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节约利用矿产资源论文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1.1矿产资源自然属性决定了我们必须十分珍惜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是在漫长的地质年代中,经过地质作用富集而成,相对于短暂的人类社会,矿产资源具有耗竭性和不可再生性,因此也决定了矿产资源相对的有限性和稀缺性。矿产资源除少数出露地表外,绝大多数都埋藏于地下,赋存条件多较为复杂,对它的找寻、探明需要投入大量的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即便是探明的矿产资源在开采过程中也经常发生难以预料的变化,因此探矿、采矿工作伴随着很大的风险。任何天然资源在分布上都受一定自然条件限制,而矿产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更为突出,这是由于地壳内物质分布不均一性和成矿地质条件不同而形成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可避免的会造成对矿区周围的地质地貌、地面植被和其它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甚至会引起局部区域地应力的不平衡使地质构造遭受破坏,其中采矿废石和选矿尾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尤为显著,主要有:破坏原有自然景观,破坏植被,水土流失,水土污染,有害废水,引发地质灾害等。矿产资源的上述自然属性,要求人类必须十分珍惜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1.2湖北省省情、矿情决定了要重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我国矿产资源品种全,总量大,但人均少。我国矿产资源总量居世界第三,但人均资源仅为世界水平的58%,位列世界53位。石油、铁、铜等支柱性矿产供需缺口巨大,需大量进口。贫矿多、富矿少;小矿多,大矿少;共、伴生矿多,单一矿少;区域分布不均,赋存地质构造复杂。改革开放以来资源消耗大,且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矿产品需求量只会越来越大。我国的环境脆弱,以往长期的以生态换发展的思路更加加剧了我国的生态环境的压力。湖北省跨扬子陆块区和秦岭-大别造山系两大地质构造单元,具备较为优越的成矿地质条件。境内太古代-新生代的岩石地层出露较齐全,各类岩浆岩(脉)较发育,变质岩分布较广,赋存着较丰富的矿产资源。截至2012年底,已发现149个矿种(188个亚矿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矿种92个(107个亚矿种),已发现但未查明资源储量矿种57个(83个亚矿种),整体居全国中游水平。湖北省矿产资源与全国矿产资源情况相似,现列举几条具体特点如下:(1)能源矿产资源匮乏,缺煤、少油、乏气是湖北省的能源现状,以煤炭为例,全省范围内煤炭资源极其贫乏,全省的煤炭总量不及北方省份一市一县的资源总量,且煤质较差。(2)铁矿资源虽然丰富,但由于经济、技术原因目前还难以较大规模开发利用的鄂西地区沉积型赤铁矿占比就达60%以上,剩下的铁矿资源,除鄂东南铁矿聚集区资源较好外,其他地区分布较为零星,而鄂西北地区的铁矿大部分属于低贫磁铁矿,开发难度较大,开发后对环境的破坏也较为突出。(3)磷矿资源丰富,居全国首位,但多以中、低品位矿石为主,大部分矿石需要进行选矿,且目前供大于求,采富弃贫现象较为突出。(4)多金属矿资源丰富,多分布于长江中下游的黄石地区,矿产分布较为分散,露天矿基本已开采殆尽,而井采开采深度往往较大,且共(伴)生矿产多,多未有效综合利用。如铜矿,目前多以高耗、低效的粗放型的产业结构、初级产品的产品结构为主;鄂东南铜矿聚集区铜矿开采程度大,大中型矿山因资源枯竭已成危机矿山;铜矿石中的钼、硫、铅锌等综合利用仍显不够。上述国情、省情、矿情决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大,而共伴生矿产多,更加要求重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1.3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是服务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发展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2013年7月21日至23日,在湖北考察时指出,要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争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同年10月16日,中共湖北省委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武昌召开,审议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决定》。《决定》提出了一条重要任务——努力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前列。要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应该是绿色的支点、“两型”的支点;湖北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关键是要通过生态发展、低碳发展、“两型”发展、绿色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矿业转型升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者,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到了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
2我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
2.1我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经验与做法自2000年以来,湖北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了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
