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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交易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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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交易论文

第1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交易;风险分析

一、电子商务交易的概念

随着Internet的发展,信息技术被引入到商贸活动中,产生了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利用网络环境进行和开展商务活动,通过网络进行交易信息传递、完成商品交易活动并以此达到企业经营目标或个人消费行为的实现过程,称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是电子商务活动的重要组成环节,是企业或个人利用网络环境完成传统交易中商品的所有权和价值的转移过程,整个过程又包括谈判、订货、签约、支付、合同履行过程等,同传统的贸易方式一样,会经历以下四个阶段,即交易前的准备阶段、商务洽谈及签约阶段、交易办理及合同履行与索赔阶段。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信息传递的快捷性,电子支付手段的应用,大大丰富和提高了商品交易的营销宣传,扩大了贸易范围、增加了贸易伙伴参与、沟通和交易机会,使企业的经营范围扩大,商务效率和效益提高。但电子商务带来效益的同时,也伴随着全新的商业风险,即存在交易,总会有风险存在。

因此,电子商务活动既存在传统交易活动的特征和交易风险,又存在其在特定环境下的特殊性。本文将从电子商务增长较快的商务模式类型企业—消费者即BTOC交易模式中,从个体参与网上交易活动的行为和得益特征来分析其风险存在的经济学解释和主要的风险规避行为。

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分类和影响因素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是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利用信息平成传统的交易环节和过程。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使企业在扩大产品宣传、增进沟通和交易机会,减少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各方非面对面的交易特征,电子支付手段的安全性,使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销售方和购买方)都面临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安全威胁,统称为电子商务交易风险。

在互联网络环境下从事电子商务,可能的风险归结为三类,即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中管理风险表现为交易流程管理风险及业务技术管理风险。例如,交易管理和手段的不完善,网络技术如支付技术的安全性、数据存储的安全性、远程传输的安全性等。而法律风险则表现为对市场交易环境和主体的制度约束,包括各种围绕消费者和服务者权益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健全性,会产生如隐私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以上两类风险均体现了对BTOC交易模式中活动主体(企业和消费者)交易风险产生的外部约束,故笔者称其为交易风险外在因素,而信用风险则指由于交易双方信任的缺失造成的交易障碍,主要分为卖方信用风险、买方信用风险和否认交易风险,这种信任的缺失主要发生在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环境中,网络交易环境的虚拟性,使得信任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超过了它在传统交易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人们对于交易双方的真实性更难判断。据iResearch的调查统计,48.4%的被调查网民认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首要问题是交易过程中的认用得不到保障。由于该类风险往往表现出与交易主体行为选择、心理、道德的关联特征,在本文中称其为交易主体风险产生的内在因素。

1.信息不对称引发交易风险内在因素。市场经济有效性的基本观点认为,市场中的信息完全透明化,而现实网络交易市场中,交易场所的网络化、交易手段的电子化以及交易信息的无纸化、交易主体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大多数交易来说,交易信息很难把握或得到,交易前信息的不完全、交易中的价值损失以及道德风险均使得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存在大量的风险。

经济博奕论别指出商品市场交易中,只有在商品信息传递的完全性和交易方的守信行为会使双方的博奕过程得以重复,同时通过竞争使得买卖双方增加了选择余地,守信的伙伴会替代旧的失信者,从而压缩了失信者再博弈的空间;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信息非确定性和信用风险不仅使得未违约的交易方未购得商品或变现需再次交易,造成已交钱未得到商品或因市场价格变化不利而带来消费者的价值损失,同时又会影响再次网上交易的信任和激发水平。

市场交易的良性循环是使得交易双方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并从中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剩余,交易双方的诚信和欺诈行为是影响交易主体选择和交易重复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与市场交易的重复性是建立合作均衡的基本条件。信息的不对称需要引发和创造更高的市场信用机制来降低信用风险,从而创造交易双方可重复的交易行为,进而创造长期稳定的获利机会和博弈的均衡态势。

2.交易风险外在因素对交易行为的影响

(1)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影响消费者价格敏感度。决定一种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价格弹性的关键性因素指消费者对价格变化引发的需求变化。电子商务环境通过网络销售产品或服务,相对来说消费者容易获得有关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产品质量的比较信息,获取信息的边际成本或便利性,会引起需求价格弹性提高,同时由于网上购物的便利性,网络的规模效应却容易引起消费者购物的冲动,销售商对商品的灵活定价等都会造成消费者的需求价格弹性下降的变化,相对于传统购买行为,消费者的价格敏感度呈现不确定的变化特征,网上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表现出更易变动或不确定的特点,如图1所示。

