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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社会实践中辩证法研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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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社会实践中辩证法研讨

在忽略思维的的某些个别内容和情况下推理各种不同形式的命题、结构的研究和正确规律的联系,它是从很多思维方式中的个别、具体方式中选择和总结出的一般逻辑规律和规则。逻辑形式规定人类的思维遵循矛盾性、同一性等,这些性质体现出正确思维的连贯性与确定性,在人们运用原理、判断事物、推理论证的时候要求遵循的基本思维准则。运用知性思维方式去解释客观世界时有着高效、快捷的优势。该种思维方式也影响到哲学,在古希腊时,亚里士多德就批评过柏拉图的理念论,表明在寻求事物原因的情况下理念论是要脱开事物本身去找寻而不是从事物本身去找寻,要用事物平等的观念加以论述。中世纪的欧洲,奥卡姆曾提出“奥卡姆剃刀”,认为“能以较少者完成的事物若以较多者去做即是徒劳”。现代的马赫提出“思维经济原则”,主张在哲学思维过程中使用一种即经济、简单又能够解决问题的规则。这个规则在反思和总结科学活动认识与数学活动实践时有着深刻意义。另一面,形式逻辑方式是僵硬的形而上学思维,黑格尔主张其是外在的、形式的和抽象的,由于形式逻辑方式脱离了思维内容中的具体自推理到推理、从概念到概念只不过是纯粹方式上的演化,并使其成了一个到处模仿运用的公式,因此很难避免主观上的随意性。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主张在思维本质中不采用新知,只限制在严格的规定形式的范式当中,它只是关于事物的外延逻辑和真理形式。此种思维形式一经绝对化就会扩展到一切的知识部门中去,成为操控意识的状态,长期的科学发展不仅证实了人类改造和了解世界的有效性,而且形成了有实证科学的倾向化要求哲学应当模仿实证科学以一种“新工具”的形式去控制对象,从而哲学成为了知识,知识是将经验作为基础,可重复性和其验证性是其特征。

一、辩证法的思维方法的确立

恩格斯已经明确的指出了对于坚持形而上学的学者来说,事物和其反映的思想概念是孤立的,应该逐个的加以分别考察其僵化的、固定的研究对象,这些是绝对的不相容的思维对立。在有限的常识思维中是很容易就理解的,形而上学思维方法根据事物对象性质分解出的领域是必须的,而且是合理的,该思维都要到达一个限度,越过这个限度后,就成了狭隘的、片面的,而且是抽象的,可能还会陷入到难以解除的矛盾,因为以这种思维只是看到一个个的事物,不能发现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知道它们的存在,忽视了它们的生成与消失,这种思想只是见到树木而不是森林。如果我们将事物放入到宽泛的联系中去考察,能够发现事物的原因与结果的位置是经常交换的,“非此即彼”同等就是“亦此亦彼”了。当步入到一个超验的领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就会出现惊人的变化,因为超验的世界中是“非此即彼”的单向维度决定着其关系的,但是世界在心中和世界在心外的这些等矛盾是实证科学无能为力的,这不是非彼即此的关系,而是那种我中有你,你中亦有我的复杂错综的关系,这些关系经常就会就得扑朔迷离。世界自开天辟地来并非上始终静止的存在,其本质是变化的、不断运动着发展存在,事物的辩证法发展是将价值的确定作为根基,它指引着人们对待问题时的思维方法,贴近事物自身的辩证发展进程的内在逻辑的思维方式才能是真正的科学思维,我们的认识随着事物的发展而不断进步,当时出任务的时候,我们就能用现实的思维去解决问题,这样我们的认识才能与时代同步。但是这些过程以及思维方式并不能全被形而上学这个框架容纳下,纵观历史中各种思想的过程和哲学的过程,它们基本还是保持在对世界的辩证解释,或者说对世界还是拖着一条朴素的“循环论”辫子,亦或是将思维过程设立为无理性的展开,可它们并没有根本地脱出传统的形而上学的禁锢。而马克思用他的对社会实践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就超越了辩证法本身的思辨过程。

二、马克思社会实践过程的辩证法

对康德来说,以超越经验的某种认识方法去通达对象就是形而上学的最高境界,但这是不可能的。辩证法描述的是从事物潜在的展开成现实,亦“绝对”,这绝对精神是从自我到自我的实现过程,认识和对象的差别,是已转变知识来满足对象,知识的改变过程亦是对象的改变过程,因此“自在之物”就变成了“为我之物”。黑格尔对康德的批判是一种结构的分析或者是一种静态的分析,认识不是一次就能完成而是需要一个过程,所有的对象都是在运动的认识中才成了“意识中的对象”,而且对象是被意识给认识,认识到主体的能动性变能将它摒弃内在之物从而把握到事物的本质。一般说的“理性”是指人的理性,如果把现实撇开,所设定的理性“绝对的理念”只不过是形而上学思维的颠倒而已,马克思认为我们并不是从说的、想的或者想像成的东西为出发点,也并非是从口头的、思考的或者假想出的人物为出发点,我们应当是从事物的实际活动作为出发点的,并且在这个实际的过程中他们可以领悟到生活过程中那些意识形态的发展过程以及反射。马克思明确主张“一个事物的存在假设在自身以外找不到对象,那么就不是该对象的存在事物”,这种是没有对象性的存在关系,它的存在也就不是对象本物的存在,如果脱离了社会实践中的对象性的存在关系,对于坚持社会主义的人们来说,所谓的整个世界历史就是人们运用人们的劳作诞生出的过程,其中大自然对于人们来说是个生成过程,这是个直观的、无法反驳的观念。因为人类的意识从最新开始就是社会产物,并且中要人们在社会中存在着,那么它就是其存在物。在任何情况下意识都只是被意识了的存在,人们在社会中的存在也只能是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实践过程。社会的实践过程展现出的是思维和存在的一种互动的结构形式,当人类意识到自己必须要和周围的人们互动交往时,也就已经意识到人类一直生活在现实的社会中。

三、结语

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的推进过程,要坚持抓住现代中国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的特点,考虑到当代中国的具体国情的特殊化性质,将理念的根基深植到中国的现实土壤中去。由于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在总体上仍不高,主要矛盾还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与社会生不落后之间的矛盾,我国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协调、不平衡以及不可持续的矛盾突出,而且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限制也在进一步的加大,这让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日益的增大;这些就要求坚持马克思思维的大众化,必须提高共产党中的马克思思想的理论水平以及执政建设能力的加强密切联系起来,并不断的改善群众和领导的互动,始终把社会主义事业作为发展的核心;并实现好与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改善人民的生活、实现社会的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统一发展。

作者:刘丽单位: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部队政治工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