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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业研究杂志》2014年第八期
1国内现状
目前国内对事故车辆安全缺陷调查主要代表有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简称“NAIS”)项目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中国交通事故深入研究(简称“CIDAS”)项目。由于两个项目牵头机构的不同性质,两者的目的也不尽相同。NAIS体系主要是查找发生事故的存在安全缺陷的汽车产品,开展汽车召回;CIDAS项目主要是深入研究车辆事故,推动对汽车安全性能的改进。NAIS体系由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合全国多家单位共同建立,包括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第三军医大学等5家单位,于2011年正式开展试点工作。该体系旨在通过车辆事故深度调查,分析车辆的安全隐患,开展车辆缺陷分析判定技术研究,及时敦促制造商消除缺陷,为汽车召回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为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及汽车产品的研发提供实例及技术支持[3]。CIDAS项目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国内外多家知名汽车企业发起,于2011年7月15日启动,旨在通过对中国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为中国乃至国际汽车行业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和技术服务。CIDAS工作组采取“经费分担,成果共享”的工作方式,其阶段性成果已在相关汽车安全标准制修订、C-NCAP中得到应用[4]。
2问题分析与改进建议
两个项目的建立在改进车辆安全性能和车辆安全缺陷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事故车辆数据采集途径有限,数据库样本案例较少,难以对特定车型安全缺陷开展全面评估分析;(2)车辆安全缺陷技术理论缺乏,检测设备和评估手段不足;(3)专业人才较少,研究力量薄弱;(4)注重事故信息的采集,忽视数据的分析。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作为政府机构,根据法定职责可以对存在安全缺陷的事故车辆开展技术调查、认定及召回,但没有权限掌握全国范围所有事故车辆数据,这制约了安全缺陷车辆的及时发现和治理。NAIS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解决了事故车辆数据的来源问题,但5家合作单位,在5个省市每年采集的事故车辆案例数据不超过2000例,数据库样本案例较少。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作为企业,在人力、经费及信息资源方面能力有限,仅在5个城市开展事故车辆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工作,每年事故车辆采集量不超过1000例,而事故数据库的建立是一项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技术工程,企业开展长期研究存在困难。上述两个项目数据库样本量较小,难以对特定车辆的安全性能开展全面系统评估,安全缺陷车辆治理效果有限。而美国死亡事故分析报告系统包括全美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以及波多黎各岛中所有的死于交通事故的统计资料,目前已经收集到超过近100万例汽车死亡事故的详细数据[5]。针对上述问题,建议:(1)在现有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框架内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深度调查与缺陷治理合作机制,协调好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设定、任务分配、信息共享、利益平衡、成果评估等工作,由质检、公安、工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事故车辆的深度调查和安全缺陷理,解决管理部门间信息沟通和权责分配等问题。(2)加强对车辆安全缺陷技术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车辆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形[6]。车辆安全缺陷治理的重要前提是进行车辆缺陷的分析和判定,在我国由于车辆安全缺陷治理研究工作刚起步,车辆安全缺陷分析判定涉及机械、材料、力学等多个复杂学科,目前还缺乏完善的理论体系,建议有关科研单位及高校开展专门研究,建立车辆安全缺陷分析和判定的理论基础。(3)加强人才队伍和试验力量的建设。事故车辆深度调查和安全缺陷的治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试验力量的支撑,建议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车辆企业的合作研究与信息共享机制,解决研究人才、经费及试验设备等问题。
3重点车辆安全缺陷治理
我国事故车辆深度调查和安全缺陷治理研究工作刚起步,存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的诸多限制,为了提高车辆安全缺陷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议对重中型货车、面包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事故主要车型开展深度调查。货车、面包车等车型安全隐患突出,以货车为例,由于货车外廓尺寸与《公告》不一致、侧后部防护装置强度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安装缓速器等问题[7],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大,伤亡人数多。据统计,2013年我国货车数量仅占全部机动车的8%,但货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占交通事故总量的18%,造成的死亡人数占28%。2013年发生的1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中,有7起涉及重中型货车,占43.8%。对国内违规生产问题严重的前8家货车企业统计发现,近两年就涉及道路交通事故6万多起,造成近3万人死亡。通过重点车型事故深度调查,对存在严重安全缺陷的车辆启动召回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对于车辆共性问题,通过提高车型安全技术标准和加强生产企业管理等手段,提升我国在用车辆运行安全性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8]。
4结语
我国汽车安全技术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国外相比,汽车安全性能和产品质量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发生事故时不能给驾驶人和乘客以足够安全的保护。通过建立事故车辆安全缺陷深度调查分析体系,从车辆使用和事故角度查找车辆安全缺陷,有助于推动在用车安全隐患消除和汽车产品安全设计提高。随着事故调查和车辆安全检测技术的提高,我国对事故车辆安全缺陷调查分析方法和手段将更加完善。
作者:周芬舒强董士俊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