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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科学杂志》2016年第7期
摘要:
本文以GB7588为依据,重点对曳引式电梯的4种非常规运行控制方式进行了一一介绍;在对电梯检规TSGT7001内容要求理解的基础上,分别对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消防返回运行3种控制方式的检验方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紧急电动运行;检修运行;对接操作运行;消防运行
曳引式电梯除日常乘用时响应外呼、内选信号的正常运行外,还存在一些为我们所不熟悉的非常规运行控制方式,比如方便维修人员进行电梯维保的检修运行、方便车辆装卸货物的对接操作运行,以及发生火灾事故而紧急迫降逃生的消防返回运行等等。电梯这些运行功能都是针对实际应用中特殊需要设计出现的,这些不同的运行控制方式都有相应明确而严格的国家标准依据和检验规范要求。
1正常运行控制
正常运行控制是指乘客在日常使用电梯时,通过按触电梯的外呼、内选按钮或刷卡等方式输入乘客要求到达层站的信号指令,操控电梯以额定速度达到目的楼层。正常运行要求明确,即:电梯速度额定、信号显示指示正确、无超速和缓速或乱层乱向情况发生。另外,依据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以下简称GB7588)的要求,电梯运行应采用电气控制,当前变频、永磁同步、能量反馈、智能控制等现代先进机电控制技术广泛运用到电梯控制中,集选、并联、群控等控制方式逐渐取代了手柄、信号控制,这些先进控制方式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同时还提高了电梯的输送效率,实现节能降耗。
2非常规运行控制
目前,曳引式电梯在实际使用中出现的非常规运行控制主要有以下4种方式:紧急电动运行控制方式、消防运行控制方式、对接操作运行控制方式和检修运行控制方式。
2.1紧急电动运行控制
根据GB7588的要求:对于人力操作提升轿厢额定载重量大于400N的电梯驱动主机,其机房内应设置一个符合该标准中关于电气安全装置要求的紧急电动运行开关。电梯驱动主机应由正常的电源供电或由备用电源供电(一般存在于无机房电梯)。当紧急电动运行开关动作后,除由该开关装置控制的以外,应防止轿厢的一切运行。另外,依据强制性标准规定,当紧急电动运行时应使下列电气安全装置失效:安全钳装置上的电气安全装置、限速器的电气安全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的电气安全装置、极限开关和缓冲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实际上紧急电动运行控制装置的设置是当电梯发生限速器安全钳联动或者电梯轿厢冲顶、蹲底导致缓冲器被压时,可以通过该装置操控电梯以检修运行离开故障位置,以达到紧急情况困人快速放人,或及时排除故障使电梯恢复正常的目的。
2.2对接操作运行控制
有的电梯,一般为载货电梯,为了方便电梯装卸货物,需要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允许轿厢在层门和轿门打开时运行,这就是所谓电梯对接操作运行。众所周知,“开门走梯”是电梯业内大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风险,易导致剪切、坠落等事故。因此,为了保证安全运行,在GB7588中14.2.1.5条款中对接操作控制方式准予运行的条件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1)轿厢只能在相应平层位置以上不大于1.65m的区域内运行;(2)轿厢应受符合要求的定方向电气安全装置限制;(3)电梯对接操作运行速度不得超过0.3m/s;(4)层门和轿门只能从对接侧被打开,并且从控制位置应能清楚看清电梯运行的区域,以防发生危险;(5)对接操作运行需要与一个钥匙操作配合进行,只有在用钥匙操作的安全触电动作后方可进行相应操作。此外,标准还规定该钥匙只能配备给专门负责的人员保管使用;(6)轿厢内必须设有一停止装置,以备紧急情况使用。总之,对接操作运行危险性极高,必须在满足标准要求的情况下,由通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2.3消防运行控制
消防运行控制通常是指“消防返回功能”,一般乘客电梯的该功能是电梯在火灾发生的情况下的紧急迫降至基站或撤离层的功能。由于井道建筑结构的原因,发生火灾时,烟气或火焰容易通过电梯的井道蔓延,普通电梯不具备防火功能,火灾时并不能保证正常工作,为了保护电梯使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一般情况下均规定发生火灾时禁止使用普通电梯,必须使电梯停止响应召唤信号,直接返回基站或撤离层。在这里,我们应注意普通电梯消防功能并不能与消防员电梯消防操作混为一谈。在GB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消防员电梯的定义为:设置在建筑的耐火封闭结构内,具有前室和备用电源,在正常情况下为普通乘客使用,在建筑发生火灾时其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等功能能专供消防员使用的电梯。而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以下四种情况应设置消防电梯:(1)一类公共建筑;(2)塔式住宅;(3)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4)建筑高度超过32m的其他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对于普通曳引式乘客电梯,GB7588对其消防返回功能的设置并没有提出具体强制性要求。
2.4检修运行控制
