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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情感财富的企业研究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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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情感财富的企业研究论文

一、家族企业研究中社会情感财富视角的兴起

作为家族企业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土生土长”的解释框架,SEW较好地解决了现有研究中所用理论的前提条件无法满足的问题,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之前研究中存在的观点碎片化和继承性差的问题,因而很快成为近年来家族企业研究中的主导解释框架,甚至一些学者还强调说SEW是家族企业有别于非家族企业的唯一显著特征(Gomez-Mejia等,2011)。随着研究的不断开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行为进入了学者们的视域,并发现SEW框架对它们具有较好的解释力。当然,在此过程中SEW框架存在的一些潜在局限性也慢慢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甚至招致了一些批判。当然,其中也不乏一些对该框架的曲解和误用。在国内家族企业学术研究和社会讨论逐渐开展的大背景下,我们觉得非常有必要对SEW框架及其应用现状做出一个系统的梳理,以此来为后继讨论和研究提供一些理论和操作层面上的参考与借鉴。2013年中山大学家族企业研究团队的学者曾对SEW框架和应用做过一些梳理,介绍了SEW的内涵、构成维度和测量方法,还分析了SEW对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管理专业化、风险偏好和战略选择等问题的理论贡献(朱沆、叶琴雪和李新春,2013)),为我们了解SEW框架提供了较好的参考。然而,我们发现,他们并未对SEW的理论起源,以及SEW在家族企业中的角色,即家族企业为何重视对SEW的保护做出详细的阐释,同时也未能对现有研究中存在的对SEW的曲解和误读做出明确的辨别和分析。此外,随着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发展,学者们对SEW的构成维度,尤其是它们的分类,以及不同维度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差异,有了更加清楚和全面的理解与认识,比如对SEW的可能的“阴暗面”(Zellweger,2012)的讨论和检验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做出进一步的追踪和梳理。出于这些考虑,我们在本文中将首先对SEW的理论起源及其核心观点做出一个简要的梳理,然后结合最新的理论进展,对SEW的构成维度及其分类做出详细的阐述,继而对近年来的理论应用研究动态进行整理,并尝试对这些研究的内在逻辑框架做出一个整合性的归纳。最后,我们将结合自己的研究和思考,对基于SEW视角的家族企业研究中存在的主要局限或不足做出识别,并尝试给出我们的建议,以期能够唤起更多后续研究者加入,来共同推动SEW框架和家族企业研究的发展。

二、SEW的起源及其核心观点

家族企业通常被视为一种相对保守的组织形式(Miller,Steier和LeBreton-Miller,2003)。可是,根据传统的投资组合理论(Markowitz,1952),家族财富高度集中于一个企业,导致他们面临很高的风险。我们不禁会问,既然家族企业比非家族企业更为保守,那他们为何会继续采用这种风险集中度高的经营模式?稍作分析便会发现,这一现实观察与理论观点之间的矛盾之所以出现,主要是因为传统的理论假定决策者都是风险厌恶的,而事实可能并非如此。行为模型(behavioralagencymodel,简称BAM)打破了理论这一原有假设,认为决策者的风险偏好会随着实际情境的改变而改变(Cyert和March,1963;Wiseman和Gomez-Mejia,1998)。在吸收期望理论(Kahneman和Tversky,1979)中“损失厌恶”(lossaver-sion)观点的基础上,BAM模型认为在积极的决策环境下,决策者会倾向于保护现有的财富,进而表现出相对保守的态度;消极的决策情境由于可能导致现有财富的损失,因而会促使决策者去采取一些具有更高风险水平的决策,以便去尽量地避免损失的发生(Wiseman和Gomez-Mejia,1998)。换句话讲,损失的参照点差异,决定了企业对积极和消极环境的判断,进而影响企业的具体行为。将上述逻辑迁移到家族企业情境中,我们会问:家族企业中的决策参照点究竟是什么?在以往家族企业研究中学者们强调,对非经济目标的追求是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最主要的区别(Chrisman、Chua,Pearson和Barnett,2012)。或者说,非经济目标的得失是家族企业重要的决策参照点。可是,企业行为理论早就指出所有的企业中都存在非经济目标(Cyert和March,1963),因而这不能构成家族企业的特有属性。作为积极回应,家族企业研究者们进一步指出,虽然所有企业都拥有非经济目标,但在家族企业的目标体系中,非经济目标往往被赋予更高的优先级。更为特别的是,家族企业会追求一些以家族为中心的非经济目标,这在非家族企业中是不可能存在的(Carney,2005)。虽然学者们相继提出了多种不同的家族企业特有的非经济目标,但是由于缺少统一的整合框架,显得有些散乱,并未在不同研究之间形成很好的继承性,这对理论知识的积累而言显然是不利的。为改变这一局面,Gomez-Mejia等学者在2007年率先提出了“社会情感财富”(SEW)的概念。在他们的框架中,SEW是指家族成员从企业所追求的以家族为中心的非经济目标中获得的情感效用。在现有的企业行为理论和行为模型的基础上,他们进一步指出,家族成员的SEW的得失是家族企业决策的首要参照点(Gomez-Mejia等,2011)。家族企业管理者在进行决策时可能会为了保护或是增加家族成员的SEW而背离经济效益的目标。在面对可能损害家族成员的SEW的情境时,家族企业往往会更乐意接受一定程度的财务绩效损失,以保护家族成员的SEW,从而表现出冒险的一面,相反就会表现出保守的一面(Gómez-Mejía等,2007)。

