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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关系协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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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关系协调

摘要:

在当今的社会中,会计本身所规定的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与法律上的规定具有很大的不同点,并且这个不同点在逐渐扩大,导致对公司的运行产生了很大的阻碍。所以,应该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共同进行让步与调整,从而使会计统计的信息更加具有正确性,也使会计与法律,尤其是税法方面两者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使其能够得到更大的进步空间。这篇文章立足于会计和法律方面两者之间制度规定的差别并且意识到这一不同点的重要性,从而为了促进我国税收和会计方面的进步,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进步。

关键词:

会计准则;税法规定;关系协调

在会计方面,为了保证我们决定的正确与客观性,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各种不同时间的各种计算结果进行对比,并将其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两类,基本准则是,给会计方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是其工作的最基础的部分,必不可少。具体准则是针对其所规定的内容,制定出针对各项工作内容的规章制度。因为在会计方面和法律方面的规定存在很多的差异,同样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有很多的矛盾。所以,我们为了减少这些矛盾与冲突,要对这两者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调整。我们在会计方面与税收方面的相关规定,一开始是比较相同的,后来又变得差别较大,现在是对这些差异进行努力调整的关系。在我国,有关会计的方面的相关的法律制度的调整与修改,需要对会计与法律方面的规定的关系进行调整。对于公司而言,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能够使公司自觉进行纳税,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同时,也可以使人们对公司有一个具体的了解,从而不至于做出错误的选择。与此同时,还可以使资源能够更加频繁地得到使用,使公司能够得以更加快速的进步。

一、对比在会计和税法上的规定的不同

1.这两者最终的目的不尽相同

一方面,对保障人员与公司的合法的利益与权利,从而使国家的合法的在经济方面的收入的是税法。而另一方面,会计是为了是公司在经济方面的详细方面得到详细的反映,从而可以使管理等各方面的人员得到比较详细的资料。由于这两者想要达到的目的不同,所以这两者在规定方面一定会具有不同点。

2.在形式上也不相同

税法和会计在形式上的差异是,在税法方面,具有约束性,同时政府强制依照相关规定收取税收,我国人员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合理进行交税。在公司方面,一方面必须对收入的进行公正透明的总结,从而具有一定的可变性,不是十分确定的,所以这两者在形式上存在不同。另一方面,公司为了预防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困难,确保公司的稳定进步,导致在统计金钱的范围与时间与法律方面存在差异。

3.某一方面的不同一直就有

会计和税法一直都有某些不相同的地方,这是站在税法的制度制定方面来说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具体的税种计税原理方面,具体列举一些与税收相关的影响因素,从而在进行具体的制定税收法案时,能够很快的指定一个税种的重要的相关因素,这一方面与在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具有很大的不同。在防范的程度上,税法具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的合法收入与利益,预防各种偷税漏税的情况的发生,所以,税法是否具有防范性是十分必要的。税法为了避免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而对会计进行的一系列规定与会计本身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冲突。在道德标准方面,在违反法律的支出与相关的活动上,得到政府的相关的工作部门的处罚,例如罚款时,公司方面将此项资金的支出认为是损失,并将其计入账本,列在所得税之前,而在税法的相关规定方面,在所得税之前列支是不被允许的,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二、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之间平达到平衡的必要性

1.达到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平衡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表现

从2001年我国进入WTO到现在,在税法与企业的会计准则方面也随之变得严格起来,为保证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可以准确的获得市场,方便来自国外的投资者详细掌握我国企业的资本能力、经营状况以及发展的潜力,进一步保障能获取外来投资者的投资,我们的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着眼于税收制度与会计准则,全球都致力于拉近两者之间的距离,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更应该努力缩小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距,努力实现税收制度的公正、高效、公平,首先要达到我国的税收目标值,进而可以再减轻企业的税收,给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政策,这样才能引来更多外国投资者,给我国企业带来更多资金,推动企业的更好发展。