(2)交易信用制度。传统的交易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交易风险可通过社会机制、法律机制和技术机制加以限制。例如,通过法律机制的建立,可以对违反合同的人加以惩罚,对诚实的一方给予补偿。通过社会规则和法律的相互作用,建立一个较为稳定的贸易环境,使贸易可在最低风险条件下进行。

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用风险,在网络环境中,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跨国界性以及技术资源限制、网络认证安全技术的待完善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信用风险制约的外部机制的建立。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遵守与违约行为成为交易双方进行交易决策的随机行为。

三、网络环境中的交易主体(消费者)的交易风险分析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分析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的经济特征应重点反映和突出交易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人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冲突和制约因素方面来体现行为偏好和决策特征。

1.网络环境中存在多因素制约的消费者偏好行为。网络环境中,交易主体(特指消费者)参与或不参与交易体现了其预期动机和交易投资与收益的比较,同时对不同的购买决策选择和分析,也依然存在交易主体不同的风险偏好。

马歇尔需求函数x(p,y),指出消费者需求函数为产品价格P0与消费者收入y的函数。不同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由于自身收入的不同,或对商品的偏好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支付价格(即自己对物品的评价Vi),从而产生消费者剩余Vi-P0,只有当消费者剩余Vi-P0>0时,消费者才产生购买行为。厂商的盈余可表示为q·P0-C(其中C为厂商生产成本)

平新乔在《微观经济十八讲》中对交易主体的购买决策收益亦通过消费者剩余来权衡,同时提出由于商品价格变化会引起消费者消费计划变动(替代效应)与消费者实际收入变动进而引起消费计划变动的(收入效应)两种效应,从而提出由于商品价格变动带动和引起消费者购买行为本身引起的消费者偏好,即显示性偏好弱公理。

电子商务环境加大了商品信息传递的便利性,扩大了产品范围,有利于消费者选择更贴近产品价格的支付行为,同时交易信用风险使消费者实际购买行为也存在违反显示性偏好弱公理现象,反映出消费者在进行交易决策时,存在着多因素制约的消费者偏好行为,价格不是唯一确定因素。即消费者行为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具有风险存在和度量的可能。网络环境对于厂商则使其获得单位产品的盈余空间减少,只有通过扩大销售规模而获利。

2.网络环境中消费者风险特征。RichardH.Thaler在《MentalAccountingMatters》中提出消费者存在两种购买效用,即赢得效用(acquisitionutility)和交易效用(transactionu-tility),前者等同于消费者剩余,Vi-P0,反映消费者对购买物的偏好与产品销售价格存在剩余,使消费者获得占有商品的乐趣,而后者则反映消费者付出与商品自身价值之间的比较,也就是商品价值的真实性和等值性问题。

由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网上消费者所进行的交易决策更多地面临对交易效用不确定的风险估计,只不过在网络环境中,商品价格与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同时作用于交易效用,使消费者在网络环境中的风险程度加大,于是表现在消费者交易效用在网络环境中表现出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特征。

3.参与交易消费者的得益(payoffs)

(A)两类主体:一类是参与交易消费者,一类是销售方,两类主体面临的风险高低主要取决于对方的信誉程度,信誉程度(用C表示信誉损失)高则风险小,信誉程度低则风险大,而双方违反信用的概率为r,令0假设参与交易方从自己的财产值(W0)出发,通过比较网上交易与网下交易中的交易费用大小确定是否选择网络交易,而网络交易风险的度量则主要通过建立期望效用,通过比较网上交易遭遇信用风险后的损失与网上交易的购买效用(赢得)之间的差值来进行风险的度量,从而选择购买决策行为。

部分学者将交易费用定义为“为达成一项交易进行的搜集、谈判、合约执行的监督等所需花的费用”。仔细分析,这一定义实际上应是现在流行的信息费用。搜寻是发现信息的过程,谈判是交易双方互相获取和披露信息,监督则是获取对方是否按合约执行的信息,故这一系列行为都是获取信息的过程,所花的费用应称为信息费用。网络环境中理想的状态为资讯是完整时,每个人都拥有全部的资讯,而实际上由于资讯的非对称性及可信性,交易因此而带来巨大的风险,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得益。

