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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型经济具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扩大社会就业的显著作用。正如创业大师拉里•法雷尔所说:“发展创业型经济是打赢21世纪这场全球经济战争的关键。”鼓励、支持创业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政策取向,引发了政界、学界和实业界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来,各省、市积极推出系列举措,着力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各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创业型经济,创建创业型城市,并以此作为社会发展、产业升级的助推器。
创业孵化基地为支持创新创业活动,培养新创企业而提供共享服务和基础设施。它具有很强的经济外部性,是区域经济成长发展和区域创新系统的子系统———创业支持系统的核心(李博识等,2006)[1]。强调城市创业环境的硬件设施,投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成为政府优化自身城市创业环境的重要举措。如国办发(2008)111号文《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各级政府不遗余力开展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投资主体单一,市场机制薄弱
当前我国创业孵化基地的投资者主要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这种孵化基地不以盈利为目的,这使得它在加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优化地区产业结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战略性的带动作用。但同时也伴随了相应的问题:随着创业孵化基地的发展,政府过分的投资容易抑制其他投资者的进入,从而造成投资主体单一(唐丽艳等,2006)[2];由于创业孵化基地由政府投资组建,所以大多也由政府直接参与经营,过分运用行政手段,片面强调孵化器的社会功能,使孵化基地的经营不习惯使用经济手段,忽略了孵化基地管理的市场行为和孵化基地自身利益,这也自然使得创业孵化基地难以构建好合理的盈利模式,不能实现盈利和自我滚动发展。同时,有些孵化基地在政府无偿投入的支持下,企业享受了太多优惠政策,甚至包括零税收和零房租等,使培育的企业风险降到了最低,使企业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磨练和严格的培训。
1.2偏重硬环境,忽视软环境建设
现阶段,我国创业孵化基地的投资者主要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建设过程中,政府的精力大部分都投在了孵化基地的硬件设施建设上,软环境建设远未到位(殷群等,2008)[3]。刘东华等(2009)[4]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他们利用安徽省17个地市的样本数据,对企业家、政府官员和学者等不同利益主体视角下的城市创业环境评价的差异性进行分析,检验结果表明:企业家和政府官员着重关注市场环境对于创业机会的影响,同时后者更加强调以有形基础设施为代表的物质环境的重要性;而研究学者则主要关心政策环境和文化环境对于创业机会的贡献度。目前创业孵化基地一般仍停留在程序性孵化服务阶段,对企业的基础设施、空间范围、基础等方面的服务较为完善,却还没有能力走上通过深层次服务促进创业企业发展的科学发展轨道(王爱玲,2009)[5],这就难免使孵化基地沦落为“物业管理公司”,不利于其获得长远、健康发展。
1.3缺乏科学规划,协调互动乏力
伴随人社部发〔2008〕87号文启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各省、市更是掀起了新一轮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热潮,各级、各类创业基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有些地方创业孵化基地的建立,不是源于对其功能的理性认识、对该地区市场需求的反应,而是一味附随,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非理性行为:孵化基地项目盲目上马,不注重可行性研究,不考虑建成后的运营与发展;不考察当地的孵化市场容量和企业需要,盲目求大求档次等(李博识等,2006)[1],容易陷入政绩工程的怪圈。同时,各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林立,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企业、学校等开办的各种形式的创业基地功能不明确,缺乏统一规划、重复建设严重,协调互动乏力,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整体效应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因此,从城市创业孵化基地宏观规划布局的角度,来探寻合理优化、整合城市各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源,明确基地功能和建设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型城市建设的城市创业孵化基地网络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城市创业孵化基地整体规划探析
2.1城市创业孵化基地整体规划思路
创业孵化基地作为城市创业支持系统的核心,是培植城市创业文化,培养创业型人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创业发展产业的载体和平台。一个城市对区域内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规划,必须立足城市发展定位及社会现实需要,明确功能、科学分类规划,切忌遍地开花、盲目建设。为此,本文认为从优化创业孵化基地布局,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在建设创业型城市过程中的载体和平台功能出发,可以将城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分为面向创业教育的创业孵化基地、面向扶持就业的创业孵化基地、面向产业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三种类型,并充分发挥学校、政府、企业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的作用,明确建设主体,强化区域内基地资源的整合与协调,以此形成城市创业孵化基地的整体规划思路和模型(见图1)。图1城市创业孵化基地整体规划模型从上图可以看出,三类创业孵化基地协调互动、有效衔接、共同作用,为构建创业文化浓郁、创业政策宽松、创业经济活跃的创业型城市夯实了基础平台。面向创业教育的创业孵化基地是开展创业教育的载体,有利于激发青年创业潜能,培养学生创业技能和素质,为面向扶持就业和面向产业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因其显著的教育公益性,应以学校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进行建设;面向扶持就业的创业孵化基地是政府促进公民充分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为激活城市创业活力,满足生存型创业需求,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因其显著的社会公益性,应由政府来主导;面向产业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是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动力,是城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核心,并能有效接纳、提升来自面向创业教育和面向产业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人才和项目,有效促进城市创业型经济的发展,具有社会公益和经济盈利的双重属性,应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方式进行建设。
2.2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整体规划分析