2.1.1加强科研,推进技术进步“十五”和“十一五”期间,针对湖北矿产资源的赋存特点,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加大推进科技进步、推动和促进矿产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列为矿产资源管理的重点,先后对矽卡岩型铁铜多金属矿选矿技术及共伴生元素的回收技术、中低品位胶磷矿的选矿技术、高磷铁矿的提铁降磷选矿技术、盐硝联产技术、井矿盐水溶法对井开采技术、极薄煤层开采技术、石煤钒利用技术、水泥用灰岩生产技术、低品位金矿提取技术等列为重点技术攻关支持项目,由企业立项、省科技资金支持或由企业自筹资金科研项目达40多项,其中列为省厅管项目十多项,这些重点技术的突破。使我省铁矿、铜多金属矿、金矿、锰矿、盐矿、磷矿、煤矿等矿产资源的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如:长阳古城锰矿对氧化矿石和碳酸锰矿石的选矿实践表明氧化矿和低品位碳酸锰矿石都是可以利用的,提高碳酸锰矿石选矿回收率,有效地开发未利用的锰矿资源储量是极有可能的;武钢程潮铁矿,根据矿石特性不断优化选矿工艺和流程,采用三段一闭路破碎、二段磨矿、三段磁选、先磁后浮的流程,明显提高回收率,同时对磁选尾矿经铜混合浮选分离获得硫、铜精矿,提高了共伴生资源回收率;铜绿山铜铁矿采用新型药剂浮选和尾矿磁、重选,提高共伴生矿回收率。
2.1.2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做大做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企业技术研究实力,是促进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有效方法。主要矿种资源整治、企业兼并重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以煤矿和磷矿为例。2005年底,全省有煤矿山725座,最小建设规模仅0.5万吨/年。设计0.5-3万吨/年以下矿山占全省总数的87.6%以上,设计生产规模3-9万吨/年占10.2%,设计生产规模9万吨/年以上占2.2%,矿山回采低,资源利用效率差。经过三轮整顿,2013年底,全省组建成煤矿企业集团65个,共有385对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规模6-9万吨/年,占矿井总数的83%。设计生产能力3-6万吨/年之间的占7%,设计生产能力9—30万吨/年规模的占10%。煤矿资源的采区回采率提高到85%以上。20世纪90年代,全省共有磷矿山600多座,2000年开展整顿工作,至2005年仍有磷矿企业179家。“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磷矿企业兼并重组,至2011年底,磷矿山总数降至101座。一批采选结合、矿肥结合、矿化结合的大中型企业成为磷矿资源开发利用的主体,采矿回采率普遍达到75%以上,中低品位遴选矿技术得到突破。湖北已成为全国主要磷化工基地。
2.1.3大力推进“三型”矿山建设,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实现我省矿产资源规范有序开发、节约集约利用、地质环境有效保护、矿山安全生产、矿区和谐共富目标,现阶段我省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安全环保型、矿地和谐型“三型”矿山建设,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和先进矿山建设,促进企业提拉升级。特别是我省磷矿产业,根据国家现在组织开展的鄂湘川黔滇五省磷矿资源开发“区域监管联动、共创矿区和谐”联创齐争行动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率先启动了湖北省磷矿“三型”矿山建设,已有湖北兴发化工集团申家山蒋家湾磷矿、湖北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麦岭磷矿、湖北尧治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尧治河磷矿等企业入选试点单位,要使这些“三型矿山”达到守法经营、规范管理、技术先进、资源节约、安全生产、保护环境、企业文化、和谐矿山等8个基本条件。
2.1.4大力推进采选加一体企业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采选加一体化企业建设,逐步实现了大型、大中型矿区的资源开发向采选加一体化企业倾斜配置。湖北在开采的大中型铁矿、铜多金属矿、金矿、盐矿、水泥用灰岩矿基本实现了采选加一体化。大型磷矿区和大型矿山绝大多数做到了采选结合、矿肥结合、矿化结合。形成了武钢、大冶有色、宜化集团、兴发集团、黄麦岭磷化、洋丰磷化、华新水泥、双环科技等一大批大型骨干企业,使全省优势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节约集约利用、共伴生矿和中低品位矿的综合利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1.5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湖北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利用、高磷铁矿选矿技术、铜多金属选矿技术、低品位金矿选矿等一批项目进入国家、省级示范工程项目,以此带动中低品位矿、难选冶矿的综合利用。如,湖北宜昌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近年来,宜化集团一方面探索出多种科学采矿方法,提高回采率,降低贫化率,回收率由过去的70%提高到80%,另一方面着力建设与磷矿、精细磷化工和其它新能源、新材料共生耦合的循环经济型磷化工基地,形成选矿、磷肥、复合肥、合成氨等配套完善的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最大限度地提高磷矿资源综合利用率。兴发集团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13年底已达到预期规划目标,通过“矿电化”相结合的发展思路,利用全层开采技术实现了贫富兼采;实现矿石开采回采率达到75.5%,比设计规划提高12%,比周边地区矿石回收率提高20%以上,将矿石贫化率控制在3.5%以内,比规划设计降低2%,为矿山增加直接经济效益超过20%,减少投入10%;重选项目选矿回收率达到83%,浮选项目选矿回收率达到98%,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
2.1.6提高准入条件,完善市场机制根据资源特点制定准入条件,目前已进一步完善了磷矿、高磷铁矿、铁铜多金属矿、低品位铁矿(超贫磁铁矿)、盐矿、钒矿等多个矿种的准入条件或规定,将对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企业科研能力,安全环保技术、采选加一体化条件列入主要准入条件要求。从源头上把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关。
