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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贸易立法的回顾
1、二战以前美国的贸易政策和立法
美国贸易政策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贸易政策的法制化和程序化,这体现在美国国内众多的贸易立法及其发展演变上。美国早期的贸易立法基本上是围绕着关税政策来制定的。本世纪30年代对于世界经济和美国经济来说是一个灾难性的年代,遍及世界各国的经济大萧条和贸易战成为那个时代的特征。1930年的《斯穆特——霍利法》制定了美国历史上最高的一般关税水平,标志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最高点。1934年美国出台了《对等贸易协议法》,它成为美国贸易政策史上的转折点。该法案旨在降低关税税率以及通过双边谈判和协定来降低对美国产品的歧视,以此扩大美国产品的海外市场,通过出口的增加带动美国经济走出萧条。该法案标志着通过协议进行关税减让的时代的开始。这种通过双边谈判和签署贸易协定来解决贸易争端和推进贸易自由化的作法在1946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签署之后扩展为多边主义。除了规定有关关税减让谈判的事宜,美国的贸易立法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减少贸易自由化对国内工业的严重冲击和负面影响,依法对因进口而造成的损害提供某种形式的帮助。美国根据国际国内经贸形势的不断变化而不断修改和补充其贸易法规。
2、二战以来美国的贸易立法
(1)《1962年贸易扩大法案》
二战后,特别是从50年代末60年代初起,来自国外的越来越强大的竞争冲击了美国国内的部分工业。1962年,出于保护国内工业和减少竞争压力的考虑,美国出台了《贸易扩大法案》,推出“贸易调整援助计划”(TradeAdjustmentAssistanceProgram简称TAA),为受到冲击的行业的工人提供正常失业福利之外的的调整津贴、援助和再培训机会,以帮助他们转移至新兴的、更具竞争力的行业,对受到外国竞争威胁的公司提供技术援助、贷款和贷款保证以及税收优惠来减少产业调整中的损耗。TAA计划还授权美国总统对外国在农产品贸易中的不公平作法采取行动,这也就是1974年贸易法核心思想的前身。1962年贸易法规定,只有那些遭受“重大损害”并且损害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美国的关税减让而导致进口增加的行业才可以援引该立法得到补偿。美国专门研究贸易政策的学者德尔塔在对反贴补和反倾销案例进行统计分析之后得出结论说,由于1962年贸易法的授权条款和《贸易调整援助计划》将受益的标准订得很高,使受到冲击的部门和公司很难获准接受有关的补偿。
(2)1974年贸易补救法案的201条款和301条款
70年代以来,美国国会一步步放松了进口补救的标准,更加满足了受冲击行业和公司的要求。1974年贸易法的201条款是《关贸总协定》第XIX条款即保障条款的对应条款,它规定对美国厂商因关税减让和进口激增而遭受的损害进行补偿,或者阻止这种损害的发生。该法案第一次授权私人企业可以就国外产业的非公平竞争行为直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上诉。如果达到预定的标准,ITC会向美国总统提出建议,总统则有权下令提供包括关税、配额或其它进口限制在内的临时性补偿措施。1974年贸易法将1962年法案中规定的“严重损害”的标准降低为仅仅要求证明进口是“严重损害”的“重要原因”,或者是严重损害威胁的重要原因(而不是主要原因),而且,这种损害也不必源于美国的关税减让。此外,TAA计划的标准也有所降低,这些法律规定的变化使得遭受进口冲击的工人、公司和行业组织更容易获得法定的调整援助。
301条款是美国向所谓“不公平贸易”进攻,迫使其它国家对美国开放国内市场的主要武器,1974年立法将301条款的有关权力由总统转至美国贸易代表(USTR)。后者在接到私人部门的投诉后,负责进行调查并向总统提出建议以便总统采取行动(征收额外关税或者实施其它进口限制),针对其它国家所谓“不公正”、“不合理”或“歧视性”的贸易作法进行反击,以保证实现美国各项贸易协定项下的权利。这些由美国单方面定义的‘不公正’、‘不合理’或‘歧视性’的贸易作法以及美国提出的贸易报复和制裁措施常常会招至贸易对方的谴责和批评。
(3)1979年有关反贴补和反倾销的贸易立法
东京回合之后,美国国会通过了1979年《贸易协议法》,将美国在多边谈判中的承诺法律化。东京回合上所通过的关于贴补和反贴补以及反倾销的准则,要求对承诺遵守国家的产品反倾销案例进行“严重性损害”的调查。然而,这些多边的规定和标准在美国1979年的立法中得以放宽,比如该法案缩短了对所有的反贴补诉案的时间限制,并且将不公平贸易补偿法的执行责任由财政部部长转交给商业部部长。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反贴补及反倾销立法的实施和执行,为申诉的美国企业和公司提供更加有效的帮助。贸易补偿法标准的放松、规定调查时间的缩短和贸易执法机制的强化,导致70年代以来美国不公平贸易诉讼案件的数量迅速增加。相对于保障条款和贸易调整计划而言,反倾销和反贴补立法成为各个工业部门寻求进口保护的“通常”的“第一选择”。
(4)80年代贸易立法及301条款的各种变形——超级301条款和特别301条款
进入80年代,美国进一步强化了贸易立法的301条款,以便更好地为美国的商业利益服务。1984年的《贸易和关税法案》要求美国贸易代表每年提供一份《全国贸易评估报告》,对重要的国外贸易障碍及其对美国的影响进行量化分析。该法案还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以主动发起301条款的调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付贸易壁垒的打击力度。1988年的《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中的301条款要求美国贸易代表每年提交关于外国贸易壁垒的报告,列出所谓“重点国家”和“重点贸易作法”,并将此作为同其它国家进行贸易谈判的主要目标。它强调了美国的所谓的公平贸易规则,加强了对国外“不公平贸易”的进攻和报复性,是强化了的301条款,因而被称为“超级301条款”。
特别301条款作为301条款的另一发展,是用于加强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利益,促进国外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该条款特别创立了“观察国”、“重点观察国”和“重点国家”名单,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国家的政策威慑,促进美国维护其知识产权领域的利益。中国曾几次被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列为特别301条款的“重点观察国”和“重点国家”,并以法定调查和贸易制裁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
(5)赫尔姆斯—伯顿法和达—马托法案
1996年美国出台的旨在制裁古巴、伊朗和利比亚的赫尔姆斯—伯顿法和达—马托法案,引起了国际社会的轩然大波,遭到世界其它国家的一致谴责和反对,就连美国的老朋友英国也站到了它的对立面。1996年6月4日,与古巴、伊朗和利比亚年贸易额为18亿美元的欧盟,正式就赫—伯法向美国提出抗议,就连被美国认为最保险的第26届美洲国家组织大会,也谴责美国“执行损害其它国家的法律”。10月16日,欧盟把这个问题提交到世界贸易组织。后者警告美国不要采取单方面的措施。1996年11月12日,联合国大会以137票对3票通过了反赫—伯法的决议。赫—伯法一出台就非议纷纷,结果克林顿政府不得不宣布推迟6个月生效,同年10月16日又决定将赫—伯法第三条推迟到1997年2月执行。美国还曾表示,达—马托法的实施也可以考虑灵活地进行。
二、美国贸易立法与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
战后美国的贸易立法的演变过程集中体现了其贸易政策的发展变化,也是对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适应和调整。美国经济实力的相对衰退和竞争者的兴起是美国贸易政策的转变的根本性原因。美国经济实力的相对衰落不仅表现在其对外贸易在世界总额中的份额下降,也反映在美国同其主要贸易对手的人均收入差距和技术水平的缩小上。70年代世界经济的“滞涨”严重打击了美国的制造业,使得贸易问题异常突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和浮动汇率制的实施,更增大了美元汇率的波动和经济活动的风险,美元从1981年到1985年期间升值了40%以上。美国同期商品贸易逆差由2.8亿美元增至122.22亿美元。美元突然大幅度的升值是当时美国贸易差额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它对美国贸易政策的变化起到了很重要的推波助澜的作用,美国相对实力的衰落和欧洲、日本的兴起推动了世界经济向经济多元化格局的演变,冷战的结束更加速了这一趋势。冷战后的世界经济是以各国为争取在未来世界经济中的份额而进行日益激烈的经济和技术竞争为特征的。美日欧这三大经济集团为了加强各自的经济实力和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纷纷参与到地区经济一体化和地区经济贸易安排当中,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崛起和地位的上升也加剧了世界经济竞争的激烈程度。为了适应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维护美国经济利益,美国不断地调整其外贸政策和贸易立法。
1、贸易政策范围的日益广泛,与其它国内经济政策的关联性增强
70年代以前,美国的贸易政策主要针对关税和较为明显的非关税措施(如数量限制)。随着关贸总协定主持的多边贸易谈判的成功进行,各国的关税水平大大降低,美国的贸易政策也从单一考虑关税措施逐渐扩展为包括政府采购、卫生和技术标准、政府补贴等相当广泛的领域。从行业政策来看,美国的贸易政策在70年代以前主要是针对传统的制造业如纺织业、钢铁工业和化学工业等。近年来,美国的贸易政策也开始更多地针对计算机、半导体和通讯等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中存在的贸易问题和争端,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贸易政策的触角也从制造业开始伸向服务贸易、有贸易关联性的知识产权问题和对外直接投资。1984年通过的综合贸易法案号召不发达国家杜绝侵权和仿造行为,放宽对美国企业投资的限制,并将301条款的适用范围由商品贸易扩大到服务贸易与投资问题,贸易政策范围的扩展在1988年的《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案》中反映得更为充分,它涉及国际金融政策、外国贿赂作法、技术竞争力、教育以及培训等诸多方面。这个法案的名称使用“综合”一词,其原因显而易见,加之该法案长达一千多页的文本,其政策范围的广泛性可见一斑。
2、贸易政策基础观念由“自由贸易”转向“自由和公平贸易”,更强调对等观念
战后的几十年中,美国一直宣扬其追求“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立场。然而,70年代以来,美国自由贸易的目标却逐渐地被一种“自由和公平贸易”的论调所代替,1985年里根政府的“贸易政策行动计划”标志着美国政府由主张自由的多边贸易转向主张“自由的”和“公平的”贸易,其重点则是所谓公平贸易。70年代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改变了美国人对自由贸易的看法及处理贸易关系的方法。美国人开始抱怨美国市场的开放程度远远高于其它国家,要求贸易对手国单方面进行贸易减让以“摆平竞争基础”的呼声越来越高。由于美国对所谓的国外“不公平贸易作法”越来越难以容忍,贸易当局开始积极行动。他们更多地利用态度强硬的双边谈判和单边的贸易制裁和威胁以迫使谈判对手作出让步。例如,日本和东南亚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60年代以来经济有了飞速发展,美国认为,这些国际市场上的新的竞争者一方面十分积极地为其出口扩展创造条件,他们在美国市场上的份额迅速提高;另一方面这些国家却不愿意开放极其封闭的国内市场,亚洲国家不同于美国的商业做法和市场结构在美国看来更是无形的贸易障碍,严重阻碍了美国企业的进入。美国特别强调指出,这种所谓在其它国家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免费搭车”的做法使得美国的生产厂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不公平贸易”论调同美国的对等观念的转变密切相关。最早的“对等”观念(Re-ciprocity)出现在1934年的《对等贸易法案》中,它强调对等的关税减让即在双边贸易谈判中等幅的关税减让,并鼓励以经过谈判协商的同等的步伐来推进贸易自由化。然而,近年来美国国内不公平贸易论调的兴起扭曲了贸易对等原则。原来意指在具体贸易谈判中各方减让程度的对等性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整个市场状况的均衡方面。这种新的对等观念的产生将美国其国内的市场开放以及其程度完全建立在其它国家能否为美国的商品和服务提供令其满意的市场准入的基础上。而且美国通常把双边贸易是否平衡作为美国是否享受公平的市场准入的判断尺码。、贸易政策的重点由注重限制进口转变为加强政府在出口拓展方面的作用
美国传统的贸易管理是注重对进口贸易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国外进口商品的实施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来保护国内的产业部门。六七十年代以来,美国贸易政策的侧重点开始由进口管理转向加强对国外所谓不公平贸易作法的重视和对策研究,美国政府也开始更多地出面,更加积极地为美国公司的出口扫清障碍,打开封闭的国外市场。
六七十年代兴起的“自愿出口限制计划”在80年代以后逐渐丧失了存在的基础,由“自愿进口扩展计划”取而代之。很明显,后者的进攻目标转向打开对方紧闭的市场大门,美国这种贸易策略主要是用来对付外国所谓的“结构性贸易障碍”,抵消它们对美国出口的不利影响。它的1988年贸易法主要内容涉及放松出口管制贷款条件以帮助美国的高技术产业、促进政府行政部门更积极地为出口创造良好条件、扩大“不公平”贸易做法的定义范围等等,克林顿上台后,美国政府及外交官员对涉外合同予以大力支持,多次通过美国驻外使馆建立的经援机构来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他们还减少了对与安全有关的出口的控制,尤其是在高技术方面的出口管制。此外,美国政府机构还修改相应的财政规定,与进出口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一起为美国的出口提供优惠贷款。
4、美国贸易强硬化、法律保护主义和贸易立法治外法权主义
近年来,美国越来越多地依靠直接的行政手段来管理贸易事务,处理对外经贸关系,并且显示出更强的主动性和进攻姿态,美国单方面定义所谓的不公平贸易做法,其中的许多做法在关贸总协定中都没有明确规定。它还单方面决定贸易对手国是否存在不公平做法,在它认为必要时并不提交进行多边仲裁,而是要求对方同美国的贸易代表直接进行谈判来解决问题。这种做法被其贸易对手称为“侵略性的单边主义”(AggressiveUni-lateralism),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贸易法的301条款及其各种变形,它们是美国“侵略性的单边主义”政策的核心所在,同时也是遭受国外抨击和谴责的主要目标之一。超级和特别301条款的出台与实施使80年代美国反贴补税和反倾销税的征收迅速增加,严重损害了其它国家的贸易利益和出口产业。他们纷纷指责美国贸易政策和立法的变化,指出其实质是贸易保护主义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和表现,是“过程保护主义”或者“法律保护主义”。
美国为了维护其经济利益,以强大的政治经济实力为后盾,动辄抬出国内贸易立法,宣布对所谓国外不公平贸易做法进行单方面的报复和制裁,其实质是大国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贸易领域里的典型表现,美国这种贸易法的治外法权主义不仅违反了国际法的有关准则,也是对多边贸易体制基本原则的严重破坏。它恶化了国际贸易环境,增加了贸易环境中人为的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多边贸易体制取得进展,而且美国的单边主义和301条款的滥用很容易激发各国之间的贸易大战,不利于国际经济的发展。作为美国“治外法权主义”典范的赫尔姆斯—伯顿法和达马托法一出台就遭到了包括欧盟在内的各国一致的强烈反应和抨击。西方新闻机构评价说,美国可能是继德国的“法西斯主义”、南非的“种族隔离”之后本世纪受谴责最多的国家。1996年,不仅联合国、美洲国家组织、欧盟、里约集团、南方共同市场等国际组织对美国的贸易沙文主义加以公开抨击,就连美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另外两个成员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也加入了指责美国贸易做法的行列。在冷战之后的新经济形势下,各国都在努力发展民族经济,加强本国的国际竞争力,美国越来越难以行使其个人意志。美国的这两项法律只不过起到了一个稻草人的作用而已。
三、从美国贸易政策与立法的演变看中美贸易争端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与美国的经贸关系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已成为美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美国也成为仅次于日本的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但是,由于中美两国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风土人情和价值观念上都存在着重大差异,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磨擦。近年来,两国在诸如纺织品贸易、市场准入问题、反倾销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对华最惠国待遇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等问题上都发生过纠纷。加深对美国贸易政策和立法的演变历程及其经济背景的理解,有助于正确认识中美贸易关系和纠纷,为改善两国经贸关系、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1、正确看待中美贸易争端
(1)中美市场准入争端
市场准入问题是中美贸易的本质问题,也是中国加入多边贸易体系的核心问题。美国经济实力的相对衰落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是导致该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近几十年来,亚太地区特别是中国的经济贸易飞速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具发展潜力和活力的地区之一。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有着巨大的潜在市场,这对美国拓展出口意义重大。因此,美国近年来把很大的精力放在打开中国市场,为美国公司占领中国市场创造良好的条件。美国多次指责中国对美国产品封闭市场,批评中国的贸易制度和贸易中存在的许多“障碍”和“壁垒”,如繁琐和复杂的进口管理和许可证制度、进口限额管理的不公开、贸易管理和法规透明度不够等。此外,美国还指责中国对服务行业过度保护,特别是在美国特别具有竞争力的金融、保险和会计师事务所、运输等领域中国的开放度太低。美国在市场准入方面做文章,并频繁地向中国施加压力,充分体现了美国贸易政策及策略由追求竞赛规则的公平合理转为追求竞赛结果的对等性,由单纯限制进口转变为限制进口与积极扩大出口相结合,通过增加出口,改善贸易状况,带动国内经济的发展和解决失业问题。