检修运行控制是电梯的一项最为基本的辅助功能,它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安装调试、应急处理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GB7718规定,为了便于电梯的检修和维护,应在轿顶装一个易于接近的控制装置,该装置应由一个能满足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检修运行开关)操作。电梯一经进入检修运行,应取消上述提到的几种控制运行方式:(1)正常运行控制;(2)自动门的操作;(3)紧急电动运行;(4)对接操作运行。GB7588并没有说明在轿顶检修操作之外,电梯其他位置能否设置检修操作。如果电梯在除轿顶之外也设置了检修操作装置(一般设置在机房控制柜上),则它与轿顶检修操作的逻辑关系应该确保“轿顶优先”,即:在两处检修装置同时开启的情况下,只有轿顶检修装置可以正常操作使电梯检修运行。另外,对于曳引主机等设备安装在井道内的无机房电梯,为了便于维修保养,有时在轿厢内、底坑内或检修平台等多处设置检修控制装置,则它们之间的互锁系统应保证:(1)如果仅其中一个检修控制装置被置于“检修”位置,通过按压该检修控制装置上的按钮能使电梯运行;(2)如果两个检修控制装置均被置于“检修”位置,则在两者中任意一个检修控制装置上操作均不能使电梯运行,或同时按压两个检修控制装置上相同功能的按钮才能使电梯运行。乘客电梯之所以对检修运行的控制关系进行详细而严格规定,无非是为了保护在轿顶进行检修操作的维修人员,防止当轿顶有工作人员进行检修操作时电梯的意外运行的发生,最大程度保证维保或检查人员的安全。
3电梯运行控制检验方法
当前,对于电梯的检验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企业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维保)检验。另一类是政府行政行为检验,凡是列入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目录里的电梯都必须依法进行,这类检验包括电梯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前的监督检验、每年一次的年度定期检验,以及对电梯安全部件进行的型式试验。无论是哪一类检验,其依据主要是GB7588和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TSGT7001)。为保证电梯质量符合标准及检规要求,厂家的出厂安装检验应严于法定监督检验,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的年度自行检验项目也不应少于TSGT7001规定的定期检验项目。电梯的正常运行控制无非就是以额定速度上下运行、制停平稳,能够正常响应外呼内选控制,集选、并联或群控逻辑不乱;而对接操作运行控制在日常使用的客、货电梯中鲜见,且相关要求在GB7718中阐述具体明确,在此对这两种运行控制方式的检验要求不做赘述,以下着重讨论一下其他3种运行控制方式的检验方法。
3.1检修运行的检验方法
检修运行是电梯运行重要方式之一,检验时首先检查控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检修装置的位置、检修装置的标示,如果控制开关是自动复位的即为不符合要求。其次试验控制装置的有效性,查验检修运行一旦运行是否取消紧急电动、正常运行控制、对接操作运行。把开关打到检修位置,按压按钮,观察轿厢运行方向是否与标示的运行方向一致。对于存在多个检修装置的电梯,将(机房、轿顶)检修开关同时动作,按压其中一个或是同时按压多个检修装置(上行或下行)查看电梯是否符合“轿顶优先”或是多个检修装置控制运行应符合的逻辑关系。
3.2紧急电动运行的检验方法
与检修装置检验类似,检验时首先进行外观检查,确认紧急电动运行装置的位置、紧急电动运行检修装置的标示是否清晰、控制开关是否为双稳态型式的。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动作试验:(1)紧急电动运行时,一并使(机房或轿顶)检修开关动作时,查看紧急电动运行是否起作用;(2)紧急电动运行时,按压按钮,观察轿厢运行方向是否与标示的运行方向一致;(3)紧急电动运行时查验:安全钳上的电气安全装置;限速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的电气安全装置;(上、下)极限开关;电气安全装置(液压缓冲器)的设置、位置、功能是否失效。
3.3消防返回功能的检验
前文已经提过,设置消防返回功能并非GB7718的强制性要求内容,根据TSGT7001要求,如果电梯购买合同要求配置并设置了消防返回功能,在进行电梯的监督或定期检验时则应按照检规要求进行试验检验。(1)有消防功能的电梯应设置基站(撤离站),便于发生火灾时人员逃离疏散,基站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消防规范要求。(2)确定消防开关的位置是否与基站(撤离站)在同一楼层,并标有显著“消防”警示标识;检查开关设置位置是否位于电梯层门旁易于接近操作位置,不建议设置过低,防止被误操作。(3)消防开关防护罩应当完好,有效防止电梯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被恶意操纵;防护罩以玻璃或硬质塑料材质较为适宜,便于观察动作状态和紧急情况下破碎使其快速动作。(4)消防开关应是双稳态电气开关,不可自动复位,不应采用钥匙进行动作与复位。(5)进行动作试验,任意内选楼层呼梯,使电梯运行离开基站,动作消防开关,电梯应立即就近减速平层,不开门,然后返回基站或撤离层,开门待命;消防开关动作后,电梯应不响应内选或外呼信号。有的品牌电梯在消防开关动作后,轿厢内有语音报警信号或显示消防警示信息,提醒乘客迅速离开。此外,有些电梯在进入消防状态后,完成反基站开门待命后,如果在轿厢内持续长按关门或其他楼层按钮,电梯仍能关门并将乘客送到指定楼层,在长按开门键后开门放人,这种功能就是消防员功能,这样设置是考虑特殊情况下需要消防员利用电梯在火灾情况下实施救援。笔者认为一般乘客电梯配备消防员功能,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也容易造成乘客误操作,反而延误疏散时间。
4结语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电梯数量与日俱增。据统计,目前我国在用电梯总数已超过360万台,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我国是名副其实的电梯大国。曳引式电梯作为列入法定目录的特种设备,服务民用、关系民生,正确学习、理解电梯运行的各种形态特点及相应规范要求,对我们提高电梯安全管理及检验技能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S].
[2]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S].
[3]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S].
[4]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5]秦宜奋.电梯的几种运行形态特点及其逻辑关系[J].科技传播,2013.04.
[6]黄世岸.电梯检验中消防返回功能探讨[J].设备管理与维修,2013.12.
作者:孟思 秦英凡 单位: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