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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舒缓阶段———日食的监测预警
(一)树立危机意识元丰五年(1082年)三月,太史报告下月初一将出现日食,宋神宗喟叹:“朕绍承祖宗,奉顺天地,罔敢槃乐,图惟乂宁,而变象将昭。”)这一感叹流露出强烈的危机意识。继承先人君临天下的帝王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时,同样肩负着沉甸甸的责任,他们既要上承天心、尊奉宗庙,还要抚育天下、教养万民。建炎三年(1129年)九月初一日食后的晚朝上,宋高宗感慨:“朕常以谓奉天不如畏天。”正是这种敬畏,使危机意识在皇帝头脑中得以存在。危机意识的养成在危机管理中起先导性作用,使“亏损人君之明”的日食危机被重视。
(二)完善监测机构宋代日食的预测机构是司天监和翰林天文院。司天监为宋初沿用的五代旧名,元丰新制改司天监为太史局,“太史局,旧名司天监,元丰官制行,改今名”。太史局执掌“占天文及风云气候,凡〔祭〕祀、冠婚、丧葬则择所用日”。其中,具体观测天象的为崇天台。翰林天文院创置于宋真宗咸平元年至四年(998—1001年)之间,目的是与司天监观测、占卜的天象结果相验证,以证虚实。“互相关防,以质同异”的机构设置使日食预测的准确性有了更高保障。
(三)严密上报程序在传统的天人感应文化中,天上日月星辰的变化预示着地上人事的吉凶。正所谓“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因此对天象的观测和解读属于机密,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1.核实上报内容。建炎元年(1127年)五月,诏:“今后如有太阳、太阴、五星躔度凌犯或非泛星云气候等,所主休咎灾福,令太史局、翰林天文局依经书实具闻奏。如敢隐蔽,当从军法。”该规定从内容方面保证了天文上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2.垄断上报途径。建炎二年(1128年)二月,诏:“天文局、太史局自今后除奏报御前外,并不许报诸处。”天象异常除奏报皇帝外,不准奏报他处,可见天文局和太史局的上报途径是单一的直线型。3.规定上报时间。绍兴三年(1133年)七月,诏书规定:“历日所合书天文等事,令太史局依旧每月实封供申。”每月按时上报的制度性规定使天象的观测和记录更准确。4.完善制度规定。绍熙五年(1194年)闰十月,提举太史局差权户部侍郎薛叔似建议:“今来提举太史局正是举行宋朝故事,合用印记乞下文思院铸造,以‘提举太史局印’六字为文。”专为提举太史局官员铸造印章的构想,反映出天象观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接着,他详细阐述了天象上报程序:“如遇有天象、风云、气候等凌犯,占属官书下休咎申提举官。提举官或径乞入对,或具奏状密封投进。所有奏状乞于通政司用黄袋,具提举太史局臣姓名封,许非时进,直达御前拆封。”提举太史局官员将天象变化或直接上报皇帝,或密封好交由通进司用黄袋呈上,上呈时间不受控制,直达皇帝处才可拆封。从薛叔似的描述中可知,此时的天象上报有极其详细的制度性规定。宋廷针对天象独特严密的上报程序,从制度层面阻止信息外泄,避免形成人心惶惶的社会局面,为皇帝应对天变提供了充足的时间。
(四)规范人事管理天文官负责观测天象,肩负为皇帝解读天意的重任,因此规范其人事管理至关重要。1.重艺业,轻年资。天文官属技术官,不能用考课磨勘法升迁。嘉定四年(1211年)八月,秘书省著作郎丁端祖建议:“太史局专法,局生与灵台郎皆合试补。灵台郎候及二年,遇直长〔阙〕,须候历算、天文,选取艺业最优者充直长,不许理年磨勘。”天文人员的提升抛开任职的年限资历,注重实际技能水平的考核,有利于优秀天文人才施展拳脚,推动了天文观测的发展。2.严考核,明赏罚。淳熙元年(1174年),太史局奏报十一月初一日食十分。为减小推测误差,秘书省请求:“判局官以下凡在局者,各以已具推算时刻分数申省,将来考校中否,以行陟。”