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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将东北确立为建设的重点地区
东北作为当时中国唯一具有比较完整的现代化大工业的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后肩负着重要历史使命。1949年12月中财委会议指出,东北已有的工业基础,建设两年后即能够支援关内。更是要求把东北建设成一个全国的工业基地,要出机器、出人才。因此,中央在资金、人才和工业项目安排上大幅度向东北倾斜。首先,中央投资大幅向东北倾斜。1950年中财委提出:“重工业部门应最速发展,以提高国家的经济力量和国防能力,使旧日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经济得在民主的原则下迅速改造。同时,更应特别注意重工业部门的恢复和发展。如钢铁和有色金属冶炼业、煤矿、石油、电动力、机器制造和化学工业,特别是为农业发展所必需的农业机械和肥料”。中央将重工业作为优先投资方向,而东北原有的重工业基础,使其成为中央投资的重点地区。1950年国家在东北地区投入3.30亿人民币的资金,占当年东北全年预算的40%,占东北全部国民经济投资的77%。虽然朝鲜战争的爆发使国家工业建设受到一定影响,但并没有改变中央对东北投资建设的决心。尤其是朝鲜战争中中美军事装备的巨大差距突显的是中美两国工业实力的巨大差距,使国家加大了对东北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的投资建设力度。仅1952年国家在东北地区的投资总额就达10.80亿元人民币。从1950年到1952年的三年中,国家对东北的投资累计占全国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一五”计划时期,中央提出合理利用东北、上海等地已有的工业基础,发挥其作用,以加速工业建设,并且完成以鞍钢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建设,重工业仍然是国家投资建设的重点领域。1953年9月3日,李富春明确提出,发展五金、燃料、电力、机械、基本化学、国防等工业,才能保证国防的巩固和国家的安全;才能建立强大的经济力量,保证我国在经济上的完全独立。“一五”时期,国家对东北的工业投资达到了95.3亿元人民币,占国家全部工业投资的38.3%,远远高于同时期国家对其他地区的投资。“二五”计划时期,东北虽不是国家投资的重点地区,但在国家投资中的比重依然很高,接近全国基本建设投资的20%。但在1958—1960年间发生了“”运动,打乱了国家工业化建设的正常步伐。国家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钢铁工业以及和钢铁相关的工业建设中,对轻工业的投资则相对薄弱,造成了重工业的畸形发展,打乱了东北工业建设的步伐。其次,从全国抽调人才支援东北建设。为促进东北恢复与建设,中央决定给予东北特殊政策。一方面从全国各地抽调科技人员,另一方面,允许东北工业部到全国其他地区招聘人才。有了中央的支持,东北的人才招聘计划得到了华东局、华中局等各地的支持,再加上时任东北局副书记李富春的多方联系,东北招聘团只用三四个月就招聘到4000多各方面的技术人员;在统筹分配全国高校毕业生时,中央也重点照顾东北地区,仅1950年,全国高校18000名毕业生有半数被分配到了东北。
以鞍钢为例,在“全国支援鞍钢”和“为鞍钢就是为全国”口号的鼓舞下,“中央从1949年下半年起,陆续从东北、华北、华东调来500多名县地级以上领导干部支援鞍钢;又从中南、华东招聘了500多名具有较高文化、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十年间,全国各地为鞍钢输送了111000多名生产建设人才(厂矿长、车间主任和工程师以上干部520多人),有力地支援了鞍钢的生产建设。在苏联专家的分配上,中央也向东北倾斜。1949年刘少奇访苏归国带回220名苏联专家,只有38名专家随去北京,其余100多名全部留在了东北。1950年在中国的120名苏联专家中,有92名在东北。在工业设计方面,1950—1951年间,中国政府共聘请了42个设计组,其中30个安排在东北地区。从全国各地抽调的大批干部和技术人员支援了东北工业建设,为东北工业基地的建成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这些人才也成为中国工业建设的宝贵财富,支援了全国其他地区的工业建设。最后,将重要工业项目尽量安排在东北地区。“一五”时期,中央提出基本上完成以鞍山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建设,使这个基地能够更有能力地在技术上支援新工业区的建设。