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旅游资源概念回顾及认识范文

旅游资源概念回顾及认识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旅游资源概念回顾及认识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旅游资源概念回顾及认识

一、引言

作为旅游者开展旅游活动的前提条件和旅游产业赖以发展的核心要素,旅游资源也是构建旅游学科理论体系的根基,对“旅游资源”这一概念的定义是否正确,将直接影响到旅游学科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和稳固性,以及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然而,在当今的旅游学界中,对旅游资源这一概念的认知还存在着很大分歧。因此,对旅游资源进行科学地界定,是当前旅游学术界以及旅游实践者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本文回顾了过去40年中对旅游资源概念的界定,已及对旅游资源概念研究的相关文献,以期发现旅游资源概念研究的进展,归纳和总结前人研究中的共识以及存在的分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

二、文献回顾

在我国旅游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实践历史中,对于“旅游资源”这一概念的界定是长期以来持续争论的焦点。不同学科、不同行业、不同利益背景的主体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旅游资源”给予了界定,可以说众说纷纭。笔者收集了47种来自不同书籍、论文以及文件中对“旅游资源”概念的定义,目前社会及学术领域主要的定义已经基本涵盖在了其中。从本文所收集的定义中可见,在对“旅游资源”概念的界定上,不同主体各有各的立场,各有各的理由,也各自存在合理性。所以,至今仍是各持己见,争执不下。在旅游学术界,也已有大批学者对此问题进行过探讨,张凌云(1999)列举了当时代表性的16种“旅游资源”的定义,并将所有定义划分为三大类观点,认为“旅游资源等于旅游吸引物与旅游产品的交集”的观点,是最符合旅游业发展实际的,最后结合自身认识对其给出了解释;宋子千和黄远水(2000)在分析不同的旅游资源概念和相关论述后,提出了旅游资源概念应坚持的四点共识;张力生(2003)分析了已有的旅游资源概念及其属性,并从广义和侠义两个角度给出了旅游资源的概念;宋瑞(2005)也对我国现有旅游资源的概念进行了分类,并提出了现有旅游资源概念中的分歧与争论,最后以此为基础,提出了自己对旅游资源的定义及其划分标准;俞金国和王丽华(2010)在归纳总结现有关于旅游资源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旅游资源的几个本质特征并基于此提出了对旅游资源分类的方法;崔莹(2014)针对目前的4种对旅游资源有代表性的概念,对旅游资源的概念进行了辨析与探讨,认为在旅游资源的界定中“旅游业利用观”是更为科学的,并倡导以国标为标准,不应再对“旅游资源”继续争议。遗憾的是,虽然各个学者提出的见解都各有其长处,对于这一旅游核心概念的界定,我国的旅游理论研究至今并没有达成一个令人信服的、一致认可的解释。

三、研究发现

通过分析本文所收集的所有旅游资源概念及前人的研究观点,发现“吸引力”是“旅游资源”的基础这一共识已经达成。吸引游客的功能和价值是旅游资源必须具有的前提条件。即不管是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还是实际的旅游行为,某一资源之所以能够称作旅游资源,前提一定是它的吸引力。正如李天元和王连义(1991)在所述“吸引力因素是旅游资源的理论核心”。在本文所收集和回顾的47种旅游资源概念中,就有26种明确的将“对旅游者具有/产生/构成吸引力”或者“吸引旅游者”“吸引力”等直接纳入了对“旅游资源”定义的语言中,另外还有10种用到“激发旅游者旅游动机”及类似短语。可见“吸引力”作为“旅游资源”的核心和基础,在社会和学术领域已经基本达成共识,无可争议。但是,在旅游资源这一概念上,更多的是存在争论性的问题。以下便是作者在研究现有旅游资源概念及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总结的最主要的几类分歧。

第一,旅游资源到底是为旅游者所用还是旅游业所用。在本文所收集的旅游资源概念中,宋瑞(2005)、孙尚清等(1990)、孙文昌(1986)、刑道隆(1990)、杨贵华(2010)、张凌云(1988)都明确表示旅游资源应该“为旅游业所利用”,崔莹(2014)也认为在旅游资源的界定中“旅游业利用观”更科学。然而,陈传康和刘振礼(1990)、甘枝茂和马耀峰等(2000)、苏文才(1998)、杨贵华(2010)、郑本法(1994)则将“旅游资源”定义为能够“为旅游者(产生/进行/实施)旅游活动”的。这两种观点的不同,首先源于对“旅游资源”这个词语中“旅游”二字的理解不同。如果将其理解为“旅游者的旅游”那么就会赞成旅游资源应该为旅游者所利用的观点,倘若将其理解为“旅游业”,则会赞成“旅游资源”是为旅游业所利用的观点。作者认为,旅游资源必须“为旅游业所利用”的定义,似乎将“旅游资源”与“旅游业资源”等同了。因此,作者认为旅游资源应该“为旅游者所利用”的观点更加适合,即旅游资源应是可以用于旅游者开展旅游活动的资源。因为在旅游业存在前,旅游活动就已经存在,只是并未像当今社会这样规模化和商业化,若只有用于旅游业的资源才属于旅游资源,那么就等于说没有旅游业便没有旅游资源了。而且,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确实被旅游者用以开展旅游活动的资源,比如某些未被开发的海域、沙滩、森林以及一些不需要开发可以直接利用的博物馆、民俗村落等。这些资源没有旅游业的介入,或未被旅游业所利用,但对于旅游者来说,就是他们开展旅游活动的资源。所以说,将旅游资源视为被旅游业所用,这样的理解显然与事实是不相符的。但是,上诉两种观点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其实,被旅游者所用的旅游资源通常都是可以被旅游业所利用的,即便现在并未被旅游业所开发利用,也存在以后被旅游业所介入的可能。因为,某一资源既然能够供旅游者开展旅游活动,那么就拥有被旅游业所利用的价值和潜力。

