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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保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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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保论文

第1篇

作者:雷禹 左滕慧子 单位:长江大学学院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之后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医疗保障也越来越出于城乡二元分裂状态。农民医疗保障缺失的问题日益明显,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没有得到政策落实。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较差,只能居住在城市边缘的城乡结合部,居住环境极差。农民工群体成为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真空地带”。[2]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和规定,他们不能参加务工城市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也不能被纳入到城镇医疗保障体系。他们将游离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与城镇医疗保障体系之外,为城市做出了诸多的贡献,却得不到医疗的保障。政府管理的缺位(1)政府不够重视,投入资金少。城乡结合部作为城市边缘地区,是城市各种污染的承担者,他们要为城市的发展埋单,这种不良的环境本身对他们就是一种很大的危害,而政府却没有为他们为城市发展的贡献作出很好的补偿。(2)医疗保障尤其是公共卫生保障是一种“公共产品”,没有得到很好的分配与运作。政府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处于主导地位,那么这种“公共产品”却只能是由城市居民得到。在这关乎国计民生的事业中,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没有得到良好而有效的覆盖。城乡结合部居民经济水平和保健意识低下(1)城乡结合部居民的构成与特点决定的。城乡结合部居民的混合性、复杂性和流动性增加了医疗卫生事业的难度。对于农民工,一是长期居住在城市居住的农民工,其户籍仍属于农村。二是农闲时在城市务工,农忙时又回到农村。农民工结构的复杂性和易流动性对医疗保障事业管理的难度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所以城乡结合部这一区域的医疗保障事业就亟待解决。(2)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经济水平决定的。他们居住在城市边缘,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他们的收入来源单一,且收入总量少。而且当前药价高,医院收费高,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来支付。因此,当下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越来越突出。(3)城乡结合部居民不重视医疗保健。很多大病都是由小病恶化过来的,生病很多都是由于不注意预防与保健。对于这一地区,本身综合环境就不好,不注意预防更容易诱发疾病。那么他们很大程度上是没有得到良好的健康宣传教育,没有一般常见病理知识的普及。

医疗资源匮乏(1)城乡结合部医疗资源少,服务质量不高。在医学上哈特有一个悖论:“哈特反比保健定律”。哈特认为,获得充足的医疗资源与良好的医疗服务与服务人群成反向变化的趋势,也就是人们对医疗的服务要求越高,医疗资源就越少,服务质量也就不高。城乡结合部医疗设施齐全的医疗机构很少,大型的医院几乎没有,只有一些门诊、私人诊所和农村卫生室,而且普遍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高。荆州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有9个,卫生服务站有29个,覆盖率达100%,医生有188人,护士有162人。而在全市农村2936个行政村中,农村卫生院只有102家,荆州区城乡结合部25个行政村平均只有25名医生和25名护士。(2)城乡结合部医疗基础设施落后。城乡结合部的一些门诊,私人诊所和农村卫生院,主要体现在医疗用房严重不足和医疗设备陈旧落后,有很多目前还没有配备B超,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洗胃机、尿十项分析仪等基本的医疗设备,而且很多都已陈旧过期。再就是医疗用房严重不足,1所卫生院只有750平方米,2所只有800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3)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据统计,全市乡镇卫生院441名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学历5人,占11.1%,大专85人,占19.27%,高中及以下172人,占39%。可以看出。中高级卫生医护人员缺乏,医疗质量难以保证,那么就会拖后医疗服务的水平。

努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二元体制从最开始就使城市与农村获得的医疗资源不平等,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缩小城乡结合部与城市的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让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到与城市平等的医疗保障。构建农村新型三级服务网络农村三级服务网络是一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一乡镇卫生院为主体,以村卫生室为基础,加大市县级大型医院对乡镇医疗的对口扶持与支援,用坚实的技术与医疗支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农民工的医疗保障体系农民工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宏观上属于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首先要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地域之间农民工看病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建立统一的账户信息,让异地农民也可以享受农村医疗。加强政府对城乡结合部的重视与管理程度。(1)加大政府对城乡结合部医疗保障事业的投入。政府的投入与支持将会是一个强有力的动力,会有力地推动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充足的资金支持会使其有足够的资金更换和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从硬件上提高其服务能力。政府政策的倾向与支持会创造更多更有利的条件来促进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2)加强政府对城乡结合部环境的专项整治力度。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化进程中环境污染的承担者,对城市的发展起到了一个缓解的作用。同时又是城市扩张的地带,各建筑用地遍布。那么如果政府对其有个良好的规划与整治,这就会对居民的健康居住环境产生了一个很好的影响。3.提高城乡结合部医疗主体的服务水平(1)增加城乡结合部的医疗资源,改善与引进先进的设备。科学合理地布局医疗网点,提高其覆盖率,扩大其服务范围,满足居民即时看病的需求,减少看病的路途时间的耗费,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及时进行设备更新,淘汰过期与损坏的设备,满足病人各方面的要求,有效提高服务水平与能力。(2)大力培养医疗技术人才,从队伍建设上提高整体的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对现有医疗人员的培训,使其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同时不断引进高技术水平人才,带动当地医疗服务技术水准。同时特别要加大对各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人员的引进与支持,比如可以实施退休补贴、养老金保障等措施,吸引人才。(3)实行卫生院改革,积极探索改革新模式。以往的卫生院服务能力低,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在运行机制上,各地可以结合实际,选择不同的改革形式,试行合作经营、租赁及委托经营等国有民营的多种实现形式。[3]这样的创新机制可以带来活力和适当竞争,映入绩效机制,促使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国家相关政策,加大政府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是解决城乡结合部医疗问题的前提和基础。而普及宣传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知识,让城乡结合部居民对各疾病的产生与发展有个清晰的认识,各相关医疗单位机构要多次深入城乡结合部地区开展医疗预防与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的防病意识。

