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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作为参建主体,参与到了项目整个建设过程。本文以实际工程为例,首先对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优势进行了分析,然后对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作用进行了探讨,以期为类似工程提供借鉴。
关键词: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组织;所有权变动
1工程概况
智禧湾项目是宜昌建投集团城投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小区。该项目位于宜昌市点军区点军大道58号,紧邻市委党校和宜昌一中,是一个集“智慧”、“绿色”、“环保”、“宜居”为一身的现代化高档智慧住宅小区。该项目占地135亩,规划容积率2.2,绿化率30%,总建筑26万m2(含地下车库6万m2),由10栋高层住宅和14栋多层洋房组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陪读公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商业中心、地下停车场等设施。小区共有住房1541套,其中高层住宅1205套,洋房336套。配备停车位1613个,配套比例1:1。小区在材料选择、保温节能、安防监控、智能泊车管理、信息平台、室外景观等方面重点投入,致力打造绿色环保、智能安全的宜居小区。
2建设企业在作业安全管理中的特点
2.1建设单位管理有权威性
建设单位作为启动整个工程建设部门,建设单位的理念以及建设单位的思路和意向在很大程度上作用于工程的类型和进程,简单来说,其在整个工程的各个方面有着最高决定权,因为该单位为整个工程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在当下,该单位的作业安全方面的管理受到我国相关法律政策的保护。2010年我国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在该文件里确切地指出安全是建设单位一系列的作业任务中最重要的任务,一切以安全为前提。在我国仅数10年的市场为主导的经济中发展中,优先发展经济是该时期的价值导向,这个决策在实践中被检验出是不对的,出现了国家和公司、公司和员工之间存在着反方向的价值观,与当初国家的本意相违背,这一现象造成的后果是,在进行经济建设时相关的安全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安全隐患时常出现。因为安全管理在短时间里表现不出任何价值,创造不出任何利润,与之相反,投入却是非常大,所以,造成了一系列的矛盾,比如,国家和企业之间的效益等。该矛盾也会出现在项目建设方面,建设单位一味在质量和利益方面大下工夫,却不会关心工作者的安全和健康[1]。建设单位在为整个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必须在安全作业方面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只因建设单位在安全相关方面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2.2建设单位在管理方面有很强的系统性
系统性是建设单位在管理方面的优势,其可以进行整个项目安全管理方面的统筹。在所有的安全方面的相关参与单位里,建设单位拥有绝对话语权,建设单位独揽管理、签证、调动、项目进程的款项等大权,能协调每个参与单位对作业安全的管理。若果建设单位在进行每个工程的管理时,把安全管理的标准具体化,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那么该项目整体的安全管理的效率就会有所提升。在协调、统筹每个参与建设的单位后,方可将作业安全管理的整体目标得以实现。以协调统筹为基础,建设单位应有全面控制整体局势的优点,统筹所有参与部门,将数据透明地展现在所有人员及部门面前[2]。该单位拥有最大的权利以及便利,可以让所有参与部门能在每个环节贯彻落实自身拥有的安全管理职责,让行为趋于标准,让作业更合理地进行,杜绝互相扯皮的现象。
3建设单位在工程安全管理方面具备的能力
3.1作为主导者存在
房地产单位是组织和集成工程项目的主体,在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是核心主导者。相关法律条文指出建设经营部门所拥有的确保安全建设的责任不能随着合同发生承担着的变化。同时应把安全设备的费用算入到该工程的造价,而且需要将“三同”制度贯彻落实,所谓“三同”指的是设计、施工、投入使用三者同一时间进行。若果需要使用新生物资等健身所需,应对其安全方面的特点,有必要时使用高效的安全保护手段。少数区域利用相关的法律手段把安全设施相关的资金排除在可进行市场竞争的标准之外,而且要求了相关的资金缴纳管理手段,以此来确保最初阶段的计划设置以及资金的聚集和投入。确保能安全地进行建设,在安全的相关方面进行严格的设计,制定严格的标准,必须使用有安全保障的设计、作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不能以各种方式让执行人员降低标准,并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奖惩手段。
3.2项目组织作用
房地产企业在施工前,必须在政府相关单位完成安全备案,同时需拿到动工许可。在进行相关安全备案时应把确保作业能安全进行的手段上报,上报的文件有不安全程度很大的一些项目条款以及相应的手段,还有针对安全方面的费用策划和具体的项目条款。要完成该项任务,就需要建设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可以精确地找出该工程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危险防范的资费情况以及在进行施工时需要被主要关注的地方。在项目开始建设前,建设单位必须为作业部门拿出地下管线等详细相关资料,使作业部门可以精确地做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手段。项目建设后,如果选择平行发包的形式,那么建设单位必须和作业部门仔细地校对相关资料、文件。第一时间统筹相关的安全问题,对作业场地的安全全方位地进行管理。针对具体的安全管理问题,建设单位必须在相关文件中给所有作业部门精确指出并且进行责任到人。针对作业场地出现的责任空白范围或责任重叠部分建设单位,应及时完成统筹和变动。多个作业部门在一个地点同时利用大型机械时,建设单位必须进行管理协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将工程或场地进行对外承包或租赁的单位,必须和接手单位签署相关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建设单位对承接单位大安全生产方面必须进行统一的管理,在规定时限里进行检测,若果存在问题,马上监督承接单位进行改进弥补。
3.3对不可抗力、不动产相邻导致的安全事故完成相关保护
在进行实际的工程施工时,由相邻关系造成的破坏责任,即在建设单位完成了给作业部门展示地下管线等具体资料,承担了相关资费的任务后,依旧需要承担由于工程作业原因和其他相关原因造成的破坏的赔付责任。依照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有针对性的要求,建设单位依旧是主要的责任承担者,需将制止破坏、清理障碍、损失赔付纳入到自己的责任范围。由于建设单位与作业部门的特殊关系,必须依照相关文件赔付有关责任。
3.4工程所有权变动前后的责任
房地产企业的工程完成且待检验完毕后,其已经履行了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的相关任务,需将整个工程所有权交于建设单位。房地产企业把建筑交于业主后方可算是法律规定的交付,在整个交付过程中针对工程的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依据属于房地产企业。同时,完成交接后,在法定的修护期里,设计的使用时限里由于项目质量导致的相关安全问题依据是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经济构成是多种多样的,房地产业是其中所占比重很大的部分。对房地产业的安全生产相关方面给予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口号,让集体管理表现出更好的作用,存在相当大的意义。政府的相关单位一定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不彻底的执法现象,放宽言论自由,在全社会达成共鸣,以达到更好的安全生产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胡娜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05.
[2]赖福明,廖忠福.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其解决措施[J].建筑安全,2016(12):53~55.
作者:严国星 单位: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