交易效用为W0(3)-W0(2)=P′,(若突出交易效用作用,假定网络环境P′0=P0,实际网络环境中消费者的赢得效用(Vi-P′0)>(Vi-P0),其中假定节省的交易费用P′为零时,网上购物与普通环境购物不存在区别,但P′的获得会产生网络交易风险问题,从上文中分析,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交易信用风险。

当信用风险为1时,则消费者非但得不到相关的赢得(得不到商品),反而会失去商品价格P′0和交易费用t′的损失,这时的赢得为:

(4)W0(4)=W0-P′0-t′

可见,电子商务交易从赢得上用(3)与(4)的比较得到Vt,此为电子商务交易的赢得变化区间,让我们使用一个风险规避的行为假定,用违反信用率r为风险概率,则可以得出网络环境下财产的期望效用为:

(5)U(W0)=(1-r)U[W0+(Vi-P′0)-t]+rU(W0-P′0-t′)

四、网络交易的价值增值和风险规避

商务交易中的价值通过价格来体现和反映,网络环境中商品的价格存在波动性和分散性(即在商品折扣和差别化定价上的灵活性),使得消费者的得益分布也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因此,在此条件下的风险规避行为呈现多种形式,而通常在相同的平均预期收入下,他宁愿选择一个风险系统较小的变化(即交易信用高的交易行为),而不是较大的变化。

在假定风险规避存在的条件下,如果规避风险的成本低于从中所获得的收益,一个人就会寻求这一做法。网络环境下规避风险的可能办法还有,搜寻有关未来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即便付出了极高的成本也难于获得),在投资时选择那些风险较小的方案(其中包括选择商品价值较小的购买决策),或选择那些能将他的风险进一步降低或分散给其他人的安排(参与网上竞标或联合购买的方式),从而有效提高在价格形成、避免欺诈、讨价还价以及保证信用等方面存在风险而损失的费用,提高得益水平。

总之,电子商务活动的交易行为存在网络特定环境下的交易灵活性和风险不确定性特点,电子商务环境既能直接降低交易过程中的费用,又能通过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参与和信用水平获得市场交易费用的间接降低成效。交易双方信用风险成为网络交易活动风险成因多因素中的关键因素,并因此影响消费者的总体效用水平。

参考文献:

[1]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岳超源.决策理论与方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3]大卫·范胡斯.电子商务经济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4]杨善林.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5]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6]AmosTverskyandDaniedKahneman《RationalChoiceandtheFramingofDecision》,JournalofBusiness,1986,vol.59.

第2篇

1996年6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itedNationsCommissionInternationalTradeLaw,UNCITRAL)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该法律支持在电子商务方面国际商业合同的使用,其模型建立了批准和承认以电子手段形成合同的规则和标准,为电子合同实施的合同格式和管理设置了查错规则,定义了有效的电子书写和原始文件的特征,为了立法和商业目的提供了电子签名的可接受性,支持在法庭和仲裁过程中提供了计算机证据,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UNCITRAL制定了一些原则用来指导管理全球电子商务合同的起草,如:

1.参与方应自由地在他们认为适合时签订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

2.规则在技术上应保持中立(如:规则既不应要求也不应采用特殊技术),并且规则应着眼于未来发展(如:规则不应阻碍未来技术的使用或开发);

3.作为必要的或实际的要求现存的规则应被修改,而新的规则应被采纳以支持电子技术的使用;

4.过程应包括高技术商业部门以及还未在网上运作的业务。

支付标准

支付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核心,国际通行的网上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主要有银行卡支付、电子现金、电子支票以及电子资金转账、微支付等。

1.智能卡支付标准(SET)

1996年2月1日MasterCard与Visa两大国际信用卡组织与技术合作伙伴GTE、Netscape、IBM、TerisaSystems、Verisign、Microsoft、SAIC等一批跨国公司共同开发了安全电子交易规范(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简称SET)。SET是一种应用于开放网络环境下,以信用卡为基础的安全电子支付系统的协议,它给出了一套电子交易的过程规范。通过SET这一套完备的安全电子交易协议可以实现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加密、认证机制、密钥管理机制等,保证在开放网络上使用信用卡进行在线购物的安全。由于SET提供商家和收单银行的认证,确保了交易数据的安全、完整可靠和交易的不可抵赖性,特别是具有保护消费者信用卡号不暴露给商家等优点,因此它成为目前公认的信用卡/借记卡的网上交易的国际标准。