三、SEW的构成维度及其分类

明确概念内涵是开展科学测量,继而实施科学评估的首要前提。既然学者们将SEW视为家族企业中首要的决策参照点,那接下来的实证研究必然要面临如何对它进行测量的问题。为此,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它的内涵和构成维度。从目前的研究文献看,SEW所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甚至冠之以“伞状概念”(umbrellaconcept)的称号都不为过。根据Gomez-Mejia等人(2007)给出的最初始的界定以及后继学者们的补充,我们可以将SEW概括为家族在经营管理其所控制的企业过程中,凭借管理者、决策者以及所有者的多重身份,从中获取的非经济利益或效用,其中包括行使权力的能力(如家族对企业的持续控制和影响)、维系家族成员之间的亲密、满足自身特殊情感的需要、家族文化(价值观)及财产的传承(Gómez-Mejía等,2007)、建立和维持正面的家族形象和声誉(Sharma和Manikutty,2005)、累积社会情感财富资本(Zellweger和Astrachan,2008)以及基于血缘关系的利他主义实现(Gomez-Mejia等,2011)等。通过拥有所有权、管理权和治理方面的权力,家族获得了影响企业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与能力,进而对企业的目标产生影响(Chrisman等,2012)。值得注意的是,家族目标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两者可能存在重叠与矛盾,即存在以家族为中心的目标(Chrisman等,2012)和以企业为中心的目标(Singer和Donoho,1992;Mahto等Jr,2010),两者的冲突与妥协表现为企业内部不同利益团体之间相互力量的博弈过程。企业最终追求的不同的非经济目标及其实现程度,会给家族带来不同的情感效用满足。也就是说SEW可能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是可能存在多个不同的维度,并且不同维度带给家族的相对效价(valence)可能也是大不相同的,甚至可能是截然相反的。这样一来,具有不同效价的SEW的构成维度作为企业决策的参考点对不同行为的影响效应和程度可能就会是不同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对SEW的构成维度做出系统的刻画,并对它们可能带给家族的不同效价,以及由此对企业不同战略决策造成的影响进行区别分析。Berrone等学者在2012年率先对SEW的构成维度进行了梳理,基于对已有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他们将SEW划分为五个维度:家族控制和影响、家族成员对企业的认同、紧密的社会情感财富关系、情感依恋和跨代传承意愿。此框架在当前的家族企业研究中引起了不少学者的认同和追随。比如,Cennamo等(2012)率先基于此框架对家族企业中的利益相关者参与进行了系统地理论分析。可是,也有学者对此分类框架提出了一些质疑和批判。比如,国内学者朱沆等(2013)就曾指出,家族成员对企业的认同和情感依恋两个维度之间存在部分重叠。此外,在现有的多数研究中,SEW往往被整体性地理解为家族从企业中获得的积极效用,并将之视为影响企业行为的一种正向激励因素。近来,Kellermanns等学者在一篇评论性文章中,首次提出了SEW可能存在“阴暗面”的观点。他们指出,家族所追求的SEW有可能会成为部分家族成员的情感负担,如跨代传承和家族控制(Kellermanns、Eddleston和Zellweger,2012),进而可能会令企业去采取一些有损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行动。对于这一理论猜想,窦军生等学者率先做出实证回应,通过对中国家族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的研究,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SEW“阴暗面”的存在(Dou、Zhang和Su,2014)。最近,加拿大学者Miller夫妇进一步在理论层面拓展和深化了这一观点。根据SEW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他们将SEW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受限的(restricted)SEW和泛化的(extended)SEW。其中,前者主要关注直接的家族成员的利益,后者则同时关注家族成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他们认为,两种类型的SEW有不同的理论和实证依据,可以分别用来解释家族企业中的不同行为(Miller和Breton-Miller,2014)。通过上面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目前学者们对SEW构成维度的识别基本上还是沿袭了先前关于家族企业中非经济目标和家族影响力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对其类型的划分则主要围绕其可能给企业不同利益相关者带来的影响展开。并且,以往研究中大多将SEW视为家族企业内部特有的决策参照点,其产生主要源于家族成员(往往被看作一个目标一致的整体)对企业的参与。然而,事实可能并非如此,不同的SEW可能源自企业内部多个群体间的利益或目标冲突以及彼此间的妥协,因此SEW可能同时拥有正、负两个方面的效价,进而不同维度可能对企业的不同行为以及企业绩效表现出不一样的影响。一是对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表现为促进企业总体发展,包括提高企业的声誉、维护与利益相关者和社区的良好关系(Miller和Breton-Miller,2014)。二是更聚焦于家族成员的利益而有可能损害企业的利益,主要体现在利他主义、家族社会地位、家族在社会的声誉、家族的和谐等方面。正因如此,我们需要在具体的研究中对具有不同效价的SEW的构成维度进行独立检验,以此来增进对家族参与影响企业行为的内在机理的深入和细致的认识。

