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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中有机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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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中有机马克思主义的影响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

摘要:

有机马克思主义是将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智慧和过程哲学有机融合形成的一种新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它吸收、借鉴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精华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有益成分,坚持有机思维框架,注重从整体视角剖析并解决全球生态问题。当前我国发展进程中生态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民族地区更显突出,人与自然矛盾持续锐化,成为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治理的一大难题,而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价值理念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宗旨深度契合,故而试着从有机马克思主义立场出发,坚持生态、整体思维;推进有机教育发展;同时大力建设乡村“共同体”,尝试着为我国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探寻一条合适的发展之路。

关键词:

有机马克思主义;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早在我党的十七大上就已正式成为党的纲领和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之后,在党的十八大上,“生态文明”作为前国家主席同志报告的一个中心议题,正式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入党章,并强调我们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构建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如今,担任国家总书记的习更一再强调要优先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在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习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的“出世”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一再强调反映了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变革,国家领导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宗旨与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取向深度契合,这为充分发挥有机马克思主义对我国特别是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作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有机马克思主义的宣言的主要观点之一指出:“穷人将为全球气候遭到破坏付出最为沉重的代价。”[1]219民族地区是我国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人民生活较为贫苦,贫困人口大量存在,地区发展对自然过度依赖,导致生态危机日趋加重,这对我国整体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因此,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当前我国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治理的迫切任务。结合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理念和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发展现状,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试着为我国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探路寻道。

一、坚持有机思维,注重整体视野

坚持有机思维是有机哲学的具体体现和内在要求,作为集价值观与世界观于一体的有机哲学,是有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的重要哲学理论来源,它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看待自然,看待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自身的关系,从根本上坚持生态价值取向,反对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个人主义”,注重从整体上把握事物间相互影响、互相作用的有机联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它既反对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同时又批判另一极端即“生态中心主义”倾向,强调有机、整体的价值取向和实践要求。生态价值取向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被长期忽略,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以粗放型为主,即以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为代价的发展方式,表面上,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总量遥遥领先,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生态状况早已四面楚歌,并反过来严重威胁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人们的健康生存环境。在我国民族地区更是如此,当地大多由于经济技术水平相对滞后,过度依赖自然资源和环境,采取“涸泽而渔”式的发展模式,极力追求个人利益,“个人中心主义”泛滥,以致自然资源被肆意采掘和浪费,环境亦遭到毁灭性破坏,这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追求是相悖的,发展思维和理念的变革迫在眉睫。如今我国民族地区较以往在生产技术上已取得一定进步,政策上国家也从多方面给予支持,然而作用并不明显,生态环境状况依旧令人堪忧,问题在于,对于当前我国民族地区而言,单纯科技的进步与提升并不是最最主要的,有时这往往还会带来更多的问题,我国民族地区真正需要的,是进行一场“思想启蒙”,逐步唤醒人们内心深处的生态、整体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将自身作为大自然整体生态系统中的一员而有机融入其中,终止对大自然的无情破坏和肆虐伤害,从根本上和谐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基础上,我国民族地区还需突破传统视野,将视线延伸到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的关系上,“重视资源、环境、人口、贫困以及公民参与的内在联系,将社会公正和人的尊严与自由看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1]从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出发,挖掘其内在和谐理念,将自身视作社会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而存在,将个人利益融入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之中,实现个人与社会同进步、共繁荣,建立一个人与社会共处融洽、共同发展的和谐社会,从根本上和谐人与社会的关系。再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利益问题直接影响到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稳定和发展。“只有那些充分尊重他人利益,为了人类未来整体利益而关心自然界的人,才是真正符合生态文明内在价值取向的,才能真正带领人们走向生态文明。”[2]我国民族地区因发展相对滞后,个人利益冲突严重,已严重影响社会治理和稳定,唯有摒弃“个人中心主义”倾向,从根本上和谐人与人自身的关系,才能沿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康庄大道一直走下去。