(2)中国加入世界贸易体系与美国的阻挠
我国根据通行的国际标准和自己的国情,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多边贸易体制,这是我国的一个根本立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改革外贸管理体制和开放市场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进口关税水平大大降低。而美国无视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已取得的成绩,以成熟发达国家市场开放标准和经贸管理的做法来要求中国,要求中国承担与自己的国力和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过高的义务和责任。美国还抬出其国内的贸易立法单方面给我国施加压力,以贸易制裁和报复主义的措施相威胁,力求迫使中国作出更多的开放和自由化的减让,扩大美国从中国发展中所获取的份额。
(3)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中美近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屡有争端。早在1989年和1990年美国就根据美国特殊301条款,把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1991年4月2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又以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为由将中国列为特殊301条款“重点国家”之一,并以价值28亿美元的贸易制裁和对中国某些出口产品征收高额进口关税相威胁,要求中国与之签订旨在制止对计算机软件和音响制品的盗版行为的贸易协定。此后,美国又于1994年和1996年多次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做文章,并以高额的贸易制裁相威胁。美国的做法其实质是将知识产权同贸易利益、经济实力挂钩,利用贸易问题和贸易手段外交手段将一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法规强加于其它国家,其实质是一种美国利益至上的带有保护主义色彩的贸易政策。从表现上来看特殊301条款执行一套严格的程序,但是它的实际执行往往取决于美国当年的贸易状况和对因贸易伙伴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而损害的美国利益进行的判断。对此,美国贸易代表有较大的自由裁定权。
2、采取正确的策略对付美国的贸易政策和贸易立法
(1)坚持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增强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和经济技术竞争力,这是提高我国的政治经济地位,加强同贸易对手谈判和协商中的力量,以便更好地维护我国经济利益。只有经济强大了,外国才会以更加平等的态度来处理双边的经贸磨擦。
(2)进一步改革我国的贸易管理体制,积极向国际标准靠拢。改善进口管理体制,增强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促进贸易自由化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大势所趋。当前,我们应该加强对国际经贸管理和规则的学习,认真地分析和研究我国现行的贸易制度和贸易管理模式,对于那些已经过时的和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的做法要下决心进行改革和创新,对于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可以做到的我们应该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实现,然而,对于危害我国基本经济利益和属于原则性和立场性的要求和做法我们要坚决顶住压力,维护我国基本的经济利益。
(3)争取早日加入到多边贸易体系中,利用多边机制的约束来抵制霸权主义的贸易,争取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现阶段所应得到的适当保护的权力和我国正当的经济利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大势所趋,我国应积极利用多边机制来妥善解决同其它国家的贸易争端,更好地协调对外经贸关系。依靠多边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有效地限制和约束个别国家的贸易单边主义和贸易制裁的泛滥。
[论文摘要]近年来,中美双边贸易的不平衡问题,特别是中美贸易巨额顺差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中美贸易平衡问题显然已成为中美经贸关系的焦点。对此,该文分析了中美贸易不平衡的主要成因和相关应对策略。
1中美贸易现状
自上世纪70年代中美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合作不断扩大。据中国官方统计自中美建交以来,双边贸易额增长86倍,年均增长17%。至2005年,中美双边贸易额已由1978年的10亿美元增至2116亿美元,中国已成为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出口市场,美国也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2007年两国贸易额更是突破3020.8亿美元。
然而随着双边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也日渐凸显。近年来,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不断增加。从1979年到1992年的14年里,中方一直为逆差。此后美国对华贸易开始呈现逆差,并持续增长。据中国海关统计,1993年中方顺差为63亿美元,2000年中方顺差297.4亿美元,2001年则为281亿美元,2004年为873亿美元。2005年为1141.75亿美元,2006年和2007年分别达到1442.6亿美元和1633.2亿美元。而据美方统计,1979年至1982年美国为顺差,1983年开始出现逆差。1993年美方逆差为3亿美元,2000年为838亿美元,2001年美方有831亿美元的逆差,2004年美中贸易逆差高达1620亿美元。2005年则突破2000亿美元,2006年达到2325亿美元。2007年1至11月,对华贸易逆差也已达2375亿美元
随着中美贸易顺差的不断拉大,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也日趋增多。自1980年美国对中国的薄荷醇进行首次反倾销调查开始,迄今美国已对中国产品实施了100多项反倾销措施,其涉及的中国产品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纺织品、自行车等多种产品。并且中美贸易摩擦正从初级产品向工业制成品、高技术产品转移,从商品贸易向服务贸易转移。贸易摩擦的对象由原来的初级产品转向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如纺织品、服装、鞋帽等又转向资本密集型产品,如化工、轻工、钢铁、汽车等,更进一步向高技术产品转移。美国已成为世界上对我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力度最大的国家。
2中美贸易失衡主要成因
2.1双方统计方法和口径不同导致双方统计数据差异
(1)统计方法不同。中美双方统计采用不同的贸易统计标准进行衡量。美方采用总贸易制,以国境作为统计界限,对进入美国境内存入自由贸易区和保税仓库的货物均列入统计;而中方采取专门贸易制,以关境作为统计界限,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不作为统计,因此造成美方统计范围略大于我方,使美方“逆差”加剧。美方因忽视转口和转口增加值而高估了从中国的进口。中美两国贸易的很大一部分是经我国香港转口的。据中方统计,中国对美出口的60%以上是经过以香港地区为主的第三方转口的,而转口到美国的商品额中的29%是在我国香港增值的。货物离开中国后在第三方增加的价值,显然不应计算为中国的出口。而美方的出口统计因忽视转口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此外,美国还因出口统计不完全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值。
(2)美国确定货物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导致双方统计上的差异。美国确定货物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是:对一般的进口货物,通常是根据进口商的申报来判定原产地,被判定原产地为中国的货物被记录为来自中国的进口而不考虑是否实际上由中间方出口或者货物在中间方是否有增加值,因而某些被美国记录成自中国的进口很有可能是应该记录为自其他中间方进口的。
2.2中美两国产业结构不同
2004年我国GDP普查数据显示三大产业的GDP比重分别为l3.1%、46.2%、40.7%。显然我国经济是以制造业为主的国家。而2005年美国三大产业占GDP的比率分别为2.8%、23.4%和73.8%,到2005年则分别为23%,22%和75.7%。显然美国经济结构已经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而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具有本地化生产的特征,内需倾向突出,制成品的进口对本国生产、消费结构形成补充,因而进口需求旺盛,加之美国由于是过度消费国家,储蓄率极低,从而导致国内投资和产出或者说供给不足,需要大量进口,而中国又因为自己的资源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承接了大量由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地区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淘汰转移的制造业,并且质量又明显优于墨西哥以及南美等国家和地区,因此美国必然大量进口中国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而中国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家庭最终消费结构难以与之匹配,且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导致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进口需求也相对不旺盛。所以由此两方面原因,所导致的两国对贸易产品需求的不对称是造成美对华贸易逆差的长期因素。
2.3世界产业结构调整
2.3.1东南亚国家对华的产业转移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始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把其已经丧失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国,由此形成了中国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口原材料及零配件等,在国内进行加工组装,然后出口到美国和欧洲国家的加工贸易格局。这些国家在向中国进行产业转移的同时,也把他们在美国的一部分市场和对美国的贸易顺差转移到了中国,形成中国与欧美发生贸易顺差,而与亚洲周边国家发生逆差的贸易格局。
2.3.2美国对华直接投资
美国及西欧一些发达国家在其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过程中也逐渐将国内丧失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中国,其中美国跨国公司在华直接销售和向母国返销占据很大份额。有数据显示,中国大量商品的出口是美国跨国公司向母国进行返销,中国对美出口70%以上是加工贸易,产品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包装物件基本上是美国或其他国家提供的,加上其他运输和管理成本,约占到该产品的85%左右,而中国获得的加工费为数甚微,仅占15%左右。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中国出口商品80%以上来自外资企业以及跨国公司。
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导致各国经济国界日渐模糊,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布局,使得国际贸易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的以国界划分的模式,以往的原产地统计标准已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国家问的贸易关系的背景下,美方仍采用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家贸易统计制度,中美两国在双边贸易统计数据上的巨大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2.4美国对华出口管制造成中美贸易结构扭曲,加剧中美贸易失衡
1949年,出于冷战的需要,美国制定了“出口管制条例”,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商务部将中国列入全面禁运的国家名单。随着1979年中美建交,美国虽然逐步放松了对华出口管制,但在政策规定和执行过程中,仍保留有许多歧视性规定。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国会在美对华出口管制问题上的压力加大,2001年布什政府上台后,进一步恶意地实施对中国的技术出口限制。诸如通过制定相应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颁布出口管制目录(如商业管制目录CCL、美国军用品管制目录USML和核管理委员会管制目录NRCC)、执行许可证审议程序、强化执行机制与惩处力度等手段来管理和控制军民两用物品和技术的出口.
高技术本是美国最重要的比较优势之一,但这一优势并未在中美贸易中体现出来。在高技术领域,美国一直保持生命科学、电子电机、柔性制造以及航空技术贸易上对华贸易顺差,且在电子电机和航空技术贸易上美国对华贸易顺差相对较大。然而在生物技术、光电技术、信息与通讯、高新材料、武器以及核技术贸易上,美国却一直存在着对华贸易逆差。特别是在信息与通讯贸易上,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巨大且呈上升趋势,2005年达了521亿美元,这些举措不仅未消除美中两国贸易之间的不平衡,反而更进一步加剧了中美贸易顺差。
3应对策略建议
3.1加快开放我国服务业,扩大美国对华服务贸易
由于美国在服务产业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并且对中国的服务业市场一直比较感兴趣,而中国服务业根据WTO要求也应逐步开放,因此中国逐步开放服务业,不但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促进国内服务业市场的发展,还可以减小中美贸易的不平衡。
3.2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
目前亚洲、北美地区一直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市场,而欧洲,以及拉丁美洲、中东地区、非洲在我国出口地区结构中所占比例甚小,这使得我国外贸与北美、亚洲市场的依赖度过高。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额占出口总额一直保持在21%左右,对美国市场的过分依赖也导致了贸易风险的加大,美国国内经济状况直接影响了中国出口贸易的增长。而且由于贸易不平衡和贸易摩擦问题,中国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为改变这一局面,政府必须积极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关系。
3.3对外商投资产业进行积极的调整
如上分析,中美贸易不平衡很大部分是由于加工、转口贸易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资公司或跨国公司。外资的进入虽然有利于国内的劳动力和资源优势的有效利用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那些集中在附加值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重复投资,不仅不利于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还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压力和破坏。对外商投资产业进行及时的引导和调整,不仅有助于缓解中美贸易之间的不平衡局面,也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4推动经济结构升级
加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我国的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低附加值产品以及以转口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高附加值产品,从而导致实际获利小而两国顺差大的不平衡局面。我国应当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依靠科技创新和应用,以政府政策为依托,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耗能、低污染企业;加快对相对滞后的医疗、教育、交通、环保、住房和金融服务等行业发展,并且适当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健全资本市场和社会保障体制,以扩大内需,促进内向型经济发展。
3.5完善人民币汇率体制
在以一篮子货币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基础上,增加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的灵活性进;实施“微幅、双向、稳中爬升”的调控;适当放大浮动区间;同时配合其他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汇率水平向均衡水平的调整。这样不仅淡化给予美方在其国内定价过低的不良印象,也有利于我国对外购买力的提升,有助于缓解中美贸易不平衡局面。
参考文献
[1]张燕.中美贸易逆差问题分析及对策[J].北方经贸,2007,(5).
[2]张璐,刘增涛.中美贸易摩擦分析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7,(7).