依据日食预测的精准度对推测人员加以进退的建议,体现出赏罚分明的管理特点。3.禁私习,广延访。宋政府禁止私习天文的同时广求民间精悉天文历算之人。天圣五年(1027年),面对“多有闲人僧道于监中出入止宿,私习乾象。又街市小术之人,妄谈天道灾祥,动惑人民”的现象,宋仁宗随即下诏:“令开封府密切捉捕,严行止绝。”由此可见,担心民间不精天文术法之人妄言天灾,引发社会混乱是官方禁止私习天文的重要原因。南宋初年,太史局文籍、仪器和人员散佚。面对“自渡江后,言历差者多矣”的现状,南宋统治者及时深入民间广求知晓天文历法之人。淳熙元年(1174年),国子司业戴先建议:“依绍兴三年、十年、十二年指挥,召草泽人就试”。并得到宋孝宗的应允。民间天文人员的参与推动了宋代天文历法的发展,使日食的监测更精准。针对天文工作的特殊性,宋政府采用丰富多样的人事管理方法,促进了天文预测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日食准备工作的开展。危机意识日常化、日食监测机构完善化、天象上报程序严密化和天文人员人事管理多样化等特点,凸显了宋廷在日食危机管理第一阶段良好的应对能力。
二、准备阶段———日食的准备预防
危机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做出计划,以确定在危机出现的时候如何有效地应对危机。”宋政府获悉日食监测预报后,随即展开应对日食的准备预防工作。
(一)效法先人历代帝王习惯于借鉴前人的统治经验,在应对日食的准备阶段,宋廷最直接的做法是效法古礼。元祐六年(1091)四月,面对将于下月出现的日食,王岩叟注意到两汉时期与日食相关的诏书和奏议,因而设想:“若宣谕讲读官令具录进入,陛下试阅之,宜有益于圣德。”该建议的出发点是希望皇帝了解前人面对日食的所思所想。嘉熙元年(1237年)十二月初一日食,宋理宗十一月二十四日诏有司“检会故实以闻”。这些做法从思想和行动两方面推动了日食危机管理准备工作的进程。
(二)重视礼法早在日食的准备阶段,宋政府已高度关注易服、避殿、减膳、撤乐和祈祷等礼仪法度。熙宁六年(1073年)三月十三日,司天监上报:“四月朔,日当食九分。”宋神宗从十四日起“易服,避正殿,减常膳”,于日食前17天展示出畏惧反省之姿。①天禧五年(1021年)七月初一日食,“前九日,上避正殿,分命中使诣宫观、寺院及坊市设道场祈祷”,借由提前避殿、设道场祈祷的举措,宋真宗表达了应对日食危机的诚意。宋代统治者应对日食的准备工作相当充分,并未显露出临时抱佛脚的惊慌。
(三)筹备救日伐鼓礼古人认为:“凡有声皆阳事以压阴气”。日食是阴侵阳的外在表现,宋廷在日食出现时,沿用前人的救日伐鼓礼,希望以鼓声抑制阴气的侵袭。政和年间(1111—1118年)《合朔伐鼓仪》对日食的筹备工作如下:有司陈设太社玉币笾豆如仪。社之四门,及坛下近北,各置鼓一,并植麾斿,各依其方色。坛下立黄麾,麾杠十尺,斿八尺。在该仪式的筹备中,玉币、笾豆、鼓及黄麾在日食前已按规定的数量和方位摆放完毕,为日食当天行礼工作有条不紊的执行提供了保障。
(四)下德音、罪己诏日食是上天向皇帝传递告诫的讯息,皇帝通过德音和罪己诏两大载体表达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的决心。皇祐六年(1054年)三月十一日,司天监上奏四月初一日食,宋仁宗五天后做出一番深刻的自我检讨:寻灾异之攸兴,缘政教之所起。永思厥咎,在予一人。德不能绥,理有未烛。赏罚失序,听纳不明。庶政未协于中,众冤或壅于下。有违万物之性,以累三光之明。上穹动感,阳精示变,此皆彰朕过失。警予省修,畏天之威。栗栗危惧,若将陨于深谷。兹用惕于夙宵,庶几减损之诚。宋仁宗勇于认错的行为表示了最高统治者积极解决问题的诚意。熙宁六年(1073年)三月,司天监把四月初一日食的消息上报宋神宗。王安石建议:“今岁日食正阳之月,恐宜以此降德音。”宋神宗听从该提议,在深刻反思自身的行政阙失后对百姓做出施惠宽恤的承诺。