SET协议采用了对称密钥和非对称密钥体制,把对称密钥的快速、低成本和非对称密钥的有效性结合在一起,以保护在开放网络上传输的个人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隐蔽性。其重点是如何确保商家和消费者的身份和行为的认证和不可抵赖性,其理论基础是著名的非否认协议(Non-repudiation),其采用的核心技术包括X。509电子证书标准与数字签名技术(DigitalSignature)、报文摘要、数字信封、双重签名等技术。如使用数字证书对交易各方的合法性进行验证;使用数字签名技术确保数据完整性和不可否认;使用双重签名技术对SET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支付信息和定单信息分别签名,使得商家看不到支付信息,只能对用户的订单信息解密,而金融机构只能对支付和账户信息解密,充分保证消费者的账户和定货信息的安全性。SET通过制定标准和采用各种技术手段,解决了一直困扰电子商务发展的安全问题,包括购物与支付信息的保密性、交易支付完整性、身份认证和不可抵赖性,在电子交易环节上提供了更大的信任度、更完整的交易信息、更高的安全性和更少受欺诈的可能性。

虽然早在1997年就推出了SET1.0版,但它的推广应用较缓慢,主要原因是由于昂贵、互操作性差和难以实施,它提供了多层次的安全保障,复杂程度显著增加;另一个原因是由于SSL的广泛应用。此外,银行的支付业务不光是卡支付业务,而SET支付方式适应于卡支付,对其他支付方式是有所限制的。而且,SET协议用以支持"BtoC"(businesstoconsumer)类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即消费者持卡在网上购物与交易的模式,而不能支持BtoB模式。

尽管有诸多缺陷,但SET已获得IETF的认可,成为电子商务中最重要的协议。

典型的智能卡系统有CyberCash和FirstVirtualHolding等。SET协议可更好地保证智能卡在INTERNET环境下进行网络直接交付。

2.电子现金支付协议

电子现金(e-cash或digitalcurrency)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具有多用途、灵活使用、匿名性、快速简便的特点,无需直接与银行连接便可使用,适用于小额交易。其主要好处是可以提高效率,方便用户使用。目前电子现金一些只需要软件,而另一些则需要新硬件--主要是智能卡,即主要有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或数字方式的现金文件。也可采用现金转卡或采用Mondex卡转卡的方式。其安全使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包括限于合法人使用、避免重复使用等。不同类型的数字货币都有其自己的协议,用于消费者、销售商和发行者之间交换金融申请。每个协议由后端服务器软件--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和客户端的"钱包"软件执行。

电子现金支付已经有三种典型的实用系统开始使用,分别是:Mondex,Netcash,Digicash。

Mondex:欧洲使用的、以智能卡为电子钱包的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应用于多种用途,具有信息存储、电子钱包、安全密码锁等功能,安全可靠。

Netcash:可记录的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主要特点是设置分级货币服务器来验证和管理电子现金,其中电子交易的安全性得到保证。

DigiCash:无条件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主要特点是通过数字记录现金,集中控制和管理现金,是一种足够安全的电子交易系统。

3.电子支票

电子支票(e-check或e-cheque)支付目前一般是通过专用网络、设备、软件及一套完整的用户识别、标准报文、数据验证等规范化协议完成数据传输,从而控制安全性。这种方式已经较为完善。电子支票支付现在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今后将逐步过渡到公共互联网络上进行传输。电子资金转账(ElectronicFundTransfer,简称EFT)或网上银行服务(InternetBanking)方式,是将传统的银行转账应用到公共网络上进行的资金转账。一般在专用网络上应用具有成熟的模式(例如SWIFT系统);公共网络上的电子资金转账仍在实验之中。目前大约80%的电子商务仍属于贸易上的转账业务。

电子支票支付遵循金融服务技术联盟(FSTC,FinancialServicesTechnologyConsortium)提的BIP(BankInternetPayment)标准(草案)。典型的电子支票系统有E-check、NetBill、NetCheque等。