去年,作为促进中美两国经贸往来的重要举措之一,通用汽车公司6月17日在华盛顿签署一项总价值约达10亿美元的对华出口协议,将通过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自今年起至2010年间向中国出口整车、零部件和相关设备器械,其中整车出口将包括凯迪拉克品牌等。这项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于凯迪拉克等通用汽车在华主要品牌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推动通用汽车在中国这一增长最为迅速的汽车市场的全力拓展。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出席了协议签署仪式。
作为全球汽车工业的领导者,通用汽车一直都在致力于营造、维护良好的中美经贸关系。今年又恰逢通用汽车成立100周年,通用汽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瓦格纳表示,全球汽车产业正面临两大转变,其中之一就是新兴市场的兴起。没有一个新兴市场能像中国这样对全球汽车产业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瓦格纳进一步表示,随着中国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长,中国豪华车细分市场逐渐呈现出发展潜力。该协议的签订,也充分彰显了通用汽车未来在中国汽车市场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的决心。过去11年中通用汽车在华合资企业已从北美进口价值超过42亿美元的汽车、零部件、设备和机械,为中美双边贸易做出积极贡献。同时,该协议的签署也再次例证通用汽车“立足中国、携手中国、用心中国”的在华业务发展战略创造了多方共赢的结果。
日前克莱斯勒公司与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美国华盛顿签署大宗汽车进口协议,今明两年内,克莱斯勒公司将向中国市场出口销售价值超过4亿美元的Jeep品牌汽车。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商务部有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克莱斯勒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亚太业务首席执行官墨斐表示,这次交易表明了克莱斯勒对于Jeep品牌在中国获得长远发展和成功的信心。根据协议,中进汽贸将以中国市场总商身份负责销售Jeep品牌车型。
为顺应国内消费市场趋势,克莱斯勒公司从2007年起引入原装进口的Jeep品牌车型替代本地化生产的车型。在1年时间里,已先后引进Jeep指挥官、大切诺基、指南者和牧马人等4款车型。除克莱斯勒品牌外,还增加PT漫步者和克莱斯勒大捷龙两款产品,全新进口Jeep品牌和全球畅销的道奇品牌也先后进入中国。今年,克莱斯勒加快在中国市场的步伐,仅上半年就已引入4款全新产品,包括道奇品牌的两款进口车型道奇锋哲和道奇酷搏,以及Jeep品牌在全球的代表性越野产品Jeep牧马人四门款和两门款。
二、中美汽车贸易营销策略
1.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作为政府,特别是对外贸易的主管部门,除在我国与国外发生贸易摩擦时积极加强国家之间的贸易谈判和贸易协调外,更重要的是建立统一、透明的涉外经济法律体系,整顿外贸秩序,加强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建立贸易摩擦的预警机制。
我国政府要加大对外交涉力度,让更多的国家了解中国,争取更多的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为我国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政府应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涉外经济法律体系。我国应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和承诺,结合国情完善有关方面的立法,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国际惯例接轨,实现统一和透明。我国已依入世时的承诺调整了整车和零部件的关税,若此次世界贸易组织上诉后维持原裁定,则须尽快修改《管理办法》使其不违背世界贸易组织原则;进而言之,我国政府更应吸取此次教训,适当、适时、主动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调整我国贸易政策。政府要强化公平贸易工作,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救助机制。公平贸易工作通过出口应对和进口调查防范等手段,在应对贸易摩擦、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培育专业化团队
学会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正确运用相关规则,维护自身利益。尽管世贸规则并不是完美无缺,也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中,但其争端解决机制,毕竟是一个为所有世贸成员所认可的贸易机制,可以说是一个为成员国、包括我国在内所承认的较为公平的贸易规则,在将来的贸易活动中,我们要善于运用相关规则,维护自身利益。
3.加强自律和内部协调指导,避免恶性竞争
综观我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教训,经常出现“冷”时无人开拓,“热”时蜂拥而至的局面,甚至为抢夺市场,不惜竞相压降,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降低了自身利润空间,而且还为进口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提供了口实。因此,为了保证长远发展,我国汽车出口企业应该自律,同时,我国内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发挥自身作用和职能,加强对车辆出口的监管和调控,做好企业协调工作,避免自我无序竞争局面。
4.提高产品竞争力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的汽车工业已经成为拉动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支柱性产业。通过扩大投资和加强研发力度、科技创新和引进技术,大量具有高科技含量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产品不断涌现,不仅满足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在不断地走进国际市场,包括进入美国市场。对此,一方面应不断加大研发力度,提高产品档次,提供符合当今汽车技术水平发展方向的中、高端产品;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宣扬我国汽车工业的悠久历史、雄厚现状以及所具备的长远发展潜力,宣扬我国通过竞争所涌现出来的一批优秀汽车品牌所具备的比较优势和我国这些汽车产品对美国社会经济发展所具有的现实的促进作用。
三、结语
在汽车贸易服务方面,我国将给予全面的贸易权和分销权。不通过中间商直接进口和出口的权利和通过市场营销的权利,批发和零售、售后服务、储运物流——与分销有关的整个服务领域。有关金融服务方面,主要是汽车消费信贷、融资的问题。在各个地理区域内,外国银行将享有与我国银行同等的经营权利。在五年内,地域和客户方面的限制也将完全取消。允许外国汽车制造商在我国设立的分销体系经营母公司的产品。
参考文献:
[1]王晶琪,吴波.我国汽车整车行业产业内贸易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7,(26).
[2]贾芬阁.我国汽车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经济视角,2006,(6).
[3]武秀娟,王江.汽车制造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J].国际经贸探索.
[论文摘要]近年来,中美双边贸易的不平衡问题,特别是中美贸易巨额顺差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中美贸易平衡问题显然已成为中美经贸关系的焦点。对此,该文分析了中美贸易不平衡的主要成因和相关应对策略。
1中美贸易现状
自上世纪70年代中美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合作不断扩大。据中国官方统计自中美建交以来,双边贸易额增长86倍,年均增长17%。至2005年,中美双边贸易额已由1978年的10亿美元增至2116亿美元,中国已成为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出口市场,美国也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2007年两国贸易额更是突破3020.8亿美元。
然而随着双边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也日渐凸显。近年来,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不断增加。从1979年到1992年的14年里,中方一直为逆差。此后美国对华贸易开始呈现逆差,并持续增长。据中国海关统计,1993年中方顺差为63亿美元,2000年中方顺差297.4亿美元,2001年则为281亿美元,2004年为873亿美元。2005年为1141.75亿美元,2006年和2007年分别达到1442.6亿美元和1633.2亿美元。而据美方统计,1979年至1982年美国为顺差,1983年开始出现逆差。1993年美方逆差为3亿美元,2000年为838亿美元,2001年美方有831亿美元的逆差,2004年美中贸易逆差高达1620亿美元。2005年则突破2000亿美元,2006年达到2325亿美元。2007年1至11月,对华贸易逆差也已达2375亿美元
随着中美贸易顺差的不断拉大,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也日趋增多。自1980年美国对中国的薄荷醇进行首次反倾销调查开始,迄今美国已对中国产品实施了100多项反倾销措施,其涉及的中国产品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纺织品、自行车等多种产品。并且中美贸易摩擦正从初级产品向工业制成品、高技术产品转移,从商品贸易向服务贸易转移。贸易摩擦的对象由原来的初级产品转向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如纺织品、服装、鞋帽等又转向资本密集型产品,如化工、轻工、钢铁、汽车等,更进一步向高技术产品转移。美国已成为世界上对我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力度最大的国家。
2中美贸易失衡主要成因
2.1双方统计方法和口径不同导致双方统计数据差异
(1)统计方法不同。中美双方统计采用不同的贸易统计标准进行衡量。美方采用总贸易制,以国境作为统计界限,对进入美国境内存入自由贸易区和保税仓库的货物均列入统计;而中方采取专门贸易制,以关境作为统计界限,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不作为统计,因此造成美方统计范围略大于我方,使美方“逆差”加剧。美方因忽视转口和转口增加值而高估了从中国的进口。中美两国贸易的很大一部分是经我国香港转口的。据中方统计,中国对美出口的60%以上是经过以香港地区为主的第三方转口的,而转口到美国的商品额中的29%是在我国香港增值的。货物离开中国后在第三方增加的价值,显然不应计算为中国的出口。而美方的出口统计因忽视转口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此外,美国还因出口统计不完全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值。
(2)美国确定货物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导致双方统计上的差异。美国确定货物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是:对一般的进口货物,通常是根据进口商的申报来判定原产地,被判定原产地为中国的货物被记录为来自中国的进口而不考虑是否实际上由中间方出口或者货物在中间方是否有增加值,因而某些被美国记录成自中国的进口很有可能是应该记录为自其他中间方进口的。
2.2中美两国产业结构不同
2004年我国GDP普查数据显示三大产业的GDP比重分别为l3.1%、46.2%、40.7%。显然我国经济是以制造业为主的国家。而2005年美国三大产业占GDP的比率分别为2.8%、23.4%和73.8%,到2005年则分别为23%,22%和75.7%。显然美国经济结构已经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而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具有本地化生产的特征,内需倾向突出,制成品的进口对本国生产、消费结构形成补充,因而进口需求旺盛,加之美国由于是过度消费国家,储蓄率极低,从而导致国内投资和产出或者说供给不足,需要大量进口,而中国又因为自己的资源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承接了大量由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地区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淘汰转移的制造业,并且质量又明显优于墨西哥以及南美等国家和地区,因此美国必然大量进口中国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而中国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家庭最终消费结构难以与之匹配,且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导致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进口需求也相对不旺盛。所以由此两方面原因,所导致的两国对贸易产品需求的不对称是造成美对华贸易逆差的长期因素。
2.3世界产业结构调整
2.3.1东南亚国家对华的产业转移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始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把其已经丧失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国,由此形成了中国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口原材料及零配件等,在国内进行加工组装,然后出口到美国和欧洲国家的加工贸易格局。这些国家在向中国进行产业转移的同时,也把他们在美国的一部分市场和对美国的贸易顺差转移到了中国,形成中国与欧美发生贸易顺差,而与亚洲周边国家发生逆差的贸易格局。
2.3.2美国对华直接投资
美国及西欧一些发达国家在其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过程中也逐渐将国内丧失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中国,其中美国跨国公司在华直接销售和向母国返销占据很大份额。有数据显示,中国大量商品的出口是美国跨国公司向母国进行返销,中国对美出口70%以上是加工贸易,产品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包装物件基本上是美国或其他国家提供的,加上其他运输和管理成本,约占到该产品的85%左右,而中国获得的加工费为数甚微,仅占15%左右。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中国出口商品80%以上来自外资企业以及跨国公司。
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导致各国经济国界日渐模糊,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布局,使得国际贸易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的以国界划分的模式,以往的原产地统计标准已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国家问的贸易关系的背景下,美方仍采用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家贸易统计制度,中美两国在双边贸易统计数据上的巨大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2.4美国对华出口管制造成中美贸易结构扭曲,加剧中美贸易失衡
1949年,出于冷战的需要,美国制定了“出口管制条例”,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商务部将中国列入全面禁运的国家名单。随着1979年中美建交,美国虽然逐步放松了对华出口管制,但在政策规定和执行过程中,仍保留有许多歧视性规定。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国会在美对华出口管制问题上的压力加大,2001年布什政府上台后,进一步恶意地实施对中国的技术出口限制。诸如通过制定相应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颁布出口管制目录(如商业管制目录CCL、美国军用品管制目录USML和核管理委员会管制目录NRCC)、执行许可证审议程序、强化执行机制与惩处力度等手段来管理和控制军民两用物品和技术的出口.
高技术本是美国最重要的比较优势之一,但这一优势并未在中美贸易中体现出来。在高技术领域,美国一直保持生命科学、电子电机、柔性制造以及航空技术贸易上对华贸易顺差,且在电子电机和航空技术贸易上美国对华贸易顺差相对较大。然而在生物技术、光电技术、信息与通讯、高新材料、武器以及核技术贸易上,美国却一直存在着对华贸易逆差。特别是在信息与通讯贸易上,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巨大且呈上升趋势,2005年达了521亿美元,这些举措不仅未消除美中两国贸易之间的不平衡,反而更进一步加剧了中美贸易顺差。
3应对策略建议
3.1加快开放我国服务业,扩大美国对华服务贸易
由于美国在服务产业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并且对中国的服务业市场一直比较感兴趣,而中国服务业根据WTO要求也应逐步开放,因此中国逐步开放服务业,不但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促进国内服务业市场的发展,还可以减小中美贸易的不平衡。
3.2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
目前亚洲、北美地区一直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市场,而欧洲,以及拉丁美洲、中东地区、非洲在我国出口地区结构中所占比例甚小,这使得我国外贸与北美、亚洲市场的依赖度过高。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额占出口总额一直保持在21%左右,对美国市场的过分依赖也导致了贸易风险的加大,美国国内经济状况直接影响了中国出口贸易的增长。而且由于贸易不平衡和贸易摩擦问题,中国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为改变这一局面,政府必须积极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关系。
3.3对外商投资产业进行积极的调整
如上分析,中美贸易不平衡很大部分是由于加工、转口贸易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资公司或跨国公司。外资的进入虽然有利于国内的劳动力和资源优势的有效利用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那些集中在附加值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重复投资,不仅不利于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还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压力和破坏。对外商投资产业进行及时的引导和调整,不仅有助于缓解中美贸易之间的不平衡局面,也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4推动经济结构升级
加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我国的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低附加值产品以及以转口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高附加值产品,从而导致实际获利小而两国顺差大的不平衡局面。我国应当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依靠科技创新和应用,以政府政策为依托,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耗能、低污染企业;加快对相对滞后的医疗、教育、交通、环保、住房和金融服务等行业发展,并且适当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健全资本市场和社会保障体制,以扩大内需,促进内向型经济发展。
3.5完善人民币汇率体制
在以一篮子货币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基础上,增加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的灵活性进;实施“微幅、双向、稳中爬升”的调控;适当放大浮动区间;同时配合其他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汇率水平向均衡水平的调整。这样不仅淡化给予美方在其国内定价过低的不良印象,也有利于我国对外购买力的提升,有助于缓解中美贸易不平衡局面。
参考文献
[1]张燕.中美贸易逆差问题分析及对策[J].北方经贸,2007,(5).
[2]张璐,刘增涛.中美贸易摩擦分析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7,(7).
随着中美农产品贸易的不断加强,在农产品贸易中引发的争端也日益增多。这些争端严重影响了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正常发展。
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不仅是由于极高的关税征收所导致,更多的是来自那些隐形的非关税壁垒。首先是对农产品的高额贸易补贴,2002年美国《农业法》修改,使得政府补贴巨幅增加至1900亿美元,范围包括棉花,大豆,小麦等大宗商品外的其他如花生,羊毛,蜂蜜等。
其次是强制性技术标准,这里面主要又包括转基因作物问题、绿色壁垒与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环境壁垒。2002年我国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利用了世贸组织允许的技术壁垒,限制了美国转基因作物的出口,引起了美国的不满。同时由于中国水果的品质差,安全性低,常常受到美国的绿色壁垒阻碍,使得中国水果竞争力不断减弱。对于环境壁垒,例如美国对许多食品的包装要求可降解包装,尽量减少对于环境的损害,这也使得贸易的成本增加,实现了美国的贸易保护。
最后就是关于倾销与反倾销问题。我国频频遭受农产品的反倾销案件困扰,涉及反倾销的商品有蜂蜜,大蒜,小龙虾,浓缩果汁等,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中国本来具有比较优势的许多商品失去了竞争能力。
面对各种各样的贸易争端,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出口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力下降,我国农产品走向美国市场受到了阻碍,不断引发的贸易争端也使得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贸易交往受到损害,最终不能最大化的获得国际贸易的利益。
2中美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贸易自由化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但是由于国家利益的冲突,贸易产生摩擦在所难免。其争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2.1中美经济实力差异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对于贸易发展的影响不言而喻。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经济实力强,其政府就能通过补贴,生产标准,竞争条例上的政策提升其农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WTO规则和许多贸易协定都是建立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之上的,特别是关于技术性壁垒的设置,由于发达国家技术优势明显,使得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由于达不到其技术标准而经常发生摩擦。
2.2国家利益的左右
一方面,农产品的特殊性必须要求国家加以保护,维护政治的稳定。另一方面农产品的竞争在于一国扩大了某些农产品市场,另一些国家就会失去一些市场。每个国家都想保护自己的国内市场,开发国外市场,就会提供各种各样的鼓励出口的措施,如补贴,并且推行限制进口的措施,如高关税,技术壁垒等。贸易争端的出现实际就是国家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2.3农产品贸易协定WTO协议约束有限
由于不同的国家对于WTO协议和其他贸易协议的条款理解有着差异,任何国家都认为自己的理解是正确的,这样以来必定造成各国的纠纷。另一方面贸易制度存在巨大的缺陷,由于发达国家科技水平高,制定的标准相应高,这些都说明国际贸易的体系尚不完善。WTO以及各种谈判的协议对于贸易保护主义的约束力是有限的。
2.4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和质量问题
由于国家不合理出口补贴的政策,使得很多企业为了那道出口补贴,甚至亏本出口造成不规范的价格,致使美国对中国产品提出倾销,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落后,致使出口的农产品质量不过关,远远达不到美国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从而多次出现中国出口的农产品被禁止进口通关,而且还屡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2.5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预警机制都不完善,也没有强有力的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措施。出口企业缺乏敏锐通畅的信息机制,传导分析信息系统,致使竞争手段单一,国际营销能力不足。出口企业之间的混乱竞争,也导致了本国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的恶性竞争,而且国家,商会等组织机构,对于企业的约束管理能力不强,使得企业之间的凝聚力不够,这也从一个方面增加了农产品贸易的摩擦可能性。
3小结
中美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摩擦争端接连不断,但是从整体上看,中美农产品贸易互补的特点,而且国际分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中美农产品贸易的前景仍然是十分看好的。当然中美之间的摩擦可能会继续成为阻碍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问题,中国应该从政府,企业,商业协会等多方位考虑解决措施,形成完善的解决机制。为中美农产品贸易扫清障碍,获得双赢机会。
参考文献:
[1]戴强.中美农产品贸易发展研究.贸易观察2007年第10期.
