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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保》2018年第3期
摘要:文章采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测算了信息化对我国产业能源强度的影响,并分析出我国信息化影响能源强度的主要方式为“能源要素替代”。实证结果表明:信息化还未能有效促进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但2007年后,信息技术要素入对能源要素产生了替代效应,对降低产业能源强度的贡献达到80.30%。为更好发挥信息化对降低我国产业能源强度的作用,提升产业能效,需要进一步应用信息技术提升全要素生产效率。
关键词:投入产出分析;信息化;能源强度
0引言
信息化已经上升为我国的重要战略,在相关政策中也不乏以信息化促进节能降耗的多项举措。但我国的信息化节能究竟效果如何,还需有相应测算评估。关于信息化对能效影响的实证分析方法,既有计量模型分析[1,2],也有基于投入产出方法的探索[3]。一般而言,计量模型在长期动态分析中具有较大优势,适合从长期趋势方面论证信息化对能源强度存在积极作用,但难点在于选取合适的变量。受统计数据的局限,计量方法中信息化变量的选择容易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也易使研究结论不够准确。而投入产出方法则能更为清晰地反映部门间要素消耗及技术联系,在拥有若干年度的投入产出数据且可比的情况下,也可反映出一定的变化趋势。同时,这一方法较计量方法而言,还具有政策导向方面的优势,可发现信息技术在提升能效的应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便于完善相关的政策。本文尝试在Machado和Miller(1997)[3]研究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利用投入产出方法分析信息化对产业能源强度的影响。
1数据来源及处理
1.1数据处理
林毅夫(2003)[4]认为信息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在各部门扩散的基础之上。因此,信息化对产业能源强度的影响也是通过信息技术在各行业中扩散、传导来实现的。本文拟利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以信息技术行业对其他行业的要素投入作为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中发生技术扩散的衡量指标,以反映这一行业受信息化的影响程度。数据主要来自《中国投入产出表》(2002年、2007年、2012年)(以下简称《投入产出表》)中(42部门及139部门)投入产出表基本流量表的各行业增加值数据、能源投入数据和信息技术要素投入数据。
1.2行业分类处理
本文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主要参照标准,对三个年度《投入产出表》的行业划分进行了统一处理,并尽可能保持行业的细化程度,最终形成包含46个行业的细分行业范围(2012年还包括“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服务业”)。在数据计算时,本文尽可能保持了国民经济行业的完整性,将农副食品加工和食品制造业合并为“农副食品加工和食品制造业”。第三产业行业划分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八个行业。本文所指的“信息技术行业”一般包含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两个行业。
1.3价格因素处理
为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使不同年度《投入产出表》中的数据可比,本文处理了三类问题:第一,价格基期问题。自2003年起,《中国统计年鉴》开始细分工业行业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后改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为了便于在不太长的分析时段(2002—2012年)中一致地采用该指数进行价格处理,本文选择采用2002年作为价格基期。第二,工业产品部门和工业产业部门的价格指数转换问题。刘起运等(2010)[5]使用产出表将按行业公布的工业价格指数转换为工业产品部门价格指数,本文借鉴这种方法,将工业分行业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转换为工业产品部门的工业品价格指数。第三,关于农业、建筑业和三产价格的处理。本文使用了国家统计局网站上统计数据库中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指数、建筑业增加值指数进行不变价处理。在处理分行业第三产业增加值时,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不变价增加值则采用“通信服务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计算。其他行业的不变价增加值以采用相关的分行业增加指数计算即可,而在计算其他服务业的不变价增加值时,采用从“其他行业增加值指数”中剔除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实际增速后的新的指数。
1.4产业能源强度计算
本文采用能耗强度这一常用指标衡量能源利用效率。为保持数据口径一致,本文使用的是《投入产出表》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五个行业对国民经济46个行业的中间投入数据,剔除价格因素后,再分46个行业逐一就五大能源行业对其的投入进行加总,得出每个行业所消耗的能源投入量。由于这样得出的能耗和增加值同为价值型数据,所以本文中得到的“能源强度”都是无单位的比例,其实际的含义是“各行业生产每单位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成本”。
2实证方法和结果
Hicks(1970)[6]首次对中性技术进步和要素偏向型技术进步进行了区分。王班班和齐绍洲(2014)[7]据此进一步将技术进步对能源强度的影响分为两种:一是在要素投入不变的情况下技术进步对产出的增进,二是当存在有偏技术进步时,能源和其他要素之间会发生替代作用,从而改变各类要素的相对投入量。信息化对产业能源强度的影响也分为替代能源要素和增进要素生产率两种方式。其中,信息技术对能源要素的替代是指给定要素投入总量情况下,要素间投入比例的改变;而信息化对生产率的促进则表现为信息技术在生产应用后,单位要素投入量所得到的产出量增进,或单位产出水平下,要素投入总量减少。2.1实证方法在投入产出分析中,总产出由中间要素投入和增加值两部分构成,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反映了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可将这种投入与产出间的技术关系视为一种生产组合,生产组合中各类要素及产出间比例的变化反映了技术的改变。2.2实证结果依照上文的计算方法,就可以从信息技术要素投入是否对能源要素形成替代和是否促进了增加值增长两个方面,分析信息化对产业能源强度的影响。
3结论
本文利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测算了2002—2012年我国信息化对产业能源强度的影响。主要结论有:第一,2002—2012年,信息技术要素对能源要素和其他要素的使用形成了替代,其中2007—2012年间,信息技术要素替代能源要素对能源强度下降的贡献达到其总降幅的80.30%。可见2007年以后,信息化在促进我国产业能效提升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二,虽然信息技术要素对能源要素产生了替代,但单位要素产出的增加值在减少。可见信息技术要素、能源要素、其他要素间的配比变化没能带来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虽然信息技术要素在生产中的投入在不断增长,但存在信息技术的“生产率悖论”[8]。总体来说,2007年以后信息化对能效的促进还未能超过2002—2007年这段时间中能效下滑的幅度。而信息技术的“生产率悖论”的存在也表明我国的信息化与生产过程的融合深度还很不够。
作者:王溪薇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