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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成区公路的管理,由于公路部门与城建部门存在职权交叉的问题,市政府一般主要采取会议纪要或者备忘录的形式解决,但对各部门的管辖范围仅做一个大致的规定,没有具体的明确的管辖权划分,因此,当事人需要在建成区公路上挖掘路面、埋设管线、增设平交道口等事项时,一是不知道应当去哪个部门办审批手续,二是在一个部门办理了审批手续,却在实施时被另一个执法部门查处的情况。比如:根据《公路法》、《公路安保条例》规定,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事宜应当由公路部门进行审批,而在南徐大道路段,由于公路人行道归市政、城管部门管理,因此关于此路段的平交道口,城管部门也会一并审批;再如南徐大道绿化是由市园林管理部门主管,如果园林部门同意移除该路段的绿化,则会在相应的地点形成一个自然道口,也不会经过公路部门审批。这样就形成了执法交叉、重复执法的局面。
(1)公路与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对比分析公路与城市道路在养护依据、养护内容、养护标准和经费标准对比分析如表1。公路与城市道路在执法依据、执法范围、管理内容和执法处罚标准对比分析如表2。
(2)提出发展策略方案方案一:交通部门和城建部门联合养护管理建成区公路保留建成区公路,明确交通部门和城建部门各自管理和养护范围。市交通部门在满足公路养护管理要求情况下,参照城市道路养护标准对快车道及其他公路附属设施进行管理和养护,充分利用上级公路管理部门拨付的建设补助资金和养护资金,快车道路面养护差额费用部分纳入市财政补助。城建部门负责慢车道、绿化以及城市附属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经费由市财政部门承担。方案二:建成区普通国省道公路全幅由交通部门养护管理保留建成区普通国省道公路,除路灯、雨水、污水等市政设施外,参照城市道路养护标准,交通部门负责道路的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中分带、侧分带和所有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其中参照城市道路养护标准,路政执法参照公路相关法规。交通部门负责按规定使用省交通运输厅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方案三:建成区公路移交城建部门养护管理建成区范围内的普通国省道公路及农村公路全部变为城市道路,由城建部门按照城市道路维护标准对建成区公路进行养护管理。由于公路转变为城市道路,养护管理经费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3)发展策略方案评价分析从提高服务水平、管养资金压力、人员安置、管养执行效率、适应城市发展要求等多因素角度对3种发展策略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结果如表3。
3推荐方案及政策建议
统筹考虑养护资金、人员安置、服务水平、管理效率等各种因素,从可行性角度出发,近期建成区公路推荐方案一:交通部门和城建部门联合养护管理建成区公路。随着绕城公路(即城市建成区边界稳定下来)逐步建成完善后,环城公路范围内建成区公路逐步置换或移交给城管部门,推荐方案三:建成区公路移交城管部门养护管理。针对近期方案一提出以下发展政策和建议。
(1)关于建成区公路的管理,对各部门的管理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在划分权限范围时,不以公路的快、慢车道进行划分,而是列出各部门的具体的执法、审批事项清单,让各执法部门对于自己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认识,避免权责交叉,也利于社会群众、企业能够明确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流程。
(2)公路与市政部门建立联合查处、联合审查机制在公路建成区路段管理中,应当着实建立联合查处、联合审查的机制。公路、市政、城管、国土、规划等执法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公路沿线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讨论处置方法,统一执法管理标准。对于涉及多个部门交叉管理区域违法行为,建立违法信息共享、处理结果通报机制,探索部分事项相互委托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率。
(3)加快公路养护专业化、作业机械化进程按照建成区公路交通服务要求和城市道路养护标准,引导企业加大养护机械装备的投入,提高养护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公路养护交通组织管理,提升养护作业效率,降低和消除养护作业生产安全隐患,减少养护作业占用时间。
(4)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的同时,地方给予必要补助由公路部门积极争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养护、安保工程等道路维护资金。同时,根据道路情况,市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经费。
(5)区财政立项补助,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资金账户。
作者:张大刚崔静莲王刚崔亚雷单位: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信息中心镇江市区公路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