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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立有效的科技金融模式有利于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1993年“科技金融”的诞生掀起了学术界的研究热潮。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尤其强调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将科技创新摆在了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而科技与金融融合的研究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领域的重要内容。科技金融的发展有利于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从而提高现实生产力。
关键词:科技金融模式;资本主导模式;政府主导模式
一、科技金融模式
科技金融模式根据其运行机制不同分为了四种:(1)政府主导模式;(2)银行主导模式;(3)资本主导模式;(4)社会主导模式。前三种模式在各国运用较多。我国目前使用的是以政府主导模式为主的科技金融模式。资本主导模式的典型代表国家是美国,银行主导模式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
二、美国科技金融模式——资本主导模式
资本主导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资本市场,二是风险市场,而资本市场功能的完善是资本主导模式实行的必要条件。(一)政府性金融机构的先导作用美国政府早期就意识到高科技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极其重要,而科技型企业的主体是中小科技企业,因此对于中小科技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和扶持。第一,完善的法律环境。在立法上,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相继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法律。第二,政策性金融机构,这类机构主要的功能是为具有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提供低利息的长期贷款及资金支持。(二)风险投资与硅谷银行的向心力作用1983年硅谷银行成立,硅谷银行的成立推动了美国科技金融发展,硅谷银行是一家随着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银行,是美国SVB金融旗下以提供专业科技金融为目的的子公司。硅谷银行提出了独特的经营理念,并将经营理念都落实到运行机制中,创新出具有实用性的客户群、业务实行流程及产品服务、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运营模式。(三)优化信用担保和信贷市场环境在全球来说,美国的担保体系较为完善,分为了美国联邦小企业管责区域范围内的融资担保工作和商业、居民社区担保网络。(四)资本市场为科技金融成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美国金融体制是资本市场主导金融体制的典型代表。美国资本市场分为三个层面:主板市场、二板市场、OTC(融资交易市场)。主板市场是成熟期科技企业的首选市场;二板市场的主要代表就是NSDAQ,90%以上的具有成长性特征的中小企业都在这上市;而OTC主要是为了确保美国资本市场上公司的质量,同时给成长速度快的企业带来多样的股权融资渠道。
三、北京中关村科技金融模式—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就是政府利用纠正市场低效的功能,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来为政府有效管理科技金融银行信贷、保险、风险投资、担保等金融资源,为金融与科技搭建桥梁,有效管理科技金融环境的一种模式。
(一)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融资渠道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需要资本的集成与整合。高新企业发展过程中会经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三个阶段,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有不同特征的资本需求特征,满足高新产业发展的动态性以及多样性需求需要形成产业投资与政府资金有效结合,需要创新金融产品,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严格把控金融服务质量,完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和科技金融资源配置体系。
(二)建立信用担保机制,实现科技与资本对接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其金融资源缺乏信用保障机制。这种情况下,在面对信用保障缺失的问题时,企业的解决对策是依赖政府,具体的措施是通过政府提供直接的信用担保资金或者是政策支持,而企业本身并没有能力通过市场调节来解决问题。中关村使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多数发达国家解决这类问题也多用政府支持建立信用担保机制。政府支持下的信用担保机制为高新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提供了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推动了资金融通,使这些企业可以享受低成本高效率的担保抵押贷款。
(三)满足多样化科技资本需求,提供特色金融产品中关村为了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初期所面临的融资问题建立了一个“天使投资联盟”项目,这个项目一方面通过对企业创业风险进行补贴的方式为企业引进投资资金,另一方面利用政策倾斜的手段吸引国内外的创投机构为企业进行投资。例如:中关村实行的“瞪羚计划”、为快速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担保贷款的“VIP”、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小巨人”团队。
(四)完善科技金融协调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行业协会在高科技产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行业协会将大量分散的以及自发的创新活动与创新成果联合协调,从而实现协同创新和规模创新。中关村的行业协会中的金融产品服务协会和信用促进会发挥如上作用。中关村的企业金融服务协会主要是为企业的融资提供咨询与服务的协会;中关村的信用促进会目的是为了增强企业的信用等级而发挥信用建设和信用增级服务。
四、中关村科技金融发展的不足之处
(一)法律滞后
法律是经济发展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发达国家一般法律约束都相对完善、规范。对比国外来说,中关村的园区科技金融建设与规划的成绩非常突出,但是缺乏相关法律为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目前依赖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继续推动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没有严格的法律的支持与规范,中关村的市场经济受到扰乱,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相关法律的完善是至关重要的。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尚未充分发挥
在发达国家,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强大动力是体现政府意图的政策性金融,是直接体现政府推动科技产业的意图。联系中关村的实际来看,我国实体经济与政策性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不紧密,政府与企业之间没有达到相互连通的作用,这样政府所发挥的作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来说远远不够。
根据以上关于美国科技金融模式以及我国北京中关村科技金融模式分析,以及结合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与科技金融的发展现状,可以总结出对我国来说具有借鉴意义的几点建议。
(一)探索科技金融模式创新。在探索科技金融模式的创新路程中,总结出以下几点:第一,借鉴硅谷经验,开拓国际化战略视野,大力培养与世界接轨的资本链接人才、技术链接人才。第二,借鉴硅谷文化,在原始创新的基础上,培育勇于创新与承受失败的创业精神,在开放的文化创新前提下培育具有科技知识与金融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科技企业培育一大批具有“改变世界梦想”的创业企业家。
(二)加强科技信贷产品创新和金融机构体创新。第一,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创新的主体主要针对那些获准试点的科技银行及民营机构,创新的内容主要是对金融机构体的创新;第二,对科技银行而言,创新的主要内容是金融机构体的创新与金融产品的设计与组合,以此最大程度的丰富金融产品线,为中小型、专业化的新型金融机构提供扶持,并促进银保合作、银证合作以及投贷合作等,满足新型科技企业的多样化、多阶段需求,建立富有弹性的和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
(三)整合“科技、人才、资本、产业”等科技创新关键要素,构建一个完整的科技金融区域协同创新中心。科技金融区域协同创新中心的成立对于要形成、信息交流服务平台、政策研究资讯中心科技金融理论的研究基地以及人才的培养基地有重要意义。同时区域之间的科技合作对科技金融区域协同创新中心的创建起着阶梯作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以高校、科研机构的力量为基础,以市场机制的力量为辅,积极引导并鼓励金融机构在科技型企业中试点、运用。第二,在技术创新方面,自主创新的主体应为企业。第三,在基础理论创新方面,基础理论的研究主体应为高校及科研机构,高校及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的重点科学基础项目的同时,可以整合市场中其他企业或者机构的力量。积极建立并完善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各高校与科研机构与金融机构积极配合的科技金融创新制度,从而形成互利共赢的科技金融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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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樊晓娇、陈炜,我国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构建模式及其比较,2013
[5]胡新丽,吴开松,光谷与硅谷:科技金融模式创新借鉴及路径选择,2014
作者:杨兰丽 高雪 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