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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产品系统(complexproductsystem,简称cops),是指高成本、高技术、大规模、工程密集型的产品、子系统或设施。其中,“复杂(complex)”一词是指这类产品包含大量顾客定制的零部件、需要多种知识和技能并且需要融合多种新知识。复杂产品系统的分类非常广泛,如航空航天系统、大型电信系统、智能大厦等。复杂产品系统的订货量和产量很小,一般是基于工程项目或者小批量、单件生产的产品。
由表1可见,cops的定义范围主要包括资本品、高价值产品等。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虽然成本高但技术要求较低的成熟产品并不属于cops。例如汽车这类包含大量零部件、涉及多种知识和技能的产品,虽然生产技术也比较复杂,但其大量零部件是标准化制造、规模化生产的产品,因此不属于cops的范畴。
英国Sussex大学SPRU中心的研究人员通过长期的研究发现,英国之所以能够维持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cops创新功不可没。我国正面临产业升级换代的关键时刻,研究cops技术创新过程和成功的关键因素对提升我国基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cops技术创新过程
cops创新过程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创新过程,它是围绕着cops技术创新项目展开的,将众多的参与企业以及用户方以项目为纽带联系起来。
cops技术创新过程可以分为六大阶段:创新思想形成、研发任务分解、模块外包选择、模块开发、模块集成联调、交付与跟踪完善。集成开发商、分包商和最终用户是cops技术创新的三个关键性角色,政府、专业研究机构等外部机构也是cops的技术创新网络中的利益相关者。
2.1创新思想形成
由于cops的高度定制特性,创新思想是由最终用户定制性的需求或潜在需求以及技术进步产生的。但在创新思想阶段,由于产品/系统本身的复杂性,需求往往是模糊的,用户很难详细地描绘出具体的需求,甚至无法具体描述出最后的产品形态,而只是简单地从功能方面加以定义。集成开发商则根据用户初步的需求和综合的自身能力提出复杂产品系统的初步解决方案。整个系统技术创新的架构和形态是由系统集成开发商界定并且提交给用户的。因此,创新思想是由最终用户在系统集成开发商的引导下逐步形成的。
2.2研发任务分解
cops的集成开发商在获取订单以后,对任务进行分解。在基于对整个系统框架以及功能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将整个cops的研发任务按照应用技术类别划分为相对独立的模块/子系统。在划分模块的时候,涉及到整个系统协调运作和集中控制的模块,应由系统集成开发商自己完成。这将有助于系统集成开发商在后期完成系统集成。
2.3模块外包选择
cops模块分解以后,系统集成开发商根据对自身的能力评估,确定能在内部完成的模块。其他模块进行外包选择。由于cops本身的复杂性,以及贯穿在整个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使得外包选择要异常谨慎。有时甚至要借助外部机构协助来对外包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技术能力、营运能力、信用等诸多方面。
2.4模块开发
cops集成开发商和外包供应商根据各自的任务,组织研发团队,在项目制的基础上进行研发活动。在这一阶段里,用户参与到开发过程中,cops的需求逐步明晰,形成具体的技术要求和参数。
2.5模块集成联调
cops模块开发完成后,交由系统集成开发商进行系统的集成,其他分包商进行协助。对于集成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到各模块间协调运作的新问题,需要通过联合调试来解决。整个过程通过联合调试和仿真试验成功后,复杂产品系统初步成型。在集成联调结束前,用户对系统做交付前的初步验收。
2.6交付与跟踪完善
复杂产品系统的交付不再是一个瞬间行为,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复杂产品系统在交付后,集成开发商仍要对其进行长期的跟踪服务,以解决在用户使用过程中不断出现的一些问题。整个系统也在此过程中不断完善。在跟踪完善过程中,一些系统运行的信息反馈到下一个类似的项目开发过程中,并使之完善。
3cops技术创新成功的关键因素
3.1项目制的组织形式
对于一般的规模制造产品,职能型组织具有有效降低规模化生产的成本、获得竞争优势等优点。但复杂产品系统一般只是小批量或一次性的项目,不具有规模经济性,职能型组织的优点体现不出来。由于复杂产品系统技术创新通常由跨企业的多职能项目小组共同承担,项目制组织是适合于cops技术创新的组织形式。所谓基于项目的组织,是指以项目作为组织生产、创新和竞争活动的基本单元的组织形式。
复杂产品项目是在一个创新的网络下进行的,该网络包括用户、系统集成商、分包商、政府等单位。与大规模制造业中的线性设计开发过程相比,cops的创新活动需要合作。系统集成商和分包商在复杂产品系统技术创新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常常暂时组成跨公司/用户的联盟。不同于传统制造过程中只注重边界清晰的各个企业之间的交易,在cops技术创新的网络中,企业(系统集成制造商)和各相关机构(原材料和模块的供应商、政府部门以及用户等)的联系更加注重于企业间的协调机制。如在模块开发阶段,各个模块最终是会整合成一个完整的复杂产品系统,所以各项目小组在开发自己模块时,要兼顾到其他项目小组模块的开况。各模块之间协调和与客户之间的协调是非常重要的。在集成联调阶段,复杂产品系统的集成联调主要是由集成开发商来完成的,其他分包商要进行协助。
