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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经济人假设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之一。但是经济人假设的个体主义方法论招致了有限理性决策论、经济博弈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挑战。从重视个体间相互作用的方法论角度出发,超越经济人假设的可行途径是分析个体间相互作用的形成条件、运作条件、调控条件及演进趋势,由此实现经济研究由简单性到复杂性的转变。
一、理论挑战
就在经济人假设借助于理性主义运动在主流经济学中节节推进并向其他领域不断渗透的同时,它过于理想化的内容与现实世界的差异也日益显露出来,从而受到来自多方面的理论挑战。其中,有限理性决策论、经济博弈论、新制度经济学值得格外重视。它们分别从理性的有限性、理性的交互性和过程性、理性的制度制约等方面挑战和修正着传统的经济人假设。
1.有限理性对完全理性的挑战
由西蒙所倡导的有限理性决策论(获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极为重视激烈竞争环境、复杂多变信息与人的注意力稀缺、信息处理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明确把知识信息不足引人人性规定,并将知识信息视之为与利益价值同样重要的一类决策前提(事实前提),由此阐明满意化目标对最大化目标替代的合理性以及启发式搜索对遍历式搜索替代的合理性。西蒙明确指出:“经济学家们给经济人赋以一种全智全能的荒谬理性。这种经济人有一个完整而内在一致的偏好体系,使其能够在他所面临的备选方案当中做出抉择,他总是完全了解有哪些备选的替代方案,他为择善而进行的计算,不受任何复杂性的限制;对他来说,概率计算既不可畏,也不神秘”。西蒙认为,这种经济人固然“具有很大的智慧和美学魅力,但同具有血肉之躯的人的其实行为(或可能的行为),看不出有多大关系”。原因在于,所有现实的决策者都面临着三重限制:一是“对后果的了解只是零碎的”;二是“对价值预见不可能是完整的”;三是“只能想到全部可能行为方案中的很少几个”。可以把第一重限制称之为预测限制,它意味着完备而精确的行为预测不可能毫无差错:可以把第二重限制称之为尺度限制它意味着完备而内在一致的价值尺度很难形成;可以把第三重限制称之为搜索限制,它意味着完备而毫无遗漏的搜索范围实际不存在。这三种限制表明了“理性的限度”。有鉴于此,西蒙强调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与有限理性的管理人之间的两点重要区别:其一,“经济人寻找最优”,而管理人“寻找满意”;其二,“经济人同真实世界的一切复杂事物交道”,而管理人满足于“粗略的简化模型”。可以看出,有限理性决策论是作为完全理性经济人的对立物而出现的.它虽不改变经济人自利性的前提,但却为自利赋加了有限知识信息的限制。
2.交互理性、过程理性对个体理性、完全理性的挑战
由纳什所推进的经济博弈论(获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极为重视经济个体之间的直接相互作用,它把对方的策略和对方的支付也作为信息乃至共同知识引人博弈结构,主张在所有参与人的最优战略组合与支付组合中寻找博弈均衡。纳什指出:“一个理性的预测应该是唯一的,博弈方应该能够推导和利用它,并且从各个博弈方方面,具有可以预测到其他博弈方会做什么的知识,不会导致他的行为与该预测矛盾这样的原则”。在如此理解的理性中,每个人的效用函数均包含着其它各方的优势战略,从而每个人的优势战略也以其他人的优势战略为条件。这不仅意味着对他人利益的认可、对他人理性的尊重,而且意味着互利性事实上已被引人人性结构,成为理性的内在内容,可以称之为交互理性。交互理性与个体理性的重要区别在于,它不是把竞争对手和其他个体简化为市场,不是把关于其他人策略的了解简化为价格,从而也不是仅以市场和价格为背景而在边际分析中寻找预算约束边际上的个人效用最大化。交互理性要求,直接面对对方,视对方为有血有肉的、同样具有理性能力并追求其效用的博弈者,在尊重对方利益和理性的条件下,寻找战略结合的支付组合中的均衡。均衡并不改变,自利的前提,但却对自利的边界提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
如此形式的交互理性显然是一种更完全的理性。它不仅要求更强的推理能力和预见能力,而且要求具有其他博弈方策略、理性及相关事情的知识,甚至还要求信任其他博弈方不会犯错误。这种理性的现实性很难保证。因而,纳什对博弈结构中的均衡点又提出过群体行为的解释:“在这个解释中,解并没有很显著的意义。我们并不需要假设参加者有关于整体博弈结构的充分知识,也不要求参加者有进行任何复杂的推理过程的愿望和能力,但必须假定参加者能够积累关于各种纯策略被采用时的相对优势的实证信息。”按这种解释,纳什均衡的实现并不要求事先完全预测到,只要经过不断的学习(包括试错式学习)过程,只要能权衡采用各种策略(包括别人的策略)的结果是优是劣,就会最终达到稳定不变的均衡状态。这意味着理性的实现是一个过程,可以称之为过程理性。
3.个体理性的制度制约