二、倡导有机教育,培育“全球公民”[1]258

倡导有机教育,是有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主张之一,其教育本质和价值取向在于培养学生与世界一切生命体共生共荣的价值观,同时,“教会学生确立一种平等、公正分配社会资源及机会的意识”,[1]257彻底摒弃狭隘的“个人中心主义”,实现对内在自我价值的深刻反思和对外在实践活动的积极践行,从根本上塑造和培育符合生态文明价值理念的“全球公民”,突破传统意义上国家、社会及个人利益的限制,树立“共同价值观”意识,摒弃特定集体或个人利益的动力驱使,将个体意志与观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目标之中,将生态和谐和人类自由、平等、健康发展作为考量的内在标准,为可持续发展的最终实现培育真正意义上的“智慧”人才。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发展及教育资源分配地区差异明显,民族地区整体教育水平及发展模式处于相对滞后状态,人均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教学方式及传授理念较为陈旧,近些年,虽在“人才强国”战略的动力驱动下,民族地区整体教育水平有了一定起色,但依旧不能很好地满足新时代下对创新型、综合型人才的发展需求,而在生态危机步步紧逼的今天,民族地区在建设生态文明所需要的以“共同体”意识为价值取向的人才培养方面显得更是不足,这已成为社会和谐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藩篱和短板,因此,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功能和教育理念变革,培育符合有机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生态文明理念的“全球公民”,这应成为我国民族地区现在以及将来教育改革的重点方向和价值追求。站在集体立场,关注共同福祉,抑或立于个人立场,注重一己私利,这是一个根本选择,也是我国民族地区如今教育变革所需注意的问题与倾向。有机教育关注生态思维及整体价值观导向,我国民族地区应立足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挖掘其中潜在的整体性、和谐性思想,再结合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理念,将二者进行有机融合,形成既符合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求,同时又能有效推进本民族教育变革发展的实践进程的教育和价值体系。将有机教育纳入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和中小学教育体系之中,突破传统意义上的肤浅说教和片面灌输,把生态理念和“共同体”意识融进日常的课堂教学之中,注重学生有机、生态、整体思维的培养和发展,并将其与社会现实发展状况及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进行有机结合,进一步检验、丰富和完善正在形成的新思维理念,最终使之成为人们今后自觉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思维习惯和方式。同时,建立在传统学科培养模式基础之上,适当弱化学科及专业间的差别与对立,突出不同学科、领域间的互通互融,从价值理念上挖掘其内在联系,摆脱“机械”、“冰冷”的价值中立判断及原则,从只关注学生的技能、专业性培养到更加注重其正确价值理念的教育与树立,培养能真正将自然、社会的发展与繁荣视为自己终生价值追求和理想目标的“智慧”人才。唯有培育这样的真正意义上的具备“共同价值观”的“全球公民”,才能使我国民族地区局部教育格局乃至全国整体教育体系实现革命性的变革,真正助推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迈向一个历史的新高度。

三、关心弱势群体,建设乡村“共同体”

