传统合伙法的理论,合伙是合伙人的集合,并不是一个实体,因此,典型的合伙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合伙人从企业中取得的收入被分解为合伙人个人的收入,由合伙人分别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一般的公司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公司将其利润分派给股东时,股东需要再就该项红利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即通常说的“双重税收”。合伙可以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一直被认为是合伙与一般公司的基本区别之一,也是合伙的优点之一。合伙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也是国际通例。

但我国1997年的《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合伙人的收入照例仍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合伙企业在税收的待遇上是与公司一样的。如果说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有股东的有限责任作为一种补偿,因而获得了某种利益平衡的话,那么,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则是显然失去公平的,因为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税收制度使合伙人从制度上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事实上,目前的合伙组织基本上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一些行业,在同样具有专业特征的投资银行业远未实现,而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非专业合伙企业几乎没有。合伙这种具有高度灵活性和广泛适应性的企业的法律形式被人为地限制在极为狭小的范围之内,也影响了人们利用合伙形式的积极性。在美国,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从来都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一直有进一步扩大免除企业所得税的趋势。美国近年来出现的“有限责任公司”(这是一种与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不同的企业组织的形式,兼有封闭公司、有限合伙与合伙的优点)一般也都可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上,中小规模的公司常常需要花费较高的费用达到合法避税的目的。这样使得企业的成本增加,而政府和社会可以从中得到的企业所得税十分有限,征税的成本又高昂。不利于合伙制的推广。国内目前即使针对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在政策上对合伙制、有限责任制事务所也都是“一视同仁”的,缺乏税收、业务范围等方面的有力政策支持,无法激励专业人士以承担无限责任的方式从业,合伙制优势无从发挥。

二、引入合伙制投资银行的行业环境建设

1、行业协会需要明确定位

在国外投资银行被归入专业服务产业,在这个产业中,有75%的收入是由7个主要的专业服务部门创造的,包括投资银行、审计、税务和会计咨询、商业法咨询、营销沟通、管理和IT咨询、招聘和就业中介、市场调研。这些行业具有相近的行业特征,包括对专业人才和客户关系的依赖、对诸如时间、个体专业知识以及集体专业技能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掌握等。行业自律组织对具备专业服务资格人员的管理是专业服务行业的典型特征,其发挥的职能主要是维护会员的利益、行业协调、提高会员的业务水平等。我国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可视为投资银行业的自律组织,但其作用和定位尚有待完善。

《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证券业协会的职责包括:

(一)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四)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五)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六)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七)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可见在发挥行业组织应有职能的同时,证券业协会还承担了一部分的政府职能。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手段,这部分职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在几家证券公司有所牵涉的违法违规事件中,证券业协会往往是“后知后觉”。而如果证券公司、证券从业人员最终被证明是无辜的,协会又很难承担起维护行业利益、为会员追讨公道的职责。

另外,国外的行业协会也有定期的、不定期的行业自查,目的是防范行业风险、相互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而国内的证券业协会在这方面显然还有待发挥更大的作用。

业内专家指出,协会的定位必须进一步明确,否则,一个强大的中介体系将很难建立起来。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没有一个强大、公正、公平、讲信誉的中介体系的参与,社会经济的效率是无法充分激发出来的;而构建一个强大的中介体系,没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没有一个统筹安排和战略规划,是无法想象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行合伙制的投资银行就绝不只是该行业自身的事情。

2、信用制度有待建立

对中介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推行合伙制的出发点,也是促使投资银行家保持道德操守的根本保证。但目前,国内对自然人的财产申报制度尚未建立,相关职能部门根本无法确切掌握个人的财产数量,无限责任也就无从谈起。

第4篇

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监管模式是采用外国现行的监管模式,这也是一种集中型的监管模式,可以为投资银行业务开展提供良好的管理。但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投资银行业务监管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也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1.现行的监管发展模式没有明确的定位。当前世界的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附属全能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独立发展模式,这种不同的模式也造成监管模式的多样化,我国的大多数投资银行是以证券公司或者金融机构附属部门的形式存在,并没有主流的发展模式,这一切都表明我国的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依然处在探索的阶段,在一些规章制度方面没有完备的发展模式。当前金融市场的开放性不断的增强,对于我国的投资银行专业化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模式逐渐的完善,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也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变产生重要的影响。

2.业务范围窄,创新能力差。当前国外的商业银行业务开展广泛,其业务创新性较强,但是,我国银行投资业务范围窄,创新不足,也是制约我国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投资银行从事的业务主要有证券承销和经纪,各个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没有太大的差别,通过调查结果显示,只有部分较大规模的银行开展了财务顾问、并购重组、风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但是,在业务的开展过程当中,存在着业务经验不足、业务信誉和创新能力不足等诸多的问题,这也和我国的投资银行开展业务的时期比较短有关,但是,也反映出了其和外国投资银行之间存在的差距。

3.监管方面存在着未能覆盖的灰色地带。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跟不上金融发展的脚步,在监管方面还存在着比较多的灰色地带,例如: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是负责投资银行的监管机构,但是,其监管权限只限于商业银行,不能够对整个的金融行业进行统筹的监管,从而造成了金融行业的不稳定性,尤其是在经济极度扩展的时期,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更是处于无人监管的局面,这种宽松的监管环境,造成了投资银行为了追求过度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同时金融创新也给业务的监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业务的创新造成了金融业务操作变得越来越复杂,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的高层机构也很难全面的预测出其业务开展所带来的金融风险。此外投资银行的证券业务和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以及保险公司的业务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形成了风险相互承担的局面,一旦爆发经济危机,就会造成了风险的扩大化,从而加重了经济危机的危害性,造成不可预估的严重损失。

二、我国投资银行的监管趋势和建议

1.投资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对于投资银行而言,选择合适的经营模式是至关重要的,通过美国的投资银行调查结果显示,混合经营的模式并没有显示出其应有的优势,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国的投资银行纷纷转型,以缓解投资的流动性不足,对于投资银行而言纠正金融交易过度放大的杠杆率才是避免出现金融危机的关键所在。否则,投行转变为银行控股公司并产生关联交易,会蕴藏更大的危害。根据我国的金融发展现状,对于经营模式的选择要吸收外国金融危机的教训,同时结合我国的历史背景和社会信用状况,选择符合中国国情的经营模式。中国的投资银行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可以在集团综合法人分业模式下进行,探讨分析有利于提高效率的经营模式,同时要注意经营模式的抗风险能力。此外在综合经营的过程之中,要加强对于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管,对于其信用衍生产品也要强调其资本约束,避免在开展业务的过程当中出现道德风险,在金融衍生产品的的推行之中,要秉承透明的原则,让客户充分的了解到产品的信息情况,限制衍生产品的杠杆率并纳入资本充足率监管;还应该控制投资银行的规模,对大金融机构也不宜放松风险控制和杠杆率约束。

2.在风险的转嫁中控制和管理风险。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对于投资银行的业务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重要的是避免投资银行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过度的扩张其业务,要加强对于金融机构流动性的监管。因此,要关注储蓄率对于经济和金融的基础性作用,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其新产品、新业务的创新要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进行,避免出现在发展金融业的同时忽视了实体经济的重要性。此外严格的风险管理是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和关键,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要灵活的进行风险转移,可以把金融风险由商业银行转移到投资银行上,从而把金融风险的危害性降到最低,这就需要国家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投资银行等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增强对于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机制,控制风险的过度扩张。

3.加强信息的披露、规范银行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并不能够把风险完全的消除,而是把风险从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散和转移,降低风险的破坏性,因此,金融创新并不能够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因此,要加强市场信息的披露,降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尤其是要规范银行的金融创新,规范和改善投资银行的业务模式,提高产品的信息透明度。此外还要对金融创新过程之中的利益共同体加强监管,避免出现道德风险问题,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创新产品的透明度监管标准,提高整体市场的透明度,加强系统性风险的披露,防治潜在的风险通过金融创新进行转移。

4.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行业的整合。当前我国的法律针对投资银行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了行业规范的空白,因此一旦出现任何的问题,并没有可以供参考的法律依据。此外很多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投资银行的业务发展依旧存在着比较多的制约,尤其是在对投资银行的违规和处罚方面并没有形成明确的界定,这种法规的不规范和滞后现象,给金融监管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不利于我国投资银行形成有序的竞争环境。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为投资银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有助于其提升自身的实力,当前我国的投资银行整体资金实力都比较弱,因此,应当加强其行业内部的整合,积极鼓励投资银行业内部兼并重组扩大实力。

三、结语

第5篇

[论文内容提要]企业并购是投资银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为协助企业进行合并与收购而展开的一系列融资服务活动。本文就我国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存在问题及对策提出探讨。

一、我国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

企业并购是投资银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为协助企业进行合并与收购而展开的一系列融资服务活动。