由科斯交易费用理论(获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所推进的新制度经济学极为重视制度对人的行为决定、资源配置和经济绩效的重要作用。在经济人假设中除了有完全自利、完全理性、完全信息的规定之外,还暗含着明确界定的产权、交易费用为零的前提假定。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家庭与个人仅仅是一部部计算器,它们的功能就是将最大化方案加人到价格渗次量矩阵中去,人们在市场中交易过程则被过滤为单纯的价格机制的操作。这样,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完全无摩擦的过程,市场为任何一项经济交易的达成所需要进行的合约的设定、合约执行的监督、讨价还价,以及要了解有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生产与需求的信息等等这些交易费用都没简单地略去,经济人置身于一个交易成本为零的理想世界。所以,科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合法权利的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一种权利的调整会比其他安排产生更多的产值。”因此,由法律这种正式制度确定的有利的权利调整,将有助于降低人们在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
二、理论超越
经济人假设之所以能够面临以上巨大的理论挑战,其根本原因在于个体主义方法论基础。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主要特点是强调个体的实在性、优先性和基础性,并以个体的固有规定为基点合逻辑地推断群体行为。当然,在研究线路上遵循从个体推断整体的方法并无原则不妥。问题在于,当赋予个体以先验的固有规定,并以这些规定为逻辑前提而推断整体行为的时候,如果忽视了个体之间的相干性效应以及这种效应对个体规定的调节,就难免不出现理论上的失之偏颇,以致减少其解释和预言能力。
1.个体间相互作用的形成:交换及其现实性
边际革命以来的正统经济学以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为主题,但是它只研究在理想市场下的资源配置问题,不研究现实条件的资源配置问题,因而只能说明经济行为的一种结果,而且是一种理想的结果,不能说明它的可能结果和实际结果以及这种结果如何达成。价格理论是微观经济理论的核心,按此理论,价格机制能自动保证各种资源的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因此,作为经济活动中的个体无需考虑他人的经济活动.只需在给定的价格体系下做出最大化效用的选择就可以了。所谓价格机制自动保证各种资源优化配置,就是市场机制的运转是无成本、无摩擦的。对于市场交易者来说,不存在了解市场信息的困难、不存在交易的障碍,这就是所谓的“市场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也是经济人所生存的理想市场状况。因此科斯认为在以前的经济理论中“被研究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我曾称之为‘黑板经济学’。企业和市场的手都有名无实。—更令人惊奇的是,在关注定价体系时,竟忽略了市场,或者说忽略了制约交换过程的制度安排。”科斯对经济理论的重要贡献是开发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并因此而涉及了交换的现实性问题。从交易费用的观点来看,交易依旧是对人的时间、精力、空间的配置和消耗,需要一定的成本和费用。正如科斯所说:“为了进行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成本很高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在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交易费用概念的引人,把经济理论从研究资源配置的这一物与物关系表面研究深人到资源配置这一结果如何达到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深层研究,使经济理论由零交易费用的理想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有鉴于此,让传统的经济人回归到现实的交易过程中,并基于现实的交易中介而做出决策,乃是超越经济人的一条途径。
2.个体间相互作用的运作:博弈及其均衡
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既然把交易置于理想化的、无耗损的条件下,那么,它们所推进的均衡理论也必然是理想化的均衡。在这种均衡中,所有决策者面对的是宏观、统计意义上的市场和价格,只要考虑自己的预算约束合理配置要素就能够做出优化决策,并不需要具体考虑交易对手的行为策略。换言之,进人个人效用函数中的市场价格变量被认为充分代表了交易对方的状况,从而有血有肉的对手就被浓缩在市场价格之中了。这样,缘起于交换的个体间相互作用.在运作中竟简化成了个体在非人格化的市场价格下对可支配资源的调配运作。 转贴于 经济博弈论与此不同,它在研究利益主体的行为特征时,主要不是在既定价格背景和预算约束条件下通过对物质资源的配置使个体利益最大化,而是从人与人之间策略相互作用这一变化的环境中考察人的行为。每个人的目的和行为不是孤立不变,而是每个人对自己行动的选择必须以他对其他局中人将如何反应的判断为基础。其他人策略和行为的变化,会影响其实现最大化的方式,进而改变效用最大化值,加大或减小实现最大化的难度。因而个体效用最大化的过程,决不可能不受外界和其他人的影响。用博弈论术语来说,就是策略相互依赖,利益高度相关。具体表现为每一局中人的策略选择都是其它局中人策略选择的反应(函数),每个局中人的损益得失与所有局中人的策略选择相关。