[2]向锦.透视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中国对外开放与国际竞争力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
[3]李莉.李阳,绿色壁垒对农产品的冲击以及对策农业经济2008年12月.
[4]王星丽,农产品出口应对新贸易壁垒的对策宏观经济2008年9月.
[5]段立军,张广胜,我国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分析农业经济2008年12月.
[6]中国商务部,中美农产品贸易状况20062007(/).
关键词:中美贸易贸易摩擦对策分析
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层出不穷,对两国经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中美之间存在的巨大贸易差额问题是导致中美贸易摩擦的直接原因
根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07年,美中货物贸易3867.5亿美元,较2006年增长12.8%。其中美对华出口652.4亿美元,增长18.2%;进口3215.1亿美元,增长11.7%。与此同时,2007年美对华贸易逆差达2562.7亿美元,增长10.2%,占同期美货物逆差总额的31.4%,逆差金额和占比均创历史新高。国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认为,两国间经常项目收支的逆差,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1.5%,会发生激烈摩擦;超过2%,就会引发报复行动;如国对国的贸易顺差超过该国贸易额的25%-30%,那就是政治问题。美对华贸易的巨大逆差给美国贸易保护主义者提供了借口,美国贸易保护势力不断借题发挥。
(二)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与市场拓展之间的矛盾
一个国家的兴衰与拥有市场份额的多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代,各国经济发展对市场,特别是对国外市场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市场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稀缺资源。可以预见,在今后的一段较长时期内,寻求和占领新的市场仍将是各种经济力量争夺的焦点。就中美贸易关系来讲,美国要求在资本、能源、通信、航空等领域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而中国为保护某些国内的幼稚产业,还不能完全开放本国市场。所以在市场问题上中美之间的矛盾同样不可避免。
(三)美国国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泛滥
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具有明显的两面性特征,即在出口贸易上推行自由化原则,在进口贸易上则坚持保护主义,要求实行所谓的“公平贸易”。在美国,钢铁、纺织业、汽车等制造业都属于“夕阳产业”。由于劳动力成本高,这些行业在世界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按照古典贸易理论,美国应从有比较优势的国家比如中国进口,以节约资源,提高福利水平。但美国纺织品、钢铁和汽车生产商认为中国廉价产品的大量涌入对美国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就业带来巨大的冲击,纷纷转向政府寻求保护,促使贸易保护主义蔓延,从而导致中美贸易摩擦频繁。
(四)中国的崛起和美国对中国的遏制战略
正如克里斯托弗·莱恩指出,强国争夺是国际政治中的正常现象,随着中国经济增长,中国强国地位的上升,中美冲突不可避免,不加管制的自由贸易只会加速中国成为强国的速度。因此,美国与中国的贸易应从战略而不是从市场考虑来推动,华盛顿不能阻止中国上升到强国地位,但多少总能控制中国成为强国的速度。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全球资源的重新配置虽然有利于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但对试图维持单极世界的美国却带来了不小的压力。美国向来有运用军事手段和经济手段实行复合遏制的历史。
(五)中国自身存在的问题
1.出口商品结构过于集中。多年来我国出口属于数量扩张的粗放型增长,贸易利益远小于贸易增长,而且这种粗放型增长方式容易授人以柄,成为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理由。2.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中国在经济上对美国的依存度较高,而美国对中国的经济依存度较低。中国部分产业与产品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很大,这更加大了贸易风险。3.企业低价竞销现象严重。企业为了抢占出口市场而不择手段竞相降价,造成出口几乎无利可图,同时遭受外国反倾销。4.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中国在音像、出版、软件等领域存在较严重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盗版产品问题,在药品、化学品、信息技术、专利产品等领域的商标和技术侵权的现象严重。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美国的利益,成为导致贸易摩擦的原因之一。
中美两国经济在相互依存关系中的不对等性,决定了中美贸易摩擦必然会成为一种常态,在短期内不会消失。我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引发中美贸易摩擦因素,维护两国贸易的健康发展,努力把中美贸易摩擦发生的频率和危害性降到最低。
(一)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加入WTO的意义之一,在于有利于通过多边贸易体制中的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国际贸易争端。我们应熟悉和适应WTO及其他国际贸易规则,在实战中积极利用世贸组织多边机制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和应对各种可能的指控,并在贸易摩擦中处于有利位置。在处理与美国的贸易摩擦时,我们要充分利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的经济权益。
(二)加强两国政府间的协商。
加强中美两国政府定期和不定期会谈,及时交流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信息和看法,积极主动的解决贸易争端。例如,中美两国于2006年9月启动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迄今为止共举行了四次就事关中美经济关系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达成了许多共识,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有力的推动了中美经贸合作和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的发展。
(三)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目前中国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在美国,造成美国企业抵制。出口市场结构的不合理,使得单一的产品集中到某一个国家,即使产品没有低价倾销,也会对该国市场形成压力。市场的过分集中容易引发贸易摩擦。因此,要进一步实施国际市场多元化战略,调整出口的地区结构,在巩固传统的亚洲和北美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欧洲市场,并逐步向拉美、中东和非洲市场进军,达到分散贸易摩擦风险的目的。
(四)鼓励国内企业到国外投资。
这一战略的实施不仅可以提升我国的产业结构,而且可以很好地缓解贸易摩擦。为了减少我国近年来由于出口量持续增长而引发的贸易摩擦,我们可通过海外投资扩大出口,这是出口企业必须重视的发展战略。这是增强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减少中美间贸易摩擦的有效举措。
(五)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
无论是为了获得稳定的市场份额,还是提高经济效益,企业都应从提高产品档次,形成产品的个性化竞争优势入手,打造产品国际品牌。从企业长期发展的趋势看,塑造品牌形象,提升中国产品在世界消费市场的信誉,走品牌竞争的策略才是出路。为此,政府一方面要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企业创新,并尽可能给企业更多途径降低维权的成本;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创造条件到国外申请专利,这样不仅可以在国外市场获得创新所带来的利润,降低出口中知识产权问题带来的风险,还可以应对来自其他国家同类产品的竞争。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改变出口结构经济发展的实质在于产业结构从低级到高级的演化过程及其与经济发展的联系,在一定意义上,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过程。当前经济全球化时代更要求一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要融入到世界产业结构调整的框架内,这样才能做到有效地缓解贸易摩擦。
结语:由于诸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中美两国间的贸易摩擦很可能是一个长期问题。与此同时两国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共同利益,只要双方抱着积极务实的态度处理问题,加强沟通与协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中美贸易一定有更大地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经济全球化在生产。贸易。金融。投资等领域都有所体现,具体来说,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际贸易额增长及贸易手段创新。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贸易对世界经济的拉动作用在不断加强,国际贸易增长率大大高于世界经济增长率。1950年全球总贸易额为1130亿美元,1997年已达11万亿美元,增长了97倍,远远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贸易额已达GDP的35%。另外,国际贸易的手段也在不断创新,主要表现为:电子化贸易手段。电子数据交换(EDI)已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其他如电子商务(EC)。电子资金转账(ETF)等也已在许多国家开始应用。
2.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加快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使各国为了获得更多的优惠和更大的发展空间积极地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熏在WTO的144个成员国中,近90%隶属于不同程度的区域经济组织。目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经济组织主要有:欧盟(EU)。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东盟(ASEAN)。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
3.跨国公司蓬勃发展。1996年,世界上的跨国公司已达到44508家,在全球的附属企业已达到276659家。跨国公司的贸易量已经占了全球贸易总额的40%以上,在国际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到2001年,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销售额已达19万亿美元,总产值占世界GDP的11%,出口额占世界出口额的1/3,雇佣人数达5400万。
4.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与互动加强。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也使各国经济相互传递的障碍减少互动性加强。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外贸易与投资逐渐变成双向传递渠道,发达国家把经济发展和衰退通过对外贸易与投资传递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金融波动也影响到发达国家。1997年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发达国家未能幸免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5.对国家之间经贸权益的传统概念和统计方法提出了挑战。这主要表现在传统的对外贸易差额概念未能反映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家之间实际的货物利益,在产业内贸易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大量增加的情况下,按总贸易和专门贸易划分的国家之间的进出口掩盖了国家之间在产品价值上的实际所得。另外,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滞后于经济全球化的现实,使统计出现严重的误差。
二、经济全球化对中美贸易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贸易产生了如此重大的影响,中美贸易作为世界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主要体现在贸易额的迅速增长和贸易不平衡的进一步扩大。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中美贸易也在快速发展。根据中国海关统计,1995—2004年中美贸易年均增长17.2%。其中,2001年中国对美国全年进出口总额为804.8亿美元;2002年比上年增长了20.8%,达到971.8亿美元;2003年则增长了30个百分点,达到破纪录的1263.3亿美元;2004年又增长了34.3%,全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696亿美元。这使中国成为继加拿大。墨西哥之后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而美国则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对象。2005年中美贸易仍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全年双边贸易额达到2116.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8%(数据来源:中国海关)。
与此同时,随着贸易额的大幅增长,中美贸易不平衡也在加剧。2001年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为280.8亿美元,2002年达到427亿美元,2003年增加至586亿美元,2004年这一数字为802.7亿美元,2005年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则为1141.7亿美元(见图)。
另外,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也使得美国的跨国公司大量来华投资。截至1999年7月底,美国公司在华获得批准的直接投资项目已达27814个,协议金额498亿美元,实际投入金额236.7亿美元。按投资额排名,在中国投资最多的前20家各国公司中有11家是美国公司,其中包括通用电气。可口可乐。摩托罗拉等大型跨国公司。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产生的原因
中美贸易不平衡趋势不断扩大有其内在的统计误差。政策限制等原因,但经济全球化所产生的国际分工。跨国公司。区域经济集团组织等外在因素则是导致中美贸易不平衡加剧的重要原因。
(一)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分工
从近年来中美贸易的主要商品结构来看,中国对美出口以纺织品服装为主的贸易格局已经开始发生变化,计算机通讯类产品的出口份额在上升。但实质上,中国对美国出口仍然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而根据美中商务中心的统计,1997—2001年美国对华出口的20种主要产品中,出口额排在前5位的分别是:飞机。通讯设备。显像管。含油种以及自动数据处理器。可见,美对华产品出口明显属于高技术设计与营销为主的技术密集型产品。
中美两国贸易产品的各自优势,充分体现了经济全球化时代全球产业链的内部分工,中美两国之间并不是在同一个水平上的竞争关系,而是优势互补的分工合作关系。美国一直对华实行严厉的高技术出口管制,抑制了美国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双方产品的优势互补也难以体现出来,无法实现优势互补的国际分工合作,由此导致中美贸易的不平衡。
(二)美国跨国公司在华投资
美国跨国公司近年来对中国的投资日益增加也成为加剧中美贸易不平衡的重要原因。美国的跨国公司通过在华投资绕开了关税壁垒以及其他一些关税措施,获得了更多利润。这些跨国公司以高于国际市场的平均价格为他们在华的企业输送境外关联企业提供的零部件,再以低于国际市场的平均价格将制成品输送给其在消费国的批零企业,从中获取高额利润,而中国得到的只是少量的加工费。美国跨国公司把原来由本国生产或出口的大量商品及服务转化为海外子公司的巨额生产与出口,并相应地增加美国公司从其海外子公司对美国的进口,从而扩大了美国的“贸易逆差”。于是,简单的进出口统计,掩盖了真实的经济关系,从而加剧了中美贸易的不平衡。
另外,美国的贸易统计报告没有计算跨国公司汇回美国国内的投资利益,也加大了中美贸易的差额。据中美商会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在长达4年的调查期内,参加调查的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美国公司中75%的公司实现盈利,10%的公司利润非常丰厚,还有44%的公司2002年收入大幅增长,但这些美国公司汇回美国国内的利润并未被统计在内,这就更加大了中美贸易的不平衡。
(三)全球化背景下的产业转移
经济全球化可以使各国的生产跨越国界,这就使各国充分利用全球化的契机对本国的产业进行调整。在进行产业调整的过程中,中国由于政局的稳定,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加上低廉的劳动力等因素,成为亚洲新兴经济体和日本。美国。欧洲的跨国公司转移制造业的对象,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贸易差额的转移。对中国进行产业转移,导致中美贸易不平衡加剧的因素主要源自两个方面:
1.东亚地区对中国实行产业转移。中国对美国贸易差额的增加,主要是东亚地区相关国家对美贸易顺差向中国转移的结果,即东亚一些国家对中国实行了产业转移,使原来东亚各国对美贸易顺差转移到了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过去一直是美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主要提供者,这些国家和地区在经历了工业化的繁荣发展之后,劳动力成本开始大幅上升,并因此逐渐丧失了生产及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优势。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和提升产品出口的竞争力,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这些国家和地区不断把劳动密集型产品转移到中国内地来生产,再返销国内和出口到世界市场,中国制造的产品因此继承了上述国家和地区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份额,也继承了他们对美国的贸易顺差。通过对1989—1995年间美国与中国和亚洲“四小龙”的贸易逆差的分析,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点(见下页表)。
2.美国本土企业将生产转移到中国。美国一些企业原来在国内生产。国内消费,现在则将生产转移到了中国,生产出的产品再对母国“返销”出口。有数据显示,中国对美国出口的一半以上是由美国在中国的独资和合资企业生产的。以纺织品贸易为例,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纺织品最具价值的外包基地,中国出口到美国市场的纺织品中,很大一部分是美国服装采购商的订货或美国本地服装企业在中国生产的返销产品,中方除了赚取小部分加工费用外,大部分利润都流入了美国。与此同时,也通过产业转移加大了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
(四)全球化导致的原产地统计误差
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家贸易统计制度是在20世纪上半叶为国际社会所确定的。当时,这种以国家境域为统计着眼点所形成的外贸统计,即货物跨境流动统计是与国家参与对外贸易所获得的利益是一致的。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的经济国界日渐模糊,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布局,使得国际贸易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的以国界划分的模式,以往的原产地统计标准已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国家间的贸易关系。