(一)投资银行可以帮助企业并购更有效率地完成

对于各国企业并购的程序与形式,并购的各种谈判,各种并购方式的优劣,并购的法律、法规,政府行为对企业并购的影响等专业知识,企业一般是不具备的,而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及专家一般都具备这些专业知识。因此,并购企业有必要取得投资银行的帮助,以便对并购交易进行全面的策划。同时,投资银行~‘般具有丰富的融资经验和广泛的金融网络,而企业并购通常涉及的金额较大,仅靠并购企业白有资金往往难以完成大型并购交易。因此,并购企业需要投资银行的融资支持,通过投资银行帮助筹措资金,设计合理的融资方案,促成企业并购的完成。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一般都有参加并购策划的实际经验,他们以其在企业资产评估,财务处理,并购法律、法规运用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为并购双方服务,从而使企业并购更有效率地完成。

(二)投资银行对企业并购中的买方和卖方的积极作用

对企业并购中的卖方来说,投资银行的积极作用则表现为帮助它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将标的企业出售给最合适的买主,而对企业并购中的买方来说,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可帮助它以最优的方式用最优的条件收购最合适的目标企业,从而实现自身的最优发展。对敌意并购中的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而言,投资银行的反并购业务则可帮助它们以尽可能低的代价实现反收购行动的成功,从而捍卫目标企业及其股东的正当权益。在我国,投资银行积极参与企业并购还能够产生重大的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投资银行能在企业并购中发挥桥梁作用,引导企业并购的方向

企业的并购重组要符合我国企业战略性发展的需要,必须以投资银行为桥梁。借助投资银行,企业可以进行高效的资本扩张,可以完成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的重组,这是企业扩大规模、增强实力的便捷途径。我国企业效率普遍很低,通过借助投资银行市场化的改革与重组技术,对其实行全面重组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目前我国正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通过投资银行催化企业进行并购活动是实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投资银行依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在企业并购与重组中能起到导向作用。

二、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投资银行业及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国在并购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较少,也还没有《投资银行法》,相关法律体系残缺不全,这严重影响了企业问并购业务的规范开展,投资银行开展并购业务也是在没有相关法规明确认可的情况下进行的,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整体效率受到很大影响。以现有的最具法律性权威的《证券法》来看,并没有明确指出证券公司可以开展并购业务。这对于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显然是很不利的。我国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经济活动中的并购业务非常复杂,不但涉及复杂的企业运作和管理问题,还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约束和法规依据,许多投资银行的业务操作十分不规范,而且违规操作现象严重;在并购过程中行政干涉严重,强迫性并购、垄断性并购等违反市场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投资银行对企业并购业务不够重视,并购业务所占比率低

我国目前真正完全按照西方投资银行的体系建立、运作的投资银行并不多,严格说来只有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家,另外还‘些大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从事着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其余大部分较小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规模不大,运作程序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不标准。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传统业务、创新业务和引申业务三类。随着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作为创新业务的企业并购业务在投资银行的收入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了现资银行的核心业务。投资银行的业务结构高度偏重传统型业务,这与现资银行的要求不相符合,也与我国目前的国有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改革以及外资对我国企业并购现状极不相称。

(三)缺乏专业型人才,投资银行的规模现状不适应我国正在发展的并购市场

企业并购业务是高度专业化的业务,而且我国转型时期复杂的经济状况也增加了企业并购的困难,对投资银行的专业化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我国投资银行在总体上专业化素质不高,缺少从事并购业务的高级专业人才和企业运作的专家型人才,缺乏具有国际理念的并购方面的管理人才。而我国目前这些方面的人才尤其是综合性人才还相当稀缺。企业兼并、收购、重组等外部交易型战略实施社交涉及金额巨大,市场价值估测难度很高,交易程序手段复杂多样,所以需要投资银行家这样高素质的顶尖人才。投资银行自身的实力和信誉很大程度J-决定了一项并购业务能否成功。我国投资银行的最大题是规模小,经营规模是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在并购过程f1的错误观念使得政府行政干预过多

由于观念的原因,Lj前我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晕组【可临重重障碍。住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税体制下,各级政府经济利益目标最大化的实现,依赖于地方政府行政边界内所属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地方政府常常会于自己的种利考虑,直接出面以行政手段来干预企业的重组事务。我国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政府和企业对投资银行的作用认识不够,企业的行政特点比较明显。我国1E处于经济转轨时期,企业尚未完伞进入市场轨道运行,政府在企业并购中仍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国有企业的并购中,政府的介入叮能会使并购的交易成本降低,使并购活动进行得比较顺利,从而在一定程度淡化了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力量。

三、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业务的对策

(一)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快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投资银行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可能的范围内积极拓展业务,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国经验,进行制度创新。应快对投资银行的设立标准、设立程序、业务范围、基本经营规则、分监合并、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事项作法律卜的明确规定,并在适当时机出台《投资银行法》等相关法律。同时,现有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着不利于投资银行及企业并购发展的矛盾,也应对现有有关法律法规加以适当修订与补充。进一步完善相关企业并购与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并购在法制轨道健康运行。而对于目前不利丁投资银行及企业并购发展的一相关法律法规,应对其加以适当修订和补充。相关法律部门应根据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业务方面的实践和经验,尽快建一套比较完善的投资银行或企业并购方面的法律体系和业务准则。为改变我国投资银行的融资瓶颈问题,在法律上应对融资渠道做出明确的规定,…定程度上放宽对资金管理的限定条件,扩大和完善投资银行的融资渠道。

(二)调整业务结构,在并购业务方面树立自己的特色

我国的投资银行必须转变观念,彻底摆脱埘传统型业务的过分依赖,把企业并购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发展,充分利用现在有利的经济形势增加并购业务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投资银行要想在并购场上发挥主导作用,就必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树立并购业务的特色,在业务的技术含量上拉开与其他市场中介的差距。业务特色是市场定位的核心,投资银行除把并购方案精心设计好之外,还应在融资安排、企业评估定价与企业整合等方面进行创新,将自身定位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准之J。从国外投资银行业发展来看,大券商的优势事实上并不表现在三大传统业务上而是表现在新兴领域如并购业务、项日融资、金融工程、风险投资等。

尤其是并购业务不仅使投资银行获得了高额的顾问收入,而且还能通过为客户提供短期融资而获得利息收入,并购咨询业务已经成为促进投资银行成长,体现核心竞争力,降低利润波动,抵御系统风险的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所以我国投资银行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银行的成功经验,大力开展二大传统业务之外的其他项目,并把并购业务作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三)培养并购业务专业人才,逐渐推动投资银行的规模化建设

并购业务不仅需要系统地掌握和分析信息,而且需要高度发挥的构思和创意,更需要调动和组合资源实施方案的能力,这需要大量精通并购业务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目前活跃在我国并购市场上的操作人员大多数是以前的发行人员,无论在操作上,还是在思维模式上,他们都难以满足并购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专业人才的培养对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开展显得特别重要。投资银行本身也要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加速资本集中,向规模化转变,组建有竞争实力的投资银行参与竞争。目前我国有多家具有丰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可是这些公司都存在着注册资本、资产规模偏小的状况,与国外的大券商相比,尚有相当大的差距。国际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程表示,为数不多的现代化大型券商占主导地位,成为行业龙头与支柱,是投资银行业务成熟的重要标志。因此,为了提高我国投资银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加速产业集中应该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当务之急。为改变我国投资银行专业素质普遍不高的现状,投资银行应该加强与国外投行的交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在企业并购业务上的专业素质;积极培养和引进熟悉企业并购业务的高级专业人才。

第6篇

此次危机爆发前,美国投资银行实行集中型监管模式,即设立全国性的监管机构来实现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与此同时,各州也相应设立监管机构,这样就加强了监管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多样性,这种监管模式不仅增加了资本流动性,起到了很好的防范危险的作用,还提高了金融的活力,推动了美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这种监管模式并没有及时跟进,最终又失去了控制风险扩张的作用。美国金融监管结构没能跟上现代金融市场的变化,很多大型的跨国公司处于脱离监管的灰色地带,在放松监管的整体氛围下,投资银行在利益驱使下迅速膨胀,风险的隐患也越来越大,本次金融危机就是次贷危机蔓延的结果,而次贷危机的产生又是信用链拉长的结果,投资银行又利用金融工程技术对次债进行了分割组合,在此过程中,投资银行违背了“让客户充分了解风险”的原则,为金融市场埋下了隐患,最终酿成了这场危机。

二、后金融危机下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

(一)后金融危机下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现状

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主要分为附属全能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独立发展模式三种,而我国投资银行正在向这三种发展模式靠拢,并没有形成主流发展模式。与美国银行投资业相比,美国投资银行业的问题是金融创新过度,我国投资银行业的问题是创新不足。我国证券业的监管主要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这与美国的集中性模式类似,投资银行过分依赖政府进行风险管理,自身缺乏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意识。此外,我国投资银行业监管模式还存在着行政色彩过浓、监管范围不清、监管配合不到位等问题。我国投资银行市场主要由政府主导,虽然是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相结合,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行政监督的控制力明显强于自律控制,从某种意义上讲,自律监督并不具备独立性。近年来,针对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有所松动,很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也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兼营投资银行业务已初具规模,其中,利益冲突和津贴外溢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二)后金融危机下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趋势