基于项目的组织形式不但能够灵活地配置各种资源,方便地完成与外界(如用户)的技术沟通和交流,而且随时根据新知识的出现、相关技术的变化、政府规制的要求和客户反馈意见调整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因此,在复杂产品系统创新过程中,项目制度的组织形式比职能型组织形式更有优势。
3.2与客户合作创新
复杂产品系统供应商面对的是数量有限的大客户,加强与客户的合作是提升自身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许多创新活动也是与客户合作完成的。与规模化制造产品不同,用户很大程度地参与到复杂产品技术创新过程中来。
在创新思想阶段,根据用户从功能角度对cops提出的要求,系统集成商界定整个cops系统的实际构架和形态。因此,是由最终用户在复杂产品系统集成开发商的引导下逐步形成创新思想并转化为需求定义的。
在整个模块开发的过程中,各模块与用户之间的协调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有两种沟通协调的方式。一是客户分别参与到一些模块的开发过程中,并且承担一些应用开发任务。各模块的供应商根据需要在研发过程中与客户进行直接交流,征询客户的意见和新的需求。二是cops的集成开发商根据需要将各单位以及最终用户集合起来召开联络会议。各单位将自己模块的研况进行汇报,并对各模块间需要协作的事宜进行交流。用户方在听取各方的汇报情况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需求。
因此,对复杂产品系统这类产品来说,用户和供应商的合作创新对双方来说都是必然的选择。
3.3跨项目的学习效应
对于制造复杂产品系统的企业而言,要保持或增强自己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地位,就必须设法将以往项目的成功经验移植到新的项目中去。
假设在单一的公司和重复性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数据收集、映射、试验和组织完善,使新的学习过程融入到公司中去,进而形成一种学习文化,如Argris提出的“双环学习”模式。然而复杂产品系统技术创新过程涉及的合作者众多,很难把握多项目公司和多公司项目殊学习的困难。由于复杂产品系统各个项目之间差异巨大,不像规模化制造产品是重复、基本无差异的工作内容,使得cops的组织学习过程比较抽象,但实际上,在项目的准备和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相同的环节,如搜集客户的需求、对复杂产品系统进行概念设计、成本估算、风险管理、分包商的选择、资源的合理配置等,这些活动的最佳实践经验相对而言比较容易在不同项目之间传播。
对于类似的项目而言,跨项目的学习就更有成效。复杂产品系统在交付后,为了解决用户使用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集成开发商要进行长期的跟踪服务,必要的时候,甚至安排分包商到现场为用户解决相应模块出现的问题。这些反馈的信息和问题可以直接作用到下一个类似的项目开发过程中,复杂产品系统基于不同项目之间的学习效应得以体现。
3.4政府支持
复杂产品系统的技术创新需要政府层面的创新体系来支持。而且由于很多复杂产品系统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关键行业部门,甚至政府本身就是复杂产品系统的最终用户,因此政府的政策对于复杂产品系统的技术创新具有深远的影响。
对于复杂产品系统的制造和技术创新,路径依赖是肯定存在的,而且一旦决定对某个复杂产品系统项目进行投资,将会产生巨大成本,如果日后出现问题,就面临着继续投资/撤离的两难选择。政府面临的挑战就是如何对这种项目产生预警,并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尽量保证有替代方案使得项目存活下来。
4结语
关键词:哲学思想継电保护
2004.9再修定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自然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已经主要不再是不同专业技术领域里的独立“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相对“既有理念”而言)类发展进步模式,而是与时俱进地演化为各种“新兴发展的共性技术理念(后简称“共性技术理念”)优势”(如“数字计算机技术”升华形成的“数字化共性技术理念”等)在不同专业技术领域里推广应用类再创新发展模式。所谓“理念”就是指规律性本质特征。
本文探讨上述这种再创新发展模式中技术思想观点方法方面的一些规律性。同政治经济领域一样,自然科学技术研究领域也需要加强构建学术民主文化氛围与健全法制法规建设,以促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的光辉典范,同样是自然科学技术研究与实施其创新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
1、创新发展的同一标准
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其创新发展的标准都可归结为具有内在同一性规律的统一标准。这就是哲学思想早曾倡导过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如针对自然科学技术范畴,是否适宜增补一点,即:
“共性技术理念优势”为其对应的“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所用。
