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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观哲学存在方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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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观哲学存在方式

摘要:在实践哲学的视域里,就全部的社会生活而言,实践其实就一种客观的人的社会存在方式,或者说是一种社会存在方式。中国哲学始终以实践观的态度看待全部社会生活,通过沟通人道和天道,以天道论证和服务人道,并以天人合一为根据,不断谋求改变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形态表现出来。

关键词:实践观哲学;视域;存在方式;伦理实践

西方哲学发源于以海洋、渔猎为基础的开放的商业文明,

因此西方哲学处处体现出征服自然、崇尚科学、追求更为激进的生活方式。中国哲学发源于以农耕为基础、相对封闭的农业文明,处处体现出了人们改变现实的生活现状、生存方式的强烈要求,重实用的实践观是中国哲学的一贯特征。在整个中国哲学的发展过程中,以一贯之着两个重要的概念,即“天道”和“人道”的概念。“人道”包含王霸之道、圣人之道和平常人的生存之道,是对人的存在方式的概括和总结。天道则是适应人道而探求的最高根据,是折射人道的一面镜子,它的实践观特征体现在对“人道”,即现实生活的适应性、实用性上。“天道”的不断变化除了对自然、社会认识变化的因素外,更主要的是为适应“人道”变化而变化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合理的伦理实践改变或维持人的社会存在方式。

一、中国哲学的实践观源头

一般都认为先秦诸子哲学是中国哲学的源头活水。就哲学的理论形态来讲,这样说是对的。但任何思想都有一个缘起和传承的过程,哲学归根结底都是生活和生产实践的概括和总结。早在上古时期,人们就从各种自然现象中为改变自己的存在方式寻求根据,以印正自己的生产实践和生存方式。例如:太阳中有黑子,就有日中金鸟三足,日载金鸟的传说;月亮中有阴影,就有玉兔、蟾蜍和桂树的传说;有沧海桑田的变化就有精卫填海的传说。这些传说其实都是人们对生活实践依据的追寻。其朴素原型仍然是现实的生活和生产现象的折射,只是当时特定生产力状况使得其中融合了朴素的崇拜、信仰与美好的愿望。燧人氏发明人工取火、有巢氏发明筑木为巢、伏羲氏发明渔猎技术、陶唐氏发明制陶技术、神农氏发现种植谷物技术、轩辕氏发明槽车技术以及后来治水平土的思想等等。这每一

种传说故事都直接来源于生活和生产实践。虽然上古时期的

生产力极端低下,实践活动具有狭隘性和有限性,先民们不得不借助于想象、信仰和图腾崇拜的眼光去看世界。但是中国哲学最深刻根源和萌芽依然是原始农耕文明的生活和生产实践,是在对与农业文明紧密联系的生活和生产实践的不断总结、升华、演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相比古希腊哲学的爱智慧,尚思辨、求知识、求真理的理性智慧而言,中国哲学的起源更具实践智慧的特点。

二、先秦两汉哲学的实践观态度

在儒家那里,“天道”是指一种冥冥中的必然性的安排,天命具有它的超越性与绝对性。儒家认为“天生德于予”,就是说人之所以有道德是因为天的赋予。于是“人道”从“天道”那儿找到了根据,“人道”与“天道”自然的联系起来。这样,人间的伦理实践也就在天那儿找到了合理的根据。由于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调整转型时期,这一时期被儒家认为是完善的上古之礼受到破坏而瓦解的时期,而上古之礼其实就是围绕着伦理秩序具体化而展开的道德实践,是维护奴隶制下稳定的农耕社会的一种社会存秩序和存在方式。既然德受命于天,那么就要修德以配天,于是儒家要求人按照天意修身,修身的标准就是儒家所说的“仁”,从而达到内圣的目的来配天德。而“仁”并不能自然而然恢复礼,仍然要通过实践才能恢复以“礼”为核心的社会秩序。齐家治国平天下,达到“内圣外王”的境界,实现“死而后已”的存在价值。儒家的人格理想志在以天道之礼为根据,以仁为主要的手段,以兼济天下,改变礼崩乐坏的现实存在方式为目的,建立一种儒家认为符合天道的、天人合一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道德实践。

道家虽然表面倡导无为,实际仍然有自己的道德理想和所

追求的社会存在方式,只不过是想在另一种境界中、通过另一种途径来实现而已,即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在道家那里,天道就是自然。以无为特点的天道自然是一种本真的状态,即是道。道作为最高的原则是客观的,清楚的,但是要能说清楚就失去了道的本真。因此道就是无为。只有无为而为,才能做到天人合一。实践中要遵循道的最高原则,就是要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既然道的本真是无,那么道家就主张一种一切以“无”为依据和原则,以无而为、无为而治、没有任何礼约束的、属于人和自然一体的、本真的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即无的最终境界。这种人和自然、社会和谐的存在方式才是道家所追求的。其实我们可以看出道家的无为其实并不是不做不为,而是想通过一种顺其自然的社会实践方式,最终建立一种返璞归真的理想社会,建立一种道家认为天、地、人、道和社会和谐,天人合一的社会存在方式。