(五)增转对、广言路治平四年(1067)十二月,为应对来年正旦的日食,宋神宗下诏“起居日增转对官二人”,反映出其主动听取时政的需求。元符三年(1100年)三月二十四日,面对即将出现在正阳之朔的日食,宋徽宗提前六天诏令求直言,②并承诺:“其言可用,朕则有赏;言而失中,朕不加罪。”允许官员和百姓上奏言事,并承诺不因言论不当加以怪罪,体现出统治者注重应对日食危机的全员参与性,有益于加强决策的科学性。
(六)移闰正月初一是新年伊始,日食于正月朔尤为人君所忌。古代历官在皇帝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整闰月来变更日食时间,即移闰。宝元元年(1038年)六月,权知司天少监杨惟德上奏:“来岁己卯闰十二月,则庚辰岁正月朔日当食。请移闰于庚辰岁,则日食在前正月之晦。”宋仁宗认为“闰所以正天时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因而断然拒绝了这一请求。发生于正旦的日食虽然可以通过调整闰月更改时间,但这种做法有规避天变、掩耳盗铃之嫌,并不受推崇。宋仁宗拒绝移闰的提议,彰显了其敢于直面危机的魄力。在日食的准备预防阶段,宋廷充分借鉴前人经验。礼制上,易服、避殿、减膳、撤乐、筹备伐鼓礼;政策上,通过罪己诏、德音进行深刻反思,提出政策调整规划;历法上,否决通过移闰变更日食时间的建议,展现出面对日食危机的理性姿态。
三、回应阶段———日食的回应控制
所谓危机的回应,是指危机出现后,通过各种反危机的措施,控制和降低损害。日食后,宋政府在筹备工作到位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法积极应对。
(一)罢朝会、宴饮正月初一、五月初一和冬至是宋代举行大朝会的时间,皇帝御正殿接受包括外国使者在内的文武百官朝贺。既然包括朔日,就有遇到日食的可能。康定元年(1040年)日食于正旦,富弼和宋庠关于是否罢宴撤乐产生争论:知谏院富弼请罢宴彻乐,虽契丹使在馆,亦宜就赐饮食而已。参知政事宋庠以为不可。弼曰:“万一契丹行之,为朝廷羞。”后使契丹还者,云契丹罢宴如弼言。上深悔之。契丹因正旦日食罢宴撤乐,而一向以礼仪之邦自居的宋廷却没能做到,让宋仁宗倍感懊恼。嘉祐三年(1058年)闰十二月十三日,宋仁宗下诏:“明年正旦日食,其自丁亥避正殿,减常膳,燕契丹使无作乐。”宋仁宗吸取教训,于日食前17天下发明文规定,①积极应对本次日食。
(二)祭社、伐鼓救日宋代统治者因袭了前代日食祭社的做法。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正月初一日食,宋高宗派“权吏部侍郎李涧用牲于太社”。祭社礼在日食当天举行,是应对日食危机的惯例。救日伐鼓礼的准备工作在日食前已全部完成,典礼于日食当天隆重举行。嘉祐六年(1061年)六月日食,典礼流程的详细规定如下:诸兵鼓俱静立,俟司天监告日有变,工举麾,乃伐鼓;祭告官行事,太祝读文,其词以责阴助阳之意。司天官称止,乃罢鼓。如雾晦不见,即不伐鼓。自是,日有食之,皆如其制。这次仪式确立了伐鼓礼的具体流程,形成制度性规范,并在政和年间(1111—1117年)得到进一步细化。
(三)改元、去尊号康定元年(1040年)正月初一日食,二月二十一日“改元,仍于尊号去‘宝元’二字”。宋仁宗通过改元、去尊号的行为自我责罚,传递出危机感和责任意识。德祐元年(1275年)六月初一日食,谢太后主动削去自身尊号中“圣福”二字以应天变。可见直到南宋末期,政治、军事局面杂乱纷繁的情况下,统治集团依然坚持采用去尊号的做法回应日食危机。
(四)行宽恤之政嘉定三年(1210年)六月初一日食,宋宁宗下令“有司举行宽恤之政十有九条”。施行仁政是应对日食危机最务实的举措,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审理狱案,减免刑罚。庆历六年(1046年)三月初一日食,宋仁宗“御崇政殿,录系囚,杂犯死罪以下递降一等,杖以下释之”。皇帝躬亲审理案件并减免罪犯刑罚,为负责审案的官员做出榜样,体现出皇帝善待百姓的仁爱之心。2.减轻赋税,抑制科配。绍定六年(1233年)九月初一日食,右正言何琮向宋理宗提议:“戒饬州县,已蠲阁租赋不许科督,绵帛不许抑买,苗米不许增量。监司察其违戾,许民越诉,甚者以赃私论,必罚毋赦。”三个“不许”流露出何琮对百姓生活的关切同情,其中明确规定对违规官吏的戒饬和惩罚办法,同时允许百姓越级上诉,从法律层面保障了赋税征发的公允。日食出现后,政府通过施行宽恤之政感召和气,减轻了百姓负担,有益于改善民生。