后金融危机下,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如何吸取华尔街的教训,是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所要正视的首要问题。和分业经营相比,混业经营并没有显现出明显的优势,现阶段华尔街投资银行的转型正说明了这一点,根据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社会信用状况,中国投资银行可以在分业模式下探讨符合自身发展的金融控股模式,在综合经营中,应加强对商业银行兼营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限制衍生产品的杠杆率,切不可放松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控制。美国金融危机还暴漏出来了投资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结成利益共同体的问题,这对我国投资银行业起到了警示作用,当前,我国投资银行业创新不足,但是绝不能因为鼓励创新就对金融创新活动放松监管,投资银行金融创新行为的规范必须以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为重点,防止潜在风险通过金融创新从表里转移到表外。同时,在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还应加强对跨区域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建立对外国投资银行在国内业务的监管机制,放宽国内投资银行参与国际投资银行业务的限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投资银行国际化进程中的扶持作用,推动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快速发展。

三、结论

第7篇

从外延上看,法人治理结构应包括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从内部结构上看,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结构在逻辑层次上是不一样的。外部治理是处于主动地位的,它是法人治理的首要条件和基本机制,而内部治理则是以外部治理为基础的,它是外部治理的内生性制度安排。判断某种具体的法人治理模式是否有效,要以其是否适应其外部治理条件为标准。由此,可以展开如下推论:其一,作为外部治理的内生性制度安排,内部治理只有在适应外部治理的条件下才能有效率;其二,现实中外部治理条件千差万别,不总是完善的,因而不存在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完美”的内部治理模式;其三,内生性制度安排的特点又意味着,对应于各种不同的外部治理条件,总能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相对有效的内部治理模式。把对这种逻辑结构的理解应用于我国的投资银行问题,意味着只有首先着眼于投资银行外部治理环境的改善,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探寻与改善特定外部治理条件相适应的内部治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银行风险管理效能的提升。其基本思路如下:

一、外部治理机制的优化

外部治理是指所有者通过市场对经营者的间接控制。在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及人力资本市场都具备竞争性特征的条件,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与评价就可以借助于具有可比性的指标来进行.这会增加法人治理过程的透明性和客观性,并可以降低其成本。外部治理机制的优化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1、控制权市场的建立与完善。所谓控制权市场是指公司的控制权被交易的市场,主要的方式有兼并、收购、要约收购与委托书收购等。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可以通过一些组织和市场方面的机制来得到有效控制:法玛和詹森(1983)假设当一家公司的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时,该公司的决策体系将决策管理(创立与贯彻)从决策控制(批准与监督)中分离出来,以限制人决策的效力,从而避免其损害股东的利益;控制职能由股东选出的董事会来行使;报酬安排和管理者市场也可以使问题得到缓解(法玛,1980);公司可以通过奖金或股票期权等方式将管理者的报酬与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这不仅促使管理者拥有自己的声誉,而且劳动力市场将会根据管理者在经营业绩方面的声誉来确定其工资水平;股票市场则提供了外部监督手段,因为股价可以反映管理层决策的优势,低股价会对管理者施加压力,使其改变行为方式,并且忠于股东的利益。

现在,中国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达到公司化,而且中国股票市场还不够成熟完善,股价不能真实地反映一个企业的综合价值,况且,能够上市交易的投资银行只是凤毛麟角,因此,股票市场并不能真正起到外部监督作用;其次,现有的报酬安排对企业的管理者也不能取得真正的激励作用,因为经理人员可以获取与其职位相联系的“控制租金”,这些大量的控制租金远远地超过他们的工资收入和持股所能带来的收益;再次,中国不存在一个积极的管理者市场,大部分经理人员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因此经理人员的选拔标准不全是经济绩效,评价方法也比较落后;再则,政府虽是名义上的大股东,但其在企业的监督管理上仍然是缺位的。

因此,当所有这些机制不足以解决问题时,控制权市场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最后一种外部控制手段。构建控制权市场的前提是对投资银行进行公司化改造。当前最为紧迫的是要建立健全与投资银行并购活动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框架以及制订具体措施,为投资银行业的并购行为扫清障碍。

2、积极推进董事和经理队伍的职业化和市场化建设,人力资本市场有长期的记忆力,它能识别和评价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数量和质量,并通过其人力资本市场价格的波动,刘其施以赏罚。高素质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上佳表现会为他们带来新职位;而表现不佳则在离任后很难再被聘用于其他的公司。就中国现实而言,积极的经理人市场尚未形成,而人力资本市场对企业家资源的配置作用日益突出。有鉴于此,推进董事和经理队伍的职业化和市场化建设,最为现实的选择是要催育高效率的人力资本市场。

二、内部治理机制的改革

内部治理是指特定企业的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一整套具体制度安排。要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银行风险管理效能的提升,必须建立与外部治理机制相适应的内部治理机制。

1、投资银行激励机制的重构。据从各证券公司对激励方式的重要程度的调查显示。薪酬是公认最重要的激励手段:50%以上的证券公司认为薪酬是激励人员的最重要的手段;80%以上的证券公司认为薪酬对人才激励处于最重要和次重要的位置。仅有20%的证券公司认识到员工职业发展计划和培训开发对员工激励的重要性与薪酬是处于相同的地位,大多数证券公司将其放在次重要和第三重要的位置。与国外投资银行相比,中国投资银行在激励机制方面明显存在以下不足:重物质激励,轻精神激励;重短期激励,轻长期激励。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由低到高有五个层次:生存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激励的过程是多层次、多元的,在需要棣鹰满足的连锁过程中,激励需要体现在许多方面,激励工具也应是多元的。就中国投资银行的现实来看,现有的激励机制正在弱化,这一点从证券业内人员的高流动性可窥见一斑,重新构造新型的激励机制已是迫在眉睫。

(1)虚拟股票期权

在英美等发达国家,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工具十分风行。而在我国由于相应配套机制的缺乏以及现有政策对证券公司员工持股的限制,造成对证券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刚性制约,从现实的可能性来看,虚拟股票期权对我国证券公司可能会有参考价值。在虚拟股票期权计划中,公司给予计划参与人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的期权,即—个仅有购买名义而非真实股票的期权。从激励机制和效果来看,其与真实的股票期权计划有异曲同工之处。

用虚拟股票期权替代真实的股票期权,从近期来看,对绕开股票来源和证券公司个人持股的政策限制有阶段性的策略效果。但从长期来看,虚拟股票毕竟不同于真实股票,特别是涉及到公司控制权的场合,其激励效力将大打折扣。所以,随着相应配套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政策的松动,还是要向真实股票期权计划演进。

(2)员工自我治理

保罗·麦耶斯的研究表明,在激励职工的4个因素中,物质激励仅占7.7%权重,而个体成长、工作自主和业务成就这3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33.74%、30.51%和28.69%,而这3个因素都与公司的控制权有关。可见,如何参与分享公司控制权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的重大课题。20世纪60年代以来兴起的职工持股计划曾经红极一时,但对于投资银行这一特殊的企业组织而言,并不具备可行性。根据西方国家公司再造的经验,结合中国投资银行发展的现实体制背景和政策框架,最为现实的选择是积极推进投资银行内部职工自我经理化、工作团队化和公司事务参与化等管理创新,这既有利于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合作,增强投资银行的财富创造力、竞争力,又能培养和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以及对风险的抗御能力,使他们由风险管理的旁观者升格为当局者,由消极的风险管理主体转变为积极的风险管理主体。

2、构建投资银行风险收益良性互动管理的新型机制。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风险管理理念的更新与转变。一是专员管理全员参与。即要变过去风险管理专职部门在风险活动中孤军奋战、唱独角戏的尴尬局面,为全员共同参与、共同关心风险管理的生动景象;二是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展开以及相关信息的及时、正确、全面的沟通;三是要摈弃风险管理可有可无的机会主义倾向和思想,牢固树立“风险管理也是生产力,也能创造效益(风险损失的减少,负负得正)”的新思维;四是要由局部风险管理变为整体风险管理,树立风险管理的全局观和系统观;五是要变过去被动的、消极的事后“亡羊补牢”型风险管理,为包括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过程化的、积极的、主动的风险管理。

(2)投资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的重构与整合。据统计,1999年约有65%的投资银行在其内部成立了专家评估委员会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控制小组,以健全与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应该说,我国投资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已具备了一定基础,但随着与投资银行风险的生成、扩散速度加剧,现有组织的风险反应灵敏度,以及对风险的驾驭能力己越来越不适应。重新建立新的组织体系,意味着高昂的组织成本支出,并且震荡较大。较为可行的是对现有的风险管理组织进行重构与整合。