有机马克思主义指出:“穷人将为全球气候遭到破坏付出最为沉重的代价。”[1]219富人所创造的全球经济体系,给他们自己带来了巨额利润,却使数十亿的人生活在贫困或贫困线以下。气候变化首先是由这些富人而非穷人的消费方式造成的,而最后为其承担后果的却是这些贫苦的人,因而,应该从国家、社会、个人等多层面上给予这些弱势群体以关心和保护,保障其基本的生存和追求更好发展的权利。这和我国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高度相一致,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和谐发展,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人们可以主动摒弃自私的动机而出于完全自觉的意识去关心和体贴在社会中处于相对弱势和贫困的那一部分群体。”同时,有机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观的一个核心特征是主张“共同体”意识,倡导社会和乡村“共同体”建设与繁荣,在共同体内,个人兼备良好的创造力、富有爱心且公正平等并积极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在处理人际关系中能够保持适度张力与平衡。并指出:“地方或乡村共同体作为人类整体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壮大自己,充分实现自身全方面的发展与繁荣,才能有效刺激并激活社会整体功能的发挥与形成”,通过可持续的发展方式作用于共同体建设,将最广大民众的权益、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环境的承载力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最终实现自然、社会与人类和谐共处的共同福祉。有机马克思主义的这些观点及价值取向与我党一直坚持并践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有着深度契合点,即我党始终坚持唯物的世界观,正确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尊重自然、善待自然;同时,我党始终保持站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上来思考和解决问题等观点与思想,二者思想理念的高度一致性,使我国民族地区能有效借鉴并利用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与观点,服务于当前的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伟大历史工程,自然能为民族地区生态问题及危机的有效解决带来建设性的启示与意义。当前,我国民族地区整体发展相对滞后,人均收入水平整体不高,居民收入渠道单一,主要以第一产业—农业经营收入为主,收入支出主要以生存性消费为主,发展性消费支出所占比重很小,因而呈现出来的恩格尔系数常年保持在较高水平;加上自然灾害频发,家庭负担更为沉重,最终导致人均可支配收入进一步减少,同时,由于民族地区地形地势复杂,对外交通不便,本地优势资源与产品很难进入外地市场,流通受阻;再加上当地居民大多以“大杂居小聚居”的传统居住习惯分布于各地,致使民族地区内部也很难形成较完善的商品交易体系,内需不足,最终导致产品出现大量积压、浪费等严重现象,民族地区大量的优势资源亦得不到有效的开发与利用,这严重阻碍了当地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居民收入自然也很难得以真正提高,这一切致使民族地区显性与隐性贫困人口大量存在。进而,处于相对贫困境遇的人们为了生存、为了获取更多的生活资料,无视自然规律,无视生态平衡,肆意砍伐、焚烧森林,盲目开垦耕地,就短期而言,人们取得了一定的生活资料,在一定程度上,暂时性的维持了最基本的生存所需,而在长远发展视角下,这类不合理的、“粗鲁”的利用自然的方式,必将导致生态系统的平衡性丧失,致使自然灾害频发,水土流失,土壤肥力下降,庄稼受损,产出减少,居民收入进一步较少,由此进入恶性循环。人们收入并不能得到实质性提高,而大自然却因人类这些盲目的、所谓的“发展”行径失去了完整面目,变得“满目苍夷”。两个世纪前,恩格斯就在《自然辩证法》中告诫我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4]人类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权利,同样,自然也有保护自身体系完整的权利,摒弃传统不合理的发展模式,结合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理念,将地区发展与生态平衡有机统一起来,加快推进乡村及社区共同体建设,这已是势在必然。自然本身具有生态价值,“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意的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5]有机马克思主义是从生态价值取向出发,强调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尊重客观规律,建立在已有的自然环境及生产力基础之上,并且内在的包含生态价值的取向;另外,有机马克思主义还积极倡导乡村文明的繁荣与发展,这是一种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其核心发展目标的文化理念与实践探索,对于目前及今后我国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与治理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有关不断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体制机制形成,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的总体要求及指导思想下,充分尊重我国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大力发展乡村及社区共同体建设,改变以往国家对民族地区以经济或物力上的传统外在帮扶的方式,把着重点落到民族地区内在的自身造血功能的提升与增强上,践行所倡导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低碳生态农业,清洁能源开发等生态经济的发展,保证生态平衡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证粮食供应与安全,为人民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实现农业的绿色、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建设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民尊重型、社区繁荣型、审美欣赏型的有机的五型新农村”,[6]为乡村文明及共同体的繁荣与发展奠定最坚实的基础,最终实现我国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与价值追求。

四、结语

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内含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之中,体现了中华文明的传统智慧,既是经济“新常态”下,我国走出“深改”险滩,全面释放经济活力,顺利渡过经济发展瓶颈期,进入社会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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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亮 姜喜咏 单位: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