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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管理伦理的缺失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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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管理伦理的缺失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六期

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伦理缺失

(一)管理者、领导者的伦理道德缺失“德性是使得我们在所有这些事务上做得适度的那种品质。”而高校中管理者、领导者道德的缺失与沦丧也就是表现在他们在进行管理高校事务中作出超出适度范围内的行为。美国的教育管理学者萨乔万尼指出,“我们过度强调了科层的、心理的和技术的权威,而严重忽视了专业的和道德的权威”,从而“割裂了领导的过程和领导的本质”。作为组织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应当具备管理伦理道德精神,并将这种管理理念运用到管理中去,作为推动高校进步的一种内在动力。然而,在当今高校管理中,伦理道德理念的缺失恰恰首先反映在高校的管理者和领导者中。高校管理者、领导者为已私欲收受贿赂的现象屡禁不止,实则令人寒心。

(二)组织管理体制的伦理缺失随着世俗化的发展,大学已然脱离了纯粹的象牙塔形象,慢慢走向社会更中心的地方,也免不了受到世俗的影响。但大学毕竟不同于其他的社会组织,高校应该按照自身所具有的特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搞笑的管理要服务和服从于大学文化传承、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功能的有效发挥。高校的基本伦理规范包括:高校依据自身特点形成的机构形态;高校的章程;依据学校章程而制定的各种条例、规程、程序、办法、标准等。组织管理伦理的偏失会是高校整体价值取向发生转变,这就置高校于非常危险的处境之中。当前,我国高校组织管理出现的最大问题就是高校管理行政化。高校不同于其他的社会组织机构,是治学问的地方。过分强调科层化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体系,剥夺大学里学术权力,这本身就违背了大学管理中以学术为中心的伦理规范。

(三)高校管理实践行为的伦理缺失“学校是一个伦理共同体,是造就伦理的共同体”。作为一个伦理共同体,高校必须具有崇高的道德目标,并将其道德目标作为自身管理实践的风向标,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然而在具体的高校管理实践行为中,伦理道德的缺失比比皆是。高考自主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行贿受贿、高校各类各级考试过程中的徇私舞弊、高校教育经费拨款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等现象。这些现象均是高等教育管理实践过程出现的伦理道德缺失和道德沦丧的行为。简而言之,秉承伦理道德实施高校管理,既是高校管理的核心伦理价值标准,也是高校管理伦理的底线,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教师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和科学研究的环境,是高等教育管理的目标,人文关怀和伦理精神是高校管理的原则。但由于我国大学的过度行政化以及社会不良现象的深度侵扰,在高校管理实践中出现了道德观念严重扭曲,伦理精神不断丧失,这也是我国大学备受社会诟病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建设高等教育管理伦理可行性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管理伦理理念教育管理理念与理想是教育管理理论最基本的内在构成要素。虽然伦理道德观念本应就是教育管理理念中应有之义,但这种观念从被正式提出到真正引起人们的注意还是近些年的事情。在欧美国家,受“教育管理理论运动”的推动,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教育管理伦理的研究到70、80年代已趋于完善。我国对于教育管理伦理予以理论上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90年代。但教育管理伦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领域,不了解其本质的意义与内涵,这就导致教育伦理发展的滞后。因此,应大力宣传教育伦理理念,使更多的人认识到这种管理理念的重要性。

(二)制定高等教育管理伦理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已成了一部伦理规则的汇编。如果不通过法律这样的赏罚机制来行使道德规范的作用,就很难保证伦理规范不被大量的破坏”因此,要建设高等教育管理伦理健康有序的发展应通过强制的法律体系予以最基本的保障。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高等教育管理伦理问题,如建立《高等教育管理道德伦理条例》、《高校领导干部行为准则》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条文规定。

(三)建立高等教育管理伦理监督和责任机制伦理主张和道德规范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制度的保障。在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其行为的基础之上,应当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责任划分机制,对在教育管理伦理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管理者、领导者实施领导责任制。同时,在高校范围内,广大师生之间建立起高效的监督制度,使高校的教育伦理管理完全公开化,从而来保障高等教育管理伦理能健康有序的发展,为高校管理造福。

(四)深化高校体制改革,完善高校章程制度高校行政管理泛化的问题已然引起大多数学者的注意,现阶段由于受到我国特殊的社会体制的影响,高校管理泛化的现象已然普遍存在。大学作为学术的中心,知识的殿堂。学术权力应当作为其核心,不应当剥夺其学术的话语权。面对现如今行政泛化的现象,应当予以治理与转变。精简不必要的行政权力,学术事务放权于学术权力,加强学术权力的建设,使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达到协调平衡。同时要加强大学章程建设,大学章程是一个学校核心制度的体现,大学章程规定学校的发展定位与发展方向,在章程的建设中体现高校管理伦理性,从而指导高校管理伦理建设。

总而言之,关注和解释高等教育管理中隐含的价值伦理问题是我们必须要面对和回应的焦点问题,不容轻视。它既反映了我们对高等教育管理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高校自身管理需要亟待解决转变的必然趋势。但高等教育管理伦理缺失问题的解决不能单靠高校自身完全解决,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和高校以及社会舆论大众一起来面对和解决这个问题,高校管理必须符合伦理化的要求,以期通过伦理化的管理达到理想的效果:切实改变教师和学生的内在价值取向,实现人的道德完善,促进受教育者内心的和谐,极大发挥高校在引领社会前行,增进人类知识、传承优秀文化等方面的作用。

作者:黄成 单位:吉林大学 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