广东省中山市作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敢为天下先,民营经济发达,近三分之一的家庭从事私企或当个体老板,全民创业蔚然成风。2005年,中山市就提出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居住”的城市口号;2008年,中山市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将建设“三个适宜”(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作为中山未来城市发展的新坐标。2010年的《中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11年,建立1个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1个省级全民创业园区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各镇区均建立1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1)中山市面向创业教育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有效开展创业教育,满足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需要,中山市内各高校普遍都开办了大学生创业园。但由于目前中山市不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院校,其大学生创业园的技术创业活动并不突出,故其目的更多在于激发学生创业激情,激活校园创业氛围,提高学生创业践行能力,为学生社会自主创业奠定基础。他们更多是强调创业基地的教育功能,而非孵化功能。这类创业孵化基地比较典型的有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创业园,既是学校创业课程教学实训基地,也是学生创业实战基地,帮助学生将创业理想转化为实践行动,使学生能够在开办自己的实体公司中增强专业实践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在全真的市场环境中由学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充分培养学生市场竞争意识,发挥创业主体作用,在创业实战中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自我,具有一定的孵化功能。另外,由中山学院组建的龙腾创业孵化基地也属于这一类的代表。
(2)中山市面向扶持就业的创业孵化基地党的十七大确定了“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面向扶持就业的创业孵化基地主要用于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残疾人、农民工、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弱势群体就业创业的需要,讲求社会效益,不以经济效益为目标。这类创业孵化基地比较典型的有中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举办,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实施的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它以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搭建集政策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面向扶持就业的创业孵化基地还有由中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市委主办的青年创业集市,旨在激发广大毕业生以及社会青年的创业热情,营造创业促进就业,就业推进创业的社会氛围。另外,工商联、工会、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也积极开展针对特定困难人群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也属于这一类型。
(3)中山市面向发展产业的创业孵化基地面向产业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将很好地满足机会型创业活动的需要,通过有效的平台、载体,为技术创新研究和创业活动创造优越的环境条件,为其提供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和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推进区域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山市紧扣“一镇一品”产业集群经济模式,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方式进行,组建针对产业集群的各类创新创业中心,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并不断推动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比较典型的代表有中山市古镇灯饰创业孵化中心。古镇灯饰创业孵化中心由中山市古镇镇政府立项引导,琪朗灯饰厂有限公司主导,开创了“政企合作”的新模式。政府的政策指导、宏观统筹加上实力型企业的丰富实践经验,相对于完全由政府主持的工业设计中心或创新基地,灯饰创业孵化中心具有更强的操作性,以琪朗灯饰多年成功经验为模型打造的公共平台,把前期规划、创业实践和后续发展融合在一起,具有导向明确、资源丰富、配套完善、科学管理、研产销一条龙服务等特征,使之成为理念先进、配套完善、实力雄厚、政策优惠的灯饰创业中心。中山市以专业镇经济为依托,由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建设的专业孵化器紧贴集群产业,项目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具有很好的成长性,成为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典型特色和核心支柱。另外,中山市政府还委托相关镇(区)统一规划和管理的留学生创业园也属于这一类型。各镇(区)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留学生携带高新技术领域和新兴产、学、研领域的技术开发项目等入驻基地创业。中山市围绕创业型城市发展定位,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度,从创业教育、扶持就业、发展产业三个方面统筹区域内各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规划布局,已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孵化体系。
3几点启示
3.1城市创业孵化基地规划是一个系统工程。城市创业孵化基地规划建设应服从于城市发展定位及社会对孵化基地的发展需求,围绕创业活动涉及到的创业人才培养、生存型创业、机会性创业等对基地建设需要规划、配置创业孵化基地,贯彻“体系建设”的思想,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构建一个孵化路径四通八达、层级递进的孵化基地网络体系,确保不同类型、层次的孵化基地,以及孵化基地与周围环境、社会机构等的协调发展,加强各创业孵化基地之间,及与科研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专家、学者等的联系与合作,促进信息交流与资源互享,推动创业团队、创业项目根据需要在不同层级的创业孵化基地之间实现有效流动、发展和升级。
3.2城市创业孵化基地规划应激发多元主体的作用。城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更应激发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孵化基地规划建设的作用。投资主体应该由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逐步转向大学科研机构、大企业、民间机构和国外资本共同参与的投资模式,政府在孵化器发展的进程中主要扮演领路人的角色(王卫东,2006)[6]。城市创业孵化基地规划要发挥学校在孵化基地建设研究、孵化基地建设管理智力支持,及创业人才培养、培训的优势,要发挥政府政策制定,场地、经费、项目立项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更要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丰富的产业知识、经验及资源整合能力,分类规划、明确主体,建设主体多元、类型丰富、充满活力的城市创业孵化基地布局。
3.3应重视面向产业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的核心地位。面向产业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科技含量高,紧贴区域产业,孵化方向明确,带动效果明显,是打造创业型经济,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核心支柱,特别对于中山市这种镇域集群经济特色十分明显的城市效果尤其显著。2011年7月,科技部印发了《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国科火字〔2011〕153号],将使得这类基于产业集群的创业孵化基地在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实现区域产业技术升级发挥更为突出的作用。因此,各城市应将规划建设这类创业孵化基地作为城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中心,并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关注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的配套与融合,将产业政策落实、人才培养开发、知识产权交易、产学研联盟有效整合,为创业企业提供成果研发和转化的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