由于原产地规则,使中美两国在贸易额的统计上产生很大的偏差,也使中美贸易不平衡被进一步夸大。中国对美出口70%以上是加工贸易,产品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包装物件基本上是美国或其他国家提供的,加上其他运输和管理成本,约占到该产品的85%左右,中国获得的加工费为数甚微,仅占15%左右。但美国海关按原产地规则却将这类商品的全部价值计入进口额,这无疑夸大了中国对美国的实际顺差。另外,美国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生产的产品,按原产地规则也被计入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之中,这也扩大了中美贸易的不平衡。
四、解决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的相关建议
(一)利用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努力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
目前,我国对美国的贸易依存度很高,美国是我国的第一大出口对象,这就使我国对外贸易很容易受到美国的影响,且风险也较高。因此,我国应鼓励企业实现出口市场的多元化,不要只盯住美国市场。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已参与许多区域经济合作,如:10+1。10+3。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等,参与这些区域经济组织可使我国享受关税优惠等贸易优惠政策,这无疑为我国企业开拓新的出口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比如,2005年7月,随着《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的实施,双方已就7000多种商品进行关税削减,而东盟一些国家对中国商品的需求量很高,我国企业正可以抓住这一商机拓展出口市场,而不是只注重向竞争已很激烈的美国市场低价出口,从而也可以起到适当缓解中美贸易不平衡的作用。
(二)树立全球化发展战略,推动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我国政府应加大力度扶持企业尤其是工业生产性企业对美国的直接投资,同时为企业做好咨询与信息提供的宏观指导工作。这样不仅可以避开贸易壁垒,缓解贸易不平衡,而且还可以通过投资设厂更有效地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企业的综合国际竞争力。另外,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组建的大型跨国公司通过其国外直接投资行为,可以分享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际分工专业化。精细化所带来的更高效率。
(三)逐步开放我国服务业,扩大美国对华服务贸易
由于美国对中国的服务业市场一直比较感兴趣,而中国加入WTO也要求服务业逐步开放,因此中国可以逐步开放服务业,不但可以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国内服务业市场的发展,还可以借机弥补中美贸易的不平衡,但前提必须是美方对服务贸易进行充分的统计。
另外,对于美国政府而言,对华贸易的优先策略之一就是扩大服务出口,限制货物进口,而后者实际上是非常难以做到的。因此,只有扩大服务出口才能减少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才有利于实现贸易平衡。
一、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向美国的出口额的影响
(一)基于实证的分析
为了分析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向美国出口额的影响,本文首先利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分析两者的关系。上搜集了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中国对美国的出口总额(单位:千美元),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搜集了同时段各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取一美元折合人民币(平均数)。对两个时间序列分别取对数,然后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见表1。结果显示,不能拒绝两者分别不是对方的格兰杰原因的虚拟假设。因此,从实证方面来看,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向美国的出口额影响不大。
(二)基于美国出口政策的分析
按照国际经济学理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汇率下降,本国货币升值,那么外国出口商品以本国货币标示的价格就会降低,从而外国出口商品的价格竞争力提高,本国从外国的进口量增加,进口额增加。人民币升值,可以使美国商品在中国市场变得更便宜,从而增加中国对美国的进口。但是,由于比较优势的作用,我国从美国进口的商品主要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商品,美国出于政治战略的考虑,对我国从其企业进口该类产品设置了诸多限制。因此,人民币升值不会使我国从美国的进口有很大幅度的增加,从而对我国从美国的进口额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三、人民币升值对中美贸易结构的影响
中美贸易是典型的互补型贸易,但是,在这种互补型贸易中,我国处于不平等地位。宗毅君(2006)计算了1990~2005年的中美相互贸易结合度。结果表明:美国对中国各年的贸易结合度都小于1,即贸易联系较松散;而除1990年外,各年中国对美国的贸易结合度都大于2,即贸易关联较紧密。由此可见,中美两国在中美贸易中所处的地位不平等。
其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我国出口市场集中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市场,二是因为我国出口到美国的是附加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从美国进口的却是附加值较高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尤其是高科技产品。而这两个原因又同我国目前的比较优势和贸易形式相关。由于我国技术水平不高,但劳动力、土地等要素价格低廉,我国出口企业长期以来是依赖劳动力成本低带来的价格优势在美国市场竞争,出口的产品大多是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又由于我国的出口贸易形式是以加工贸易为主,在相当数量的高技术产品出口中,我国企业仅仅扮演了装配工厂的角色。即使是在一般贸易出口领域,有些高科技产品如电视机、手机等的确是中国生产,但这些产品的核心部件却全部是中国从国外进口的。因此,我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主要通过低价大量销售保证利润,由此引起了美国市场上同业恶性价格竞争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形象。
人民币适度升值,将导致出口产品的美元价格上升,势必挤压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这样可以最有效率地把那些技术含量与附加值低的、经营管理不善的、成本高且效益低的企业和产品排挤出海外市场,还可以迫使优势企业积极改善经营管理,力争在技术、品牌和营销策略等方面取胜,依靠科技进步、品牌设计和产品质量获取竞争优势。同时,人民币升值会降低先进设备的进口成本,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出口生产部门的技术进步与出口结构升级。另外,人民币升值降低了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成本,有利于企业走出国门,进行产业转移和技术学习,从而促使国内产业结构和出口贸易结构升级。
另外,从我国对美国的进口贸易结构来看,人民币升值会使美国的出口产品以人民币标示的价格降低,只要美国对华出口限制政策有所松动,我国就会加大对美国高科技产品的进口力度。
四、人民币升值对中美双边贸易条件的影响
中美双边的商品价格贸易条件为我国向美国出口商品的价格指数与我国从美国进口商品的价格指数之比。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我国出口商可以选择出口商品以人民币标示的价格不变,以美元标示的价格上升,市场份额减小或者以美元标示的价格不变,以人民币标示的价格下降,利润下降;而美国出口商可以选择出口商品以美元标示的价格不变,以人民币标示的价格下降,市场份额扩大或者以人民币标示的价格不变,以美元标示的价格上升,利润增加。中美出口商面临人民币升值会选择哪种价格调整的方式,取决于出口商品的价格弹性、市场竞争状况以及中美双方的贸易政策等。我国出口到美国的商品大多是需求价格弹性较小的商品,并且在美国市场上,我国的产品质量要优于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因此,在人民币适度升值的情况下,我国出口商可能会提高出口商品的以美元标示的价格,因为这样并不会使我国在美国市场上的份额大幅度萎缩。而美国出口到我国的商品大多是需求价格弹性较大的商品,且在我国市场上,美国厂商要面临欧日等厂商的竞争,因此,美国出口商会选择以美元标示的价格不变,以人民币标示的价格下降来扩大市场份额。综合这两方面,人民币升值会使我国出口商品以美元标示的价格上升,而美国出口商品以美元标示的价格不变,我国对美国的价格贸易条件得到改善。
另外,从长期来看,人民币升值可改善我国对美国的双要素贸易条件。双要素贸易条件为商品价格贸易条件乘以我国出口品的劳动生产率指数与美国生产我国进口品的劳动生产率指数的比率。人民币升值能促使我国出口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技术进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以保持竞争优势,从而有利于改善我国对美国的双要素贸易条件。
五、几点结论和建议
1.本文分析了人民币升值对中美贸易的影响,分析的前提是人民币适度升值。小幅度的人民币升值对中美进出口额的影响不大,从而对中美贸易收支的影响不大,并且适度的人民币升值有利于改善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价格贸易条件和中美双要素贸易条件。这会使我国在中美贸易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地位得到提升。
2.由于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不大,而我国国际收支顺差的刚性和良好的经济增长态势又对人民币升值形成压力。从长期来看,这样会造成人民币的恶性盘升。如果这种盘升是大幅度、快速式的,将不仅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而且会超过我国经济的消化能力,给宏观经济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我国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使人民币升值坚持小幅度、渐进式的原则,而我国企业也应采取措施来应对外汇风险。
3.宏观上,我国政府应采取措施来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包括:逐步取消出口退税,缓解经常项目顺差的压力;大力发展内需,减小外贸依存度;扩大对美国的进口,实行以出口带动进口,以进口促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加大“走出去”战略的发展力度,缓解资本项目持续保持高额顺差的压力;加快建设人民币远期外汇市场以及加大对企业汇率风险的宣传,提高金融衍生品的使用效率;在以一篮子货币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高“微幅、双向、稳重爬升”的调控艺术,适当放大浮动区间,配合其他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汇率水平向均衡水平的调整。
4.微观上,我国企业要灵活采用金融手段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提高谈判能力,与上下游厂商共同分摊汇率变动的影响;加强管理,提高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长期来看,企业要加强技术创新,增加产品附加值,实现产品升级,打造品牌。
关键词:贸易报复;301条款;贸易壁垒调查
贸易报复是指两国之间发生贸易争端时,一国为迫使另一国改变其对外贸易政策,而采取的一种报复性的经济手段。贸易报复实质上是一种贸易制裁手段,它主要是出于经济上的目的,以进口抵制的方式迫使被报复国取消贸易保护,打开国内市场。国际间的贸易报复主要是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进行的,如征收关税、进口配额、许可证制等等。其中加征高额关税是最主要和最直接的一种方式。下文将首先对贸易报复做出一般性的阐释,然后对中美欧三国的贸易报复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贸易报复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贸易报复的合法性问题
国际社会对贸易报复是否具有合法性,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学者认为贸易报复迫使他国让渡了部分经济,是一种不合法的经济行为,但是我们确实可以从法律体系中找到贸易报复的合法性依据。贸易报复在某些国家的外贸法律制度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美国贸易法中著名的301条款,该条款就授予了美国总统有对影响美国商业的一切不合理、不正当的进口限制进行报复的权力。在国际法制层面,WTO有着“经济联合国”的称谓,它规范着世界货物贸易总额的90%以上的货物贸易活动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根据WTO《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下简称《谅解》)的规定,贸易报复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具有了合法性。
WTO体制下的贸易报复应遵循以下先决条件:(1)违法成员的有关行为仍出于非法状态。即专家组或上诉机构裁定有关成员方未遵守对其适用的协议,因而产生了对另一成员利益的丧失或减损,而违法成员在一定的“合理时间”(reasonableperiodoftime)内并未履行DSB的建议或裁决。(2)争端当事方未在“合理时间”到期后的20天内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3)请求报复成员(申诉方)获得DSU的授权,而报复的方式也要视报复的作用和效果而定,报复的程度也应当等于其利益丧失或减损的程度。另外,贸易报复只是一种临时措施,在违法措施已被撤销、被诉方对申诉方所受的利益损害提供了解决方法、争端当事方达成了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法的情况下,报复措施应当被终止。可见,当WTO的成员间发生争端时,当事方应按照《谅解》的规定寻求争端的妥善解决,任何单边的、未经授权的报复性措施是WTO体制所禁止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谅解》并没有直接使用“报复”一词,而是使用这一术语——“中止对有关成员实施适用协定项下的减让或其他义务”。
尽管WTO为解决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争端解决机制,并以贸易报复手段作为最后的保障。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程序旨在解决成员之间的争端,要赋予本国私人请求本国政府对另一国家进行贸易报复的权利,仍然需要国内立法。因此,美、欧等国,相继在国内法中设计了贸易报复制度,以寻求通过国内救济方式,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并将国内的贸易报复制度和WTO的争端解决程序较好的衔接起来,建立起符合WTO规则的贸易报复制度。
二、中美欧三国贸易报复制度概述
(一)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美国贸易法301条款,是美国贸易与法律实践中使用报复手段的典型代表。最初,301条款主要作为实施关贸总协定的权利的手段,但后来《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增加了特别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301条款实质上演变为对贸易报复的授权与实施的法律规定。根据一般301条款的规定,美国主要对以下做法采取报复措施:(1)外国的做法违反国际协定,或否定了美国依据国际协定所享有的权利;(2)外国不公正的做法(unjustifiablepractices),造成美国商业的限制。所谓不公正的做法是指外国的立法、政策或做法侵犯了美国的国际法律权利或与其不一致,例如外国有违反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政策或作法;(3)外国的不合理的做法(unreasonablepractices),造成美国商业的限制。据美国法,如果外国某一特定立法、政策和做法没有侵犯美国的国际法权利或与其不一致,但确属对美国私人不公平或不公正(unfairorunquotable),即是不合理的。(4)外国歧视性做法(Discriminatorypractice),包括外国的立法、政策和做法在适当时拒绝给予美国产品、服务或投资国民待遇或最惠国待遇。
根据301条款,美国贸易代表可以采取法律明确授权的措施进行报复,除了法律明确授权的制裁措施之外,贸易代表还可以行使总统在其权限范围内指示采取的其他措施。针对不合法或不公正的外国行为,贸易代表应当采取报复措施,又称为“强制性报复”(mandatoryaction)。外国的不合理做法或者是歧视性做法,贸易代表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报复。具体的报复措施包括实施数量限制,中止关税减让,取消优惠待遇,与外国签订协定以取消立法、政策和做法或对美国提供补偿等等。
(二)欧盟的《贸易壁垒条例》(TradeBarriersRegulation,以下简称TBR)至于美国在其贸易法中引入了301条款,欧盟也成了美国利用301条款打击的主要对象。欧盟虽对此颇有抱怨,但同时也感受到了301条款的威力和作用。1983年,欧委会向理事会提交了关于《新贸易政策工具》(NewCommercialPolicyInstrument,以下简称“NCPI”)的建议,以保护在第三国市场上遭遇贸易壁垒的欧盟出口产品。但在采纳欧委会建议的同时,理事会努力使NCPI与美国的301条款保持距离,要求欧盟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均需与其国际义务保持一致,避免体现过强的单边性和攻击性。NCPI最终于1984年9月17日正式颁布,其目标是在遵守国际义务和程序的前提下,回应第三国的不正当贸易做法,并消除该做法对欧盟利益带来的损害;同时,确保欧盟依据多边规则对第三国的贸易做法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但NCPI的实施并未根本遏制第三国实施或维持的贸易障碍,其规定的行动步骤在实践中也被证明并不完全有效。1984~1989年间,NCPI程序仅被启动3次,而同期美国提起的301条款调查案超过70起。
1994年10月,欧委会欲使NCPI在调查和消除国外贸易壁垒方面发挥更强有力的作用,向欧盟部长理事会提交了NCPI的最终修改建议,并欲将其作为欧盟一揽子执行乌拉圭回合协议框架的一部分。同年12月22日颁布了《贸易壁垒规则》(TradeBarriersRegulation,以下简称“TBR”),取代了NCPI。根据TBR,欧盟企业、产业以及成员在外国遭遇贸易壁垒,影响其进入第三国市场或欧盟统一大市场时,可以要求欧委会对有关不公平贸易措施开展调查,决定是否存在贸易壁垒。若存在贸易壁垒,则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方式:(1)启动国际磋商或争端解决程序;(2)接受第三国单边措施;(3)按《欧共体条约》第113条与第三国谈判;(4)采取报复性的商业政策,包括暂停或撤销商业政策谈判达成的减让;提高现行的关税或征收其他新的进口费用等;作为一种新的贸易政策工具,TBR实为欧盟保护其产业在进入他国市场时不遭受阻碍,而提供的一种进攻型的法律机制,该机制也确保欧盟充分享有其在国际贸易规则框架中的权利,尤其是WTO协定赋予它的权利。
(三)我国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我国《对外贸易法》第47条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经济贸易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违反条约、协定的规定,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该条约、协定享有的利益丧失或者受损,或者阻碍条约、协定目标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要求有关国家或者地区政府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可以根据有关条约、协定中止或者终止履行相关义务”。这可谓是中国的301条款,它是符合WTO《争端解决谅解》要求的贸易报复条款。另外,我国还进一步制定了《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依据《规则》,申请人可向商务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贸易壁垒调查;被指控的措施被认定为构成贸易壁垒,商务部应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进行双边磋商;(2)启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3)采取其他适当的措施。申请人须是与被诉贸易壁垒涉及的产品生产或服务供应有直接关系的产业或企业。《规则》对申请书的内容要求比较宽松,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的规定也具有一定弹性。可见,该立法在调查申请方面的指导思想即降低申请要求,方便申请的提出。另外,如果商务部认为确有必要,也可自行立案,进行贸易壁垒调查。
