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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在2006年2月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家提出了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等相关要求,这就要求在生产生活中加强农村、城乡边缘地带的自然资源的重视和保护。
生态补偿(EcologicalCompensation)是当前生态经济学界的热点问题之一。实际上,我国早在1992年就开始探索生态补偿的办法,只不过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生态补偿关注的焦点是对生态环境加害者索取赔偿;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生态补偿的对象才更多转向生态环境保护者和建设者。在实施方法上我国采取了许多基于生态补偿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其手段主要局限于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河流等上下游、矿区植被恢复等政策,按照国家确定的统一补偿标准,主要是以资金形式的补偿制度,用于补偿、恢复、综合治理人类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等。
城市边缘区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形成的,是易于接受大城市的辐射、较为敏感的区域,是城乡互为渗透、城市化迅速发展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快速转变的地区。在该地区进行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可以防止城市中心地区与外围边缘区之间连成一片,并为城市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休闲游憩场所,最终为城乡生存环境维护和保护创造条件,也是切实落实建设新农村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
由于近年来城乡边缘区已成为生态环境受影响最大的地区,这就要求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格外注意保护更容易受经济发展影响的城乡边缘地带自然环境。而同时在这些地区我国目前的自然生态保护手段较局限,且多已落后于时展要求,远远不能达到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的根本目的。针对当前城乡边缘地带自然环境整体状况日趋恶化现象,我国对该区域的保护措施也主要只停留在各种行政、法律、技术、政策等政府宏观层面上,所采用的生态补偿等经济手段也仅局限于流域之间、区际之间横向转移支付。因此在城市化进程加快、强调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的当今,思考如何完善生态补偿理论并详细研究其在城市边缘区自然环境保护中的运用就显得尤为必要。
生态补偿理论及内涵特点
(一)生态补偿的定义及内涵
国内外对生态补偿有不少定义,但由于侧重点不同及生态补偿本身的复杂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在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及《21世纪议程》中表述为“在环境政策制定上,价格、市场和政府财政及经济政策应发挥补充性作用;环境费用应该体现在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决策上;价格应反映出资源的稀缺性和全部价值,并有助于防止环境恶化。生态补偿意为对环境损失中因环境问题产生的所考察区域的环境要素数量变动、生态系统失衡与物种种类和数量减少而进行的对因环境问题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生态补偿现主要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相关项目支持及征收有关税收等方式。
(二)生态补偿操作的原则
1.协调及公平原则。人们的环境权及生存发展权应是平等的。但由于具体的环境问题会不可避免造成不同区域受到环境问题的不同影响,例如地处河流等不同流域以及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人民不得不在产业发展时受到许多限制和遭遇不公平待遇,所以就需要依据协调和公平的原则采取具体方法来处理相关问题。
2.谁污染谁赔偿、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环境污染是一种社会公害,自然资源环境状况也有产权应非“公共品”,污染者应有责任和义务对自己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同样,环境受益者也有责任和义务对为此付出努力的地区提供适当的补偿。这一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恢复、更新,以保证资源的持续利用。
3.可操作性强原则。由于难以对环境状况及有关价值等缺乏定量,操作成本过高,现实操作性及实施持久性差,因此,生态补偿机制要将长期效应和短期效应结合起来,改革具体实施方法,保证生态补偿措施的有效性。
城乡边缘带自然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等自然资源低效利用、生态失衡难以逆转
长期以来,我国城镇的发展基本属粗放外延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受此影响最大的便是城乡边缘带。边缘带的土地资源在城市的急剧扩张压力下实现农地发展权的转移。同时农地闲置的现象在城乡边缘带也不鲜见,这些都使得原本可以发挥更大生态和环境效益的自然资源的低效利用,土地资源耕作效用的严重浪费,最终使得该区域环境恶化变快,过于相信自然的恢复能力也使得区域环境的生态失衡最终难以恢复逆转。
(二)工农业生产污染、居民点分布不规范
由于当前我国工农业生产主要以粗放模式增长为主,酸性物质、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放射性污染物质等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杀虫剂、除草剂、化肥等残留物进入土壤渗到地下水中,引起水质、土质下降,当前许多相关工农业企业都建设在城市郊区,这些有毒物质污染的区域扩散,给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的压力并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居民点布局分散混乱,严重破坏丘陵岗地生态景观的和谐,引发了资源和环境危机。