因此个体效用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取决于自身行为,但另一方面还要受制于与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他人,亦即个人的最优选择是他人选择的函数。从一般均衡中的经济人到博弈论中的对策局中人,可以看到,一般均衡着重研究人对物质资源的配置,淡化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利益关系,而博弈论则强调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人与人的相互作用为立足点考虑物质资源的配置,使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和归位。有鉴于此,让传统的经济人面对有血有肉的交易对方,在策略相互依赖、利益密切相关的博弈均衡中作出决策,也是超越经济人的一条途径。
3.个体间相互作用的调控:制度及其有效性
从本质意义上讲,一定的初始察赋在市场上的交换结果绝不全是市场行为的作用,而主要是一种制度约束。市场行为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和外化形式,是社会经济基本制度和意识形态共同作用的结果,市场起作用也是在制度内在地规定了各种要素的相对地位(交换率和变化范围)之后的次一级层级上所发挥的作用二任何制度(正式的、非正式的)都包含着关于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并基于这些规定而成为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借助这些规则,各种社会、经济、组织和体制的集合体才能形成,各种交易中介和交易方式才能维持,各种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才能进行。因而制度构成了经济活动得以发生的初始条件。这类初始条件导致了不同的资源配置、不同交易结果、不同的均衡状态。因此,均衡价格不仅仅是市场要素的数量和结构的函数,从更深层的含义上来讲,市场价格(实际上是资源配置方式)从根本上取决于经济环境的初始条件,即各种经济环境、制度约束的具体情况。经济均衡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广义经济环境中给定的前提条件。可以理出这样一条逻辑关系链:初始条件—行为特征—对策均衡。从中可清晰地看出均衡对经济环境状态的依赖性。.这正是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所表述的思想,由于存在交易费用,不同的权利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重大的影响,交易费用是衔接“权利初始安排”和“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至关重要的中间变量,而明晰的产权制度则是降低交易费用,减少制度运行摩擦的基础。
问题在于制度是否适切有效?古典经济学以及新古典经济学通过“制度既定”的假设不涉此类问题,这样,经济人的决策中将不考虑制度变量。而新制度经济学所推进的制度变迁理论则强调,当存在着与规模效益、外部性内部化、风险回避、交易费用降低等相关的外部利益时,制度变迁必然会发生(换言之,从制度变迁的观点看,制度既调节着个体间的相互作用,使相互作用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而个体间的相互作用又会推动制度的变迁,使相互作用发展到更高的水平。在这种交替反馈的过程中,制度以及制度所规定的经济活动都经历着历史性的变化。有鉴于此,让传统的经济人面对变迁中的制度,在制度所给定的初始条件以及新制度可能带来的外部利益中做出决策。同样是超越经济人的一条途径
三、简要结论
对相互作用的形成条件、运作条件和调控条件的分析表明,现实中的人是面对一定交易中介、交易对象和交易初始条件的人,并由于这些交易中介、交易对象和交易初始条件的多样性,使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不具有线性叠加的特征,而表现出非线性的相干性质。这种非线性相干,在宏观上导致了包括经济活动在内的各种社会活动的群体效应,在微观上又提供了对人性模式的调控力量。因此立足于个体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将可以看到,人性模式并不是一成不变和普遍有效的先验规定,而是在现实的相互作用中所塑造、选择出来的多样化的心理结构。新古典主义的经济学家们之所以能把“自利”与“边际理性”看成普遍有效的人性规定,并以此为逻辑起点构造出简明且精细的推理链条,正是因为他们把制度既定、产权既定、完全竞争、完全信息、无任何外部性和规模效益等极为理想化的条件作为前提,从而在实际上排斥了对复杂相互作用的考虑,也实际上排斥了人性模式的调控力量。
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效益分析全文如下:
【关键词】 价格听证 ,公共决策 ,垄断,经济效益。
目前,我国的主要商品是通过市场来定价,市场定价的商品占到 95.3%,剩下不到5% 的商品由政府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而这不到 5% 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大多是电、水、气、教育、公交等项目。因此,建立透明、民主、公平的定调价机制至关重要,实行听证制度是实现公共决策的必然要求。