2.缩小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距,进一步减少纳税成本

现如今,我国的税法和会计准则存在很大的距离,这就迫使企业的会计从业者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而且还要掌握税法,这样一来就导致了企业税费越来越高。第一,因为两者差距较大,企业平时是遵循会计准则进行工作,最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就要再遵循税法作进一步改变,这样一来,企业在人力、时间、物力方面的成本支付就会更多。第二,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在协调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的时候,会因为对税法的了解不那么精确而导致出现错误的税费,如果计算多于实际,那必然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如果计算的少于实际,就会导致企业偷税漏税,这样不仅企业声誉受到影响,而且企业必须也要接受法律处罚,必然也会导致经济损失。第三,由于对企业会计从业者要求更高,所以必须要加强对企业会计从业者的培训,尤其是在我国的税法发生变动的时候,企业一定要立刻找这方面的专家进行教育培训,这样才能使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做到对税法发生变动以后的知识灵活运用,从而减少工作上的失误。

三、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的关系协调对策

造成新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之间差异大的原因主要是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服务所要达到的标准以及要遵守的规定存在着差异,而这种差异是不会消失的。另外,这种差异也会降低税收的征管效率,而且还会使税收的成本提高,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做到仔细剖析这两部分的关系,进而制定出缩小差距的政策,这样才能做到既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又使得会计复查方法变得简单,进一步优化会计和税收工作。

1.制定政策之前一定要确保制定机构能够形成良好的交流关系

针对现在我们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形成的步骤,很明显都没有顾及到税收部门的要求。在这一点上,有人提出在确定新会计准则的时候相关的机构要跟税务部门形成良好的交流。就像是使会计政策的范围减小,使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更标准的协调政策;还有就是企业进行会计复查的时候,必须要遵从会计准则来一步步的确认、记录、报告以及计量,这些标准跟税法是不一样的,不能擅自修改账上记录和报表中出现的相关数据,一定要使用年终纳税的方式来解决。另外,在相关税收法规的颁布过程中,如果对企业会计处理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一定要有相关的会计解决措施。就像会计准则出于在折旧方法以及折旧年限方面上保证企业资本的目标,更加钟情于使折旧年限变少以及加快这就的方式。但是税法之所以让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方面受到制约,本来是为了让企业不要从会计政策的选择上达到偷税或者延迟纳税的目的。然而,现在税法在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式方面对企业的制约太严苛,这样就限制了企业的技术发展,而且也使得会计工作更有挑战性。在这方面,税法一定要做到适度的放宽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方面的制约,进一步的减少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不同,尽量少的对纳税相关事宜进行变动。

2.关于新会计的准入和税法相关的收入支出之间的协调

因为新企业的会计准入在操作时多数注重谨慎性和形式上的考察,主要寻求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平衡。但如果我们站在税法的角度上,注重的则是在成本与费用之间实现社会价值。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可能在收入与支出进行比较后并没有发现实际价值但是在此时,企业的社会价值已经体现出来了。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商品销售也需要具体分析,比如如何收款的问题就有了新的分歧。在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以及预收和代收的领域新规和原来的方式并无二致,因为这一些收款方式都没有特别偏向哪一方。但是当采用赊账以及分期的方式付款时新规和原有工作方式之间就存在着差距。税法的规定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日期交付钱款,而在实际工作中则有具体情况的区分。当某一部分欠款因为他人的原因并没有进入企业的账户时,企业就无需为这笔未拿到的欠款赋税,但这笔税款按照税法的规定则应该缴纳。

3.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之间关于日期问题的协调

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期间上也存在差异。这一方面主要是说在某一个期间内未能实现但是在此期间前或者在此期间之后实现的内容。主要有这几类:

(1)企业已经取得的某些收益在准则的估量条件下属于本期收益但是在税法的估量下却属于其他期收益的。

(2)企业在某一期中间发生了某些费用的损失,按照准则可以直接在本期中扣除但是按照税法则需要在下期的费用中减除。

(3)企业在某一期间内获得了收益按照准则应在其他期间缴纳税费但是按照税法则是在本期间内缴纳税费。面对这些差异对各个企业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对(1)项差异来说,这会直接导致纳税钱的利润比应纳税的所得高出很多在时间上产生差别;而对于(2)、(3)项来说,这会使得税前的利润小于应税所得,这也能够减少从而产生时间性差异。这些差异都是准则和税法之间存在不同而导致的,并且在操作中都能够作为时间性差异进行对待通过其他方式保持两者间的协调。

四、结束语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毫无疑问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税法与准则之间的差别是无法避免的问题。而准则与税法差距的扩大也进一步体现了中国会计制度的完善和进步,如果能够正确看待这两者间的差距正确对待这一问题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征收问题,保证征收质量又能够减少繁琐的手续,最终方便税收的征收和企业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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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玉鑫 陈博 单位:佳木斯大学