4.微支付

"微支付"(micropayments)的特征是能够处理任意小量的钱,适合于因特网上"不可触摸(non-tangible)商品"的销售。一方面,微支付要求商品的发送与支付要几乎同时发生在因特网上;另一方面,商品销售、处理与运输的"瓶颈"为保持成本低廉设置了障碍。为保持每个交易的发送速度与低成本,目前有很多厂商在致力于发展别的协议以支持SET和SSL所不能支持的微支付方式,其中之一是微支付传输协议(MicroPaymentTransportProtocol,简称MPTP),该协议是由IETF制定的工作草案。

"微支付"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其定义随着对象而变化,有许多系统声明其是"微支付",允许支付小于现有货币面额的数额。如IBM开发的"MicroPayments"、Compaq与Digital开发的"Millicent"、CyberCoin开发的"CyberCash"等。

联合电子支付联盟JEPI(JointElectronicPaymentInitiative):是由WorldWideWeb协会和CommerceNet领导的一个联盟,目的是对支付协商过程进行标准化。在买主一方(客户方),JEPI是WEB浏览器和wallet使用不同协议的接口,在卖主一方(服务器方),JEPI在网络和传输层之间,将下层来的事务送给适当的传输和支付协议。

智能卡标准

智能卡是一种内部嵌入了集成电路的、信用卡大小的电子卡,具有储存信息量大、数据保密性好、抗干扰能力强、储存可靠、读写设备简单、使用灵活、操作速度快、脱机工作能力强易于携带等特点。

智能卡大致分接触式、非接触式2种。它们又分别有存储式、带CPU式两种。智能存储器型卡中有硬件的逻辑保护,以密码加密形式来保护其存储内容不被非法更改;较先进些的存储卡里面有读写的安全模块做算法的加密认证等;CPU卡因运算速度和存储容量的不同而不同;有的CPU卡里带FPU,能加快数学算法的运行,如公开密钥的运算等.非接触式的同样分为存储式的和带CPU式的,它主要应用于容量或认证比较快捷方便的地方,如公交、门禁控制等。

智能卡提供了一种简便的方法,可用来存储和解释私人密钥和证书,并且非常容易携带。智能卡可以配合SET或SSL使用。SET非常好地解决了智能卡与电子商务的结合,智能卡上存放的证书使持卡人的身份得到认证,并直接在每一次网上购物时签上客户的数字签名。

1997年全球智能卡发行量达13亿张;1998年达到16亿张,增长率为23%;到2000年,发卡量预计将增至30亿张。推动智能卡发展的主要领域是银行金融界、电信业、交通业以及医疗保健和身份认证系统。其中,金融业的增长将尤为迅速,电子支付将使智能卡的发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欧洲是智能卡最大的市场,但亚洲和美洲市场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据不完全统计,至1998年,我国已发行IC卡约8000多万张。据有关部门预测,至2000年,我国IC卡发卡量将在2亿张以上。智能卡已在电信、交通、医疗、商业、旅游、公用事业等众多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将在电子商务领域得到更大的发展。

1.智能卡国际标准

(1)全球PC/SC计算机与智能卡联盟

Bull、HP、IBM、Microsoft、Simens、Nixdof、Sun、Toshiba、Verifone和Gemplus组成了计算机与智能卡联盟,制定计算机和智能卡连用标准.以达到通过一张智能卡,插入异地网络计算机,即可通过因特网查询本地资料或进行电子商务活动。

(2)EMV集成电路卡规范(EUROPAY-MASTERCARD-VISAIntegratedCircuitCardSpecifications)

该规范是基于ISO标准的规范,最早由VISA于1992年着手研制,此后VISA联合EUROPAYT和MASTERCARD共同完成了该规范。1996年6月,EMV出版了EMV集成电路卡规范第三版,1998年5月对该版做了更新,该规范用附加的数据类型和编码规则为金融服务企业扩展了ISO7816标准。。

第3篇

摘要:电子商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并在国际贸易领域引起重大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指出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分析它国际贸易产生的一系列影响,最后,提出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影响与对策

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浪潮推动下,世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换代正在加速进行。作为信息技术在贸易领域的积极应用,电子商务通过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网上谈判、合同签订、电子交易和计算等一系列手段,使信息的传递和处理突破了时空限制,物流运转的有序性大大提高,从而大幅度降低了交易费用,不仅深刻改变着传统的生产和经营方式,对现有的服务和消费模式也正在产生意义深远的影响。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的发展方向,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