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它可以追溯至英国法的自然公正原则、美国法的正当法律程序规定,即任何人或团体在行使权利可能使别人受到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对方意见,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价格听证制度是指政府在关于公共事业价格、公益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邀请相关主体参加听证会,对价格的调整进行论证,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依据的制度。按照《价格法》的规定,价格的决策权在各级政府物价部门。价格听证是政府征求意见的一种方式,是为了辅助政府更好的决策,价格听证并不具有最终的决策权。
价格听证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价格听证与政府传统定价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价格听证具有公开性和公正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明确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听证会应当公开进行,听证过程需受到监督,这样政府的定价需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传统定价方式是直接的政府定价,不需要通知利益相关人,他们没有知情权,也没有陈述意见的机会和条件。价格听证建立了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
第二,价格听证确立了科学的价格决策论证机制。价格听证要求,政府在进行价格决策时,必须召集利益相关的当事人各方对定价方案进行共同论证,体现了公平和效率。传统定价方式是政府单方定价,主要依据依市场供需关系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定价。
第三,价格听证突显了市场意识和消费者观念。价格听证要求政府进行价格决策时必须以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消费者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从而促使企业走向市场,贴近消费者。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具体价格听证目录虽不一样,但都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另外,根据《听证办法》及《国家计委价格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如认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权限组织听证。
传统定价方式政府进行价格决策的出发点是企业的效益和该项价格决策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定位,没有过多地考虑微观情形,对于群众的利益考虑得不够充分。可见,价格听证制度比传统的定价方式更贴近民众的切实需要,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效益分析。
首先,价格听证有利于发挥价格的宏观调控功能,保障经济稳定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它主要反映了政府与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因为价格的每一次变动,都会引起交换双方利益关系的转换,从而影响市场和社会的相对稳定。所以价格是一切经济利益关系的逻辑起点,不仅是微观经济运行的基础,也是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虽然价格机制的运行离不开以公平竞争为基础的市场环境,但由于市场机制调节存在着自发性、滞后性等特点,价格机制自发调节存在不足,本身无法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控制垄断价格。
世界各国制定法律准许政府对市场价格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调控。可见,在价格方面制定法律是保障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价格听证制度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其次,价格听证有利于抑制企业垄断行为,促进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价格本身可以有效调节市场供求的平衡,协调市场主体做出理性决策,实现社会物质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某些特殊的商品如铁路票价等却无法由市场自发形成,因为这些商品的提供者往往是市场的垄断者。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其他企业不能进入市场与其竞争,因而垄断者能在市场上保持惟一的卖者的地位,在垄断状态下,垄断企业的利润大于边际成本。在竞争市场上,卖者是价格的接受者,即价格是在市场的竞争中形成的,卖者只能接受它,而无法对其施加影响。垄断者得到的超额利润正是消费者受到的利益损失经济学家将其称为消费者剩余减少。而且,由于垄断者往往把价格抬得过高,会抑制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从而减少社会总福利,用经济学术语说,这是垄断造成的一种无谓损失。