三、中美欧贸易报复制度之比较
综观三国国内法,贸易报复措施均有着一整套完整的规则和程序,具体内容包括对申请人、受理机关的规定、调查的程序性要求和最后的救济手段等等。一国最终决定是否要采取贸易报复措施,势必要根据本国的法律规定,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做出决定。但中美欧的贸易报复制度不论是若干实体问题还是调查程序上均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相比之下,我国确实需要取彼之所长,补己之所短。
(一)贸易报复制度前期调查中实体问题的比较分析
1.适用范围。中美欧的贸易报复措施都适用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以及投资等领域,也都适用于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这两种贸易形式。下面主要讨论进口贸易的问题。考察美欧的实践,进口救济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打击外国政府的出口限制做法。如外国(地区)政府实施某些措施,限制特定产品(如原材料)向本国的出口,进而影响了本国相关产业的利益,即发起调查,如阿根廷进出口限制案就是这方面的成功案例。另外就是用于打击外国政府对出口本国产品进行补贴的做法。旦三国对进口贸易的规定也有着不同之处。TBR适用于进口救济时,申请人只能以产业的名义而不能以企业的名义向执委会提起申请,这就相对减少了申请人的数量;而301条款和我国的《规则》对进口贸易时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与适用于出口贸易时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相比较,并不存在特别的限制与不同。也就是说TBR用于进口救济方面只起补充作用,欧共体其他贸易救济工具则起主要作用,而我国和美国的做法则是把救济工具的选择权赋予了申请人。
2.法律依据。在贸易报复制度中,有关机关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对外国(地区)的某一做法进行判断,判断其是否构成贸易壁垒,并最终决定是否需要采取贸易报复措施。而如何进行判断,也就是我们在这里讨论的对贸易壁垒认定的法律依据问题。
美国的301条款对贸易代表采取强制行动的条件及其例外,以及采取任意行动的条件均做出了规定。从“不公平贸易做法”的构成认定的角度考察,美国贸易代表采取行动的要件也就是贸易代表据以认定外国政府的法律,政策或做法的法律依据。如前所述,“不公平贸易”做法可进行如下划分:(1)外国的做法违反国际协定,或否定了美国依据国际协定所享有的权利;(2)外国不公正的做法,造成美国商业的限制;(3)外国的不合理的做法,造成美国商业的限制;(4)外国的歧视性做法。
根据TBR第2条第1款规定,“贸易壁垒”必须是国际贸易规则赋予了受影响的成员对其采取行动的权利的做法,而这种行动的权利要么存在于国际贸易规则明确禁止该做法,要么是指上述国际贸易规则赋予受影响的成员寻求消除该做法的权利。可见,依TBR认定某一外国(地区)作法构成贸易壁垒,其法律依据是“国际贸易规则”(internationaltraderule)。根据TBR第2条第2款第2句的规定,国际贸易规则既可以被规定在调整欧共体与第三国间贸易关系的任何贸易规定中,也可以被规定在以欧共体为一方的调整欧共体与第三国间的任何非贸易规定中。但是,无论如何,欧共体与第三国之间都存在明确的国际法义务。从美国和欧盟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其都将WTO的各项协议作为认定贸易壁垒的法律依据,为争端解决的国内程序和国际程序的衔接提供了基础,有利于本国国民通过国内程序启动国际争端解决程序。而我国认定贸易壁垒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的第3条,与美欧相比较,我国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从贸易壁垒认定依据的角度考察,我国认定贸易壁垒的法律依据既可以是国际法上的依据,即外国(地区)政府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多边贸易条约或与我国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也可以是我国国内法,即《规则》第3条第2款所作的规定,即使外国(地区)政府与我国之间不存在上述多边贸易条约或双边贸易协定,只要其做法满足此规定,也视为贸易壁垒。这种立法与301条款相同而异于TBR。第二,将贸易条约或贸易协定而非以贸易规则作为壁垒认定依据,这点类似于301条款而不同于TBR。
本文认为,欧盟采取贸易规则,而非贸易条约或贸易协定的做法,有其优越性。因为某些被外国(地区)所违背的国际贸易规则完全有可能被规定在一些非贸易条约或者协定之中。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外国(地区)作法虽然违背了对其有约束力的国际贸易规则,只要这些规则不是与我国缔结的经济贸易条约或协定,则不能该规则作为认定贸易壁垒的依据,这显然不利于贸易报复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虽然以规则体系作为不公平贸易做法的认定依据,但是有关“不合理”的做法的认定依据的范围是相当宽泛甚至是存在争议的,我国若借鉴欧盟的做法可能更为妥当。
3.损害的认定标准。损害主要是指贸易壁垒对调查国经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者是伤害,损害认定标准的科学性、明确性以及与WTO既有损害标准的一致和相悖,都直接影响着整个调查制度的运转,进而影响到最终是否需要采取救济措施,包括贸易报复措施。
美国301条款规定,外国法律政策或做法满足“不公正”、“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标准时,还必须同时考虑是否对美国商业造成了限制,若不满足后者,便不构成不公平贸易做法。根据“限制”标准,申诉人应当证明对美国进口的增加,或者其在外国失去了市场机会。但是301条款最初的设计就是为了便于美国的私人进入国际争端解决程序,如WTO争端解决程序而设计的国内程序。所以,当外国政府法律、政策和做法致使美国依WTO各项协议的享有的权利或利益遭到否定时,301条款并不要求申请人证明外国做法给美国商业造成了限制,此时只需证明外国政府的做法违反了WTO协议,或者美国依协议享有的利益遭到否定即可。
欧盟的TBR依据不同的申请程序分别采用了两个概念来表述第三国的贸易壁垒对欧盟产业所造成的损害。在以欧盟产业名义提起申请的程序中采用的是“损害”(injury)这一概念,在以欧盟企业名义提起的申请程序中采用的则是“不利贸易影响”(adversetradeeffect)。根据TBR的规定,“损害”是指贸易壁垒在欧盟市场上在货物或者服务方面对欧盟产业造成或者威胁造成的任何“重大损害”(materialinjury)。“不利贸易影响”是指,贸易壁垒在任何第三国市场上再货物或者服务领域给欧盟企业造成的不利贸易或者有造成不利影响的威胁,并且对欧盟经济或者欧盟境内区域性经济或者经济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materialimpact)。而且。TBR对如何确定“损害”和“不利贸易影响”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便申请人掌握和执委会操作。具体表现为TBR的第2条第3款、第10条第1-3款(关于“损害”的规定),和第2条第4款、第10条第4款和第5款(关于“不利贸易影响”的规定)。
我国的《规则》涉及损害标准的条款主要有第3条以及第7条,在不涉及贸易条约或贸易协议时的对损害的界定用语为“造成阻碍或限制”和“负面贸易影响”,但并无细化的规定,我国应当借鉴美欧立法对损害的标准予以细化,并尽量给出定义,使《规则》的可操作性得到加强。
4.国家或地区利益。根据美国的301条款,整个贸易报复制度的运作都必须严格服从美国的国家利益,而并不应当以特定当事人的利益作为判断标准。贸易代表决定是否报复和如何报复时,必须衡量是否适当(appropriate),如果外国已经采取令人满意的措施或者已经采取行动补偿美国;以及采取301条款的报复措施对美国经济产生的不利影响将大于报复措施所得的利益时;又或者是采取贸易报复措施将损害美国的国家安全时,均不应进行贸易报复。当然在要求行为国提供补偿时,301条款也会兼顾到相关企业和消费者等的利益。TBR第12条第1款则规定如果采取行动不符合欧共体利益,执委会不得采取行动;执委会必须将采取行动可能带来的后果与它对欧共体更加广泛的经济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影响进行权衡掂量。可见,欧共体利益在调查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规则”并没有直接提及“国家利益”这一概念,只是在终止调查程序时规定到,若终止调查程序不符合“公共利益”,则不能终止调查程序。但公共利益并不等于国家利益,我国应借鉴美欧做法,在立法中明确提出“国家利益”的概念,以凸显其重要性。
(二)贸易报复制度前期调查中程序问题的比较分析
1.申请者的范围。我国的《规则》第5条规定:“国内企业、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企业、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规则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贸易壁垒调查的申请。”前款所称的“国内企业、国内产业”,是指在被诉贸易壁垒涉及的产品生产或服务供应有直接关系的企业或产业。与此相对应的,美国301条款允许任何利害关系方提起申请;而TBR第2条第5款则将“共同体产业”定义为所有共同体生产者与供应者,包括:生产或供应与被诉贸易壁垒设计的产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的生产商或服务供应商;生产或供应与前述商品或服务相竞争(competingdirectlywiththatproductorservice)的生产商或服务供应商;消费、加工被诉贸易壁垒涉及产品或消费、使用被诉贸易壁垒涉及的服务的生产商、服务供应商;合作生产的生产商、服务供应商,如果其合作生产量已经在该产业的生产总量中占了较大比例。显然欧盟、美国对于提起申请者的定义范围,远远宽于我国规定的“有直接关系者”。为了便于使有关方得到及时、公正的救济,本文认为应在未来的立法中,放宽可提起申请者的范围。
2.有关证据的规定。TBR第3条第2款、第4条和第2款和第6条第2款都要求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交充分的证据(sufficientevidence),包括贸易壁垒的存在及其对欧盟产业或企业产生“损害”或“不利贸易影响”的解释性清单(illustrativelist)。如果申请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执委会则不予立案。301条款对申请人提交证据的要求则相对较低,只要求满足对请求的支持即可。而我国的《规则》第8条对证据的提交予以了规定,“申请书应当尽可能附具下列证据材料并说明其来源:(一)证明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存在的证据材料;(二)证明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造成的负面贸易影响的证据材料。”但我国并没有在法律中对“负面贸易影响”予以具体说明,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当事人举证的难度,我国应借鉴欧盟立法对其进行细化规定。
3.申请的撤回。TBR第5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执委会可以据此终止程序,但终止程序不符合共同体利益的除外。我国的《规则》第9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在商务部做出立案决定之前撤回申请”,但是,此时当事人撤回申请可能有违我国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我国应当增加相应的规定。
4.调查中的专家咨询程序。依301条款的规定,在调查过程中贸易代表向相关的委员会(如贸易政策与谈判咨询委员会、国际贸易委员会等)寻求信息和征求意见是一个必经程序。TBR第7条专门规定了咨询程序(consultationprocedure),要求设立以执委会代表为主席的,由各欧共体成员国代表所组成的咨询委员会(AdvisoryCommittee),并就执委会的行动以及该行动对欧共体共同商业政策的影响发表意见,这也是强制性的规定。但我国《规则》第20条对成立专家咨询组的规定是任意性的,咨询内容的范围也仅限于调查中涉及的技术性和法律性问题。但贸易报复等救济措施的采取影响到我国与涉案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声誉,事关重大,将必要时的咨询程序规定为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似乎更为慎重。
5.调查程序中的司法审查制度。在TBR实践中,由于“共同体利益”的灵活性,欧盟委员会等机构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难免带有政治色彩(特别是在发动调查后采取救济措施时),因此,欧盟法院司法审查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我国商务部对贸易壁垒进行调查的行为,其本质上是一种行政行为,根据WTO的要求以及我国加人WTO议定书的承诺,应允许对其进行司法审查,进而提供相应的救济。因此,本文认为我国也应当考虑建立调查过程中的司法审查机制。
(三)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和贸易报复措施最终作出的不同规定中美欧均在法律中规定,在调查阶段结束后,若涉及双边或多边争端解决程序(如WTO争端解决程序),应当依据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启动争端解决机制。不同的是,TBR规定调查结束后由执委会与成员进行磋商决定是否启动争端解决机制,但并没有规定磋商的期限性质,这无疑造成了效率低下的后果。而美国的301条款则规定如果调查涉及贸易协定,并且在该贸易协定所规定的磋商期结束或者磋商开始后150日之前没有达成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贸易代表应当依贸易协定规定的正式争端解决程序,要求立即开始该程序。@但我国的规则第29条将双边磋商与启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并列作为救济措施,并无先后之分,对于磋商和争端解决机制的协调,我国应当进一步予以明确。
对于涉及WTO协议的申请案件,若要对存在贸易壁垒或者实施不公平贸易做法的其他WTO成员方采取报复措施,中美欧都须获得DSB的授权并接受严格监督。从贸易报复的内容来看,中美欧所采取的报复措施都基本相同,包括中止或撤回根据贸易协定所做的贸易减让、对外国的货物或服务施加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等等。但我国《对外贸易法》第37条仅就被报复国是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经济贸易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情况予以规定,这无疑是不全面的,也是应当完善的。
关键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对外投资
根据WTO分类,服务贸易包括过境交付、消费者移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方式,即服务贸易竞争力应指一国服务业出口和对外投资能力。因此,通过运用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计算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来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至少忽略占很大比例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因此,较全面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还应考虑服务业对外投资及由此引发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本文旨在通过比较中美跨境和商业存在模式(某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对外国公民的服务销售模式)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以期为中国鼓励服务业对外投资而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出建议。
中美总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
为全面比较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对两国跨境模式(BOP模式)和商业存在(附属机构模式-ForeignAffiliatesTrade)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见表1)。
表1显示,1996年,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总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1.3倍;2002年,顺差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2倍多。中国BOP模式服务贸易总额远低于美国,且处于逆差地位,即中国跨境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远弱于美国。
因中国整体对外直接投资严重滞后,所以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及FAT模式服务出口也很滞后、竞争力极其薄弱;FAT模式服务进口方面,即在中国境内的非金融类服务业外国附属机构境内销售收入,2005年总计739.74亿美元,2006总计913.2亿美元,远远低于美国水平。总体而言,中国在FAT模式服务贸易方面处于明显竞争劣势。
中美双边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及服务业FDI比较分析
为深入分析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分析中美双边服务贸易(见表2)。表2显示,无论是BOP还是附属机构模式的双边服务贸易,中国竞争力均远远落后于美国,特别是附属机构贸易模式,中国更显薄弱,2005年逆差额2倍多于BOP模式。
无论是总体还是双边服务贸易额,美国两种模式均处于竞争优势,且FAT模式强于BOP模式;中国两者均处于劣势,且FAT更劣于BOP模式。鉴于FAT模式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和趋势,所以需对FTA模式的来源——服务业FDI进行比较(见表3、4、5)。
表3、4、5显示,无论是服务业FDI总额,还是双边服务业FDI额,美国都远高于中国,使得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发达于中国。美国服务业FDI处于净流出地位,而中国处于净流入地位,故美国FAT模式服务业处于竞争优势,而中国处于竞争劣势。
美国鼓励服务业FDI的政策
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表明,某国服务业FDI对其服务贸易竞争力,特别是对占主导地位的FAT模式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因此,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薄弱的中国应借鉴美国经验,通过促进服务业FDI来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重视国内服务产业发展,并重点进行产业培育
美国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之所以发展迅速,与其国内发达的服务业分不开。服务业已是美国经济中最庞大、发展最快的部门。美国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很多,较有特点的是:
主要通过宣传、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为使国内服务产业发展服从服务贸易全球战略发展的需要,适度放松反垄断限制。注重国防工业,特别是军民共用技术对国内相关服务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保持其竞争优势。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特别是自实施“国家出口战略”和“服务先行策略”以来,其服务贸易和投资的产业发展重点愈益清晰,即将促进重点放在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旅游、商务与专业技术服务(包括环保、能源等)、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教育服务、影视娱乐、电信服务等领域,并由商务部分别与能源部、环境保护署、卫生部、教育部等相关机构及行业协会组成专门小组,采取针对性促进措施。
(二)加大人力资本和研发投入,创造并保持服务业竞争优势
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人力资本/技术密集型已成为服务产业的主要属性,人力资本/技术对保持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高水平的教育投入和人才的引进,为美国带来丰裕的人力资本,美国已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最具优势的科技人才队伍,促使为美国服务贸易提供竞争优势的产业基础持续得到发展,发达的服务业又反过来促进和扩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形成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使得美国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保持优势地位。