两汉时期为了适应大一统的要求,出现了董仲舒的天道思想。在董仲舒那里,天是最高的绝对范畴,是宇宙的最高权威。董仲舒认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他说“百神之君,王者之尊也”。唯天子受命于天,而天下受命于天子。这样,董仲舒就沟通了天道,君王与人之间的关系。既然“天道”不变,“王道”就不变,“王道”不变“人道”也就不变。要想做到天人合一,就要受命于天和天子。在日常的伦理实践中,

“天道”的具体化就是人间三纲五常,按照封建的纲常行事,就是依“天道”行事,就具有最高的合法性。通过这样的论说,董仲舒想建立一种适应大一统的,应天、忠君、合礼的社会生活存在方式。

三、魏晋玄学的实践观态度

魏晋玄学的有无之辨看起来是对哲学本体的怀疑与追问,其实是因为两汉以来人道的衰败,政权交替频繁,世事变化无常,个人生死难测,社会秩序崩溃瓦解,有识之士期望重新恢复合理的社会秩序进行的一种反思。由于当时玄学家们稍有不慎就会身首异处,惹来杀身之祸,因此它们常感到人生无常、生命的脆弱,对纷乱无规则的社会生活方式无所适从,在对生存与死亡的困惑中,大多数的玄学家就选择了以“无”为本的潇洒境界。他们在老子、庄子的思想典籍中找到了自认为合理的思想渊源,于是产生了对有无的追问和争辩以及“独化”之说。这些都是玄学家们对人的存在方式和黑暗社会现实的一种反思,其根本目的是要透过纷乱的世俗,试图重新建立明教与自然“天道”的关系,在实践中为“人道”的重构寻求必须遵循的最高根据,建立相对稳定、和谐的社会存生方式。竹林玄学家们认为应越明教而任自然,主张回归老庄的无为境界,超越儒家的伦理实践。而正始玄学家们兼通儒道,认为明教出于自然,主张回归纲常道德伦理实践。只是迫于当时的混乱局面,玄学家们的思想并没有得以实践,但中国哲学的实践观特征并新晨

没改变。无论是有无之争还是“独化”之说,并没有对封建的伦理道德实践提出根本的质疑,目的还是从根本上为伦理道德实践服务。尊崇“独化”论的郭象说“夫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则无异于山林之间”。可见,玄学并不是一味的追求玄远和出俗,只是迫于黑暗无序的社会现实,企图以另一种态度改变人的存在方式,为其寻找合理的“天道”思想渊源,并以此为根据,谋求实现他们认为符合“天道”的一种稳定有序的社会存在方式。

四、宋明理学的实践观态度

宋明理学一改玄学的风格,重新恢复了儒学的正统地位,在理学那里,天道思想逐步演化成了永恒的“天理”和“人心”两个基本范畴。理是宋明理学的最高根据,并建立了以理为基础的庞大体系,指导人们的道德实践,改变人现实的存在方式。根据天理学说,万事万物虽然变化不居,但每个事物都是理的一种表现的形式。人的实践不过是在探索体现“天道”的天理。人的实践行为实质是在穷理,方法是通过格物。这样人通过格物就沟通了“天道”与“人道”。不过天理终究是为公的,而人的行为终究不能穷尽天理,因为人性是自私的、有限的。因此要做到天人合一,就要存天之理而灭人之欲,通过封建伦理道德实践,最终建立一个天人合一的社会。

在心学那里,“天道”便是人心,人心是最高的原则,心外无物,心外无理。这样很自然的沟通了“天道”与“人道”的联系,达到了天人的统一。人心的最高实践准则是良知。既然心外无理,那么人心便是符合天道的最高原则,是人实践的依据,可是人心除了具有与天道合一的良知外,还有私欲。私欲遮蔽了良知使得良知不能显现出来,因此人要做到天人合一,就要去寻求肇始于人心的实践原则,就要求理于人心,挖掘心中已有的良知。良知是人人心中都有的,并且生而有之,也就是说人人都有指导自己实践的内心的最高原则。只要向内心求索,通过格物以致良知的方法就能激发它,然后按照内心的良知,也就是封建的伦理道德去进行社会实践,实现人的价值。

由此可以看出,宋明理学中,无论是“理学”还是“心学”,它们的根本的作用都是一样的,都是通过沟通“天道”与“人道”,使天人统一,为人道寻求合理依据,建立一种符合“天道”的社会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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