这里在于强调与明确:
对于自然科学技术范畴的整体、全局意义上,无疑“共性技术理念优势”是占据主导地位的。然而对于一具体个例专业技术领域而言,则其“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即使相对于“共性技术理念优势”的形成与存在,其对应的“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往往是滞后性的。毕竟“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是创新发展的“内因、依据”,而“共性技术理念优势”则是创新发展必要适应的、有利性“外因、条件”。
2、“捷径、同化”潮流、单纯“高起点”模式的“半”创新发展
在一具体个例专业技术领域里,如果依然同针对科学技术整体、全局意义那样继续强调“共性技术理念优势”占据主导地位,则容易导致忽视甚者摈弃其对应的“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研究,与满足、停滞于“共性技术理念优势”与“专业个性技术既有理念(非优)”相结合、单纯“高起点”模式的“半”创新发展技术进步形态。“专业个性技术既有理念(非优)”是“半”创新发展技术进步形态的标志特征,并无建树阻力。
该技术观点,是发达国家、先进性“共性技术理念优势”推广与追求立竿见影效益、尽早占领市场的“捷径、同化”潮流。对其产生之根源,另文分析讨论。
显然,一具体个例专业技术领域里,相对这种“半”创新发展、单纯“高起点”的“捷径、同化”潮流而言,对应的“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研究与其“全”创新发展的“高起点、高标准”技术进步形态,必然是要付出持续更多的研究与时间(滞后)代价的(技术性研究的分野,将是具体实际、明晰确凿的)。
3、“高起点、高标准”模式的“全”创新发展
在一具体专业技术领域里,如果认知与正视其“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占据主导地位时,将能够超越(而非停滞)于“共性技术理念优势”与“专业个性技术既有理念(非优)”相结合、单纯“高起点”与“半”创新发展技术进步形态,后来居上实现对应的“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与“共性技术理念优势”相结合,达到“全”创新发展“高起点、高标准”技术进步形态模式。“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是“全”创新发展技术进步形态的标志特征。
这一技术观点,主要包括两部分研究内容:
“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的深入性研究;
“共性技术理念”在专业个性技术领域里应用与发挥的、充分必要的个性特征形态的深入性研究。
其同“共性技术理念优势”的诞生,都是同一轮与时俱进新共识的基础。
这种技术观点之所以不可能忽视或摈弃“共性技术理念优势”,是因为“共性技术理念优势”给予对应的“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开辟了付诸实践的有利性保障条件(独立“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的进步发展情形除外)。
这一技术观点将可能是发展中国家、滞后性“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研究必然后来居上的一种发展进步道路。特别是针对普通工程技术产品领域,认知、正视与研究“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占据主导地位及其后来居上的规律性是必要、有益的。主要是事物本身内在性质规律的客观反映。
4、“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是与时俱进认知的升华
“专业个性技术既有理念(非优)”与“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两者具有鲜明不同的特征:
“专业个性技术既有理念(非优)”,是简单的、无需研究确认“精华”与“糟粕”的划分,沿袭“专业个性技术既有理念体系”的全部或主体特征的,它是构成“捷径、同化”潮流模式的本质性标志(包括承袭既有遗留技术问题的无奈);
“既有理念(非优)”不符合“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创新发展标准,其与“共性技术理念”的结合,是有如“穿新鞋走老路”的、“半”创新发展、单纯“高起点”而非“高标准”的技术进步,不足以代表发展进步的主流。
“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困难的正是必须研究提取“专业个性技术既有理念体系”中的精华部分与升华发展为先进、新颖、现实性优势特征的;它是构成“全”创新发展“高起点、高标准”模式的本质性标志与存在建树阻力的认知过程;又当今是“知识爆炸的时代”,其与一具体专业领域“个性技术发展理念”的“难产”并无矛盾,如当今教育领域因材施教“发展理念”的形成谈何容易;
“发展理念优势”符合创新发展标准,其与“共性技术理念优势”的结合,是“全”创新发展、“高起点、高标准”技术进步形态,经得起认真对比、论证检验与新的共识的抉择,代表着发展进步的主流。
如果说客观上必要走过前者的发展阶段,那么两种技术观点的分野在于:
前者技术观点主要反映为,在其现行“半”创新发展进步形态停滞不前;
后者技术观点则主要反映为,主动进取、持续发展进步,直至实现这一轮到位为“全”创新发展、“高起点、高标准”技术进步形态。开头善始难,到位善终亦难。
如涉及人为思想主观能动性的影响,前者反映为“共性技术理念优势”的一种绝对化倾向性;后者则反映为对于相对普遍的“优优融合互补”理念重新的共识。
