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三农政策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1明确办刊宗旨、稳固读者群
突出办刊特色,创建名牌期刊首先,期刊的采编人员要对稿件进行甄别和选择,从源头上保证科技信息的准确、有效。借助专家库这一优势资源,先期优化选择,缩小农民的选择范围。根据办刊宗旨、农业产业调整和重点领域的变化,调整报道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阶段性的办刊目标。根据科技的进步、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和政策的倾斜与调整来策划选题,从而增强刊发文章的指导性、时效性和多样性,及时、准确地报道农业生产的实用技术。其次,农业期刊要确定刊物的类别,是学术还是科普期刊。学术期刊要增强自身的推广作用,与科普类期刊实现有针对性的链接,把农业科技发展的新成果第一时间介绍给农民,配合科技工作者做好农技推广工作。再次,期刊要确定自己的读者群,不同的读者群有不同的期刊需求。要建立自己的读者群,积极接受读者反馈的建议,使读者成为期刊的共建者,不断整合编者、作者与读者的智慧,增强期刊的凝聚力和办刊水平。此外,期刊还要开辟专栏,创建名牌期刊。名刊名栏是期刊吸引作者和读者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可以吸引学术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一线农艺师为期刊撰写文章,形成稳定、有序的作者群;另一方面,设置专栏有助于不同学者展开学术讨论,使期刊的内容更加丰富、信息编排更为紧密集中,从而吸引更多的读者去订阅期刊,真正实现期刊作为信息媒介服务“三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目的。
2加强与农林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缩短发稿时间,及时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以农业期刊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与各高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减少重复性的研究,同时,缩短发文时间,这就要求期刊要拓展稿源,建立稳定的作者群,从优质的作品中选编刊发。编辑也要树立时间意识,加大编审力度,把研究的最新成果第一时间出去,实现农业科技服务农民的目的。
培养高效的复合型人才当今社会是信息的时代,网络刊物,手机阅读已经成为未来期刊发展的方向,农业期刊也不例外。中国期刊网和万方数据资源库已经收录了各类学术期刊所发表的论文以及各高校优秀的硕博士论文,极大地满足了农业科技者浏览、学习、交流的需求。随着网络在农村的普及,建立“农业数字期刊群”实现农业期刊的免费浏览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期刊要想长足发展,实现服务“三农”的目标,除了要有稳定的作者群提供优质的稿件外,还需要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编辑人员要熟练掌握、应用多媒体等网络技术,通过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编辑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人才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4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提高期刊的办刊水平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工业、服务业对农业的反哺力度,逐步提高农技推广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依靠政策积极有效地促进农业期刊的发展。
5建立过刊赠送制度
延伸期刊的读者群,增加传播手段期刊是连续性的出版物,期刊社每期刊印都有剩余,部分期刊积压形成过刊。可以把这些过刊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继续发挥作用。此外,农业类期刊有着自己固定的读者群和作者群。期刊可以合理利用这一资源,把作为作者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和作为读者的农民有效连接在一起,定期组织专家赴实地进行农业考察技术推广,将科技信息的供体和受体联系起来,形成良性的科技生态链,巩固期刊的科技纽带作用。
二结语
(一)财政支农投入不足
1.财政支出中支农投入的比例趋于下降
2.国家财政性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远低于农业GDP在整个GDP中的比重
3.国家财政性支农支出中农业、农民的直接受益份额偏少
从总量上看,国家财政支农投入不足;进一步对国家财政支农投入的结构进行分析,仅有的这些财政支农资金也并未全部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首先,当前预算内财政支农支出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等项,其中的“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各级农口行政事业单位事业经费开支,名义上属于支农支出但实际上大部分却流向了城市。其次,一些财政支农项目支出,如:江海堤防、南水北调、防洪防汛等,其受益对象包括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但支出却全部列在支农资金中。再次,目前我国财政支农支出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扶持农业科技推广、产业化、乡镇企业、农产品流通等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虽然有针对性强、效率高、便于管理等优点,但实际操作中,大量资金却因此流向了科研院所、工业企业、农业管理部门(七站八所)等,农业、农民直接收益的份额很少。另外,财政支农补贴对象和环节也存在错位。我国长期以来对农业实施财政支持的重点是粮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基本的政策措施是通过价格手段和财政补贴方式来调节农产品供求关系,并保障农民收入增长。但现有的政策执行机制一方面使政府陷入永无止境财政补贴“黑洞”,每年仅粮食企业的亏损就有上千亿元,另一方面使政府的农业政策效应难以实现,大量财政补贴的受益者是庞大臃肿的农产品(粮棉)流通部门,农民的受益非常有限。
(二)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不足
从微观上讲,国家财政对农民的分配就是农民享受到的公共产品。从这个角度看,农民承受的非国民待遇更为明显。实际上,我国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一直未将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完全纳入制度内考虑。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仍然是人民公社时期制度外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延续。这种极不完善的制度外供给体制造成了我国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格局的三大问题:一般的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缺失及农民为享受仅有的公共产品付出的代价极不合理。
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
2.农村社会保障缺失
在社会保障方面,城市里目前基本上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三条保障线”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在农村,长期以来一直施行的是以土地代社保的政策,但一方面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特点,决定了这一制度的保障程度极低,仅仅是基本解决了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另一方面,这一制度在设计上并未将农村人口的生、老、病、死等考虑进去。而就是这样一种低水平、不完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实际执行中仍然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由于现行农村土地名义上属集体所有,但由于集体利益的实际代表者的缺位,所有权归属不清,侵占农民土地的事件层出不穷。同时,近年来国家通过减持部分国有资产来弥补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而我国强大的工业化体系的建立是通过长期掠取农业剩余来完成的,这部分国有资产的积累仅仅用于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对农民也是极不公平的。
3.农民为公共产品付出的代价不合理
二、调整财政分配格局,促进“三农”问题解决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新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实现这个目标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为此,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公共财政更加突出的是财政的公共性,即财政活动是为了满足全社会每个公民的公共需要,为整个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调节收入与财富的分配,使之符合社会公平或公正的目标[5].在这样的背景下,及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显然是势在必行。
