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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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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一、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要避免“拿来主义”

在签订合同时,通常要用自己的合同文本,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对方的合同文本时,必须通过自身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显存的一些问题中,有很多合同承办人为了方便,都让对方提供合同文本或者没有经过本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就轻易盖章。将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粗略的看一遍认为各种数据都没有问题之后就随随便便的签字盖章。即便是很多时候遇到某些合同条款对自身企业利益造成了损害,也不会强硬的争取。这样对待合同条款非常疏忽大意,其本质上也是一种玩忽职守,说严重点就是对企业的不负责任。本来在谈判时可以取得的一些正当利益也拱手让人,谈判的优势也不复存在,自己还蒙在鼓里,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会造成巨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存在没有合同范本可以参照,由业主方提供合同范本的情况,或者由主招标确定中标单位、要施工建筑单位与供货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施工建筑单位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评审,同时要向本企业的法律事务部门征求相关意见,之后再进行合同的谈判,修订合同中的一些风险条款之后再进行签订。

(二)确保合同规范履行

合同主体通常会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就是在合同的签订之前对签订对方主体的合法性进行一定的审查;第二是在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时注重履行主体要和合同主体一致。首先,在合同的签订之前,必须要对签订合同对方所应拥有的各种证件资质(如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安全证书等)做详细的调查,要对合同对方主体的签订资格和资信等级进行全面的调查,要尽量避免和不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合同主体签订合同,尽量避免和一些皮包公司签订合同,同时确保在双方合同之上签订盖章的双方必须都是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相关证书的自然人,同时也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特殊要求的其他有效证件;其次是在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必须要注重签订合同时的主体与履行合同时的主体保持一致,施工单位在施工建设时的任何手续凭证必须要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必须杜绝项目部的其他工作人员代签的情况或者直接向第三方进行转账的情况。

(三)确保合同条款明确

要确保合同中条款明确清晰,一方面,合同中所规定的关于工程项目的款项、质量、指标、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必须清晰准确,不能含糊不清,对于工程款项的结算方式等核心内容必须进行反复的仔细的检查,以明确双方职权,保证合同整体的严格性和完整性。例如在对外合同中,单单说明了“单价承包”、“总价承包”,但是忽略了应该选择二者之一,去掉另一个,还有的合同之中仅仅约定了“单价包干”、“包工包料”等内容,但是却没有写明具体的单价数据或者总价数据,这些都是严重的风险隐患,甚至还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此外,关于合同中一些数据与金额必须要同时有大小写,确认之后再进行签订;另一方面,要确保对外合同和施工建筑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主合同中的内容所一致,约定的条款要一一对应,而且应该规定好“我方违约责任的免除条款”。当前,在一些工程项目中,部分业主通过各种理由不与施工建筑单位进行结算,或者以其他各种借口拖欠工程款项,但是施工建筑企业在和业主签订主合同的过程中并没有将付款的时间与主合同挂钩,因此导致了施工队对施工企业提起诉讼的后果,因此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的出现,在对外合同的内容中必须要有“我方违约责任免除”的相关条款。

(四)做好合同保管与保密

如果实在无法避免诉讼,那么在庭审的阶段,任何一方对于己方所提出的任何主张都有义务举证,如果在举证不充分的情况下,就必须承担可能败诉的风险。在举证的过程中,应该提交相关证据的原件,因为只有提交合同和其他手续的原件才能够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并由法官裁量。一切的合同纠纷,合同的原件是至关重要的证据之一,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保管好合同原件。一方面,保管好合同原件能够促进合同的双方切实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另一方面,合同原件得以有效的保存,是今后如果发生诉讼纠纷时有力的证据。此外,合同条款中不免有一些涉及到合同主体双方的商业机密与企业信息,一些合同主体对于合同中的部分信息不愿意公开,因此必须要做好合同的保密工作,同时这也是合同法中对于保密义务的要求。

二、结语

总之市场经济从另一种角度上来说也可以称为法制经济或者合同经济,企业的管理者必须要提高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其自身行业的社会价值与特性让合同管理工作显得更加重要。如果不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就会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因此除了上文中提到的几点防范措施之外,笔者认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利用空余时间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合同法知识,虽然企业管理者并不是法律专家,但是基本的法律条款还是应该有所掌握;

第二,适当的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建筑施工企业都应该在内部设置法律顾问,让专业的法律人员为其服务;

第三,要注重合同签订程序,同时要保证能够诚信的履行合同条约;

第四,要注重相关证据的收集保存工作。只有做到了这些方面,才能够让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才能够推动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张变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