垄断者的这种价格政策会使市场机制失去调节作用,因为消费者在被迫接受并不合意的市场价格时减少了商品的需求量,垄断者的行为是利用自己的市场权力对消费者进行盘剥,造成市场的低效率。商品的交易量减少了,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社会经济遭受损失。这时,只有政府可以运用行政手段对垄断行为进行干预,管制这些商品的价格。
政府定价行为属于公共选择理论中的非市场决策行为。非市场决策与市场决策的一项重要区别是 :对市场决策而言,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企业和消费者基本上拥有同等的决策权力来改变市场行为。对于非市场决策而言,政府拥有更多影响市场行为的能力。垄断企业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必然要用各种方法影响政府的决策结果。
经济学中把利益集团或者个人通过影响公共选择的决策谋取利益的行为称为寻租。
寻租行为会造成很大的危害,主要有三大类:
一是垄断者为了保持垄断地位的支出(包括行贿政府官员在内的非法支出);二是政府对这类支出做出反应的努力;三是这种行为引起的第三方行为的扭曲。寻租行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而且使每个人都希望用非正规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会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因此,必须建立公开、民主的程序来约束政府的非市场决策行为,以杜绝寻租现象的发生。
公共选择的主体,也就是政府的根本任务是 :公共选择中行为与公众的愿望相一致。政府能否实现这一根本任务呢?众多周知,政治学对人的假设是人能够放弃个人的私利而全身心地为公共利益服务而经济学对人的假设是经济人,经济人的特点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行动的目的是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很难想象,一个在经济领域自私自利的人显然不能在政治领域内摇身一变,成为大公无私的公共利益的捍卫者,所以失去监督的政府是不可靠的,单靠政府自身是无法完全有效地进行公共选择的。从而,政府也不可能在没有监督下自觉地抵制寻租行为。因此,从经济学的意义上讲,价格听证会是改进政府对垄断程度较高行业的管制,从而提高社会总福利的一种重要方法。
让价格决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
第三,价格听证可以敦促经营者提高经营和管理的水平,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现在有些公用事业企业处于垄断地位,很多行业还实行专营,市场进入门槛很高,这就使它们不能够自我完善,不断地获取垄断利益,将收入用在了非生产领域,没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使得有些企业生产的产品质次价高,不能进行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这种趋势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关键词】主体 云计算 产业化 系统动力学
中图分类号:TG3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5-204-01
0引言
目前国内外对云计算作出了大量研究,对于云计算的发展现状、关键技术、安全风险等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对于云计算产业化的研究还较为缺乏,尤其是将云计算产业化视作一个动态演化过程的研究并不多见;对云计算的研究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得到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结论的文献资料还较少。系统动力学被誉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验室,运用系统动力学分析方法建立的模型能够充分反映系统的非线性结构和动态变化趋势。实施主体是云计算产业化过程中各项事物发展的提供者,在系统模型中起着核心作用[2],虽然有从主体角度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但从主体出发建立云计算产业化系统模型,并从系统动力学角度来探讨主体的作用及其关系的文献缺乏。
1 基于主体的云计算产业化系统的概念
云计算产业化系统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政策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技术支持、投资机构资金支持、企业的综合管理支持、消费者的市场支持,这些主体要素的活动及其相关之间的互动关系,促使产业化活动的成功。