2.2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策不健全虽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在《矿产资源法》、《民法》、《循环经济促进法》都有相关条款,但大多数是原则性、政策性的规定,缺乏下位法的具体规定。国家层面上自今没有出台可供实际操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评价体系指标,我省也只在今年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鄂土资发〔2014〕17号),也仅仅停留在指导意见层面。
2.2.2、资源消耗过大、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因历史原因及政策方面的因素,企业、主管部门及政府一度只注重矿产资源的全面开发利用,致使造成粗放经营、浪费资源的情况十分严重,虽然经过多年的整治和资源整合,但仍存在较严重的大矿小开、一矿多开、采富弃贫、优质低用的现象,其中以采富弃贫现象由于严重。例如:我省4大磷矿聚集区——宜昌磷矿、荆襄磷矿、兴-神磷矿、保康磷矿,虽然近几年来我省从政策上和经济上引导矿山企业采选中低品位磷矿石,但由于先进的采选技术成本高,企业无利可图,多数选矿厂处于停顿状态,绝大多数企业仍运用相对落后的采选技术只采富矿,采富弃贫现象仍然严重。
2.2.3适用于湖北省矿产资源特点的综合利用技术不够先进湖北矿产资源低品位多、共伴生矿多、难选冶矿多,提高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的关键是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但目前主要靠企业自我发挥,全省大多数矿山企业缺乏相应的实力和能力。在宏观调控方面,政府部门没有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技术研究放到应有的地位,每年虽有不少科研资金扶持项目,但多停留在对申报项目的审批方面,没有真正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科研项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科研成果多,真正实用的、经济技术合理的成果少,能直接转化并产生成效的技术成果有限。
2.2.4准入条件低,监管不到位、能力建设滞后由于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业产业管理分为多个部门,甚至出现空档,使得资源配置、开采准入条件未能有效的与矿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我省范围内对矿产资源的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现象仍较为严重,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缺少监管,甚至因有着不同程度的利益链条而不愿监管;越权或变相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现象时有发生,比如鄂西高磷铁矿,是省政府明确限制开采矿种,但某些地方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变更矿种,规避审批权限,突破政策限制,在铁矿分布区内违规设置所谓的“含铁砂岩”采矿权等等。
2.2.5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我国(湖北省)有关涉矿的各项税费征收政策对于利用低品位矿石及难选冶矿资源没有激励机制,有的看似有相关政策,但实际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各种优惠政策大多都停留在行政文件上。同时,由于技术性强,认定、执行起来难度大。再者,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极易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
3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对策
湖北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矿产资源的开发及相关加工产业占工业经济总量的32%,资源经济在湖北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然而,湖北省矿产资源虽然丰富,但矿种及赋存量差异较大,就其品质而言共伴生矿、低品位矿、难选冶矿较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高速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创新资源利用方式,统筹经济环境社会综合效益,建立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3.1加强政策导向,推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供法律保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结合资源秉赋特点和开发升利用监督管理实践,制定中低品位矿石、难选冶矿石、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的税费收取办法和优惠政策;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节约利用、废弃物二次开发利用约朿条件和激励政策。要改变一般性的要求,让这些政策、办法由部门文件变为可供各部门共同遵守的法规,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供法律保证。(2)科学规划,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理念,遵循统筹规划、高端拓展、集群发展的思路,编制优势资源发展战略规划,通过规划将资源开发与保护、集约节约与综合利用、前产业链(资源深加工产业链)与后产业链(延伸产业链)、跨地区跨行业的骨干企业、地方经济与区域经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有机的结合起来,统筹全局,发挥优势,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3.2坚持科技领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1)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效率。一是大力推广应用采矿新技术,改变原有的房柱法、崩落法采矿矿方法,重点推广地下充填法采矿方法的应用,提高资源的回采率;二是大力推动共伴矿的综合利用,引导科研院所与矿山企业合作,推进铜矿、铁铜矿共伴生的钼、钴、金、银、硫铁矿及低品位矿的回收利用研究;三是加强中低品位矿、难选冶矿石利用技术攻关研究,重点是高磷铁矿选冶技术、低品位胶磷矿选矿技术、稀土稀散资源利用技术攻关,变潜在资源为产业发展优势资源。