5、既有技术产品垄断性消极因素的转化
在一具体专业技术领域里,如果其权威专家方面忽视或摈弃了“专业个性技术发展理念优势”研究,步入了单纯“高起点”的、“共性技术理念优势”与“专业个性技术既有理念(非优)”相结合的、“捷径、同化”潮流与“半”创新发展规律的发展道路,不承认其“半”创新发展技术形态的固有技术欠缺,不给予“全”创新发展技术思想观点方法研究以内部“技术交流、奉献”、对比论证、检验共识的机会(后者又不能以“论文”方式公开,以免可能失去本应具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所以使其“奉献无门”正是对于后者的遏制)。这些非积极性意义的反映,是否正是现实一些相对比较突出的、垄断性行业技术进步创新发展的弊病或隐患?
具体如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专业科学技术产品领域,现实既有“微机保护”技术产品就是典型的“半”数字保护、“半”创新发展技术思想观点方法的产物。近20多年来,“微机保护”技术产品创造累积的财富与使之成为起支配作用的因素,其代表的只是“半”数字保护、“半”创新发展相对于机电式传统保护技术产品的进步,然而如今它相对于“全”数字保护理念技术无疑又是确凿地落后了。
当前“半”数字保护、“半”创新发展的“微机保护”技术产品方面,针对不同技术思想观点方法的研究成果(“全”数字保护、“全”创新发展)的“内部技术交流奉献”请求,何以再三再五不予置理、长久给予“拒之门外”?现实是多数?于是不以为然?然而终究是局部、暂时的,因为“半”的落后保守性质是人为无法改变的客观存在。
现实一些垄断性行业的“技术垄断”消极性因素反映,可能算不上是国家经济运行中“不健康不稳定”性大问题,毕竟是其深入层次意义中的具体实际问题之一。
社会主义中国现实市场经济机制下,在其主流的“技术转让”法定规范模式之外,针对“技术奉献”应该保障其具有同样法定规范的一席之地。因为在上述垄断性行业里对于不同技术思想观点方法的研究成果,敞开法定规范的、“内部技术交流奉献”的大门,直接关系到促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是符合国家发展进步大局利益的。否则就为以“不予置理”来遏制“不同”研究成果问题,遗留下法律空白的滋生土壤。不难共识:
①融合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优势因素等方面需要法制法规保障,传承与发扬光大社会主义本质优越性、促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等因素的方面,同样离不开法制法规的充分保障。
②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科学性,能够成为将上述向消极性方面转化了的起支配作用的因素,再予转化到积极性方面来的重要精神力量。客观上,唯有将其再予转化到积极性方面来,并使之继续发挥起支配作用的积极性意义,才是创新发展所期望的、相对充分有益的结果(也是互补融合优势)。
③对于“交流、奉献”目的的、不同技术思想观点方法研究成果,试建议:可否请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等部门给予同样奉献爱心的关注,随时充分敞开“内部技术交流奉献”的大门,将可能建树中国市场经济机制又一本质特色。
④与此同时,如果国家专业大企业,对于针对现行技术产品的固有技术欠缺请求“内部技术交流奉献”者,是真诚欢迎(而非“拒之门外”),这样不仅与国家反技术垄断法规精神完全一致、更是维护中国市场经济机制特色的、模范的具体贯彻执行者。
在“三个代表”思想精神指导激励下,中国革命、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实践,已经做出与继续展示自己典范的光辉,也是中国科学技术研究与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国内学者主要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对技术创新进行研究。李兆友教授的著作《技术创新论一哲.学视野中的技术创新》,站在哲学的高度,从全新视角解读技术创新,开创了国内技术创新哲学系统研究的先例,并为其他研究者提供了从话语、范围到方法在内的一整套研究范式。笔者确信,在李教授及其著作的引导下,将会有愈来愈多的学者站在哲学的高度来全面把握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哲学也定将取得应有的发展。
技术创新理论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肇始于熊彼特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在该书中,熊彼特论证了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前所未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他还根据创新对利息、利润、经济周期等经济学基本概念、基本现象进行了重新的界定。由于美国经济在20世纪50年代的快速发展无法用传统的资本、劳动力因素来解释,人们开始相信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再加上研究开发方面公共投资的意义相继得到证明,加深了人们对技术创新的经济意义的共识。于是,技术创新理论也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在当今,技术创新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动力,因为科学技术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是“一种在历史上起着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正是由于技术创新在现代社会和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及人们对技术创新重要性的认识愈来愈强,关于技术创新的研究越来越成为学术研究中的热点之一,它已经成为一个涉及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领域的研究课题。
