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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与企业价值的关联性研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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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与企业价值的关联性研讨

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会计的视角

尽管将低碳会计纳入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会计是不确切的,但它构成了低碳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推演基础。Friedman(1970)最早提出了社会责任与企业业绩间关系问题;Roman等(1999)对25年相关文献分类发现,企业社会表现与财务表现正相关文献33篇、无影响或无结论14篇、负相关5篇。比如Murray等(2006)发现英国企业披露较多社会环境信息则同期会有高回报(消除规模效应后仍然成立),而Plumlee等(2007)检验了企业股价与自愿信息披露的关系,特别是将资本成本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作为企业价值组成部分与信息披露质量间关系,得到企业价值与自愿信息披露呈负相关关系的结论。合法性管理理论认为有效的环境信息披露有助于企业声誉建立,环境信息披露会被用作企业管理公共政策压力的工具。Blacconiere等(1994)认为环境信息市场价值可能在于投资者将环境信息缺乏理解为环境风险,而事前环境信息披露可降低市场的负面反应程度。Freedman等(2004)研究发现政府出台环境监管措施或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都会引起资本市场相关企业股价的负面反应,而企业事前环境信息披露可以降低这种负面反应程度。Hasseldine等(2005)以英国企业为样本发现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对环境声誉建立有较强影响。这方面的研究也得到越来越多国内学者的重视。李正(2005)研究认为短期内承担社会责任越多则企业价值越低,但长期看则承担社会责任并不会降低企业价值。汤亚莉等(2006)检验了公司规模和公司绩效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正相关的假设。沈洪涛等(2007)研究发现石化塑胶业A股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具有价值相关性,披露数量和质量与股票收益率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刘冬荣等(2008)研究没有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水平与企业价值间的明显相关性,但规模较大企业选择更多的社会责任。总的来说,好的社会责任表现至少不导致差财务业绩。

(二)低碳会计的视角

IASB和FASB最初是制定排污权交易会计对二氧化碳等排放气体进行会计规范,比如FASB(2003)EITF03-14《参与总量-交易机制的排污权交易会计基准草案》与IASB(2004)IFRIC3《排污权》。TristramO.West等(2002)、Gray(2002);AldersgateGroup(2007);JanBebbington等(2008);DavidLevy等(2008);GreggMarland等(2009)对碳排放会计含义及内容、不确定性、报告与鉴证等开展了专门研究,提出以专门碳账户处理不确定性和风险。JanekRatnatunga等(2008)认为应包括碳固及鉴证。StewartJones(2008)将碳排放、交易及鉴证等会计问题统称为碳排放与碳固会计并提出构建思路。国内学者对碳会计进行了探讨,比如周一虹(2005)等对排污权交易会计要素的研究;王虎超等(2010)对排污权确认、计量和披露等具体问题的探讨;肖序等(2009)对国外碳会计最新发展进行了系统阐述,并构建了低碳经济企业碳会计体系。国内外相关文献涉及到碳排放配额会计处理、碳排放风险核算与报告、碳排放不确定性核算与报告、碳排放信息披露及管理等,但较少有企业碳披露与管理的市场反应方面的内容。另外,国内外对碳排放会计研究多以定性为主而量化显不足,并且定性研究也是视角性创新远远大于知识性创新。

(三)研究假设的提出

基于目前尚缺乏充分的碳信息披露参考文献,而且碳信息也是以社会责任信息重要组成部分的形式而对外披露的,因此可以借鉴国内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来推演碳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国内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表明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且不会导致差的财务业绩。鉴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正相关。

研究设计与实证检验

(一)上市企业碳信息披露方式和内容

公司社会责任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包括定性披露、非财务量化披露与财务量化披露三种Patten(1991)、Niskala等(1995)、Deegan等(1996)Cho等(2007)及Guthrie等(2008)实证研究表明进行三种形式披露的企业均有较大提高,但定性披露明显比其他两种形式的企业多,并且行业类型(敏感性和非敏感性)不同、环境表现不同的企业对货币性披露和非货币性披露的运用存在差异。现阶段碳信息披露就呈现出这种多元化,定量核算与定性描述并存,而且已经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开始将碳信息纳入定期报告,其中又多以社会责任报告作为碳信息披露载体并作为环境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企业碳信息披露内容总体上分为七个方面:(1)国家政策。涉及国家一年中重大减排政策、计划和目标;企业对政府号召的响应程度。(2减排战略。减排项目、排污权交易、排放强度、能源成本及减排规划等内容。(3)温室气体减排管理。从事温室气体治理、检测、研究及行政机构和人员情况;企业与低碳生产和低碳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等。(4)年度碳排放总量。企业碳减排方针、年度碳减排目标及成效。(5)低碳设备投资和低碳技术开发情况以及碳减排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6)温室气体种类、数量、浓度和处理、处置情况。(7)减排支出及收入。缴纳排污费、政府补贴及减排项目投资等。

(二)碳信息评价指数构建

主要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样本公司年报碳信息进行研究,基本做法是将碳信息分为特定类目并计算每类内容出现频率以描述明显的内容特征。这也是公司社会责任与环境会计研究最多被采用的方法。结合已有研究、碳信息披露项目(CDP)的做法以及我国上市企业碳信息披露现状,碳信息披露指标(CarbonDisclosureIndex)具体内容构成如表所示。现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如果包括上述1项信息则取1,即如果5项都包括则得5分,然后再根据披露内容、数量和质量进行打分,分值范围从1到5分。两个分值平均数是最终企业碳信息披露指标。