对于电子商务,有多种定义,有不同表述。国际商会于1997年11月,在巴黎举行了世界电子商务会议。会上专家和代表对电子商务的概念进行了最有权威的阐述: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是指实现整个贸易过程中各阶段的贸易活动的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贸易各方以电子交易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共享数据、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数据(条形码)等。电子商务涵盖的业务包括:信息交换、售前售后服务(提品和服务的细节、产品使用技术指南、回答顾客意见)、销售、电子支付(使用电子资金转帐、信用卡、电子支票、电子现金)、运输(包括商品的发送管理和运输跟踪,以及可以电子化传送的产品的实际发送)、组建虚拟企业(组建珍上物理上不存在的企业,集中一批独立的中小公司的权限,提供比任何单独公司多得多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和贸易伙伴可以共同拥有和运营共享的商业方法等。其后,HP、IBM等公司都对其下过定义。但无论何种定义,电子商务应包括以下要义:

①电子商务是整个贸易活动的自动化和电子化。②电子商务是利用各种电子工具和电子技术从事各种商务活动的过程。其中电子工具是指计算机硬件和网络基础设施(包括Internet,Intranet、各种局域网等);电子技术是指处理、传递、交换和获得数据的多技术集合。③电子商务渗透到贸易活动的各个阶段,因而内容广泛,包括信息交换、售前售后服务、销售、电子支付、运输、组建虚拟企业、共享资源等等。④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包括消费者、销售商、供货商、企业雇员、银行或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等各种机构或个人。⑤电子商务的目的就是实现企业乃至全社会的高效率、低成本的贸易活动。

二、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

与传统的国际贸易业务运作方式相比,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十分明显,具体表现在:

1、显著降低国际贸易成本。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的单证数量繁多,处理费用高昂。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国际贸易,既可节省大约90%左右的文件处理费用,又可缩短交单、结算、汇款的时间,加快资金周转,还可节省利息开支,成本优势十分显著。

2、交易效率显著提高。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可采用标准化、电子化的格式合同、提单、保险凭证、发票和汇票、信用证等,使各种相关单证在网上即可实现瞬间传递,大大节省了单证的传输时间,而且还能有效地减少因纸面单证中数据重复录入导致的各种错误,对提高交易效率的作用十分明显。

3、全天候业务运作,提高客户满意度。由于世界各地存在时差,进行国际商务的谈判就相当不便,对企业来讲,在传统的条件下,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客户服务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而利用电子商务可以做到24的全天候服务,任何客户都可在全球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从网上得到相关企业的各种商务信息。如果得不到理想的答案,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询问,只要企业及时回复,即可使访问者得到满意的答复。电子商务全天候、不间断运作可使全球范围内的客户随时得到所需的信息,为出口企业带来了更多的订单,并且可大大提高交易的成功率。

4、减轻对实物基础设施的依赖。传统的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业务都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设施,如办公用房、仓储设施、产品展示厅、销售店铺等。与开展国内贸易相比,进行国际贸易对实物基础设施的依赖程度要高得多。如果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话,则在这方面的投入显然要小很多,如美国亚马逊网上书店与传统的实物书店相比,几乎找不到豪华的办公楼、宽敞的营业大厅,甚至除了少量的畅销书有部分库存外,其他绝大多数的图书品种都是在接到顾客的订单后再向各出版社订购的,几乎不占库存,但是亚马逊网上书店提供近300万种多种语言版本的图书,并且销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用户达1000多万。因此,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可以显著减少在实物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

三、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

1、有利于企业冲破新的市场壁垒,增加贸易机会。近几年来,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日趋显著,国外许多大公司已明确宣布,谁不采用电子数据交(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即EDI,它是贸易双方按照协议,对具有一定结构的标准贸易信息,通过数据通讯网络,在参与贸易各方计算机之间进行传输和自动处理,是电子商务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方法或手段)换供货,就拒绝向谁订货。发达国家许多与商贸有关的部门,如金融、保险、海关等对EDI的应用都提出了要求,美国和欧盟大部分国家的海关己宣布,从1992年起,不采用EDI方式办理手续的公司,将会被推迟受理或不被选为贸易伙伴。由此可见,EDI的应用使国际市场上形成了一个新的市场壁垒,不用EDI就等于被排斥在这个壁垒之外。因此,开发和应用EDI对于冲破这个新的市场壁垒,增加对外贸易机会具有着非常重要而且积极的战略意义。

