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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人力资源财会研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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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人力资源财会研讨

【摘要】本文从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会计的关系出发,论述了我国建立人力资源会计的必要性、人力资源会计的确认、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人力资源会计的计量等相关问题。

【关键词】人力资源会计;核算;计量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将成为生产的核心要素,然而知识经济中掌握知识的最终是企业的人力,将知识转换成最终生产力的也是人,人才是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作为知识表现形式的人力资源不仅成为推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因素,而且也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导因素。1964年,美国会计学家赫曼森首次提出了人力资源会计的概念。所谓人力资源会计,是指对组织的人力资源成本与价值进行计量和报告的一种会计程序和方法,它是会计学科发展的一个新领域,是在运用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原理的基础上,由人力资源管理学与传统会计学相互结合、相互渗透所形成的专门会计知识。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人力资源会计已逐步建立起一套较完善的理论体系。

一、人力资源会计的确认

所谓企业的人力资源,就是指能够推动整个企业发展的劳动者的能力的总称。人力资源会计与传统会计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人力资源会计将人力资源投资视作了资产。所以要谈论人力资源会计,首先就要涉及人力资源投资能否予以资本化,这一点历来是会计学者争论的焦点。尽管有关这一问题的论述已经相当多,但在其论述上,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为这一问题是关系到人力资源会计能否存在的关键,所以,笔者认为仍有加以论述的必要。

所谓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可以带来未来经济收益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下面笔者根据资产定义的要点,逐个分析人力资源投资是否可以资本化:首先,人力资源是可以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收益的经济资源。人力资源是指人的劳动能力,而非劳动者本身,而劳动者的这种劳动能力显然是可以带来未来收益的,这一点毋庸质疑。有些学者认为人力资源对企业所提供的未来利益难以像固定资产那样加以合理的预计与确定,所以人力资源不是资产。笔者认为,“提供的未来利益的确定性”并非是一项经济资源被确定为资产的必要条件,事实上无形资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就无法事先准确地确定,但我们仍将其视作资产,那么对人力资源为何就不能同等对待呢?其次,人力资源是可以用货币加以计量的。这是因为企业花费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如招聘费、培训费、保险费、工资及福利费等各项支出本身都是以货币形式反映的,这就使得以货币来相对客观地计量人力资源的价值成为可能。最后,人力资源也是企业可以实际控制的。对人力资源资本化持反对意见的学者认为:人力资源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其所有权归劳动者所有,而企业无法拥有对劳动者的所有权,从而也就无法拥有和控制人力资源。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有关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早有论述,马克思认为资本家用货币从市场上雇佣了劳动者之后,在事实上获得了对未来劳动者一段时间内劳动力的使用权,而且这种权利是以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的,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而非劳动者,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一旦劳动者被资本家所雇佣,他的劳动力就已经事实上为资本家所控制(因为在劳动契约解除以前,劳动者是不能再自由地向他人出售劳动力的),而同时资本家并不需要拥有对劳动者人身的所有权。所以,人力资源是可以为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

综上所述,企业在人力资源的载体——人身上的投资是企业付出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投资,是可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是企业能够控制和利用的,因而可以定义为会计资产。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人力资产是一种无形资产。这是因为,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资产,对应无形资产的定义与特征,我们可以发现人力资产的特征与无形资产的定义和特征是相当吻合的。

首先,人力资产不具备实物形态,企业员工虽具有实物形态,但人力资产是指员工的服务潜力,这种潜力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切不可把人力资产的的载体——人与人力资产本身混为一谈;其次,人力资产是能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用于行政管理的资产,人力资产能带来未来经济效益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再次,人力资产的受益期通常是一个会计期间以上,服务期低于一个会计期间的员工的工资等支出一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予资本化;最后,人力资产所提供的经济效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是因为:一方面,人力资产到底能带来多大的效益是很难估计的;另一方面,由于人才的流动性很大,使人力资产的受益期事实上也很难确定,所以人力资产所提供的经济效益带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人力资产应属于无形资产。