第8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业务定位混业经营

近年来,随着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及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着与国外同行的激烈竞争。同时,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形成了挑战。在此情形下,中国商业银行开始了投资银行业务的探索。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经央行审批后,可以办理金融衍生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这使得商业银行在现有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内探索投资银行业务拥有了巨大的实践空间。而对国内商业银行来说,随着近年来市场需求和竞争的变化,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也对其未来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1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必要性

1.1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是增强盈利能力和优化收入结构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人WTO后外资银行的进入以及金融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我国商业银行突破传统的经营模式,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已成为突出问题。为竞争优质客户,各商业银行被迫下调贷款利率,贷款收益率逐年减少。投资银行业务绝大部分品种具备高附加值的业务特点,这已经成为国际大银行的支柱性业务。中间业务类的投资银行业务具备风险较低回报可观的特性。国外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普遍占利差收入的40%~60%,而中间业务收入中投资银行业务又是主要收入来源,其他风险较高的投行业务,也可以通过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有效规避、分散和化解风险。因此,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有助于商业银行增强盈利能力和优化收入结构。

1.2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分散风险的需要

对商业银行而言,它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其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在商业银行面对的风险之中,有些风险银行可以通过适当的风险识别、评价和监控机制,运用某些金融工具来防范。近10多年来,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和债务证券化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规避风险。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其有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需要。

1.3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是面对来自外资银行的挑战的必然选择

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外资金融机构将在更大的空间和范围开展全方位的金融业务,由此而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冲击肯定会越来越大。国际全能银行和一流投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必将竞争中国商业银行的一流客户,达到投资级以上信用级别的优质公司客户可以通过国际全能银行和一流投资银行直接到海外发行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筹集低成本资金,也可以在国内资本市场获得资金支持。资本市场和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发展反过来也将吸引公司和个人存款通过基金等投资管道流入资本市场。客户资源和资金来源的相对甚至绝对萎缩,必将对已经存在过度竞争的商业银行业务带来负面冲击。因此,处于包夹之中的中国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创新业务品种(主要是投资银行业务品种),提供与国外商业银行相同或相近的服务,才能适应金融市场一体化竞争的需要。

2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优劣势

2.1优势

(1)客户资源优势。我国商业银行有着广泛而坚实的客户基础,与广大企业客户有着长期紧密的业务往来关系和有效沟通渠道,对企业乃至所属行业生产情况、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前景、财务状况都十分熟悉,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金融需求十分了解。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客户“量体裁衣”的投资银行服务,有较好的基础和优势。

(2)信息优势。商业银行网点遍布全国,业务触角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这些遍布全国的庞大分支机构网络,在日常经营中,各地分支机构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信息。商业银行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信息中心”,完全可以从信息的角度,掌握经过资本市场分配的资金在社会经济各层面的使用及运作效率情况,为其开展资本市场业务提供决策依据。

(3)综合服务优势。当代市场经济体系中,企业的金融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既需要通过投资银行业务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也需要信贷结算等传统银行业务的支持。因为商业银行有着门类齐全的资产负债业务,能向客户提供从财务顾问到配套融资、会计结算等“一条龙”式的综合服务。

(4)存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投资银行业务尽管属于典型的批发业务,很难作为标准化产品进行全面推广,但同类业务的基本做法和操作思路仍有触类旁通之效。同时还可分摊向客户提供服务中所发生的固定成本费用,凭借范围经济效应降低服务成本,这是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难以企及的。

(5)资信优势。我国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力,在各类金融机构中信用级别最高。优良的信誉是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先决条件,可以获得客户的依赖,得到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发展空间。

(6)资金融通优势。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中介服务,需要强大的资金实力作保障。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存款等负债业务聚集了大量资金,为其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提供了资金保证,尤其对于企业的购并贷款、项目融资等,都可提供巨额资金支持。

2.2制约因素

(1)业务范围受限制。在分业经营的监管条件下,银行只能从事部分投资银行业务,与资本市场、资本运作相关的一些业务项目需要作变通处理,因而束缚了银行的手脚。目前商业银行无法获得IPO经营牌照,堵住了商业银行直接为客户进行IPO业务的大门;《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股票业务,不得向企业投资,使得商业银行无法在股票包销和证券交易上服务客户。

第9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

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经央行审批后可以办理金融衍生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这使得商业银行在现有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内探索投资银行业务拥有了巨大的实践空间和发展空间。

1.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可以更好满足客户的需要

近年来,人民银行、银监会相继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等资本市场改革措施,股票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也稳步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为大型优质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渠道和更低的融资成本。

这种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一方面,使得大型企业有更多的机会来发展自己,提高自身实力;另一方面,这些大型企业又需要更多和更好的金融需求,需要有实力的银行对其给予帮助和支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成为商业银行在新形势下满足大型优质客户需求、抢抓市场机遇的必然选择。

2.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是增强商业银行竞争优势的需要

随着中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我国的金融市场对外完全打开,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对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造成不小的冲击。

随着外资银行的逐渐进入,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而从事投行业务有利于增强国内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通过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可以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实现收入多元化,提高风险规避能力;通过对客户提供存贷款传统服务的同时,满足客户融资、并购重组、上市财务顾问等多种需求,提高银行客户服务水平,增强对优质客户的综合营销能力;通过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等投行业务,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为商业银行的定价、风险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等。

3.有利于实现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

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国内商业银行需要调整其业务结构,实施业务转型以适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业务转型主要是通过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和符合未来综合经营的中间业务、增值服务,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来实现,而投资银行业务则是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具有占用资本少、风险低、收益高的特点。因此,大力发展投行业务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实现业务转型、盈利模式转变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策略分析

1.平衡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和传统业务的关系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的业务,其直接效益体现在能够取得顾问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形成新的收入来源;其间接效益体现在能够促进商业银行占领新兴市场、竞争高端客户、营销优质贷款、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化解不良贷款和保全信贷资产等,带动并促进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发展。

因此,在兼顾投资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促进,实现各项业务发展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应将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一项主体业务,注重和追求投资银行业务自身的发展,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形成依托传统业务促进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通过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带动传统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体现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初衷。

投资银行业务的拓展需要与公司业务、同业业务、资金业务等部门进行有效的合作,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综合优势,在竞争中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大多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和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在保证自身权利的同时,应该多向外资银行学习这方面业务,多开展一些相互交流学习的活动,借鉴他人的技术和经验来发展自己。

另外,投资银行部可与行外金融机构建立策略联盟,并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渠道和交易资格使客户能够间接参与各类金融市场的交易,以满足客户对综合性投行业务的需求。

3.提高投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塑造一支优秀的专业的投资银行家团队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智力密集型金融中介业务,需要一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作为支撑,所以,商业银行既要培养一批精通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等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又要引进证券、法律、营销、IT通讯、房地产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因此,塑造一个具有“能力纵深”并具有合作精神的业务团队,是实现投资银行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前提。

4.金融主管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但目前国内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仍是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主要障碍之一。因此,金融主管部门应尽快予以完善,商业银行也应该规范自身业务,积极参与相关法规的讨论与建设。

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融合,需要有效隔离风险。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根据其主要业务范围确定具体监管部门,负责对整个控股公司的监管,同时各个子公司监管部门负责对其范围内的监管责任,明确其业务范围,禁止一些风险大的业务。建立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注意培养员工职业道德和风险防范意识,在业务流程上建立健全风险约束机制、建立内部防火墙,规范内核制度,积极研究创新改善和转换风险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尹毅飞: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重点研究.金融论坛,2004.12

第10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

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经央行审批后可以办理金融衍生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这使得商业银行在现有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内探索投资银行业务拥有了巨大的实践空间和发展空间。

一、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重大意义

1.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可以更好满足客户的需要

近年来,人民银行、银监会相继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等资本市场改革措施,股票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也稳步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为大型优质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渠道和更低的融资成本。

这种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一方面,使得大型企业有更多的机会来发展自己,提高自身实力;另一方面,这些大型企业又需要更多和更好的金融需求,需要有实力的银行对其给予帮助和支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成为商业银行在新形势下满足大型优质客户需求、抢抓市场机遇的必然选择。

2.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是增强商业银行竞争优势的需要

随着中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我国的金融市场对外完全打开,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对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造成不小的冲击。

随着外资银行的逐渐进入,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而从事投行业务有利于增强国内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通过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可以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实现收入多元化,提高风险规避能力;通过对客户提供存贷款传统服务的同时,满足客户融资、并购重组、上市财务顾问等多种需求,提高银行客户服务水平,增强对优质客户的综合营销能力;通过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等投行业务,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为商业银行的定价、风险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等。

3.有利于实现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

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国内商业银行需要调整其业务结构,实施业务转型以适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业务转型主要是通过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和符合未来综合经营的中间业务、增值服务,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来实现,而投资银行业务则是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具有占用资本少、风险低、收益高的特点。因此,大力发展投行业务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实现业务转型、盈利模式转变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策略分析