四、SEW实证应用梳理与整合

正如我们上面所述,SEW框架为家族企业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或者说是更加贴近家族企业本质的解释逻辑,因而迅速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和重视,并相继被用来对家族企业中的一系列行为进行解释和检验。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对战略管理视域中相关实证研究进行梳理,并尝试对这些研究的内在逻辑框架做出整合性的分析。在对这些具体研究做出梳理和整合之前,我们将首先对家族企业中的行为做出探索性的分类,因为我们相信这一分类框架将有助于我们对基于SEW视角的家族企业行为研究的整体性理解和把握。

(一)家族企业行为分类

一个理论模型企业是一个沟通系统(March和Simon,1958),企业目标和行为是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legiti-macy)、权力(power)和紧迫性(urgency)(Mitchell、Agle和Wood,1997)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在有些目标和行为上,家族成员会拥有更高的自由裁量权,企业更可能会遵照家族的期望。这样的目标和行为最能够体现企业的“家族”属性。在其他一些目标和行为上,无论是作为股东和管理者的家族成员,还是企业本身,可能都不会拥有太高的自由裁量权,而是较多地受到政府部门等企业外部第三方的监管,这样的目标和行为可能与非家族企业无异。基于这样的分析,我们认为家族成员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高低可能是家族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分类维度。此外,家族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同其他企业一样,也会追求经济或财务目标。从该维度看,企业行为可以根据它们对经济或财务目标的直接贡献度高低进行分类。比如,企业为履行法律、伦理和志愿责任(Carroll,1979)所表现出的行为更多地会对企业的经济或财务目标产生间接的贡献,而为履行经济责任(Carroll,1979)所采取的各种行为显然会对企业的经济或财务目标产生直接的显著贡献。基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两个维度(家族决策者拥有的自由裁量权高低、行为对企业财务目标的直接贡献率高低)将家族企业中的行为大致分为四类,分别是财务绩效直接贡献度高/家族决策者自由裁量权高、财务绩效直接贡献度高/家族决策者自由裁量权低、财务绩效直接贡献度低/家族决策者自由裁量权高以及财务绩效直接贡献度低/家族决策者自由裁量权低。对企业财务绩效直接贡献度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研发创新、资本结构、多元化、国际化和并购等行为。其中,企业并购行为可能会受到反垄断监管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如2008年,米塔尔和中国民营钢铁东方集团的收购协议由于未能及时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的反垄断批复而导致过期失效。可见在兼并收购过程中,家族企业决策者(主要是家族成员)的自由裁量权处于稍低的水平。企业采取此类资本结构多元化行为时,需要考虑到行业、政策、经济形势等大量因素,特别是企业在采取国际多元化行为时,还需要着重考虑企业计划进入的国家和地区相关的制度因素(如关税壁垒)(Hymer,1976)和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因素(Kogut和Singh,1988),还要受到更大的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企业决策者的自由裁量权也会稍低。企业决策者对研发创新和资本结构等行为通常具有相对较高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这些行为在高财务绩效直接贡献和高企业决策者自由裁量权的象限内。对企业财务绩效直接贡献度较小的行为,主要包括慈善捐赠、前涉性环境战略以及较少污染等行为。其中,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于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以及对废弃物的处理的强制要求,因此企业减少污染等行为更多是被动的行为措施,自由裁量权低;同时,企业出于社会形象、企业声誉等方面的考虑,会主动进行慈善捐赠(Carroll,1979)和前涉性环境战略(Sharma,2011),因此企业决策者对这些行为拥有较高的自由裁量权。