(一)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财政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的集中体现,财政支持是对“三农”最直接的支持。要扭转国民收入和财政资金分配中轻视农业、农村、农民的局面,最关键的是要尽快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稳定增加财政支农投入。
1.确保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
必须充分认识到,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和农产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农业是存在市场失灵的经济领域。而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财政支出的界定就是以市场是否失灵为依据,财政支农支出应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而稳定增长。不仅如此,为了体现“三农”的优先位置,还必须使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财政其它支出的增长速度。
2.拓展支农资金来源渠道
除了直接投入,财政还要积极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以拓宽农业投资渠道,增辟新的农业投资来源。政府可以通过贴息、担保、政策优惠等方式以及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引导并刺激银行信贷资金、外资、民资、工商资本投入农业,提高农业投资的吸引力。政府要制造一个政策环境,明确政府鼓励投资的领域,如生产经营性领域、应用科学领域中的竞争性项目,列出具体目录和补贴、优惠、奖励的办法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
3.明确支农投入的重点
在财政支农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资金投向应该是农业和农村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具体来说,支农的重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因为它是农业稳定发展、高效运转的重要物质保证;二是加大农业科研的投入,因为它是增加农业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手段,也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三是支持涉农服务体系的建设,因为它是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基础和平台。
4.改革支农资金投入方式
为了使农民能够真正享受到政府的支持,财政支农资金要尽量减少间接的和对中间环节的补贴,积极探索对农民直接支持的各种有效补贴办法,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以收入补贴、生产补贴、救补贴为主要方式的财政支农资金直接补贴模式。
(二)改变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中的农村歧视,追求社会公平
公共财政制度的目标之一就是追求社会公平,而我国目前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恰恰没有给农民及其子女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国民待遇。因此,实现公平,关键是建设农村的公共财政体系,使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公民可享受到大体相同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1.通过改革现行的财政体制,从制度上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无论是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还是农民支付的成本过高,都与政府财权事权不对称有关。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财政体制,全面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改变公共产品供给的农村歧视,这其实也是为工农协调发展奠定财政基础。一要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中央与地方收入的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在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增强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同时,兼顾县、乡级财政收入状况;改革省以下的财政体制,逐步将地方税种进行分类,合理划分地方各级财政收入的范围,确保乡镇一级有稳定的财政收入。二是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要相互适应。凡属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供给;凡属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承担,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也要明确划分,并保证相应的经费来源。三是建立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的作用就是使财政体制具有平衡地区间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能力。目前我国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是建立在基数法分配的基础上的,不利于有效调节地区间财力分配不公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另外,专项补助透明度不高,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必须在重新划分收入的基础上,建立起以因素法为基础的科学、规范的,以平衡各地人均财力为重点的转移支付制度。
2.建立起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应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原则,通过财政分配的适当倾斜,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居民、进城打工的农民以及离土不离乡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其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纯农户的社会保障资金可以采取国家、个人共同负担的模式,但国家负担的比例应该比城市要适当高一点。考虑到农村生活水平与城市的差距,对农村人口的保障的标准可以比城市低一些,但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尽快建立起来。
3.统一城乡税制
改变农民享受公共产品的不公平,另一个应该采取的举措是统一城乡税制,取消农业税,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公平一致的税制体系。统一城乡税制可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征收农产品增值税。农产品增值税对农业生产者来说,可以通过价格将税收的实际负担转嫁给消费者,并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生产资料所含的增值额得到部分抵扣,提高初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来说,可以以17%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农业加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农产品征收增值税,只对进入流通环节的农产品征收,不进入流通环节的农产品一律免收。由于当前农村主要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为主,对这些小农户征收增值税数量较小、税源分散、征收成本很大,因此对面广量大的小农经营免于征收,同时对他们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也不实行抵扣。而种养大户或农业企业,账目规范的,应当征收增值税,同时也允许他们对所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进行抵扣。二是征收农民个人所得税。对农民承包经营所得扣除一定的费用标准后,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目前农业承包经营的所得相当低下,所以绝大多数承包经营的农民将不负担个人所得税,不会因此增加负担。只有少数特种种植、养殖,收入高出费用扣除标准的农民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调节农村行业差别和农产收入悬殊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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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农”问题;城乡差距;财政支农政策
Abstract:Financialsupportforagriculturepolicyhasbecometheimportantmeasureofalleviatingruralissuesconcerning“agriculture,countrysideandfarmers”.However,urban-ruralincomegap,consumptiongap,thegapbetweenpropertyandthegapbetweenpublicserviceareveryprominent.Thereasonsincludemarketandsystemtwoaspects.