第2篇

1.1住院全报销政策实施的积极作用

1.1.1有利于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全报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引导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就近就便就医。根据调查,2012年4—11月间,八里罕卫生院住院人次数达到了1151人次,较去年同期的595人次增加了556人次。全报销制度促使患者合理有序分流,缓解了县级医院就诊就医压力,逐步形成“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才到县”的就医格局,从而实现全县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1.1.2有利于减轻农民治病负担。由于全报销政策是在总额预付下的定额付费,所以乡镇卫生院主动控制医疗费用,使医疗费用明显降低。根据调查,八里罕卫生院2012年4—11月间次均住院费用费用是1053.44元,相对2011年同期的1312元下降了258元,下降了约为24.5%。同时,全报销使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时,只需交纳规定的起付线,其余的医药费用予以全额报销,实际补偿比例提高,2012年4—11月间八里罕卫生院住院费用实际平均报销比例约为78%,相比较于2011年同期的46%提高了32%。患者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大幅度降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

1.1.3有利于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长期以来,由于对乡镇卫生院资源配置不足,卫生院服务量较小,服务功能逐渐萎缩。全报销政策的实施,吸引参合农民常见疾病在卫生院就医,卫生院补偿收入增长。根据调查,八里罕卫生院2012年4—9月间补偿基金收入为72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1万元增长了132%。数据表明,新农合基金成为卫生院取消“以药养医”后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和途径。这也使得卫生院积极性得到提高,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为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1.4有利于吸引农民积极参合。随着新农合的不断发展,参合率逐年提高,现已达到90%以上,但还有部分农民游离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与政策目标“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还有一定距离,而且随着个人筹资标准的提高,已参合农民也存在着逆向选择的风险。全报销政策的实施,使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他们掏很少的钱就能看得上病,看得好病,身体健康有了依靠和保障。因此,这一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和接受,使他们对新农合的满意度有了较大幅度提升,有利于吸引农民积极参合。

1.2住院全报销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医疗机构会出现逆向选择的风险。全报销补偿标准、费用标准和总额预算,虽然是经过前期调研、在掌握准确数据的基础上,经过科学测算而确定的,但由于疾病是不确定因素,每年的住院人次、住院费用等变量会发生变化,所以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额度比较困难。如果预算额度高,会导致卫生院提供过度服务,浪费新农合基金;而预算不足,卫生院入不敷出,又会导致其减少医疗服务提供或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影响卫生院的积极性和患者的利益。

1.2.2参合患者过度利用医疗服务。调查中了解到,实行全报销后,参合农民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会出现小病大治的现象,本应在门诊就可治疗的疾病,但因住院只付起伏线150元后就可全报销,会因此采取住院的方式,过度利用医疗服务,增加不必要的医疗费用,造成有限资源的浪费,也使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受到影响。

1.2.3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提供能力不足。住院全报销的实行,使基层卫生院住院人次增加,为卫生院业务能力提升提供了机遇。但也使卫生院业务开展面临挑战。因长期以来对卫生院投入不足,导致一些卫生院设备陈旧且配置不足,卫生技术人员匮乏,技术水平低,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受到影响。卫生院卫生服务提供能力的不足必然会制约全报销政策的有效推行。

2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政策有效实施的对策建议

住院全报销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符合新农合制度“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宗旨,但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保障住院全报销政策有效实施。

2.1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支付标准应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平衡次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与医药费用合理增长的关系,结合以往平均住院费用、辐射人口、物价增长、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服务成本变化和农民卫生服务需求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只有合理确定支付标准,才能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减轻农民疾病负担,同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避免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持续发展。

2.2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探索其他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建立医疗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对医疗服务行为、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进行评价的机制,具体应尽量包括以下几方面:医疗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就医管理及出入院标准执行情况,参保人自付比例,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参保人对就诊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并将医疗服务监测评价结果作为新农合最终支付费用的重要依据。这样可培养医疗机构的危机意识,促使医疗机构展开有效率的竞争,激励医疗机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二是探索其他支付方式改革。在实施住院全报销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如可借鉴南京高淳的做法,在实施住院全报销同时开展按病种付费,各乡镇卫生院结合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中综合选择确定本院能开展的适宜病种,按照“积余归己、超支自负”的原则考核支付。

2.3开展培训,加大宣传,加强政策认知

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外全报销政策是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制度的创新。因此,卫生院负责人和一线医务人员作为住院全报销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应加强对他们进行这一政策的培训,同时也要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方式向政策目标群体——参合人员进行广泛宣传,使他们能够全面了解和深刻认识到住院全报销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及政策内容,以致能自觉规范其诊疗行为或就诊行为,合理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可以使新农合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更多实惠。

2.4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第3篇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形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担保的,为抵押人;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的债权人,为被抵押人。通过翻阅不同的法条可以发现,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不同的规定。首部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第49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但对于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在流转方式中,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我国《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相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我国《民法通则》第80条明确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但是没有规定上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根据《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但是以下两类可以进行抵押:

(1)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2)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法学界历来存在不同的观点。

以梁慧星教授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应该用社会保障来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而不是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来获得资金、满足农民实际生产需求,从而促进农村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担负的不仅仅是生产要素职能,而且还具有社会保障职能,农民的生老病死主要依赖土地。如果允许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则当债权到期,债务人又无力履行债务,从而实现抵押权时,会使农民丧失土地,势必重演历史上农村两极分化的局面,出现大批无地少地农民的社会问题,这不仅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更不利于维持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另一方面,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问题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抵押权的成立一般以登记作为其公示方式,而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登记在我国农村还未建立。因此,应在立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我国《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相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这是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承认,从中可以明确看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用于抵押。主要原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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