(三)城市发展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城市发展所产生的污染通过大气、水体、噪音等向外扩散。某些污染物质在城乡边缘区扩散和迁移,以至于达到地下水、大气层的污染。同时,由于我国城市人口密度大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不仅占大量土地,而且也对该区域的土壤与水源等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损害,这些都破坏了城乡边缘地带的景观及生态环境。
生态补偿理论对城乡边缘带自然环境保护的意义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把该区域看作一个生态保持和发展的整体,并且从更长远的时间区间来看待和评估某种资源的“价值”。多数情况下将表现为城市范围内对欠发达郊区进行“补偿”,以便换取城乡结合部等城市郊区停止严重破坏生态的经济发展方式,获得城市及周边整体生态状况的优化。
(一)保护土地资源,扭转生态环境失衡
实行生态补偿可在相当大程度上改善农地环境,提高农地生态价值,保护珍贵的农地资源,维护农地环境。可以主要通过以政府财政投入等生态补偿手段给城郊区域居民补贴,用以补偿由于受到环境恶化而损失的利益,惩罚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的损失,扭转由于城市化造成的城乡边缘区生态环境失衡现象,从而维护整体生态环境。
(二)改造居民点,激励工农业企业实现可持续生产
针对该区域不同环境状况采取各种奖惩措施,会对有关生产企业产生警示作用,刺激相关企业改进技术,采用先进生产方式,把保护环境和促进生产摆在同等地位,减少向环境排放的污染,同时能规范居民点分布,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最大程度上维护城乡边缘地带脆弱的生态环境状况。
(三)增强相关农户财力,协调整体利益分配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可有效调节利益分配格局。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着一个地区相对欠发达地方牺牲、发达富裕地方受益,农村区域付出、城市地区受益等不合理现象。因此,急需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城市生态环境破坏者与城乡边缘区受害者之间的利益进行重新分配,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该地区整体自然环境状况。
生态补偿理论在城乡边缘带自然环境保护中的运用
(一)科学确定生态补偿主体、补偿程度、补偿客体
确定城乡边缘区内受到自然环境污染破坏影响的区域,依据环境资源生态补偿主体的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生态环境效益,主要对当地森林水源等为核心的环境进行翔实的调查与研究,考虑边缘区“当前”和“未来”的价值,运用环境质量评价和生态评价等技术手段分析环境影响状况并确定有关污染标准,得出较小地区的不同范围、不同时间的生态价值状况。针对各地不同的地理及自然环境状况,最终确立城市边缘区生态补偿受益者受益范围、时间、行业、领域和特定人群。
(二)改革补偿方式及途径
现有生态补偿方式比较单一,没有建立良性投资补偿机制。应明确划分城乡边缘区生态受益区和生态系统保护的提供地域,而资金渠道应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同时也应以重大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及地方与相关部门补充为主要形式;探索排污权等环境权益的市场交易机制;充分发挥我国民间资金充裕的优势,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边缘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同时也可以尝试采取异地教育培训等其他形式来进行生态补偿。
(三)确定环境产权观并改革新的税费制度
强化自然资源是天然生成的,并非公共产品的的产权意识,尤其是城乡边缘区,建立在城市政府的领导下,政府与民众共同负责的边缘带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的支持机制;防止滥用资源造成环境恶化,建立一支由多学科领域相关专家组成的社会化的生态补偿政策监管和评估机构队伍;采取相关生态税收等形式使得边缘区企业在生产时把自然环境的损耗纳入成本核算。建立区域生态补偿资金专用账户并实现专款专用,协调各部门与其他相关行业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贴补,增强区域相关单位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等的监控及有关措施执行力度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基础性支撑制度。考虑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的综合保障体系。通过引入法律手段加强边缘区生态保护立法。以立法形式确立完善的统一的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特定地区的专项生态保护实施条例,在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中,对政策实施在各户或各业的真实效果进行监控,以尽可能做到按质按量资金补偿到位。同时,将补偿资金如何直接发给参加建设的农户和企业,而不能分地区进行补偿。
(五)实现城乡边缘区自然资源及保护状况的信息化管理
充分应用数字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城乡边缘区有关区域相关生态地理信息的数字化动态管理,尝试将污染破坏重点区域以及生态补偿程度现状图实现数字叠加并使之系列化,保证能动态监控边缘区自然环境变化以及投入状况。同时借鉴国外社区参与生态补偿的实践及经验将城乡边缘区的环境保护目标与该区域农民现有的生产实践相结合,增强该区域社区生态补偿组织能力,保证各种补偿措施有效落实,实现明显的边缘区自然资源保护效果。正确认识环境问题的成因,从城乡整体角度上解决环境保护的协同性问题,解决边缘带与城乡之间的各种矛盾,促进城乡和边缘带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