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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涉爆作业单位事故频发,特别是2018陕西商洛“4.10”和辽宁本溪“6.5”爆炸事故教训惨重,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依法履行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加突出。基于各类爆炸事故分析,就长沙地区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职责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几点思考。
关键词:爆炸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市爆破器材使用单位及爆破器材用量逐年増加。目前我市爆破企业90%为股份制企业或私营企业,有些爆破企业在开展爆破作业时未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打折扣、不到位,加之临时雇用了一些缺乏系统安全、法制教育培训的农民工和辅助工,致使诱发爆破安全事故的隐患难以及时发现和排除,长此以往极易引发事故。为汲取陕西商洛“4.10”和辽宁本溪“6.5”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依法履行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职责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爆破作业专项整治的要求,我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爆破作业安全监管,始终把安全规范的指导思想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切实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制度,彻底查排隐患,全面规范管理,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牙状态,从而确保全市爆破作业的安全。
1强化两个责任全面排查隐患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管严控枪爆物品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严格自律、加强监管、规范作业、安全发展”的原则,通过组织企业开展安全自律和隐患自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内部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自查自纠安全隐患;通过加强监管执法,严格公安机关安全监管责任,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力“防风险、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排查爆破作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民爆物品管理混乱等问题,坚决杜绝民爆物品审批把关不严、爆破作业项目监管不到位,少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超资质等级范围承接项目、转包爆破作业项目、挂靠爆破作业人员、爆破作业现场管理松懈、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现象,规范爆破作业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解决我市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使违法从业活动得到有力查处,行业安全隐患得到基本消除,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増强,涉爆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破,确保不发生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涉爆案件、事故,坚决防范爆破作业事故和民爆物品流散社会。
2核准作业等级严格依法许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提质増速,我市地铁、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城镇临时性爆破工程数量逐年増多,由于多数城镇临时性爆破工程都处于闹市区,环境相对复杂,对爆破的要求高,严格核查爆破作业项目是否如实申报和科学合理定级,是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许可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确保爆破安全的关键。因此,我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对重点、难点工程进行行政许可时,专门组织召开爆破作业项目专家评审会。在承接爆破任务施工单位反复论证和完善施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组织工程业主和施工、安全评价、监理等单位共同对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安全评估,由3名随机抽取的省公安厅专家库成员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全面评审完善爆破设计方案和科学客观核定工程等级,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施工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从而保证爆破方案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实际性、可行性,为爆破工程安全、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和保证。与此同时,公安机关针对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资质等级范围承担相应的爆破作业;是否存在爆破作业项目、人员挂靠现象;是否存在转包工程和挂靠施工资质等现象进行重点清理核查和严格把关。
3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人员管理
爆破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爆炸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落实安全责任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是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为确保爆破作业安全,应从以下方面落实安全责任。爆破作业现场是否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进行;爆破作业现场是否设置爆破作业施工公告、作业警戒区域,拉警戒绳、立标志牌;现场民爆物品临时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设专人管理、看护;发放、领取民爆物品时,保管员、安全员、爆破员是否同时在场、签字确认;是否存在多领少用、代领代用、私自截留等违法违规行为;爆破作业时,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是否同时在场;爆破作业现场是否存在无资质人员从事民爆物品装填、联网、爆破以及盲炮处理等爆破作业情况;爆破结束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是否同时清点、核对、记录剩余民爆物品;是否落实民爆物品“当班领用、当班清退”并签字确认制度;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如实记录监理工作和填写监理日志;同一作业现场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的现象。在落实安全责任的同时,加强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一切从事爆破管理与操作人员,依照其从事的岗位取得相应的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对照《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单位是否为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爆破作业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制度,按要求每年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是否存在证件挂靠、长期离职等不实际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是否经常对保管员和值班守护人员等开展以防盗(抢)、防丢失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是否定期召开涉爆人员例会,传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是否达到规定的数量并持证上岗。
4监控物品流向规范运输安全
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要求,对每个涉爆单位的民爆物品储存库进行对照检查。全面仔细地检查民爆储存库现状是否与安评结论一致,内外部条件是否变化;是否对库房治安防范设施开展经常性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寄存、超量存放、账物不符等问题;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是否落实;技防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是否落实“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不留死角。规范民爆物品道路运输管理,原则实行民爆物品就近购买、就近运输;严查民爆物品运输车辆、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多车一证”违规运输;是否存在违反运输许可事项行为;民爆物品装卸是否按章操作,是否存在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置等违规现象;是否存在同时同地装卸雷管、炸药,以及雷管、炸药混装、混运,特别是从爆破作业单位储存库到爆破作业现场的短途运输违规混装、混运现象;治安部门在审核发放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证时,是否认真核对承运企业、车辆运输资质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
5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爆破作业安全监管,我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将以全省爆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切实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一是全面开展事故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安全隐患,一律实行“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二是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隐患清单,加强督导检查。要对民爆物品储存库、爆破作业现场全环节抽查;重点督查超资质等级超许可范围承接项目,转包、挂靠项目和人员,雷管、炸药混装混运混存混发、爆破施工管理松懈等严重隐患整治是否到位。三是强化监管执法。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进行逐项排查,不留死角。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的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项目,要依法从严查处,特别是在企业自查自纠中未发现但被公安机关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吊销证件的要吊销证件,以严处警示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对因组织不到位、工作不负责、检查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曝光。多年来的安全管理实践告诉我们,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必须突出“严格管理、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要求,要对爆破作业的全环节、全流程、全要素实施监督和管理,督促指导每个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从业者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把爆破作业安全真正落到实处,减少爆破安全事故,降低财产损失,为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S]
[2]GB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S]
[3]GA53—2015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S]
作者:张凯 郑卓渊 单位: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