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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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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研究

摘要:

我国农业气象灾害政府应急管理机制存在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农业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机制有待健全、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联动机制缺失等问题。应从健全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预警机制、建立综合指挥协调机制等方面健全农业气象灾害政府应急管理机制。

关键词:

农业气象灾害;政府应急管理;机制;问题;对策

中国作为世界农业大国耕地面积广阔、粮食产量丰厚,但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的情况异常严重。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农作物遭遇灾害面积高达2489万hm2,其中绝收309万hm2,造成的经济损失为3373.8亿元。农业气象灾害是造成农作物减产的主要原因,为此构建并优化政府应急管理机制,减小农业气象灾害对种植业带来的损害,是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农民收入的保证。

一、我国农业气象灾害政府应急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1.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法律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当前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立法深度不够,尚未达到法制化和制度化的要求。严谨的应急管理法律政策条文是管理部门开展管理工作的保障,尽管我国在农业气象灾害上出台了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但上述法律并未对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中各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也缺乏专门针对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条例,因此可行性有待商榷。

2.农业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机制不健全虽然目前全国大部分农业种植区都能在第一时间接收到气象灾害信息,但偏远农村山区新媒介普及率并不高,很难实现气象灾害信息的随即接收,且农村地区尚未普及高效的信息传播渠道,短时局部暴雨造成洪涝灾害的预警时间十分有限,因此“最后一公里”的传输手段问题有待解决。且气象预报的精准率和气象信息预警的及时性与农业大生产需求之间的差距使得完善灾害应急预警机制势在必行。

3.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有待建立农业气象灾害发生前后,气象部门、政府机构、基层农技部门等展开抢险救灾工作,但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自为政,导致不能有效调动人力资源、充分使用救灾物资,甚至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迫切需要指挥协调机构宏观调控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指挥各部门具体工作内容,发挥各部门最大救灾潜能。

二、完善我国农业气象灾害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的对策

1.建立健全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应急管理法律机制不健全,已成为制约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障碍。虽然我国有相关的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等,但尚无基本应急管理法律并存在各法律主体相互冲突、抵触现象。为此应尽快优化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正规化。立法部门应制定国家统一的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包括突发农业气象灾害的应急法规,并将重大、突发性农业气象灾害的应急措施纳入这一国家统一的灾害应急法规,从而为制定农业气象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措施提供法律保证。2008年初50年一遇的雪灾充分说明了应急管理法律在进行抗灾工作中的重要性。农业工作者在前往抢险救灾工作途中由于正常道路被雪灾封闭,需要占用农用地开辟新道路,但因无法律赋予其紧急征用的权利,农业工作者无法逾越自身权限使用其他资源,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高达334000hm2。我国的政府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缺乏法律特允权,因此应出台类似保障相关部门可审时度势做出越界措施的法律。另外,还应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明确各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范围,规范其行为。民政部门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人口控制在土地承载能力的限度内。同时应按照各地农业生产现状和不同气象灾害特点,制定并修订专门应对农业气象灾害的法规。通过法规明确各政府部门在农业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职责,保证气象应急预案有序实施。

2.健全农业气象灾害政府应急管理的预警机制针对农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迟缓的问题,应从优化预案编制、完善预警机制两方面着手。首先编制修订《农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基层气象局联合农业局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农业生产现状、气候特征、地理环境、经济状况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农业气象灾害的应急管理预案。在抗击气象灾害摧毁农作物的实践中,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和农业工作者对当前应急预案定期分析评估修改,以满足农业气象灾害防治新形势的需要。其次加强气象灾害预警的理论研究,加快气象灾害监测的科学研究。在农业气象灾害来临之际深入信息接收迟缓地区做好预警宣传工作,如西部偏远山区、欠发达农耕区等,并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一经发出,农业生产者能采取应对防范措施,减少灾害损失。再次完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着重提高农作物种植密集区、承灾性脆弱区、农业气象灾害频发区的气象灾害监测能力。通过气象监测技术预测可能发生的次生气象灾害,如台风天气吹倒玉米、高粱等高植株农作物,同时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天气有可能造成洪涝灾害,高温、高湿天气诱发病虫害等进一步给庄稼带来危害。为使突发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更快捷地传输到农户手中,通过传统媒体和多媒体技术向社会传播灾害信息,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利用多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气象灾害常识,提高农民应对气象灾害能力。

3.建立高效统一的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应当在气象部门与农业部门之间选取专业人员组建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农业气象灾害发生时,成为具有权威性的农业气象灾害指挥协调机构。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分享交流各类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气象与水利、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研究,科学调配人、财、物等资源,形成良好的运作网络,如长期干旱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时制定科学可行的调配水方案,实现地区间水资源的科学配置,指挥农技部门带领农户共同预防干旱可能引起的病虫害等。指导委员会按照各地气象灾害发生规律及其时空特征,合理调整农作物的种植,使作物的生长错开气象灾害。如每年降雨集中期播栽抗涝作物水稻、玉米等;在受旱区实行水作改旱作,使易受灾发育阶段避开不利气象条件的出现时间。同时鼓励农业生产者加强绿化建设以减轻水土流失程度,降低暴雨造成的洪涝灾害;巩固农田防汛建设,开辟沟渠,及时排出地表水和地下水以防造成洪涝灾害;在暴雨季节出现前及时加固堤围,备足防汛设备,实施各项防汛举措,疏通田间排水系统,使小麦、花生等旱作物雨后田间积水能迅速排出;重大气象灾害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时指导委员会可为农户提供代替性经济活动弥补其经济损失,如转移至二、三产业;加强农作物的抗灾能力,培育或引进新型农作物使其能够适应气象灾害的侵蚀。

三、结论

农业气象灾害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的完善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加入到抗灾抢险的队伍中。政府单位将灾害应急管理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之一,提高应急管理救援队伍的救灾热情;司法部门制定农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法规条例;媒体机构督促政府机构及时安排救援工作,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提高现代灾害管理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张骞文.气象灾害应急动员协同治理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5(03):116-118.

[2]王瑛,赵谦,曹玮.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能力评价体系研究[J].安全与环境学报,2011(05):245-251.

作者:危春红 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