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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过程不合理教学过程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时代性不足。目前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等5个方面。教学过程中,教师大都偏重于经典理论的阐释,对于科学与伦理关系的探讨、思维方式演进规律的探寻等时代焦点性问题至多只能点到为止,无法深入分析。二是课堂规模超大。由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渐扩大,从1980年的每年不足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53.9万左右,而师资人员并没有相应增加,这造成现在高校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班级一般都在150人以上,甚至200人以上。其直接造成两个问题:一是教师工作量大,疲于奔命,根本没有时间学习提高,追踪现代科技发展前沿;二是学生大都来自不同的院系,无法做到因材施教。
2.教学效果不理想教学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普遍兴趣不高,到课率低。不少研究生认为学习本课程是为了获得学位而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突出,由于其在培养目标上侧重于应用性,这导致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错误地认为作为公共基础课的自然辩证法课程并不重要,专业课程才是学习的重点和核心;由于研究生政治理论公共课教学班级规模普遍较大,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一旦处于“放松”状态,研究生到课率不高也就不足为奇了。二是即使有部分课堂学生到课率较高,但吸引学生的主要是教师上课时所展现出的幽默感或讲述的有趣故事,教师表演的色彩远大于教育的实际效果,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效果不理想原因分析
1.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种种问题的首要原因应是该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名称源于1925年在苏联首次公开出版的恩格斯著作《自然辩证法》。1956年我国在制定全国十二年(1956—1967)科学发展远景规划时,首次确认恩格斯所创立的“自然辩证法”是处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一门独立科学,暂定名为“自然辩证法”。自其诞生以来,关于其学科归属一直争议不断。主要是三种意见:一是认为应归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其基本依据为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是由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与思维辩证法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二是等同于哲学学科门类中“哲学”的“科学技术哲学”,其基本依据是当代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内容和观点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创的“自然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当代形态。三是认为“自然辩证法”在中国并不是作为一个学科而是作为一个“学科群”在发展,其基本依据是这门课程具有“马列、哲学与政治”三门课程的属性。而根据《意见》制订的教学大纲则认为:“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目前的学科分类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面并没有“自然辩证法”二级学科。
2.学科组织体系不顺,师资队伍水平偏低由于学科属性不明直接导致学科组织体系不顺,表现为自然辩证法课程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课,其课程应归属于承担高校公共政治理论课的独立教学实体二级单位,一般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但许多重点大学一般都有专业的哲学院系,甚至设有科技哲学专业,这些院校自然辩证法课程一般由这些哲学专业院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其教学内容主要围绕科技哲学相关内容展开,大大削弱了该课程的意识形态教育功能。由于“自然辩证法”学科有明显的“大口袋”特色,即该学科具有开放性、动态适应性、交叉性、跨学科性等特点,这实际上对任课教师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师大都是文科背景出身,自然知识匮乏,更谈不上紧跟最新科技前沿成果。
3.课时数较短和教学内容丰富性之间的矛盾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学已按照《意见》和新的教学大纲全面展开。《意见》规定将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从必修课(3学分,54学时)调整为选修课(1学分,18学时)。经过2012年、2013年两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践,笔者明显感觉到与自然辩证法课程丰富的教学内容相比,18个课时过于短少,根本无法完成教学任务。而在2013年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又增加了十八大精神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在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三个方面,将十八大的新观点、新提法体现在大纲的各个章节中。[1]65这使得两者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有效性路径分析
1.加强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建设是基础当前“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学科定位。学科定位的基本依据在于准确理解学科的研究对象。2012年版教学大纲将“自然辩证法”定义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虽然在表述上同1979年版、1991年版以及2004年版全国统编讲义或教材略有不同,但其基本观点都是一致的,即“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的方法。这种观点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板块化理解的产物,即将马克思主义简单的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与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规律)、科学社会主义(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界的认识规律)。实际上,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著作中所阐释的“自然”其内涵绝不仅限于自然界,是包含“社会和思维”意义上的自然,是全部现实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全书内容的安排上,既讲“各门科学的辩证内容”,也讲了“自然界和社会”的原因。如这样理解自然辩证法,是不是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相混淆了呢?显然不是,前者强调的是对全部现实世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后者则强调的是在掌握前者的基础上,对全部现实世界能动的改造,即社会实践。这同科技哲学的研究对象———人们对自然、自然科学及其技术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根本不同的。所以,为了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的共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再设一个“自然辩证法理论”二级学科,哲学门中保持现有“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是个不错的选择。
