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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节能杂志》2014年第八期
为了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国务院在2004年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建立和规范了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核准制,并明确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香港支线项目于2010年12月6日获得了国家能源局下发的路条文件,并于2011年12月29日取得了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香港支线项目作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附件共计21项,其中评价报告批复或备案文件16项,其它支持性文件5项。由于项目包括19.7km海底管道及占用无居民海岛的特殊性,与陆上管道建设项目相比,香港支线项目在核准前完成的专项评价等附件较多,主要增加了以下几项:海底管道路由调查、海域使用论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海域环境影响评价、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及项目用岛论证报告。“海底管道路由调查”———根据国务院《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和《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对海底管道路由进行勘察并编制报告,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用海审批提供技术支持,为海底管道的设计、施工提供技术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要求,因香港支线项目涉及填海造陆、海底管道及港池用海,需编制论证报告并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1]第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海通航[2007]629号)等相关规定,在国家管辖海域从事铺设水上水下管道等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的企业,需获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相应的水上水下活动。“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管单位是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如香港支线项目是报国家海洋局审批。“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及“项目用岛论证报告”则是根据国家2010年3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相关规定,由于项目所占用海岛—“大铲岛”属无居民海岛,报批用岛需海洋主管部门审批上述报告。
2办理核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2.1关于评价单位资质问题香港支线项目大铲岛枢纽站所在的大铲岛为孤岛,社会依托条件差,为保证运营后岛上员工通勤及生活需要,项目在大铲岛输气枢纽站设计建造了两座码头,因此涉及码头港口建设。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核准阶段需进行港口码头的安全预评价。由于已委托的安全预评价单位(评价范围为枢纽站及海底管道)不具备港口码头安全预评价的资质,项目部又委托了交通部下属的一家具备码头安全预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报告编制。
2.2环境影响评价的重复编制香港支线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时期,进行了两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项是常规的拟上报国家环保部的环境影响评价,另一项是需上报国家海洋局审批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在报告完成编制后,通过与国家环保部相关人员沟通,确认香港支线项目因其以海洋工程为主的性质,只需取得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后向国家环保护备案即可,国家环保部将不再组织此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评审。
3香港支线项目核准过程中的一点经验
3.1摸清附件之间关系制定详细核准计划项目核准所需的各个核准附件大部分是独立、互不影响的,但也有的附件是获得其它附件的前置,或可以加快另一附件的审批进度,在项目前期工作中,要理顺各个附件关系,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充分沟通,根据各项附件办理时限制定推进计划,按计划同步推进各项工作,将大大加快核准工作。例如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求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3.2重视外部协调工作深入学习政策法规在核准过程中,香港支线项目部一直重视同政府的协调工作。项目部全员依据掌握的各种政策信息,在不同的政府管理层面进行协调,有时针对某一个核准附件,在国家、省、市层面同时开展协调工作,及时沟通不同层面的协调信息,确保沟通效率。由于为香港地区提供清洁能源的政治特殊性,香港支线项目工期紧迫,在未取得国家核准、很多施工手续无法办理的情况下需要提前开工。在施工过程中,中国海监第八支队、渔政南山大队、深圳海事局等执法单位多次到现场执法并下达停工通知。通过仔细研究法律法规,在与各级海洋执法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充分说明工程的政治意义,以书信、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与广东省政府、海洋、海事等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并及时将协调成果送达具体执法人员手中,确保了协调效果对工程的促进作用,取得执法宽限。
3.3搞好内部管理注重工作效率项目部内部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香港支线项目部的特点是年轻人居多,工作积极性高,学习能力强,但大部分缺乏项目经验,考虑问题不够周全。鉴于上述特点,项目部在项目核准过程中,积极调整工作思路,采取“老带新,师带徒”、核准附件专人专办的方法,提高了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每周末进行信息汇总,周一召开例会,及时掌握核准工作最新进展和外部协调成果,并针对问题指导年轻员工工作思路,做到了全员信息共享,项目团队高效协作,提高了各项工作的办理效率。
4结语
香港支线项目作为西气东输首条涉海支线,从项目部成立至取得项目核准,历时9个月时间。作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在核准过程中较陆地管道建设项目核准办理附件多,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广,核准办理难度也较大,希望通过本文,为其它类似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一些借鉴。
作者:李冉郭鹏单位:中国石油东部管道公司中国石油北京油气调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