(五)调整人事日食为“阴阳之戒,在人事则臣陵君”,因此往往引发相关的人事变动。嘉祐四年(1059)正月初一日食,右正言吴及向宋仁宗揭发“孙沔在并州,苛暴不法,燕饮无度”,孙沔最终因此遭到罢免。日食引发人事调动的特点,使其难免沦为党争工具。蔡京掌权后极力打压与他政见不同的元祐党人,并利用宋徽宗以日食求言的机会使元祐党人的境遇雪上加霜:“元符末以日食求言,言者多及熙宁、绍圣之政,则又籍范柔中以下为邪等。凡名在两籍者三百九人,皆锢其子孙,不得官京师及近甸。”把日食作为党争工具,利用其达成自身的政治目的是应对日食危机过程中衍生的不利影响,无益于宋代政治发展。
(六)完善科举考试日食后广求人才是自古以来的惯例,宋因袭了前代的做法。1.增加解额。淳祐九年(1249年)正阳之月日食,宋理宗下诏:“增通、泰、扬、真、和州、安庆府解额。”从数量上扩大了取士人数,为读书人进入仕途增大了机会。2.改良士风。宝祐元年(1253年)二月日食,宋理宗诏:“知贡举陆得舆等崇雅黜浮,丕变士习。”追崇高尚、黜落浮薄的选择标准有助于良好士风的养成。3.完善制科。宋仁宗朝,监察御史唐询建议突出制科的独特性,“自今更不与进士同时设科。若因国家灾异屡见,非时举擢贤隽,临时诏近臣审举之。其所举之人,宜如汉故事,亲策当世要务,罢祕阁所试六论。”制科不与进士科同时设置,于日食等灾异屡现时开设的提议,突出了制科的重要性,侧重对时政应对能力的考核使制科所举之人更具备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4.改进武举。嘉祐五年(1060年),监察御史里行王陶提议:“去年日食,今年星坠,皆在正旦。天狗主兵,宜豫防之。请诏中外举智武才勇之士,以备将帅。今武举取格太轻,宜仿唐制设科,优待以官,无若招士伍然。”王陶由接连发生在正旦的日食和星变联想到增强军备的重要性,建议效仿唐制,提高武举地位,进而增强军事防御能力。在日食危机应对中,增加解额、改良士风、改进制科和武举等举措推动了宋代科举的完善。
(七)特殊应对日食与时政背景相联系,会出现非同一般的应对方法。1.罢上元放灯。古代有正月十五上元节放灯的习俗,是皇帝与民同乐的庆典。嘉祐四年(1059年)正月初二,欧阳修上疏宋仁宗,希望他放弃这个与民同乐的机会。这年的开封出现雨雪灾害,恶劣的天气恰逢正旦日食,使欧阳修的建议更为理直气壮:“目下阴雪未解,假使便得晴明,坊市不免泥淖,圣驾所历,冲冒风寒。况方以日蚀避殿减膳,圣心忧畏,中外所知。欲乞特罢放灯”。面对日食,宋仁宗要畏天;面对忍受严寒的百姓,又须忧民。因此自然听从了罢上元放灯的建议。2.推迟内禅时间。淳熙十六年(1189年)二月初二,宋孝宗“下诏传位皇太子”,宋光宗即位。其实关于禅位时间的选择,宋孝宗本来另有打算:“始孝宗将以正月内禅,宰臣周必大言:‘新天子即位而食,遽当避殿,恐宜少缓。’上大以为然。故展内禅在次月”。日食的出现使宋孝宗推迟了原定的禅位时间,这一特殊的应对手法发生于特定时间特定背景之下。在日食的回应控制阶段,宋代统治集团从礼仪、政治、人事、文化等方面入手,多途径多方法地积极应对。尤其在特殊时期及时代背景下,宋廷特定的应对方案凸显了政策制定的灵活性。
四、恢复阶段———日食应对的反思改进
危机后的恢复阶段,是指通过各种措施恢复正常的社会运作。只有深入反思并不断改进危机应对策略,才能在危机再次出现时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一)完善历法作为“统天地、侔造化”的工具,历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日食的推测离不开历法的支撑,其实际发生时刻及食分又可以验证历法的严密与否。1.以日食验证现行历法,推动历法持续完善。天圣元年(1023年),《崇天历》修订完成,但在被推行颁用的第一年就因预测日食有误遭到质疑:“历既成,以来年甲子岁用之,是年五月丁亥朔,日食不效,诏候验。”日食依据当时所行历法进行推测,自然可用其出现的确切时刻和食分检验历法的可靠性,进而促使历法在考验中持续完善。