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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诚信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它受到多项因素的影响,而完善会计立法是最重要的。所以,明确会计法的立法思路,将会计诚信明确写入《会计法》,这不但能将会计诚信提升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而且极大地提升了其权威性。
会计诚信是企业法人、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证券分析师和会计人员等的行为准则之一,如同社会个人的道德规范,它的作用不但是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更在于向社会传递企业的信用和声誉。因此如何建立会计诚信机制,如何从立法角度有效抑制虚假会计信息,弘扬会计诚信,需要我们有正确的认识。
《会计法》的立法思路
首先,在《会计法》修订中应明确以程序法为导向的立法思路。因为从法律制度的整体来看,会计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综合反映的信息系统,《会计法》作为会计工作的根本法,会计法规必然包含经济、行政、民商和刑事等多方面的内容,试图将其简单地归属于某一特定属性的法种范畴是不可能的。从程序为导向的立法思路来看,《会计法》不但要规范会计的总体概念和基本程序,而且还必须要起到规范其他会计立法的作用,也就是《会计法》应该成为其他会计立法的“立法法”。
其次,对于程序立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因为从《会计法》本身来看除了具有程序性特点外还必须具有针对性,即除了应关注和有效协调相关法律外,如审计法、公司法、税法和证券法等,还应更多地集中概括专门的会计法律规范,并保证其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如会计核算、控制、披露和处理等会计特有的法律规范,对于类似会计工作的行政、社会监督,会计内控制度和违法检举等,都应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明文规定,真正使《会计法》成为会计工作最集中和最具有权威性的根本法。
增加会计诚信的条款
会计诚信问题目前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因此,在《会计法》修订时应当将其作为会计工作规范和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披露等最基本的准则。将会计诚信直接写入《会计法》,这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形式上的改变,而是体现了整个社会的一种基本意愿和期望,表现出法律的权威性,也表示出政府、法律制定和执行机构及社会大众对杜绝会计造假的坚定决心。
其实,无论现行的《会计法》还是会计制度,都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必须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的会计信息,会计准则也将客观性原则作为会计原则之首。但由于其都没有明确和直接地提出“会计诚信”的概念,所以大部分人都将这些规定作为一种技术标准,而没有将其与企业和会计人员的职业诚信和道德标准联系起来,这样就将一个重大的社会行为规范和信用品德问题,简化为是一种技术方法的运用问题,这不但对于强化会计诚信机制,甚至对提升我们全社会的诚信水准都是十分不利的。
要特别注意的是,会计诚信并非只是针对会计人员而言,在《会计法》中应明确指明,会计诚信涉及所有与会计信息相关的人员,除了一般会计人员、财务经理、总会计师外,公司的高管层领导、注册会计师、社会中介机构、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政府行政领导和国家监管部门等等,都会涉及会计诚信问题,不能让公司高管层、行政领导和监管部门等认为会计诚信只是会计人员的事,而与他们无关。通过《会计法》会计诚信责任的明确,不但要建立一种全社会遵循诚信的风尚,更应明确无论是谁,违反了会计诚信就要受到法律的惩戒,包括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明确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1.从“会计法”到“法律与会计”的嬗变——我国会计法与会计法学三十年发展
2.会计法学研究方法研究
3.试论会计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学科建立
4.财经院校开办会计法学教育的思考
5.关于会计法学科研选题的探讨
6.略论会计法学的内容和体系
7.会计法学初探
8.高等财经院校会计专业应增设“会计法学”课程
9.关于建立会计法学的思考
10.关于会计法学的两个问题
11.会计真实之法学借鉴
12.法学会计:一个值得研究的新会计领域
13.浅谈法学专业《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
14.有益的尝试 大胆的突破——《会计法学与会计》评介
15.基于交叉学科平台的法学专业转型发展的路径探索——以法务(司法)会计本科教育为视角
16.会计法学科研选题的探讨
17.法学角度下会计诚信危机的原因及对策
18.关于法学与会计学的跨学科人才培养研究——兼论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19.会计报表附注之法学完善
20.会计真实的法学视角——兼论会计真实与法律真实、客观真实的关系
21.浅谈法学专业与会计专业经济法的授课内容
22.法学角度下会计诚信危机的原因及对策
23.我国企业会计社会责任的法学思考
24.论会计真实的理想目标与现实标准——会计学与法学双重视角的解释
25.从法学角度看诚信会计的缺失与重构
26.基于GMS的中越会计法之比较
27.浅析会计法文本中的法律责任及其规范
28.大陆与台湾会计法比较
29.浅议财政部门会计法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0.论新会计法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
31.会计诚信的法学思考
32.会计监管的新视角——从法学看监管
33.司法会计鉴定的法学概述
34.会计法的立法创新及其影响
35.会计监管的新视角——从法学看监管
36.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标准——会计学视角与法学视角的比较与透视
37.对会计问题的一点法学思考
38.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模式构建——基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对比分析
39.会计监管:法学视角的分析
40.会计诚信分析的新框架:法学视角
41.土地资源资产会计计量的法学思考
42.会计负债概念之法学完善
43.从法学角度谈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44.会计主体本质之法学解读
45.以真实为目标的会计报表附注——基于法学视角
46.法学视角下的会计监管问题综述
47.会计信息虚假陈述误区的法学根源探究
48.会计法对企业财务工作的现实意义
49.上市公司会计义务不当损害赔偿的法学分析
50.关于股东表见行为的法学和会计思考
51.上市公司履行会计义务不当损害赔偿的法学分析
52.论会计真实的理想目标与现实标准——会计学与法学双重视角的解释
53.会计法视角下会计人员的权益保障
54.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55.企业落实新会计法的十大策略
56.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
57.会计法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58.事项会计法对于传统财务核算的改进
59.切实加强会计法实施的监督与检查
60.认真学习会计法 不断完善财务管理
61.会计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
62.会计法执行情况现状及对策研究
63.重新认识会计法在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64.浅析我国会计法的缺陷
65.注册会计师应成为执行会计法的卫士
66.谈会计法对会计行为的规范
67.采取有效措施 全面实施会计法
68.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与完善会计法
69.纳税影响会计法视野下的中小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抉择