1.平衡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和传统业务的关系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的业务,其直接效益体现在能够取得顾问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形成新的收入来源;其间接效益体现在能够促进商业银行占领新兴市场、竞争高端客户、营销优质贷款、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化解不良贷款和保全信贷资产等,带动并促进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发展。

因此,在兼顾投资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促进,实现各项业务发展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应将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一项主体业务,注重和追求投资银行业务自身的发展,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形成依托传统业务促进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通过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带动传统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体现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初衷。

2.以投资银行部为核心,建立与行内和行外机构的有效合作

投资银行业务的拓展需要与公司业务、同业业务、资金业务等部门进行有效的合作,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综合优势,在竞争中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大多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和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在保证自身权利的同时,应该多向外资银行学习这方面业务,多开展一些相互交流学习的活动,借鉴他人的技术和经验来发展自己。

另外,投资银行部可与行外金融机构建立策略联盟,并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渠道和交易资格使客户能够间接参与各类金融市场的交易,以满足客户对综合性投行业务的需求。

3.提高投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塑造一支优秀的专业的投资银行家团队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智力密集型金融中介业务,需要一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作为支撑,所以,商业银行既要培养一批精通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等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又要引进证券、法律、营销、IT通讯、房地产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因此,塑造一个具有“能力纵深”并具有合作精神的业务团队,是实现投资银行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前提。

4.金融主管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第11篇

关键词:风险防范房地产信贷银行业

房地产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它的发展对于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拉动相关行业发展、扩大内需等都产生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信贷又是一项充满风险的业务。因此,如何规避金融风险、积极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将是我国当前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银行房地产信贷过程分析

1、地产开发阶段。承担土地一级开发的有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单位、项目公司以及土地出资(合作)者。这三类单位都有银行贷款介入,他们的还贷资金又主要来源于土地转让。

2、房地产开发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筹资金、国内贷款、外资、债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贷款后,将部分资金支付给地产一级开发商,这也使银行对地产开发阶段的贷款收回。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将工程分为一期、二期、三期等,启动项目后着力开发一期,在取得销售许可证等“五证”齐全后预售商品房,获得预售收入并用该资金开发二期,实现循环开发。

3、房地产销售阶段。银行向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等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取得的销售收入支付建筑安装企业的代垫资金和对项目开发贷款进行还贷,银行通过回收购房者还贷资金实现整个房地产信贷资金的“回笼”。

二、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揭示

结合以上银行对房地产信贷过程,银行可能遇到风险如下。

1、项目合法有效性风险。由于房地产和其他行业的差异,这一业务既有房地产企业(借款主体)的资质管理——保留行政审批的项目,还有项目本身的合法有效性,大部分项目都是保留行政审批的,尤其是进行规划的审批很普遍,所以存在较大的政策性风险,这体现在房地产项目的地产一级开发阶段和项目开发阶段,这类风险发生最为显著的是工业园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市场风险。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定位往往成为市场风险的主要决定因素,其中价格和当地对该同类项目的供需情况是衡量市场风险的主要参考指标。这类风险主要体现在银行对项目的审贷初期和房地产项目的销售阶段,易受该行业经济“泡沫”的影响,海南房地产“泡沫”的破灭至今让人记忆深刻。

3、项目质量风险。由于房地产项目按揭时间较长,在此期间容易滋生许多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其中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相对容易监控,而项目的选址、项目类型、物业配备等将会在长时间影响项目质量,从而给银行带来相应的信贷风险。这类风险体现在房地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的周围经济环境上。

4、经济风险。经济风险主要指房地产上游行业的风险传导,例如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将会加大房地产开发的经营成本,甚至推动房价的上涨,给市场带来许多不确定性。此外,国民经济总量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都将影响到房地产的需求市场。由于房地产的行业特性,其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因素较多。

5、政策性风险。对房地产而言,其政策性风险主要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政府对房地产的产业政策等其他相关政策的影响。

三、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1、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政府要增强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调控手段,提高调控能力,促使房地产业稳定、健康、有序地均衡发展,防止大起大落,防范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为此,必须首先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统计工作,完善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全国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通过全面、准确、及时地采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相关数据和对影响市场发展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公布,政府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并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和指导,以实现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预警和对房地产投资、消费的引导。

其次,政府要设计合理、严密的房地产税制,引导土地持有者合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抑制土地的过度投机。比如对土地空(闲)置征税,以鼓励持有人积极投资开发,提高囤积投机的成本;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能有效地抑制土地投机,且能将由社会引起的土地增值通过增值税的形式部分返还给社会,体现了社会公正。征收土地保有税,以刺激土地供给等。

2、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我国应当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形成具有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的房地产二级金融市场,以达到分散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房地产对于银行的依赖性过大,不利于自身发展,同时商业银行过度的房地产贷款,有悖于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因为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社会存款,而将这部分资金投向期限较长的房地产项目不符合银行资产流动性、安全性的要求,容易造成清偿危机,产生金融风险。在成熟规范的市场中,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融资不仅仅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在一级市场以外,还应存在着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各种房地产金融工具同时存在,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等。房地产证券化可以促使房地产经营专业化,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3、房地产企业要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房地产企业自身应增强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诚信度,提高抗风险能力。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业的规模经济效应较其他行业尤为明显。规模小的开发商的单位成本居高不下,在广告策划、营销推广、环境改造、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规模较大的公司占有明显优势。此外,规模大尤其是具有较强现金实力的开发商在选择项目最佳开发时间上也具有主动权。因此,房地产业内部适度的资本集中,能有效地节约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

4、银监会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和服务功能。银监会应加快发挥在社会信用基础和市场诚信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和服务功能。激励诚信行为,促使各经济主体在日常信用活动中养成守信习惯,彼此建立起互信、互利的信用关系,确立失信成本递增的违约制裁机制,严惩欺骗和违约行为,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起诚实守信的氛围和环境,促进金融稳定。

5、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商业银行自身应加强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首先,商业银行要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和扩大房地产市场信息来源,及时关注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提高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的分析预测能力;要加强产业政策研究,制订与产业政策相互协调的房地产信贷政策;要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的研究,防范市场风险于未然。其次,信贷从业人员必须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在调查环节尽职尽责,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及时分析信贷业务的客户风险和经营风险,研究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信贷审批人员应在审批环节严格把关。一是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二是分析项目投资资金组成的合理性和来源的可靠性,项目资本金比例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自有资金是否到位,部分销(预)售收入作为投资来源是否可行等;三是分析项目总投资的合理性,如建安成本是否过高等;四是分析项目的合法合规性,结合“四证”分析有无超规划、超容积率等情况;五是分析项目抗风险能力,结合成本、净现金流量、投资收益率、敏感性因素分析等指标进行分析;六是分析项目的市场前景及其竞争力,要结合产品价格、项目所在地的位置、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开发商的品牌等因素分析;七是分析担保措施,抵押物是否足值、变现能力是否强,保证人保证能力如何等;八是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信状况、开发经验、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意识及风险控制能力。

【参考文献】

[1]孙永玲:中国房地产金融战略实施[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第12篇

关键词:投资银行;股市风险;间接融资;可持续发展

中国股市存在太多的变数。自2006年6月份大盘指数从1500点起,一路冲破4000点大关,股票市值连增5倍达20万亿元。但自2007年“5•30”以后,阴阳两重天,随着调高印花税率、央行加息、增发特别国债、惩治违规入市资金等利空信息的相继出台,股市连续暴跌,仅2007年6月份一个月的跌幅就达四年来的跌幅之最,股票市值缩水近5000亿元,约七成散户亏损。为此,那些满怀“十年牛市”的股民特别是上千万的新开户股民被暴跌弄的晕头转向,投入股市的辛苦积蓄几乎被洗劫一空。诚然,受中国政局稳定和经济持续增长的影响,大盘的总体走势会日渐趋暖。

中国股市经过16年的曲折发展,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屈从于政策调控、国内机构投资者的打压和国际游资的冲击,但是,如此剧烈的“国内蝴蝶效应”过后,人们更应该重新审视作为股市基石的企业的投融资渠道。

股民之所以在某个价位购买公司的股票,因为它不仅反映了当期该股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实物资产+溢价),还反映了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企业的良性健康成长是股市可持续发展的硬道理。我们不反对适当的股市泡沫,但股价的内核是公司实物资产的证券化水平,以及该股未来的收益率是否高于社会平均收益率。

换个角度,冷静下来想一想,如果上市公司、券商、股民都热衷于通过频繁的股票换手来增加各自的收益,默然于企业的正常运转及扩大再生产,中国的股市何谈长久,众多小股民的利益何谈保障。