除了对于鞍钢作重大改建外,东北各工业区的原有工业,如抚顺、阜新和鹤岗的煤矿工业,本溪的钢铁工业,沈阳的机器制造工业,吉林的电力工业,也都将在5年内加以改建。苏联政府援助中国的156个工业项目,中央安排在东北的就有56项,占全部项目的37.4%。此外,中央和东北地方政府在苏联援助项目的基础上,还进行了配套建设。辽宁省安排的限额以上项目175个,其中工业项目达到了98个;吉林省虽然重点工程相对其他两省较少,但也安排了109项之多;黑龙江省在5年中共建成了2400多个工程,其中限额以上的工程达到了122个。在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上,东北得到了全国各地的支援。在钢铁方面,新中国成立十年来全国各地支援了鞍钢21万吨机械、电器设备,3500多万吨煤,2700多万吨富铁矿,72万吨水泥,122万立方米木材和大量的锰矿石、硫化铁矿石、电线、电缆等。一汽在建设过程中,得到全国30多个省市、70多个企业的帮助,沈阳、哈尔滨、大连、抚顺等地的国营工厂为一汽制造各种设备,沈阳、上海、南京、汉口等城市帮助制造规格复杂的建筑器材,鞍山、太原、唐山等地炼钢厂帮助制造各种工程结构钢材。在煤炭方面,鹤岗东山竖井得到鞍钢、上海机械厂和电线厂、太原、唐山、石景山、重庆等钢铁厂共100多个企业单位的支援,齐齐哈尔、哈尔滨等地仅1954年就增拨了3300辆车皮,佳木斯、富锦等地还组织了数百辆大小车辆为东山竖井运送设备和器材。在中央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到1959年东北的工业产值达到353.3亿元人民币,是1949年的16.1倍,重工业占全部工业的比重由1949年的49.1%上升到70.8%。经过十年的建设,东北已经成为拥有先进技术和雄厚工业实力的重工业基地,已经能够为全国的工业建设提供足够的支持。
二、东北对全国工业化建设的支援
雄厚的工业基础和中央在资金、人才、工业项目等方面的支持,东北工业迅猛发展,一大批苏联援助的重点工程全部或部分投入生产,使东北工业实力进一步增强,具备了支援全国的物资基础。1958年邓小平视察东北时指出,“东北三省钢铁产量约占全国的一半,机械制造能力占全国的一半以上,是我国工业的重要基地。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全国集中力量把东北建设起来了,东北三省目前的任务,就是充分挖掘潜力,大力支援全国,并逐步合理发展”。“一五”期间,东北已开始为全国的工业建设提供工业设备、人才和经验,工业基地作用逐步显现。首先,东北为全国工业建设输出大量产品。东北工业的主体在辽宁,辽宁为支援国家建设,从1953年到1957年调出了大量物资。其中调出生铁490万吨,钢材438万吨,水泥575万吨,化肥81万吨;钢材、有色金属、水泥、石油炼成品的调出量占辽宁同期生产总量的54.6%~73.3%。以鞍钢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十年间,鞍钢仅支援全国的钢材就有1200多万吨,调出的钢材支援了武汉长江大桥、第一汽车制造厂、玉门油田、三门峡水电站和包头钢铁公司等国家重点工程,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作出了贡献。沈阳的机械制造工业为全国输送了大批机床、电缆、矿山设备、变压器等机械产品。沈阳制造的各种机床可以比较完整地装备50多个像沈阳第一机床厂这样规模的机床厂。吉林省虽然工业规模相对较小,但国家安排的苏联援建项目,如第一汽车制造厂、吉林三大化工厂等竣工投产,也为支援全国工业建设作出了贡献。一汽在1956年竣工后的两年时间里就完成了2000辆解放牌载重汽车支援钢铁生产的任务,支援了鞍山、河南、上海、广东等地的钢铁生产。吉林染料厂、化肥厂和电石厂生产的各种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不仅供应华北、东北等地的农民,而且基本满足了我国对化工产品的需求,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外汇。黑龙江省在“一五”期间,先后建成了数十个大、中型机械和电机工厂,为了支援全国建设,黑龙江省提出了“机械生产第一,支援全国第一”的口号,利用黑龙江机械工业基地的优势,为全国工业生产提供机械设备。1958年哈尔滨数十个机械制造厂为全国24个省(市)制造的冶炼设备就达到11万吨,其中有年产13万吨生铁的255立方公尺高炉,年产5万吨钢的电弧炉和年产6万吨钢材的小型轧钢机等大型复杂机械设备。