(2)坚持循环产业模式,提高“三废”资源化水平。提高矿山“三废”利用水平,一是加强鄂东南地区总排放量近1亿立方米的尾矿库中尾矿含铁、铜、金、钼、钴、金有用元素的回收利用;二是探索尾矿制砖和矿山排放废渣、废石、尾矿作为井下充填法采矿的充填料运用;三是研究和推广有色金属冶炼、磷化工排放气体回收利用技术,变废为宝,提高“三废”资源化水平,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3)建立有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科研体系。重点是建立国家级、省级科研战略计划和重大项目管理体系,要针对我国、湖北省矿产资源特点,制定和推进国家级、省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开发战略,要改变科研偏重项目审批不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际、不注重实用等现象。大力推进资源开发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3.3推进资源型产业转型,转变资源利用方式
3.3.1调整优化资源型产业结构改善资源配置方式,扶优扶强,依托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加大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磷化工、盐化工、建材等五大“千亿资源产业集群”。一是依鄂东南地区优质铁矿资源优势,以武钢、鄂钢、冶钢骨干企业,打造“黄石、鄂州钢材深加工和特种钢生产基地”;二是支持大冶有色千亿元产业群建设,使之形成铜矿资源开发、冶炼、加工产业集群;三是以兴发、宜化、黄麦岭、三宁等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宜昌荆门为中心,建设国家级磷化产业基地;四是加强盐化工及下游延伸产业配套发展;五是提升建材工业产业规,以华新水泥为龙头企业,开发我省优质水泥石灰岩,提升下游深加工产品的功能和档次,不断拓展水泥制品应用的新领域。支持建设沿江大型建筑石料产业集群,提升普通建筑石料矿山的建设水平和利用效益。
3.3.2延长矿产品产业链重点发展钢材新品种、国内短缺的钢材品种、加快钢材深加工产品线和产业链建设进度,铜矿资源开发、冶炼、铜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铜矿资源利用附加值,大力发展磷酸盐、有机磷精细磷化工产品线和产业链建设,发展电子级、医药级、食品级、军工级产品。要将资源开发利用前产业链(深加工)与后产业链(延伸产业)配套规划统筹发展。
3.4推进“三型”矿山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3.4.1加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要求,实行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治理恢复全过程管理,将矿山环境治理年度任务纳入到矿山年检内容之中。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的缴存,改善其使用方法。
3.4.2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资源节约型模范县(市)、先进企业创建活动,建设资源节约型、安全环保型、矿地和谐型的绿色矿山。如,黄石地区目前已有大冶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丰山铜矿、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鸡冠嘴金矿、武钢矿业集团责任公司金山店铁矿、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鸡笼山金矿等6家矿山获国家级绿色矿山称号。
3.4.3探索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导下,采用大型矿山企业包村、中小型企业包组的方式,对口帮扶,帮助当地村民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支持村民发展特色产业,全面改善当地村民的经济条件;矿产地相对集中、中小型矿区较多的地方,鼓励走资源开发利益共享,带领当地人民共同富裕。
3.5创新监管方法,完善资源开发市场约束机制
3.5.1健全科学的“三率”指标评价体系根据湖北省矿产资源赋存特点,按不同矿种、不同赋存条件、适用的不同采选工艺制定符合实际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评价与考核标准。要配套完善与“三率”指标考核有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及准入退出机制。
3.5.2加强矿山年度资源储量动态核查矿山必须于头年12月份编制下年度采掘计划和采掘计划工程分布图,报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年底组织地质勘查单位进行矿山年度资源储量核查,查明矿山储量动用情况,考核矿山年度采掘计划执行和资源综合利用效果,促进矿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5.3加强准入条件管理进一步健全矿业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矿业准入条件,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环节,严格把控资源综合评价、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作为准入的核心条件之一;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深加工产业的结合,大中型矿区实现采选加工一体化,提高企业综合利用研究技术实力。
3.5.4完善矿业市场退出机制对于资源高效利用的矿山企业,依法优先配置矿产资源,优先保障矿业用地;对于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难采选矿和尾矿资源的,依法依规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对于实际“三率”不达标和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采许可证。扶优汰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作者:申文陈千汉刘仲红熊继传李书涛单位: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湖北省矿业联合会湖北省地质调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