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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评估探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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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评估探析

摘要: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已完成改革发展初期的培育任务,但质量评估模式缺失。改革创新、提高质量、服务需求是项目纵深发展和评估模式确立的价值取向。审核评估模式是现阶段项目改革的恰当选择,其定位应有益于尊重项目改革创新特质,重视项目质量产出效果,满足服务项目示范辐射需求。审核评估模式下项目评估内涵诉求应有益于目标定位特色化、课程教学匹配化、产学合作实用化、学习成效过程化、质量改善常态化的实现。

关键词:

闽台合作;项目改革;评估模式;内涵诉求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2009年开始实施,至今已6年多,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关注度不断增强,在创新两岸高等教育合作办学上积累了有益实践经验。评估是检视项目质量的必要抓手,也是深化项目改革的重要推手。目前,该项目尚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质量评估模式,仅开展了若干次常规性教学检查①,检查内容聚焦于项目启动初期的规划制定、经费投入、制度确立、机构设立、人员配备、培养方案等规范性要求,以及引进台湾课程数、台湾教师和台资企业技术人员承担课时数等约束性硬指标,对项目稳妥起步起到了“底线监控”作用,但已无法适应当前项目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评估模式的缺失,将无法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测与评价,不利于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改革与发展。而评估关键在于应该解决或者部分解决新形势下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发展中所面临的急迫问题,不仅要有硬性指标的“底线思维”,更要确立“全面思维”,面向招生、培养和就业等的监控、管理和反馈,据此对整个项目进行合理调控和有效审核。

一、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价值导向与实施状况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自启动以来,主管部门从政策制定、资金投入、计划安排、课题立项上给予了诸多支持,完成了遴选试点、专项扶持、夯实基础、壮大规模、构建体系等初期扶持培育任务,取得了良性的规模和经济效益。

(一)项目评估价值取向福建正在深入推进省级高等院校办学监测体系建设,2015年初颁布了《福建省高等教育评估办法(试行)》,将闽台合作办学评估列为高等教育评估的重要项目之一。评估向来具有指挥棒作用,评估形式和手段的更新一方面体现了具体情境对项目评估要求的变化。另一方面,也预示着评估背后的思维方式、文化意义和制度架设的根本变革。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评估应将推动试点单位改革创新、提高质量、服务需求作为核心价值取向,可以有利于推动试点学校和专业明晰目标定位、改善资源条件、构建质保体系、打造精品特色等,进而厘清问题并进行针对性整改,为项目深化改革和可持续发展增添正能量。

(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有力地促进两岸教育交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评估和督导,导致项目实施效果存在问题。一是项目快速发展过程中,试点单位关注点大都聚焦在争夺立项资格、理顺合作机制、增加试点专业、扩大办学规模上,改革创新动能不强,对项目改革内涵、培养模式创新、两地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等方面研究和实践不够。二是项目专业高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潜在生源数量,因此项目改革初期实行降分录取优惠政策,致使生源质量相对差于校内同批次录取的非试点专业,甚至在个别学校沦为经济利益创收工具,违背了项目改革初衷,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三是项目专业的校企合作深度不够,台资企业参与教学改革尤其是实践教学改革不够,项目高校服务台资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不够,具有闽台合作意义的办学特色尚未形成,示范辐射效应显示度不强,与项目改革的目标诉求尚存在较大差距。

(三)项目纵深发展趋势2014年,福建共批准了省内30所高校参与项目改革,在205个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中安排招生计划6000人左右②。同时为解决项目高收费低门槛的降分录取问题,实行“生源不足时不执行降分录取”政策,以确保生源素质,夯实项目改革基础。当前,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将进一步深化和加强。福建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出了“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服务需求、加强监控”方针,推动高校着力提高办学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作为两岸高等教育实质性合作先行先试的改革重点,不可以止步于规模效益和经济效益,应将创新、质量、需求作为改革发展的核心主题,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示范辐射效益。这不仅是宏观政策的战略要求,也是项目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审核评估模式下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评估定位