2.以现行历法考订过往日食,纠正日食记录错讹。端拱(988—989年)中,翰林天文郑昭晏上言:“按历书云,凡欲取验将来,必在考之既往。谨按《春秋》交食及汉氏以来五星守犯,以新历及唐《麟德》、《开元》二历覆验三十事,以究其疏密。”郑昭晏据现行历法和唐代二历考校过往日食,通过驳正以往日食记录的误差加深对日食及历法的了解,为日食的监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3.广觅人才,多方参验。绍兴五年(1135年),天文官和民间历人对正旦日食持不同的推测结果:“日官言,正月朔旦日食九分半,亏在辰正。常州布衣陈得一言,当食八分半,亏在巳初,其言卒验。”随后,宋高宗令“秘书少监朱震,即秘书省监视得一改造新历”。民间通晓历法之人在日食预测及历法参订方面的力量不容忽视,官方和民间监测结果相互参验的做法加大了日食预测的可靠性和历法的准确性。
(二)改变观念若预测的日食发生在阴雨天气,便会出现“当食不食”的现象,此时文武百官的常规做法是抓住时机向皇帝表达庆贺。宋代统治集团中并非所有人都亦步亦趋地追随这一先例,保持清醒的官员表达了不同看法。嘉祐六年(1061年)六月初一日食,司天监预测日食六分,结果“是日未初,从西食四分而云阴雷电,顷之雨。浑仪所言不为灾”。权御史中丞王畴认为:“今日食之初,殊为晴彻,既为阴云所掩,方遂不见,亦不得与日不食同也。虽陛下至诚修德,答变感天,必不欲侥异为祥,然恐有司或援近例乞班贺者,臣故得以先事而言也。”当日食因天气原因没有出现或食分比推测少时,由于担心皇帝敬畏上天之情因此懈怠,宋代官僚群体中理智的大臣反对百官称贺,希望从礼制层面规劝皇帝,使皇帝保持清醒和敬天爱民的作风。上述日食危机管理的四个阶段相互联系、逐步推进。只有日常完成针对日食的监测预警,才能在日食发生前做好充分准备,准备阶段的按时完成又推动了日食应对工作的顺利开展,日食后的反思和改进促使日食危机管理更加完备。
五、结语
宋代诗人姚勉在《日食罪言》中这样描写日食景象:“儿童忽走报,日壁无全规。仓忙出仰视,如月初蛾眉。金乌失焰彩,玉象潜光辉。苍天玳瑁色,列宿争依稀。老稚相喧呼,伐社沸鼓鼙。”当太阳如一弯峨眉月般挂在天边,突然到来的黑暗引起极大骚动。面对如此景象,宋代统治者祭社、伐鼓等礼仪性举措虽然不能阻止日食的出现,但无疑可以安抚民心,在黑暗降临之时给百姓希望和信念,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宋政府对日食的关注,从本质上看是对社会失序的担忧。古代中国各王朝最重视的是什么?是秩序,是上对下、君对臣、父对子、夫对妻的秩序。一个朝代只有维持稳定的秩序,才能稳固地维系下去。日食放在传统文化中是无序的象征,因此它的出现才引起以皇帝为中心的整个统治集团的震动忧虑。宋廷针对日食的危机管理突出特点为务实性。淳祐五年(1245年)十二月,面对即将发生于来年正旦的日食,宋理宗对政府各部门提出具体要求:“朝廷百司,讲求阙政,宽民力,恤军旅,缓刑狱,问疾苦,辑流民,凡可以销灾变者,毋匿厥指,共图应天之实,元旦百官免称贺。”这些切实关注民生的举措使宋代日食危机管理更务实,更富实效性,因此也更有价值。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诺曼•R•奥古斯丁教授认为:“每一次危机既包含导致失败的根源,又孕育着成功的种子。”积极的心态在整个危机管理过程中至关重要,只有在积极主动的心态指引下,才能抓住挑战变危机为转机。从危机管理的视角审视宋代统治集团,他们面对日食危机勇于承担责任,抱着“变灾而为祥”的积极心态,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寻求化解不利的契机。同时针对日食出现的不同时期及其特点,灵活、理性地选择应对策略,并动员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到危机应对之中。这些做法值得深思,对现实的借鉴意义显而易见。
作者:臧婧婧单位: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