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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世骅单位: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科学合理制定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2010年6月3日,第14届83次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年)》,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市政发[2010]44号)。该规划是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而编制的。该规划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提出目标,旨在实现对矿产资源的科学有序管理,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有效保护矿区的生态环境,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这是西安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针对西安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以砖瓦窑粘土居多的现状,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从2006年开始编制《西安市砖瓦用粘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06~2020年)》。2009年3月23日,经第14届71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实施(市政办发〔2009〕79号)。该规划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台塬为主、平原收缩、保护耕地”为方针,在全市选取不能耕种或耕种条件恶劣的台塬坡地设置集中开采区19个、限制开采区11个。该规划被专家誉为“在全省乃至全国首开先河,在砖瓦用粘土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起到示范与推动作用”。
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入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
早在2003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就批转了《西安市矿业权有偿出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矿业权要有偿使用,对新建矿山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方式公开出让;对老矿山在专业机构评估的基础上,补收采矿权价款。此后,西安市所有矿业权已全部实现了有偿使用。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征收采矿权价款4000余万元。2011年,为了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有偿使用,西安市规定,所有新设立的采矿权和矿权转让必须在矿业权交易市场或网上交易平台公开出让,进一步增强了矿权出让的公开、公平、公正。整治和规范矿业权交易市场始终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规范矿权出让交易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在阳光下公开交易,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
市县两级发证的采矿权交易活动,无论是新设立矿权还是转让矿权,一律在陕西省矿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经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同意,西安市不再单独设立矿权交易市场),出让价不能低于评估价,市局做好矿业权交易的协调和监督工作。
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西安市先后多次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活动,严肃查处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新一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92起无证开采全部取缔,对1起越界开采已责令退回原矿区范围,对1起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石企业不再办理采矿延续登记;毁田挖沙专项整治行动共取缔沙场64个,恢复土地669亩;秦岭北麓石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29个采石企业进行了排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矿山停止违法开采行为。2010年度矿山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西安市61个疑似违法图斑(涉及西安市的51个砖窑和2个砂场)全部消除到位,50个违法的砖窑砂场该查处的查处,该整改的整改,已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的验收。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西安市疑似违法图斑33个,涉及31个砖厂,经核查,已掌握各家砖厂的具体情况,目前正按照国土资源部、陕西省两级的相关要求进行查处整改,确保陕西市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加大勘查力度,恢复老矿山生机
随着我国矿产资源探明储量的不断减少和需求量的不断提高,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给予了更好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国上下掀起了新一轮的找矿热潮。西安市以此为契机,积极响应和跟进国家“找矿突破战略”的号召,主动支持和配合西安市范围内的国家和省级资源勘查项目,为更全面、深入掌握西安市矿产资源储量和分布,合理设置矿权、扎实推进开发利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另外,西安市有一些老矿山已面临着探明储量减少、生产停滞的问题。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西安市国土资源在听取专家意见、综合研究已有矿产资源勘查资料的基础上,鼓励支持辖区内的老矿山企业突破固有理论和思想的束缚,注重对新理论、新技术的应用,深入研究老矿山成矿规律,加大老矿山深部找矿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资源的潜力和作用,使老矿山焕发生机和活力。
坚持保护为主,切实维护秦岭和黑河水源地生态安全
秦岭是中国地理上最重要的南北分界线,是西安城市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供给区。2005年,西安市政府决定,在秦岭北麓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矿权。对现有矿权,实施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备案制度,闭坑矿山必须“复垦还绿”并综合治理后方能批准闭坑,加大矿山生态治理恢复保证金收缴力度,切实保障矿山自然生态的治理和恢复,改变了过去“老板赚钱、百姓遭殃、政府买单”的现象。现有矿权到期后,不再延续,将有序退出。
黑河是西安市的重要水源地。从2005年起,西安市已停止在黑河流域设置探矿权、采矿权。对未到期的老矿,要求“采、选分离”,山上采矿,山外选矿,减少对水源地的污染;到期后,将不再延期。同时,采取专业巡查与聘请矿产监督员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巡查力度,严防乱采滥挖,有效地保护了黑河水源地的安全。2011年,西安市人大视察组在实地查看了矿山企业的生产状况和管理情况后,对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为秦岭和黑河水源地保护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创造条件,努力实现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局面
客观地看,西安市目前矿产资源利用还是粗放的,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生态问题。秦岭北麓环境保护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矿产资源管理是一项法律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要求我们在矿产资源方面,一是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发展需要;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这是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双保行动”,需要我们锲而不舍,持续不断地努力才能实现。为此,我们坚持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政策,严格审核矿权设置,严格控制矿权数量,对现有矿权严格监督管理,强化“保一山碧绿、护八水长流”的意识,严禁非法采石挖砂等侵占、破坏矿产资源行为,为维护秦岭美好的生态环境做出努力。鼓励和支持现有矿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含量,建设绿色矿山,努力达到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局面。要求所有矿山企业都应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对破坏生态环境、地质环境和污染环境的矿山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对破坏严重,经环境保护部门提请,各级政府决定关闭的市县级发证矿山,将依法注销或吊销采矿许可证,若属部省级发证矿山,则积极协调,力争注销或吊销采矿许可证。对要求闭坑的矿山,必须达到“复垦还绿”后才予批准。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依法管矿、用矿意识
近年来,西安局坚持将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先后开展了“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矿山”、“送法入社区”、“送法进校园”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充分利用“3•19矿法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环保世纪行”等纪念日,采取主流媒体专版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集中培训座谈等方式,增强宣传的影响力。通过持续宣传,全市矿政管理队伍依法行政的素质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矿区群众资源忧患意识、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采矿权人依法办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