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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基础。民营企业已经并将继续成为我市吸纳劳动就业的主要渠道,在民营企业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和谐社会建设至关重要,为此,市工商联组织力量,对民营企业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总体状况
近年来,我市的民营经济步入了快速发展期。到2006年底,全市共有民营企业8.32万家,注册资金1132亿元,实现年销售2270亿元,从业人员达200多万人。针对我市民营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市有关部门一手抓引导,一手抓督查,积极探索,努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当前,我市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总体状况较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关爱员工的氛围不断增强员工是企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只有关爱员工、尊重员工、激励员工,员工才会认同企业、支持企业并且为企业的发展贡献才智。很多民营企业把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从传统的用工关系,转变为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事业共同体。同时注重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生存能力。宁波东方压铸机床有限公司对员工做到“五个必访”,即员工结婚、生病住院、女工做产、家庭有难、员工退休时,公司领导必须亲自拜访。企业关爱员工,员工也把企业看作是自己的家,并全身心地投入企业发展,这种尊重、理解和关心氛围正在我市民营企业中不断增强。
(二)民营企业的劳动用工不断规范我市的骨干民营企业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平等协商,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且员工的工资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增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有30678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27818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分别涉及职工122万人和115万人,这对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生产环境和生活条件不断改善随着我市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民营企业的生产设备不断更新,生产环境不断改善,提供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已经成为不少民营企业的共识。各类企业积极改造设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企业经营的首位。同时依托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积极举办各种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高标准建设员工食堂和宿舍,组织员工定期参加健康体检和外出旅游,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
(四)帮扶困难职工的力度不断加大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少民营企业对职工遇到的暂时困难给予了极大的帮助,有的出资建立帮困基金,有的通过党、工、团组织,开展募捐活动,为员工排忧解难。目前已有250家民营企业通过工会组织建立了帮困基金,总资金达3500万元,受惠职工达17.6万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建立慈善助残助困助学基金,去年补助困难员工资金达16万元,爱心募捐30多万元。
二、当前民营企业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市民营企业劳动关系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初创企业、小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的企业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中,劳动关系不和谐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以及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中,劳动关系不和谐的问题不容忽视,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不高。部分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其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为30%左右,有的即使签了劳动合同,其文本条款也不规范。二是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大。由于种种原因,我市一些中小企业只为部分员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大病、失业、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中的部分险种。三是部分企业员工工资报酬低于劳动付出。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微薄,员工报酬较低,并且这些企业员工的工作强度高、劳动时间长。据有关部门调查,去年我市务工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为1013元,仅为当时社会平均工资的57%。四是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去年我市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达6484件,比上年增长29.7%。上述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有:
(一)部分民营企业发展不稳定一些民营企业尚处于初创和原始积累阶段,规模不大,科技含量不高,往往从事一些技术简单、投资不大、易于模仿、便于进入的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有的企业关停频繁,员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有的企业资不抵债,业主一逃了之,造成职工工资的拖欠;少数企业通过降低员工工资、延长工作时间、逃避社会责任等方式来增加利润;此外,一些建筑企业存在工程转包,个别包工头卷资拖欠民工工资等现象。这些都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
(二)少数企业人本理念和法律观念不强目前,由于劳动力总体供过于求,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比较突出,“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短时难以改变。有的企业主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自己当作救世主和施舍者,不能善待员工;有的企业无视法律规定,侵害员工权益。虽然“五洲星”案件属个别现象,但影响很坏。
(三)现行的政策和措施不完善一是现行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账户没有实现全国流转,并且地区之间经济差距较大,很多外来民工不愿参保,更希望多拿一点现钱,而政策要求所有企业必须无条件为员工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障基金,这就为劳动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二是社会保险费率偏高。社会保险费是按社会平均工资的0.6至3倍之间征缴的,目前企业应缴的比例为:养老20%、医疗11%(另加5元的重大疾病救助金)、失业2%、工伤1.2%、生育0.7%,职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比例为:养老8%、医疗2%、失业1%。我市的社会平均工资较高,目前每月已达2123元,企业每月至少要给每位职工缴纳“五金”587元,其中企业承担447元。一些微利企业无力承担,只好减少参保人数。三是政策落实没有强制措施。目前的社会保障政策在实施和监督过程中存在较大弹性,有的地方借口“发展当地经济”和“优化投资环境”,随意放松政策监督力度,对企业的社保问题往往采取“有诉才纠,只补不罚”的办法,政策的严肃性不强,企业的参保率自然就不高。四是司法实践中尚有不公平之处。企业是有固定场所的经济实体,企业违法比较容易纠正并进行处罚。而劳动者流动性大,有的还居无定所,其违约往往难以追究,企业辞退员工会受到很多约束,而员工辞职则想走就走。五是我市的基本养老金“双低”政策,设置了较多的条件,实际很难进入,而杭州等地的政策则比较灵活,两个标准可以转换和折算。上述政策和措施的不完善也是导致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偏高一个原因。
(四)劳资沟通协商机制未形成虽然目前不少企业都建立了工会组织,但还不能起到与企业方的沟通协调作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没有沟通协商的平台,职工离职后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即要取证参与仲裁或应诉。这将牵制企业大量的精力和人力,而很多的纠纷本可以在沟通协商中解决。
三、构建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为在我市民营企业中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需要做到部门联动、上下努力、共同推进,争取在全国开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品牌,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企业关爱员工、员工热爱企业”活动,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评比和表彰活动,树立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和带动全市广大民营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企业管理,遵守劳动法规,建立稳定的员工机制,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二是要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促使广大民营企业自觉依法、规范用工,促使广大员工学法、懂法和守法。三是宣传部门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既要曝光个别违反劳动法规的企业,同时更要宣传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减少负面影响,使公众能正确看待我市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总体状况,为民营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一是要积极向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尽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外来民工参加的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做好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二是要及时调整和完善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随着国家《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我市要根据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实情,学习相关城市的先进经验,完善我市的相关措施。出台可操作的劳动法规监督检查措施,使这些政策和措施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相符合,起到规范、引导和保障的作用。三是要参考国外先进的养老保障政策成果,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体系。可探索建立分层的社会养老保障:第一层次是国家以养老税的形式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低标准的基本养老体系,确保每位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第二层次是经济发达地区为本地民众附加的相对较高水平的养老保障,以适应当地的消费水平;第三层次是职工个人的商业养老保险,在工作期间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业或职工购买一定数量的商业养老保险,使其在退休后能过上较好的晚年生活。这样既能解决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难的问题,又能实现全民保障、多层次保障的目标。
(三)实现就业保障共赢就业是民生之本、富民之源、安国之策。没有就业,也无所谓保障,因此要处理好就业与保障的关系。要根据当地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在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和企业发展的承受程度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以创造良好环境,激发创业热情,促进企业发展,保持就业岗位的持续增长。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纵容,也不袒护,确保企业和员工双方的权益,实现就业增长和保障健全的共赢。针对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发展不稳定的实际,建议把中小民营企业工资清欠,纳入农民工欠薪周转金范围,对中小企业因发展困境引发的群体性的工资拖欠情况,先由周转金支付,再向拖欠企业追偿,以确保社会稳定。
(四)发挥协调机制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和工商联三方在处理劳动关系协商机制中的作用,从宏观上处理劳动关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构建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体系,坚持落实“预防为先,基层为主,重在调解”的方针,大力构筑企业内部调解、区域性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要加强和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探索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简易程序,提高案件处理效率。把三方协调机制延伸到基层的乡镇街道组织,建立网络,明确责任,把劳动关系的不和谐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