为争夺国际市场,使美国跨国公司在与国外公司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美国政府充当为其跨国公司在研发方面保驾护航的角色,如制订出一定的科研计划,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跨国公司科研与开发的发展;通过延长跨国公司研究与实验机构的课税减免,来鼓励跨国公司进行科学研究,推动新型科技产品的开发,以便使美国的跨国公司能够在技术上领先别国,从而为跨国公司提供创造和发挥比较优势的机会和手段,增强美国跨国公司国际竞争力。
(三)提供资金扶持与援助,为跨国公司提供“基础支持”
利用各种渠道和机构对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资金扶持和援助是美国政府的一贯政策。
金融支持。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对外货款业务中,有两项贷款是专门支持跨国公司向外直接投资的:开发资源贷款和私人对外直接投资贷款,即对跨国公司给予贷款,帮助扩展业务,提高在国外的竞争力。1971年成立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主要有两项业务: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投资保险和对私人投资者提供融资活动。
因中小企业开展海外投资面临更多风险,所以应更重视对其开展海外投资的鼓励和保护。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就日益重视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如建立小企业发展中心,对高科技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及实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等。
税收支持。税收政策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而提供税收优惠则成为政府鼓励私人资本进行跨国投资和经营的重要手段,也是美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公司向国外扩大投资的重要工具,如除与许多国家在双边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外,还通过分类的综合限额税收抵免、延迟纳税制度、在税收协定中不列入税收饶让条款、经营性亏损结转制度、在进口关税减免制度、国外投资收入优惠税率等方式鼓励和促进企业开展海外直接投资。
设立扶持企业海外投资的政府性基金。如“TDA基金”作为政府资助私人海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之一,其主要职能是通过资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定向考察、特许培训、商业研讨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技术辅助等,增强美国公司的对外竞争力,帮助美国公司获得海外商机。其中,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费用约占美国贸易发展署整个预算的77%。
(四)建立海外投资保障制度,保障跨国公司对外投资
美国于1948年首创官方海外投资保证制度;1969年,美国再次修订《对外援助法》,规定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1971年1月,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正式开业,从此确立沿袭至今的由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管理海外投资保证业务的体制,即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对美国的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承担特别风险和综合风险保险,如禁兑风险、征用风险、政治暴力风险,大大减少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促进跨国投资事业的发展。
(五)为海外投资者提供系统、完善、可靠的信息服务,以降低投资风险
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内特别机关驻外使领馆所设的经济与商业情报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等机构形成的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从项目考察设计、论证到组织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咨询服务等来实现对投资者的情报服务。
(六)与企业密切合作,注重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
美国商务部等主要贸易促进机构除注重通过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和促进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外,特别注重与企业间密切合作,更多地应用深受服务出口和投资企业欢迎的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如大量通过派出政府与企业联合商务团组,包括利用类似于召开美中商贸联委会等双边贸易协商方式开展游说与促进工作,以及举办各种商务对接、商务会议、展览等商务促进活动,帮助企业寻找商机;针对服务出口和投资不同于商品的不同特点,举办大量技术性、务实性很强的专业培训活动,帮助分析出口和投资目的地国家的市场和投资做法、消费趋势及习惯等,以帮助中小服务企业提高服务出口和投资技能等。
(七)改进跨部门合作及与各州的合作,提高促进与服务效率
1994年后,美国贸易促进协调委员会专门组成由各部门专家组成的服务业出口工作小组,主要集中进行跨部门合作与协调:数据采集与分析;共同确定为推动促进工作所必须的各服务行业的专业技术与专家人选;研究建立与民间企业最为有效的联系与沟通办法;共同制定在传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出口促进活动计划与方案。由于服务贸易涉及面很广,有许多州的法律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与双边谈判或多边谈判存在矛盾,因此,“国家出口战略”还要求联邦政府与各州及地方政府官员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结论
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中国无论是在BOP模式还是FAT模式服务贸易上均处于劣势地位,且后者的劣势更为明显;而美国服务业对外投资发达对其服务贸易,特别是FAT模式服务贸易国际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中国应把握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特别是服务产业国际转移和FAT模式服务贸易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通过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产业、丰裕人力资本和科学技术等高级生产要素、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实施战略性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企业海外投资综合服务网络、建构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充分合作、协调互促的服务产业出口和海外投资促进体系等,以推动中国服务产业海外投资,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郭根龙,服务贸易自由化和竞争力[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中国商务部服贸司.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
3.中国商务部服贸司.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8
4.李敏,美国、法国、日本鼓励对外投资税收政策比较[J].涉外税务,2006(8)
摘要:中国是世界上的纺织品出口大国,美国是我国出口的一个重要对象,在2005年1月1日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中国纺织品出口环境产生了新的变化,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并没有结束,中国迎来了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后配额时代,美国以特保措施、反倾销、绿色壁垒等措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本文分析了中美纺织贸易摩擦对中美双方各有何影响,以及中美纺织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来给政府和企业以警示,使他们尽早采取相应措施。
关键词:中美;纺织贸易;摩擦
2005年1月1日,实施了30多年的纺织品配额制度完全取消,国际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进口国,中国是世界上的纺织品出口大国,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迎来了后配额时代。中美纺织贸易摩擦正以各种形式频繁发生,对此中国应高度重视并应采取应对措施。降低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给中国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影响
中美纺织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贸易战是一把双刃剑,伤到他人的同时也会伤到自己,这对中国和美国都会产生正面和负面的影响。
(一)对美国而言
1.对美国的负面影响。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贸易战是一把双刃剑,美国极有可能会遭到中国的贸易报复。中国的纺织品成品半成品不能出口到美国,美国国内的零售商和原材料生产商也不能正常生产,使其利润降低。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美国的劳动力价格相对较高,中国的劳动力价格较低,中国的纺织品价格较低,低价的中国纺织品在美国的销售受到限制,这样美国国内纺织品价格上升,美国消费者不得不承担高昂的纺织品价格,对纺织品的需求降低,不利于美国纺织企业发展。
2.对美国的正面影响。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中国向美国出口纺织品困难加大,大量的中国纺织品无法在美国正常销售,中国纺织品在市场上的数量大大减少,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国的纺织品价格较低,在美国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中国纺织品数量的减少使得美国本土的纺织品生产商少了一个竞争对手,美国纺织品生产企业的销售量便会提高,利润提高,从事该行业的人员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也会得到改善。
(二)对中国而言
1.对中国的负面影响。
配额取消后,美国对中国纺织品需求增加,中国的纺织品产量上升,由于纺织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大量生产资料涌向纺织部门,但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大量的中国纺织品无法在美国正常销售,中国纺织品商人的利润和收入降低。纺织品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由于纺织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会导致中国的就业率降低。
2.对中国的正面影响。
中美纺织贸易摩擦对中国也有正面影响。它使得我国纺织品生产企业开始思考,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积极设立科研部门,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走品牌战略,注意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竞争力。
二、中美纺织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
前文已经阐述了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影响,那么何为中美纺织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产生,中美双方都有责任,不能把责任都推到美国身上,中国也应该从自身寻找原因。
(一)从美国方面考虑
1.美国自身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抬头。
中国是世界纺织品出口大国,自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大量我国纺织品出口到美国,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劳动力相对美国价格较低,我国充分利用劳动力优势使纺织品成本降低,价格在美国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美国市场是高度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国纺织品进入美国市场后,将导致美国国内纺织品价格的下降,纺织品部门的资本收益率会趋于下降,纺织品部门的产出将会受到影响。中国的纺织品对美国形成巨大压力,美国国内纺织产业竞争力下降,美国便会在公平贸易的政策下加强贸易保护。
2.美国国内政治因素影响导致中美纺织贸易摩擦。
中国纺织品占领美国市场,严重影响美国纺织产业,纺织产业工人收入降低,纺织业作为美国传统支柱产业,从事纺织业的美国劳动者人数众多,工会便会向政府施压,迫使政府颁布纺织品贸易保护政策。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选举利益,争取更多的选票,也会制定针对中国纺织品进口的贸易政策。
3.欧美大环境对美国产生的影响使得美对华加大贸易摩擦。
在2005年1月1日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中国出口到欧洲的纺织服装品数量大幅增长,这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引发欧洲对我国展开贸易战,如欧盟重启对华聚酯纤维面料反倾销调查,对纺织服装品要求产地证明等,这些都会影响到美国对华纺织服装品的态度。
(二)从我国自身考虑
1.中美贸易长期不平衡。
表现为中美双方国际收支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不同,美国用的是“原产地”原则。这就将中国从香港或者其他国家出口到美国的商品都算入中国,美国用的是到岸价格,与中国的算法差了运费和保险费,美国也没有包括他们优势的服务贸易。
2.国内纺织产业结构不平衡导致摩擦产生。
中国纺织产业结构不平衡,企业多以小型为主而且分散,缺少市场竞争力;大型企业大都缺少核心技术,跨国资源配置能力不强。中西部差距依然较大。配套原材料发展比较缓慢,普通纤维产品生产量较大,产能增长较快,而科技含量高、功能品种多样化纤维却比较短缺。纺织产品生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的服装加工中,且竞争十分激烈;而高技术含量的纺织品生产较少。
3.中国纺织品生产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中国纺织服装企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渤海湾地区和山东。纺织服装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纺织生产企业利用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大量生产。纺织企业自主生产性不强,他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不能自主设计,生产适合销路的产品,产品出口主要是定牌、贴牌加工,缺少自己的优势品牌。有些纺织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参考文献:
[1]洪涓,张家艳.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6,4
[2]王世平,赵春燕.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探析[J].商场现代化,2005,22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中美两国在新的经济切合点—服务贸易上的共同利益,阐述了两国可以率先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及其操作方法。多年来,美国对华巨大贸易逆差使其对中国愈来愈不满,而并不刻意追求贸易顺差的中国也在试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试图摆脱过于依赖出口和外资的不利局面。
本文认为,中国能够突破目前的发展瓶颈而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中国过去的增长主要依靠制造业的投资,而服务业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开发,中国的服务业将有可能成为推动GDP增长的新生力量。
中美服务业比较及其利益关系
服务业的特点是不需要或很少需要物质投入,需要的是人力、资本、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入。因为服务产品是无形的,其生产过程不需要原料投入,因此服务业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不同,它通常很少产生污染,能够吸纳大量就业人口和创造大量税收,同时,发达的生产业还能为制造业提供减少对环境冲击的先进技术。
(一)中美两国服务业比较
服务业是美国三大产业中比重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产业,它代表美国80%的经济活动。服务业也是美国不断增长的产业,美国的出口增长也主要是由服务业出口增长拉动。多年来,美国一直保持着越滚越大的贸易赤字趋势,但幸亏服务业的出口贡献,否则美国贸易赤字程度会更大。
中国相对于大多数国家尤其是美国,保持着较大的货物贸易优势。从2002-2008年,中国对美国的货物出口占美国货物贸易赤字的比重从20%上升到32%。然而,尽管美国相对于中国在服务业方面占有明显的优势,美国对中国的服务业出口盈余在2008年只占其服务贸易总盈余的4.1%。所以,两者作用的结果是,2008年美国对华贸易赤字占其总赤字的37.7%。
很多专家认为,为了降低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中国必须减少对美出口。然而,笔者认为,中国制造业向美国出口是一种由比较优势原理所决定的市场经济行为,而美国持续的对华贸易赤字应该通过扩大中美服务贸易合作和增加美国对华出口更多的服务产品加以缓解。
(二)服务贸易带给中美两国的利益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世界性的劳动分工,每一个国家都应该把主要经济活动放在它最擅长的优势产业。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拥有绝对的技术优势和资本优势,所以它们把产业链中劳动密集性高的低端业务外包到劳动力成本低的国家,如中国、印度等,是一种明智之举,这有利于美国等发达国家集中精力擅其所长。
对中国而言,调整产业结构、改变增长方式一直是其追求的经济战略,而平衡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比重、提高生产者服务业的水平则能够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环境污染的双重目标。通过中美技术交流可以提高中国劳动者技能与水平,通过引进美国高科技产品和管理经验可以使生产更加符合环境的要求。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的另一层含义,就是在大量出口产品的同时,污染留在了工厂场地上。然而,服务业的扩大不仅本身不会引起污染,而且有利于清洁生产。
综上,中美两国扩大服务贸易能够给双方带来“双赢”的结果。
中美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及途径
(一)教育和医疗领域
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和创新密集已经成为当代经济的主要特点,这意味着世界工厂不能仅仅有扩大产能、提高开工率、提高市场占有率等短期目标,还必须要有打造技术、资本、创新等核心能力的长期目标,这才是一个国家的长远的、可持续的经济战略,而要实现这一战略,“科教兴国”是必由之路。对此,笔者认为,向美国学习、扩大对美教育交流是一条捷径。但是,过去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特别是长远距离的阻隔,中美两国的教育交流、学术交流、技术交流还显得比较少,还远远不能满足中美两国学生、学者和民众的需求,而当前中美两国教学和交流可以另辟蹊径,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予以解决。