评估模式从结果维度划分,一般分为合格评估、水平评估、审核评估3类。合格评估设定基本标准,据此鉴定评估对象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水平评估设定分等次的指标和结论,据此判定评估对象的发展水平,以此作为资源配置的参考。审核评估设定评估范围以及审核项目、要素和要点,但不设固化标准,强调自我定位和特色发展,依据评估对象自设目标来评价目标实现与效果,评估结论为写实性报告;审核评估摒弃了同类对象的排名攀比,推崇办学自主性、质量主体性和特色多样性,最终落脚于质量产出和持续改进。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评估应遵循价值取向而确立模式定位,审核评估模式应是现阶段的恰当选择。

(一)审核评估尊重项目改革创新特质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试点单位应具备较好的闽台教育交流合作基础,科学明确的项目建设定位,完整的项目建设方案,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较好的人才培养预期效果,一定示范辐射和推广价值等先决条件,并经过严格程序遴选确认③。最终入选的试点学校和专业属“好中选优”,没有必要通过合格评估鉴定其是否规范或达标。对于个别未达到要求的试点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撤销其项目资格,以免影响闽台教育合作大局。任何改革创新项目必然蕴含着难以确定的风险和困难,部分试点单位担忧承担改革失误责任,提防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以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而消弱改革创新动力时而有之。中央提出了“鼓励大胆探索”“宽容改革失误”的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决策,明确支持先行先试者甩开膀子谋改革、搞创新、促发展。此类项目改革应建立必要的试错机制,消除试点单位面临的创新忧虑和畏难情绪,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出现可控失误和发展性问题,坚持一视同仁、全心全力支持试点单位锐意进取、改革创新。这对于坚定改革信心,鼓励探索创新至关重要。划分等级的水平评估容易产生区别对待,给试点单位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造成奖优罚劣的误解,不利于鼓励项目改革创新。审核评估取消了指标的权重和赋分,避免了评估对象间盲目排名攀比,鼓励项目单位在综合分析自身办学实际和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科学设定达成效标与实施计划,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与发展。审核评估有益于构建试错机制,鼓励大胆探索与开拓创新,可以为试点单位的先行先试营造和谐的政策氛围,赋予其充足的开拓探索空间,推进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改革创新。

(二)审核评估重视项目质量产出与改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估主体具有多元性特征。一直以来,政府的计划与投入、高校的办学与管理、教师的学术与传授向来具有强势话语权。唯有学生的主体价值需求在高等教育民主化进程与改革中被一再耽搁[1]32。政府是“投入者”、高校是“运行者”、教师是“操作者”。学生不仅是项目改革的“体验者”,还应是项目实践“受益者”,更是项目成果的“反应者”,理应成为评价主体。学习性评价理论认为,学习者应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维度,甚至可以用学生的学习成效评价来概况教学质量。英国学者布莱克(PaulBlack)和威廉姆(DylanWilliam)提出学习性评价是指任何其设计和实施的首要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学习的评价[2]5。学习性评价是一种以提高学生学习成效为主要诉求的评价,与为了评定学生等级,对学生、教师及学校之间进行比较的评价有本质区别。学生学习中心地位和质量持续改进的诉求应得到足够重视,无论是项目质量保障还是评估,都应以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本,以质量的产出效果和持续改进为最终目的。合格和水平评估一般是以教师教学为中心,重视教学资源投入,确保为学生提供一个优质学习环境和条件。审核评估坚持以学生学习成效持续改善为核心,强调“输入与过程面”向“过程与产出面”转变,强调“教师教学”向“学生学习”的转变,重视学习效果的产出。其目的是为了评估学生的核心能力,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并建立毕业生表现与反馈机制,以此作为资源投入与功能运作的依据。审核评估强调自我管控,通过建立计划性、系统性与周期性的自我评估制度,构建品质保证体系自我检视剖析、持续改进教学过程与质量。审核评估坚持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学习成效和就业竞争力,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更有益于达成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质量产出效果预期。