第二,旅游资源是否是已经被开发的。一类观点认为,旅游资源是必须经过开发的资源。如保继刚和楚义芳等(1993)以及杨东升(2005)都将旅游资源定义为“人工创造物”。既是人工创造物,必然是经过开发的。朱玉槐等(1993)也认为旅游资源是经过人们开发,并在特定时空范围内被利用的。而另一类观点则认为,旅游资源是未经开发的资源,如黄回实等(1985)、朱玉槐等(1993)认为旅游资源必须经过开发才能成为旅游吸引物;杨时进(1998)则认为旅游资源是有可能被用来规划、开发的诸多要素。谢彦君(2001)定义旅游资源是可供旅游产业加以开发的潜在财富形态;杨桂华和陶梨(1999)认为旅游资源是可以为旅游开发和利用的资源。这一系列对旅游资源的表诉都说明旅游资源是处于目前尚未被开发状态的资源。但是旅游资源是否一定要经过开发,作者认为,旅游资源是未被开发或者不需要被开发的。首先,如本文在上一个段落的讨论中所说,某些自然存在的事物,并未被旅游业所开发,但确实已经成为了被旅游者用于旅游活动的旅游资源。还有一些资源是并不需要被开发而直接可以供我们使用的,如拥有秀丽风光的景区有些是天然存在而并不需要开发或加工就可以直接使用的。正如陈传康,刘振礼(1990)所说,在现实条件下,能够吸引人们产生旅游动机并进行旅游活动的各种因素都是旅游资源。其次,在对旅游资源的界定中,对“资源”本质的认识至关重要,“资源”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是“资财的来源,一般指天然的财源。”“天然的”,即“未经开发的”。如某些矿产、石油资源,开发前,我们称其为资源,开发后就成了所谓的钢铁、石油、天然气等等,我们不再将其称为资源。而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前我们将其称作“旅游资源,开发后,我们则为“旅游产品”。因此,作者的观点是,旅游资源是未被开发或并不需要被开发的可供人们进行旅游活动的资源,重点在于该旅游资源是否用于进行旅游活动。

第三,劳务或者人力资源是否属于旅游资源。一些学者,如郭来喜(1982)及唐学斌(1982)都将“劳务”纳入了旅游资源定义中。王大悟和魏小安(1998)、杨开忠和吴必虎(1998)也认为旅游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朱孔山(1998)将旅游资源划分为四个部分,包括了“旅游业人力资源”。然而,另一部分学者则持反对态度。认为人力资源或者劳务不属于旅游资源,只是在旅游活动中起到媒介作用(杨东升,2005)。将人力资源或者劳务纳入旅游资源的这种看法脱离了旅游资源最本质的属性——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宋子千,黄远水,2000)。作者赞成第二种观点,理由在于劳务或者人力资源并不构成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并未刺激旅游者产生旅游的需求或实际旅游行为。虽然我们在某些景区能够看到的演员的各类表演,甚至吸引旅游者前去旅游,但这很容易造成误导,使我们将这些人力资源及其提供的劳务,作为旅游资源。然而,实际吸引旅游者的并非这些劳动(表演)。如在迪斯尼乐园中,穿成各式迪斯尼卡通形象的劳动者,并不是旅游资源,真正的旅游资源在于通过他们而呈现出来的迪斯尼卡通文化。人力资源只是作为载体,将艺术、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无形的旅游资源呈现了出来。所以真正吸引旅游者旅游的并非是这些人,劳务和人力资源自然也就不应称作旅游资源了。

第四,服务、基础设施等是否属于旅游资源。一类观点如杨振之(1997)认为“旅游资源是旅游地资源、服务及其设施、旅游客源市场三大要素相互吸引、相互制约的有机系统。”王大悟和魏小安(1998)定义广义旅游资源涉及旅游活动的商品、设施、服务;朱孔山(1998)将旅游资源划分的四个部分中,“旅游设施资源”也是其中之一。然而,宋子千和黄远水(2000)及宋瑞(2005)都认为,虽然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旅游服务对旅游者旅游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但不是旅游者前往一地旅游的主要目的,并不直接构成旅游吸引因素。作者的观点是,服务、基础设施等不属于旅游资源。排除旅游活动,这些服务、基础设施等在旅游客源地就存在。即便某些景区是人造的,也不能代表这些事物属于旅游资源,因为真正的旅游资源是通过这些人造设施设备所体现出来的对旅游者构成吸引力的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等。而服务及设施只是其载体或媒介。另一方面,某些服务和基础设施,如交通、通讯等,虽然不构成旅游资源,却影响到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或某一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如交通条件就可能影响到旅游者对于旅游吸引物(旅游资源)的可到达性,旅游服务条件太差会减弱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

四、结语

在理论上,旅游资源是构成整个理论体系的基石,在实践中,旅游资源是开展旅游者旅游活动和发展旅游产业的基本要素。旅游资源基础性、根本性的地位,使我们值得为它的清晰界定付出足够大的努力。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资源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因而,对旅游资源的科学界定变得更加困难和复杂,对旅游资源的认定这一命题,对于旅游学术界任重而道远。

作者:陈倩 单位:海南大学旅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