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中小企业发展困境与财税政策激励思考范文

中小企业发展困境与财税政策激励思考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中小企业发展困境与财税政策激励思考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中小企业发展困境与财税政策激励思考

摘要:近年来,我国运用财税政策激励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诸多困境与矛盾,除自身的弱质性外,税收激励政策的落实是影响中小企业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加大激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形势下,解决税收优惠落实难,财政扶持非公平性等问题,直接影响着税收政策激励效应的发挥。为此,本文在分析税收的促进效应、作用机理的基础上,从积极转变观念,落实“放管服”措施,增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获得率;整体性“一揽子”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强化税务机关责任意识和税法遵从意识三方面提出进一步优化与扩展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激励的路径。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激励;作用机理;路径拓展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保持社会经济稳定与发展、吸纳就业、服务民生、增加税收,尤其是在促进供给侧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80%左右的就业、50%左右的税收收入均来源于民营经济;而中小企业又是民营经济的重要力量,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确立了法律基础;2016年以来实施的“营改增”、“减税降费”系列税收改革,为民营经济奠定了制度基础;而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则意味着为民营经济今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可见,税收激励具有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培育中小市场主体成长、增加市场竞争力的功能作用。然而,研究表明,我国中小企业的弱质性特征,决定了他们仍然存在资本实力弱小、融资难,税收优惠利益差异化,生产规模小,家族式经营较为突出,利用外资难,向社会化和专业化方向转变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税收管理质量不高、信息化程度较低,抵御风险能力弱、创新创业难问题突出等问题。因此,需要在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落实下功夫,需要克服税收激励越位、错位问题,探索科学、有效的税收激励制度与稳定机制,不断拓展税收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空间和路径等。

二、税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了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社会反响强烈,为中小企业创造了较大的获利空间,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2018年以来,国家实施了“减税降费”政策,这对中小企业来说不仅能有效降低涉及行业的税负,而且产生了外溢效应,推动了经济转型升级。

1、税收待遇仍然存在差别化,中小企业减税降负困难高培勇(2015)曾提出,“国家对中小企业虽然也给了一系列优惠,但在财税领域中一旦涉及到差别待遇、特殊优惠,往往受益的还是国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对GDP贡献大的企业”。近年来,这些问题依然长期存在,集中表现在:税收政策规定有差别,国有企业可执行“先征后退”,中小企业无此待遇;中小企业中的个体业户小规模纳税人居多,不执行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实际税收负担不减反增;中小企业征地用地难,在国家土地政策上,受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限制,中小企业零星用地被排除在计划外;在银行呆坏账准备金核销处理上,规模以上大企业(国有企业)可列入国家计划及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中小企业(私营企业)一般不得核销。

2、税收法制协调度弱,税收法治负影响增大现行税收制度体系运行中,还存在中小企业的税收法治制度滞后、变化较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及时、制度不配套、纳税服务缺乏针对性、执行税收激励政策难等问题。主要原因包括:税法与行政法之间机制不协调。主要表现在,现行《税务行政处罚》规章设定级次较低,与《行政处罚法》部分章节不一致。税法与民事诉讼法之间关系不协调。税收诉讼可依照行政诉讼法来进行,而绝大多数税收诉讼都涉及税收债务问题,其实质是要确定税收债务是否存在,欠税问题是否属于债务问题,税法是否属于国家法律体系内在内容等。

3、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获得率不高受管理水平、会计人员素质以及税务机关工作到位率的影响,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获得率较低。一是选择“查账征收”税收。具备聘用会计人员能力的小企业,受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这些兼职会计存在一职多兼,甚至存在兼职十几家小企业账务情况,不能保障为小企业争取到合法税收优惠利益。二是小企业财务人员往往是“见单记账”,缺乏完整性和整体税收筹划,甚至存在“做假账”问题,主管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小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数额、资产总额和销售收入等数据。基层税务机关因在执行政策过程中难以准确掌握小微企业的划分依据,从而影响对“同时具备条件”的判定,使得大部分小企业被排除在享受20%税率的门外。

三、税收政策改善中小企业发展困境的作用机理

税收激励中小企业发展中,其作用机理一般表现在:有利于整体价值提升、补充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促进规模效应等方面。

1、是提升经济学和法理学内涵价值的重要补充从经济学价值提升角度看,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着形态上属于人员规模、资产规模、经营规模都较小的企业,即人少、钱少、技术少、客户少,以及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程度较低的诸多困境,需要多措并举。强化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能够发挥经济学价值和法理学价值的作用。从经济学角度看,将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化、常态化,符合我国税收发展历史中崇尚的“取民有度”(《管子》)、“轻徭薄赋”(《史记》)思想,同时,符合现代税收“减税降费”税收思想的要求,让中小企业尽量富起来,发展起来,可以促进国家政策目标的实现,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从法理学价值提升角度看,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体系的完善,有利于优化税收制度体系,增强税收激励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特别是不断加快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法制化与税收法治化建设,对于建立公开、透明、公正的税收制度体系意义重大。