2、深化国际分工。第一,电子商务催生了弹性企业,使生产更具灵活性。所谓弹性企业,就是根据客户的要求利用高新技术降低企业的转置成本,随时从企业内部部门或外部

部门调用信息、人员、财务组成新的企业,为客户要求的产品进行设计、加工生产,企业的生产方向和组织形式可以随时发生变化,经营更加灵活。第二,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促进跨国公司生产布局的全球化。企业借助网络直接根据订单组织生产,一方面可以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减少库存;另一方面则有利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安排生产。第三,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协作,提高贸易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推动世界产业结构向高级化发展。第四,电子商务导致发达国家之间的水平分工进一步发展,这又加速了产品和半成品在国家和地区间迅速流动。

3、影响国际市场。首先,将产生全球统一的虚拟市场。因特网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全球便是一个信息充分流动的数字化的世界,也是一个全球统一的虚拟化的交易市场。其次,市场价值规律将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作用。虚拟市场的形成,超越了以往国家地理界限的制约,使商品与劳务等有关信息能在全球范围内充分准确地流动,信息具有公开性、充分性和即时性,同等质量的商品或质量相似的商品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市场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第三,可能加剧市场分割。买方可以在线搜寻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选择能令自己满意的交易对手和自己认为可靠的交易方式。买方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设计商品和服务,要求卖方满足。于是,企业的商品和服务更加特异化,每种商品和服务的目标买方更加独特,市场也被这种数字化互动以及买方的主动地位分割得更加零碎。

4、更新国际贸易交易手段。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使得服务于国际贸易的一些交易手段在不知不觉间变的更便利、更快捷了。电子商务将订单、发票、提货单、海关申报单、进出口许可证等日常往来的经济信息,按一定的数据格式通过网络进行传送;网上定向信息部分代替了电视、报章等日常新闻媒介中广告宣传;网上市场、虚拟洽谈进行着促销活动;电子传输减少甚至淘汰传真、信函等传统的信息交换工具。电子货币代替纸质货币,网上信用证结算、转账高速运行,引发国际贸易付款方式的巨大变革。电脑软件、电子书刊、电子音像制品等无形产品的直接贸易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成为全新的国际贸易交货方式。

5、电子商务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取向。电子商务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对国际贸易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电子商务以其自身的多种属性和一些前所未有的特点,要求人们在未来的贸易政策制订过程中充分考虑其规则约束的归属及其难以界定的电子商务行为处理程序。由于目前尚不存在统一的国际法来约束网上犯罪,各国国内立法又不完善,电子商务使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也面临挑战。当经济日益电子化后,互联网的连通使数据很容易被它国掌握。尤其是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如何保护经济数据和机密更值得研究。另外,WTO成员对电子商务暂不征收关税的承诺是否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而继续得到各国的认可尚无定论:若是改变,则开征的规则、幅度可否得到较为一致的认识。

6、增加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在电子商务中,交易者、交易方式、交易意向和交易标的表达都虚拟化。广告信息也变得有层次深度并有偿提供。交易者的知觉线索被部分剥夺,交易过程与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加上网络黑客侵扰及经济犯罪的威胁存在,商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式,支付方式的信用风险,质量风险和技术风险都大大增加。

7、扩大了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广泛应用,产生了大批向世界市场提品或服务的“虚拟”企业。由于信息流在供应链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单个的公司或企业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拥有申越的技术,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将它们编成一个网络,

可以更加有效地向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由此,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出现了重大变化。这种“虚拟组织”在功能和效果上己经远远超出了原有的单个企业,他们.可以迅速向全球范围扩展,但在资本关系上却不具有强制各个公司或企业发生联系的权力。因此,它实际上不是一个具有命令系统的经济组织,而是由于承担了一定的信息功能,因此看来具有某种实体性。电子商务技术简化了国际贸易的流程,为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武器,扩大了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

四、中国在国际贸易中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我国的际贸易不仅面临着挑战,同时也是一次旷世难逢的机遇。因此,我们要积极面对,相应地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是网络技术发展的产物,它的迅速发展对网络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发达国家的高投入及密如蛛网的信息高速公路相比较,中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明显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全国只有上海、天津等几座城市信息设施建设搞得比较好,形成一定规模。从全国的范围来看,中国在光缆铺设、电脑普及以及网络建设方面明显落后,许多边远贫困地区至今没有建立网点,成为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盲点”或“荒漠”。“信息贫困化”被视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中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落后,有可能使中国失去电子商务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在竞争中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为了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要有效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