2 基于系统动力学研究的理论基础
系统动力学综合了信息论、决策论、反馈控制论、系统论、计算机仿真及系统分析方法,是一种处理复杂问题、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系统方法。它强调以系统思维的方式来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因果反馈关系描述系统的动态复杂性,特别适合于解决经济、社会、生态等非线性复杂大系统问题,以帮助人们了解系统动态行为的结构性原因[3]。
3 基于主体的云计算产业化系统动力学模型
3.1 科研主体子系统
本文的科研主体包括高校和科研机构,两者的研究活动一致,包含云计算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即虚拟化技术、分布式存储等云计算主要基础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应云计算发展趋势的要求,政府加大对云计算研究的支持,从而使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注重对相关课题的申报,增加云计算的科研人数和科研项目数量,使科研成果(论文和专利)数量大大增加。企业可以通过与科研主体的合作,使科研机构有充足的资金进行基础研究,并将科研机构的成果转移到企业。同时,风险基金组织看到技术成果的利润前景,加大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反过来,当企业和风险基金组织对科研主体合作力度增强时,政府就会减少财政支持,使得科研机构的成果有更多的市场应用前景,不局限于研究课题。
3.2 投资主体子系统
投资主体主要指企业和高校外部融资机构,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和风险投资机构的融资,其中银行贷款和风险投资机构对政府起着负反馈的作用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使云计算规模化发展,获取高额利润和效益,这里的投资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
3.3 企业主体子系统
云计算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其发展中起着核心作用,顺应国内外互联网发展趋势,调查消费者需求,与科研机构联合,吸收资金,将基础技术应用于云计算服务商品的开发中,并进行大规模推广,提高云计算商品的市场占有率。
从商业的角度,成功的产业化必备的要素包括市场规模,市场潜力和经济光景[5]。对于云计算来说,要从互联网发展的趋势入手,使得消费者对于云计算相关技术的应用更加广泛,随着消费者需求不断增强,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更多企业开始转向云计算产品的研究开发,投资力度加大,获取高额利润。相反,利润增高使成本不断降低 ,逐渐有企业推出市场,从而形成负反馈作用。
3.4 动力学模型及分析
云计算产业化发展的过程包含多个连接在一起的正负反馈回路,连接方式的不同,导致了产业化发展系统的复杂成长特性。云计算产业化系统分析框架表明,产业化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其内部促进发展和环境条件限制其发展的正、负反馈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当促进产业化发展的正反馈起主导作用时,云计算加速产业化发展;当限制产业化发展的负反馈起主导作用时,新兴技术产业化进程放缓。
为了实现云计算产业化健康发展,必须在科研主体、投资主体和企业主体3个系统中对各因素间的相互作用机制进行定性和定量研究,得出因素间相互作用和影响的规律,从而把握云计算产业化的发展规律。通过对模型动态过程的研究,可以找到促进云计算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以及限制云计算发展的瓶颈,从而降低产业化内部能量的消耗,提高产业化效率。通过对模型中重要因素的动态分析,可以考察实现云计算产业化的优化路径,为云计算产业化发展提供完善的产业化政策建议和解决方案。
4 结语
本文在研究云计算产业化路径和相关主体的基础下,提出基于主体的云计算产业化系统的概念及其特征,在对云计算产业化机制进行细致思考后,借鉴系统动力学的研究方法,主要针对科研主体、投资主体和企业主体分别建立分析模型,并对模型的内部关系和运行机制进行详细阐述。最后对3个子系统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建立3个主体之间的系统运行模型。本文的研究为定性分析云计算产业化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进一步定量研究产业化投入产出、制定相关发展政策奠定了基础。
接下来,将以此研究为基础,根据主体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内部运行机制,建立数学模型,调研相关数据,通过各种分析方法描述变量关系,并应用netlogo仿真软件对模型进行模拟,为云计算产业化发展提出指导性建议。
参考文献:
[1]詹洪文.云计算核心技术及其产业化浅析[J].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