仅1959年上半年,黑龙江省支援全国机械产品占全部产品的比例就达到了:水轮发电机占100%,汽轮发电机60.6%,水轮机100%,高中压锅炉100%,交流电动机73.8%,这些产品供应全国20多个省市,有力地增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工业力量。其次,东北为全国工业建设输送人才。东北在进行工业化建设中,不仅培养了大批人才,也响应中央“出人才”的号召,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人才,被称为人才基地。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满足工业建设对人才的需要,东北各地迅速恢复了大学、中学、小学,开办了各类培训班和各类专科学校,培训了大批技术工人。除此之外,苏联专家还通过讲课、开训练班、带徒弟等方式,为东北培养了一批干部和技术工人。以辽宁省为例,1953—1957年的5年间,辽宁共向其他省份支援输送80321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7445人,熟练技术工人56479人,管理干部16397人,这些人对支援武汉钢铁公司、包头钢铁公司等新工业基地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重要企业也为国家输送了大批工业建设人才,仅鞍钢一家,从1954开始先后抽调了11000多名干部、技术人员和60000多名技术工人,支援了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为300多个单位培养了70000多名干部、工人和实习学生。第一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后,开始接受一些新建同类工厂的成套人员培训工作,到1959年1月,一汽35%的技术干部、52%的老工程师、72%的地区级干部被调出支援国家建设。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十年来,从东北调出的技术工人,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达16万多人。东北最早开始经济建设,为国家积累和锻造了大批经济和管理人才,这些人才成为中国工业化建设的重要智力资源。最后,东北为全国工业建设提供经验支持。作为全国工业建设的先行地区,东北的很多工业建设经验成为党和国家颁布工业企业管理和生产规章制度的参考来源。在基本建设方面,1950年4月,东北颁布了《基本建设暂行管理条例》,规定了基本建设工程的计划、设计、材料供应、施工和工程竣工与决算的工作程序以及相应的责任制。1951年3月中财委根据东北《基本建设暂行管理条例》的经验,了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暂行办法》,使我国的基本建设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程序化。在企业管理方面,东北最先提出建立经济核算制、生产统计与预决算制度、建立成本会计制度和各种责任制,并率先编制了工业计划大纲和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1951年10月,陈云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要求在国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上,实行经济核算制。中财委随后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以东北经验为蓝本的工业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东北在经过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计划两个时期的重点建设后,利用自己的“先发”优势,为国家工业化提供了产品、技术、人才、经验等方面的支持,充分发挥了工业基地的作用。
三、新中国建立十年来东北工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东北的工业基础使新中国在进行国家工业化建设的过程中有了发展的依托。中央利用东北原有的工业优势,通过十年建设使东北成为出产煤炭、钢铁、机械、化工、造船等工业品的重工业基地,有力地支援了国家工业化建设。回望新中国建立十年来东北工业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首先,工业实力显著增强,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东北在全国的大力支持下,在原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援助下,工业生产空前发展。