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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监督目前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但从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实际工作中看还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单位内部机制不全。企业管理体制不全往往是造成会计信息失实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是通过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考核等方法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目前有的中小企业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有些中小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
第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从目前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看,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甚至还有无证上岗。同时普遍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的缺失相当严重,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第三,立法监督力度不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广大中小企业的经营机制、经营方式也在不断更新。目前的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在整个经济工作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以前没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与之配套的机制还未能建立和健全。针对所出现的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办法。《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
二、会计监督有效性策略
1.将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绩效与各项优惠政策挂钩。从中小企会计信息失实的源头来看,企业在扩大经营规模、扩充财力、吸纳高新人才等各方面都会受到来自政府、社会及其他部门机构的压力。在困局中帮助中小企业走出瓶颈之口才能从根源上抑制造假失实的现象。因此外部监督的力量和内部监督的控制产生两种相互制约相互利用的关系时,才能保障会计真实性的平稳发展。广大中小企业从完善内部控制环境入手,完善会计内控制度,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完善会计监督手段,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检查考核和评价机制,将内部控制的优质业绩作为回馈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成绩,通过政府、社会力量开发设计一套信用评价体系,将绩优企业纳入优惠名单之列,在银行贷款、基础用地、人才引进扶持方面给予优先优惠条件,从而帮助中小企业争优争先积极健康的发展。
2.建立民间融资合法程序与保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广大中小企业都面临银行贷款审批难、筹措资金渠道难、拆东补西还息难的问题,这势必导致企业会计造假、出具失实的会计信息,甚至产生企业风险危机,造成社会经济的不稳定。为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成长,妥善应对从紧货币政策下的民间融资风险,应当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有些地方采取的帮助中小企业融资的做法值得借鉴,例如有的地方由司法局联合法院、公证处,成立了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在各街道司法所设立工作联系点,为民间借贷提供司法保障。针对当前民间借贷纠纷特点,司法服务中心在工作中主要肩负以下职能:一是民间借贷备案登记。鼓励和协助单笔或多笔民间借贷到服务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定期整理借贷资料归建档案,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宏观防控大规模民间融资风险。二是借贷信息查询。建立涉诉频率高的出借人和借款人名单清册,借贷双方备案登记时,凭身份证即可查询该名单清册。出借人能够在放贷时更全面、准确地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情况,预防纠纷。三是公证民间借贷协议。经备案登记的借贷双方可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公证手续,在借款人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由公证处出具赋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四是司法确认借贷合同。
对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民间借贷纠纷,经人民调解员调解达成的还款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出具决定书。五是案件回访、风险预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备案登记的民间借贷双方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借贷双方的动态,排查群体性纠纷隐患。一旦发现资金链断裂风险,及时与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并发出风险预警提示。六是司法建议、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定期向辖区内的中小企业提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中小企业提出使用民间资本的合理化建议。这样有助于提高民间融资风险司法应对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为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确保社会主义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3.加大对会计造假、信息失实行为的处罚力度。在解读现行《会计法》时会发现,涉及到的法律责任一般都表现出了重检轻处罚的做法,尤其以行政处罚居多。但在实际个案中,这种法律规定并不能起到震慑作用。适当增加处罚的种类和提高罚款的下限,使造假者的造假成本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这样不仅使造假者无经济利益可图,还会因造假行为倾家荡产,让造假者在处罚严格的法律面前望而却步,充分发挥会计法规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撼作用。同时针对不断出现的新的经济问题,必须出台相关配套法律及法规,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作者:秦瑞单位: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