中国股市的狂躁于不安彰显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特别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层次矛盾。目前,企业要获得流动资金扩大再生产或进行战略并购,主要有两条途径:其一是向银行贷款的直接融资,那要经过烦琐的批复并支付高昂的利息;其二是千军万马挤到股市上融资进行间接融资,一会儿涨停一会儿跌停的大盘,往往扰乱企业的长期战略性生产安排。而西方发达经济体,全方位服务的投资银行更多的成为企业发展的外部智力和财富资源。

投资银行是指经营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即包括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证券自营等常规业务,又包括企业融资、直接投资、兼并收购、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国际化业务、金融衍生工具等新型的资本市场业务。

在英美发达经济体的形成过程中,投资银行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从20世纪初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企业兼并浪潮,到20世纪70年代末英国进行的国有资本民营化浪潮,无处不闪现着投资银行的身影。今天的投资银行已经全面进入混业经营阶段,新型金融衍生工具的开发更使它成为企业活力最重要的能量源泉之一。如大名鼎鼎的高盛、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德意志银行等。

今天,投资银行已逐渐跳出了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金融模式之争,能够从更高的层次上了解企业的有效需求,及时设计出一系列创新性金融产品,而非局限于证券融资一条途径,正是投资银行,快速地在投资者和融资者之间架起了一座座桥梁。另外,投资银行还能在投资计划、兼并收购、反收购措施、资产证券化、国外上市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特殊的战略指导。在中国激荡且狭窄的上市融资背景下,投资银行无疑是有效化解股市风险的“第二条道路”。

投资银行因其产生的背景不同,不仅称谓略有差异,其运营模式也有所区别。概括地讲,主要有:与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的投行模式,西方称之为投资银行(InvestmengBank),如美国的花旗银行;由商业银行控股实行混业经营的投行模式,西方称之为商人银行(MerchantBank),像欧洲的德意志银行;主要是金融型证券公司从事的投行业务,西方称之为证券公司(SecurityFirm),如日本的野村证券。

在中国,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投资银行现存主要有两种模式:其一是以证券公司为主体的投行模式;其二是在商业银行内部成立的投行部门。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同时开展投行业务的格局在初期对稳定我国的金融市场秩序作出了较大贡献。但是,随着我国金融业务全面对外资的开放,国内的金融改革在向纵深扩展之际,这两种模式都遇到了严峻的挑战。

国内100多家证券公司的投行业务几乎都集中在一、二级证券市场上,很少涉及企业的重组并购、银团贷款等品牌业务。过度的业务雷同很容易形成无序的竞争,如在一级发行市场,证券公司往往对上市公司进行过度的豪华包装,虚增利润,高位发行新股和配股;在二级流通市场,又常出现证券公司与上市公司串谋操纵股价,利诱和欺诈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且不说证券经营机构自有资本匮乏,再融资能量差,从业人员素质低,仅从收益水平来看,证券的承销与经纪占国内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的九成左右,而从历年高盛、美林、摩根士丹利等收益来源看,此块业务约占其总收益的一成左右。所以,投行业务不应局限在狭义的承销业务,而应开拓结构化融资、战略重组与并购、金融衍生产品等广阔的领域,健全企业的服务功能,适应客户个性化需求,不断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产品,避免陷入低水平的重复性竞争老路。

商业银行内部的投行部门在银团贷款、企业并购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如工行的投行业务从零点起步,实现了快速增长,2006年共有27.6亿元的进账。但是,因为商业银行不能开展证券类业务,它们的投行规模和盈利能力仍然偏小。就拿商业银行中投行业务做得最好的工行来讲,它去年的投行收入较之花旗、美林等一流投行收入还有500倍之遥。由此可见,提升国内投行的规模和档次以应对国际投资银行对中国优质客户资源的侵夺已经迫在眉睫。

无论哪种存在模式,我国的投资银行在质和量上与国际性的投资银行都有天壤之别。人才、机制、经验、客户群、规模、国际化运作等方面我们的投行都没有办法与国际性的金融机构抗衡,但是我们在境内企业的融资、并购、上市、资产证券化等方面还具有相对的比较优势。只要定位准确,措施得力,国内的投行业务同样有做大做强的希望。相比之下,以商业银行下属的投行部门为主体,收购证券公司或开设证券业务,全面提供集成的投行服务,是一种切实可行的经营模式。这样做主要是商业银行能为投行部门提供以下几方面的优势资源:

第一,资金优势。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已通过改制上市之路募集到了充裕资金,如果政策允许,它们完全有能力划出一定的信贷额度给投行部门支配。国际投行推崇的先给目标企业提供过桥融资、信用担保来撬动并购重组、证券私募模式,商业银行的投行部门最有能力快速介入。美国的高盛公司成功之处在于它能集融资、交易技能于一身,并率先在业界提出“将资本用做市场营销工具”的理念。提供高品质的融资服务是高盛成功营销的重要因素。在接下来的一系列运转中,高盛又强调融资、并购、投资、风险管理等投资银行业务的无缝对接。

第二,品牌优势。商业银行在多年的市场经营中已形成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认知度,在融资、、清算等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易于提高客户特别是中小客户对投资银行业务的认同感,利于市场开拓。

第三,网络优势。虽然国内的商业银行无法在企业海外上市及跨国并购等诸多方面与国际知名投资银行相提并论,但是,商业银行拥有遍布国内的分支机构和信息网络,它们与地方政府和大型客户也建立了相对牢固的合作关系,在扩大投行业务时能为客户节约大量的机会成本和交易成本。

第四,资产证券化优势。大型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方,这为企业的资产证券化创造了极为便利的条件。仅2006年,国内发行的银行间短期融资债券就高达2943亿元,通过银行间短期融资债券的交易,商业银行很容易将企业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可流通的证券。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帮助企业盘活了资产。

第五,人才优势。投资银行是智力密集型行业,与证券公司相比,商业银行有几十年的文化积淀和完善的人才储备,形成了总行、省际分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梯度合理的人才队伍,能快速地组建高水平的投资银行业务分析和营销团队,在稳步发展融资信贷、咨询顾问、并购重组的基础上,合理开拓资产证券化、直接投资和股票债券的发行、承销、经纪等项工作。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投资银行在企业的融资、投资、并购、重组、咨询和提供衍生金融产品等方面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企业蜂拥股市间接融资的风险一定能够得到有效的分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潜力才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查里斯•R.吉斯特.金融体系中的投资银行[M].郭浩,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第13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资金;风险投资;问题及对策

以发展的眼光来看,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在发展的初期阶段都必须要参与风险投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企业风险投资机制已经逐渐趋向完善,为促进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而对于银行风险投资来说,虽然我国银行风险投资机制还不够完善,但是其对于促进银行和社会的发展依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是我国重点发展的银行之一,其信贷资金数目较多,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放入风险投资能够有助于产业升级,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必要性

对于商业银行本身而言,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是促进商业银行稳定、快速发展的必要手段。上世纪末,由于受到过度自由化的运营理念的影响,各国商业银行的营业额下降十分严重,破产银行的数量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方面首先对商业银行进行了改革。经过改革之后,美国商业银行不仅开拓了投资运营渠道,而且提高了银行的收益,促进了当时科技行业和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2]。美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改革手段即是使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虽然我国的基本国情与美国略有差别的,但是商业银行在我国同样处于重要的地位,且近年来我国通过不断政策和制度的改革,商业银行的收益仍然较少。为了促进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要而必须要介入到风险投资中。此外,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还能够促进资产结构的多元化发展,还有助于积累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高科技发展中,实现高科技产业化发展。

二、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需要正视的问题

1.管理体制的问题

传统的银行管理体制为分页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对商业银行的发展和管理要求较为严格,会限制银行的自由发展和创新力度。风险投资需要银行以股权的方式进行参与,这一点对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而言是一大难题。传统管理体制下,我国商业银行并不能够参与股权投资。因此,要想实现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必须要恰当处理银行和投资方之间的关系。从当前发展的局势,社会经济未来的竞争将会更加白热化,商业银行中传统业务由于竞争优势不强,必然会出现盈利降低的情况[3]。为了提高盈利,未来的商业银行也必须发展风险投资业务。当然,究竟应该如何发展投资业务需要银行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2.成本问题

风险投资需要一定的成本,商业银行参与风险投资所需要的成本更是非常之高。一方面,我国当前的资本市场发展在诸多方面还存在着漏洞和缺陷,商业银行想要从事投资行业还欠缺一定的条件,包括金融工具的欠缺等;另一方面,银行风险投资机制在我国起步较晚,其发展还有诸多的不足,退出和进入机制均有待完善。此外,我国目前发展中的高科技企业均是中小企业,投资的成本较高[4];再一方面,从社会信用担保制度的角度来看,我国相关的担保制度亟待完善,否则商业银行及时进入到风险投资领域也将难以达到降低风险的效果。