1959年东北主要工业部门的产值相较1949年均获得较大幅度增长,其中电力增长11.2倍、燃料11.8倍、钢铁54.1倍、有色金属47.8倍、机械制造48.6倍、化学91.1倍;主要工业品产量所占全国的比重分别达到:钢52.9%、生铁34.9%、钢材55.3%、铜33.7%、铝93.8%、发电量38.7%、原煤25.4%、水泥33.9%、冶金设备22.9%、矿山设备40.7%、发电设备60.6%、金属切削机床23.2%、载重汽车87.0%、机车47.4%、货车51.6%、动力机械25.0%。东北工业产量的迅速增长,不仅增强了中国的重工业实力,也为东北支援全国提供了物质保证。经过原苏联等国的技术援助和东北广大职工的不断探索创新,东北工业技术水平获得明显提高。辽宁的钢铁工业到1957年时已经能冶炼耐热钢、耐酸钢、高合金不锈钢、高级弹簧钢、滚珠钢、高合金结构钢、高电阻合金钢及航空、汽车、化学、国防工业用的技术复杂的特殊钢种等1200多种;在机床方面,已经能生产66种型号的机床,新试制成功的就有51种,已能大量生产精密度较高的新型切削机床;在矿山和冶炼设备方面,已能批量生产700公厘辊径的轧钢机,制造有效面积1513立方米的大型高炉、工作面积75平方米的大型烧结机,2500吨的锻压机,挖斗容积3立方米的大电铲以及巨型高压输变电设备等各种机器设备。吉林省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汽车和化学工业基地,一汽生产的解放牌汽车满足了我国对载重汽车的需求,吉林三大化工厂生产的化肥,改变了我国农用肥料依靠进口的历史。
黑龙江省的机械工业水平也得到显著提高。哈尔滨锅炉厂试制中国中国第一台中压130吨电站锅炉,哈尔滨轴承厂生产出超精密高速轴承等一大批具有极高技术水平的工业产品,改写了中国工业的历史。其次,重工业比重明显提升,三省工业分工、布局更加合理。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央提出要有计划地疏散辽宁地区的工业,应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一带建立重工业、军事工业的必要基础,在吉林一带建立化学工业的必要基础,在佳木斯、牡丹江等地增设棉纺厂、亚麻厂,并增设一个橡胶厂,使吉林、黑龙江地区也具有相当的工业生产能力,从而保证基本作战物资需要。经过调整,东北形成了辽宁以钢铁、煤炭、机械制造为主,吉林以化学工业为主,黑龙江以机械、电力和军事工业为主的工业布局。“一五”期间,中央在东北原有工业格局的基础上,加大了投资建设力度,在辽宁增加了石油化工、造船等工业,吉林增加了汽车制造工业,同时使黑龙江的机械制造工业更加突出,从而使东北的工业分工更加明确,布局更加合理。由于中央的重点投资建设,使东北的重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不断攀升。经过十年的建设,东北地区到1959年时重工业比重已经上升到70%以上。其中辽宁的重工业比重最高达到76.0%,吉林、黑龙江的比重稍低,但也都达到60%以上,重工业在东北工业体系中占绝对优势。相反,轻工业比重不断下降,映衬出东北经济结构过于单一的弊端,成为制约东北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不利因素。最后,计划经济模式的工业管理体制开始确立。由于没收了大量日伪企业,东北成为国营经济比例最高的地区,这也为东北学习苏联制定工业生产计划铺平了道路。1949年东北工业部开始制定1950年工业计划时,计划人员对工业计划工作很不熟悉,当时还只会编制生产大纲和产品对照表之类的东西,经过不断努力和向苏联专家学习,除了仿照苏联制定了成套的工业条例规章以及建立各级机构外,还学会了填写表格,计算生产总值,审定技术经济定额,综合各部门计划,搞物资平衡等,经过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计划两个时期的实践,东北建立了一套初步完整的工业计划统计体系,使东北的工业发展具备了完整的计划管理体制。
四、结语
总之,新中国成立的第一个十年是东北工业高速发展的十年。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东北被建成为全国重工业基地,开始支援全国工业化建设。东北作为新中国工业的长子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为国家的工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本文来自于《学术交流》杂志。《学术交流》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谢伟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