2、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内涵和外延拓展从国家战略的制定目标和价值上看,优化中小企业税收法律法规,既可促进其投资和再投资,又可以促进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和公平性。由此可见,从优化国家治理体系角度看,税收将在拉动投资、增加劳动供给、促进消费、鼓励技术创新、促进就业和创业,以及推进企业资产重组和增加企业获利能力等方面产生激励效应。从实践上看,通过制定一系列财政、税收等优惠制度与政策措施,大力度地减低税收负担,对于提振市场信心,提升中小企业的活力和动力的作用不可替代。近年来,各省市在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中,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大力推动县域经济的创业创新,发展中小企业的呼声和动作同步展开。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全面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落实国家降低税收负担和信贷扶持政策、市场准入政策,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仍然是今后较长一个阶段应予以重视的重大理论问题。

3、培育、提升中小企业发展的规模经济效应主要包括:将税收激励直接作用于地方产业集群的发展;将有利于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科技型的中小企业纳入税收激励重点;将有利于文化产业、旅游行业发展的中小企业纳入税收激励重点;将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中小企业纳入税收激励重点;将有利于全民创业、大众创新需要的,有利于利用资源优势,有利于促进省、市、县企业协作,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改造等市场化运营的,有利于促进高层次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的中小企业纳入税收激励重点。

四、税收政策激励中小企业发展的路径拓展

现阶段,各地应牢固树立税收法制与法治观念,以问题为导向确定改革目标,提高税收法制执行力、覆盖力和准确率。税收激励中小企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如下。

1、积极转变观念,落实“放管服”措施,增强中小企业税收优惠获得率落实好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合理降低中小企业税收负担,切实提高中小企业税收优惠获得率,应是税务机关的中心工作之一。重点包括:一是继续调整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将现行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销售货物的,提高到月销售额2万~5万元;销售应税劳务的,提高到月营业额2万~5万元。二是继续调整提高中小企业所得税税率。应将现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各地应采用选择性财政补贴政策,利用政府优势分批提供适合中小企业投资的中小型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股或参与PPP项目,凡是从PPP项目取得的税前利润,减按10%计征企业所得税。

2、整体性“一揽子”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难题(1)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制定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便利政策。凡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的企业间融资,借贷双方只要规范签订了合同协议,且会计记录完整真实,应全额减征或免征利息收益所得税。二是制定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半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或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三是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向中小企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社会资本向中小企业投资,投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限、利息条件,其投资收益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四是建立中小企业贷款补偿机制,各级地方政府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对中小企业直接补贴,或利息补贴等激励政策。(2)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一是扩大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对于中小企业用于技术创新超过当地同类行业平均税负的部分,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二是中小企业发生出售专利权、新型工艺、新配方等实现的销售收入,可免征增值税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符合已确认按中小企业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国家、省级重点扶持的高新中小企业以及技术开发投入占比连年增长的企业,除技术开发费用加计税前扣除外,企业所得税可获得再减征10%的优惠。(3)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向中小企业流转。完善鼓励人才向中小企业流转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体现在,凡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经税务机关审定,可在3年内每年人均抵免应缴增值税20,000元~30,000元的优惠;凡以流转方式到另一中小企业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可给予每年30,000元~50,000元的税额抵免;凡对中小企业采用奖励方式计入员工的股权,在未来股权转让环节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3、强化税务机关责任意识和税法遵从意识(1)税务机关应不断提升涉税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建立不作为行政追究制度。将不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纳入不作为行政追究范围,制定明确具体的税务机关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并与薪酬奖金制度、领导提拔挂钩,严肃税收行政纪律;二是优化中小企业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和税收优惠申报与备案制度,实行专业化细分、纳税人资格认定、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简化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引导中小企业纳税遵从,优化改善税收法治环境;三是建立中小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制度,重点检查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纳税情况、发票使用情况、出口退税情况、信息化建设、办税流程与审批情况、违法犯罪情况,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纳税遵从。(2)建立县级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度,增强办事效率。由县委书记、县长负总责,由税务、财政、工商、工信、经贸、金融等部门组成行动组,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包括法律问题、税收争议、用地或投资问题、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监督等重大决策事项、表扬与问责事项;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制度保障和机制保障。建立政府服务中小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3)规范社会服务体系,发挥税务中介机构的作用。税务机关应加强与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涉税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推介中介机构和宣传鼓励中小企业委托中介服务的方法:一是将具备一定规模的中小型企业的涉税服务、税务审计,税收优惠审批鉴证等业务,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涉税中介机构,重点是税务师事务所定向招投标确定。二是税务机关与现行税务师事务所订立的中、长期战略合作合同,再推介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签订协议,办理税收优惠政策报批和纳税申报服务。三是涉税中介机构与税务机关达成协议后,年终应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与评价,其工作内容应接受委托税务机关的抽样评估和稽查,检验税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保障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防范中小企业纳税风险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白景明、于长革等:谨防结构性风险,力谋全局型发展——西部地区财政经济运行调研引发的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17(1).

[2]贾康:财税如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融资[J].金融市场研究,2012(2).

[3]胡绍雨:国外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J].经济研究参考,2015(12).

[4]宋丽颖、刘明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负效应分析与政策优化——基于419家不同规模企业抽样调查[J].财政科学,2017(3).

[5]闫坤:促进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J].时代金融,2016(9).

[6]陈锷: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财税政策探讨[J].财会研究,2015(3).

作者:杨树琪 仲慧 单位:云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