(三)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现阶段碳信息在我国属于自愿披露内容,通常社会责任表现好的企业会披露更多信息,显然也更可能披露碳信息,因此可选取上证社会责任指数股为研究对象。上证社会责任指数股由已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样本股中每股社会贡献值前100名的公司股票组成。我们选取第一期即2009年的上证社会责任指数股,研究其2009年和2010年两年的碳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相关性。选取的100家公司中有96家均对碳信息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披露。鉴于金融行业碳减排方式及碳交易方式与制造业等其他行业有本质差异,进一步剔除其中的7家金融企业。这样,共有89家企业的178个样本作为研究对象。碳信息披露指标数据为手工整理计算,其他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和WIND数据库。

(四)模型建立与实证结果分析

目前,我国社会责任表现较好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主要是在环境信息里提及碳信息,定量碳信息更是少见,但自愿披露定量碳信息企业会逐渐增多却是不争事实。企业碳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是企业最为关注的。这里我们将因变量Tobin’Q值作为企业价值的替代变量,碳信息披露指标(CDI)作为解释变量,来研究碳信息披露指数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本文借鉴张淑惠等(2011)研究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在模型中控制了如下控制变量,包括Size代表公司规模,用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值表示;ROE为公司净资产收益率;GROW代表企业成长性,用营业收入增长率表示。另外,为了控制固定效应的影响,模型中加入企业性质的哑变量STATE,国有企业记为1,否则为0。从而建立回归模型:Y=β0+β1X+β2Size+β3ROE+β4STATE+β5GROW+ε其中,Y:企业价值=Tobin’Q=企业总资本市场价值/企业总资本重置成本=(股权市场价值+负债账面价值)/总资产账面价值;X:碳排放信息披露指数。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CDI指数的平均数为1.831,说明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内容并不充分。模型参数估计及检验结果见表3,该模型的调整R2值为0.405,说明自变量解释了Tobin’Q方差的40.5%,模型可以接受。另外,所有变量的容差都大于0.1,VIF都小于10,说明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问题。实证结果显示碳信息披露指数(CDI)与Tobin’Q两者间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公司规模与Tobin’Q在1%的置信度水平上显著为负,净资产收益率(ROE)与Tobin’Q在1%的置信度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企业价值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显著降低,随着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而显著升高。股权性质与Tobin’Q在5%的置信度水平上显著为负。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回归系数估计值不显著。

理论上,企业通过实施碳减排能够得到更多机会降低风险和满足外部需求,从而提高企业价值。但模型结果显示现阶段我国上市企业碳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间没有显著的相关性。形成这样结果的主要原因可能是:(1)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较少以至于资本市场信息不能充分反映,使用的样本量只代表很少部分企业,也不足以引起资本市场利益相关者关注;(2)目前碳信息被认为是社会责任中环境信息的组成部分,这样就导致碳信息的增量信息功能缺失而使资本市场反应不足;(3)碳减排及其信息披露的成本收益现阶段的不对称性较强,短时期内不容易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同;(4)Tobin’Q作为企业价值的替代变量有比较严格的市场有效性要求,这可能导致在我国使用而出现结果偏差。当前要实现资本市场碳信息披露的企业价值反应,其基础工作是构建规范的碳信息披露体系直至碳信息披露准则。

基本启示

“十二五”规划提出我国将逐步建立碳交易市场,真实而完备的碳排放数据是交易先决条件,这就要求企业进行碳核算并对外披露碳信息。政治经济学会计观认为应在广泛的组织和制度环境中看待会计功能,公司社会责任与环境会计(CSEA)的自由观、共和观、沟通观及激进观等学术流派都一致认同会计的制度安排具有创造社会变革的能力。

实证研究没有得出《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中国报告2011》所言的“更好的财务表现和良好的气候变化信息披露与绩效之间存在很强的关联”结果的主因之一是碳信息披露规范缺失。碳排放是全球性环境问题,成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会推动统一碳排放会计准则的制定,这也有利于全球总减排成本最优化与国际碳减排合作机制不明朗时期碳减排信用的建立。可预见的是表外碳信息披露会逐渐发展为相对独立的信息披露单元,甚至是编制完全独立的需经第三方鉴证的通用格式“低碳报告”。

但不容忽视的是,中国低碳指数(2010)、中证内地低碳主题指数(2011)、汇丰晋信低碳先锋基金(2010)等的出现意味着气候变化项目开始具有了价值增值性。这一方面表明资本市场对碳信息披露的数量与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碳排放会计准则的制定被提上日程,也使得资本市场财务会计实证研究应在如下议题进行开拓,主要包括:(1)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意愿、影响因素及对策;(2)气候变化因素(比如碳贝塔[CarbonBeta])与企业价值(股票)估值模型改进;(3)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效率、清洁技术产品投入与研发的生态增益(eco-premium)研究;以及(4)碳排放交易价格、碳信息披露、低碳概念上市公司股价变动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碳生产率计量的市场反应)等。总体上看,企业应着手设计碳减排情境下碳会计体系与碳生产率视角的战略绩效评价体系,以拓展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碳管理、碳信息披露企业价值提升、碳信息披露价值投资等领域的战略定位,构建碳排放强度企业微观治理机制与创新低碳商业模式。

作者:王仲兵靳晓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