一、技术创新研究的几个主要视角
我国对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相对较晚。在1973-1974年间,北京大学经济系的内部刊物《国外经济学动态》上,有专文介绍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经济学讲座》一书,再次介绍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以及熊彼特以后创新理论的发展。在此之后,国内一些学者开始陆续介绍国外创新研究的成果,如翻译出版了《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10辑)(商务印书馆1986年)、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商务印书馆1990年)、《国外技术创新研究系列报告》(《国外科技政策与管理》1991年第1期)等。
从经济学的视角看,技术创新就是在企业“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企业的技术条件或水平发生了变化,并且这种变化的结果将带来经济效益,因而技术创新的结果,首先将直接影响成本、价格与利润。我国对于技术创新的经济学研究起步较晚,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北京大学经济系厉以宁教授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才开始逐渐地从介绍西方的技术创新模型到形成自己独特的技术创新理论。由于技术创新理论本身就是来自于西方的经济学理论,所以各位经济学家在对于技术创新这个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时,就必然会或多或少地运用西方经济学原理,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技术创新理论。这其中包括各种概念的界定、技术创新过程的分析、结果衡量等等一系列的分析和研究。
从管理学的视角来看,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潜在的盈利机会,重新组合生产条件、要素和组织,从而建立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生产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的活动过程。目前技术创新管理学研究成果主要有两个类别:一是从理论的角度进行研究,如技术创新的机制研究、政策研究、过程研究、环境研究等等;二是从实证的角度来研究技术创新,主要是通过成功企业的案例研究,为理论研究提供支持依据,为其他企业提供参考模型。
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技术创新是由创新主体即企业所启动和实践的,以成功的市场开拓和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导向,以新技术设想的引人为起点,经过创新决策的研究与开发、技术转化和技术扩散等环节,从而在高层次上实现技术和各种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及其社会化和社会整合,并最终达到改变创新主体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目的的社会行动。
二、《技术创新论》:从哲学的视角研究技术创新的有益尝试
李兆友教授的著作《技术创新论一哲学视野中的技术创新)(以下简称《技术创新论》)(辽宁人民出版社2004年12月出版)是从哲学的视角研究技术创新的一种有益尝试。该书是作者近几年来对技术创新哲学进行思考的一个归纳,共分五章来展开叙述。第一章是绪论,作者总结了技术创新研究的多重视角,说明了技术创新对当代社会的意义以及技术创新哲学研究的意义。作者指出,由于技术创新理论本身来自于西方的经济学理论,并且由于技术创新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而我国技术创新研究主要是从经济学、管理学和较少的社会学层面展开的,哲学层面的研究目前则是处于技术创新研究的边缘。不过,他对技术创新的哲学研究的兴起持乐观态度,因为,技术创新中确实包含令人感兴趣的哲学问题。从哲学视野反思技术创新,就是要对各有差异的技术创新实践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理性的思考,从中揭示技术创新的本质规定,揭示技术创新的基本特征,揭示影响和制约技术创新活动的根本因素,以便为技术创新实践及其理论研究提供方法论指导。
