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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城市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模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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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城市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模式

摘要:以广州市黄埔区为例,研究了城市公共绿化管理模式,分析了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在保护制度、监管体制、资金投入、人员队伍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黄埔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应加强绿地保护制度建设,注重市场化管理采购项目前期监管和后期养护管理并重,充实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并不断扩大养护经费来源,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关键词: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模式;问题

1前言

城市公共绿化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空气、环境、气候、文化、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对城市建设和发展举足轻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城市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对城市公共绿化建设及其绿化成果、绿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依法实行监督的活动[1],即通过修剪、施肥、淋水、除草、松土、防治病虫害、防寒防冻、补植等措施,保证城市花草树木正常生长,营造城市绿色休闲空间。目前城市公共绿化面积不断增大,但后期养护管理技术仍然滞后,不仅浪费了城市资源,更影响了城市长远发展[2]。因此,研究城市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对增加城市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2现状分析———以广州市黄埔区为例

2.1养护管理基本情况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公共绿化包括道路绿化、公园绿化、街头绿化等。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8年底,建成区面积约8397.43hm2,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约6797hm2,绿化覆盖率约43.02%,绿地率约39.2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18.44m2。广州市黄埔区市政道路绿化在公共绿化中所占比重较大,公园绿化居其二。截至2018年底,广州市黄埔区市政道路绿化面积约625万m2,公园绿地面积约207万m2。

2.2养护管理模式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实行“双轨制”模式,事业单位管理与市场化管理同时运作。

2.2.1事业单位管理事业单位管理是城市公共绿化的传统管理方式,政府采取“以费养人”的管理方式实行财政核拨经费[3],由主管部门出资,园林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管理的方式。广州市黄埔区公园绿化及部分街头绿化实施事业单位管理方式,如黄埔公园、香雪公园、创业公园、植树公园、体育公园、儿童公园等公园绿地,以及黄埔支线等街旁绿地,分别由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园管理中心和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养护管理,养护管理人员包括正式编制工和临聘人员。随着黄埔区环境景观提升改造力度不断增大,机构改革继续推进,这种传统的管理模式所占的比重逐渐减少。

2.2.2市场化管理市场化管理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将城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推向市场,实行公开对外招投标,通过促进企业竞争提高养护市场整体水平,极大促进了城市公共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提升。广州开发区已在多年前实行科学城、知识城、生物岛、西区、东区、永和片区等城区公共绿地市场化养护管理,总面积约为511万m2,目前公园绿化开始陆续引入市场化养护管理模式,推动城市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进程。

2.2.3监督管理制度广州市黄埔区通过巡查扣分对市场化养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公共绿化分片区实行三级巡查制度,包括主管部门抽查,事业单位巡查和企业自查。扣分标准参照《广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把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与养护经费相挂钩,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抽查、发放整改通知书、扣除养护款和通报批评等方式,提高服务企业的养护管理质量[4]。

3公共绿化存在的问题

3.1公共绿化保护法律体系不完善

黄埔区主要根据《广州市绿化管理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对公共绿化开展日常保护工作,但条例对城市公共绿化被非法占用、破坏等行为未作具体规定,对绿化规划、毁绿占绿处罚及执法力度、工程绿化面积规定等方面都未做明确规定,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依据不足,处罚强制力不够,其执法工作往往需要得到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处置公共绿化保护案件耗时耗力,极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3.2公共绿化监管体制不健全

3.2.1采购前期监督不到位由于公共绿化养护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还未完善,无法对政府采购全过程进行全方位进行有效监督,无法避免企业间不正当竞争行为,许多企业通过降低报价、恶意竞争、中标后偷工减料等行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影响市场公平公正。

3.2.2监管力度不够虽然广州市黄埔区市场化养护管理与养护经费挂钩,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良性竞争,提高养护管理质量水平,但是由于扣除养护费用有上限金额,对许多企业影响不大,监管约束效果有限;同时,园林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权力对服务企业养护管理行为进行处罚,监管无力[5]。

3.2.3监管部门多,管理权限分散广州市黄埔区内存在许多三无管绿地,特别是老城区附属绿化,绿化管理质量较差,甚至无人管理,区内绿化管理部门多,权限和职能分散不统一,许多绿地属公共绿化性质,但由于历史原因无政府管理部门,无法正常纳入日常管养。

3.3公共绿化养护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3.3.1市场化管理人员服务意识较低市场化管理施工作业人员大多数为企业招聘的临时工人,按照工作日计算工资,年纪较大的本地村民居多。该类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专业技术能力不强,公共服务意识较弱,与市民对接有关绿化修剪等工作时容易产生冲突。

3.3.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能力不高广州市黄埔区行使公共绿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和临聘人员组成。正式编制人员较少,平均年龄均较大,接收新知识新理念的能力有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绿化养护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国际化发展进程;另一方面,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较多,这部分人员流动性较大,公共服务意识薄弱,无法承担公共绿化养护管理的重要工作。

3.4公共绿化养护经费来源单一

广州市黄埔区公共绿化养护经费目前由区财政统一核拨,经费来源单一,不仅给财政造成很大困难,也阻碍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务的意向,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矛盾。

4小结与建议

4.1小结

城市绿化是城市的软环境,为城市文明发展奠定了基础。本文研究了广州市黄埔区城市公共绿化的养护管理模式,并分析了其在保护法律体系建设、监管制度、资金投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广州市黄埔区通过“双轨制”管理模式实施对城市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公共绿化环境质量水平较高。

4.2建议

针对广州市黄埔区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应尽快明确各类城市公共绿地管理单位,加快城市公共绿地保护执法建设工作;根据黄埔区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现状完善园林绿化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外部监督质量,跟踪监督实施过程;通过特殊人才引进等方式,壮大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人员队伍,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丰富公共绿地养护经费来源,主要邀请社会力量参与,减轻政府压力。

参考文献

[1]李峰.大连市主城区公共绿化多元养护管理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2.

[2]陈细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现状探讨[J].绿色科技,2019(5):53-56.

[3]王梦怡.宁波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研究[D].浙江:宁波大学,2017.

[4]刘月辉.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3):127.

[5]陈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现代国企研究,2015(22):72.

作者:肖生萍 单位: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