(三)审核评估服务项目满足示范辐射需求主管部门希望通过项目改革带动一批有示范辐射和推广价值的项目,在对台教育交流合作规模、内容、层次上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项目试点单位在完成规模发展、规范管理、质量保证任务的基础上,每所学校和专业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各自探索出一条切合自身、特色鲜明,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对台合作办学之路,是其历史使命。项目改革至今,试点单位应在优选的基础上创造特色。设定统一标准的评估指标不利于项目实现个性化发展和特色化办学。面对复杂交错的多样化高等学校模式,要按照一定的划分标准分别归类,使所有高校能各就各位,明确各自发展方向[3]1。以单一的指标评估非学术性研究型大学显然不公平,无助于激烈竞争而且起着消极误导的作用[3]5。充分尊重学校的差异化选择和个性化定位,由学校自己设定质量目标,进而开展质量管理和评估,是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发展新趋势和新特点。审核评估鼓励学校自定办学效标,自设质量标准,不设固定指标,不做横向比较,只看纵向变化,只做自我比较。在评估过程中,由受评对象提供详实数据、案例等资料,对自我设定的办学目标达成、办学特色成果进行证明,最后用学校自定“标尺”检视质量绩效,自我剖析存在的差距及成因,据此进行反思改进。审核评估提倡自我定位、自设目标、自主发展,有利于发挥办学自主权,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更能满足项目示范辐射需求。

三、闽台高校联合人才培养项目审核评估模式的成效体现

审核评估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引导高校合理定位,促进办学条件改善,推动学校形成特色,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高校差异的现状,审核评估模式注重对招生、培养和就业等的监控和管理,最终形成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反馈机制。

(一)实现目标定位特色化项目专业应确立符合学校整体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符合区域及产业发展趋势,符合闽台合作办学特点的应用型或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教学资源保障机制、特色办学及专业发展计划等。审核评估应重点考察项目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两岸高校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依据,学生核心竞争力课程设置及实现效果,两岸高校教学资源保障制度及执行情况,特色办学方案的可操作性及显示度等。

(二)实现课程教学匹配化项目专业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应有利于达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产业发展需求,依据专业建设发展需求配置教学团队,教师数量结构、专业背景、讲授课程、教学效果、产学研合作、专业服务等能促进人才培养目标与办学特色实现。审核评估应重点考察项目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培养目标之间的符合度,两岸高校分段教学课程衔接与互补、实践教学课程、质量监控及效果,两岸高校专兼职教学团队的素质能力、教学研究水平与目标特色实现的相关性,教师教学能力与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效果等。

(三)实现产学合作实用化项目专业应利用台方高校及台资企业资源,构建有效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开展系统性或整合性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专项培训等产学合作专业服务,并以此推动和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应重点考察产学合作制度保障及运行成效,台方资源利用及产学合作成果,两岸教师共同开展产学合作的内容和效果,教师将产学合作成果融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等。

(四)实现学习成效过程化项目专业按照闽台合作办学的生源特质和教学特点,制定有效措施协助学生学习、鼓励学生运用教学资源,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核心能力诉求;以推动学生成长发展为导向,建立在校生学习成效持续监测机制和毕业生职业发展跟踪调查机制,以此提高专业建设与改革的针对性。审核评估应重点考察项目学生学习资源运用、课程辅导、就业指导机制和执行效果,学生学习成效日常监测方式,学生实践能力与就业能力,学生教学满意度调查与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调查结果等。

(五)实现质量改善常态化项目专业应构建以学生学习成效持续改进为导向的质量保障与改善机制,建立自我检视与评估制度,妥善运用内外部各类信息反馈渠道,重视问题和原因分析,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持续进行人才培养质量的自我改善。审核评估应重点考察项目单位的闽台合作教学质量标准建设,闽台合作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建设与运行成效,两岸高校自我检视内容、方式与反馈机制建立,质量信息统计分析、问题反馈处置与自我改善效果等。

参考文献:

[1]刘康宁,董云川.高校专业评估应回归学生的主体价值[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4(4).

[2]BlackP,WilliamD.Insidetheblackbox[M].London:King’sCollege,1998.

[3]潘懋元.高等学校分类与定位问题[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5(1).

作者:叶峰 单位: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