3.风险控制的问题

根据我国央视银行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在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前必须要先报批。报批的主要目的是成本控股子公司。该控股公司必须是独立的,其一切业务均要独立于当前的金融业务。在控股子公司的注册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如银监会等会加强对其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该公司的发展规模[5]。与以往的准入门槛相比,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准入门槛似乎能够更好的降低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但是这些是从体制方面对比出来的,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要切实降低银行的投资风险必须要重视其中的操作风险。因此,按照当前的操作来看,央视通过将或是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方法,转移商业银行的低成本资金到投资企业中。其他的金融机构一旦效仿,就有可能引发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监管部门很难发现,最终会影响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

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商业银行在支持高科技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经常面临收益和风险不对称的问题,要改善这种现状必须要提高商业银行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而要吸引商业银行投资贷款企业必须要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肌注:首先,高科技企业的贷款抵押品必须是未来的商业利益。如果高科技企业项目在未来能够获得成功,商业银行能够按照规定收取一定的收益。该收益制度而是不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在内的收益,只有这样才能够有助于形成风险补偿机制[6];其次,在贷款的方式方面,商业银行必须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纳入担保范围,并由此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这样能够扩大担保的范围,提高风险补偿;再次,创新企业的担保方式。中小企业贷款机构在带包过程中,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对商业银行增加额外的担保;最后,要积极探讨商业银行的融资方式。在向风险投资公司进行融资时,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探索合适的方式及渠道,增强风险投资公司对企业的投资总额。

2.政府加大政策等扶持力度

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必须要向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担保,而担保人必须要求有代偿能力。但事实上,许多的高科技中小型企业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或者说许多企业在当时并不能被肯定有这样的能力。那么自然会字段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发展[7]。因此,我国政府应该要向国际上其他国家如美国等学习,通过政府出资,单独设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保证机构,以保证风险投资和借贷的安全性。当然,除此之外,政府还能够通过降低商业银行的投资税率、政策鼓励等措施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商业银行的风险投资。

3.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

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的特征,要保证商业银行的投资安全必须要培养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这些人才必须要熟悉银行风险投资相关事宜,且善于理财和运营,在专业领域如计算风险概率和风险含量中具有较强的能力[8]。由于商业银行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商发展风险投资的专业人员必须能够及时预测出商业银行风险的类型、时间和程度等,并根据预估的情况制定出有效的风险防范方案,增强商业银行的商业利润,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

4.创新交易金融工具

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发展风险投资业务必然需要严格控制交易风险。一般来说,风险投资的业务交易额较大,但是结算较为分散,且没有制定有效的保证金管理制度,需要每日进行结算。与传统的信贷风险相比,现代化的风险投资交易所面临的风险必然更大。但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相关机制并不完善,商业银行又缺乏必要的交易金融工具,给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必须要创新交易金融工具,尽量降低风险。

四、结语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是时展的潮流和趋势,其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均有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对于商业银行本身而言,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是促进商业银行稳定、快速发展的必要手段;其次,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能够促进资产结构的多元化发展;最后,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有助于积累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高科技发展中,实现高科技产业化发展。然而,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包括传统管理体制的限制,成本过高和银行风险机制问题以及风险控制等问题。要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保证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进入风险投资必须要做到:第一,加强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第二,政府加大政策等扶持力度;第三,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第四,创新交易金融工具。

作者:夏新野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区域经济学

参考文献:

[1]钟长洪.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的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0,09:117-118.

[2]康芸,刘曼红.对我国商业银行资金参与风险投资的思考[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21:9-12.

[3]潘敏,缪海斌,陈晓明.金融救市下的中国商业银行信贷扩张行为分析[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2:92-101.

[4]秦捷,钟田丽.商业银行竞争对小企业信贷可获性的影响[J].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10:1512-1516.

[5]徐振业,曾勇,邓光军.信贷资金约束下外资银行独立进入及网点投资[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4,03:575-588.

[6]程凤朝,李莉,庄鹏冲,兰全昌.十二五期间如何优化商业银行信贷结构[J].金融论坛,2012,01:16-22.

第14篇

所谓人力资本,是指存在于人体之中的知识、技能及健康等素质存量的总和,也是指能影响人力资本所有者未来收入流的存量。在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研究人力资本,并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是近年来金融改革发展中的一个崭新的课题。

一、银行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

1.从银行制度方面来讲,银行的可支配资本,表现为两种形式: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其中,人力资本不同于人力资源,主要是强调对经济增长贡献重大的人力因素——主要是知识、技术、信息、事业心和创新精;神等一切具有乘数效应的经济资源总称。银行产权制度关心的是在这种组合资本中,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应如何在人力资本所有者与货币资本所有者之间安排,才能使银行资本价值最大化。

2.从银行经营方面来讲,银行的经营活动是以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两类生产要素的存在和配置为基础,是资本投入、生长、增值和获利的载体。银行资本增值取决于人力资本、货币资本以及银行的运行制度。银行资源配置效率和经营效率越来越不取决于货币资本,而取决于人力资本的开发和利用程度,呈现出人力资本主导货币资本的发展形态。可以讲,货币资本是银行资本增值的条件;人力资本才是银行资本增值的主要源泉,所以让人力资本事有银行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就是逻辑的必然。

3.从人力资本自身方面来讲,现代商业银行具有专业化特点的人力资本可分为3类:一是经营管理型人力资本;二是技术创新或技术转移型人力资本;三是市场开拓或产品营销型人力资本。商业银行经营效益及效率的提高日益依赖于人力资本,其原因就在于相对于货币资本来说,人力资本的内在价值得到了显著提高,因为在人力资本的要素结构中,需要较大投入的知识要素日益成为其主导要素,所以如同其他任何投资活动一样,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也是成为资本投资的一种选择,并且同样应得到投资收益回报。

4.根据人力资本价值与岗位价值的必须结合性,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给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关键岗位定价——岗位价值资本化和股权化,以体现竞争上岗者的人力资本价值及其对产权要求的初始界定,让人力资本所有者与货币资本所有者一样分享银行剩余和分担银行亏损。离岗时,不管其在岗期间银行是增值还是贬值,都要求按当初岗位价值的货币值归还银行。如果银行盈利,则体现人力资本初始产权要求的股权就会增值,人力资本所有者将取得资本收益。反之,如果银行亏损,则人力资本所有者还应与货币资本所有者一样,承担必要的亏损责任,扣减相应的股权,充分体现责、权、利、险的结合。

二、银行人力资本投资

对人力资本进行投贷主要是使人力资本得到增值,并能为银行创造价值。人力资本投资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使得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越来越多地在银行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其角色定位也由传统的控制人工成本的成本中心转变为增加产出的利润中心,大力资源管理的战略目标就是要不断地增加银行的人力资本。

l.力资本投资的主要内容。人力资本投资主要是指对员工进行普通教育、在职培训、健康保健等旨在提高人力资本存量的资本性支出行为,其中核心内容,就是针对银行员工的职业生涯和发展路径进行经常的、大量的教育投资和培训投资活动,这方面的投资对一个现代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具有战略决定意义。

银行人力资本投资与形成。银行人力资本可以理解为具有连续不断地获取、积累、利用和创造知识的组织能力。(1)银行人力资本不是单个个人的人力资本的简单加总,银行作为一种社会有机组织实体,其人力资本水平和存:量取决于组织整体协同的有效性和有机性。人力资本是凝结在人身上的知识和技能,其根本的功能规定性主要表现为在社会生产活动中所发挥的精神创造力。面对日趋激烈的全球一体化的竞争挑战,银行要想在市场中立足、生存、成长和发展都必须成为不断学习、创造和运作新知识的学习型组织。(2)银行人力资本的投资与形成,就是银行作为一种学习型组织进行系统思考和形成群体知识创造的过程;或者说,包括人力资本获取、融合、维持和再造在内的人力资本形成,是银行作为学习型组织运行和发展必须坚持的战略层面。银行人力资本形成的组织基础和首要任务,是发展、培育具有自我超越精神内涵或人力资本存量的组织成员。银行人力资本形成的关键环节和主要任务,是通过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和实现团队学习,把个体的人力资本整合成银行人力资本。银行人力资本形成的最高境界和战略任务,是健全银行作为学习型组织的系统思考和知识创造功能,从组织发展战略的高度制定银行人力资本投资规划并动态推进其滚动实施。(3)银行人力资本的形成是一种长期的、动态的过程,是通过战略性的人力资本投资活动来实现的。银行人力资本投资战略,作为整个银行投资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是指从银行长期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高度,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的挑战和内部组织结构变革的要求,对银行未来时期人力资本形成和维持所需支出活动进行总体性的谋划和安排。银行投资经营战略规定了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银行经营的特定行业和领域、增长向量或成长方向、市场竞争策略和组织内部要素的协同机制,而人力资本投资及其战略选择则是决定整个银行投资经营战略顺利实现和最终成功的主导和关键。

三、银行人力资本激励

银行人力资本运用能否以人为本,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就成为决定银行生产经营绩效优劣的关键因素和银行人力资本运营管理成功与否的核心问题。