毋庸置疑,人们聚到一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是一种最佳的交流方式,但除此之外,网络视频交流应该是一种最佳的替代方式。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节省时间、精力,而且也节省费用,这使得许多原本花不起钱出国留学的人现在可以不出国门就能跟外国老师学习和交流了。现在这种视频软件有很多,如Dimdim、Glance、Videoconferencing、DoshowMagic4.7等,而且应用技术成熟,在美国这种网络视频教学方法已十分普及。这种教学系统一次能支持几百人一起参加,不管这些人遍布天涯海角都无妨,参加的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或者一间视频教室,就能通过网络看到主机屏幕上的内容,并能清楚地进行对讲。
网络视频系统还能为两国的医疗领域合作提供独特的交流,利用这个系统,两国的医疗专家不用奔波聚首就能通过网络视频一起进行会诊。以前病人看病都是必须先见医生,医生才能望闻切诊,现在对病人的检查更主要通过精密的、无偏差的仪器,而且检查的结果、图片可以瞬间传到世界各地。这就意味着,远在他国的医疗专家不用亲自跑到检查现场也能通过视频系统看到病人、检查图片、结果,并通过这个系统跟本地医生进行会诊。美国拥有精湛的西医技术和先进的医疗设备,中国拥有古老的中医技术,中西壁合能够更有办法诊断和治疗一些疑难疾病,同时利用网络视频系统还能为诊断和治疗赢得宝贵的时间,这更加有利于跟病魔抢夺时间。
(二)技术合作领域
技术贸易包括专利、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贸易。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权、专营权、节目转播权、软件许可权等。美国拥有很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中国则非常需要美国的这些先进技术来升级产业水平。然而,中国经常抱怨美国设置了很多贸易壁垒限制了美国商人向中国出售先进技术,并且指责这正是中美贸易不平衡的一个重要因素;美国则抱怨中国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认为中国商人严重的盗版和欺诈行为给美国造成了巨大损失,致使美国技术商人不敢把领先技术运用于或出售予中国。客观地讲,双方的指责都不无道理,但中美双方不应该因噎废食或人为地阻止对这种互惠双赢的技术贸易。
(三)生产业领域
高级的生产制造业离不开高级服务业的支持,因为生产制造业不是单纯的生产制造过程,还需要包括物流、营销、人力资源、技术研发、金融、信息等生产过程。没有生产业的升级,生产制造业不会升级,其生产效率、生产效益、社会效益都不会很高,其清洁生产的目标也难以达到。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生产制造业的不断升级,中国的生产业也得到了一定发展;但总体来说,中国的生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对于发达国家还很落后。按照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中国生产业正面临一个爆炸性的大发展机遇,潜在的市场很大。
参考文献: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需求,中美贸易出口
一、引言
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已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相当深远的负面影响。美国消费明显减缓,影响了中美贸易间的往来。2006年我国对美出口额同比增长率基本维持在20%,但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这个数据从2007年8月开始下降,2009年除12月份以外,其余月份我国对美出口额同比增长全都为负增长。作为高度依赖国际市场的出口大国,对美出口的下降,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国民经济。
影响中美贸易出口有多种因素。而金融危机的需求传导机制应该说是影响出口贸易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此次金融危机使得许多消费者对美国经济前景感到担忧,对未来持悲观的态度。据测算,美国经济增长率每下降1%,中国对美出口就会下降5%~6%。美国消费减少,美国的经济就步入衰退时代经济学论文,而我国对美出口也会呈现出明显的下滑态势。
为化解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中国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金融政策,计划两年内投资4万亿元扩大内需,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在扩大内需的条件下,中国的出口贸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本文分析了2007年8月至2010年3月这段时期内,国内外需求对我国对美出口贸易的影响论文格式模板。这对促进中美贸易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文献综述
学者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出口贸易的影响程度众说纷坛。在理论分析方面,姜鸿(2009)认为美国金融危机通过影响中国的出口、投资和消费,传导到我国的实体经济,但对我国实体经济的总体影响程度有限。短期内我国应来取措施促进出口,长期内则应扩大内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王聪,张海云(2009)认为金融危机导致世界经济整体下滑。短期内,外部需求萎缩、国际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民币升值导致的企业出口成本上升、国外银行信贷紧缩导致的国内企业资金周转能力下降以及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因素使得中国出口贸易增速明显下降。从中长期来看,外需明显萎缩是影响中国出口贸易增长的主要因素。而裴长洪(2008)则认为应避免高估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美国经济下滑,居民收入下降,将对其进口需求产生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加大对进口廉价商品的依赖,只要我国商品继续保持价格竞争优势,可以克服美国经济的不利影响。因此,美欧经济不景气,对我国出口增长和市场扩大未必是绝对的坏事。
在实证分析方面,田苗(2009)采用1997年第1季度至2008年第4季度的季度数据,运用VAR模型和脉冲响应分析了贸易伙伴国美国和欧元区国家GDP下滑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其中美国的GDP增量在初期会对我国出口有一个短期的正效应,这种冲击在第2期以前逐渐减小,但是在第2期以后,这种正冲击效应放大说明美国GDP对我国的出口贸易的影响存在半年以上的时间推移。裴平、张倩(2009)选取了2007年4月至2008年12月的月度数据经济学论文,实证研究了我国对前十大出口对象国的出口总额与这些国家的人均GDP、股市总市值、失业率,以及人民币有效实际汇率之间的关系。结论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这些国家的人均GDP下降和失业率增加,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很大;这些国家股市总市值的变化和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的波动,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较小。
三、国内外需求对中美贸易出口影响的理论分析
根据国际经济学理论,一个国家的出口主要取决于该国真实的国民收入和本币实际购买力有关。也就是说,中国对美出口取决于两个变量:一是美国的国民收入。美国的国民收入可以用美国商品零售总额来代替,因为美国商品零售额在美国占个人消费开支的一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因而是观察美国经济增长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二是人民币实际购买力,它与CPI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关。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在金融危机时期基本保持在6.82左右,变动幅度微小,因此不考虑人民币汇率这一因素。
鉴于国内市场对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程度的替代性,当出口在国际市场碰壁时,国内市场能够将部分国际需求转为内销。本文用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来代替我国需求,分析其在危机时期内对中美贸易出口的影响。
本文将美国商品实际零售总额(剔除了美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因素),中国社会消费品实际零售总额(剔除了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因素)列为解释变量,这样不但考虑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这一因素,而且美国商品和中国社会消费品实际零售额比名义值更能准确地反映现实。
图1显示了2007年8月至2010年3月这一期间中国社会消费品实际零售额(RCR)和美国商品零售额(RUR)的走势。由图可见,RUR在这一时期明显有减缓的趋势,而RCR不断在小幅上升。
四、国内外需求对中美贸易出口影响的实证研究
(一)、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2007年8月至2010年3月时间段的月度数据进行分析论文格式模板。为取得实际值,各变量均剔除了物价因素。其中,我国对美出口额(EX)和我国社会消费品实际零售额(RCR)都剔除了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CPI),美国商品实际零售额(RUR)剔除了美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UCPI)。EX来源于中国海关经济学论文,CR来源于中国统计局,UR来源于美国商务部,CCPI来源于中国统计局,UCPI来源于美国劳工部,CCPI和UCPI均为同比数据。
(二)、变量的单位根检验
为消除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将变量作对数处理,分别以LnEX、LnRCR和LnRUR来表示。通过Eviews利用ADF法对这三个时间序列及其差分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ADF单位根检验
变量
检验形式
DW值
ADF值
1%临界值
5%临界值
检验结论
lnex
(c,n,1)
1.968759
-2.462022
-3.670170
-2.963972
非平稳
D(lnex)
(c,n,1)
1.921250
-4.032403
-3.679322
-2.967767
平稳*
Lnrcr
(c,t,0)
1.763556
-2.907864
-4.284580
-3.562882
非平稳
D(lnrcr)
(c,t,0)
1.934354
-5.388697
-4.296729
-3.568379
平稳*
lnrur
(n,n,0)
2.0922816
-1.317892
-2.641672
-1.952066
非平稳
D(lnrur)
(n,n,0)
1.999653
-5.337233
-2.644302
论文关键词:人民币汇率,中美经贸关系,原因与影响
2005年美国财政部汇率报告认为,人民币挂钩政策“造成了全球市场的严重扭曲”。2006年报告提出,中国货币政策是美中关系的“核心问题”。2008年,美总统奥巴马曾阐述了如下观点:“若要实现双边经济关系的均衡发展,中心问题是中国必须改变其汇率政策。”[①]2010年9月20日奥巴马继续就人民币汇率问题向中国施压,称中国在人民币问题上未尽全力。由此可见原因与影响,人民币汇率一直是中美经贸关系发展的焦点。
一、中美双方的人民币汇率之争
中美人民币汇率之争始于2002 年免费论文下载。美方认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低估是导致中国巨大的贸易顺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冲击美方制造业市场,造成众多工人失业。有鉴于此,美方要求中国升高人民币汇率,改变钉住美元的汇率机制。经过双方不断的摩擦、对话,中国于2005年7月21日将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次性升值2%,同时,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美方积极评价中方这一举措,但又认为人民币升值幅度不够大,要求中方继续提升人民币汇率。中美贸易战持续升温。进入2010年以来,人民币汇率问题的争论更是愈演愈烈。2月,奥巴马施压人民币,表示全年都将“劝说”人民币升值;3月,美国考虑征收人民币汇率反补贴税,奥巴马请人民币采行“市场导向”汇率政策,美国130名议员上书奥巴马政府,要求人民币升值,美听证人民币汇率原因与影响,表示5月前投票;6月11日,美将审议针对中国汇率议案,议员再次强压人民币升值;6月19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三周之后,美国财政部公布了堪称史上拖延最久的关于主要贸易伙伴国汇率半年度报告,未将中国贴上汇率操纵国的标签。但9月15日,美国会就人民币汇率展开两天的听证会,督促人民币升值。历时近十年,人民币汇率之争始终处于风头浪尖。
二、美方为何抓住人民币汇率问题不放?
首先,政治需求:
当前美国失业率高居不下,民众不满情绪增加,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支持率直线下降原因与影响,奥巴马急需转移国内焦点,将制造业压力大的原因归结到廉价的国外商品上。而11月美国国会中期选举在即,美国政府迫切需要为国内近10%的失业率找到借口免费论文下载。而议员们更希望操纵议题,为自己选举拉票,进而掩盖其自身未能有效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的事实。因此,在选举的压力下,立法者采取了更加强硬的态度。
第二,美国公众认知偏差:
美国公众认为美国贸易赤字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汇率政策。典型观点是中国汇率机制导致美国贸易赤字不断上升。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顺应市场供给的需要,则人民币自然升值,中国出口商品价格自然上升,美国对华贸易赤字自然下降。[②] 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讲原因与影响,中美经贸关系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但美国公众认为普通民众是中美贸易的受害者,“美国人中的大多数认为贸易收益没有在我们两个国家之间公平分配。”[③] 在美国,持对中国的巨额贸易逆差“影响美国制造企业及工人就业”的言论也越来越高。不少美国人认为促使人民币升值是舒缓这一问题的“良方”。因为人民币升值将会降低中国出口商品的价格竞争优势。
第三,转移债务、转嫁风险
中国拥有2.4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又是美国的第一大债权国(美国财政部3月15日公布,1月末中国持有美国国债余额8890亿美元,日本为7654亿美元),人民币升值就意味着美元贬值,也意味着相应减轻了美国对中国的负债。这才是美国要求人民币大幅升值的真实意图。同时美国对中国手中持有的美国国债也万分忧虑,一方面,美国人担心中国突然减持美国债会对美经济造成重大打击;另一方面原因与影响,又担心中国持有美国国债的增加会使美对中国金融依赖加深免费论文下载。因此希望通过美元贬值来转移债务、转嫁风险。
第四,中国崛起触动美国危机感
美国表面上宣称,美中关系并不是零和博弈,中国繁荣对美国也有利。但在实际外交策略中,美国总显露出试图遏制中国发展的迹象。首先,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其次,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逐步推进,让不少美国人顿感压力。
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国经济一枝独秀,崛起之势更加明显;人民币正朝着实现自由兑换并成为重要国际货币迈进。如此一来中国对美元的需求就会大大降低,美元国际货币的地位受到威胁。美国允许中国发展,但是绝不允许发展成为它强劲的对手原因与影响,更不允许中国崛起到美国之上。中国的发展和增长必须纳入美元本位体制,要受美国掌控,紧咬人民币汇率,逼迫人民币升值,打压人民币,维护美元世界货币的地位,是美国的必然选择,也是美国的真实政治意图。
三、人民币汇率改革对中美贸易影响分析
(一)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化分析
2005年7月中国汇率改革以来,分析五年来人民币汇率变化的情况(见表1),我们可以看出人民币的币值对美元已经大幅升值23.5%。2005年7月21日 中国开始汇率改革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为8.11:1;
2005年底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5%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为8.07:1;
2006年5月15日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突破8.0关口 为7.9982:1;
2007年底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6.5%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为7.30:1;
2008年4月10日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突破7.0关口 为6.9920:1;
2009年以来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 基本上在6.81-6.85元区间;
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宣布重启汇改后的首个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为6.8275。9月21日原因与影响,人民币对美元一度升值至6.6997元,破6.7元免费论文下载。
表1 历年人民币汇率统计
年度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1-7
汇率变化
8.07
7.9
7.3
6.99
[论文摘要]随着中美之间贸易量的增大和 经济 全球化的 发展 ,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则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导致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全面认清了中美贸易摩擦原因,我们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努力使贸易摩擦对我国经贸方面的负面影响减弱到最低的限度。
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层出不穷,对两国经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中美之间存在的巨大贸易差额问题是导致中美贸易摩擦的直接原因
根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07年,美中货物贸易3867.5亿美元,较2006年增长12.8%。其中美对华出口652.4亿美元,增长18.2%;进口3215.1亿美元,增长11.7%。与此同时,2007年美对华贸易逆差达2562.7亿美元,增长10.2%,占同期美货物逆差总额的31.4%,逆差金额和占比均创 历史 新高。国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认为,两国间经常项目收支的逆差,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1.5%,会发生激烈摩擦;超过2%,就会引发报复行动;如国对国的贸易顺差超过该国贸易额的25%-30%,那就是 政治 问题。美对华贸易的巨大逆差给美国贸易保护主义者提供了借口,美国贸易保护势力不断借题发挥。
(二)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与市场拓展之间的矛盾
一个国家的兴衰与拥有市场份额的多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代,各国经济发展对市场,特别是对国外市场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市场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稀缺资源。可以预见,在今后的一段较长时期内,寻求和占领新的市场仍将是各种经济力量争夺的焦点。就中美贸易关系来讲,美国要求在资本、能源、通信、航空等领域进一步打开
中美两国 经济 在相互依存关系中的不对等性,决定了中美贸易摩擦必然会成为一种常态,在短期内不会消失。我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引发中美贸易摩擦因素,维护两国贸易的健康 发展 ,努力把中美贸易摩擦发生的频率和危害性降到最低。
(一)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二)加强两国政府间的协商。
加强中美两国政府定期和不定期会谈,及时交流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信息和看法,积极主动的解决贸易争端。例如,中美两国于2006年9月启动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迄今为止共举行了四次就事关中美经济关系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达成了许多共识,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有力的推动了中美经贸合作和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