(二)家族企业行为研究

在一项开创性的研究中,Gomez-Mejia等(2007)率先以西班牙南部的橄榄油作坊企业为对象,利用SEW框架解释了它们的企业间合作行为。对于小型橄榄油企业不愿加入合作社的现象,他们给出的解释是,家族企业的风险偏好并不是稳定不变的,而是将SEW作为其首要决策参照点。在面对战略决策困境,即高财务绩效低风险但是会损失SEW的情况和低财务高风险不损失SEW的情况,家族企业会更乐于选择后者(Gómez-Mejía等,2007)。随后,他们继续利用SEW框架深入研究了家族企业的多元化和研发投入等战略行为。他们发现,家族为了实现对企业的持续控制,避免因为外部资源和管理人员的进入导致企业控制权的稀释,会更少地进行多元化(Gomez-Mejia、Makri和Kintana,2010)和研发投入(Gomez-Mejia等,2013),以此来确保家族对外的独立性和决策的自主性。近年来还有一些研究尝试将SEW框架和其他理论视角进行整合来对家族企业中的战略行为进行解释和检验。Berrone等学者(2010)首次以SEW为主导解释框架,结合企业声誉理论等,对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在环境污染方面的表现进行了分析和检验。他们发现,由于家族关注外部社会对企业和家族的评价,或者是看重家族和企业的社会声誉,因而与非家族企业相比,家族企业会主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遵循类似的逻辑,Cennamo等学者(2012)进一步拓展了对利益相关者的关注范围。他们分析指出,当SEW成为企业战略决策的首要决策参照点时,他们会更多地考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行更多前涉性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活动。在此项研究中,作者们首次对SEW不同维度的效应差异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家族对SEW不同维度的看重会影响他们对企业内外部不同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关注和偏重。与上面两项研究着重考察家族追求SEW会积极推动企业更多的关注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或者说是Miller夫妇所谓的泛化的SEW)不同,最近开始有学者从受限的SEW或者SEW的“阴暗面”角度分析家族参与对企业战略行为的影响。Leitterstorf和Rau(2014)分析了家族企业IPO过程中的折价行为。他们认为,为了避免发行失败导致的声誉受损,家族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会进行更高程度的IPO折价,这一做法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Dou,Zhang和Su(2014)则着重考察了家族参与对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影响。他们认为,由于不同的家族涉入程度,家族保护和提升SEW的能力和意愿会存在差异,进而会影响到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他们的实证分析表明,家族所有并且家族长期控制的企业会进行更多的慈善捐赠,但是在子女不愿意接班的情况下,这种积极效应会明显减弱。基于此,他们认为,在子女不愿接班的情况下,家族对代际传承等SEW的追求可能会给家族成员带来情感上的负担(即SEW的“阴暗面”),进而会让他们去采取一些更加自利的行动。为了能够对基于SEW视角的家族企业战略方向的实证研究进展有一个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我们从几个重要的维度来对近年来发表在组织与管理领域主流学术期刊上的以SEW为解释视角的研究文献做了一个简要的整理。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现有研究基本上都沿袭着Gomez-Mejia等学者在2007年提出的基本解释逻辑,即认为家族对企业的涉入会导致他们产生保护和提升SEW的意愿,进而会推动他们去影响企业不同的战略决策。这一逻辑可以简要地以图示说明。此外,我们可以发现,目前基于SEW视角的家族企业行为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对企业财务绩效的直接贡献度相对较高的几类企业行为,对企业财务绩效直接贡献度相对较低的企业行为,尤其是那些企业决策者拥有较高自由裁量权的行为,比如慈善捐赠、前涉性环境战略等,受到的关注明显偏少。这显然是后续研究亟须改进的地方,因为只有作为企业决策者的家族成员拥有较高自由裁量权时,企业行为才能更好地体现出“家族”属性,家族企业理论研究的意义才能得到彰显。五、现有研究的不足和未来方向SEW框架的提出的确为家族企业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现有的实证研究也较好地增进了我们对SEW框架内在解释逻辑及其可能解释力的理解。可是,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我们还是清晰地感觉到,无论是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证方面,目前研究中都还存在不少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我们将着重对四个方面做出阐述,并简要提出可能的改进方向。

