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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的深入发展,尤其是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与传统的汽车产业的融合发展,使得无人驾驶汽车得到迅速发展。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将会改变人类出行的模式,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无人驾驶汽车要想完全的商用,首先要解决政策法规的问题。无人驾驶汽车如何进行安全监管、发生事故以后如何划分事故责任,将是影响无人驾驶汽车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从无人驾驶的发展概况和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事故后责任如何承担来探讨。
关键词:无人驾驶;监管;责任承担
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使得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势不可挡,各个主要国家都投入大量的资金技术,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来支持无人驾驶的发展。
一、无人驾驶的概述
(一)无人驾驶汽车的定义及其分类无人驾驶汽车是指在车辆上装载传感系统和信息控制系统,使汽车能够根据实时路况来调整自己的状态,使其能够代替人的操作,实现自动驾驶[1]。从当前国际上各个国家关于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来看,自动驾驶汽车根据其所采用的技术原理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基于传感器技术的无人驾驶和基于连通性技术的无人驾驶这两种。前者是指车辆依靠自身配备的传感器装置,主要是安装在车上的摄像头和雷达,对路况进行实时的检测,及时调整车辆的状态,实现无人驾驶。与之相对应的,后者主要是通过车载网络系统与外部网络进行连接,通过与外部网络之间的通信来获取车辆和路况的实时信息,对车辆进行操控,确保车辆能够安全稳定行驶。
(二)无人驾驶的自动化分类国际汽车工程师协会将自动驾驶技术分为L0、L1、L2、L3、L4、五个等级:L0级:汽车完全由人进行操控。L1级:驾驶辅助,汽车向驾驶者提供基本的帮助,此时驾驶者仍然掌握着主导权,只是将一些辅助功能交由智能系统控制。L2级:能够实现部分无人驾驶,例如现阶段高端车上已经实现的自动巡航功能、自动跟车功能、自动泊车功能等,由驾驶者和无人驾驶系统共同操控车辆,但主要还是由驾驶者来操控车辆。L3级:限制条件下的无人驾驶,在路况良好的条件下,可以由车载智能系统来控制汽车,实现无人驾驶。L4级:无条件限制全天候的无人驾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需要驾驶者的参与,汽车都可以实现无人驾驶,即可安全自由的行驶「2」。其中L1-L3属于限制条件下的无人驾驶,也被称为半自动驾驶汽车。发展到L4这个阶段后,无人驾驶技术已经完全成熟,因此也被称为完全的无人驾驶汽车或被称为完全的自动驾驶。
(一)责任主体认定法律主体是指在法律活动中享有权利、同时承担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责任主体的确定是进行责任分配的前提。传统的汽车事故主要涉及的责任主体有行人和车主。无人驾驶汽车除了可能涉及到传统的责任主体外,还有可能涉及到制造商和保险公司。
(二)自动驾驶责任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3]。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因此我们可以得知:L1-L3半自动驾驶状态:此时车仍然处于驾驶员的控制之下,主要的操控行为都是有驾驶者来掌握,因此,笔者认为在这个阶段发生事故应该由驾驶者或车主来承担主要责任,无人驾驶的辅助系统根据在事故时的情况,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责任的,承担与之相匹配的少部分的责任。L4完全自动驾驶:在此阶段,无人驾驶是完全的自动驾驶状态,车辆的主要操作行为均由自动驾驶汽车独立完成,此时的无人驾驶汽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即无人驾驶汽车的制造商承担责任。从前文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很明显的趋势,那就是随着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事故的责任将逐渐从驾驶员转移到制造商。中国无人驾驶汽车未来的责任分配亦将反映这种责任的转移。因此,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事故时,无人驾驶汽车在L1-L3阶段发生事故应该由驾驶者或车主来承担主要责任。L4阶段,由无人驾驶汽车的制造商承担责任。
三、结语
无人驾驶汽车是汽车未来发展的方向,各个国家都在加大对无人驾驶汽车的投入,我国想要在无人驾驶汽车领域实现弯道超车,要先做到立法先行,明确无人驾驶汽车的责任,为无人驾驶汽车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上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童有好.论“互联网+”对制造业的影响[J].现代经济探讨,2015(9).
[2]赵柯澜.高科技领域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8(4).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8条.
作者:郭帅鹏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