2、完善我国外贸领域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我国外贸领域应用电子商务需要建立必要的法律法规,确定企业和企业间、政府和企业间、企业和消费者间、政府和政府间进行电子商务时所必需明确和遵守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并严格依法管理,以规范外贸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第一,要发挥政府的协调功能,组织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团体、消费者等相关方参与的对话和协商,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并综合平衡各方利益,以保证法律法规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从而使各方受益,并最大程度地释放电子商务潜力。第二,政府制定法律法规注意是解决基本的原则性问题,管理的问题可以由行业和市场去决定,理想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应是政府法规与行业自律的组合。第三,法律法规应考虑到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不仅要对目前或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的情况有适用性,更要有灵活性和前瞻性,能够不断地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新办法加以修订和补充。第四,电子商务政策要与其他相关的政策(如电信政策、竞争政策)相协调,不能互相抵触。最后应和国际上电子商务的政策接轨,使中国的政策、制度规范化。

3、重视客户关系管理,及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网上服务。客户关系管理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因为进出口企业的每一笔业务,都是建立在良好的客户关系基础之上的。好的客户关系管理能帮助进出口企业把握市场机会,不仅有助于现有产品的贸易,而且赢得客户的忠诚。实施电子商务后,进出口企业可以借助网络和计算机建立各种数据,以极低的成本建立与客户长期的、紧密的、一对一的联系,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各种客户数据库除提供客户数据外,还应包括客户的Email地址,客户历史上购买产品的询问、索要报价的情况,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和不满的意见或者建议等信息。充分利用客户数据库,及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网上服务是客户关系管理成功的关键。进出口企业应根据每一个客户的特殊需求,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专业化的、全方位的网上服务,让客户更加满意。

4、加强人才培养。电子商务实现的关键最终仍然是人。电子商务是信息现代化与商务的有机结合,所以能够掌握运用电子商务理论与技术的人必然是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掌握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而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能否培养出大批这样的复合人才,就成为该国、该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最关键因素。政府应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引进并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建设步伐。国家应鼓励教育部门向学生普及网络知识,在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一些大专院校经济、贸易、计算机等专业院系开设因特网、电子商务等选修课程,甚至可以考虑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5、利用电子商务发展我国物流。实现网络贸易将高度依赖于强大的跨国界有形商品的配送基础设施。我国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可继续由国际航空公司承担,但国内物流系统效率很低,如海运集装箱和公路集装箱的衔接问题就缺乏统一规划。公司内部建立的物流平台规模不大且较为零散,即使这样的平台也是小公司无法企及的。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原有基础上,整合货站,成立综合物流中心,改善配送渠道。处理跨国界物流问题可以向新加坡的Ascent公司学习。它是一家为支持电子商务创办的公司,服务包括仓储、运输、进出口加工和软件驱动的增值服务。它通过整合简化物流链,帮助惠普公司跨国界备件运营业务降低70%的物流成本。

6、着力塑造有影响力的网络品牌。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品牌的作用已显得十分突出,品牌知名度的高低和影响力的大小,直接影响进出口商品的档次与售价。网络品牌的作用是直接指引客户进入企业的网站,是吸引访问者注意力的重要武器。因为因特网上的各种商务信息是“海量”的,无论是商家选择贸易伙伴还是消费者选择满意的商品,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网络品牌来进行选择的。如果不能引起大众注意、取得客户好感的品牌只能淹没在茫茫“网海”中。因此,着力塑造有影响力的网络品牌是进出口企业成功实施电子商务战略的关键。网络品牌的塑造必须在网上、网下同时进行。在网上的宣传,利用电子邮件和网络论坛散发企业的各种信息,以增加企业站点的访问量。在网下的宣传,主要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如在目标的市场的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及邮递广告中作广泛的宣传,唤起贸易伙伴对网络品牌的注意。同时,网络品牌的塑造还应注意企业名称、产品品牌与网络品牌的一致性,尽量选择相同的英文名称,这样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资料:

1、廖晓淇,《中国电子商务报告》,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覃征、李顺东、阎礼祥,《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

3、陈辉,“我国国际贸易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