第二章是技术创新本质论,作者从熊彼特、马克思、对技术创新的经典论述出发,阐明了技术创新的特点,揭示了技术发明和技术创新的区别,并给出了技术创新的哲学本质。为了更好地理解技术创新的本质,作者对技术创新的基本特点加以总结为:(1)历史性(2)不确定性(3)创造性(4)过程性(5)协同性。对于技术发明和技术创新的区别,作者提出,熊彼特最早对“发明”与“创新”进行了区分,借用日本学者森谷正规的话就是,技术创新不是技术发明,确切地说,它是通过技术进行的革新(即创新),技术本身无须发生革命性的改变。在总结学术界对于技术创新的各种研究之后,作者从哲学的角度把握了技术创新的本质:(1)技术创新是主体参与的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2)技术创新是创新主体的创新认知与创新实践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3)技术创新是创新主体的对象化活动过程。
第三章是技术创新活动论,作者探讨了技术创新从创新决策,到创新研究开发、生产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的活动特点,说明技术创新的非线性作用机制和技术创新各阶段协同作用的必要性。现实的技术创新过程,就是作为行为者的创新主体依一定的中介作用于作为行为对象的创新客体而使创新主体与创新客体同时发生改变的过程:创新主体把创新客体的特征、本质和规律转化为自身的知识、技能等本质力量,完成“人的自然化”,而创新客体则按照人的目的和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被改造为适合主体需要的创新结果,变成“自然的人化”。作者指出,技术创新决策就是作为决策主体的企业家面对实然创新客体作出选择,从而形成技术创新活动方案的过程;创新R&D是从无形技术到实体产品的过程,是创新决策方案的第一个物化环节;生产技术创新则是从一品技术到多品技术的过程,标志着技术创新从技术的认知与实践过程,进入到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认知与实践过程;市场创新则是从创新产品到创新商品的过程,即把创新产品变成消费者满意的创新商品;管理创新则是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的过程。作者在分析了技术创新活动的各个阶段的特征后,指出技术创新活动并不是一个完全线性的过程,相反,创新常常被认为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过程,并且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反馈回路在起作用。
第四章是技术创新能力论,作者从剖析技术创新的能力系统结构人手,提出提高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设计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市场营销能力以及创新管理能力的具体措施。第五章是技术创新条件论,探讨推动技术创新的外部环境或条件,如制度创新、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国家创新系统的建立、健全的研究开发和设计制度以及文化创新。由于篇幅的限制,在此不一一加以详细介绍。
总的说来,作者站在哲学的高度,从全新视角解读技术创新活动,在论述时旁征博引,与主题相关的学术成果都尽可能地收集和引用,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有所覆盖,对于受众而言,《技术创新论》提供了一个了解技术创新学术界信息的好机会。阅读本书,读者会感受到其独特的研究视角,新颖的内容,丰富的资料,庞大的信息量,引人深思的见解,尽管对于从哲学的视角来解读技术创新活动,读者可能见地各异,但可以肯定的是,《技术创新论》确实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解读技术创新活动的全新视界,毫无疑问将对学界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技术创新论》与技术创新哲学研究的兴起
技术哲学(技术创新哲学是其中之一)本来就是一个较新的哲学分支学科。技术很晚才进入西方哲学的视野。究其根源,这与西方哲学的“理论”取向有关。“哲学一科学”史从苏格拉底一亚里士多德以来,一直以理论活动为主要研究对象,而对实践活动则不予重视。技术创新活动一向被看成知识贫乏的实践活动,因而被认为不值得哲学研究。到了今天,即使有人考虑到现代技术的巨大影响,但也认为这种影响主要来自现代科学的运用,现代技术工程被看作“应用科学”,对技术及技术创新的哲学反思通常是科学哲学的附属产品。因此,尽管技术(及技术创新)与人类同时产生,甚至人类漫长的历史是由它来标识的(石器、铁器等),技术及技术创新对历史发展也有巨大影响,但技术及技术创新向来没有进入哲学思考的核心。不过,夏保华教授认为,在技术创新中,大量存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虽然是经济学与管理学的问题。但是,在技术创新中,也包含了靠穷根究底的思考来解决的哲理性问题。他列举了八组技术创新的哲理性问题,包括:关于技术创新本质的问题,关于技术创新客体的问题,关于技术创新活动的问题,关于技术创新主体的问题,关于技术创新动机的问题,关于技术创新知识的问题,关于技术创新条件的问题,关于技术创新方法的问题。他还特别提出,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需要用哲学的知识、观点和方法,而且不是短期能彻底解决的。为此,他呼吁科技哲学界应着力进行技术创新的哲学研究,以“面向文本”、“面向现实”和“面向自我”的“三个面向”为基础,为发展一门技术创新哲学而努力。技术创新哲学的兴起,本质上反映着技术创新对哲学发展的影响。我们不能指望从最普遍的哲学或“元哲学”的发展中派生出技术创新哲学,而是要从技术创新研究和实践中提出的问题引导出技术创新哲学;同样,也不是技术创新研究需要有哲学转向,而是哲学研究需要有技术创新的转向。这样才能显示出哲学关注时代变迁,作为时代精神精华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