Keywords:ruralissuesconcerning“agriculture,countrysideandfarmers”;thegapbetweenurbanandruralareas;financialsupportforagriculturepolicy
国家实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以来,我国“三农”问题加重、升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明显减缓,但“三农”问题的运行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三农”问题仍很突出。本文拟从国家实施的财政支农政策入手,对“三农”问题现状与特征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与财产比较
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较快,每年均超过6%,但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缩小,且绝对差距数越来越大,处于高位徘徊状态。收入决定消费,城乡收入差距大且高位运行导致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大的现状也没有根本转变。依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统计年鉴上的数据,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落后城镇居民生活几乎一个等级,而且这种差距仍看不出有缩小的趋势。目前,对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情况尚无准确统计,但从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来看,城乡之间的差距相当大,财产差距扩大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城市收入的差距问题。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强有力政策措施的促进下,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以往的欠账太多,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低、农民缺医少药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目前,约2.8亿农民的饮水不安全,1亿多农户急需解决烧饭、取暖的燃料问题。2005年,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仅7.7年,5.04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6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不识字及识字很少的还占6.87%。2006年,我国平均每千人有病床2.34张,但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每千人有病床3.67张,农村只有0.76张;城市每张病床平均拥有8.8万元的医疗设备,农村仅有1.1万元。城乡文化事业方面的差距则更为明显。
上述几个方面的差距状态集中到一点,便是城乡差距、城乡居民生存权、甚至发展权的差距仍然很大,处在高位徘徊状态。
二、原因分析:财政支农角度的透视
毫无疑问题,十六大以来的财政支农政策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政策保障。但是,当前的财政支农政策与“三农”解决问题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政策的实施所产生的积极效应还不能完会消化二元体制(制度)及其市场等因素对“三农”的侵蚀。
1.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国际经验表明,财政支农政策对促进农业增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构成农业投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对一些公共农业基础建设来说,甚至是唯一的来源。十六大以来,财政支农力度与以前相比,力度明显加大,但是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收入不高、私人农业投资有限的发展中国家,目前的财政支农规模是不足以担当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任。
2.财政支农结构偏差降低了支农资金效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的发展、特别对未来农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尽管十六大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农业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平均每年增长16.45%,但是农业固定资产的年增长率波动较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较低,这与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很不相称。另外,“直补”是财政支农政策的最重要工具之一,我国当前“直补”所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很低,“直补”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并不显著。不仅如此,由于当前财政支农政策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大量支农资金、特别是间接补贴资金容易漏损,使支农资金难以起到支持农业、农民的作用。
3.财政支农的监管制度不健全。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纪检监察制度,有关部门也围绕工作需要制定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如财政部制定实施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农业部实施了《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规范支农惠农政策监管有章可依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在具体政策层面上,对政策实施全程监管的制度不配套,尤其是对支农资金的监管,表现在立项拨付环节上,难以有效地监督计划或负责资金安排分配的权利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投资方向、重点和内容进行立项和分配拨付资金。在支农资金使用环节,难以及时发现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未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甚至挤占挪用、串用、虚列支农资金、套取骗取财政支农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在支农资金管理环节,由于支农资金因立项不准、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设计不合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甚至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和进行有效责任追究。缺乏健全监督制度的政策执行,难以保证政策的全面高效落实。据报道,国家审计署在对8省(区)2004年至200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中,查出虚报冒领挪用滞留等违规问题资金1.3亿元等事例,可以说政策执行不够公开、透明是重要的诱因。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目前,我国支农资金从绝对数上讲提高很快,但支农资金的比重仅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左右,占农业GDP的10%左右。因此,在加大中央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应建立地方各级财政增加支农投入的机制。随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地方“吃饭”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以后,地方财政应有空间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所以,要在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农责任,共同增加农业投入,逐步形成以中央为主体、地方为重要补充的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2.优化支农惠农结构。当前,有限的支农惠农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其原因,与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安排存在一些问题有关,使资金的投向结构不尽合理。首先,“直补”资金比例偏低,这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不大。其次,支农资金分配上应突出支持粮食生产。如进一步加大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测土配方施肥的投入规模。应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不盲目照搬,不大拆大建。根据现有的经济实力,集中力量重点支持农村道路、农村能源(沼气)和农村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3.进一步规范支农资金监督机制,加强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健全现有财政支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理财。二是要加强支农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三是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对核实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农民监督意识,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作用,实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定期向群众公布收支情况。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随着政府支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强化,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改变目前大多数县从事财政支农管理的力量比较薄弱局面,加强基层农财队伍建设,适当充实力量。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政策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财政支农管理工作能够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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