2.理顺学科组织体系,提高师资水平是保障学科定位准确为理顺学科组织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将“自然辩证法”定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之后,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的教师自然应归属马克思主义学院。鉴于在国内重点大学目前大多数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教师大都属于哲学院系,可以让教师自己选择是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从事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和研究,还是继续在哲学院系从事科技哲学的教学和研究。这样有利于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两个学科的共同发展。对于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教师,应加强相关学科内容的培训,尽快提高其教学科研水平。因“自然辩证法”学科具有“大口袋”特色,所以,应根据任课教师学科背景的不同,分别进行培训。就目前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师队伍现状而言,人文学科背景的教师占大多数,所以要加强任课教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相关教学内容的学习。在教学班级的组成上,鉴于专业硕士研究生规模逐渐扩大,可以把教学班级分为两大类:专业硕士类和学术硕士类。任课教师也可分为相应的两类。
3.精心组织教学改革,提高教学针对性是关键当前专业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改革主要应从三个方面着手:(1)着手制订针对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目标。基于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总体培养目标是:为各行各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相应的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应设定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批判思维与创造思维的统一。前者是基于学生过早专业分化导致学生视野的局限性,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分裂、甚至对立现象的出现。后者是基于学生在本科阶段受到的主要是学科的规范教育,主要处于知识积累阶段,而进入研究生阶段以后,应逐步向创新阶段发展,此时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正当其时。而批判是创造的起点。批判的起点则是破除对日常经验自以为是的熟知态度,正如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所说的:“一般说来,熟知的东西所以不是真正知道了的东西。正因为它是熟知的。有一种最习以为常的自欺欺人的事情,就是在认识的时候先假定某种东西是已经熟知了的,因而就这样地不去管它了。这样的知识,既不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因而无论怎样说来说去,都不能离开原地而前进一步。”(2)着手进行针对各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教学内容整合。教学内容整合的必要性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是新课程方案课时短少,仅有18学时。这就要求教师应积极整合教学内容,把学生最需要的内容放到课堂上。二是提高教学针对性的需要。现有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内容庞杂,所以应针对具体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与知识储备进行教学内容的整合,打通专业知识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内容整合的可能性也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是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本身具有包容性、开放性以及能动性;二是新课程方案给了教师很大的教学自治空间。教育部仅是制订了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没有制订全国统一的教材,这为广大任课教师在教学内容设计、教学体系构建等方面提供了广阔的教学自治空间。就专业硕士教学而言,教学内容的整合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在实际的教学中,应从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及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角度重点阐释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与社会三方面内容。具体来说,比如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在讲授到科技伦理时可结合现有司法相关内容进行讲解。二是在实际的教学中,应突出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具体教学而言,如工程专业硕士相关教学可以结合现有重大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得与失,通过回溯的方式还原工程技术专家在工程技术探索实践活动中具体展现出来的思维方法、思维路径,分析其思维方法、思维路径产生的过程,批判其思维方法、思维路径的局限性,进而培养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3)着手进行专题式教学方式的改革。由于新课程方案课时的大幅减少,仅为原有的1/3,而教学内容并没有相应的减少,这就要求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传授教学的核心内容,专题式教学应是教学方式的最佳选择。所谓专题式教学是指在准确理解和把握教学大纲基本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提炼出教学重点,按照问题来组织课堂教学内容的教学方式。就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专题的设计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紧紧围绕教学大纲凝练教学重点、设计教学专题,各个专题既有本身的重点、难点,相互之间又应成为一个统一整体;二是紧紧围绕当前专业发展前沿的相关问题设计教学专题,如在阐述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可以围绕基因及基因工程技术,详细分析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的各个问题;三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学的关注点不应是单纯向学生讲解理论内容,或简单向学生介绍各种各样的科学方法,而应是在此基础上揭示理论内容自身所蕴含的方法论前提和根据,这样才能真正引导学生主动地思考问题,进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作者:王孝勇单位:南京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