70.对新会计法实施贯彻的建议
71.执行会计法 开创新局面
72.纳税影响会计法探析
73.贯彻《会计法》 完善会计法制
74.浅析纳税影响会计法
75.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之比较
76.对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探讨
77.欢呼会计法新生及其实施贯彻建议
78.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分析
79.浅谈会计法对会计行为的规范
80.会计法制建设的新阶段——学习新《会计法》的几点体会
81.浅淡会计法的实施
82.对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探讨
83.学习会计法,在真实上下功夫
84.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 促进会计事业健康发展
85.贯彻执行新会计法的经验和体会
86.会计法修订的主要目的和立法宗旨
87.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法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88.对新会计法中重要性原则的思考
89.会计法、会计理论、会计工作——学习《会计法》的体会
90.谈会计法对会计委派制实施的影响
91.施行会计法不能变“戏法”
92.论会计法中的民事责任
93.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法教学改革初探
94.浅析所得税会计中的纳税影响会计法
95.建立符合新会计法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
96.纳税影响会计法“闪亮登场”
97.匈牙利的新会计法
98.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应用质疑
摘要: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职业规范。新的《会计法》于2000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会计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这对于规范会计行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会计法》突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立法宗旨,现就会计行为规范谈谈我的一点认识。
关键词:会计会计行为会计行为规范
新的《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对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假账作出特别规定。要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依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使会计核算规范化。
所谓会计行为,就是会计行为主体在会计目标的驱动下,对外部环境刺激和内部条件制约所作出有目的的会计反应活动。就一个企业来说,生成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是会计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会计行为。会计行为的制约因素有很多。它与会计行为主体所处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相互作用。
制约会计行为的内在因素,是指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各种条件在质量上的综合。概括起来,主要有政治素质、知识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等。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这就是要求我们应重视和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培训,督促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准则处理会计事项,不做假账、不畏权势,以适应和胜任本职工作。
制约会计行为的外在环境,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从宏观上讲,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以及信贷政策等,将制约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经济活动行为,从而影响会计行为。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限定了会计人员的行为范围,会计主体的行为不可能超出会计法律之外。市场环境,也限制着企业经济战略行为,从而影响着长期和短期会计行为。从微观上讲,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决策行为、战略方案,以及对内部机构的管理行为等,对会计主体的行为产生有着直接的影响。在企业内,会计行为的方向和规范化程度受制于企业行为的方向和规范化程度。从实际情况看,很多违法行为是在企业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下进行的,如指使会计人员造假,虚增利润骗取贷款,隐瞒利润逃避交税,转移国有资产,账外设账,虚列数据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的罪行等,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因此,新《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这就抓住了矛盾的关键,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对规范会计行为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培养出优秀的会计主体,有利于会计行为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很显然,要保证会计行为的良性运行,就得有一系列行为规范为基础。从会计系统的目标和会计行为的主体出发,会计行为规范着重以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为主,以此在强大的外部监督体系下发挥行为主体的能动作用,达到优化会计行为的目的。
会计行为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我们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它通过对会计人员的权利、方法、责任、义务的规定,以确认、维护和发展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会计行为法律规范概括性强,是会计行为主体必须普遍遵循的行为模式,可据以判断衡量会计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是符合规范还是不符合规范,只有通过会计立法,才能使会计职能得以有效发挥,使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
会计行为道德规范是一定社会为调整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所要求的会计人员和会计组织遵循的行为规范。它具有强烈的职业性和社会性,在法律和道德规范下的会计行为,必须达到合情、合理、合法的效果。行为的合理化体现为会计行为在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目标的同时,力求保持与社会效益目标的一致,会计行为规范必须在会计法制的前提下,而各单位在追求本单位经济利益目标的同时,也应力求保持与社会利益目标的一致,遵纪守法。
总之,只有自觉维护会计法规的尊严,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单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维护会计法;加强会计人员法制教育,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只有如此,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经济法规汇编[Z]北京:中国财政济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