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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重组管理体制探索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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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重组管理体制探索

由于改制重组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股权构成、管理体制、机制、机构、人员、主营业务等各方面的重大变化,实践中往往出现安全管理的缺位、空挡或混乱,导致事故的发生。改制重组过程如何防止安全管理出现缺位、空挡或混乱是每个参与改制重组的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应当认真考虑的问题。

1企业改制重组的基本方式与特点

(1)整体改制。所谓整体改制就是将原企业的所有资产净值折合成股份,设立股份公司,原企业注销,原企业股东成为股份公司股东。不仅非公司制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可以进行整体改制,有限公司也可以采取整体改制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

(2)部分改制。顾名思义,部分改制就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3)企业重组——涉及到业务重组、资产重组、股权重组、债务重组、人员重组、管理体制重组等。

(4)企业改制后,在隶属关系、管理体制、机构、员工身份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改制后新成立的企业一般为独立法人单位,员工为新公司员工。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改制后的企业与原企业之间不再具有“隶属关系”,而关于安全管理由谁负责、由谁监管、由谁考核等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没有具体的规定和说明。

2对改制重组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思路

国内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的国企改制重组不断进行,企业产权结构将发生根本变化。新的公司与原母公司也不再是上下级的关系,是平等的企业法人之间的关系,原母公司只能以出资额行使股东权利,政府安全监管方面会在一定时期按改制重组前的方式运行,容易出现缺位。现实要求对改制企业的安全管理必需有新思路、新办法。开滦集团的基本做法是: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结合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联系开滦集团辅业改制的实际,形成了对改制单位安全管理的基本思路:确保改制过程中安全工作不失控,改制后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档。基本原则是坚持“三个同时”、做到“四个分别”、落实“五个不变”。“三个同时”即:坚持谋划改制方案的同时谋划安全工作,实施改制方案的同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改制后企业机构的同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好安全管理人员。“四个分别”即:安全指标分别确定、安全制度分别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分别制定、安全考核分别进行。“五个不变”即:无论是相对控股,还是参股企业,在改制前、改制中和改制后均要做到安全管理机构不变;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变;安全管理职能不变;安全管理制度不变;安全工作考核不变。

3对改制重组企业安全管理模式设计

为了适应新体制带来的变化,出资单位(人)既不能沿用过去那种“行政式”一管到底的传统做法,又不能放弃对这些企业的安全管理,应以安全发展观为指导,从完善机制入手,增强各级领导安全管理创新意识,积极推进安全管理机制创新,以适应新时期安全工作的需要,对改制单位的安全管理,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为确保改制企业安全工作不失控、安全监管不断档、安全投入有保障,做好改制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本着尊重事实、依法管理的原则,对改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按照不同的企业性质,确定不同的监管模式,实施不同的监管职能。

(2)出资单位(人)对全资子、分公司、控股公司(股比占50%以上),应对其实行全面的安全监管及考核。

(3)为确保出资人安全责任到位,出资单位(人)对相对控股公司(一般认为是第一大股东且股比占30%以上),相对控股出资人与新组建的企业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合同契约式的安全监管,契约中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确定监管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4)对改制重组后成为出资单位(人)参股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这些企业应独立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出资单位(人)不再对其行使安全管理职能,也不再承担新组建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按出资比例承担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但是,在未正式移交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之前,要继续对参股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服务,按出资比例承担法律、法规框架内规定的责任。

4新组建公司安全管理

(1)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安全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石,是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安全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前提。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改制重组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以及社会环境都发生较大变化,必须用发展的观点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适时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根据改制后安全管理的新特点,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理顺业务流程,用制度来规范管理行为。要对组织机构、工作内容、职责分工以及岗位责任等方面重新进行明确。

(3)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随着改制重组企业生产规模、业务范围、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变化,增加了许多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工种;企业改制重组的深入和管理的细化,出现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新情况。企业负责人应组织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

(4)根据人员重组实际,分层次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公司高管人员以学习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为重点;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对员工重点培训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本岗位应知应会,岗位危险预知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的岗位性强、技术特点突出,对安全生产影响大,因此作为重点对象来培训。

(5)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推行安全确认。安全确认是落实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生产作业过程和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使生产作业过程和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应组织开展岗位安全确认。

5结论

改制重组过程安全管理在实践中涉及面很广、处理起来十分复杂,而且关系到新组建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否正常进行,关系到新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关系到新公司企业形象和发展,关系到出资人安全责任追究。改制重组过程涉及的各方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在谋划改制方案的同时认真谋划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专项方案,确保改制重组过程安全管理工作不断线、不缺位、不放松,建立与实际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模式,促进改制重组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