1.SEW框架的内在逻辑需要进一步明确。

根据“SEW保护逻辑”(Gomez-Mejia等,2011),是家族保护和提升家族成员的SEW的意愿,而不是他们从企业非经济目标中获得的SEW的量,影响着家族企业的战略决策。可是在现有的多数研究中,学者们并未对SEW本身和SEW保护意愿做出严格的区分,而是相互混淆的。显然这两者并不是一回事,因为SEW的多少可能跟SEW的保护意愿的强烈程度没有太强的直接联系。认识到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决定着我们在实证研究中的具体变量的设置以及对变量的测量方案的选择。

2.SEW不同维度间的相互关系需要厘清。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SEW不是一个单维的概念,并且不同维度之间可能也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存在一定的因果关联。比如,Chrisman等学者的研究就向我们表明,家族本质(指家族代际传承和家族对企业的承诺)部分中介了家族涉入和以家族为中心的非经济目标(包括家族和谐、家族社会地位、家族认可等)之间的关系(Chrisman等,2012)。这一研究发现,再结合前面我们提到的不同维度可能会给家族带来不同的效价,进而会对企业行为产生不同影响的观点,我们认为,在未来的研究中需要将SEW各维度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分别进行测量和检验,如果同时检验就需要进一步考虑各维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3.家族的SEW保护意愿需要直接测量。

在现有研究中,SEW较多地被用作一个笼统的解释视角,不同研究中对其内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并且多数研究都没有对SEW本身以及家族保护SEW的意愿做出直接的测量。按照Gomez-Mejia等学者的说法,大家对SEW更多采取的是替代测量的方法(Gomez-Mejia等,2011),即用家族涉入来间接指代SEW保护意愿的存在。如此一来就可能会引发两方面的问题:首先,这些变量与家族成员的SEW保护意愿之间的关系还不确定,比如家族持股比例高并不意味着他们保护SEW的意愿就强,而现有研究似乎都将此作为一个暗含的假设。DeMassis等学者最新的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我们担忧的必要性。他们认为,家族涉入为家族影响企业战略行为提供了合法性和能力,而对SEW的保护意愿则会促使家族成员去利用这些合法性和能力来影响企业的战略行为,两者结合是家族影响企业行为的充分条件,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缺失都可能会带来实证研究结果的偏差(DeMassis、Chirico、Kotlar和Naldi,2013),两个因素可能带来不同的结果,不能混为一谈。其次,在没有对SEW的保护意愿本身做出直接测量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肯定地将家族参与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归因为家族成员的SEW保护意愿,因为我们无法排除其他可能的替代解释逻辑。为此,我们接下来需要在对SEW的构成维度做出清晰刻画的基础上,遵循科学的量表开发流程,来开发一套对家族保护SEW的意愿进行直接测量的量表。这或许是推动SEW框架发展的最为根本和关键的一项任务。

4.SEW保护逻辑的外推效度还需检验。

SEW框架自提出伊始便迅速被家族企业领域的学者所关注,并被很快地应用到对家族企业不同行为的解释和分析中,比如风险倾向、多元化、环境保护等。现有研究似乎预示着该视角对家族企业的多种行为都有着较强的解释力。可是,目前被学者们所关注的行为中,要么是直接与企业的经济或财务绩效相关,比如多元化、研发投入等,要么是受到较强外部监督和管制的非经济行为,比如环境保护等。但是对那些拥有较高的自由裁量权的企业行为,比如慈善捐赠、前涉性环境战略等,学者们投注的笔墨还明显偏少。要真正检验SEW保护逻辑的外推效度,这些都将是非常值得探讨的话题。

作者:窦军生张玲丽王宁单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