1.银行人力资本在运营过程中的使用效率或利用效果如何,是靠激励来实现的,主要包括制度激励和管理激励。所谓激励,就是强化与组织;目标相契合的个人行为,也就是说,引导个人行为最大限度地运用其人力资本去实现组织目标。当个人努力方向与组织目标完全一致时,个人的潜在人力资本得到最大限度的运用,激励效果达到最大。可见,激励的实质,就是通过制度设计和管理操作,以使个人与组织目标最大限度地一致起来,调动人力资本所有者个人的精神力,让他们有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运用其人力资本在工作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2.人力资本制度激励,就是遵从人力资本天然所有者这种经济行为属性,按照效率和公平原则,设计和建立统一的、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激励制度,并在整个银行范围内贯彻实施。这就要求从银行所有权安排和治理结构高度确立人力资本产权地位,保证其主体权能和权益的实现,即设计和实施全员持股、民主控制的股权激励计划和措施。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系列绩效考评和奖酬制度,以及银行文化、团队精神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制度激励是银行人力资本使用的一种长期稳定的根本性激励机制,它是管理激励的基础或前提。

3.人力资本管理激励。银行人力资本运营过程中,管理者面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现实的个体,所以,对人力资本的日常维持和激励使用就必须因人而异、区别对待。这就要求管理主体有高超的技能和技巧,能综合运用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甚至人体功效学等知识和技术,有效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之最大限度地运用其人力资本,为银行经营发展做贡献。管理激励是银行人力资本使用的一种动态权变的日常性激励机制,它是制度激励的具体实现形式。

在银行人力资本运营的战略层面上和操作实务中,制度激励与管理激励必须有机结合起来,并整合为完整的银行人力资本激励体系和运作机制。管理激励措施和实施必须建立在制度激励的基础之上,制度激励必须为管理激励的有效实现提供制度前提、组织保障和人文环境。经过整合的人力资本激励体系和运作机制,基本框架和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银行薪酬制度体系的设置运作;二是绩效考核评估制度体系的设计操作。

四、银行人力资本整合

银行人力资本整合,就是通过协同调控组织成员的目标动机和行为倾向,使他们自觉地把自己的人力资本潜能调动起来,并最大限度地凝聚和转化为银行的整体竞争优势。由于人力资本是依附于组织成员的个人行为而发挥作用的,组织成员的个人行为倾向性对其人力资本效用的发挥具有决定性影响,所以银行人力资本的整合在很大程度上是组织行为的整合,是组织成员在互动中调试自己行为以适应组织目标的过程。

第15篇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公司、个人客户提供的综合化、个性化服务的一类金融产品。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近年来,随着金融开放加快、商业银行竞争加剧、国民经济增长和个人财富的增加,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由于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

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和演进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本文主要分析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规范、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有关政策建议。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1.外汇理财产品。早期的外汇理财产品主要是个人外汇结构性存款,近年来受人民币汇率改革、美联储不断加息、本外币存款存在较大利差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外汇理财市场日趋活跃、品种正逐步丰富。今年年初,凭借股市和金市的高温,各商业银行推出了一批与股指、黄金价格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大幅提高。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开办的外汇理财产品有工商银行“汇财通”、建设银行“汇得盈”、中国银行“汇聚宝”、中信银行“理财宝”。

2.人民币理财产品。人民币个人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企业短期融资债券为收益保证,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理财类产品。该理财产品一般以银行信用保证本金安全,且预期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税后收益;产品流动性强、风险低。

由于货币市场利率走低,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节节攀升后开始逐渐回落,收益率下降,降低了对公众的吸引力,一些行甚至停办了人民币理财业务。

2006年以来,一度跌入低谷的人民币理财再次升温,其主要特点是:一是预期年收益率一般在2%—4%之间,较2005年收益率明显提高。二是产品的流动性明显增强。如工商银行1月份发售的一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首次在同类型产品中提出允许提前赎回,允诺其半年期产品发行后,客户每个月都有一次赎回机会。三是结构型产品主导市场。各行推出了多种结构型理财产品,资金收益与国际金融市场投资产品相连接,本外币通过衍生产品相联系,以外币的高收益弥补本币的低收益。如民生银行经银监会、外管局批准,首家推出民生财富人民币非凡理财结构性理财产品,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的衍生交易,为客户提供人民币和美元结构化理财;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浮动收益产品,收益率与国际金融市场原生及衍生产品挂钩,收益率比同期储蓄高30%以上。四是资金投向有突破混业经营限制趋势。如中行财富投资管理服务汇集了中银股份旗下中银国际、中银证券、中银基金等产品和服务,将借助中银集团在海内外证券行业和基金行业的配置,为理财贵宾客户提供海内外证券投资管理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将理财作为竞争手段。2005年前,商业银行推行理财业务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而在于争夺存款、提高市场份额。一些银行采取盲目承诺高保本收益率,甚至采取搭售储蓄存款的方式销售理财产品,将个人理财产品演变为变相高息揽储的工具。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甚至在亏损让利的条件下推出理财产品,以理财产品为竞争手段吸引中高端客户、争夺零售客户资源。而国有商业银行推出个人理财产品的主要目的是应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同业竞争,巩固中高端客户,减少客户流失。

2.潜在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定价和风险对冲方面,缺乏科学的定价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是市场风险。推动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基本前提是获取债券市场收益率与存款利率之间的套利利差,一旦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下降,这种套利的风险就会自然产生,有可能会导致银行无力支付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由于债券数量有限,加上商业银行人民币流动性过剩问题突出,大量理财资金涌入货币市场,银行获利空间变得极为有限。2004年上半年以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出现了持续、大幅上涨,上交所国债指数从2004年4月初91.1点上涨到2005年10月中旬的109.73点,上涨20.45%.债券指数已在高位运行,债券收益率曲线整体下移,债券资产利率风险越来越突出。外汇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外币结构性存款、货币掉期、高等级债券、欧洲商业票据、拆放境外同业等产品,也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目前外资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有的与香港红筹股挂钩,有的与新兴市场债券挂钩,有的与商品指数以及国际市场黄金、石油挂钩。目前,美国联邦储备基金利率已达4.5%,且市场普遍有进一步上升的预期,随着美元与人民币利差的进一步拉大,许多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汇率、利率工具,投资境外衍生产品以提高资产收益率和资产配置效率的意愿比较强烈,一旦市场出现大的逆转,外币理财市场将面临较大的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缺少自己的产品模型和对冲技术,大部分产品都是依靠外资银行设计、报价、风险对冲,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也存在一定风险。

二是操作风险。目前银行大量推出创新理财产品,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往往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因操作失误或欺诈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有的银行对空白理财产品认购书不作重要凭证管理,经办人员对相关操作规程不熟悉,或者分支行超计划销售,存在较多的风险隐患。

三是流动性风险。对可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如果因为市场利率变化出现大规模赎回,可能影响银行的流动性,特别对资金头寸比较紧张的股份制银行影响较大。

3.理财业务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商业银行的理财资金管理不规范,没有按理财产品协议使用资金,发生理财资金挪用的现象。而且,商业银行通常对出售理财产品获得的资金没有设置专门科目进行管理,只是在储蓄存款科目反映,仅是作了冻结而已,资金实际用途难以监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4.缺乏较权威的培训认证机构。为了保证金融理财师的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许多国家的实践经验是对“金融理财师”成立自律性、非营利、非政府的专业资格认证机构,通过对达到一定专业水平和道德水准的金融理财人员进行认证管理,提高行业公信力。国际注册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是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广泛认可的金融理财师认证机构。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的类似权威机构,只是于2004年9月,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名义发起成立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并于2005年8月加入了国际CFP组织,首次在国内引进国际CFP专业资格认证制度。

二、影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仍然以产品销售为中心,还没有过渡到以客户为中心,业务仅停留在产品上,尽管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品牌,也纷纷建立理财中心,但它们的业务范围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仅是储蓄功能的扩展和最初级的咨询服务,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设计,缺乏个性化服务。绝大多数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出发点,是将其作为优质营销服务的一个手段。影响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一)外部环境因素

1.居民现代金融意识不强。由于普及性金融教育严重滞后,加上商业银行理财营销过分侧重于收益的宣传,没有严格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使大多数居民对风险与收益没有正确的认识。公众更多认同银行传统的存款类业务,对真正意义上的“代客理财”业务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更偏好具有保底承诺的理财产品,对风险程度相对高、没有硬性承诺的产品则“敬而远之”,更鲜有通过资产组合规避风险的需要,导致现阶段市场需求只能是一些低风险的简单理财产品。

2.理财资金运用渠道狭窄。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程度较低,金融市场交易品种少、市场容量小,加上外汇市场开放程度较低,国内货币市场一直是人民币理财资金的主要投资渠道。在2004年宏观调控、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理财产品收益率伴随着货币市场利率走高而走高,而后又伴随着2005年下半年资金宽裕、货币市场收益率走低而连续下降,有些银行甚至出现了常规业务收益补贴理财业务的倒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