二、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

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主要涉及人力投资的核算、人力资源成本的汇集分配、人力资产的摊销、人力资产损失的确认等几部分。按照上述要求,应设立以下几个基本账户:

1.“人力资产”账户,总括反映人力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其借方反映人力资产的增加,贷方反映人力资产的减少。

2.人力资产累计摊销”账户,其贷方反映按一定的摊销率计算的人力资产摊销额,借方反映因退休、离职等原因退出企业的职工之累计摊销额,余额表示现有人力资产的累计摊销额,本账户应按照对应的人力资产明细账户设立相应的明细账户。

3.人力资产取得成本”账户和“人力资产开发成本”账户,这两个账户是成本计算性质的过渡账户,用以分类汇集企业在人力资产上的投资,借方反映投资支出的实际数额,贷方反映转入“人力资产”账户的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明对尚处于取得和培训阶段的职工的投资。

4.“人力资本”账户,该账户用来反映当从有关方面无偿调入职工时,作为“人力资本”的对应账户,反映投资来源。当职工离开企业时,应将“人力资本”账户相应的数额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特别应指出的是,“人力资本”账户应属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可用“资本公积”账户代替。有一种看法认为该账户既非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又非负债类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这一部分权益应属职工所有,当职工离开企业时,要同时转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它其实是股份制改革初期“企业股”的翻版,事实上,企业内部除了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之外不存在第三种权益。

三、人力资源会计的计量

将人力资源资本化,就涉及人力资产的计价问题,而对人力资产的计价主要有下面两种流行的观点,下面对这两大分支分别加以介绍:

(一)人力资源成本会计

人力资源投资支出是一个会计实体为了取得、维持和开发人力资源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取得人力资源支出。取得人力资源支出指会计实体为了获取某一项人力资源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1)招工支出,指为了网罗吸引求职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如招工广告费,中介机构手续费,接待费,材料费等;(2)选拔支出,指从应招人员中挑选理想员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面试时支出的费用,体验费,奖金等;(3)定岗支出,将录用的职工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所发生的各项一次性的支出,如搬迁费、注册费、接待费等,特别应指出的是,还应包括特定职工工作所需的特殊设备支出。

2.维护人力资源支出。维护人力资源支出指企业为将职工留在企业工作所发生的各种经常性支出,包括工薪及奖金支出、劳动保健支出、医疗保健支出、社会保险支出、人事管理部门的支出。

3.开发人力资源支出。开发人力资源支出指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1)上岗前培训支出,是指为了使职工具备完成特定工作所需要的技能,适应特定工作岗位的要求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见习费用、培训费用等;(2)在职培训支出,是指职工达到熟练程度以前发生的各项支出;(3)脱产培训支出,是指脱产学习,以提高员工素质,使之能适应新工作的要求而发生的支出,如教员工资,学员培训期间应发的工资,材料费、差旅费、住宿费、学费等。

上述的各项支出,并非要全部计入人力资源的成本予以资本化,只有那些受益期超过一年以上的费用才能予以资本化。一般说来,我们通常将人力资源取得支出和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而维护支出则按照传统财务会计的做法计入当期损益,但对数额较大的一次性维护支出,也可计入待摊费用,分期计入损益。

如上所述,现行会计不问支出的性质,将人力资源支出一律计入当期损益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人力资源会计正是要改变这一做法,使会计信息更具真实性、相关性。

尽管人力资源投资支出资本化就是将上述支出予以资本化即可,但是实务中依据计价标准的不同,又可分为三类,即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机会成本法。历史成本法是将上述的获得、维护、开发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资本化,较为客观和方便;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重新获得与原来相同的人力资产所要花费的成本,该方法提供的信息更具决策上的相关性,但由于对什么是相同的人力资产、重置成本到底有多大等问题的确定标准主观性过强,从而限制了其应用范围;机会成本法是以企业职工离职时使企业所蒙受的经济损失作为企业人力资产计价的依据,优点是机会成本较接近人力资产的实际经济价值,但该方法使用面太窄,主要适用于一些拥有专业技术能力的重要员工,对于一般员工不适用(因一般员工的离职往往不会带来太大的经济损失,即使有,也与员工的实际价值严重不符,不能籍此入账)。

此外,人力资源既然是一种资产,自然涉及摊销的问题,笔者认为人力资产的摊销应采用加速法摊销,摊销期可以按劳动合同期摊销,期末无残值。之所以采用加速法,主要是因为人力资产流动性较大,未来收益不确定性大,从稳健原则角度出发,采用加速法摊销(即前期多摊,后期少摊)应比较可取。其具体的摊销方法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采用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均可。

(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

有关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模型大体分为两类:群体价值计量模型和个人价值计量模型,下面分述之:

1.群体价值计量模型。主张该模型的人认为,人力资源的价值是指人力资源会计在组织中的价值,作为组织中的一员,人力资源会计离开了组织就无法衡量其价值,而且,个人价值的总计不一定等于组织的价值,所以,他们认为人力资源价值会计所计量的应是群体的价值,而非个人的价值,为此他们提出了用非购入商誉法和经济价值法测定群体价值的方法。非购入商誉法认为企业获得的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超额利润,应一部分或全部看作人力资源的贡献,人力资源的价值就是这部分超额利润资本化的结果(人力资源的价值=超额利润/全社会平均投资报酬率);经济价值法认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应是将企业未来盈余折现后,按人力资源投资占总投资数额的比例,将盈余现值总额的相应部分资本化的结果。

2.个人价值计量模型。主张该模型的人认为,组织的人力资源是个人价值的总和,只有先求出个人的价值,才有可能求得组织的价值,而且企业的许多决策都是以个人为中心的,取得个人价值的信息对企业的决策更具相关性。该模型常用的方法有:(1)未来工资报酬折现调整法,该方法认为,人力资源价值=未来工资支付额的现值×平均效率比率,未来工资支付额现值=∑〔si/(1+r)∧i〕,平均效率比率=∑〔(i×rfi/rei)÷∑i〕,以上两式中,si代表第i年的工资额,rfi为第i年的企业投资报酬率,rei为第i年的本行业平均投资报酬率;(2)指数法,是根据基期人力资源的价值,按照某一指数,推算以后年度的企业的人力资产价值。

群体价值计量模型和个人价值计量模型是相互补充的,群体价值计量模型主要是用于对群体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价,如班组、车间等;而个人价值模型则适用于单个员工的价值评价,各有侧重而已。

上面分别介绍了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的基本内容,那么他们在会计实务中的相互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笔者认为,通常情况下对人力资源的资本化应采用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方法。这是因为,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所以通过公平市场竞争所形成的人力资源的价格能最大程度的贴近反映人力资源的价值,所以将实际支出成本化的方法不会造成人力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另一方面,成本法数据的获取较为方便,获取的数据也较为客观,能防止经营人员利用处理方法的主观性篡改数据,粉饰报表;再者,尽管成本法未能涵盖全部成本,如政府支出等,但其未涵盖的部分主要是一些公共产品,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这一部分成本均不需支出,换言之,这一部分对企业来说是无成本资源,如同阳光、空气一样,企业人力资源会计对此没有反映的必要。所以,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应是人力资源会计账务处理的主流。但人力资源价值会计也并非一无用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无偿转入人力资源时,这时若选用成本法,人力资源的实际支出成本与人力资产的实际价值差别过大,而采用价值法则更具客观性、真实性,此时的分录为:借:人力资产贷:人力资源取得成本(记录人力资源的实际支出)人力资本(记录人力资产与人力成本之间的差额)

另外,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在财务评价、企业经营决策中的用途,较之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也更为广泛。目前,我国人力资源会计的研究理论上虽有所发展,但还很不完善,而且大部分理论还来源于西方论著的翻译,与国情联系不够紧密,人力资源会计的全面实施更是任重道远,这将需要理论工作者与实务工作者共同的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